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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飲”三題



  自漢迄民國,不少漢文典籍在記述南方一些古代民族的風俗習慣時,大都提到“鑿齒”、“文身”、“飛頭”、“鼻飲”等俗行。“鑿齒”、“文身”已爲考古學龢民族學的大量材料所證實;至於“飛頭”、“鼻飲”,前者純屬無稽之談,後者則近些年來展開了争論。有論者以在國内找不到實证性例子而加以否定;但也有論者從生理學角度解釋其科學根據,並在現代民族的生活中找到了例证。

  本文認爲,從體質人類學的角度來分析,“鼻飲”是可信的,但文獻中所説的“鼻飲”却有兩種不同的形式,而這兩種形式又都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並掌握難度較大的要領,因此,“鼻飲”是民族群體中少數人的行爲。現就這三方面略抒管見,以期引起進一步的討論。

  一、“鼻飲”的兩種不同形式

  爲了分清“鼻飲”的不同形式,筆者認爲仍要從歷代主要文獻的有關記載談起。

  率先記載“鼻飲”的是斑固《漢書》卷64下的《賈捐之傳》:“駱越之人,父子同川而浴,相習以鼻飲,……。”〔1〕但行文簡略,駱越人究竟怎樣“鼻飲”,不得而知。其後,楊孚在《异物志》、裴淵在《廣州記》相繼記載了“烏滸人“的“鼻飲”〔2〕。楊氏只雲“巢居鼻飲”,裴氏則言“以鼻飲水,口中進啖如故”。兩書雖仍無“鼻飲”方法的描寫,但從裴氏之説得知,烏滸人是邊“鼻飲”,邊進食的。

  南北朝時期,樑簡文帝蕭綱在《南郊頌》中將“飛頭”與“鼻飲”並提:“於是龍光之地,日浴之鄉,紫舌黄支,飛頭、鼻飲,自西自南,無思不服。” “鼻飲”者也當爲百越人。這位善寫“宫體”的皇帝,只不過是取傳聞爲題材作詩而已,也無從得知“鼻飲”的具體方法。魏收在《魏書》卷111《獠傳》中又記載了僚人的“鼻飲”:“獠者,蓋南蠻之别種,自漢中達於邛、笮,川洞之間,所在皆有。……其口嚼食並鼻飲。”僚人的“鼻飲”與烏滸人一樣,也是邊“鼻飲”邊進食。

  唐代,李延年《北史》卷95《獠傳》所載僚人的“鼻飲”,與《魏書·獠傳》雷同,係取材於後者而成。其後,劉恂撰《嶺表録异》〔3〕時,記録“交趾人”〔4〕以鼻飲“不乃羹”的細節,爲數百年來的“鼻飲”增添了新意:“交趾之人重‘不乃’羹。羹以羊鹿鷄猪肉和骨同一釜煮之,令極肥濃,漉去肉,進之葱薑,調以五味,貯以盆器,置之盤中。羹中有嘴銀杓,可受一昇。即揖讓,多自主人先舉,即滿斟一杓,納嘴入鼻,仰首徐傾之,飲盡傳杓,如酒巡行之,吃羹了,然後續以諸饌,謂之‘不乃會’(注:亦呼爲先腦也)。交趾人或經營事,彌縫權要,但備此會,無不諧者。”〔5〕作者不但詳細寫了“不乃羹”的製作、飲羹的目的和飲羹人的身份,而且更重要的是詳細寫了“鼻飲”的具體方法,因此,是一則研究“鼻飲”的極重要的記載。魯迅先生校勘此書時,對“鼻飲”問題未提出异議。從記載中可知,交趾人是藉助一種特製的器具——帶小嘴的銀杓進行“鼻飲”的,具體步驟是,先將盛着羹的銀杓之嘴插入鼻中,然後仰頭把羹慢慢地灌下品嚐。按交趾人的習俗規定,“鼻飲”“不乃羹”要像喝酒時輪流傳杯那樣,先從主人開始,然後在席間依次傳遞銀杓進行。飲羹的意圖,則是達官貴人藉以補救行事的缺失,含有向對方表示抱歉,並希望得到諒解之意。筆者認爲,這種“納嘴入鼻,仰首徐傾之”的“鼻飲”,是一種被動式的“鼻飲”,它只是“鼻飲”中的一種,這則記載,美中不足之處,是没有明確説出“鼻飲”的要領所在。

