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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璣巷宋代居民羅貴南遷事件
一、序言
珠璣巷人南遷最突出即是南宋羅貴南遷事件。因爲這個事件,各“家譜”、“族譜”,多有記載,但差异甚大,如年代即有紹興、紹定、開禧、咸淳各朝的記載,本文即論及此次遷移的時代和路綫。
二、羅貴事件是南宋初年大遷徙
羅貴事件據黄佛頤《珠璣巷民族南遷記》引《東莞英村羅氏族譜》手鈔本:“宋代間,有宫人蘇氏,貌美性淫,貪私無己。一夕,上幸宫,失調雅樂。上怒,命下冷宫,時宋宫禁不嚴,妃乃潜逃,無人知覺,自度不可復入,因扮作游婦,混雜京省,踪迹飄泊,所遇輙投,時有富民黄貯萬,係南雄府始興郡保昌縣牛田坊人,貯萬備船運糧上京,遂得至關口市下,灣泊船隻,備牲酬福,時有歌舞近前,似有獻媚之態,萬見女貌美,稍以意挑之,女即下船,與萬言娓娓不己,願托以終身之事,因載而歸。後來上行敕復取蘇妃,而不知逃亡久矣。上怒,敕兵部上書張欽,行文各省緝訪,經年無迹,乃復奏,上準歇,不行追究,不知貯萬所遇女子,即蘇妃也。已改胡姓,立爲寵婦矣。一日,其家人劉莊因隙走出,揚洩弊端,傳溢京省,兵部官知此,恐上查究,乃詐謂民違法作孽,會同王府六部,所有文武官僚共掩前迹,密行計議,欲洗其地以滅迹。僞稱南雄府保昌縣牛田坊,有賊作亂,流害良民,冒挾聖旨准行,以南雄府始興郡保昌縣牛田坊地方,擇地建築寨所,聚兵鎮守,應國泰民安等事。時貴祖有婿樑喬輝,現在京都,任兵部職方司,得聞聲息,遂遣家人密報,未旬月,部文行批立令照議,嚴行遷徙,時始興郡牛田坊五十八村,居民億萬之衆,莫不嗟怨惶惶。惟珠璣巷居民九十七家,貴祖密相通透,圍集商議,以南方烟瘴地面,土廣人稀,必有好處,大家向南而往,但遇是處江山融結,田野寬平,及無勢惡把持之處,衆相開闢基址,共結婚姻,朝夕相見,仍如今日之故鄉也。衆議而相語曰:今日之行,非貴公之力,無以逃生,吾等何修而至此哉,今日之德,如戴天日,後見公子孫,如瞻日月。九十七人即相誓曰,吾等五十八村,居民億萬之衆,而予等獨借公之恩,得賴逃生,何以相報。异日倘獲公之福,得遇沃壤之地土,分居安插之後,各姓子孫,貧富不一,富者建祠奉祀,貧者同堂共餐,各沾貴公之澤,萬代永不相忘也。世世相好,無相害也。即益名團詞赴縣陳告,準立文案文引,乃赴府告準案結引,立號編甲,陸續向南而行,所有案卷文引,備列於後。紹興元年(1131)仲冬望後志。”
(一)赴始興縣告案遷徙詞
牛田坊十四圖珠璣村貢生羅貴,居民麥秀,李福榮,黄復愈等,團爲赴難,俯乞文引蚤救生靈事。貴等歷祖辟住珠璣村,各分户借,有丁應差,有田賦税,别無虧缺,外無違法向惡背良,爲因天灾地劫,民不堪命,十存四五,猶慮難周,及今奉旨頒行取土築作寨所,嚴限批行,下民莫敢不遵。貴等思得近處無地堪遷徙,遠聞南方烟瘴地面,土廣人稀,田多山少,堪辟住址,未敢擅自遷移,今備簽九十七名,歷情赴大人階下,伏乞立案批給文引。經渡關津岸陸,俾得路引遷移,有地安生,戴恩上詞。紹興元年(1131)正月初五日詞上。
知縣嚴統化批準申太府施行。
(二)赴南雄府告案給引詞
