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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曲江鯰魚轉、馬蹄坪和韶關走馬崗遺址



  莫稚 李始文 黄寶權(莫稚、李始文,廣東省文物管理委員會;黄寶權,華南師範學院歷史係。)

  【中文摘要】本文介紹的是在1959年5月發現,於1960年7月進行重點發掘的屬於曲江範圍的鯰魚轉、馬蹄坪和韶關走馬崗三處遺址的情况。發掘面積共235平方米。在文化層中發現了豐富的石器,陶片和建築遺存。三處遺物特點相同,均屬於幾何印紋陶的文化系統。

  Abstract: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circumstances of three sites discovered in May 1959, and emphatically excavated in July 1960. They are the Nianyuzhuan site, the Matiiping site and the Zoumagang site of Shaoguan, all of which locate within the boundary of Qujiang County. The excavation covered a total area of 235 sq m, and abundant stone artifacts, potsherds and architecture remains were discovered in the cultural stratums. All the three sites share common characters of geometrically stamped pottery culture.

  

  1959年5月,韶關市文化館樑永鑒同志和廣東省博物館楊豪同志在韶關市西北走馬崗發現了一處遺址。同年9月,韶關專區文物博物館幹部訓練班曾到這處遺址進行復查[1]。1960年7月,廣東省文物管理委員會莫稚和華南師範學院歷史係黄寶權等十六人,組成韶關地區文物調查發掘工作隊,在曲江鯰魚轉、馬蹄坪和韶關走馬崗三處遺址進行重點發掘。發掘工作自7月9日至27日,計開探溝25條,探方6個,面積共235平方米。在文化層中發現了豐富的石器、陶片和建築遺存。現按遺址分别叙述於後。

  一、鯰魚轉遺址

  遺址在曲江縣西北30公里周田圩西南面的鯰魚轉山上,東北與湞江相接。湞江東面是一個大盆地,鯰魚轉山就在盆地的西面,其南、北、西三面都是綿延不斷的山崗。遺址面積南北長300、東西寬180米。在山的頂部和東部、中部的山脚,均有遺物暴露。

  (一)地層

  這處遺址的發掘共分5個區,開探溝14條,探方1個,面積共94平方米。探方均正東西或正南北向。甲區在山中間一脈的最南端,高17.05—26.5米,開探溝2條(T3、4),地面暴露的文化遺物較多,而文化層却没有保留;乙區在甲區東北50米處,高31.2—38.5米,開探溝3條(Tl、2、7)和探方1個(F1),地面無遺物,但文化層的保存情况很好,發現有房子、柱洞、窖穴、小洞穴等遺迹;丙區在乙區北60米處,高42米,開探溝4條(T4、5、8、9);丁區在山的頂峰,南距丙區80米,高50米,開探溝3條(T10、13、14),地面有少量遺物,文化層僅保留厚0.2—0.4米,遺物亦不豐富,在探溝14中發現一個竈坑;戊區在山的東面一脈,在其頂部偏南處開探溝2條(T11、12),地面有少量遺物,但地層被擾亂得相當嚴重。 

  現以探溝1南壁的地層爲例:第一層爲耕土層,黄褐色土,厚0.04—0.2米。第二層爲文化層,按土色分爲兩層,2A層爲紫灰色土,質較硬,厚0.42一0.6米;2B層爲灰褐色土,質較鬆,最厚0.5米,西面還有2個深0.12米左右的小洞穴。出土有石器、夾砂粗陶和很少的泥質軟陶片。2B層還夾有較多的炭屑和紅燒土。再下爲純紅色生土層。

  (二)遺迹

  發現的建築遺存有房基、窖穴、竈坑和小洞穴等。

  1號房基(圖一)在乙區探溝1和探方1内發現。平面呈方形,方向195°,寬3.2、進深3米。房基挖入生土中深0.13—0.3米,房基平面由北向南傾斜5°左右。門道在南面偏西處,寬0.83米,從門外0.8米處開始向房内逐漸傾斜成坡形。居住面有厚0.05-0.08米左右的硬土層,純紅色,質硬,而以門口和門道地面爲最硬。