  及至宋代,隨着我國中央封建王朝對南方的進一步開發,描寫南方民族的各類書籍日漸增多,有關“鼻飲”的各種記載也不斷出現,而且有的叙述得比先前更詳細,除了增添新的“鼻飲”的民族群體外,還增添了“鼻飲”的新内容。這些新群體有“俚人”、“邕州人”、“儋耳之民”〔6〕、仡佬等等。更爲重要的是,有的記載還明確指出了“鼻飲”的要領。

  大詩人陸游是率先記録百越一些群體以鼻飲酒的人,他在《老學庵筆記》卷4中寫道:“辰、沅、靖州蠻,有仡獠,有犵欖,有犵僂,有山瑶。……飲酒以鼻,一飲至數昇,名鈎藤酒,不知何物。”衆所周知,酒(不論度數高低)如同加了薑,調以五味的“不乃羹”一樣,是有刺激的飲料,五溪的“蠻族”究竟怎樣用鼻子去飲?陸游雖然没有詳細描述,但與他同時代的範成大在《桂海虞衡志·志器》的“鼻飲杯”條中記録“邕州人”〔7〕“鼻飲”時却作了回答:“南邊人習鼻飲,有陶器如杯碗,旁植一小管如瓶嘴,以鼻就管吸酒漿(啓新按:一種濃度較大的酒)。暑用以飲水,雲水自鼻入咽,快不可言。邕州人已如此,記之以發覽者一胡盧也。”邕州人用來飲酒和飲水的小管,從我國民族志材料看,當係蘆管或竹管之類。若將邕州人的“鼻飲”與交趾人的“鼻飲”作比較,彼此相同之處,是藉助器具進行;不同的地方,是邕州人的“鼻飲”爲主動式的“鼻飲”,即以小管吸飲。範氏的記載還告訴我們,邕州人用鼻飲水是在盛夏,含有解暑的目的。但同樣遺憾的是,作者並未寫出鼻飲的要領。朱輔在《溪蠻叢笑》中所説的交趾人“鼻飲”“不乃羹”,雖引自《嶺表録异》,但“不乃羹”的製作却有所不同,是用在水中略加擺洗的“牛羊腸臟”做成的。由於選料的下乘,筆者認爲,這當是平民百姓的“不乃會”。稍後,周去非在《嶺外代答》卷10“鼻飲”條中,更爲詳細地叙述了邕州人和欽州人以鼻飲水的具體方法,但却否定了陸游等人以鼻飲酒和用手掬水吸飲之説:“邕州溪峒及欽州邨落,俗多鼻飲。鼻飲之法,以瓢盛少水,置鹽及山薑汁數滴於水中,瓢則有竅,施小管如瓶嘴,插諸鼻中,導水昇腦,循腦而下入喉。富者以銀爲之,次以錫,次以陶器,次瓢。飲時必口噍魚鲊一片,然後水流入鼻,不與氣相激。既飲必噫氣,以爲凉腦快膈,莫若此也。止可飲水,謂飲酒者,非也。謂以手掬水吸飲,亦非也。史稱越人相習以鼻飲,得非此乎?”這種使用簡陋的瓢進行被動式“鼻飲”的邕州人和欽州人也當是下層的平民百姓,他們“鼻飲”的目的則是爲了“凉腦快膈”,即解暑。這則記載的重要價值,在於寫出了“鼻飲”的要領,即“既飲必噫氣”,“不與氣相激”,即屏着呼吸作吞咽動作,使水流入食管,達到“鼻飲”的目的。這個要領,筆者將在後文詳加闡釋。這則記載雖然否定了陸游用鼻飲酒之説,但不能以這種文獻記載相矛盾爲理由去否定“鼻飲”的可能,其實,這種矛盾乃是彼此所親見親聞的“鼻飲”群體的不同反映而已。從人類學的角度看,民族群體之間的文化差异是經常存在的。但這裏應指出,周氏所説的“導水昇腦,循腦而下入喉”的説法是欠當的,因爲鼻腔只有神經通腦,水是無法經腦後再入喉的,所謂“凉腦”“快膈”只是一種感覺而已。至於祝穆《方輿勝覽》卷39所説的邕州人的“鼻飲”、鄭樵《通誌·獠傳》所記僚人的“鼻飲”,和李昉等人撰寫的大型類書《太平御覽》卷786、796、861中有關百越一些群體的“鼻飲”記載,均是輯採前人之説,故不贅述。

