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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標題明知故問實疑警務不公



  這期(6月22日)《南方週末》一版頭條“鐘南山被搶爲何破案神速”選得好,可讀不缺深度,重筆不失先鋭。尤其在標題煞費苦心的推敲和配圖人物對比的諷意上,該報都下足了氣力。想像得出,能上此文,編輯部内一定存在過一個矛盾的陣痛過程,然最終見報,不容易!

  細讀全文兩遍,條理清晰,羅列客觀,正面説服力似乎甚强。但讀者知道破案神速是因爲書記批示、政府懸賞、公安傾力又能怎樣呢?難道僅僅告訴大衆“名人被搶破案快”,就算是一個有良知的媒體完成了任務?我以爲整篇文章如果能點出下面三點,則閲讀此文之負面效應定會應聲而降。

  一,“破案力度取决於報案人身份地位” ,此悖論被高度認同。“高度認同”,就是老百姓覺得本該如此不離譜;政府從行爲到觀念一直就是這麽干的;專家學者知道對錯不吭聲保持政治緘默;國際間似乎也難找適於對照此事的參照國。現在媒體又擺出一副“客刊客報”的樣子,不予評論或説避免評論,那不就等於大家合起伙來縱容這一悖論合理合法存在嗎?

  我國警察叫“公安”,公共安全説到底是一種社會服務,是我國政府設置的旨在保障全體公民人身安全、向大衆提供安全服務的公益性機構。公共安全服務,以及由全體納税人提供的維持其正常運轉的開支成本,决定了它的服務對每一個人都應該是平等的,不能因爲一個公民他是明星,他是潦倒的路人,在需要警力幫助時被區别對待。

  二,證明廣州公安完全有能力破跟鐘南山一樣的大衆普通劫案。鐘南山是院士,是非典專家,廣東名人,但不能因此就把發生在他身上的普通搶劫案昇格定性爲“名案”、“要案”,直至驚動省委書記,下令限期破案。反過來想,公安這麽快(10天)就把一宗馬路劫案給破了,證明公安完全有能力去破每天發生的、不計其數的跟鐘院士相似的搶劫案!然而事實怎樣呢?在廣州,比鐘南山的電腦更貴重的財物被偷被搶的多的是,又有幾成破了呢?有幾件這麽快就破了呢?别説破案,有些甚至連報案都被拒絶,理由是被竊物未達到受理價值“標準”。長此以往,全社會都莫名其妙接受了這樣一個潜論:也許是警力不足,但普通人普通案破案無望,是因爲你不是鐘南山,你不是張廣寧,你不是名人!并且没有人會覺得有何不妥!

  公安在有能力時,仍以警力不足爲名,人爲劃定或抬高報警受理門檻、報案人身價輕重高低,直接左右警力部署和傾斜。這些做法,與倡導法制建國、文明治市、和諧社會的口號是背道而馳的。

  三,名人遭偷被搶,假設與普通公民機率相若,也有助於拉近他們與群衆的距離,使其向官方爲老百姓説話的機會大爲增加。凡事没有絶對的利,絶對的弊。上述悖論,也是如此。同樣是街頭被搶,龍應臺就比打工妹影響大(大到全世界都知道了廣州市),鐘南山就比人大代表强(强到不用寫提案就可讓公安即時修改報案受理標準)。照這樣説來,名人還是出點事比較好,他們出了事,上面才會全力以赴,老百姓才能搭順風車借光解决自己的難題。從這點上講,真要感謝搶鐘院士電腦的那厮! 

  

  (200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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