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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作家經紀人生存現狀:利潤少 無法糊口

http://www.CRNTT.com 2007-12-12 10:08:36
  一些出版人坐到了一起,揭示作家經紀人的現狀以及他們在狹窄的利潤空間裏得以生存的秘密,探討出版商如何向經紀人公司轉型,從而在新媒體的威脅下繼續發展。
 
  安意如《思無邪》是被策劃的結果
 
  曾策劃出版《致加西亞的信》、《三毛作品全集》、《張愛玲典藏全集》的出版人楊文軒,在與新浪網“金庸客棧”原名張莉的普通寫手安意如確定合作關係後,根據她本人古典的面貌、婉約的氣質和細膩的文風,為其量身定做了“漫漫古典情”系列,相繼推出的《人生若只如初見》、《當時只道是尋常》和《思無邪》等書迅速被市場認可。
 
  楊文軒在發現和包裝安意如的整個過程中更像一個經紀人。
 
  也許正是由於出版商和作家之間存在利益衝突,因此很多作家會不斷地選擇不同的出版商。在楊文軒看來,“每一個出版商的包裝和策劃能力不一樣。每一個作家在不同的階段,他的寫作方向和寫作的影響力也是不一樣的”,但“作家應該選擇一個穩定的經紀人,而不是選擇一個穩定的出版商。”
 
  楊文軒認為:“中國作家跟出版商在交流過程中一直處於一種被動的弱勢狀態,經紀人的出現由於他的專業性和談判能力,他可以解決這個不對等的問題。”
 
  易中天背後的經紀人是誰
 
  一個個當紅明星身後少不了經紀人,作家也真的需要經紀人嗎?
 
  據記者瞭解,由於上海文藝出版社和當紅學者易中天保持了一個良好的合作,因此易中天圖書(包括在別的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的對外版權輸出,都是由上海文藝出版社指定專人進行總代理。目前,易中天的圖書已經成功地輸出到韓國、越南、泰國、日本,香港、臺灣等國家和地區,目前歐美的版權輸出協議正在談判中。
 
  著名作家魏明倫多年前就成立了一個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文化公司,但這個公司最後並沒有運作下去。他認為隨著出版市場的規範,作家經紀制勢在必行。
 
  “目前,國內並沒有專業的作家經紀人,經紀人的職能分別被作家本人、出版社、版權代理機構等分解。”總部設在香港的國際化專業經紀人公司C reative W ork公司的文學經紀人李谷香認為,一個成熟的出版市場,創作家、仲介公司和出版者應各司其職,分工明確。
 
  作家經紀人不如明星經紀人
   
  擁有伊能靜、田亮、陸毅等明星的著名經紀人穆小勇表示,他簽下的這些藝人中,圖書出版只是經紀內容中的一小部分,更主要的還是這些藝人的唱片、廣告、戲劇、影視等,“假如說我能從這個明星身上分50%的利潤的話,那麼我只要包裝兩個明星,我就有明星一樣的收入了;假如我從明星身上抽20%的利潤的話,我包裝5個一線明星,我和5個一線明星的收入是相同的。”
 
  曾以“李尋歡”為網名的路金波的目標則是成立國內首家作家經紀人公司“富豪作家俱樂部”。依託其所在的榕樹下文學網站,路金波已先後簽下韓寒、安妮寶貝、饒雪漫、王朔、蔡駿、畢淑敏、海岩等暢銷書作家,並以付給作家“天價”版稅震動業界。路金波包裝的少女作家郭妮號稱“億元女生”。
 
  “展望作家經紀人的前景,我目前還看不到出路,經紀人是出版業的一個小部分。”一直比較高調的路金波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卻十分悲觀。
 
  作家經紀人到底該往何處去
 
  臺灣漫畫家朱德庸近年的成功,一定程度上得益於北京點形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包裝和推廣。但有業內人士指出,大陸像朱德庸的作品一樣能夠書、劇、影視全方位包裝的大牌作家數量有限,一些新人更需要經紀人和經紀公司的慧眼發掘。
 
  楊文軒認為,中國缺乏作家經紀人的最大弊端就是導致原創動力不足,但日本和韓國每年都有很多新作家冒出來,那些“星探”一樣的經紀人敢於冒險,因此能夠發現新人,啟動整個出版市場。
 