  元、明、清三代的方誌、雜記、筆記叢書〔8〕,乃至成書於民國初的全國性民俗資料匯編《中華全國風俗志》(胡樸安撰)所載南方古代一些民族的各種“鼻飲”,幾乎都是前人有關著作的繁簡不一的輯録,缺少新意,兹略去不述。

  從歷代文獻有關“鼻飲”的記載中,筆者認爲除了必須分清主動式“鼻飲”和被動式“鼻飲”外,還可以看出如下一些重要問題。

  第一,“鼻飲”的民族群體有“駱越之人”、“烏滸人”、“僚人”、“交趾人”、“俚人”、“邕州人”、“欽州人”、“仡佬”、“儋耳之民”等等。據前輩學者考證,他們基本上屬於我國古代百越系統的民族〔9〕。這些民族原先都居住在嶺南(包括今天越南北部)這一廣袤地區,其後,隨着民族之間的文化交往,有的才遷離嶺南,遠達今天的陝西漢中和四川一帶。

  第二,“鼻飲”必須藉助器具,或帶嘴的銀杓,或裝有小管的陶杯碗、瓢等。而且器具的使用貧富有别,富者用銀、錫製品,貧者只有陶或瓢製品而已。“鼻飲”時口中必須吃一塊魚鲊〔10〕,或嚼其他食物,以便産生吞咽動作,不致把水嗆出口、鼻外。這點對“鼻飲”是否成功是十分重要的,可惜都被“鼻飲”的研究者所忽視了。

  第三,“鼻飲”有不同的目的,富者飲羹是爲了彌補行事的過失;貧者飲水是爲了消暑解渴;飲酒可能是爲了娱樂或仔細地品嚐出酒的滋味。

  第四,宋代以後文獻記載的“鼻飲”之所以缺少新内容,可能是由於這種習俗已逐漸消失或發生了變异。

  第五,至於《雲南志略》中所説的“金齒百夷,有病不服藥,惟以薑鹽注鼻中”和《百夷傳》中的“疾病不知服藥,以薑汁注鼻中”,筆者認爲不能算作“鼻飲”,而是以薑汁或鹽水療病,與今天人們傷風感冒而引起鼻子不通時用藥水滴鼻相似。

  二、“鼻飲”的條件和要領

  八十年代,隨着國内學術争論氣氛的活躍、有論者對“鼻飲”問題提出了質疑,認爲眼耳口鼻各司其職,不可互代;“鼻飲”是不熟悉南方民族所處的自然地理環境和夏天野外用雙手捧水而飲方式的北方人的錯誤觀察的結果,有的是出於某種政治目的的誣衊;至於以鼻飲酒則純屬文人捏造以供士大夫們茶餘飯後作談資〔11〕。稍後,有論者撰文同意這種看法,並以在我國民族學、考古學的材料中找不到證據而加以進一步的否定〔12〕。不久,有學者在輯佚校注《桂海虞衡志》注釋“鼻飲杯”條時,不贊同否定“鼻飲”之説,認爲“從飲料到飲器,一直到方法要旨皆言之鑿鑿,如斥之爲謬説,恐未足以服人”〔13〕。1991年又有論者著文,從文獻記載,生理學龢民族志三方面對否定“鼻飲”的觀點進行了反駁〔14〕。可見,國内民族學界對“鼻飲”問題是有争議的。

  綜觀上述争論,筆者認爲否定“鼻飲”的觀點,是失之偏頗的;而肯定“鼻飲”的觀點,對“鼻飲”的不同形式、條件和要領,也同樣未能重視;有的雖然在現代民族的生活中找到了例证,但也僅僅一例而已。

