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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客家族群形成於南宋



  客家是中華民族的主體漢族的移民。兩晋以來,它從黄河流域南遷到長江流域,又南遷到珠江流域,在贛閩粤邊定居,與當地居民融合成一支族群、群體。上世紀初,由於客家人活躍在近現代中國政治、經濟、文化和革命鬥争的舞臺上,引起中外學者的興趣,客家研究盛極一時,取得積極成果。以後曾沉寂多年。上世紀80年代,又掀起研究客家的高潮,發表了許多有價值的見解,也有一些基本問題,各抒己見,看法不一。1997年秋,粤東梅州客家聯誼會、閩西客家聯誼會和贛南中華客家聯誼會等團體,聯合舉辦了題爲“客家淵源與客家界定”的學術研討會。會上,關於客家界定的核心問題,即對客家族群、群體的形成年代,仍然衆説紛紜,難於取得共識。筆者有幸參加研討,當時對此問題尚無定見,現在略有所得,不避淺薄,陳述如下,請教於同仁。

  客家族群、群體的形成是漢族人,即客家先民遷徙爲前提的結果。兩者關係既緊密相聯、又各不相同,决不能等同視之。以往有些專家學者對客家形成的研究有不够全面的地方,以致於認識客家族群、群體的形成年代有所分歧。大體説來,有的認爲形成於唐代以前,有的認爲在五代宋初,有的説在南宋或説在明清年代等等。

  一、唐代以前形成説的透視

  唐代以前形成説又有兩種觀點:一是秦末趙佗建龍川縣而形成,二是東晋到南朝實施“土斷”而形成。這兩種説法的弊病,都在於混淆客家遷徙與客家形成的概念,忽視了客家形成的必需條件。例如説:趙佗建龍川城時是客家先民形成客家族群群體的時期,其依據是“秦始皇33年遣任囂、趙佗擊南越,平之。以囂爲南海郡尉,佗爲龍川縣令”〔1〕的記述。1997年5月,有幾個社團爲紀念“趙佗建龍川縣2210週年”舉行集會,有一篇題爲《趙佗築城“客家安”》的論文,宣揚客家族群、群體的形成,並以唐代韋昌明撰《越井記》説:“秦徙中縣之民……而龍川有中縣民四家。昌明祖以陝中人來此已三十五代矣,實與越井相終始。”以證實客家族群、群體於秦末戍卒來龍川而形成的。這種判斷首先是違背了史實。趙佗爲官龍川不過數年,而在番禺,立國稱王,與雒越人雜居融合,統治嶺南長達數十年。可見,説趙佗領戍卒建龍川,客家安居而形成族群,不如説趙佗領戍卒經營嶺南使南海係漢民形成廣府人群體,更爲貼切。其次是忽略了形成條件。韋昌明説的中縣四家移民即少數秦戍卒留龍川,最多只能説在龍川有客家先民,不能認爲是客家族群、群體已經形成。因爲少數秦時移民在龍川,只能是形成族群、群體的條件之一,僅此一條形成不了客家族群、群體。再者,把這秦代四家移民説成客家先民,也有質疑。因爲“至目前爲止,仍未發現在客家族譜中記載其祖先是秦漢時遷來的中原漢人。”〔2〕關於東晋南朝之間實施“土斷”説:論者指的“土斷”是“改客爲主”、“定籍輸課”的意思,即把當時稱爲“僑客”的漢移民納入住地,編入户籍,承擔賦税徭役的措施。所謂“僑客”是指西晋末年,因避戰亂,中原漢人舉家整族向南遷徙,在長江沿岸寄居。據客研大師羅香林考證:中原漢人也含客家先民第一次遷移終點居住地,是在“鄂豫南部及皖贛沿長江南北岸”。東晋元帝大興四年(公元321年),下詔在江南設置僑郡、僑川和僑縣以安置寄居長江沿岸失去户籍,稱之爲僑客的士族流民。東晋成帝咸和年間(公元327年—334年),統治者認爲收復北方失地已經没希望了。中原“僑客”在江南寄居地的“丘壟填柏皆已成行”,安居樂業,“雖無本邦之名,而有安居之實”〔3〕。但“僑客”還享受减免賦税的優惠,從而影響財政收入,於是把“給客制度”調整爲“土斷”措施。但實施以來成效不大,因爲“僑客”希望有朝一日,返回故里,對“土斷”有所扺觸。南朝劉宋蕭齊期間,雖然屢次施行“土斷”,還是極不徹底。延續到陳文帝天嘉元年(公元557年),下詔嚴令“土斷”,曰:“其亡鄉失土,逐食流移者,今年内隨其適樂,來年不問僑舊,悉令著籍,同土斷之例”〔4〕。他們還以陳武帝陳霸先的祖先家族從河南穎川遷至浙江長興事例,説他們在“土斷”改客爲主,編入當地户籍定居,經歷九世,其籍貫則定在“吴興長城下若裹人”,不再稱爲“僑客”了,以此説明中原漢移民——客家先民也可以形成爲客家族群、群體。此説的最大誤區在於,把失去户籍的“僑客”編入當地户籍,改客爲主,認爲就是客家族群、群體的形成。它們無視實際情况,客家先民在屢次“土斷”都没有作出終止遷徙、改客爲主的選擇,而是繼續遷移,遠至江西中南部的五嶺地區。可見,所謂東晋南朝之間“土斷”形成説,實是無稽之説。

