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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第四節 社會的動亂和文化的蜕變



  都城縣歷史地位的消退

  兩晋南北朝至唐宋,作爲嶺南經濟發達、文化繁榮的南江流域,到了宋末,這種狀况不再持續。其原因有三:

  第一、 大庾嶺的開通,使嶺南與中原聯繫的大通道不再是賀江和灕江,處在粤西西江邊的都城縣和南江流域各地的戰略地位就不如以前那麽重要。

  唐開元二十二年輔佐玄宗爲宰相的曲江(今廣東韶關)人張九齡(公元678—740年)開鑿了粤北大庾嶺的梅關新通道,把山坳降坡30多米,使之成爲嶺南東部通向中原的主要干道。這時,從中原通往嶺南的幾條路綫是並用的。宋代國都東遷開封,梅關新道成了南北交通最主要的路綫,再大加修築,路寬5米,路面鋪磚,便於馬車通行;兩旁植樹,以蔭行人。從此,中原文化向嶺南傳播,經大庾嶺到來番禺,沿着西江從東向西,到南江口分兩路,一路繼續溯西江往上游,一路溯南江扺達羅定、信宜、高州,與雷州、海南一帶連接,或則經沿海直扺雷州、海南。中原先進文化的傳播途徑變化,都城縣歷史地位從此逐漸消退。因爲先進的文化從東向西傳播,在南江流域内,東部也比西部更易接受新事物。南江流域以東的新州,從朝廷對其每年索取的進貢品來看,比周邊的地區多,可説明其經濟的發達。據唐代人官至宰相的史學家杜佑所撰《通典》卷六《食貨六:賦税下》記載新州每年賦税和貢品爲貢銀五十兩、蕉布五疋,而周邊高要郡(端州)貢銀二十兩,高凉郡(高州)貢銀二十兩、蚺蛇膽二枚,海康郡(雷州)貢絲電四疋,南陵郡(春州)貢銀二十兩、石斛十小斤。

  第二、都城縣的撤銷,顯出朝廷對南江的重要性認識的减退。都城縣的撤銷是在宋初消滅南漢政權之後。我們在前邊論证過古籍記載兩晋南北朝時期出現的秦漢時代南下漢人和越族人長期相處的結合體俚人,這與都城縣的出現有關。我們今天查閲唐代記叙當時的史籍,發現俚人竟然失去踪影。這些俚人的後代是什麽?歷史留下一個謎讓我們去思索,去考證。

  俚人作爲南江一帶的土著,從存在到消失,歷經兩晋到唐玄宗執政之際共約450年。我們研究當時的歷史,可以知道,從晋朝到宋、齊、樑、陳以至隋朝,對這些土著的管理或用漢人或用俚人擔當督護。督護有軍事權力,而且世襲,無异成爲土壩王。他們既可爲朝廷安撫俚人,保持一方安定,但也可挾恃俚人反叛,威脅朝廷。這幾個短命的朝代,自建立到覆亡,都是多事之秋,况且山高皇帝遠,鞭長莫及,因而朝廷無暇顧及嶺南,更難以興兵征討。到了唐代開元初年,國勢强盛,皇上就着手削弱這些土壩王權力,對反叛的則興兵討伐,終至把這些土壩王消滅,於是俚人瓦解,溶入漢人中。

  到宋代,把都城縣並入端溪縣而成爲一個鄉,都城作爲一個縣的歷史從此結束。

  第三、瑶人的大量南下,與原有的文化發生巨大的碰撞。

  瑶族人比漢人南下嶺南一帶要遲。隋唐之際,原居湖南、四川一帶的瑶族逐漸南下,大規模的聚居於南江兩岸。原來漢族、越族或演變爲俚人的地方,增添了新的民族,於是南江流域形成多個民族的人共處的局面。在民族遷移過程中,産生抗争、融合,與原先在此地立足的中原文化和本土文化相結合的南江文化發生了大碰撞。由於生産方式的不同,也由於封建王朝缺乏妥善的民族政策,民族之間雖然有過融合,但唐初到明中葉這一段時期,總的趨勢是矛盾逐漸加劇。

  瑶族人仍處在刀耕火種的原始社會,當時的瑶民還處在封閉式的社會結構,他們受着本部落的奴隸主或封建主統治着。有一些逃避朝廷徭役的漢人逃到其中,帶來漢族的先進工具和技術,而且一部分居住在靠近平野的瑶民與漢族有密切來往關係,也受到漢文化的影響,存在着民族同化的現象。有古籍記載,盤姓才是真瑶。(《舊西寧縣誌》道光本卷三十三)