始興縣牛田坊十四圖珠璣村歲貢生羅貴,居民麥秀、李福榮、黄復愈等,連名團爲逃難,俯乞文引蚤救生靈事。貴等歷祖辟住珠璣村,各分户籍,有丁應差,有田賦税,别無虧缺,外無違法向惡背良。爲因天灾地劫,民不堪命,十存四五,猶慮難周,及今奉旨頒行,凡民莫敢不遵。貴等團思近處無地堪遷,素聞南方烟瘴地面,田多山少,堪辟住址,未敢擅自遷移,今開居民九十七人,團情赴大人階下,伏乞立案,批給文引,經渡關津岸陸,度衆生早得路遷移,安生有址,霑恩上詞。紹興元年(1131)正月初十日,團詞人羅貴等。
(三)知府鐘文達批詞
查得貢生羅貴等居民九十七人,原係珠璣村屬人也。詞稱遷移之故,行慮集兵之擾,非有禁過之例,準案給引,此照通行,方至止處,即傳該掌官員,告下復引,毋遺。吏房書吏黄英茂行。
(四)計開赴難團詞人九十七名
1.羅貴 2.麥秀 3.李福榮 4.李應元 5.伍悦 6.吴孟魁 7.譚君可 8.張汝學 9.馮彦彩 10.馮三才 11.陸道思 12.樑淮 13.麥信可 14.吴仲賢 15.黄復愈 16.陸以信 17.曹一常 18.鄭一元 19.周彦才 20.譚廣信 21.馮元昌 22.胡漢瑞 23.高易思 24.黄義 25.何大參 26.陳世卿 27.黄可潤 28.周觀達 29.趙世常 30.樑弘益 31.周君義 32.陸雲遠 33.蘇汝卿 34.高子啓 35.胡勝章 36.蔡春澤 37.吴國禮 38.歐以信 39.陸潤成 40.文可大 41.黄仲貴 42.譚文廣 43.黎人杰 44.李伯宗 45.李德裕 46.黎元海 47.吴永奇 48.趙汝榮 49.湛英奇 50.黄文富 51.蔡二齊 52.馮大澤 53.李子龍 54.黄天挺 55.樑淳化 56.何汝祥 57.黄悦中 58.伍之露 59.盧明運 60.郭子交 61.黄秀係 62.阮可益 63.區孔道 64.高遠 65.湯佐 66.馮道立 67.黎聖進 68.李聖悦 69.馮元澤 70.陳子龍 71.譚廣孚 72.周伯通 73.陳世興 74.謝忠卿 75.黄聖永 76.陸榮澤 77.黄文禮 78.黎文達 70.何鵬羽 80.廖德舉 8l.吴仁禮 82.黄棠 83.何一裏 84.伍顯才 85.温大化 86.尹中奇 87.黄元生 88.陳世道 89.李子才 90.馮元愈 91.黎成初 92.麥全 93.馮德恩 94.周子逵 95.曹元瑞
(按此本只記95人,二人未記。)
(五)珠璣村三十三姓九十七人流徙銘
珠璣流徙,羅湛鄭張,尹文蘇謝,
陳麥盧湯,温胡趙伍,曹歐李樑,
吴馮譚蔡,阮郭廖黄,周黎何陸,
高發其祥,九十七人,開闢烟瘴,
三十三姓,永鎮南方,子孫萬代,
爲國棟樑,文經武緯,愈遠愈昌。
(六)本府文引
嶺南道南雄府爲逃難給引早救生靈事,本年正月十三日,據始興郡保昌縣牛田坊十四圖珠璣村,貢生羅貴等連名呈稱前事,内開:爲天灾人禍,民不堪命,十存四五,猶慮難周,及今奉明旨頒行築土設寨所,因思近處無地堪遷,遠聞南方烟瘴,地廣人稀,堪辟住址,未敢擅自遷移等情到府,據此案查民貢生羅貴等九十七名,案非惡孽民氏,爲此合就行給文引,批限起程。凡經關津岸陸,此照通行,毋得停留阻禁,方到此處,合應行赴該府州縣屬立案定籍,報文寅尉造册,轉報施行。紹興元年正月十五日,給限四月二十日。吏房書吏黄茂英行。
即於是年正月十六日,携長男大用,次男利用,三男巨用,四男期用,五男曦等及同文引九十七人,向南而來,四月二十六日,方至岡州大良都古朗等村。憑土人龔應達接歇數日,乃會同齊人九十七名,赴州縣告案,立借繓引。憑土人龔應達保結。