  二、五代宋初形成説的分析

  客家族群、群體形成於五代宋初説,是羅香林教授依據其“外緣、天截、内演”三種作用的“民係形成通則”理論而提出的觀點。他認爲:五胡亂華以後的南北朝對峙局面,使中原漢族逐漸分化爲兩部分,一是留在中原,未及遷徙的漢族,二是向南遷徙,避難江南的漢族。前者是被匈奴、鮮卑、氐、羌等族所統治,容易被外族控制而“混化”,其血緣混雜,以致“語言習俗,易於變遷”的下層民衆,稱之爲北方漢人,簡稱北人。後者是統治百越南蠻,“其血緣實較北方漢人的純粹”,並以“門閥自高,舊音古俗,較易保持”的上級氏族,稱之爲南方漢人,簡稱南人。南北兩方漢人的特性差别是用統治者和被統治者、血緣純粹和血緣混雜作爲區别標誌。南方漢人到了唐朝就成爲在洞庭湖、鄱陽湖和太湖的三支移民。到了唐末五代之時,這三支移民按照“民係形成的通則”,又分化爲若干不同的民係。計有:越海係即今蘇浙吴越係、南海係即今廣府係、閩海係即今福老係、湘贛係和閩贛粤東係即今客家係。羅香林教授進而指出,民係的形成與五代割據政權相關,説:吴越係與南唐建國、湘贛係與楚王馬殷建國、南海係與劉龔建國、閩海係與王審知稱王閩國等都有關係,唯獨客家民係與“五代時候各個割據無涉”,形成獨自的民係。

  羅香林教授的以上觀點,可以分析。首先,以血緣作爲判斷民係形成的因素,是不妥的。他認爲:北方漢人與外族發生强烈混化,血緣比較南方漢人爲混雜,因而不能不在漢族内部分出新興民係。其實並不盡然。如他所舉的“李唐的帝室是北係混血漢人的代表”,却没有在漢族内部分化出新興的民係。而是,血緣比較北方漢人爲純粹的南方漢人,却在漢族内部“複化分爲若干不同的民係”。可見,在這裏“民係形成的通則”竟失了效用。究其原因,南人與北人的差别特性是由語言習俗變异引起的,不是血緣混雜所决定的。語言習俗的變遷或保持,是文化範疇的事,依據文化發展的規律,硬把血緣拉扯在一起,就顯得矛盾百出。史稱:北朝鮮卑拓跋氏建立了魏國。魏孝文帝下詔與漢人通婚,説漢語,改鮮卑習俗爲漢人習俗。爲什麽血緣混雜、被統治的北方漢人竟保持了漢族語言習俗,而血緣純粹、統治階層的鮮卑拓跋氏改變了自己的語言習俗呢?此事就是因爲北方漢人的農業社會與鮮卑族遊牧社會相比,農耕生産方式比遊牧生産方式爲先進,反映在語言習俗文化生活方式也爲先進。落後的鮮卑文化向先進的漢族文化學習並與之融合,以保持拓跋氏的統治,這就是魏孝文帝之所以實行漢化政策,也是文化發展的規律,不以人們的血緣關係而轉移。

  其次,在五代宋初期間,南方漢人同時形成若干新的民係,其説法與史實不符。羅香林教授所説的“南海係,即今日兩廣的本地係”即廣府民係,在歷史上形成爲穩定的族群、群體,是早於五代宋初期間。史稱:秦漢之時,趙佗、任囂領秦戍卒,平南越以後,趙佗任龍川縣令,任囂任南海郡尉時,已經來到兩廣。爾後,趙佗代任囂爲郡尉,坐鎮番禺,經管珠江流域嶺南各地。漢初趙佗稱王稱帝,建立南粤國,比劉龔建國早了千年。趙佗率領的秦戍卒移民與原住民雒越族人雜居和睦共處,通婚融合。趙佗改移華夏禮儀,以雒越習俗“魋結箕坐”,接見漢朝使節。這些行爲在秦漢之時的漢族移民與中原漢人已有不同的特性,促使廣府系族群、群體在歷史上形成年代,早於五代宋初時期。再就客家族群也難於説形成於五代宋初期間。客家先民在東晋南北朝,没有選擇“土斷”改客爲主,繼續南遷到贛南。爾後,唐末黄巢起義和北宋金人南侵的戰亂,客家先民又遷移至閩西南和粤東北。如果就以“民係形成的通則”爲依據來説,客家族群、群體的形成,理應晚於五代宋初才切合實際。