  房子裏三個角上和中央各有柱洞1個,呈圓錐形,直徑0.16—0.24、深0.23—0.26米。西北角柱洞與窖穴重叠在一起。柱洞内含灰褐色土,質較鬆,有的還夾雜有很少的炭屑和夾砂粗陶片。據房子結構來看,東北角似應有柱洞1個,但未發現。

  房基東南面有一火膛,呈長方形,長1.84、寬l.32米。坑壁傾斜,深0.15-0.3米其内堆積可分兩層:第一層火膛中央爲灰黑色土,長寬約0.8米,周圍爲灰褐色土,最厚0.2米,質較鬆,夾雜着大量炭屑、紅燒土和夾砂粗陶片等;第二層爲紫紅色土,質稍硬。最厚0.15米,夾雜有少量第一層所見的遺物:在火膛内及角上還發現兩個圓形小洞穴,内含較鬆的灰褐色土。估計這些小洞穴,是放置圓底陶器用的。 

  在房子西北角發現一個圓錐形的窖穴,亦挖在生土中,與柱洞叠在一起。窖穴長0.6、寬0.56米,其内分兩級,西面一級深0.35、東面一級深0.5米。内含較鬆的灰褐色土,並有少量炭屑和夾砂粗陶片,還有一件石鑿。這裏可能是存放物品用的。

  房基上堆積分爲四層:第一層爲耕土層;第二層爲紫灰色土,是房子廢棄以後堆積起來的文化層,厚0.68一0.78米;第三層爲灰褐色土,質較鬆,厚0.2-0.28米;第四層爲房子居住時原有的文化層,按土色可細分爲4A和4B兩層,相當於火膛的第一、二層;以下爲居住面。

  出土遺物有石器和陶器碎片,以火膛附近靠南壁一帶最多,均出於房子堆積的第三層和第四層之中。石器有砍伐器6、錛2、刀2、鏃2、彈丸1,磨盤和磨杵各l、礪石4和殘石器2件。陶器有紡輪2件,夾砂粗陶片成堆發現,泥質軟陶片只有少數。

  房屋結構從房基現存情况來看,是用五根立柱支撑屋頂的,平面呈方形,爲有斜坡門道的半地穴式的建築。

  此外還發現不能確定關係的柱洞3個。最大一個口徑0.35、底徑0.28、深0.25米。内含灰褐色土,偶有夾砂粗陶片或者竹木炭屑發現。 

  窖穴  1個。在l號房基外北面0.1米處。平、剖面呈橢圓形,口則向西,横進,口小坑大,圓壁平底,口徑0.2-0.28、坑徑0.2-0.4、坑深0.34米,並在其坑口相連處尚有一個口徑0.8、底徑0.49、深0.3米的圓形坑,搆成了一個裏外兩層的大窖穴。内含灰褐色土,并夾有少量炭屑、石錛1件和夾砂粗陶20餘片。

  竈坑  2個。平面呈長方形,直壁平底。l號竈紋在探溝7北段西北角,東距1號房基僅2.7米,尚有1/3未揭露。口徑0.55-0.7、底徑0.5-0.65、坑深0.15米。2號竈坑在探溝13北端,口徑0.6—1.32、底徑0.52—1.24、坑深0.4米。裏面全爲灰黑色土,含有大量竹木炭屑、紅燒土和夾砂粗陶片等。

  小洞穴  3個。分佈在1號房子附近,均圓底,最大口徑爲0.2、底徑0.16、深0.14米。内含灰褐色土,並偶見碎炭末。

  (三)遺物

  出土石器分磨制和打制兩類。磨制的以半磨最多,通體磨光的較少。器形有斧、錛、鑿、錐、鏃、矛、戈、彈丸、磨盤、磨杵、紡輪和環等共226件。打制石器數量也不少,多用石錘直接打成,保留礫石面的非常普遍,第二次加工簡單,以不經第二次加工即行使用者最多。器形有砍伐器、刀、敲砸器和網墜等,共120件。石器的質料多砂岩,其次是板岩,也有燧石、變質頁岩、角頁岩等幾種。