(七)赴岡州告案立借繓引詞
爲逃難案生團情事:貢生羅貴,居民麥秀、李福榮、黄復愈等,原籍南雄府始興郡保昌縣牛田坊十四圖珠璣村,貢生羅貴等陳情,俯乞立案,安廣州、岡州、大良等處定籍,安恤生靈,上繕國課事。貴等祖歷辟住珠璣村,各姓開分户借,有丁應差,有田賦税,别無虧缺,外無違法向惡背良。天灾地劫,民不堪命,十存四五,猶慮難周。及今奉旨頒行取土築設寨所,嚴限批行無遺等因,近處無地堪遷,遠聞南方烟瘴,土廣人稀,堪辟住址,未敢擅自遷移。本年正月初十日,赴府立案批引,嚴限正月十六日起程,沿途經關津岸陸,此照通行,於本年四月二十六日,來到邑屬岡州大良都古朗甲朗底村,盤費乏盡,難以通行,借投土人龔應達草屋,未敢擅作窩兜,百口相告簽名粘引,固赴岡州大人階下,俯乞立案,安插各處,增圖定籍,保恤生民,仍乞批執照繓引施行,庶子孫萬代,戴恩罔極上詞。紹興元年五月初六團情貢生羅貴等叩呈。
(八)岡州知縣李叢芳批詞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貢生羅貴等九十七人既無過失,準遷移安插廣州、岡州、大良都等處,方可準案增立圖甲,以定户籍,現辟處以結廬,辟地以種食,合應賦税、辦役差糧,毋違,仍取具供結册,連路引繓赴岡州。
(九)羅貴等之供給
紹興元年(1131)正月十三日,團情貢生羅貴等居民九十七人,蒙州官準案,逐一編定新圖,開報排裏,分住各村,具結報投州應造册務。大良都古蓢底村開圖居民新增都圖,以定户借。新充新圖一甲里長羅貴,裏排麥秀、李福榮、黄復愈、黎孔昭、吴孟魁、何大參、鄭一元、胡漢瑞、趙世常等,今相與結爲奉上明文行勘攢造黄册事。貴等原係南雄府始興郡保昌縣牛田坊十四圖民籍,原住珠璣巷,爲因天灾地劫民荒,及今奉旨頒行取土築設寨所,嚴限批行,貴等備開九十七名,團赴本府蒙案批引遷移,來到邑屬大良都古朗甲蓢底村,下擔歇脚,備情赴臺,蒙準議增立圖,編立十排格眼該掌約束九十七人,各辟土以種食,辟草以結廬,聊爲窩兜,今蒙上取具供結應造册務 引等因,遂一遵依,合同裏排人户各備開單情由,逐一分勘,中間並無隱匿,如虚甘罪,所供是實。
(十)單開供狀
立供狀係南雄府歲貢生羅貴,年方四十六歲,係南雄府始興郡保昌縣牛田坊十四圖民籍,住沙水村珠璣裏,奉例告案批引遷移,來到邑屬岡州大良都古朗甲朗底村,盤纏乏盡,難以通行,結草歇脚,備情赴州,蒙準批以增圖立甲,以定户籍開闢新圖,結草爲屋,種蔬爲日食,隨時度活。今蒙上司明文行勘攢造黄册等事,羅貴户充新圖第一甲里長,今將本家新收丁産,逐一開報,中間不敢隱瞞,如虚甘罪,所供是實。
(1)計開男女人丁
家男五口,男子未成丁四口。本身年四十六歲,長男大用,年方二十六歲;次男利用,年方二十二歲;三男巨用,年方一十八歲;四男期用,年方一十五歲。
男丁未成丁一口、婦女一口,阿鄭年方二十歲,家僕二名:林昌、張進陛。
僕男未成丁三口:阿達、阿禄、阿勝。僕婦二名,僕女一口。
(2)新收田産
新收山塘田地共二十一畝二分二厘一毫。納米六鬥四昇三合二勺四抄。一田土名朗下底,一號共一十九畝一分二厘二毫,六鬥二昇二勺三抄。一民田每畝三昇,則加耗二合一勺計,一民地土名高處地,税五分五正,一昇六合一撮,一民塘每畝五昇,則加米三合一抄,一塘土名山子下,税四分,米二昇一合四抄。
