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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今天是“最後通牒”到期日



  中紀委5月29日印發了《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規定》對黨員幹部提出了八項嚴格的禁止性規定,並要求有“權錢交易”行爲的國家工作人員中的共産黨員,在6月29日前主動説清問題的,可考慮從寬處理。

  今天大限已到。我們發現,積極響應、從速落實此規定並將初步成果公開見報的,只有6月15日河南媒體的報導,稱該省已有979人主動説明問題,上交違紀款爲821萬元,人均不到一萬元。其他各省,則一片杳然。至於我省,今天各大媒體都沉醉在香港回歸十週年紀念專版看誰的版數多的比試中,誰還記得有這回事呀。

  可身受權錢交易之苦的老百姓還記得這個日子,越來越懂得“公平和正義”對健康生存是多麽重要的人民群衆,也記得這個日子。老百姓他們想通過媒體,知道有多少個省市區認真執行了這個規定?都有哪些機構專門爲此建立起來,又向誰負責?有多少省廳、科處,以及普通的黨員幹部主動交待了問題?涉嫌權錢交易的贜款有多少?主動坦白從寬處理的金額頂數是多少?……如果這些都不需要向人民公開,中紀委當初的《規定》也不需要見報了。

  雖説明知結果是雷聲大雨點小,明知是法不責衆一股風吹過,可大限日如此静謐,仍是未曾想到。昨天,國家審計署出報告,查明56個中央部門、92個所屬單位違規挪用資金27億、問題資金300多個億!?這就是“權錢交易”新鮮出爐的典型啊,只不過是以部門的名義!敢問世上哪一個大國的政府核心管理機構敢如此隨心所欲地動用納税人的錢?這些國務院各部委和中心,都是一天到晚給下面各省市基層發這不準、那不行之禁令的,這些衙門的頭頭們,都是中共精英中的精英、寶貝中的寶貝,有些還是人大常委會授權總理剛剛任命上任的,好像單位犯法就不是犯罪?政府違法就不是犯法?審計報告清楚地列明瞭國家機關、政府部門帶頭違法犯罪的事實!跟他們的明知故犯的公然行徑比起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中的共産黨員私底下的權錢交易,又算得了什麽?

  國家審計署選擇大限到期前一日公佈審計結果,不能排除有緩衝降解“通牒”壓力的意味。人家給李金華捅出來幾個億都不怕,我那幾文碎銀還猶豫坦白個屁呀。  

  

  (200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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