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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打死金錢豹反誣豹主違法



  今天(12月7日)《南方都市報》A18,刊出一則十分震驚的消息:福建石獅一只金錢豹逃出獸籠,豹主和警方多次誘捕無效,經請示省有關主管部門的同意,被警方開槍擊斃。事後,有關部門還以該“動物園”無证經營,管理人員未取得“野生動物馴養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爲由,介入調查。

  金錢豹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從照片看去,那是多麽漂亮威武的一只成年豹啊,主管部門(很可能還是有責任保護動植物的環保園林部門)憑什麽一聲令下就讓它枉命槍下?何况在逃籠圍捕過程中,它只是咬死了一只梅花鹿及傷到飼養員,並没有咬死群衆。而没有咬死人就不能定性爲造成嚴重後果。主管部門不但不去追究警方的無能(關鍵時麻醉槍啞火出現故障),導致捉捕失敗,反而下令將其擊斃,簡直是喪心病狂!

  從國外新聞節目中我們多少次看到,爲救一只卡在墻縫中的小猫,一只溺水冰河的寵物狗,警察、消防員和在場居民,個個奮不顧身,不惜開動鏟車、吊車、直昇機,救援長達6個小時在所不辭。爲了什麽?爲了一條生命!當然,這些畫面,在國内某些官員看來,是“吃飽了撑的”,在大部分國民眼裏,是太不值得,“人都救不過來,還管那些玩藝兒”。可救不過來,却不妨礙福建官警“吃飽了撑的”開槍打死野生珍稀動物!打死了還要轉嫁責任,惡人先告狀,搜集對方違法經營無证飼養的證據。金錢豹若地下有靈,一定會想:違不違法,那是你們人類自己編的情,我需要的只是生存。

  

    (200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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