  也正是在這種需求下,楊文軒成立了旨在推新人、打造經紀平臺的墨客網,他們將為三四十位元簽約作家提供經紀服務,“而這些作家,大部分都沒有正式的作品,我們看好他們的同時,也為文學陣營帶來了新鮮的原創血液。有人說,我們彌補了出版市場的一個短版,我相信這會開啟作家經紀人新的服務模式。”
 
  四方異見
 
  阿來:經紀人的工作是任何一個出版社無法完全做到的
 
  作家、茅盾文學獎獲得者
 
  作家阿來正因為有海外出版經紀人,其作品《塵埃落定》的海外版權10年間已賣到30多個國家。
 
  阿來表示,對於一本即將推出的作品,國外的出版代理人會為出版社做出最新的受眾調查,計算出最合理的版稅,提供最詳細、最全面的行銷計畫,找到最有能力的翻譯家……這些細緻的工作,是任何一個出版社或出版人無法完全做到的。
 
  “以我的出版代理人為例,他在全世界範圍內篩選作者和作品,一旦看好某個作者,就與作者簽代理合同,一次一般簽3至5年,如果這個作者的作品經得起市場檢驗,這個合同就會一直簽下去,等於‘投資了一個作者的成長’。”阿來說,一旦簽下合同,出版代理人就對作者的所有作品有了優先出版權,而全世界的出版代理人之間有一個成熟的網路,這對在全球推廣作者作品有很大幫助。
 
  沈浩波:作家經紀人這個行業沒前途
 
  磨鐵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總策劃
 
  對於浮出水面的作家經紀人,沈浩波唱了反調:“我覺得作者經紀人這個行業沒什麼前途,沒什麼意思。”他認為一個合格的經紀人要為包裝一個作者付出特別多的努力,但就算一個好作者,一年出一本書賣20萬冊,版稅是10%,經紀人提2個百分點,版稅提高到12%,還要看這個作者願不願意給他。而如果作者拿12%,經紀人再拿2個百分點,那就是14%,出版商有可能就不願意了。
 
  在沈浩波看來,經紀人制度之所以在娛樂圈比較適用,是因為娛樂明星演出一場可能就是幾十萬元的收入,一個廣告可能就是幾百萬元,一個電視劇可能就是上千萬元,這個錢給經紀人10%就是很大一筆收入。而一個作家既沒人請做廣告,也沒人請拍寫真,所以作家經紀人前途渺茫。
 
  沈浩波說,可能一些網站更適合做經紀工作,儘管網站所謂的經紀實際上也是綁帶性質的。現在有的文學網站一年賣出50本書的版權還是有錢賺的,如果只賣出兩本書的版權就可能早倒閉了。但是,如果一個網站一年賣出50本書的版權,他一定不是一個經紀人,他不可能對每一個作者都照顧得很細。
 
  沈浩波的一個朋友原來在貝塔斯曼工作,離開後手裏有幾個知名作家,“但是當他跟我提合作的時候,我還是很不高興,你這不是跟我搶錢嘛,本來這個作家他自己跟我談,他說只能賣12萬冊,我15萬冊跟他簽下來,10%的版權就可以拿下。如果有了一個經紀人,就變成20萬冊起印。”
 
  “你手裏的作者就是再有名,再能給我賺錢,我覺得我的利太薄了,我有這個工夫還可以做別人,所以我本能地拒絕可能主要還是來自於私心雜念。”沈浩波說。
 
  黎波:作者收入的10%~15%的傭金根本無法養活經紀人
 
  長江文藝出版社副社長
 
  長江文藝出版社副總編輯金麗紅和副社長黎波是出版界運作暢銷書的“黃金搭檔”,有“金黎組合”之稱。在黎波看來,中國出版市場並不成熟,中國出版業的發行環節佔據了過多的利潤,使得作者從出版社獲得的收入有限。加上出版一本圖書需要很長時間,有的甚至需要好幾年,從經濟上來看,本土作者收入的10%~15%的傭金根本無法養活經紀人。再加上作者並沒有像明星那樣繁多的事務,出版社目前也承擔了為作者宣傳、包裝的工作,所以“創意產業的生產也根本不可能產生規模效應,也不可能投入就有產出。”
 