  由於他們内部的生産關係的束縛,生産力的發展依然十分緩慢。而朝廷缺乏妥善的民族政策,對他們的有效統治仗賴其上層分子(瑶首)。當社會安定,朝廷財富充盈,免其徭役賦税,其與地方官府可以相安無事。如朝廷外憂内患頻仍,賦税增加,要其繳納,甚者地方官員加重盤剥,或其無法自給之時,就會無視王朝法令,激起矛盾,發生對抗甚至攻城擄掠。因此,在封建王朝看來,他們是“服叛無常”,因而以種種策略去對付。

  在歷史文獻中,瑶人有熟瑶和生瑶之分。與漢人融合的稱爲熟瑶,居於山上刀耕火種、食完一山又一山的稱爲生瑶。生謡靠着茂密的山林藏身,依木爲居,不火而食。

  瑶民喜歡歌唱,這是其文化特徵。“其配合多因賽神男女聚會唱歌適意而成。……暇則相聚捕獵,沉緬酒食,擊長鼓歌舞以爲樂。……其所居巢穴,萬山聯絡,東連清遠,西接蒼岑,南通高雷電白。”

  漢瑶民族在融洽和對立交替之間,逐漸形成漢瑶文化的交融。

  明代建立初期,由於采取一系列緩和民族矛盾的政策,在羅旁一帶,漢瑶多能和平相處,然而,好景不長,公元1436年英宗即位,此後宦官當權,政治腐敗,經濟衰落,賦役、籌餉、派捐增加。西江一段,南江兩岸,即明代稱作“羅旁”的地方,社會秩序混亂,以致激變。要瞭解這一事件,我們不能不追溯羅旁一帶的歷史,瞭解當時南江的社會環境。

  由於上述三個原因,在兩晋到宋代顯出光彩的南江文化,到了元明之時則走了一條迂逥曲折之路。

  都城鄉和晋康鄉一段尚待考證的歷史

  唐代,晋康郡改爲康州,宋據《宋史》記載,宋開寶五年(公元972年)都城縣、悦城縣、晋康縣並入端溪縣,各自成爲端溪縣的一個鄉。明代稱德慶州,州下分設三個縣四個直轄鄉:三個縣是瀧水(今羅定)、封川、開建(該兩縣於20世紀50年代合併爲封開縣),四個鄉是金林、悦城、都城、晋康。今天鬱南的土地,無論當時是都城縣地(包括原威城縣地、晋化縣地)還是晋康縣地,都已並入端溪縣,有文獻表明,羅旁在宋代末仍屬都城鄉。歷史記載宋時都城人進士談文炳當元兵南下,自遁丹峒山居。既然宋末都城鄉仍然包括羅旁,我們没有查考到宋末到明代萬曆西寧建縣之前把原都城縣、晋康縣的土地分析出去的文獻記載,按理來説,明代萬曆年初,這些地方應該繼續屬於端溪縣的都城鄉、晋康鄉。

  但是,明代嘉靖四十年,今日羅旁、建城、寶珠、南江口之地歸屬於瀧水縣(永熙郡在宋代已撤銷)却是無可置疑的,因有嘉靖四十年出版的《德慶州志》可证。這裏就出現了一個問題:從宋末以後,哪個朝代把這些地方從端溪縣劃歸瀧水縣管轄?我們目前看到能反映這地方疆域變化的最早志書只有明嘉靖四十年本的《德慶州志》。按該州志有引前志之説,更早的本子應該有的,據《宋史·藝文志》等古書記述,有蕭玠《晋康志》七卷,李忠諤《康州圖經》。這些宋代出版的書籍,《德慶州志》光緒本説明已失傳。是否還有孤本傳世,我們目前還找不到有關這方面的記載綫索。

  端溪縣和瀧水縣兩地從唐代到明代,其名稱及其級别(究竟是縣級還是州級)曾多次變動。

  端溪縣治地(今德慶),唐代武德六年(公元624年)改爲南康州,貞觀元年(公元627年)改爲康州。宋天寶元年(公元742年),復改爲晋康郡。干元元年(公元758年)恢復康州之名,宋高宗紹興元年康州昇爲德慶府(宋代增加了府一級),元代稱德慶路,明洪武二年(公元1368年),改爲德慶府,九年(公元1377年),改爲德慶州。

  瀧水縣治地(今羅定),唐高祖武德四年,永熙郡改爲瀧州,與康州並列。玄宗天寶元年,改瀧州爲開陽郡。宋開寶五年,復稱瀧州。元至正十三年(公元1353年),稱爲瀧水縣,歸屬德慶路管轄。

