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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遲發的預警信號



  昨天(4月2日)7點50分、8點50分和10點37分,在不到3小時内,廣州市氣象臺連發三種天氣預警信號。除了第一個雷雨大風藍色預警信號還靠點兒譜外(事實天氣發生前一小時),後面兩個,整一個就是看菜喫飯——極端天氣已經成形才報,所謂天氣預警,名不符實變成了天氣現報。

  昨早上廣州城區的惡劣天氣毋須贅言。8點45分到9點30分期間,白晝如夜,斜雨賊風,黑雲翻滚,如臨末日。極端的天氣,造成白雲機場40多個航班延誤、8000多旅客滯留,更讓無數毫無防備的市民“措手不及,狼狽不堪”(見《南方日報》4月2日一版)。

  天氣預警信號,如果不能留給人們足够時間用來防禦,發佈還有什麽意義?像昨天早上的極端天候,如果在前一天晚上、或至少在3小時前發佈,情况就大不一樣了。可氣象臺總能找出種種藉口來搪塞自己的無能。像每一次出洋相後的反應一樣,這一次氣象專家果然又搬出一堆什麽暖濕氣流、强冷空氣對撼之類的科幻故事來忽悠大衆,就是絶口不提爲什麽報不準?爲什麽不能更早報?公衆要你解釋爲什麽不能提早預警?不是要你介紹氣象知識和解釋現象原理!大字不識的伯爺公,也曉得悶熱久了就要驟冷的道理(前天攝氏29到30度),擁有千萬元進口設備、海歸高科技人才扎堆的氣象中心却對前一天明顯要轉壞的徵兆毫無反應?看着風向不穩,亂流飛度,天黑下來,雨插過來了,撒野的小狗都知道要回家了,才慌忙發佈,接着又感不妥,再補發填漏。這是玩家家啊?極端天氣,每每如此。不是遲發,就是錯發,再就是漏發,怎能不讓人懷疑其專業素質和職業操守呢?很明顯,遲而後發,給人們提個醒的作用已變得微乎其微,防止留下詬痕、捍衛政績才是最主要的。反正天有不測風雲人人皆知,報不準自有老天爺的脾氣可以開脱,更何况10年學成的專業知識是干什麽用的?那理由可是舉不勝舉,用之不竭的。再説現行法律也没有因天氣預報不準被訴訟告罪的可循條款。故所以,他們屢屢誤報、錯報、遲報,進而造成人民群衆生命財産巨大損失後仍有恃無恐,毫無愧意。

  3小時連發3種預警信號?那恰是六神無主的真實寫照啊,是這幫廢物被老天爺揪着耳朵的告饒詞兒。  

  

  (2007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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