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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戰略環境評價工作提高政府决策質量



  樑鐮鑾

  人類生存環境是一個龐大而復雜的多級系統,包括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兩大部分。社會環境的發展變化直接影響到自然環境的變化,反之亦然,兩者密不可分。環境與發展,是當今國際社會普遍關注的兩大課題,並在努力尋求一條人口、經濟、環境和資源之間互相協調的可持續發展的道路。黨的十六大提出的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戰略,正在使我國改革開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走上一條健康正確的成功之路。

  可持續發展思想是把經濟、社會、環境和資源視爲密不可分的整體,要求人類在發展中講求經濟效益、關注生態安全和追求社會公平,最終使人類生活質量提高。基於可持續發展戰略的要求,世界各國逐步采取對戰略進行戰略環境評價措施,即是對戰略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計劃四種不同層次及其替代方案的環境影響進行規範、系統和綜合的評價過程,評價結果應用於政府的决策。從而提高政府的决策質量,消除或减低决策失誤。當前,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層次上開展戰略環境評價的國家有美國、荷蘭、新西蘭、丹麥、加拿大、英國、德國、法國、澳大利亞、芬蘭等。評價對象包括宏觀政策(經濟與社會發展政策、産業結構與布局政策、消費政策、城市發展政策等)、部門政策(環境政策、能源政策、農業政策、交通政策、資源政策、貿易政策、住房政策等)和微觀政策(價格政策、分配政策、補貼政策、排污收費政策、環境目標責任政策等)。我國2003年9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已經從法律上確立了我國在計劃和項目的較低層次上的戰略環境評價制度,並同時出臺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爲我國開展高層次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戰略環境評價提供了法律依據和部分技術支持。我國一些省市也已開始在部門政策(能源、自然資源和土地利用、交通和環保)、區域政策(區域發展計劃、市政計劃、農村發展計劃)及間接政策(科技政策、財政金融政策等等)方面的戰略環境評價工作,並在理論和實踐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績和經驗。

  黄華華省長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加快政府管理創新,努力建設法治型、服務型政府”。爲適應廣東經濟社會發展迅速進入新的繁榮發展時期,並争取在各方面都發揮排頭兵作用。建議廣東省政府積極開展戰略環境評價工作,實施戰略决策民主化、科學化和法律化。具體做法:

  1.  將政策評價與戰略環境評價緊密結合

  傳統的政策評價包括政策效果評價、政策效益評價和政策影響評價,而政策影響評價又包括政策社會影響評價、政策經濟影響評價和政策環境影響評價。所以,政策評價是戰略環境評價的主要形式。把戰略環境評價貫穿於戰略(法律、法規、政策)制定、實施和調整三個階段之中,即包括對戰略(法律、法規、政策)的預測、監控和回顧全過程。雖然某些戰略(法律、法規、政策)制定、運作過程本身對自然環境可能没有直接的影響,但戰略(法律、法規、政策)是對人們生産、消費等經濟行爲的調整,是對社會資源的再分配,這些經濟行爲的變化部分對環境(社會環境與自然環境)産生深遠、廣泛、復雜甚至是不可逆的影響。實施戰略環境評價是提昇政策評價實效的保证。

  2.  構建戰略環境評價系統

  (1)建立戰略環境評價主體(參加者)

  我們已有較完善的政策制定和評價機制,在不增加機構的原則下,由現有的省委政策研究室和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分别代表省委、省政府組成廣東省戰略環境評價領導與協調架構,從一些院校和研究機構的戰略學、决策學、社會學、經濟學、環境學等學科中聘請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群體。負責領導和開展我省的戰略環境評價工作。

  (2)確定戰略環境評價對象

  任何對環境或可持續發展有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較明顯的擬出臺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還可包括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特别是那些正在修訂或補充的現存法律法規和政策。

  (3)明確戰略環境評價的目的

  把環境要素和可持續發展思想納入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决策中,改變那種單獨、分割地制定和實施經濟、社會和環境政策的做法,以提高决策質量,並從戰略源頭上控制環境問題的産生,把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從抽象、宏觀的戰略具體落實到實際、可操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劃、計劃中。

  (4)確立戰略環境評價標準

  法律法規和政策是戰略的核心和主要表現形式。它的制定和實施都必須是基於我國的現實國情而進行的。國情是指處於一定社會形態下的一個國家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歷史、資源與環境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點的總稱。我國的主要國情是要在一個人口衆多的國家通過改革開放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社會。這是制定戰略環境評價標準的重要前提之一。所以,法律法規和政策必然具有明顯的社會主義性質和符合執政爲民的原則等。所制定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能經受實踐的檢驗,並在戰略環境評價的監控階段發現問題和在調整階段中及時修正。

  (5)選擇戰略環境評價的評價方法

  戰略環境評價在國内外的實踐表明,“綜合集成法”是一種可行的評價方法,即把專家群體數據和各種信息與計算機技術作有機整合,求得科學的評價結果。

  3.  具體運作

  (1)成立“廣東省戰略環境評價協作委員會”。

  由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及省環保局等組成,並組成“廣東省戰略環境評價專家庫”。

  (2)選擇當前需要擬定的政策或擬修訂的一項政策,開展戰略環境評價試點工作,直至取得成果。

  (3)總結經驗,使之逐步成爲我省决策工作的一種長效機制。戰略環境評價將在實施我省的戰略總目標中起保駕護航作用。

  (200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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