  明代初期,德慶州管轄瀧水、封川、開建縣,歸屬肇慶府。

  都城鄉的羅旁、南江口一帶和晋康鄉的連灘一帶的土地,什麽年代從端溪縣劃歸瀧水縣管轄?這是一個謎。

  筆者猜測,在宋末到明嘉靖年間,有一件什麽大事促使朝廷把羅旁一帶地方劃轉瀧水縣管轄。這不太可能是明代的事,因爲如是明代,嘉靖本《德慶州志》不大可能漏記這一筆。只可能在元代發生。會不會是羅旁、建城、寶珠之地瑶民與瀧水縣瑶民聯絡反抗封建皇朝,因而執政者把這些鄉村一並劃爲瀧水縣管理?我們找不到這方面的明確記載,也缺乏能推論出這結論的歷史資料。因此,在都城縣演變爲都城鄉、晋康縣演變爲晋康鄉之後,在原都城縣東部和原晋康縣一大片土地就有一段不能銜接的歷史。或者以後,我們能發現被湮没的史料,才能作出判斷。

  羅旁的動亂

  明代所説的“羅旁”,其範圍有特指、泛指。

  特指與今天的羅旁圩大扺相同,僅指圩場的居民點,僅一平方公里。平定羅旁以前的文獻已有出現。如德慶知州陸舜臣《議地方事略》一文提到:“自瀧水小江上扺羅旁爲西山……在西山曰羅旁、下城、大力、小力……”(《德慶州志》卷九)王守仁《祭陳州判文》亦記載有羅旁之名。(《德慶州志》卷十一)

  但其泛指之時,羅旁範圍甚廣。明代人郭棐《粤大記》卷三説:“羅旁東界新興,南連陽春,西扺玉林、岑溪,北盡長江,與肇慶、德慶、封川、梧州僅界一水,延袤千裏,萬山聯絡,皆瑶人盤踞其間,世稱盤瓠遺裔,税賦不入,生齒日繁,蠶食旁近諸村,州縣賦税因而日减……國朝申國公鄧鎮討平後,尋叛。”《明史》曾多次提到羅旁:“羅旁在德慶州上下江界、西兩山間,延袤七百裏”;(《明史》卷二百二十二)“岑溪西北爲上、下七山,介蒼藤間……東南爲六十三山,有孔亮、陀田、桑園、古杭、魚修等百餘巢,與廣東羅旁接。”(《明史》卷二百四十七)民國《羅定志. 紀事》引述《明史》上一段内容後註明:“東接新興,南連陽春,西扺玉林、岑溪,北盡長江,萬山聯絡,瑶僮盤踞其中。”(《羅定志》卷九)故明代所指的羅旁,指的就是今雲浮市所屬羅定、鬱南、雲安、雲城的地方無疑,面積達6200平方公里。

  西江南岸有村莊稱爲羅旁,據《德慶州志》嘉靖本説,“羅旁水口有石,上有紋,圓如羅經,故名羅旁。”羅旁,在萬曆前的文獻稱作羅傍。

  李玉鋐《西寧縣誌》説:“浮沉石在羅旁水口,俗呼錦被石,平鋪約二畝,其上多紋,如羅經,又謂之羅經石,因水口居羅經石之旁,是名羅旁。”

  也有一説,西江沿江一帶有“羅”、“都”等字的地名頗多,據考證,“羅”、“都”的發音是古代僮族語言的詞頭,如今天漢語的“阿李”、“阿漢”的“阿”字一樣,“羅”、“都”地名反映了古代僮語的遺迹。(徐鬆石《粤江流域人民史》,中華書局1941年出版)

  在羅旁一帶地方,其少數民族頭領與封建王朝的對抗,據有史可記,從唐武德七年(公元624年)至明萬曆四年(公元1576年)的900多年間,每個朝代都發生過。有明一代,更是頻頻動亂。

  唐武德七年(公元624年)、開元十六年(公元728年),宋祥興二年(公元1279年)、元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羅旁一帶瑶民都曾起事反抗朝廷。到明代,動亂更是頻繁。現把史書記載的事件,編排如下。我們如今回顧這些歷史事件,要注意到這些記述多是站在官方立場的。

  洪武十六年(公元1383年)九月,羅旁山瑶民反抗。明朝派軍隊鎮壓。

  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瀧水縣七寮、紅豆山等地瑶民,自元末以來反抗不斷。

  是年,紅豆山劉第三起事。明總兵指揮劉備焚山奪寨,殺數百人。

  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德慶西山瑶民盤窮腸等率衆起事。爲明指揮王浚鎮壓,朝廷設立“瑶首”統領。令每年進貢。