  首先,歷代記録有關“鼻飲”的作者,並非完全是北方人,其中有不少是生長在南方的,諸如劉恂是鄱陽人,樂史爲宜黄人,朱輔是桐鄉人,陸游爲紹興人,周去非是永嘉人等。他們有的雖然不是出生於“鼻飲”群體的地方,但却在那裏做過官,對“鼻飲”當有所瞭解,書中所述或是親見或是親聞。

  其次,就一般而言,眼耳口鼻是各司其職的,但就鼻與口而言,某些方面的功能是可以互相替代的。比如説,在不少民族中,人們都是用口吹簫和笛的,但在海南黎族和高山族民間却流行用鼻孔吹簫的習慣,這種簫被稱爲“鼻簫”,筆者四、五十年代在廣東瀧江流域曾目睹過漢族民間藝人和走江湖的郎中用鼻子吹雙笛以招攬生意的情景。鑒於人的鼻、口的特殊搆造,“鼻飲”在具備一定的條件和掌握要領的前提下,是完全可能的,當然,這要結合解剖學進行分析。

  筆者認爲只要對咽部結構進行解剖就可以得出肯定性的結論。

  人的咽腔是由鼻咽、口咽和喉咽三個相通的部分組成。咽爲空氣和食物必經的交叉道。咽部具有呼吸和吞咽的作用,並分别由軟骨組成的會厭(喉蓋)的開合來控制完成。具體而言,人在呼吸時,會厭自動張開,空氣便從鼻腔至鼻咽,再經口咽和喉咽入喉和氣管;而人在吃東西時,會厭因口腔嚼食並伴隨吞咽動作使舌根抬起而自動向下蓋着氣管,讓食物進入食管。這就是人的鼻咽、口咽和喉咽的相互制約的辯證功能。人的“鼻飲”也和進食一樣。

  如果人用鼻子藉助小管吸水或把水從小管慢慢地灌下,即進行“鼻飲”的時候,當水從鼻腔(實際已被插入鼻孔的小管代替)經口咽和喉咽的一刹那間,必須立即象吞鼻涕一樣做一個吞咽的動作,使會厭往下蓋住氣管,讓水進入食管,即可達到“鼻飲”的目的。倘若水經過口咽和喉咽時不做吞咽動作而讓會厭開着,水便會直入氣管,突然産生嗆的動作而引起連續的咳嗽,將水噴出口、鼻外,從而達不到“鼻飲”的目的。由此可見,“鼻飲”是完全可能的,關鍵在於“鼻飲”時掌握要領——適時的吞咽動作。這也許就是深明現代醫學和解剖學的魯迅先生在校勘《嶺表録异》時,對交趾人的“鼻飲”不加懷疑的原因吧。

  由上可見,我國文獻有關“鼻飲”的記載(尤其《嶺表録异》、《桂海虞衡志》和《嶺外代答》對交趾人和邕州人“鼻飲”的描寫),是有道理的。

  首先,“鼻飲”之所以要藉助小管或帶嘴的杓、陶杯碗和瓢,並將小管或嘴插入鼻中,目的就在於避免因加入鹽、薑汁或調以五味(甜、酸、苦、辣、咸)等具有刺激作用的飲料(包括酒)碰着極其靈敏的鼻腔粘膜,而引起連續的咳嗽把飲料嗆出口、鼻外,導致“鼻飲”的失敗。爲了防止這種現象的發生,插入鼻孔的管(或形狀似管的嘴)宜與鼻孔的大小長短相等;如過小或過短,都難以達到最佳的效果。這是“鼻飲”的必備的條件。誠然,這些“鼻飲”器具目前國内尚未發現(或者發現而尚無人認識),但不能以此來否定“鼻飲”,因爲今天未發現的文物不等於它不存在。

  其次,邕州人鼻飲時,“必口噍魚鲊一片,然後水安流入鼻,不與氣相激,既飲必噫氣”,其中就包含了一個極爲關鍵的吞咽動作。可見,“鼻飲”者是掌握了“鼻飲”的要領的,所以他們飲起來有“快不可言”的感覺。

