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



更詳細的組合查詢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文明世界明星對病弱更負有社會責任



  一只小猫慘死能引起公憤,一個病人失態却群起攻之?

  一條流浪狗可以得到人道救助,一個人發病却被大衆棄之如屐?

  這是什麽世道啊?一件不大尋常的事,還死了人,公衆輿論、主流態度,居然會一邊倒地一致指責那明顯處在下風的弱者?這太不正常了!就單憑這一混世現象,楊麗娟父女就該值得同情!

  楊女愛慕劉德華13年,以至發展到不能正常生活的地步。其父看在眼裏,疼在心頭。百般規勸無效,終於明白:不遂其願,其命不久矣。爲了救女,才會做出一般爲父者做不到的事(盡管常人看起來很蠢)。可惜,這個國度裏没有人欣賞這位父親的壯懷和無畏,反倒都去指責他瘋狂溺愛的罪過。可那是你們所謂正常健康的人的看法,等到你女兒也這副德性,就會閉嘴了。喫喝拉撒睡正常的人,能體會到病榻上無助的人心裏的難過嗎?换言之,一個女孩喜歡大鼻明星,别人管得着嗎?人家喜歡得連身家性命都不顧了,又有幾個中國女人能做到?“人生最難莫過於死” 。罪大惡極的殺人兇手,也不過以死扺罪,人死了,罪也就扺銷了。難道説愛一個人,况且並没非要對方娶她,只不過認爲遠道13年的愛,與偶像會面時應該與本地普通歌迷有所區别,這都不能得到明星的撫慰、機構的幫助、公衆的諒解,直至逼得人家氣不過要用命來扺?這太説不過去了。一個人爲了追求自己的理想,連死都不怕,這是人性區别動物最大的精神所在!一百萬人中難見一個。在死亡面前,我們活着的人説什麽都很可笑!

  追星失控、家長溺愛跟明星應盡社會義務是兩碼事,可公衆輿論只把矛頭對準前者,這很不公平!退一萬步説,只當楊麗娟父女是病人(之所以染上這病,也是媒體的過!),面對一個病人及其所爲,明星是不是應該比一般市民對她更親切、更好一點呢?公衆用正常人的尺度去要求他們,是不是有欠公正呢?一條狗都可以給絶症病人帶來希望(狗醫生),一個有名的公衆人物却不能多安排點時間滿足遠道而來的相思病患者的要求?明星面對弱勢該怎麽做,不是道義,而是責任。翻成土話,就是你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誰讓你是明星呢?明星源於趨衆崇拜,反過來,爲了取信公衆,延續名利,明星必須效力公衆,對公衆的弱者更應關懷作秀。這本是通行文明世界的法則。事實上,多年來劉德華可以爲國内水灾奔走募捐,可以爲艾滋病和肝腎患者熱心公益,爲什麽對内地來的一個女孩如此畏懼呢?我想問題也許發生在中間連結的環節。如果香港特區政府有關工作人員基於人性關懷,第一時間疏導,靈活安排;如果劉德華公司的下屬能無偏見地把情况原本通報給劉德華本人;如果華仔天地會那天的活動,主持人事先被授意對楊麗娟稍作特殊安排,悲劇完全就可能不會發生!

  昨天,香港的報紙説,楊父的遺書有蹊蹺。因爲投海自盡前的人,倉惶中不可能寫出四頁整整齊齊無錯别字的遺書,且文中也未提到楊女與華仔見面合影的事。認爲遺書有詐,定是來港前早就寫好的,楊父以死要脅,蓄謀已久。我同意遺書來港前早就寫好的分析,可同樣不會影響到楊父自殺真正原因的判斷。因爲以楊父一個西北人僅有的對劉明星的粗淺認識,來前就是抱着失望的心理準備而動身的,既然這樣,提前寫好遺書也很合理啊?萬一女兒大喜過望,不拿出來就是了。今天媒體又講,説楊麗娟母女棄父屍於港,返回内地。這聽起來顯然又是在譴責楊女無情無道。這也很不公正。楊麗娟一家舉債來港,一時可能没有能力再把屍體運回家鄉,不如留屍在港,就地火化,把父親的死亡意義最大化。但媒體如此一來二去充滿傾向性的報導,使人不能不質疑其新聞報導的獨立客觀立場!

  楊家父女追星悲劇及其評判一邊倒,暴露出主流社會公衆良知、道德底綫每况愈下、幾近崩潰的事實。面對這麽一個是非、責任很容易判斷的事件,學者避重就輕亂放砲;藝人沆瀣一氣齊聲討;媒體趁火打劫火澆油;路人前仰後合看大戲……既然大勢難返,今後弱勢群體用這種自戕方式與强權同歸於盡的“新鮮事”還會層出不窮。我敢斷言,劉天王今後5年不敢踏上蘭州之地,他把整個甘肅人都得罪下了。盡管他很無辜。

  

    (2007年3月30日)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