  永樂五年(公元1407年),石城縣吏馮原泰招撫高州、肇慶瑶民。當時瀧水縣瑶民首領趙第二及3500餘户7500餘人受撫。 

  永樂八年(公元1411年),盤永用受撫。

  永樂十三年(公元1415年)八月,德慶古蓬瑶民首領周八十等受撫。

  正統十一年(公元1446年),瀧水縣瑶民不堪朝官盤剥,首領趙音旺連結逍瑶山瑶民首領鳳廣山起事,稱“大將軍”,攻瀧水縣城。德慶撫瑶判官馮述戰死。 

  正統十三年(公元1448年),瀧水縣瑶領趙音旺、鳳廣山,又連結廣西岑溪各山瑶民起事,聲勢浩大。 

  景泰三年(公元1452年)設兩廣總督,無固定駐所。 

  景泰四年(公元1453年),都御史馬昂調集兩廣官軍、狼兵分兩路攻瀧水瑶民、殺2000餘人。 是年,瀧水縣搆築城墻。 

  景泰五年(公元1454年)三月十三日,馬昂攻破瀧水瑶領趙音旺山寨。

  天順元年(公元1457年)四月,廣東巡撫葉盛,用武力鎮壓平定瀧水逍瑶山鳳弟吉起義。鳳弟吉,爲鳳廣山之子,曾稱鳳二將軍,招集各山瑶民,反抗朝廷。葉盛調集兩廣兵馬於連灘立中軍都督指揮,由陽春、岑溪、鷄骨嶺、羅旁水口並進,弟吉敗,被解送京城。德慶下城山瑶民首領盤觀得起義,稱“天青將軍”。率2000餘人攻襲古蓬、古贈、羅旁等地。 

  天順三年(公元1459年)兩廣民衆反抗朝廷蜂起。三月,德慶州鷄籠嶺壯民聯結廣西義軍,攻陷開建縣城,殺知縣朱燮一家,和典史蘇善,奪得庫銀而去。瀧水縣逍遥山瑶民及德慶州鷄籠嶺壯民起事。肇慶府城及各州縣城均受攻擊。明廷下令全力鎮壓。六月,兩廣巡撫葉盛攻克瀧水瑶山一部。首領風光山被俘,解送京城處死。八月及十月,反叛者攻陷德慶城。都指揮僉事韋俊被上司奏爲“不理軍事,日淫酗爲樂,聞賊將至,輒先棄堡入城,及賊陷城,又携妾媵棄城先遁,遂至城陷”,因而被執拿明正罪狀,斬首示衆,“以爲主將棄守者之戒”。

  成化元年(公元1465年)十一月赦兩廣盗賊。是月二十七日,詔兩廣盗賊生發去處,軍民爲飢寒所迫,流移他處。不得已相聚爲盗,詔書到日可令改過自新,免其本罪,所司不許違擾,聽其復業,免其户下税糧差役二年。官司善加撫恤。

  成化三年(公元1467年),德慶知州李瑛再上荒田本,略曰本州晋康、都城二鄉,田土原係居民佃種。正統十四年以來,節彼二鄉瑶人糾合廣西流賊攻劫鄉廂,殺男婦八千六百餘口,佃民殺絶外移,田土抛荒。先年大徵招撫佃民,十回一二,止於金(林)悦(城)兩岸儒林、富禄等村立圍開耕。附近荒田尚有逍遥、下城、力峒、雙坡、振峒、譚寨、葵峒、永信、大峝、新樂等處,田土俱係瑶賊巢穴,田畝抛荒年久,樹林成林,間有瑶人占種,無征田糧六千四百一十八石八合三勺,無從措納。臣又節奏,奉都御史韓雍委臣踏勘前項荒田,委的遠年抛荒是實,乞行布政司分豁免征,以蘇民困。

  成化五年(公元1470年),復設都城巡檢司。

  成化十四年(公元1478年),德慶知州周儉再上荒田本。

  成化十五年(公元1479年),城晋康巡檢司。

  成化十九年(公元1482年),城都城巡檢司。

  弘治四年(公元1491年),都御史秦公征德慶瑶,招其餘黨。

  同年,瀧水縣後山瑶民屢反。兩廣總督秦紱指揮鎮壓,先攻瀧水各地,後取後山,殺2400多人。

  弘治十四年(公元1501年),都城賊首鄭公厚等聚衆亂,僣號通天通地大王。

  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瑶民進犯都城,殺明千户林熙、高謙和都城鄉巡檢牟智。 

  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六月,瑶民攻陷新興城。十二月,瑶民首領吴鳳、鄧一山潜人新興縣城縱火,奪取庫金。知縣及下屬因此降職。 