計開
草屋三間,草牛二頭。
三、羅貴事件的性質
從上述東莞英村《羅氏族譜》手鈔本,可知羅貴南遷事件有如下特點:
1.羅貴事件是有組織有計劃的集體遷徙行動。是由大家集體研究,集體簽名,共同發誓的集體行動。
2.是由知識分子貢生水平的領導人主持工作的集體行動。貢生是準備入仕途人才,是鄉間品學兼優之士。
3.行動是官府支持的,發有通行证,聯繫官府證明文書,並層層予以關照的遷徙行動。一到達目的地,即新立圖甲。
4.有當地人仕招呼,如到古朗受土人龔應達接歇數日,并且願爲他們保結。
5.這次集體遷移是以家庭爲單位,97人即97家。多屬有農業知識的,有勞動力的家庭。如羅貴即有男僕5人,女僕3人,故生産力很强的。新收田地塘坡2l畝,是够他家口糧的,即上昇爲地主也很有條件。
6.這些遷民是俱有不怕困難和甘冒風險精神的。是一種“逃生”的行動,故互相扶持,團結一起的集體行動。
7.遷移前是經過調查研究的。“以南方烟瘴地面,土廣人稀,必有好處”、“田多山少,堪辟住址。”
此《羅氏族譜手鈔本》中,亦每與前譜不同,如批發路引年月,鈔本作紹興元年,而舊本作紹定元年,顯爲傳鈔之誤。因按新會良溪《羅氏族譜》雲:“始祖琴軒(即羅貴)自宋高宗紹興元年(1131),因避蘇妃之難,由珠璣巷遷新會蓢底,即良溪也。”又英村《羅氏族譜》亦雲:“宋紹興元年,琴軒始居岡州蓢底村,生子清之,清之生翔,始徙居東莞英溪,時紹興二十八年(1158)。”明代陳璉《琴軒集·寶安羅氏族譜序》雲:“寶安之羅爲邑著姓,其先南雄人,當宋南渡後,有諱某者始來寶安,樂英溪山水之勝,因居然。七世孫亨信,由邑亨庠生登永樂二年(1404)進士。”亦可證明羅貴來蓢底村是在南宋初年,而不是在南宋末年。
四、羅貴遷移的補充資料
在珠江三角洲各地族譜中,有不少材料可以補充到羅貴事件上來的,擇要列舉如下。
1.羅貴具體遷徙情况
新會瀧水都蓮邊裏《麥氏家譜》載:“以竹結筏,浮湞水而下,至連州水口,遇風筏散,溺死男女無數,至廣屬香山縣黄角、大良,各投土人草屋安歇,分尋居住,成聚落焉。麥氏有五弟一妹及同族二百餘人,始居黄角。”
2.馮天誠、龔應達等保結赴縣
《麥氏家譜》有載:“是年三月十六日,同文引等九十七名,并親眷附行甚衆,二十六日至香山縣、岡州、大良,憑土人馮天誠接歇數日,會同來人赴縣告案,立籍繳印文,馮天誠、龔應達等保結赴縣。”
3.《小欖麥氏族譜》(光緒十九年1893)刻本雲:“乃告有司給路引南徙,時保昌嚴縣主備申南雄府鐘文達立案,批發路引,我祖必達公兄弟五人,相與絜家二百餘口,於咸淳九年二月十六日起程扺廣州,五月十五日至香山黄旗角鄉。未幾,遂分居各屬。”
此處與前譜記在紹興元年大异,必有一誤。因相距達142年之巨也。故該譜作者即指出此處記載有錯。即蘇妃事應爲紹興年間之事,不能混入咸淳年間胡妃事中。
上記後小欖《麥氏族譜》(光緒十九年本)引東莞張璐《桑梓識佚續編》,亦説蘇妃是宋理宗時事,該譜亦同意此點,並加論证。
(1)麥氏祖必達公兄弟五人必榮、必秀、必達、必瑞、必雄南遷,“揆厥時勢”當不離南渡後紹興間者爲近,决不在咸淳間時也。
(2)“以别房冲霞譜考之,則伊始祖遁涯公,由紹興六年(1136)避亂而至,我五必公之來,應與同時。若來自咸淳九年(1273),則後六年而宋室遷矣。子孫即爲元人,何以各譜數傳後尚稱宋人耶?”
