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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官報官題



  今天(8月31日)《南方日報》一版頭條標題“免費義務教育並非全免費”,看了令人氣結。話意没有錯,可語氣難頂!把這句官員應付諮詢的日常慣語原裝放在報紙當眼處,太失報相了!編輯打題應當尊重讀者的感受,特别是那些有子女正在接受義務教育的農村讀者。標題婉轉些,打成“教育廳負責人解釋,免費義務教育仍要收課本費”作副題。主題改成“今天廣東農村全面實施免費義務教育”,不更接近新聞主幹嗎?“義務教育”本意就是免費教育,前綴“免費”二字,已有唯恐天下人不知之嫌。如今話鋒一轉“並非全免費”,就更像無良酒樓老闆對付上當食客的姦詐之言。

  回過頭來再看“免費義務教育”。這個冠名,飽含着虚假政績的時代印痕,實在有太多的漏洞。教育,除了師資、教舍、教具外,理所當然應包括比例占大宗的教材(即課本、作業本等)。只有我國才會將體現教育成本的“學費”人爲分離出諸多項,其中又特别把費用最多的一項課本費、學雜費與學費分開,單獨設項,即劃爲不屬於義務教育免費那部分永遠需要自費的内容。這就形成了一個好大的理解誤區,老百姓單看字面喜盈盈,待領着孩子進校門時就傻了眼。有意思的是,無論義不義務,學生都要自掏腰包的課本,國家却壟斷着出版權,學校强買强賣,連民間人士出於節儉提議的舊書重用都被各級教育部門拒絶。我無意批評政府課本費應該收或不應該收,而是建議把稱謂之名從一開始就取對、取好,讓人們一看就明白,不會有歧意。古人雲,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行不果。比如“免費義務教育”,就名不符實。應改爲“有限義務教育”。 

  

  (200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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