  正德十四年(公元1519年),兩廣總督楊旦調兵鎮壓新興、恩平、陽春、陽江等民衆,斬殺970人。德慶都城鄉壯民首領鄭公厚、韋公丙率衆起事,稱“通天通地天王”。封川歸仁鄉壯民首領蒙公高聚衆3000多,稱“剗平王”。鄭、蒙合攻封川等地。

  嘉靖九年(公元1530年),羅旁瑶猖獗,提督侍郎林官討平之。

  嘉靖十二年(公元1533年)九月,兩廣提督陶諧調兵63000人,分瀧水羅銀、新興彎口、陽春鳳凰三道,進攻德慶東山、新興石壁、陽春西山,攻破村寨125處,捕殺3800人。

  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2年),都城萬洞僮酋鄭公音叛,二十三年兩廣兵集,撫之而還。

  嘉靖二十三年(公元1544年),德慶知州吴桂新受計軍門,以犒賞爲名,誘擒賊首鄧茅欄等3 人,斬40餘人。

  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45年),羅旁張快馬、黄海龍、麥長裙與東山瑶人聯絡,數以千計,阻截河道,夜間乘舟過江劫掠。官府初時摹壯士於江北岸死守,後移駐南岸,在西江200餘裏有10條船巡邏難以應付,下令仿制御外敵用的戰艦,畫地界守,艦艇緩急行動,樹紅黄二旗隨瑶民出没情况而變,並設巡河艦自都城至悦城每日按時往返。

  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55年),羅旁下江瑶亂,有官員過端溪,就鈎船殺害。都御史吴桂芳爲制其出没,自南江口至絳水間120裏,督兵伐木,辟地深入80裏,建立10營,每營一二百人,且耕且守。這樣,安寧了幾年,但作亂者盤踞其中,又再作亂。嘉靖末,狼人德祥等人雄踞東西兩山,轉相寇掠。

  都城、晋康巡檢司的建立和加强

  明王朝不斷加强軍事的實力,除了從外地調兵加强統治外,還在都城、晋康兩地巡檢司建築起城墻以抗禦,在要害之地皆戍兵進剿。

  巡檢司是軍事機構,設立的目的是爲了保障社會的安定。都城縣從宋代改爲都城鄉,但此地域的戰略地位並未被完全削弱,設立都城巡檢司一事就可以證明。究竟哪個朝代設立都城巡檢司,史無明載。《德慶州志》嘉靖本記載着“洪武十年裁革都城巡檢司”。洪武年間,都城已歸屬明代的統治。看來,如果都城巡檢司是明代建立,十年之間又裁撤,明代的志書没會漏記建立的一筆。何况,廣州、德慶、都城的元代政權是由當地官員和平地轉移到朱元璋手上的,完全没有發生過戰鬥,没有在此時要突然建立巡檢司的理由,看來這巡檢司是元代遺下的機構。

  都城鄉在洪武年間有300户,巡檢司裁撤了108年之後,因居民連年遇害,在成化五年恢復巡檢司,知州李瑛築土城與民居之。成化十九年(公元1483年),修築城池,城周330丈,只有一個城門。兵士有75人。建設城池,説明了當時軍事形勢的險峻。隔了百年之後,萬曆十五年(公元1587年)重修,這顯然又是當時軍事形勢的需要。

  明代初期,在德慶州共有3個巡檢司,還有一個在悦城鄉,洪武四年建,弓兵60人。一個在南江邊晋康鄉連灘,洪武十六年建,正統十四年毁,成化九年重建,賊屢爲害,十五年參將楊廣呈請設城,周130丈,設弓兵70人。

  在西江上,瑶民出入羅旁水口時,每人携灸以桐油的丹竹三竿,渉江則編合爲筏,所向輕疾,把錦石山當作石將軍虔拜,他們的口號是:“官有萬兵,我有萬山;兵來我去,兵去我還。”在晋康鄉九星岩中,有一石竅,深二尺許,吹之號衆,又有石其底空洞,撞之若作鼓聲:“撞石鼓,萬家爲我虜;吹石角,我兵齊宰割。”

  顧炎武在《天下郡國利病書》説:“羅旁……瑶賊每以急榜横江,奪舟越貨,即制帥大吏,不爲憚,故江防最急。”

