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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關注2007年高考計分方案存在問題 防範社會動盪的發生



  高凌飈

  因爲工作關係,最近我與我省18個地市教育局部分局長、教研室主任和部分高中校長有多次接觸,幾乎所有的人都和我談及2007年高考方案中計分方法存在不科學、不公平的問題,一致要求省政府給予充分的重視,采取適當的措施,防止像某個省份因高考計分不公平而引發社會動盪的。

  高考計分方案本是一個具體的技術問題,但是由於它直接涉及到考生的高考成績,受到千家萬户的關注,一旦出現較爲明顯的不合理和不公平因素,就可能引起社會的動盪。某省在2003年曾經采用類似廣東的“3+綜合+X”的高考方案,用卷面原始分來計分,結果引發了社會動盪,在2004年立刻將高考方案加以改變。廣東省2007年將采用“3+文/理科基礎+X”的做法,也準備采用卷面原始分,某省出現的社會動盪完全可能在廣東重演。正如一位教育局的教研室主任所説:“用了原始分以後,只要懂得加减乘除又明白事理的人,就能够看出方案明顯的不合理處,到時候很可能像某省那樣發生不愉快的事件。”這完全不是危言聳聽。

  高考計分早期一向采用卷面原始分,滿分爲100分(近年來改爲150分,實質與100分相同)。由於高考包括了幾個不同學科的考試,考生最後的成績是各學科成績的總和。問題是,高考所包含的各學科由於本身的特點不同,考試的難度和區分度有較大的差异,没有可加性。比如在1980年代,高考的數學、物理的平均分經常比語文、政治的平均分低20-30分,數學、物理的“1分”與語文、政治的“1”分不等值,不能相加,正如不能把美元數和人民幣數直接相加來表示總金額一樣,需要對高考各科卷面的原始得分加以必要的轉换後再進行相加得到總分。

  爲瞭解决上述不同學科考試分數等值轉换的問題,廣東省在1990年代初期用國際上慣用的標準(Z)分數取代原始分。標準分是在考生群體相同的情况下,假定考生在不同學科中相同的排名反映了相同的水平,也即是説,在同一批人參加的考試中,語文的第100名和數學的第100名可以視爲成績相同,這正如某學生在學校全體學生都參加的運動會上100米跑名列第10,另一學生在同樣的運動會上400米跑名列第10,其比賽成績可以視爲相同的道理一樣。當然,標準分數的計算不是這麽簡單,還要經過復雜正態化處理等等,但是其基本模型就是排名。以排名爲基礎的標準分具有跨學科的可加性,可以將單科的標準分相加作爲總分再進行排名,然後轉换成總的標準成績公佈。這一做法使高考計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大大提高,受到了考生、家長、教師、學校和社會的普遍認可,一度爲國内不少省市所模仿。

  1990年代末以來,我省采用“3+綜合+X”的考試方案,其中的“3”是指語文、數學和外語,“X”是由學生自行選擇的一門或多門學科,分别爲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綜合指後面6門課的綜合。這樣的方案體現了既重視共同基礎、又注意學生特長的理念,給學生以一定空間來選擇决定自己未來的發展方向,符合黨的素質教育方針,是較好的高考科目設置方案。

  但是,在考生有了自主選擇的權利之後,各學科的考試群體就不一樣了,有的學科由於其發展前景較好而吸引了比較優秀的考生,最爲典型的是物理學科,其平均水平是最高的。表1以2005年我省按報考學科劃分的不同考生群體在四門相同考試學科上的平均分代表各考生群體的平均水平,可以看出,選考物理的考生群體的平均分比選考其他學科的群體的平均分高出14-93分。