  再次,對“民係形成的通則”,不宜無分析的肯定。羅香林教授認爲:凡民族内部分化出“新的係派”,必須依據“民係形成的通則”,即所稱“外緣、天截、内演”三種作用才能形成。所謂“外緣”作用,是指與比鄰而居的民族相互接觸和影響。現舉與客家族群比鄰而居的廣府和福老兩族群來説,後兩個族群也是比鄰而居的,他們的祖先都是秦漢時移民,在漢族内部相接觸,其影響作用没有促使“新的係派”的形成。客家族群與後兩個族群相接觸時,因語言不通,影響彼此交往,因而自我感到他們是不同的族群。可見,“外緣”作用只是在族群已經形成之後,而不是正在形成之時,這能够説是“民係形成的通則”作用嗎?所謂“天截”作用,是指地層陷落、水旱天灾等自然環境變化的影響,引起各種移民運動。這只是形成“新的係派”的前提,並不是其内部因素。所謂“内演”作用是指受外力(族)壓迫或族内不滿,致使民族遷移向外發展,而引起民族内部演化。在西晋末年,漢族人也含客家先民受“五胡亂華”壓迫和戰禍,整族全家向南外遷。北宋年間因寧化石壁居地人口膨脹,生活困難又再度向外遷移。這只是部分成員從舊址居地向外新的居地發展,不過是形成“新的係派”前提的外部因素。衆所周知,外因是通過内因而起作用的,客家先民不在兩晋南朝、也不在五代宋初年間形成客家族群,可以知道,不是内因的“天截”作用,也就無能爲力,起不了作用了。總而言之,所謂“外緣、天截、内演”三種作用不能籠而統之稱爲“民係形成的通則”。如果“律於民係形成的通則”,認爲“客家系統的形成,已晚在五代至宋初”期間,就難於令人信服。

  三、南宋期間形成説的論據

  客家先民在漢族内分化成爲一支獨特的新族群、群體,是在南宋期間,不是在唐代以前,也不是在五代宋初。這是從客家先民在西晋末年到南宋以來遷徙中其栖止地的變遷、心理素質的變异所凸顯的特性的認識。畢竟客家先民形成族群、群體與客家先民遷徙運動是不同又相聯的概念。衆所周知:民族内部分化出新的族群、群體是有條件的。客家先民遷徙運動的經歷只是凸現民族内演化爲客家族群、群體形成的外部條件。客家先民在歷史上形成一支穩定的族群、群體,是經歷了一個長期遷徙的過程才獲得必要的條件。現叙述其條件,就教於同仁。