(3)“沙頭房舊譜”稱南雄遭變,必秀公在雄先逝,挺芳公隨伯叔南來,則其墓應在於雄。今西郎有五必公墓,惜四必墓碣不存,惟必秀公墓石無恙。中題宋故麥必秀公墓,左題時德祐元年乙亥(1275),右無立石人名。考其時乃在咸淳九年後兩載,此墓或扶柩來葬,或葬衣冠,或公實至廣州而卒,基墓石亦重修之日所立,故無立石人名,定非卒時初葬之歲,此不足援以爲咸淳九年南下之证也。”
(4)“沙頭房舊譜”載必秀公第七傳奮雷,任宋陽江尉。此條亦有旁证,如《五山志林》即説:“麥奮雷宋咸淳間進士,則其祖當爲南宋初人。按麥必秀即羅貴97入團中第二名麥秀(據黄佛頤,1957),顯爲當日遷民爲首者之一。
(5)“按我攬舊譜,載黄角有宋故六九秀才墓,碑刻寶慶元年(乙酉,1225)十一月丙午,葬於武山之原,則五必公南來,必在寶慶之前。若在咸淳九年不傳在六九公四十九年之後乎?”此段六九秀才即麥必達第四子。
(6)“五必公誕生約在北宋元豐、元祐間,各譜所載仕宦科名多於徽、欽、高三宗之世吻合。則五必公南遷應與遁涯公同在高宗紹興初年矣。”故雲:“咸淳一説,或後世傳聞之誤。”
《小欖麥氏族譜》載:“麥必雄,字尚信。弱冠從諸兄遷徙,一旦復歸南雄,後再至廣州,居新會,帝昺時,出谷賑濟。”則必秀兄骸骨歸葬南雄,亦有因焉。又載:“麥必秀,字尚義,登宋政和丙申鄉貢,宣和二年,授江西南康縣知縣招討尉,由南雄始遷南海麥村,子個,淳熙戊戌進士,官兵部郎中,”此段亦可证麥氏南遷爲南宋初年,而非咸淳九年也。
4.番禺市橋《謝氏族譜》雲:“赴始興縣告案遷徙詞後年號作‘開禧元年正月初五日,團詞人陸 聖,羅貴等九十八人’”,則亦距前譜作紹興元年正月初五日達74年,亦必有一誤。團詞人陸 聖,即羅氏譜鈔本中的陸潤成,馮氏譜中的陸閏成。可見各譜傳鈔時多有錯誤。
五、羅貴同行九十七人家考
羅貴同行九十七人家各譜所記不同。兹分述各譜特點如下:
1.市橋《謝氏族譜》所記特點
據市橋《謝氏族譜》手鈔本所記有如下特點:
(1)爲首非羅貴而是陸 聖,次羅貴。人數亦非九十七人,而爲九十八人。
(2)有八人爲羅譜所無:羅元鼎、黄志經、陸世珍、羅之貯、羅悦秀、黄生遠、馮因條、陸訚聖。
(3)稱馮彦彩爲馬彦,麥信可爲麥超,譚廣信稱廣作,高易思作易昌,黄義作黄義全,何大參作何彦,黄可潤作沙潤,趙世常作趙峰(誤),樑弘益作孔益(誤),蔡春澤作葉春澤,歐以信作高以信,陸潤成作 成,文可大作可泰,李德裕作德譽,黎元海作元滿,湛英奇作奇英,蔡二齊作三齊,黄天挺作大挺,樑淳化作化道,黄悦中作悦志,盧明遠作明達,郭子交作子文,黄秀係作至係,高遠作吕遠,湯佐作仁佐,馮元澤作元舉,黄聖永作聖作,廖德舉作德峰,吴仁禮作仕禮,何一裏作一星,伍顯才作顯,李子才作子材,周子逵作子達,麥秀作麥舜。
2.馮秉蕓《邇言》所記特點
“予族譜謂在南雄始興縣十四圖牛田坊,是時同遷者九十七家,於宋度宗咸淳九年(1273)癸酉歲(原注:大良陳太初墓誌作紹興四年(1134),相距百餘年,必有一誤)三月十六日南遷,二十六日到廣州散處各鄉,今將九十七家姓名列後,並訂别本,註明异同,附論於左。”今只記其與羅本不同人名如下。除手文誤之外,多從音記字。
譚君可作居可,樑淮作樑繼,麥信可作麥照,陸以信無以字,鄭一元作鄧一元,譚廣信作廣作,高易思作易恩,羲義作黄年義,何大參作何大彦,陳世卿作陸世興,黄可潤作王可閏,周君義作居義,陸雲遠作遠信,蘇汝卿作汝興,吴國禮作國孔(誤),陸潤成作閏成,黄仲貴作仲賢,黎人杰作仕杰,蔡二齊作三齊,馮大澤作元澤,黄天挺作天建,黄秀係作者係,李聖悦作悦聖,周伯通别通作道,謝忠卿别謝作譚,黄文禮别黄作莫,黎文達作文遠,何鵬羽作鵬遠,吴仁禮作仕禮,黄棠作黄賞,湯大化作楊大花,黄元生作悦生,馮元愈作元愈,馮德恩作恩德,周子逵作子達。
