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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兩會”這幾天總該講幾句真話



  廣州正在開“兩會”。《新快報》《信息時報》厲害,昨天對“47人應該到場,開會時間到了却只來了14人”做了無情披露,認爲太草菅民意。不愧剛得了創新奬,腦瓜兒轉得快,褒貶參差。今天兩報棄軟肋揚“主旋律”,一個抖包袱吐真言,一個單車體驗出行苦,可圈可點。

  (1)談到馬路辟自行車道建緑地路蔭,有委員説:“我們當官的出入都有小車坐,一個副局級幹部都不用自己騎車,當然感覺不到。大熱天時,你讓老百姓怎麽在大太陽底下騎自行車?”

  (2)談到治安,有委員講:“廣州治安到底好不好?是專家説‘好’,市民説‘不好’”。

  (3)談到怎樣防搶,有委員自告奮勇:“我告訴你們怎麽防搶:穿衣服不穿西裝、不背包。我教導我老婆,上街不穿裙子、不戴首飾。”

  (4)談到代表委員誰被搶過。張桂芳説:“我没被搶過”。“每當聽到有人被搶了,我的心裏不好受”。“有人被搶,説明我們的工作没有做好”。何勇委員説:“我在東風路上被搶去報案,你猜警察怎麽説?‘你居然敢在大街上背包?我是警察,我不穿制服的時候都不敢在大街上背包’”。“我被搶了,院士被搶了,鐘南山也被搶了。不過搶了鐘南山是大件事了。”

  評議(1),坐小車的能體會騎車的感受,不容易!盡管只是説説而已,能這麽説,也不容易!

  評議(2),準確説,廣州治安好不好,是政府官員説“好”,市民説“不好”。所謂“專家”,經過媒體,有時代表政府,有時代表民意,不好琢磨。

  評議(3),秘笈只傳給自家老婆,太小家子氣!作爲一個參政議政的委員,要氣貫長虹,胸懷大事,哪怕提交一份怎麽才能讓廣州治安迅速變好的具體提案也好。再説,“不穿西服上街”,怎不早説?昨天代表委員都穿着西服、戴着胸证騎單車上街體驗市民出行疾苦呢,他們的官服行頭影響到私訪的真實效果。

  評議(4),發現一個簡單真理:不管是官是民,凡是親身經歷過,感覺和表態就不一樣。作爲形成思路、制定對策的官員,本身有無被搶經歷,直接影響到他的情感傾向和基本判斷。政法委書記承認没被搶過,這對被搶過的廣州市民不啻是個壞消息。你們縱然人數再多,終不是下判斷的人。如果主管治安的書記有朝被搶一次,其效勝過開大會小會千次、出臺方案百個、時效影響三年!反之,被搶過的代表委員,其言若未變成政府意志,與墻根下曬太陽的街坊大媽閒聊没啥兩樣。  

  

  (200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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