  1.具有贛閩粤邊的共同地域

  族群是由人們組成的穩定群體。只有經過長期交往,世世代代在一起過着共同生活、具有共同地域,才能組成穩定的族群、群體。比如與客家比鄰而居的廣府族群和福老族群,他們原都是住在黄河流域的漢族人,當時在漢族内部並没演化出一個新的族群,但爾後,因爲廣府族群的祖先遷移到珠江流域的兩廣地區,福老族群的祖先遷移到閩江和韓江流域地區,由於地區不同等條件才形成了不同的族群。客家族群的形成也應作如是觀。總之,共同地域是形成族群、群體的前提條件。客家先民自西晋末年到南宋期間遷徙運動的經歷,概而言之是屢次遷移、屢變栖止地。首次,西晋時自中原南遷到皖豫鄂的長江南北兩岸和贛江中下游,少數遠到贛南山區作爲栖止地。江西石城縣《井溪村鄭氏六修族譜》記載:西晋懷帝永嘉五年,“海内大亂,獨江東稍安,中原士民避亂者,多南遷奔吴,鄭氏避居豫贛西山龍園梅井坪。東晋義熙八年壬子,鄭氏兄弟遷徙南康揭陽縣(今寧都縣)”,廣東惠州龍崗區《鵬城賴氏族譜》記載:“三十世碩公號築室遷赤鬆坪(今寧都縣),三十二世得公由寧都遷寧化石壁,三十三世標公遷上杭古田裏……”説明晋末漢族人向南遷移時,已有少數客家先民在贛南居住。從西晋到東晋南朝時,中原漢族移民有避開改客爲主的“土斷”,有的因長江兩岸暫居地人烟稠密,難於立足,繼續遷移,溯贛江而上,輾轉來到贛南山區,落脚安家。史書記載:贛南在東晋孝武帝寧康三年置南康郡領五個縣,即:贛、於都、平陽、南康和揭陽。當時僅有户口共1400户,至唐憲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增至42116户。户口如此猛增,説明有大批中原移民包含客家先民遷到贛南。《南康縣誌》(新修)載,今南康縣内居民在唐末遷入的中原移民,有大坪南鄧姓從河南新野、風崗下雨塘陳姓從贛中泰和、横市田心吴姓從遂川等地遷入,便於休養生息。但是,唐末藩鎮割據和黄巢起義軍的戰禍,又引起中原漢人客家先民避亂遷移,從贛南栖止地經石城向閩西遠至粤東遷移。羅香林教授曾從大量的客家族譜中列舉出劉、孫、饒、廖、盧、洪、羅、薛、李、温、蔡、蕭等姓氏的祖先從贛南遷移到閩西粤東的記載。但是,到北宋末年,客家先民因金人南下的戰禍,又掀起一次大遷徙。這次遷移的途徑,一條是從寧化、清源、長汀、上杭、永定、再向粤東一帶;另一條是從寧化、石城、瑞金、會昌、尋鄔、再向粤東北一帶,其栖止地域,主要在粤東的大埔、梅縣、興寧、平遠、蕉嶺、五華、龍川、河源、惠陽,粤北的南雄、曲江、翁源、始興等縣。1990年蕉嶺縣的調查統計表明,全縣有王、丘、鄧、古、孫、馮、劉、許、湯、楊、李、吴、何、陳、張、宋、蕭、林、羅、鄭、鐘、徐、涂、郭、黄、樑、傅、温、曾、謝、賴、黎、戴、廖等34個姓的祖先,是從寧化遷來的,絶大部分都在石壁居住過。總之,客家先民遷移進程中在唐末五代來到贛南,在北宋末期來到閩西,遠至粤東和粤北,直到南宋期間終於獲得贛閩粤邊的一塊山區作爲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共同地域,從而也就獲得形成客家族群、群體的内在先决條件。