  據以上分析,我國南方百越民族的一些群體内的“鼻飲”,並不是好事者的虚構,而是確有其事的習俗事象。

  三、“鼻飲”是少數人的行爲

  筆者認爲,“鼻飲”的要領——適時的吞咽動作,是不容易掌握的,要掌握它,事前就必須練習。不難想像,一個未經練習的人貿然進行“鼻飲”,必然會如同在游泳潜水時不慎嗆着一樣,被流入氣管的水嗆得胸肺疼痛難受,産生害怕心理,從而終止鼻飲。不慎被嗆的現象,即使在練習“鼻飲”時也常會發生;這種失敗,對不少人來説是難以堅持下來的,尤其在引起鼻腔和氣管發炎的時候,更使人望而却步。總之,由於適時的吞咽要領的難以掌握,“鼻飲”不可能是民族群體中很普遍的事象,而是少數人的行爲。率先“鼻飲”的可能是群體中一些巫師之類的宗教人物或首領。然而,自漢以降,二千多年來,“鼻飲”被描寫得繪聲繪色而廣爲流傳,從而給人造成我國古代南方所有民族以及每一個民族的全體成員均“鼻飲”的印象。封建時代的官吏、文人没有民族識别的知識和經驗,在記載那些群體“鼻飲”時以點帶面,夸大其事,使人以爲整個百越系統乃至所有南方的民族都“鼻飲”,這是不足爲奇的。至於全民性“鼻飲”假象的造成,筆者則認爲是有其種種客觀原因的,而這些客觀的因素似應從“鼻飲”群體的特殊的飲水方式和飲酒方式中去尋找。

  第一,有的“鼻飲”的群體曾流行一種仰面接飲樹上露水的習慣。據唐人段成式《酉陽雜俎》卷4“境异”條記載:“木飲州、珠崖一州,其地無泉,民不作井,皆仰樹汁爲用。”《太平寰宇記》卷169《嶺南道十三》“瓊州”條也有同樣的叙述:“入瓊州,……無水,人飲木汁,謂之木飲州。”〔15〕 這種飲木汁的群體,就是蘇過《斜川集》中的“儋耳之民”。

  第二,我國西南地區有些少數民族至今還保留着仰面接飲山泉的習俗。1964年春,筆者在滇西進行民族學田野工作期間,在與李鬆生君由瀾滄縣糯福區赴巴卡迺鄉途中,就曾親見我們的向導兼翻譯(一位拉祜族青年)仰面用口接飲從山上流下以竹管導流的涓涓山泉的情景。時正暮春三月,山間長途跋涉,使人悶熱口干難受。在轉過山坳時,這位青年加快步伐,不久便停在路邊仰面接飲山泉。我以爲他在“鼻飲”,於是迅速趕到他的跟前;當我驚奇地望着他粘滿水點的臉時,他微笑着對我説:“你也來一口解解渴吧?”我問怎麽喝法,他説用口去接,並作了示範。我旋即按他教的方法接飲了兩口,頓覺清凉爽快,精神倍增,“鼻飲”的疑團也煙消雲散。這種飲水方式,滇西不少山區民族民間也流行。

  第三,特殊的飲酒方式。南方不少民族流行飲交杯酒的習俗。筆者認爲有兩種飲交杯酒的方式最容易引起“鼻飲”的錯覺。一種是用雙連杯或形制較大的酒器〔16〕飲酒或飲交杯酒時的樣子。例如臺灣高山族二人用雙連杯共飲;苗族、傈僳族用牛角杯或竹杯的拱飲等等。這種像征團結、親密,友誼或愛情的交杯酒,既有同性二人共飲,也有青年男女共飲;碧江怒族則爲三人共飲。1964年春,筆者與李鬆生君由思茅乘車往碧江途中,車扺匹河吃中午飯,我正朝飯店門口走去時,突然發現空地上三個怒族男子蹲成品字形,仰臉張着口緊貼在一起,其中一人右手舉碗將酒向下慢慢地倒飲。乍看,我誤以爲他們在“鼻飲”,正欲舉相機拍照時,這情景已曇花一現地消失了。當我走近他們時,唯隨風微聞酒香而已。

  筆者認爲,以上所舉我國南方不少民族的飲水和飲酒的方式,由於鼻、口乃至整個面部被酒器遮住時,都會令不熟悉當地民情風俗的人産生“鼻飲”(尤其當他遠望時)的錯覺,並與真正的“鼻飲”混爲一談,真假摻半,積非成是,從而造成歷史性誤會。