  砍伐器32件。多爲扁平橢圓形的礫石制成。可分三式:

  Ⅰ式:7件。在礫石一端、一側緣一面打出刃部,無第二次加工(圖二,Ⅰ)。

  Ⅱ式:19件。在礫石的一端、一側或兩端、兩側的邊緣,一面或兩面打出刃部。一面打制的和Ⅰ式相似,兩面打制的均經不同程度的第二次加工。刃部較薄而鋒利,以平刃最多,也有圓刃和凹刃的。其中SNFI:100的一件(圖二,5),一側邊緣采用交互打擊法,具有明顯的刃部,另一側邊緣則采用一面打擊,特點與東興貝丘遺址的十分相似[2]。 

  Ⅲ式:6件。在礫石的一端和兩側邊緣,一面或兩面打出刃部,均有簡單的二次加工,刃部較薄而鋒利,均爲平刃(圖二,2、3)。

  刀  87件。多用扁橢圓形或長條形的礫石制成。可分二式:

  I式:39件。長方形。刃部在一側或兩側,爲平刃,經比較仔細第二次加工(圖二,6、7)。

  Ⅱ式:48件。長條形。平刃,亦經比較仔細第二次加工。有幾件刃部有簡單的磨制痕迹(圖二,9、10)。

  敲砸器 6件。均用圓柱狀的礫石作成,其敲砸留下的坑疤主要在尖端,用於一端的有4件,用於兩端的有2件。

  網墜 1件。用扁橢圓形的礫石,兩側邊緣打出一對凹缺。

  斧 7件。僅磨刃部,均扁平長身,刃部對稱(圖二,4)。

  錛35件。有半磨的,通體磨光的較少。單面平刃或圓刃。可分三式:

  Ⅰ式:12件。扁平而長,部分兩側有打制的凹疤。

  Ⅱ式:2件。扁平而短(圖三,1)。

  Ⅲ式:18件。有段石錛。磨制精細,有圓段、直段、直段帶溝三種。另3件爲有肩有段,段在肩中(圖三,2)。

  鑿 32件。磨光的最多,單、雙面刃的均有,有平腹平刃。可分二式:

  Ⅰ式:7件。扁平而長,(圖二,8)。

  Ⅱ式:25件。器身較短小,中有一件穿孔(圖三,3)。 

  錐 5件。呈長條狀,均僅尖端磨成圓錐狀,餘滿布打制痕迹。1件磨光。 

  鏃 45件。均磨光,大多數由鋒、鋌兩部組成。可分三式:

  Ⅰ式:5件。扁平無稜,或是梯形、平面爲菱形和柳葉形,鋌部扁平,鋒、鋌間無明顯的關(圖三,7、8)。

  Ⅱ式:37件。雙稜,以柳葉形最多,菱形很少。鋌部多扁平,鋒、鋌間大多數有明顯的關(圖三,6)。

  Ⅲ式:3件。三棱錐狀,鋌均呈圓柱狀且略較鋒部爲小,稜隅磨制整齊,有平直和微凸兩種,鋒利精緻(圖三,9)。

  矛 7件。均磨光。可分二式:

  Ⅰ式:4件。柳葉形,正背面有扁平、弧形,鋌部多殘缺。其中SNT5:016-呈長三角形,中穿一孔,後鋒因使用折斷,復磨成單面刃作錛使用(圖三,4、5)。

  Ⅱ式:3件。雙稜,均呈柳葉形,與同式鏃的特點相同(圖三,10)  。

  戈 2件。皆殘斷,穿孔,僅餘内部。

  彈丸 3件。用圓形礫石作成,未經加工,表面留有使用過的摔擊痕迹。

  磨盤 6件。多呈長橢圓形,中部凹入。

  磨杵 6件。作圓棒狀。其中SNTl:035一件,與sNTl:117的磨盤一起出於1號房子内。

  紡輪 3件。作圓餅狀,中有一個穿孔。

  環 1件。采集,殘斷,環壁扁平。

  方形石塊 8件。呈長方形,均磨光,邊緣起稜,但無刃部,用途不詳。

  礪石 16件。均有平直或傾斜的磨面,有的帶有磨槽。

  此外,還有殘石器44件,有打制或磨制痕迹。

  陶器碎片出土十分豐富,但均不能復原。陶係可分爲夾砂粗陶、泥質軟陶和磨光黑灰陶等種。從發掘的地層中看到,這幾種陶片是共存的,其中夾砂粗陶最多,約占88.8%。

  夾砂粗陶可分爲粗砂陶和細砂陶兩種。粗砂陶占63.9%,有分灰、黑、紅三色,以灰色最多。細砂陶以紅色最多。火候低,質鬆脆,胎厚薄不等,均手制,表面多抹平或附紅泥陶衣,少數飾籃紋、繩紋,方格紋、曲尺紋和圓圈紋。可辨的器形有罐、缶、盤、鼎、豆、器座等。口沿有斂口、斂口突唇,短頸的大小敞口、敞口突頸或凹頸、卷口幾種,其中以短頸的大小敞口最多。底部除豆、器座爲喇叭形除外,全爲圜底。錐狀的鼎足僅發現一件。不見器蓋和附耳。完整的有紡輪5件,分圓餅,乳狀、半圓球狀三式。

  泥質軟陶胎有紅、灰、黑三色,以紅色最多,黑色最少。陶土均經淘洗,有的有少量細砂爲羼和料,火候略高於夾砂陶,薄胎,多爲手制,部分口沿經輪修。表面修飾有打印、刻畫、抹平和磨光等種,中以打印最多。花紋簡單多變化,多爲籃紋、曲尺紋和方格紋。磨光黑陶和次陶僅占泥質軟陶的10%左右,多飾精細的劃紋。可辨的器形有罐、缶、盤等。口沿以短頸的大小敞口最多,斂口極少,底部僅見圜底,亦不見器蓋和附耳。 

  二、馬蹄坪遺址

  遺址在曲江縣西北36公里新莊圩西面約2公里,西距鯰魚轉遺址10公里,南與湞江相接。湞江的南岸是一個狹長的谷地,南、北兩面環山,遺址在谷地北面的邊緣,其東、北、西三面環山。馬蹄坪山高約20、南北長約100、東西寬約80米,遺物多暴露在地面上。

  (一)地層

  在遺址的南端邊緣開探溝3條(T1-T3),面積共14平方米。文化層保存很好,在T1和T3中發現2個竈坑。現以TI爲例:第一層耕土,黄褐色,厚0.16-P.25米。第二層爲文化層,也可分爲兩小層,2A層厚0.76-0.9米,2B層是一個方形的竈坑,最厚爲0.28米,其底部有三塊石塊壘築的竈,附近有厚0.8米的灰黑色的灰土。出土遺物與鯰魚轉相同,但爲斷續的發現,在文化層0.2—0.4米的地方只有極少的遺物。

  (二)遺迹

  竈坑 2個。l號竈坑在T1南端,平面呈長方形,直壁平底,口徑0.5-0.78,底徑0·44-0.7、深0.5米。坑中有用三塊扁平的礫石砌成一個品字形的竈,上有煙燻痕迹,中間全爲竹木炭屑和灰燼。可見當時在方形的火坑裏,用石塊以承托炊器。2號竈坑在T3西端,平面呈圓形,直壁平底,口徑0.8、底徑0.72、深0.72米。裏面全爲灰黑色土,並有大量竹木炭屑、紅燒土和夾砂粗陶片。

