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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學”者有其居


  沈泳星

  去年六月份教育部發出通知,原則上不允許在校大學生在校外租房子住,廣東省教育廳更是不惜以警告甚至開除學籍作爲手段讓已經在校外居住的大學生搬回學校。當時那三四個月,在網絡媒體上,這一項措施曾經引起很大的争議。筆者不打算在這裏討論這一規定是否合理或者“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問題,而打算先就親身經歷介紹一下在清華和斯坦福就讀的學生是如何分配住宿的。

  和大多數高校一樣,清華大學實行以班爲單位的集體住宿。會被安排到哪裏,除了性别,首先取决於所在的係。同一個係同一階段(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一般都會住在一起,然後同一個班的也會盡量安排到一起。

  至於將會與什麽同學當好幾年的室友,選擇和調整的餘地都不大。各人作息時間“有時差”、生活習慣出現衝突而引起的問題是難免的。學會與大江南北的室友協調,這本身也是大學生需要學習的。我至今還爲當年準備托福和GRE期間熄了燈還打着應急燈背單詞而影響了室友睡眠而感到歉意。所以我對目前想盡辦法打“擦邊球”的在校外租房子的同學表示理解。

  與之形成對照的是美國斯坦福大學的住宿安排方案。跟清華類似,斯坦福大學也擁有數量比較多但需求量更大的校内學生住房,這是由於地處硅谷,尺土寸金,校外租房子比住學校的公寓來得昂貴。

  值得參考的是這裏如何分配有限的資源。斯坦福大學没有“班集體”的概念,每個人都以個人的名義參加抽籤。

  每年的五月,學校都會讓打算下一學年(九月底開始)在學校裏住宿的人參加網上的抽籤。至於不想在學校裏住的,學校推薦一些校外住房,也可以自己找。在學校住是一種“福利”,而不是義務。每個人在抽籤之前除了要聲明準備住單身住房還是夫妻住房以外,還要指明自己最想住的住房類型,比如平房還是樓房,又比如是一個人還是三個人共享一套公寓。每種住房有不同的月租。每個人將會按照偏好選擇若干個“志願”,抽了簽以後將會按照這些志願來分配房間,此外還有是否“服從分配”的選項。

  另外,學校鼓勵自由選擇室友,只要兩個或者三個人組成一個組,就很有可能住到一起,當時我們在清華的時候就認識了。如果自己没找到合適的室友,學校就會填寫一份調查問卷,回答一些關於生活習慣的問題,比如吸不吸煙,平時和週末的晚上分别幾點睡覺,介不介意室友把朋友帶近來開聚會,喜歡公共的地方多乾净等等。分配室友的時候就會參考每個人對這些問題的回答。住下來以後如果跟室友相處不太愉快或者其他原因想换個房間的,只要資源允許也是可能的。有抽籤就會有落選的可能。不過既然是在公平的前提下抽的簽,抽不上簽的人也就心平氣和地搬到校外去了。

  兩個學校分配方法如此不同,我想還是源自於它們辦學理念的差异吧。

  (沈泳星,男,1999年從順德一中考入清華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就讀,四年後到美國斯坦福大學讀博士研究生並獲全額奬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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