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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第一部系統論述珞巴族的民族學專著



  ——《珞巴族的社會和文化》評介

  李堅尚、劉芳賢同志合著的《珞巴族的社會和文化》一書已由四川民族出版社於1992年2月出版。該書以大量而生動的民族學田野調查材料爲基礎,圖文並茂地對珞巴族的自然生態、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三大方面進行了全面的介紹和系統的論述,從而填補了國内民族學研究領域無專門論述珞巴族的著作的缺門;而作者在理論和方法上的創新和突破,更使本書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現試作如下評價。

  第一,幾度深入村寨對珞巴族的田野調查,充分體現了作者脚踏實地的嚴謹學風和不畏艱難險阻的專業獻身精神——這是民族學家應具有的優良素質。珞巴族分佈在西藏東南部,東起察隅、西至門隅、北至雅魯藏布江、南達中印傳統習慣邊界綫的遼闊的喜馬拉雅山區,自然生態環境處於極其封閉狀態;加之歷史上形成的種種原因,生産力水平低下,社會發展緩慢,文化呈現出較爲原始的形貌。對處於這樣特殊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中的珞巴族的民族學田野調查,其艱辛程度要比其他民族大得多。然而,作爲异文化的外來調查者對珞巴民族的文化的主位考察、體驗,自然要克服自身文化與珞巴族文化之間相當大的差异。我們有幸地看到作者成功地跨越了這個鴻溝,獲得的材料既翔實可信,又生動傳神。透過本書字裏行間的細膩的描述和深刻的分析研究,讀者完全可以窺見作者民族學田野調查方法和理論的深厚功底。

  第二,本書對珞巴族保存的氏族組織、已形成的等級、具有區域特點的家長奴隸制、婚姻形態和宗教信仰諸方面所作的較爲深入和完整的闡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與馬克思主義有關問題的理論和細節互爲補充。

  由於自然和歷史的原因,珞巴族的社會發展呈現出滯緩的狀態,解放前尚處於家長奴隸制階段,但由於受到藏族的影響,這種奴隸制又帶有農奴制的某些色彩。在國内外現存民族中,與珞巴族處於同一社會發展階段而文化形貌又相似的已鮮見。本書以無可辯駁的第一手材料爲依據,對其社會和文化方面的論述,無疑爲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所建立的人類社會發展史的理論增添了具有中華文化特色的新的例证。諸如在“經濟制度”一章中,作者叙述了珞巴族由公有制向私有制轉化而導致家長奴隸制確立的過程,並用豐富的實例再次證明瞭馬克思主義關於私有制産生和發展的理論的正確性。從這一意義來説,珞巴族的相對落後性客觀上使其成爲一個活生生的社會化石。作者通過實地調查與研究,重新發現了這一具有重大學術價值的“活化石”,並將之復原而展現在讀者的眼前,加深人們對人類社會發展史中家長奴隸制形態的理解。

  面對珞巴族社會發展的歷史缺環,作者以馬克思主義民族學關於歷史文化殘餘的理論爲指導,恢復其本來的面目。例如在“婚姻和家庭”一章,作者叙述了“解放前,珞巴族處於父系社會氏族制度的發展階段上,奴隸制已經出現,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形式普遍流行。”但作者並不滿足於對這兩種婚姻形式的描述,而是以馬克思主義關於婚姻家庭發展史的理論爲依據,從珞巴族的神話、傳説、故事等文化殘餘裏,經過細緻的分析,尋找出現實生活中已不復存在的雜亂的性交關係,即曾流行於往昔的原始社會的血緣婚、普那路亞婚和對偶婚的歷史事實,從而重建了一部完整而生動的珞巴族的婚姻家庭發展史。

  第三,該書貫穿了文化人類學的整體觀念。通讀全書,給人一種“渾然一體”的感受,感覺到珞巴族的自然生態、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是和諧一致的,這也許正因爲作者的田野調查是一次成功的主體研究的結果。在任何一個民族的社會中,文化是一個相互聯繫的整體,各個方面都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約的,從書中的大量描述和分析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這一點。珞巴族的封閉的自然環境給自身的文化蒙上一層閉塞的色彩,但文化的三個層次之間的關係又是辯證的;其物質文化發展水平决定了其經濟制度處於公有制被私有制取代的階段,决定了社會處於家長奴隸制時期,也决定了與之相適應的科學、文化、藝術和宗教信仰的狀况。