  (三)遺物

  這處遺址出土的石器,形削與鯰魚轉遺址相同。但磨制石器僅有錛、鑿、鏇和戈等,共7l件,打制石器僅有砍伐器、刀和網墜等,共27件。

  砍伐器  8件。I式1件,Ⅱ式7件,不見Ⅲ式的。

  刀 17件。工式8件,Ⅱ式9件。

  網墜 2件。均爲單腰式。

  錛 24件。Ⅰ式5件,Ⅱ式1件,Ⅲ式15件(圖四,1),另3件爲有肩有段的(圖四,2)。

  鑿 8件。均爲Ⅱ式,不見I式的。

  鏃 12件。I式4件,SMTl:05一件鋒的正背面呈弧形,鋌爲圓柱狀,鋒、鋌間有明顯的關。(圖四,6)Ⅱ式5件。Ⅲ式3件,SM:012、SM:084兩件,僅鋒部的尖端呈三稜狀,末端磨圓,鋌部圓柱狀,其中SM:012一件的稜隅微凹。

  戈 3件。皆殘斷,穿孔。其中SM:039一件,援内呈弧形,上有穿孔,上下並有外凸的闌,十分罕見(圖四,3)。

  另有礪石3件,殘石器21件。

  陶器碎片也很豐富,亦無可以復原的。可分夾砂粗陶和泥質軟陶兩種,也可以夾砂粗陶最多,占88.4%(粗砂陶占71.1%,細砂陶占17.3%),泥質軟陶僅占11.6%。陶器的質料、顔色、火候、制法、花紋和器形等,大體與鯰魚轉遺址的相同。惟這裏未見飾精細劃紋的磨光黑陶和灰陶,也不見錐狀的鼎足和紡輪。

  三、走馬崗遺址 

  遺址在韶關市北2公里的走馬崗上,這裏是一個三面環山的盆地,西距武水約3公里。走馬崗山呈橢圓形,南坡較長而平坦,遺址就在南坡的南北長250、東西寬230米的範圍中。有不少遺物暴露在地面上。

  (一)地層

  這處遺址的發掘分3區,共開探溝8條、探方5個,面積共127平方米。甲區在,的南端,高10米,開探溝3條(T1、2、4),文化層遭到耕作破壞,最深處不超過0.1米,高12.4米,開探溝1條(T3)和探方一個(F 1);丙區在乙區東面偏北23米處,高13.95米,開探溝4條(T5-8)和探方4個(F2-5)。文化層保存很好山出土遺迹有房子、窑址、柱洞、窖穴、竈坑和小洞穴等。

  現以探溝3東段北壁的地層爲例:第一層爲耕土層,黄褐色土,厚0.6-0.18米。第二層爲文化層,紫灰色土,質較硬,厚0.33-0.52米,出土石器和大量的泥質軟陶、夾砂粗陶片,也有少量的炭屑和紅燒土,以深0.35米左右爲最多。底部還有一個直徑0.42、深0.6米的圓形窖穴,裏面爲灰褐色土,質較鬆,出有很少的軟陶片。再下爲純紅色的生土層。

  (二)遺迹

  1號房基位於丙區探溝6、7和探方2、4、5内,平面呈橢圓形,四壁略有弧度。方向226°。寬3.6、進深2.5米。係在生土中挖成,比原來地面低0.2-0.72米。整個房基由西北而東南傾斜7°左右。門道在南面中央,寬1.1、長1.2米,傾斜約3°左右。房基地面不甚平坦,中央部分稍爲凹入,並逐漸由東向西面火膛的方向傾斜。地面有一層厚0.05米左右的硬土層,以門口和門道處最堅硬。

  房子的柱洞,前壁2個挖在房基的外面,相距東西壁0.2-0.25米。呈圓錐形,大小、深度相仿,直徑0.34、深0.46米。内含有少量竹炭屑。後壁的2個挖在房基的邊緣兩角,三分之二在竪穴的外面。呈長圓形,大小、深度相仿,徑0.54、深0.44米。在門道口西側也有一個柱洞,直徑0.24、深0.2米,内含灰褐色土。

  火膛在房基西側,呈橢圓形。長1.04、寬0.72、深0.32米。坑壁明顯,裏面全爲疏鬆的灰黑色土,夾雜有大量的竹木炭屑、紅燒土和夾砂粗陶片。發現石鑿、石錛和礪石共4件。