  路金波:一半是經紀人,一半是運營商
 
  榕樹下文化資訊諮詢有限公司總經理
 
  除了知名作者,路金波還網羅了一些未成名作者。對於這些人的創作,他有套格式化的標準——比如要求他們類型化,寫言情就寫言情,寫恐怖就寫恐怖;還要求他們為青少年寫作、要寫虛構類的作品等;每個類別在寫作上還有更具體的要求,言情類一定要以悲劇結尾,前三頁主人公必須出場,第一頁不能有太多的形容詞,前三分之二的內容裏男女主人公不能上床……
 
  路金波表示,他要成立類似作者品牌管理公司,其經營內容包括整個作者的品牌、產品、社會活動的整體包裝,是把作者當做產品包裝後推向市場。除了賣書外,作者們的演講、海外版權、影視改編權、在新媒體領域的推廣都在經紀範圍內。
 
  儘管有這些宏圖大志,在和作者打交道時出手闊綽,但路金波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卻直言:“純粹的作者經紀人很難存活,我正在幹的一半是經紀人的活兒,還有一半是運營商的事情,也在做產品。”他指出,造成自己經紀身份不明的主要原因是當前作者經紀人隊伍整體行業的規模和水準都比較低,能夠為作者提供的增值服務也不規範,而且沒有不可替代的服務。因此,相對純粹的版權業務而言,還是出版和發行業務更有盈利的保障。
 
  趙從旻:經紀公司要幫助作者全方位地建立品牌
 
  朱德庸版權大陸地區總代理
 
  點形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目前代理的有朱德庸、蕭言中和查小欣等幾位元作者的作品。2006年,在朱德庸的最新漫畫書《絕對小孩》上市的時候,點形文化策劃了一系列活動為之進行宣傳,使該書上市兩個月就狂銷40萬冊。與此同時,配合《絕對小孩》拍攝的動畫片、舞臺劇、電視特別節目也都在製作和播出中。基於這種良好合作,朱德庸已經把他漫畫書的海外版權也交由點形代理。
 
  “彼此信任、雙方都很投入、觀念上一致。”點形文化總經理趙從旻認為這三點是經紀公司和作者合作的關鍵。她說,大陸也有個別作者找過她們公司談代理,但由於觀念上不吻合、磨合上有問題而沒有接。
 
  “經紀公司不是簡單地靠作者賣錢,而是要幫助他全方位地建立品牌。比如我們在選擇出版社的時候,並不是惟一以經濟上的回報為中心。”趙從旻說,在幫助朱德庸的“絕對小孩”品牌進行系列化推進時,主線的東西都是公司提出的,這不是簡單的只做版權的經紀人可以涵蓋的。本報記者桂傑
 
  他山之石
 
  美國的作家經紀公司超過1046家
 
  文學經紀人制度于1876年在英國誕生。19世紀末英國境內的作者經紀公司並未超過6家,但1946年時有35家,1966年時增至55家,1986年又增加到84家,1995年時已超過138家。
 
  美國出版業戰後逐漸取代飽受戰火摧殘的英國出版業,1965年時有118家作者經紀公司,1980年時為242家,1999年時已有1046家。
 
  自1950年以來,西方出版業卷起一股合併、收購風潮,編輯大量流動,經紀人日益成為提供作者創意及穩定感的重要來源,出版公司也多寧可與熟悉出版流程及著作權法的經紀人共事。
 
  《哈利•波特》靠經紀公司一炮而紅
 
  目前,在美國,超過90%的圖書是通過出版經紀人包裝推出的,大部分作者不會與出版商直接接觸。知名作者一般都由特定代理公司代理作品出版或影視改編等商務事宜,作者只需專注于寫作。而一些無名作者也先把稿件投寄給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審定後再推薦給出版社。代理公司往往比作者更瞭解各出版社的特點。當下風靡全球的《哈利•波特》,最初就是由作者羅琳先投寄到英國克利斯托費•利脫文學代理公司,再由該公司推薦給出版社出版而一炮打響的。

  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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