3.九十七人可有查據者
九十七人各譜不同,且多難有實证,兹就已查得的人列如下。
(1)羅貴 有稱爲羅貴祖,祖字爲尊稱之意。
(2)樑弘益 見《小欖樑氏族譜》:香山欖都小欖樑族,厥祖宏益,由南雄珠璣巷遷古岡州,又遷小欖,分二族:一鬆隱祖族,一毓靈祖族。”
(3)樑淳化、黄佛頤 文引:“又有樑氏始祖淳化,字緒庵,由珠璣巷遷居小欖。”黄氏雲:“按此亦九十七人之一。”
(4)麥秀、黄佛頤 文稱:“此疑即九十七人之麥秀”,璇按,有理,因按記述是有共同逃難過程及日期亦合。
(5)蘇汝卿、蘇汝相 按蘇廷鑒《蘇氏族譜》光緒刻本雲:“高宗紹興元年,鄉民因天灾流行,又奉旨取土築寨,民懼集兵之援,羅貴等九十八名呈請給引南遷,三月十六日起程,四月初三赴南海縣立案開籍,其引載有蘇汝卿、蘇汝相姓名,此前次由珠璣巷南遷也。”《開越大夫祠紀异》稱爲世卿,爲順德秀挺房始祖。
(6)陳世道、陳世興 據《陳氏英翁族譜》雲:“南雄府鐘文達準給文引,正月十五日給限四月二十日繳。偕九十七人向南南遷,四月十三日到大良邑,衆赴縣業芳告案立籍,且造册繳引,而世興、世道在良而居止焉。”(又在沙灣鐘村,有李八思廟,祀保昌縣尹李春芳,謝其發路引及安插。按李春芳疑是李叢芳,係岡州知縣,曾助珠璣巷民南遷安插事,沙灣亦有珠璣巷民,故建廟亦有原因。附記於此。)
(7)盧明遠、盧明達 載廣州神山《盧氏族譜序》。
(8)謝忠卿 市橋《謝氏族譜》稱:“始祖六郎,字忠卿。”並記與羅貴赴告同行事。
六、羅貴的世系及子孫分佈考
羅貴是南雄府歲貢生,即屬府級的每年上報品學兼優學士,可入國子監讀書。紹興元年(1131)爲46歲。即生於元祐元年(1086)。但英村《羅氏族譜》記爲生於熙寧四年辛亥(1071)二者不符,故一説他“生長失詳”(見《羅貴傳》)。
《開平鄉志》亦有記雲,羅貴是宋軍之後,文稱:“獅子羅村,其先世寶兆,隨宋太祖渡江討叛,至廣東南雄始興縣,遂家居焉。七代貴翁(即羅貴),紹興元年(1131),從南雄遷蓢底,即今新會良溪也。”
“貴次子利用分居開平獅子羅村,男女人數約七千餘。”
此條可知羅貴在蓢底立足後,各子已長成,即行分散,各覓地分居。
按高明《羅氏族譜》亦記:“貴祖因宋朝烽火離亂,由南雄珠璣裏遷新會蓢底。太祖兄弟六人同來廣肇,後卜居於高要孔堂,今屬高明,但中更世變,屢遭兵燹,是以生終年號,及各子孫長次,無從細考。現有朝端、朝冕、一卿、懿、榮五公之裔支分派衍,日就繁昌,各祖今即以五公分五大房焉。”
又記:“府君諱淳衍,字北蕃,號椒生,姓羅氏,始祖諱綱,由南雄珠璣巷遷大良。”但中更世變,未見記載,是以難於查明是否貴祖子孫,無從細考。
按貴祖初遷新會蓢底村,即係海邊地點。宋時此處長有蓢樹,即今稱“紅樹林”,爲熱帶海濱鹽生植物。隨着海灣被沙泥淤填,紅樹林大片死去,成爲冲積平原,可以開墾耕種,但是平原底部仍保留有紅樹林樹頭,故田稱爲“蓢底田”,表示昔日是海邊泥灣地點。底部有紅樹樹頭田土不好,稱“反酸田”,即因紅樹本身含單寧酸,與鹽水混合,易成有機酸,使田土成强酸性反應(PH值達4.5),不利水稻生長,農民多不墾耕,當日珠璣巷遷民到此,辟南方烟瘴,即此類土地也。洪武間改稱良溪。
但羅貴在珠璣巷居住時,按範湖顯學岡《羅氏源流》記述,也是當官的。文稱:“迨至彦懷,宋太祖拜爲御前忠勇太尉忠翊郎,由祥荷縣遷居於南海珠璣巷。彦懷之第七傳孫羅貴祖於宋高宗紹興元年,因皇上緝蘇妃之禍,絜眷及里人三十八姓九十七家南遷至岡州蓢底(新會),更籍辟居。公有九子四十七孫,分佈於廣東各郡縣繁殖。”