  綜上所述,從人的咽腔解剖以及“鼻飲”的條件和要領方面進行分析,我國漢文典籍關於南方古代百越民族一些群體的“鼻飲”記載是可信的。但由於“鼻飲”的要領難以掌握,所以,“鼻飲”只能是民族群體中的少數人的行爲。然而,由於對南方少數民族的特殊的飲水和飲酒方式的觀察錯誤,遂導致以爲“鼻飲”是全體成員的行爲。筆者認爲,即使“鼻飲”是群體中少數人的行爲,但畢竟是一種習俗,屬於民俗文化的範疇,因此,其産生的時代及原因是值得深入探討的。從民俗學的角度考察,任何民俗的形成,都與生態環境、政治、經濟、信仰、心理、語言龢民族之間的影響有着密切的關係。南方古代百越民族“鼻飲”的起源,除與特殊的生態環境有關外,是否與原始時代的動物崇拜以及模仿動物行爲的遊戲和特定的生活方式有關?這都是有待研究解决的問題。

  

  附記:原載《思想戰綫》(雲南)1993年第1期。本文在寫作過程中,有關人體咽部解剖問題得到中山大學人類學係馮家駿教授的指點和吴秀英同志蒐集資料的幫助,特此致謝。

  

  注 釋:

  〔1〕“駱越之人”曾活動在今兩廣及越南北部。

  〔2〕烏滸人爲百越之一支,漢時分佈於嶺南西部(今廣西合浦、邕寧、玉林、横縣等縣境内)及交、廣之界(今廣州以南,越南河内以北),後由嶺南徙居今天兩湖地區,有的甚至遠達四川和陝西漢中一帶。

  〔3〕此書又稱《嶺表録异》、《嶺表録异記》、《嶺表記》、《嶺表异録》。

  〔4〕“交趾人”,曾生活在今天越南北部。

  〔5〕參看劉恂:《嶺南録异》上卷,魯迅校勘,廣東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9頁。

  〔6〕蘇過《斜川集》卷6“志隱”中記載:“儋耳者……在二廣之南,南溟之中。其民卉服鼻飲”。

  〔7〕“邕州人”,宋時曾生活在今廣西南寧一帶。

  〔8〕諸如元人李京的《雲南志略》、周致中的《异域志》、陶宗義的《説郛》,明人錢古訓的《百夷傳》,清人陸次雲的《峒溪纖志》等。

  〔9〕也有論者認爲“駱越”爲古代“濮僚”系統的民族。

  〔10〕鲊,是一種貯藏作爲食品之魚,如腌魚、糟魚之類。

  〔11〕參看田曙嵐:《關於“鼻飲”和“銅鼓”問題的商榷》,《貴州民族研究》1980年第3期。

  〔12〕參看覃彩鑾、覃聖敏:《“鼻飲”之俗質疑》,《民族文化》1983年第3期。

  〔13〕參看胡起望、覃先廣:《桂海虞衡志輯佚校注》,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6頁。

  〔14〕參看吴永章、吴萍:《“鼻飲”考釋》,《民族論述》1991年第1期。啓新按:此文從民族志引证今天越南北部山區的空塞人尚有“鼻飲”之俗,惜未能註明材料的出處,頗令人生疑。這則材料如屬實,則空塞人的“鼻飲”只是一種被動式的鼻飲而已。

  〔15〕啓新按:説瓊州無水,是不確切的,水字當是井字之誤。

  〔16〕據本文前引《桂海虞衡志》、《嶺外代答》諸書及《廣東新語》(清·屈大均)、《粤東聞見録》(清·張渠撰)、《粤中見聞》(清·範端昂撰)的有關記載,這種酒器計有:鸚鵡杯(大者可受三昇)、青螺杯(其大兩拳)、牛角杯、木碗(又稱“蠻碗”,形狀如瓿),犀杯(刳犀牛角而成)、椰杯(縱剖椰殻而成)、鹲雕杯(可受二昇)、鶴頂杯(可受一昇)、紅蝦杯(可受昇許)、鸕鷀杯、火鷄卵杯(受一昇)、纏椶杯、竹杯、瓢、陶杯、碗等十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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