  在嘉靖二十三年(公元1544年)以前,瑶民活動還限於西江南岸,之後,佔據水域,並時時攻佔西江北岸,德慶知州陸舜臣説:“兩廣之害,莫甚於僚瑶;僚瑶之害,莫甚於本州。”

  在南江上,“兩岸山密對峙,竹木蒙翳,瑶人盤處,行者必以兵衛焉。”(嘉靖本《德慶州志》卷八)

  嘉靖末,營兵不能支持,大征羅旁之議遂起。

  動亂原因的探索

  瑶族人自唐代以後逐漸南移,在漢瑶的融合過程中出現過矛盾。明代開國之初,國勢鼎盛,西江南岸一帶的瑶族首領相繼率領本部落歸順朝廷。

  明代中葉,國内的社會矛盾很復雜,往往形成了武裝衝突。有的是盗賊的掠奪,有的是少數民族上層分子的叛亂,有的是人民受到封建統治壓迫而起來的反抗,有的是性質互不相同的交叉。對於羅旁一帶動亂的原因,歷史上的看法相當分歧。在封建時代的史書都一概看作盗賊、瑶民作亂。近世一些史論既有把他們看作是盗賊,也有把他們看作農民起義,反抗封建王朝的統治。

  從史書上看到的記載,我們試分析一下,當時動亂的主要矛盾是什麽?我們應考察他們的行動是否推動當時生産力的發展,是否順乎社會發展的歷史潮流。

  是瑶民長期與官府對立嗎?

  對於瑶民,我們作點分析。瑶民有生瑶熟瑶之分,熟瑶幾乎與漢人無异,他們活動於西江北岸,很少看到他們參與作亂。而生瑶呢,有部分原本是漢人,只因逃避賦税而逃入瑶山,這些是真漢假瑶。因此,與官府對立的只是一部分瑶人,也有少數漢人。

  仔細察看動亂的來龍去脈,應該歸結於社會制度的矛盾。在封建社會制度下,一大片土地存在奴隸社會甚至原始社會制度,很容易與封建王朝處於對立地位。如果明王朝能用正確的措施去解决這個矛盾,就會把這些瑶民引道,趕上社會發展的潮流,同時防止漢人逃入瑶山避税。當然這是一種很艱難實施而又會遭遇到扺抗的策略,但畢竟有這個空間存在。漢朝時趙佗能在嶺南融合當時的越族人,使越漢和平相處,這是有先例的。

  因爲瑶人的生産方式比漢人落後,明王朝一些皇帝頭腦也曾清醒,知道賦税加重或則地方官員對瑶民的盤剥會引起瑶民的反抗,因而也曾提出减免瑶民賦税的負擔,同時采取招撫的手段讓瑶首管理瑶民以使社會安定。

  明代的永樂十三年(公元1415年),皇帝曾經爲南江口古蓬的瑶民下過聖旨,免除税賦:“廣東府德慶州古逢、下臺等山瑶頭周十八、劉大,恁每都是好百姓,比先只爲軍衛有司不才,苦害了恁上頭,恁每害怕了,不肯出來,如今聽得朝廷差人來招諭,便都一心嚮化出來朝見,都賞賜回去。今後恁村洞人民都不要供應,差撥聽便,安居樂業,享太平的福。但是,軍衛有司官吏軍民人等非法生事,擾害恁的,便將這赦諭直到京城來奏我,將大法處治他。”

  由於采取一系列緩和階級矛盾龢民族矛盾的措施,生産力獲得發展。此後三十多年來,西江南岸即今南江一帶社會環境比較安定。“一田皆百姓之有,一山皆百姓之利,一徭皆百姓之役,使行旅之往來、樵牧下出入無憂無慮,而本川土地無干没之患。當是時百姓之買田者,必曰都(城)晋(康)二鄉,蓋以其膏腴尤勝他處也。”

  盡管如此,在一定的條件下,矛盾也有激化的可能。這條件的出現有在官府方面,有在天灾方面,有在瑶民方面。兩個或三個條件同時交織,更易引起火藥筒爆炸。

  由於瑶民享受免税的權利,有漢人爲避税賦而冒充爲瑶人,於是就有真瑶、假瑶之分。假瑶一多,抗税的人增加,地方田土能征收到的賦税日漸减少,一個地方要征收的總賦税就分攤到其他田畝上,其他田畝的賦税就明顯增加。於是,平民與官府矛盾日益加大,矛盾未能平息,形成了包括真正的或假的瑶民攻城掠地。