  第四,本書運用了多學科相滲透的綜合性研究方法。作者通過深入的田野調查,搜集了大量的真實可靠的第一手材料,但又不拘泥於這些材料的使用,兼而運用了相關學科的一些方法和已有的學術成果,以求更精深地闡明珞巴族的社會和文化。例如在第一章“概况”的“名稱及遷徙”一節中,就采用了歷史文獻考據法,從藏文經典中考證珞巴族的稱謂;從語言學的角度,依據藏族口語對珞巴族的不同稱謂而考證其不同支係;並利用考古學有關這一地區發現的民族歷史文物,來論证珞巴族的遷徙歷史。此外,還利用民俗學的相關知識,從民間傳説去探究歷史上各部落的分佈及遷徙,等等。除運用綜合性的研究方法外,本書還吸取了國外關於珞巴族研究的已有成果。正如王輔仁先生在該書“序”中所指出,我國民族學界對珞巴族的研究,與國外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但此書作爲我國第一部關於珞巴族的專門性論著,能不固步自封,不固執己見,敢於借鑒“他山之石”,這種謙遜的學術態度無疑是難能可貴的。讀者可以清楚地看到,這種做法也爲後來的研究者提供了更多的學術動態信息,有利於我國學者在珞巴族社會和文化的研究上趕超國際水平。

  第五,此書涉及的有關民族學的材料,也爲其他學科提供了有益的參考。作者是70年代中、晚期到80年代初多次深入珞巴族地區進行系統的民族學田野調查的,所收集到的豐富材料,不僅可供民族學研究之用,而且對其他學科也大有啓發,比如有關珞巴族民間的醫學知識,就有助於中醫學界對我國傳統醫學的挖掘龢利用。在所有的學科中,筆者認爲收益最大的可能要數考古學。衆所周知,考古學是利用物質遺存和遺迹重建人類歷史的科學,而這種重建則需要從發展相對落後的民族那裏找到啓迪和印证,該書正是在這個重要方面給考古學特别是史前考古學提供了栩栩如生的民族學例证。兹舉兩例説明。其一,在第七章“物質文化”中的“交通工具”一節,作者就介紹了珞巴族使用的背簍上有三條用細藤編成的約二寸寬的帶子,背運時使用頭背式,兩條套在雙肩,一條套在前額;拉運東西(如竹子、樹木)時也用前額,即讓東西一端着地,另一端係上繩子,套在頭上。由於長年累月的背運和拉運,人們前額上却被帶子或繩子勒出一道明顯凹下的痕迹。這個材料有力地解答了新石器時代墓葬出土人頭骨的前額上爲什麽會有一凹槽的疑問。其二,不少論者認爲:人類的制陶工藝是由泥條盤築的手工業製作逐步發展到輪制的,而且婦女是最早的制陶者。這個觀點也可以在書中找到支持,即“珞巴族的制陶業由婦女承擔。原料選用一種粘性大、呈淺緑色的‘達甘木’土。該土可塑性大,經木棍捶打制漿,搓成泥條,再用刀削成片,以除沙粒,然後再搓成泥條備用。陶器爲手制……”(見本書第221頁)。讀者從這些例子中可以深深領悟到考古學龢民族學兩大學科相互結合在論證人類社會發展史的重要性。

  第六,該書各章節行文常常及時小結,爬梳出規律性的東西,以利於政府民族决策部門今後改革方案的制訂。民族學的田野調查,都少不了民族志的工作,即對透過觀察得到的情况和通過深度訪談而取得的實例,調查者都必須作一客觀性的描述,以求真實地反映社會和文化的本來面目。因而許多根據民族學調查資料寫成的專著或論文都難免會有“真實有餘,而歸納不足”的缺陷,讀者閲後印象不深,不容易抓住實質的東西。然而,由於本書章節之後幾乎都有小結,從原始材料中總結歸納出一些“特點”,因而既保留了材料的真實性,又能讓讀者一目了然,獲得清晰難忘的認識。而這些“特點”往往又藴含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問題,既給讀者以有益的啓示,又爲國家和地方的民族行政部門制訂各種政策時提供參考性方案。從這一意義上説,此書又具有民族學的應用性。

  誠然,《珞巴族的社會和文化》也存在着某些不足之處,諸如書中對珞巴族社會文化的變遷(尤其是解放後的變遷)涉及不多,對該族受藏族社會文化的深刻影響分析欠深入等,都有待於本書再版時進一步考慮。盡管如此,本書仍不失爲一本對讀者和地方民族行政决策部門都大有裨益的好的學術專著。

  

  (原載《民族研究》199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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