此條指出羅貴居南雄珠璣巷已有七代。有九子四十七孫,按到蓢底村時只有四子,即到蓢底後再生五子。按英村羅氏譜雲:“宋紹興元年,琴軒始居岡州蓢底村,生子清之,清之生翔,始徙居東莞英溪,時紹興二十八年(1158)。”又據《琴軒集·寶安羅氏族譜序》(明陳璉撰)雲:寶安之羅爲邑著姓,其先南雄人,當宋南渡後,有諱某者始來寶安,樂英溪山水之勝,因居焉。七世孫亨信,由邑亨庠生登永樂二年(1404)進士。”
此條即指羅貴孫翔已遷東莞英溪。該譜載稱:“遷莞後七世孫羅亨信居莞城西門,是爲“西門羅”之始,莞城諺雲:“東門古,西門羅,南街鄧,北街何,市橋下有只大鵬哥(即指彭姓)。”成東莞望族。
三水縣羅貴子孫分支可見於範湖顯學岡《羅氏源流》中。其中即有一段記録羅貴子孫的,稱:“琹軒乃羅貴祖之裔孫財禄祖也。居於南海小欖圩邊,長延鄉東南,妣張氏,生四子,長大周,遷小欖圩邊白仙鄉,次子細周,居小欖長延鄉大堝村,三子谷周遷居順德大良,四子米周遷居三水縣田螺[HZ(][XCZ3.tif;%90%90][HZ)]村,其子孫奉米周公爲始祖。公傳到第三代孫羅文貴,在大明朝之世,出仕巡宰,財禄祖至第五代傳孫羅全,乃文貴祖之第三子也。”此支後來再遷至小塘,成小塘羅洞羅氏。《佛山地名志》雲:“南宋末年南雄珠璣巷羅氏逃難南遷,先至現大渦村附近塘邊低窪地居住(即上文所述四子細周所居小欖長延鄉大渦村地點),後爲避洪澇威脅,再遷現址建村。”
中山縣明時亦有羅貴子孫分派,黄佛頤雲:“羅族始祖瑺,係出珠璣巷,原借新會蓢底村,明遷小欖。”番禺亦有紀録,如南村鎮羅邊羅氏,即爲羅貴後人分派至此。《番禺縣地名志》雲:“南宋時羅姓居民自新會葫底遷此建村,故名。”按蓢底即珠璣巷人羅貴等登岸開村地點,他當時即任葫底村新圖一甲里長,由於他有九子,勞動力足,故可以分派各地。本村第三房即再由此分派到東莞元江羅屋堂羅氏。《東莞市地名志》雲:“宋末羅姓由番禺羅邊村第三房遷此。”按此,即爲羅貴子孫又開派來東莞之一例。
鶴山縣亦有羅貴子孫分佈。如鶴山宅梧荷村羅氏,即爲一例。《鶴山地名志》雲:“咸淳二年(1266),羅貴等38姓97人自南雄珠璣巷携眷南奔。羅氏初居新會良溪(即蓢底村,洪武改雅稱爲良溪),復遷開平大羅村,再分支至此開村。”另一支則分支去雙合鎮布尚,因《鶴山縣地名志》雲:“咸淳二年(1266),羅氏從開平大羅村遷此。”可見咸淳二年是羅貴後子孫再分衍遷居的時期。
七、羅貴同行人員的子孫分佈考
羅貴九十七人同行,但有先後,停居地點也不一致,故有考釋必要。兹先從羅貴等停居地點談起,因此處集中各姓同行者較多。如地名上有大官田地名,即表示當日縣官劃定新建圖甲地方,淺水海岸泥灘地區。以後爲官府佔領。
蓢底今名良溪。在新會市棠下鎮西北,常受洪澇爲害,蓢草滋生,故名。附近即多有同南遷居民居住。如鶴山址山鎮排樓,按《鶴山縣地名志》雲:“紹興初(1131-1140)南雄倫、凌、李、陳四姓,遷此開村”記載。按97人中,而凌、倫兩姓是没有的,可見當時97人之外,還有其他從來人中不在34姓人之内。
另據《鶴山縣地名志》載,咸淳二年(1266)在附近開村者甚多,當係以良溪地方發展起來的各姓人民遷出,自立村社的結果。按《宋史·賈似道傳》胡妃被出爲尼,係於咸淳八年(1272),顯與鶴山市各地立村於咸淳二年不相統屬,即非同一次遷徙的結果。如宅梧鎮嚴氏、鄧氏、樑氏,據《鶴山縣地名志》雲:“咸淳二年(1266),南雄珠璣巷嚴、鄧、樑氏遷此開村。”這條表示嚴、鄧、樑氏最早遷移,不是在咸淳八年,地點也不是蓢底。移入宅梧開村是在咸淳二年(1266)。