  如果出現貪官盤剥,就容易形成官逼民反。例子有:都城鄉盤德與晋康鄉鳳義集結,兩度攻陷德慶州城。都指揮同知守備馬震因此被廣東御史白侃逮問,其罪名爲“貪肆以致僚寇”。

  如果出現天灾,民不聊生,也易動亂。

  此時,爲了緩和矛盾,官府就進行减税,如:

  成化十年(公元1674年)免除德慶歲拖欠的荒糧六千五十石有奇。

  翌年冬十一月,詔免兩廣水灾田租……自成化十年以前悉與除豁。

  豁免税收的權力並不在地方官府,如皇上不開恩,矛盾就激化。

  矛盾的激化也有可能來自瑶首的貪婪。他們頭腦中並無王法,加上生瑶的耕作方式爲食盡一山又過一山,生活過於艱辛,别人的財富會刺激他們的貪慾,掠奪會比創造的勞動更容易,瑶首會指揮他們去掠奪。矛盾的激化就會形成戰鬥。於是,官府就會對瑶人所居的地方進行圍剿。圍剿的結果可能出現暫時的安定,也可能孕育更大的矛盾,等待時機爆發,進行報復和進行新的一輪掠奪。

  在矛盾日益加深的情况下,如何對待作反的民衆也就出現主剿派和主撫派的争論。

  或擔心進剿不利,或擔心圍剿也可能傷及無辜,使平民受害,或擔心進剿後大兵一退,造反者會卷土重來,進行報復,於是也就有一些主撫派的聲音。

  官府也曾使用過和平的手法──招撫。對於順從的山民,贈其牛、酒、魚、鹽。招撫勝利,就以魚鹽器甲换取山民漆獵皮張。

  招撫也有人認爲有弊端。嘉靖二年,太學生陳天華曾上書朝廷:“都城、晋康二鄉罹西山羅旁瑶寇踞田府,官兵復縱奸民濟賊糗糧,是以賊益滋蔓……地方官無設謀剿,捕者唯候寇退則派甲裏辦花紅牛酒撫犒賊而已。堂堂府州,豢養軍官,不能遏寇而又賞之,不可羞乎?”

  官府還采取以僮制瑶的策略。招來僮人往各隘口,撥荒田由其耕種,賴他們立寨御瑶。初時,僮人起了緩衝的作用。後來,他們也背叛朝廷,與瑶民聯合跟官軍作對。

  官府也曾采取暗中毒殺的手段。守備李鬆和州判陳踞商量,擔心力量不足難以進兵討伐,就從南岸設圩市貿易,以徐圖之。嘉靖四年(公元1509年)秋七月巳卯,李鬆、陳琚到達大力時,瑶首趙木子探知這計謀,就上前拜見,説:“蒙公高誼欲上壽,但畏兵威不敢近。”李鬆、陳踞屏去衛兵,旋即被趙木子率兵殺掉。

  有説李鬆、陳琚從廣西取回毒藥浸酒,籌劃在羅旁、大力兩地設圩出售,以待飲者數月藥發而斃,這樣可不師而滅掉瑶人首領。後來,官府捕殺了趙木子。

  對於瑶亂,地方官員一籌莫展。嘉靖四十年(公元1561年),德慶知州陸舜臣在《議地方事略》一文中説得相當詳細。

  他説到,武官爲了交差,濫殺無辜,或臨陣退縮。文官平時對人民盤剥,局面緊張時貪生怕死,如不敢深入查勘荒田。由於這一帶地方存在長期動盪的社會局勢,生産力受到嚴重破壞。丢荒的田地越來越多,征收糧税的田員畏懼亂民,不敢入山,於是把應納的糧税轉嫁到能征收到田畝上來。賦税加重,人民逃難,都城、晋康二鄉空有裏名而無里甲的也有,有的户口累計要納百石之糧而一貧如洗,出現父子同日而死,妻兒與子女俱賣的慘景。

  由於動亂,明代德慶州和其所屬的瀧水縣人口鋭减,可看出這問題的嚴重。

  德慶州人口變化情况:以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2年)爲基數,有11558户,63331人。正德七年减少1752户、31764人,成化八年累計减少4983户38751人,到嘉靖元年累計减少5751户40238人。

  瀧水縣人口變化情况:以洪武二十四年爲基數,有4137户、30068人,正德七年减少419户、7640人,成化八年累計减少1730户、20005人,嘉靖元年累計减少2090户、21310人。