  在這種情况下,繼續使用標準分就對不同群體的考生不公平。正如在全校學生參加的運動會上得第100名和在全市學生參加的運動會上得100名不可以當成是成績相同一樣,在不同的學科、也即不同的考生群體中得到的標準分不能直接相加。廣東省在過去幾年中,一直把不同學科的標準分直接相加得出高考總分,從表1可以推出,一名選考物理的考生如果在4個相同的科目上與選考其它科目的考生考試成績相同時,物理科的考分可能低14-93分,把這樣的分數直接相加後其總分可能低14-93分,再經過换算,最後的成績大概低幾十分。也即,同等水平的考生如果選考物理,總分可能比選考其他科目低好幾十分,這對選考物理的考生是極不公平的。這樣計分的結果,造成我省近年來選考物理的考生人數鋭减,這從表2可以看出。

  2007年以後,廣東的高考方案改爲“3+文科/理科基礎+X”,這一方案在考試科目設置上是很有特色的,全國許多省市都在看廣東的方案能否成功。但是,新方案同樣没有解决計分方面的問題,除了上面列出的因考生人群不同而造成的不公平之外,新方案因爲設置了文科/理科基礎這一水平考試,使用標準分更爲困難。面對這樣的困難,可以有各種不同的對策,如,有些同志提出過的對策有:⑴文科/理科基礎的成績不計入總分(作爲資格,可劃資格綫),其他仍計標準分,按考生群體數劃分數綫(即劃6條分數綫),這是最爲合理的;⑵文科/理科基礎的成績不計入總分(作爲資格,可劃資格綫),其他仍計標準分,但要進行等值修正,按文、理分開劃兩條分數綫,這也比較合理;⑶文科/理科基礎的成績計入總分,用卷面原始分,但要進行等值修正,减少不合理程度;等等。但是現在公佈的方案只説用卷面原始分計分,没有説要對原始分進行等值修正。這種做法不僅没有解决問題,反而使原來已經解决的矛盾再次暴露出來。在1999-2006年的方案中使用標準分會因爲考生群體的不同而導致不公平,現在更增加了一種不公平的因素:因爲各學科的特點和考試難度不一致造成的分數不等值帶來的不公平。如果上面的表告訴我們總分上不公平的程度是十幾到幾十分的話,新的方案下不公平可能會擴大到幾十至近百分。在總分750分的情况下出現幾十分的不公平,可能導致嚴重的問題。這也是引發2003年某省一些家長和學生鬧事的原因。

  廣東的高考方案上報給教育部接受專家論证的時候,與會專家就已經指出:“(廣東的)方案解决了目前存在的文科與理科考生分佈的合理性問題,但是還没有解决文科内、理科内不同學科的考生分佈不合理問題。實行原始分相加以後,因學科性質不同、試題難易程度不同而造成的不同群體考生之間的不公平問題仍没有解决,需要進一步研究。”但是有關方面没有接受專家的這一意見,没有對不同的計分方法進行認真的討論,堅持采用卷面原始分直接相加的方案。幾個月來,隨着新方案逐步爲學校、教師和社會所瞭解,對計分問題的弊病的批評就越來越强烈,如果省政府不采取有力措施,也許將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因此,本人强烈呼吁,不要以爲高考計分只是技術問題,只是無關大局的小問題而掉以輕心。應立刻着手制定補救的方法,使高考改革這一關係到千家萬户的大事進行得更平穩順利,不致造成社會的動盪。

  除了不公平以外,由於高考計分方法影響了考生的流向,决定了考生在高中階段選修的科目。前幾年高考計分方法的不合理,使得我省高中學校中選修物理的學生人數鋭减。可是,目前社會需要量最大的是有較爲扎實的科學技術知識基礎和技能的人才,物理是科學與技術領域最爲基礎的學科,應該有最大的學生群體去選修物理才是合理的。同時,由於物理學科的特點,對人的思維能力和解决問題能力的發展有其他學科無法代替的作用。在高中學校裏,物理學得好的學生多數是思維深刻、靈活,創造性强的學生,因此也希望有更多的學生通過物理課的學習得到更好的教育和訓練。但是在不合理的高考計分方法影響下,事實恰恰相反,選修物理的學生大量减少。這不僅嚴重地影響瞭高等學校的招生和人才培養計劃,還將對我省未來社會的人才結構、對我省的可持續發展將産生嚴重的制約。

  (200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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