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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批評一句就跳河,還什麽“優秀生”?



  今天(4月29日)《南方日報》A05和《南方都市報》A12均報導了廣州市增城荔城二中初一男生跳河自殺的消息。花季之年,堅守理念,以命代言,勇氣可嘉! 不過事由却因老師批評他背錯了單詞,並罰他抄默,這就太讓人嘘唏了。

  最可恨報導引用家長、同學及個别老師對輕生者的一面之評:什麽“成績優异”、“性格開朗”、“優秀生”、“好學生”等等。如果真是這麽好,爲何就經不住幾句批評?更何况老師没有冤枉他,是他自己有錯在先。如果揪住老師批評懲錯學生方式方法有誤,進而昇格爲直接導致自殺的原因,要老師和校方承擔後果,那就大錯大謬了。如果這個邏輯成立,那麽一切自殺、自殘、自虐行爲,都可成爲一招致命的目標打擊手段了。誰還敢當老師、領導和管理者?

  輕生者父親也承認,孩子不聽話也會偶爾駡兩句,但兒子都會接受父母的批評。這話的意思無非是説,孩子對批評是有承受能力的,之所以跳河是老師批評得不對。父母當然幫腔自己的孩子,可這種偏見極高、可信極微的話能呈堂作供嗎?那位女老師肯定也不是第一次用同樣的方式懲教學生,就算批評的方式有待討論,爲何别的差等生都能欣然接受,他家的優秀生却悲憤自盡了呢?説明我們的判優標準出了大問題,我們的教育體系出了大毛病。否則,爲什麽一俟出事,各方各面總是不能找準要害開火呢?總要經歷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才能逐漸給予公正的評判呢?

  都説現在的孩子嬌貴,獨生子女尤甚。年輕人極端自私自我,只能聽好話,記不住别人的好,成普遍的共識。爲此,企業招工遇着老道狠點的考官(特别是臺企招工),一説是獨生子女,不要!二講是城裏大的,不要!三看個性張揚講話不識禮數的,不要! 四見長得有點兒姿色帥氣的,不要! 五覺得陪來的家長十足抱窩的老母鷄鐵護着孩子的,不要!學生哥,專長就是接受教育的,挨批改錯當是家常便飯。一點批評就受不了,將來長大到了工作崗位,也好不哪兒去!老闆一怒讓你“滚”,還不要跳幾回樓?再説了,不就是罰抄幾遍英語單詞嗎?多寫幾遍累不死人更扯不上人權。日本韓國新加坡的老師還要打板子、抽藤條呢,也没見人家的父母冲到學校去拼命?

  孩子去了,是不幸。可更大的不幸,是醖釀成因的其父母,壓根兒不會想到自己有什麽責任。楊麗娟追華仔,衆口一詞指責其父母縱容姑息,“好學生”挨一句批評就自殺,却無人對其父母説一句不是?  

  

  (200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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