  房基的中央附近,發現2個大小相似的圓形小洞穴,相距僅0.2、直徑均0.1深0.12米,内含灰褐色土。用途當與鯰魚轉遺址1號房子小洞穴一致。

  房基所在的地方堆積可分四層:第一層爲耕土層;第二層爲房子廢棄以後堆積起來的文化層,紫灰色土,質較硬,厚0.2-0.54米;第三層爲灰褐色土,質較鬆,厚0.04-0.6米,第四層爲房子居住時原有的文化層,按土色可細分爲4A和4B兩層,4A層爲深灰色土,最厚0.2米;4F層爲灰黑色土(即火膛内堆積),最厚0.32米,質較鬆。以下厚0.05米左右的硬土,純紅色,是當時人類的居住面。再下即爲生土。

  出土石器和陶片,以火膛附近最多,其中石器多見於房子中央靠南壁一帶,均出於房子堆積的第三、四層之中。石器有砍伐器4、錛6、鑿l、刀2、鏃l、環2、磨盤1、墜1,礪石3和殘石器3件,還有陶紡輪2件。夾砂粗陶片和泥質軟陶片成堆發現。

  從房基現存的情况推測,是用四根立柱支撑屋頂的,屋頂呈硬山狀,與現今農村簡單茅舍的形狀相似,爲平面呈長橢圓形,並有斜坡門道的半地穴式的房子。

  1號窑址位於乙區F1内。是一座在原地面挖成的竪穴的,結構可分窑室、火膛、煙道三部分,保存得相當完好。在窑室底部有一個深0.2米窑坑,内含紫紅色土。在窑址的壁部(主要是窑室),涂上一層草泥土,因經長期火徑已變成堅硬的微帶黄色的紅燒土。

  窑室爲一圓形竪穴,口部大於底部,口徑0.98、底徑0.4、高1.06米。窑室東北面和西面的半壁,高約0.5米處,有3個長形的小洞向外伸出。洞寬0.16-0.18、長0.22-0.34,最高只有0.2米。可能是用來放置小件陶器的地方。

  火膛在窑室的東部,呈一長筒形的管道,長1.8、寬0.45米,從外端逐漸向窑室縮小,與窑室相接處僅寬0.34米。火膛底部呈圓形,從窑室向外分兩級傾斜,最深處在火膛的中間,深0.54米,與窑室相接處僅深0.4米。

  煙道在窑室北壁高0.2米處,呈斜坡狀向上通過一段寬0.4米的生土層,然後向上伸出。煙道内呈橢圓形,長徑0.23、短徑0.16米。煙道出口處的直徑最寬爲0.37、與窑室相隔僅0.28米。並在其中挖成一條深0.1-0.16米而向外伸出長達l米的横溝。這條横溝和煙道一樣,均起着通煙的作用。

  窑址内的堆積,在窑室和火膛部分爲灰黑色土,最厚1.06米;在煙道部分爲灰褐色土,最厚0.62米。質均較鬆。並在煙道的上部和窑室之間夾有一塊寬和高均0.4米的純紅色的生土。裏面夾有大量的竹木炭屑、紅燒土、夾砂粗陶片和泥質軟陶片,并發現了石錛、鑿、礪石及殘石器6件。以下爲紅燒土。在窑址各個部分受火的地方,微帶黄色,質堅硬,厚0.05米左右。

  此外,發現不明關係的柱洞2個,形狀、堆積均與鯰魚轉遺址的相似。最大的一個口徑0.35-0.4、底徑0.31、深0.25米。

  窖穴均分佈在房子和窑址的周圍,係在生土中挖成。裏面全爲灰褐色土,含有少量炭屑,有一個裏面叠有大石塊。陶器碎片常有發現,以泥質軟陶爲多,有的並有石器。形狀可分圓錐形、半球形和扁橢圓形三種。圓錐形是口大底小而深;半球形是口大底小,較淺,坑壁與底呈弧形;扁橢圓形是平剖面均呈橢圓形,口側向,横進,口小坑的,圓壁平底。其中1號窖穴,是在生土中挖成品字形的3個小洞穴,直徑僅有0.1-0.13米,以頂端1個較深達0.1米左右,其餘2個較淺僅0.06米,三者之間並間以隔樑。