  2.具有經濟和文化共同聯繫的城鎮中心

  成爲族群、群體單有共同的地域是不够的,還要有經濟和文化的聯繫才能把本族成員結合成一個整體。城鎮是本族成員相聯繫的最好中心。客家先民在遷徙進程中其栖止地的不斷變遷,難於穩定,最終成爲共同生活的共同地域,因而使客家族群、群體的形成進程顯出其階段性,賦予經濟和文化聯繫的城鎮作用也顯出不同。譬如:贛南是孕育客家族群、群體的最早摇籃,閩西特别是寧化石壁是形成客家族群、群體的祖地,粤東和粤北是結出客家族群、群體的碩果。現作分别的叙述:贛閩粤邊山區應是整體的一塊,因被重山叠嶺分割爲隸屬於不同的省區。江西省贛南地處贛江上游的章水與貢水的匯合處,土地肥沃、氣候温和,在丘陵地帶適宜耕作,遠在秦漢華夏戍卒與移民就到達此地。早在西漢曾設置三個縣,三國孫吴分廬陵郡設置南部都尉領轄六個縣,西晋設置南康郡,隋朝改稱虔州(今贛州市),唐代虔州管轄贛、虔化、南康、鄂都、信豐、大庾、安遠等七個縣。據《贛州地區志》(1990年版)記載:在南宋後期,該地區設置的縣已增加了瑞金、石城、寧都、龍南、尋烏、上猶共有十三個縣。在户口的記載:由唐玄宗天寶年間(公元742年—756年)27541口增加到北宋徽宗崇寧年間(公元1102年—1106年)827709口。由此可見,大批漢移民的涌入贛南,使得贛南的農業生産以及手工業、商業、交通運輸業空前發展。客家先民南遷到贛南,仍然以個體農業生産爲主兼營百工,過着自給自足的生活。但是,人們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不能封閉式的自我滿足,需要交换,以補欠缺的必需品。於是,在栖止地進入穩定期間,逐步構建不定期到定期的農村圩場集市。據史料記載:在隋朝,贛南已經有“大市、朝市、夕市”的農村市集,以交换農民需求的生産資料和生活資料。唐朝開拓了梅嶺驛道,粤贛交往人流繁多,商貿茂盛。宋代時,贛南的圩市有的已發展爲商品集散市場。如在會昌有糧食市場,寧都和興國有夏布市場,南康有竹木市場,石城和興國有油茶市場等等。當時,會昌縣筠門嶺市集以油、米、豆、笋乾、竹器、土紙運銷閩粤,换回食鹽、海味,形成爲著名集鎮。客家先民以頻繁經濟聯繫的圩市活動,打造了虔州爲首府的十幾個縣城市鎮爲經濟文化聯繫的中心,從而促使贛南成爲孕育客家族群、群體的最早摇籃。又如比贛南落後的閩西廣袤五百餘裏,山深林茂,是“蠻僚”聚居之地。他們自稱“山客”,意指住在山裏的客人,“崖栖谷汲”刀耕火種,落後荒蕪,漢族封建勢力難於統治的地區,因而設置比贛南晚於數百年。據史載:唐玄宗開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福州長史唐循忠在潮州北、虔州東、福州西搜撿得避役百姓三千户,奏準設置汀州,轄長汀、新羅(今長汀西南)、黄連三個縣,以長汀爲州治所。這裏所指“避役百姓三千户”近萬丁口,實是避難南遷栖居於閩西的漢移民,也是客家先民。當時,汀州地廣人稀,宜耕宜居。特别是黄連縣(今爲寧化)古稱黄連洞的石壁地區,有一百多裏的開闊盆地被武夷山中段東麓所圍遶,蜿如天然屏障,環山抱水,溪水緩流,林木茂盛,氣候温和,土地肥沃,一望平川鬱鬱葱葱。寒冬臘月依然一派生機,給農林畜牧提供良好條件。汀州所屬各地在唐末到宋初有大批客家先民移居進入,使其户口迅速增加。據宋《太平環宇記》記載:宋初,汀州府屬的主客户爲64007户。到北宋神宗元豐年間(公元1078年—1085年)其主客户增加至81456户。到了南宋寧宗慶元年間(公元1195年—1200年)其主客户爲218570户。從此可見,近百年間,汀州府屬迅速增長的人户達十餘萬户,其中寧化石壁地區最爲突出。據《寧化縣誌》記載:唐玄宗天寶元年(公元742年),寧化全縣人口爲五千人,到北宋神宗元豐元年全縣人口爲一萬五千人、到南宋理宗寶佑年間(公元1253年一1258年),全縣人口迅速增加到十一萬餘人。從北宋到南宋的人口增長之快,促使閩西地區的農業、手工業、商業隨之發展起來。尤其在南宋理宗紹定年間(公元1228年—1233年),開通汀江到廣東梅江、韓江的航運,溝通了閩西與粤東的商貿往來,汀州遂成爲閩粤贛三省物資的集散地,促進了汀州地區造紙、印刷、雕版、燒瓷、冶煉、紡織、印染、制蠟等行業和技術的發展。其中享譽海内外的寧化治平“王扣紙”和汀州錫器,是在南宋開始大量的生産。在經濟、技術發展的前提下,汀州的文化教育也興旺起來。汀州府所屬各縣紛紛開設縣學。有些士紳設立書院,如府城的鄞江書院、新羅書院、森玉書院等等。培養學子、培育人才,孕育客家文化、習俗、心理素質,在這樣的背景下汀州各城鎮特别是寧化石壁成爲經濟文化聯繫中心,促使成爲客家族群、群體的祖地。再説,梅州所屬各縣城鎮爲客家先民經濟和文化的聯繫中心,它與贛州和汀州相比,有其獨特的特徵。梅州的命名,既是現在又是古老的稱謂。宋太祖開寶四年(公元991年)改程鄉縣昇稱敬州爲梅州稱謂。梅州所屬各縣曾分屬於循州(後稱惠州,今爲惠陽)和潮州。清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析循州屬的長樂(今五華)、興寧兩縣,又析潮州屬程鄉(今梅縣)、平遠和鎮平(今蕉嶺)三縣置嘉應州,州治設在程鄉縣。據《南齊書·州郡志》載:“義安郡(今潮州)屬六縣:綏安、海寧、海陽、義招、潮陽、程鄉”。《通誌》稱:“齊義招縣屬義安郡,析置程鄉縣。”由此可見,程鄉縣是在南齊設置的縣。據程枝山撰《興寧志》稱:“興寧縣……漢爲龍川縣地,東晋始置縣,並長樂地爲興寧縣,實析龍川地也。”唐以前,興寧縣並入齊昌,北宋神宗時恢復興寧縣。鎮平和平遠在宋初都是程鄉縣屬地。由此可見,梅州所屬各縣在南宋時都已經有建置,處於梅江、程江流域。但是它在唐以前却人烟稀少。據:《太平寰宇記》載:宋初梅州有主户1201户,客户367户,合共1568户。其中客户占總數23%。這裏説的主户是指原住民,諸如畲、瑶等少數民族,客户是指外來户,如由贛州、汀州遷來的客家移民。可知那時來到梅州的客家移民還爲數不多。但據北宋神宗元豐三年(公元1080年)成書的《元豐九域志》載:北宋後期梅州主户有5824户,客户有6548户,合共12372户。這時客户已經超過主户。在總數中占了53%,不到百年涌入梅州的客家移民增加了數倍。可見,客家移民爲數之多,而且不完全同於唐末五代期間的客家先民。這時,他們在閩西寧化縣石壁地區定居比較穩定和經過長期休養生息,已經逐漸形成爲客家族群、群體了。他們帶着早期客家族群、群體的特徵,以及在贛州、汀州設立農村圩市交换必需物資的體認,開拓經濟、文化聯繫中心的經驗來到梅州。提供給新栖止地作爲發展經濟、建設城鄉的借鑒。如在商貿運輸必經道路設立市鎮,以利來往人員食宿貿易;在商貿咽喉設立税收機構,以利抽取商税等等。衆所周知,當時,梅州在通往贛南以陸上交通要道的梅西區設置李坑鎮,開闢龍虎圩場。在通往閩西的陸路要道設置鬆源鎮,在上扼興(寧)長源,下通潮(州)揭(陽)的水路要道構建梅口即鬆口鎮,在頻繁運轉海鹽地點設立鬆口鹽務,鬆口梅溪務,以抽取商税,又在開採銀礦的土貢礦區設立樂口鎮以便管理開採等等,使客家族群、群體更快更早的完全形成。總之,虔州、汀州和梅州等所屬各縣城鄉爲人們共同經濟生活的中心,客家先民便獲得了形成客家族群、群體的必要條件。

