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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樑文祥不值



  《南方日報》攝影記者樑文祥,月初在家門口被歹徒蓄意毒打重傷。當事報紙和兄弟報社在第一時間都做了報導。值得注意的是,此事恰好發生在胡錦濤、李長春、周永康以及山西省黨政一把手相繼作出批示要求迅速查明真相的“蘭成長案”前後!在追踪報導、深度報導方面長袖善舞的的傳統紙媒,本該趁此抖擻精神,發揮媒體本能,重砲連發,呼吁主流社會正視新聞輿論監督權,保障記者人身安全。想不到版上之物,却如老男人患了前列腺,一泡尿滴答兩三天,最後不了了之!《新快報》還算在二版發了篇火力甚猛的“輿論監督”文,可奈何不了當事者的可怕沉默,他人“閒事”,最好莫管。尋其由,聽説是因爲樑被打的時段不是作爲記者身份工作的時間,而是因其業主委員會委員的身份被打。换言之,他是非因公被襲。故不必往“維護記者權宜”上上綱上綫。“娘家”而後表現出的低調,自然也就行之成理了。

  樑被打發生在晚上回家走到小區門口。作爲一個新聞攝影記者,誰規定他晚上不能履行記者職責不能拍新聞照片(何况當時他還携帶着工作用相機)?就算退一步,當時他是處在非工作狀態時,難道他就不是記者身份啦?不是記者身份的記者被打,就不該受到記者所在報社及其業内的正義聲援?照這樣的邏輯推論,好多曝了光、出了事的領導幹部,白天做工作報告正襟危坐,晚上泡妞嫖娼醜態畢露,公安抓他筆録,只是一個嫖客男人嘛,結案陳詞裏何須加上“荒淫腐化、生活糜爛”之罪名?照這樣的邏輯,那新疆出差來穗的公安局長,街頭閒逛時勇鬥小偷事迹見報,何必要重筆“局長”二字,他不就是個外省遊人見義勇爲而已?照這樣的邏輯説來,那北京某局局長夫婦二人雙雙被殺死在自己的别墅内,那不就是一户居民被害刑事案嘛,干嘛還要從死者特殊身份入手追查殺手動機?照這樣的邏輯,鐘南山在馬路上電腦包被搶,發生在非禽流感、非非典防病工作時間,屬於非院士身份狀態,警方也大可不必如箭在弦慢慢查就是了。按照這樣的邏輯推論,今天報刊新補選的省政協委員吴小莉被阻入臺,她入臺時是不是要特别聲明自己非“委員”身份、絶不做與臺人身份不符的事呢?

  一個臺灣二流女藝人許瑋倫車禍死亡(非因藝殉職),可以不同尋常的自覺主動和驚人速度一個整版深情推出(見1月30日《南方日報》A16),爲報社争得莫大榮譽的自家名記因挺身而出維護居處公衆利益被報復毒打,默默孤獨地躺在醫院裏却不見一字。正義何在?良知安有?媒體的核心屬性究竟體現在哪裏?想來想去,不就是樑文祥生就一副與當下時尚相佐的“寒酸相”不會“來事兒”嗎?不就是樑文祥自學成才没有背景學歷却干出驚天地、泣鬼神的事迹讓周遭如蟻在身嗎?不就是大家都在自覺遵守人微言輕國情劣根的潜規則嗎?要是報社换個光鮮的人頭被打了,你試試?他(她)就是退休十年、幾十年,見馬克思了,還得時不時强調其記者光輝的一生呢。  

  

  (2007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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