  以上人口統計爲男丁。洪武二十四年以後,户數和人口數都是逐步减少。到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即洪武二十四年之後130年,無論德慶州或瀧水縣,户數只有原來的一半,人口數則只有原來的三分之一。這説明人口死亡率高出生率低、人口多逃離外地,或躲入深山逃避賦税,變成真漢假瑶,不劃入政府的編户。

  原先在西江南岸一帶的漢人紛紛逃離,在他們的心目中,羅旁一帶成爲恐怖之地。

  在舊《西寧縣誌》記録了一段奇聞,雖然荒誕,但透過表象,也可以從深處看到它折射出歷史的真實。

  這傳聞説,羅旁有潜牛,能上岸用角與人鬥。鬥得久了,牛角會軟。這時,牛就會潜入西江水中,角即恢復堅硬,牛再上岸與人鬥。

  潜牛,可以比擬反對明王朝的一種勢力,它的角可軟可硬,它可平静地潜藏水中,也可上岸戰鬥。

  文化的蜕變

  由於南江一帶長期動亂,人民離散,文化也隨着蜕變。此地的混亂不僅給生産帶來巨大的破壞,也使傳統文化大大喪失席位。原先由越、漢混合的文化,增添瑶族的因素,而瑶族没有文字,其文化只有口授相承,没有記載。這給我們現在考察當時的文化現象帶來極大的困難。

  像宋代那樣以中原文化爲主流的現象已成了昨夜星辰。曾經出現多名進士的地方,在元代到明代萬曆前,竟然連一名進士也没有出現,舉人也屈指可數,這説明中原文化在此地逐漸澹薄。歷史上,也没有記載此階段出現過什麽有名望的官僚和文人學士。

  在文學方面,唐宋時期出現過宋之問《入瀧水》、《過古遂》,李熙載《九星岩》和名不見經傳的樑竑《大中祠》之後,我們可以查閲到的詩詞,有李伯震《龍岩》、陳白沙《猪仔峽淢》、林昆《逕口樵歌》、德慶州判官莊楷《大灣漁唱》和佚名的龍岩石壁題詩。

  《猪仔峽淢》寄託了作者對勞動人民艱辛的同情。

  逕口樵歌、大灣漁唱是瀧水八景中的兩景。由於逕口和大灣都在距瀧水縣城幾公裏外的丘陵地帶,不似深山大嶺裏盡爲瑶人盤踞,局面還可以控制在執政人的手上,因此還有人可以有閒情逸致觀賞八景。

  從這兩首詩中,我們可以看出,嘉靖年間已有樵歌(山歌)和漁歌。這兩首詩,我們在下章《文學藝術》一節中再論述。

  龍岩的摩崖石刻,無作者題名,更無鑿上他的官職或籍貫。相信作者並非官員或名人,而是當地山野平民一員。我們不能不欽佩這個無名氏的詩才。

  一泓流水浩無垠,曾有蒼龍此蟄身,

  頭角出爲霖雨去,空留岩穴在江濱。

  從這首詩裏,我們今天可以解讀出它的潜臺詞。它反映了當時人借龍岩吐露出來的心聲,蒼龍走了,空留洞穴在此。這明顯地表白:在混亂社會環境下,有本事的人都逃亡。這跟羅旁潜牛的傳説,真有异曲同工之妙。

  《龍岩》、《大灣漁唱》、《逕口樵歌》和龍岩石壁題詩因收入嘉靖本的《德慶州志》,才得以流傳到今天。

  南江文化最有特色的民間文藝表演爲連灘山歌和禾樓舞,和這一段歷史時期有什麽關係?

  民間相傳連灘山歌起源於明代隆慶這個時期。現代有文字記述這些歌舞起源時,早期的文章説“相傳”,後來有人寫文章把“相傳”二字削去,以肯定的口吻來説,讓人感到這是定論。但查考明代以至清代的地方文獻,没有這方面的記載。筆者覺得,隆慶之前的嘉靖已有《逕口樵歌》,顯然,南江的山歌在嘉靖年間已經存在。

  對於禾樓舞,也有人認爲起源於這個時期,但没有找出當時的文獻可证。我們試圖通過這段時期之前或之後的歷史文獻記載的碎片進行邏輯推理,得出科學的結論以使人信服,詳見本書第三章《文學藝術》這一節。

  由於民間歌舞不爲當時官方所重視,編寫地方誌時没有記載或記載不詳,造成今天考證的困難。不管如何,僮族、瑶族人愛唱歌是鐵的事實,他們長期在南江生活,無疑會給當地的歌舞帶來影響,使南江文化發生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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