  3.族群、群體的形成要有共同語言的條件

  語言是人類最重要的交際工具,也是人類社會文化信息最重要的載體,同時又是區别另類民族、族群的標誌。方言是一種語言的地方性變體,是語言分化的結果。一種方言也是歷史上形成的,起着關鍵作用的:一是共同地域環境和共同生活的變异,二是與外族、族群、群體的接觸和影響。這兩方面作用,促使語言内部發生變化,出現差异,從而變體形成獨特的方言,成爲一種族群、群體的主要特徵。這種帶有形成語言及其方言的規律性,對於客家方言的形成也不能例外。客家先民自西晋八王之亂和五胡亂華,以及中原飢餓之禍害,從中原漢民族文化地域、全族舉家數度南遷,終於在贛南,閩西、粤東邊境山區聚會居住。南遷以來,客家先民的居地從廣袤平原變爲偏僻山區,客觀環境變了,與中原漢人區隔疏遠了。大的地域環境雖然改變,而小的聚居環境却没有多變。本族人的日常生活也變异不大,與本族人相交往的語言,一般地保留南遷時的漢語母音。更因漢語是漢文化的基本載體,如果失去了漢語,那就意味着失去漢文化。所以,盡管接觸着不同族群並受其影響,也就盡可能保留漢語母音。比如客家方言把生火做飯的木柴叫做“樵”,據:許慎的《説文解字》注:“樵,散木也,從木焦聲,作焦切”。可見,“樵”是古漢語的詞兒,既保留了它,又賦予木柴之意。再如:客家方言把吃早飯叫“食朝”,吃午飯叫“食晝”,吃晚飯叫“食夜”,這個“食”音,就是保留了唐時的古漢語母音。再者,客家方言的形成與贛閩粤邊山區的原住民相接觸並受其影響是不可分的。該地的原住民泛指古越族人,實指是“蠻僚”、“洞蠻”、在宋代被稱爲“畲民”、“瑶民”族人,屬於苗瑶語系自稱爲“山客”的族人,最遲在公元7世紀初就定居在贛閩粤邊山區,繁衍勞動。他們的生産方式和生活習慣、語言等等,都异於漢族人。唐代詩人劉禹錫的《竹枝詞》描述爲:“山上層層桃李花,雲間烟火是人家,銀釧金釵來負水,長刀短笠去燒畲。”李商隱的《贈田叟》詩,有“燒畲曉映遠山色,伐樹暝傳深谷聲”之句,以美化其落後的生産生活方式。客家先民比畲瑶居民晚來於該地,却帶來北方的先進生産方式和文明的生活方式。與他們混雜在一起,不可避免地會互相接觸,相處日久,通婚融合,親密無間,自不待言,以語言爲手段來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所以,客家先民就在古漢語基礎上吸納畲瑶族語系内容,從而演變成獨特的客家方言。例如:客方言叫母親爲“阿姆”,叫臭蟲爲“干蚍”,是吸納畲語的詞兒。客家方言把“咬”説爲“嚙”,這與瑶語相同。畲語叫房屋爲“寮”,客家人用茅草修成的房屋叫做“茅寮”。語言及其分支即方言是民族和族群的一個特徵。它的形成與民族、族群的形成,幾乎是同步的。客家方言是隨着客家先民數度遷移,在不同年代、不同栖止地,而形成爲不同的型態。唐末五代以前,客家先民在贛南栖止地與當地居民雜居交往,而形成的客家方言是贛南型的早期階段。到五代宋初年代,在閩西栖止地特别在寧化石壁村,客家先民與講苗瑶語系的畲瑶族人交往通婚而形成的客家方言,是閩西型的發展階段。到了南宋年代,在粤東栖止地形成的客家方言,已達到作爲客家人共同語言的定型階段。現今客家人共同認爲:梅縣的客家方言是客家話的典範,足以證明。從此獲得形成客家族群、群體的决定條件,客家方言也就完成爲客家族群、群體的主要特徵。