  
  竈坑 2個。平面呈圓形,直壁平底。1號竈坑在T5西南角,西北距1號房子1.3米。口徑0.7、底徑0.62、深0.3米。2號竈坑在F5東北角,西距1號房子2米。口徑0.86、底徑0.84、深0.4米。裏面全爲灰黑色土,含有大量竹木炭屑、紅燒土和夾砂粗陶片等。

  小洞穴  8個。均分佈在房子和窑址的周圍,形狀、堆積與鯰魚轉遺址韵相似最。大的一個口徑0.28-0.4、底徑0.2-0.32、深0.17米;最小的一個口徑0.1-0.12、底徑0.08、深0.08米。

  (三)遺物

  這處遺址出土的石器,亦與鯰魚轉遺址相似,但種類和型式較多。打制石器僅有砍伐器、刀、敲砸器和網墜等,共79件。磨制石器仍以半磨爲多,通體磨光的數量也有很大的增長。器形有斧、錛、刀、鑿、鏃、彈丸、磨盤、杵、紡輪、石墜、環和壁等,共216件。石器的質料多了玉石一種,是用來製造環和壁等飾物的。

  砍伐器42件。I式5件(圖五,2),Ⅱ式28件(圖五,1),Ⅲ式9件(圖五,4)。

  刀 37件。有打制和磨制兩種。可分三式:I式21件。Ⅱ式6件,均打制。Ⅲ式10件,均磨光,呈方形或長方形,對稱平刃在一側邊緣(圖五,3)。

  敲砸器 2件。均用球狀的礫石作成,因敲砸留下的坑疤多在一端。

  網墜  9件。在扁平橢圓形的礫石的兩側打成缺口。可分三式:I式6件,兩側邊有一對缺口。Ⅱ式2件,兩側邊緣有兩對缺口。Ⅲ式l件,邊緣有一周琢成的凹槽。

  斧 7件。均扁平長身,通體磨光者有4件。

  錛 50件。I式29件(圖五,3),Ⅱ式2件,皿式17件(圖六,l、2、3),另有兩件有肩有段。 

  鑿 18件。Ⅰ式8件,Ⅱ式10件  鏃  25件。Ⅰ式6件,Ⅱ式18件,中有兩件爲圓鋌。Ⅲ式l件。  另有彈丸1件,磨盤5件,磨杵3件,紡輪2件,均與鯰魚轉的類同。  墜  1件。器身略呈三角形,其上有三個對等的凹缺,可能是紡織用的墜子。  飾物共25件。均磨光,有環和壁兩種。  環20件。可分扁平和高身二種,其上均帶四稜。  壁  2件。質爲玉石,體薄而寬。  還有礪石22件,其它石器46件。  這處遺址出土的陶片十分豐富,能復原的僅有一件。陶係亦僅有夾砂粗陶和泥質軟陶兩種。而泥質軟陶較前兩處遺址要多得多,占50.7%,夾砂粗陶已經减少,僅占49.3%,其中粗砂陶占40.2和,細砂陶僅占9.1%。

  這裏所見的夾砂粗陶和泥質軟陶,與前兩處遺址區别不大,所不同的夾砂粗陶有花紋的極少,僅見方格紋、曲尺紋和籃紋,不見繩紋、條紋、圓圈紋和劃紋。錐狀的鼎足和豆未見。泥質軟陶,不像前兩處遺址那樣以紅色的多,而是灰、紅二色各占一半左右,并且不見黑色的,花紋雖仍以方格紋、曲尺紋、籃紋最多,但也有不少編織紋、圓圈紋、雲雷紋、劃紋,並在各種陶器上飾以附加堆紋。磨光的黑陶和灰陶未有發現。根據殘片辨出的器形,亦多與前兩處遺址的近似,但有不少短頸敞口、鼓腹圜底、圈足的尊碎片發現,這種尊和廣東各地幾何印紋軟陶遺址中常見的尊的特點是一致的。口沿則以長短頸的大小敞口最多,底部多爲圜底和附加圈足的。