又桃源沐河片村何氏、區氏,據《鶴山縣誌》説:“咸淳四年(1268),南雄三十八姓九十七人携眷南奔,其中何、區兩姓,遷此定居。”這裏也不是説避胡妃事遷徙,只是把羅貴97人南遷日期定在咸淳四年,仍有誤,因一般是定在紹興四年(1134)的。文中指出何姓和區姓是離開集體在桃源定居下來。
又鶴城鎮大官田羅氏、陳氏、黄氏、李氏、吴氏、樑氏等,據《鶴山縣地名志》雲:“咸淳四年至十年間(1263-1278),以羅貴爲首三十八姓九十八人,自南雄南奔,沿江兩岸遷徙。陳、黄、吴、樑等姓,至此開村。”事係於咸淳四年至十年,亦非單指受胡妃之害而遷徙。且沿岸遷徙,也每有一段相適應時期,即要能安居下來,才能立村。故此期仍爲未定期,故仍屬沿江遷徙時期,但遷徙的居民是屬於羅貴事件九十八人中的同徙者。按九十七人中除羅姓一家外(口五),陳有四家、黄有十二家之多,吴有五家、樑有三家,可知同行九十八人(一説九十七人)中,同姓者不少。
八、羅貴後代的知名人士
羅貴後代知名人士以東莞英村後代爲最有名。即羅貴的九世孫羅亨信。亦即羅貴遷東莞英村的七世孫。
羅亨信爲永樂二年(1404)進士。字用實,自幼穎敏好學,年十二喪母,永樂元年(1403)中舉人,次年中進士,改任翰林庶吉士,授工部給事中。往浙江視察水灾,奏减嘉興、海鹽、桐鄉三縣税糧五十餘萬石。民賴以蘇。丁繼母憂,起用,調吏科,昇右給事中。因小事受連,謫交州9年,安於荒遠,且自號安素,表示無怨言。1425年洪熙改元,張瑛薦起用爲監察御史。嘗視察通州倉庫之弊,誅奸民數人,道路肅然,巡按真定等府,請軍山西,有政聲。宣德中,楮幣壅不行,授敕榷京師,商賈漸以通用。再丁繼母憂,起復,食按察司僉事俸,仍治鈔法。宣德乙卯昇右僉都御史,命往平凉等處練兵,以備邊塞,璽書慰諭,且賜幣以衣,益盡力。正統丙辰巡邊,殺蔣貴、安敬,統兵四出,獲虜酋,迤西以寧。奏捷,昇俸一級,賜文綺、白金。父喪賜楮幣千緡。奉敕巡大同,陳改政事各條,上皆依。又言也先之患,要加强北直要塞,未依,使英宗被虜。後上賜璽書,有“爲國除患”之褒。七十不準辭官。卒年八十一,著有《覺非集》(12卷)。以功進左副都御使。
其子羅泰,能詩,官承事郎。在東莞時,與陳靖吉、何潜淵結“鳳岡詩社”。
九、羅貴子孫向海外的發展
區如柏在《我們是珠璣巷的後人》中(見1991年1月13日新加坡《聯合早報》)稱:“據中街七家頭的羅奇生、羅致生的創辦人羅兆齡、羅兆貴兄弟的後人説:他們的祖籍南雄珠璣巷,後來遷居到新會縣良溪鄉,從他們的祖先羅貴祖開始定居新會,而成爲新會人。他們這一代已經是第二十三代了。”
“羅氏……由於百餘年前,他們先輩在星加坡中街建立了羅致生醬園雜貨王國,還在馬來西亞從事園丘種植,於是大批羅氏族人從廣東南來新馬。當中街七家頭式微之後,又有許多羅氏族人移民移到歐、美、澳等地。”
十、結語
1.羅貴等集體大遷徙對珠江三角洲農業開發起了促進作用,爲三角洲經濟發展作出了一定貢獻。
2.羅貴事件雖然文獻不足,但大體上仍可以理出一個頭緒來。所以我們認爲羅貴事件是存在的,是可靠的。
3.羅貴事件是南宋初年,即紹興年間一次集體大遷徙。
4.羅貴事件也同樣反映珠璣後人向海外發展的趨勢。這和南下遷民勇於開拓和不怕艱苦的精神是分不開的。
(原載《珠璣巷人遷移路綫研究》,暨南大學出版社1995年10月出版。)
(作者:曾昭璇,華南師範大學教授;曾憲緯,香港中文大學博士;張永釗,中山大學博士;曾憲珊,廣州青年培訓學院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