  4.具有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

  除了上述各個條件外,還必須在精神面貌上具有結合爲一種民族、族群、群體的特徵。各個民族、族群之所以不同,不僅在於地域、生活條件的不同,還在於表現爲民族文化方面的精神面貌上的心理素質有所不同。區别一個民族、族群、群體是否形成,就看它是否具有表現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這一關鍵特徵。民族、族群、群體成員心理素質也就是其民族、族群特徵。這説起來似乎捉摸不定,但表現在具體事物方面,則顯而易見。比方説,某人是客家人嗎?首先要有承認客家人的心理素質,如果没有這樣的心理準備,盡管會講客家方言,又是客家後裔,也難於説是客家人。

  現以客家婦女與畲瑶族婦女之間互相影響和作用而形成共同心理素質爲例來説:譬如天足,客家婦女有自己養成天足的心理和習慣,不能輕率地説,是“宗源於當地土著畲瑶族婦女”。客家婦女與男人一樣參加自兩晋開始的舉族全家遷徙運動。如果不是天足,在不斷遷移、長途跋涉中,難於想象能够堅持下去,可知客家婦女是有保持天足的歷史。史實記載:漢族婦女以帛裹足爲美,是在五代的後唐李後主時開始的。錢載中國詞箋作了詳細描述:“唐後主宫人窈娘,纖麗善舞,後主作金蓮高六尺,飾以寶物,命窈娘以帛纏足,令纖小屈上,作新月狀,素襪,舞蓮花中,由是人皆效之,爲中國婦女纏足之始。當時僅少數人效之,到北宋時已十分流行”。〔5〕徐曾旭撰《豐湖雜記》也記載:“客家婦女其先亦纏足也。自經國變,艱苦備嘗,始知纏足之害。厥後,生女不問貧富,皆以纏足爲戒”。〔6〕可見,北宋時十分流行的纏足陋俗,客家婦女也不能免俗。爲什麽又“以纏足爲戒”呢?這是“經國變、艱苦備嘗”的緣故。徐曾旭所指的“國變”是“宋徽、欽北狩,高宗南渡”,“元兵大舉南下,宋帝輾轉播遷,……不但故家世胄,即百姓亦多舉族相隨”。客家人這次“舉族”遷徙移居,一在北宋末年,二在南宋末年的遷移可苦了纏足的客家婦女。她們吃盡苦頭眼看畲蔟婦女的天足,大脚丫子走路,爬山越嶺如平地,輕鬆愉快,不禁想起祖先婦女不用帛纏的天足,和男人一樣走路多麽幸福喲!所以,她們以後“生女,皆以纏足爲戒”。總之,客家婦女的天足,不是“宗源”於畲族婦女,而是有自己的天足——纏足——天足的傷心史,是在客家族群群體形成期間受到畲瑶族婦女的的影響作用而已。再如:客家婦女參加農耕勞動,這舉動與中原漢族“男耕女織”的傳統習俗,大相庭徑。是什麽原因改變如此習俗,大興婦女農耕勞動風尚呢?據《長汀縣誌·雜録》記述:畲瑶婦女“榷髻跣足”,“析薪荷畚”,“種山爲業,夫婦偕作”,稱贊畲瑶婦女的勞動操作。客家婦女參加農耕勞動,可能是受到畲族婦女勞動的影響,也可能是因爲娶了畲瑶婦女爲妻的客家男人外出謀生,家裏缺少男勞力,畲瑶族媳婦挑起家務和農耕勞動的重擔,使家庭生活更加融洽,這令只會紡織縫紉、針綫夸巧的客家婦女無限羡慕,以畲族婦女爲榜樣也參加了農耕勞動。又再如頭飾髮髻:閩西客家婦女把頭髮結成狀如獨木舟的“高髻”,係上紅繩,插上銀簪,叫做“船仔髻”。這與畲族婦女用一支細長的竹木把頭髮結成“高髻”也插上銀簪和各色料珠非常相似。閩西客家婦女的頭飾打扮可能是與畲族婦女互相影響的。最後,例如唱山歌。山歌是客家人喜聞樂見,抒發感情的民間文學藝術形式。它是客家先民從中原南遷帶來的漢族文化,在閩粤贛邊與畲瑶族文化相結合的産物。有一首山歌雲:“客家山歌特出名,條條山歌有妹名,條條山歌有妹份,一條無妹唱不成”,充分表達了客家婦女是唱山歌主角。按照中原漢族婦女的行爲規範,客家婦女是不宜唱山歌的,更不準與男人對唱山歌。客家婦女到閩粤贛以後,入鄉隨俗,同畲瑶族婦女一樣也唱起了山歌。畲瑶族婦女没有文化,她們善於唱山歌,能够即興隨口創作,隨編隨唱,山歌行樂、以歌當話、以歌叙事、以歌抒情,唱山歌不伴動作,高聲清唱,個個是歌唱能手,用獨唱、對唱、齊唱、二重唱等形式,表達她們的無限才華。畲瑶婦女唱山歌的豐富内涵,至今還爲客家婦女所喜歡,表現出她們互相交往和影響在文化層次上愛好的共同心理素質。這種心理素質還表現在語言、意識、習俗、飲食、民居、心理活動諸方面。在客家先民遷徙運動中揚棄舊的糟粕,吸納新的精華而獲得的共識,也獲得客家族群、群體得以形成的關鍵條件。