  完整的陶器有紡輪7件,均爲夾砂粗陶,内有圓餅、乳狀、梯形、半圓球狀四式。陶缶1件,大敞口,斂頸,鼓腹,圜底,紅色軟陶,手制,口沿有輪旋痕迹,器身及底滿布編織印紋。通高11.2、口徑20厘米。這件器物出於探溝5的2號小洞穴中。

  四、結束語

  這三處遺址的遺物特點均相同,它們屬於幾何印紋陶的文化系統。

  鯰魚轉和馬蹄坪二處遺址,最主要的特點是,陶器以夾砂粗陶爲主,泥質軟陶較少。圜底的陶器是最重要的,因而盛放它的器座大量出現。除了圜底陶器而外,就是短喇叭形足的豆。

  石器以半磨爲多,磨光的數量也不少,打制的仍占一定比例。砍伐器、刀、斧、錛、磨盤、磨杵的出現,它所反映的經濟生活顯然是以原始的鋤耕農業爲主,大量鏃、矛、戈、網墜、彈丸的存在,也表明漁獵經濟佔有一定地位。

  這時人類的居住的房子,是方形半地穴式的,屋内有火膛,有儲藏東西的窖穴和放置圜底陶器的小洞穴,與各地發現的房子相似,這不單揭示了廣東地區原始住宅的形式,同時,也説明這一時期各地房子的形式是很相似的。在廣東已有早期居住洞穴的發現,而居住在地面或地上的干闌式建築,最確切的出現年代是在兩漢,這一發現對中間的一段漫長歷史時期,人類居住半地穴式房屋得到補充。有人根據南方自然氣候的特點龢民族學的一些材料,論证過西南地區(包括廣東)的原始住宅形式是干闌式的建築,并且還提出了住干闌的文化,要較住地面的文化爲低[3]。這和廣東地區目前考古發現的材料是不一致的。

  走馬崗遺址最主要的特點是以幾何印紋的泥質軟陶爲主,而夾砂粗陶仍占一定比重,但多限於炊器。器座的數量大大减少。圜底的陶器雖普遍使用,但出現了附加圈足。從陶器殘片中看出,附加圈足的圜底尊爲數較多,這跟廣東其他地區具有相同的特點。 

  燒制陶器的窑規模較小,不設窑箅和火道,只有一側受火的火膛。從陶器多爲灰,黑、紅三色,火候一般不高,多一觸即碎等等情况觀察,燒制技術仍較原始。

  石器中打制石器比較少,使用磨光石器更加廣泛。鏃、矛出現少,網墜較多。其經濟生活和前二處遺址一樣,是以原始的鋤耕農業爲主,並菅輔助性的捕魚活動。

  人類居住的房子,是橢圓形半地穴式的建築,裏面有火膛和小洞穴,窖穴還增多圓形一種,並有圓形的竈坑。這些都與鯰魚轉遺址有所不同。

  我們認爲,三處遺址雖屬於同一個文化系統,但鯰魚轉和馬蹄坪爲時稍早,它們爲廣東新石器時代晚期的兩個不同發展階段的文化,年代大體約相當於中原地區的殷商時期或略早。

  

  (原載《考古》1964年7期)

  

  注釋:

  [1]廣東省博物館:《廣東北部山地區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考古》1961.年11期。

  [2]廣東省博物館:《廣東東興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存》,《考古》1962年12期。

  [3]  中山大學歷史係考古教研組:《廣東原始社會初探》,《理論與實踐》1959年12時:  戴裔煊:《干闌——西南中國原始住宅的研究》59-67頁,雲南大學西南社會經濟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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