  以上所述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共同語言和在共同文化的共同心理素質等,形成客家族群、群體的條件,都是客家先民從唐末五代以來,在贛南移居到閩西、粤東和粤北,在那裏繁衍生息,與畲瑶族人長期雜居,通婚融合,在南宋年代,所有條件終於具備,使得客家先民演變成爲客家族群、群體了。

  四、明清年代形成説的誤區

  認爲客家族群、群體形成於明清期間最有代表性的説法,見之於邱權政主編《中國客家民係研究》論文集中、萬芳珍、劉綸鑫撰的《“客家”正名》一文。他們在該文“論‘客家’新界説”一節中説:“客家應該是指明清時(主要是明中葉後)以嘉應州所屬地域爲主的三省交界地外遷的移民……”〔7〕顯然,這裏所説“明清時(主要是明中葉後)”是指客家族群、群體形成的年代。這種説法的誤區在於全盤否定以往客研學者有關客家界定的論點,并且以此作爲自己見解的肯定。劉、萬兩位學者在文中否定古直《客人對》和羅香林《客家研究導論》和《客家源流考》等書中有關“僑客長留客名”,“‘給客制度’的沿襲”、“唐宋客户的傳承”等等論點。對此,筆者在《客家散論》專著中已作詳盡的分析〔8〕,指出:萬、劉兩位學者的否定見解是站不住脚的,以間接表明所謂明清時的“客家新界説”的不妥。

  現以客家族群、群體形成期凸顯的客家婦女從纏足到天足的特徵來説,客家女孩子不論貧富都不纏足的共同心理素質,是在兩宋年代形成,不在明清期間。足以證明,以“明清時”界定客家年代的“客家新界説”是一種誤區。正如,徐旭曾在《豐湖雜論》記闡:在北宋末,南宋初年,“宋徽、欽北狩,高宗南渡”;又在南宋末年,元兵大舉南下、宋帝輾轉播遷的“國變”,使客家婦女“艱苦備嘗,始知纏足之苦”,立下“生女不論貧富,皆以纏足爲戒”的共同心理。

  再説《豐湖雜記》所寫“元兵大舉南下”的“國變”。那時有文天祥在贛州起義“勤王”,捍衛趙宋國家,率軍入粤,到達梅州。爲整頓軍紀斬殺了都統,軍政爲之一新,曾賦詩曰:“樓角凌風迥,孤城隱霧深,萬事隨轉燭,秋火近青岑”。後來在梅州募集客家青年壯丁,“號稱八千子弟起義抗元”,因戰鬥受挫,文天祥被元軍俘虜,押解元大都,威武不屈,殉國身亡。作《正義歌》以明志曰:“是氣所旁落,凛烈萬古存,當其貫日月,生死何足論”。在前拒降時所作《過伶仃洋》詩中所雲“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更是舍生取義響徹雲霄的高歌。文天祥這樣爲扺禦外敵,捍衛國家,崇敬炎黄祖先,愛國愛鄉的客家人的共同心理素質,已經在南宋年代培育起來,傳之於世。不僅如此,還有客家族群、群體的特徵,諸如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共同方言等等,都是在南宋年代培育起來的,决不是像“客家新界説”作者認爲,是在“明清時期”。

  

  注 釋:

  〔1〕轉引自葉揚撰《客家散論》注釋[2]資料之一,第59頁香港明星製作公司,2002年。

  〔2〕見黄玉創主編《客從何來》第51頁,廣東經濟出版社1998年。

  〔3〕見《晋書·範汪傳》75卷。

  〔4〕見《陳書·世租紀》3卷。

  〔5〕轉引自巫秋玉、黄静《客家史話》第213頁。

  〔6〕轉引自葉揚《客家散論》第157頁。

  〔7〕見邱權政《中國客家民係研究》第17頁,中國工人出版社1992年。

  〔8〕參見葉揚《客家散論》第124—135頁,香港日月星製作公司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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