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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峽文化初論



  蘇秉琦(蘇秉琦,北京大學考古學係。)

  【中文摘要】本文是作者對石峽文化的研究提出一些初步的看法,認爲石峽文化的發現,爲今後進一步探索嶺南地區從原始社會到秦漢以前的社會文化的發展找到了一把重要的鑰匙;還爲今後探索這一地區社會發展諸階段與我國其它諸文化發達地區之間的關係找到了一個重要的環節。同時石峽文化是我們進一步探索我國與東南亞各國人民自古以來相互關係的一個出發點。

  Abstract:In this article,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some preliminary views on the research of Shixa culture. The author believes that the discovery of Shixia culture is an essential key to further explorations in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and the culture in Lingnan area from primitive society to the Qin-Han Dynasty. He also believes that Shixia Culture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explorations into the relations between other culturally developed areas in China and this area in each development stage of the society and culture. Simultaneously, Shixia culture is a starting point of further explorations into relationships between Chinese people and people in Southeastern Asian countries since ancient time. 

  

  在1973和1975年兩次發掘石峽遺址期間,我們就已經瞭解到這個遺址發掘工作所取得的一些成果。突出的是,它不同於我們過去所接觸過的嶺南地區的考古材料,感到新穎、重要。1976年的發掘取得了更多的收穫。在1975年底、1976年初,我有機會到工地和參加發掘的同志們一道,對以往積累的全部材料,連同剛剛出土的部分材料,粗略地進行了對比分析整理,做了些筆記,使我在較短的時間内能和參加工作的同志們一起分享豐收的喜悦。同志們對工作的勤奮精神與對我的熱情幫助,使我永生難忘。 

  石峽遺址的發掘,是我國考古工作取得的一項新成果。這處遺址範圍約30000平方米。同類遺址在韶關附近已發現幾處。這次發表的是已發掘的1660平方米面積的材料,發掘工作還在進行中。應該説,對這一新發現所提出的,所涉及的諸問題尚在探索之中,對它的認識還是很不完全的。因此,大家會有不同的看法是很自然的。

  1977年6月14日,新華社報導了石峽遺址的消息,提出了“石峽文化”這一名稱。在我看來,“石峽文化”的命名不僅是有理由的,也是很必要的。

  嶺南地區在我國歷史上無疑有着很要要的地位,但是單從文獻記載來看,這裏的歷史只能上溯到兩千幾百年前。前些年,嶺南地區做了不少考古工作,普查中發現了數以千計的遺址,多種材料也有相當數量的積累。但是石峽遺址發現前,這方面還存在許多重要的缺環,發現了“馬壩人”化石,却没有發現與之共存的文化遺存;發現了南海西樵山遺址(這是一處範圍很大,内涵相當豐富的文化遺址),工作却作得不多;廣州市郊發掘了數百座古墓,最早的不過上溯到“南越”建國或稍早一些的時代,相當戰國時期的含有鐵器的遺址發現過一些,但早於戰國的青銅文化的遺址還缺乏正規的發掘工作。至於普查中發現的大量古文化遺址,大多使用砂陶、軟陶、硬陶、印紋陶等等術語來概括報導,對它們後面的“歷史之謎”却一直没能揭開,因此,廣東學術界曾對嶺南地區的社會發展是否曾經歷過“奴隸制”階段進行討論,充分説明這一地區古代社會的研究,急需考古工作者們開展多方面的工作,解開這個“歷史之謎”。

  我們之所以重視石峽遺址的發現,一是它與過去掌握的材料相比,確有其明顯的特徵,一是它的發現,①爲我們進一步探索嶺南地區從原始社會到奏漢以前的社會文化的發展找到了一把重要的鑰匙;②還爲我們探索這一地區社會發展諸階段與我國其它諸文化發達地區之間的關係找到了一個重要的環節。不言而喻,它也是我們進一步探索我國與東南亞各國人民自古以來相互關係的一個出發點。

  爲此,利用我在廣州停留的幾個月時間,和廣東省博物館的同志們一道,在整理石峽遺址材料的同時,有重點地、盡可能全面地將歷年工作成果和館藏有關資料檢查一遍,把它們聯繫起來,對廣東地區從原始社會至秦漢以前的文化發展的全貌進行了初步考察,以期對今後有目的,有計劃地開展工作有助益。現在,借發掘簡報發表的機會,《文物》編輯部的同志讓我談談個人的初步看法,作爲簡報的補白,我也就欣然同意了。不過,文中所用材料若有出入之處,當以正式報告爲準;論點如有不妥的地方,請同志們批評指正。

    文化特徵

  過去我們對我國江南東部幾省的原始文化曾使用過“印紋陶文化”或類似的名稱,其由來,不外是根據當時調查所得的極爲零星的材料,發現這一地區的諸古文化遺址中大多含有印紋陶。 

  隨着田野考古工作的開展,有同志提出過對這一名稱應重新審定。這主要是根據我們在寧(南京)、滬(上海)、杭地帶若干古遺址的發掘,常常被認爲與東周時代相當的文化層中發現這類遺物。我們暫不談這些所謂的東周時期的文化層實際跨越的年代有多長(有些遺址含有印紋陶的層次顯然比估計的年代要長),但不宜稱它爲原始文化。

  那麽,我們過去曾經泛稱爲“印紋陶文化”的這一地區的原始文化究竟如何呢?近年來,從閩北沿海、經浙江的寧(波)紹(興)平原、長江三角洲、太湖流域到寧鎮山脈地區、鄱陽湖附近,已有相當數量的發掘資料可以做爲進一步探討的依據,在這種情况下,嶺南地區原始文化問題就顯得格外突出了。 

  以石峽遺址下層(包括墓葬)爲代表的這類文化遺存,挖掘的面積還不算大;它在嶺南的分佈範圍目前瞭解的還不很確切,但它的文化特徵,有幾點是值得注意的。

  1.  印紋陶,它不僅是石峽遺址下層整個時期的特徵之一,還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時期。

  2.  石器中的有肩石 、 類,也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時期,亞腰(兩側呈緩凹弧綫)斧、鉞類石器比較普遍,出現時間較早,發展過程比較清楚。

  3.  陶器中的鼎以平底盤式爲主,盤類器圈足與三足並用。

  由此可見“石峽文化”是嶺南地區重要原始文化之一,它在東南數省廣泛含有印紋陶的諸原始文化中,也具有重要地位。

  年代與分期

  關於石峽文化的年代與分期,我們現在依據的主要是石蛺遺址下層(包括開口於下文化層的墓葬2的材料)。截至1975年度工作結束,石峽遺址發掘的範圍集中在遺址中部即崗丘頂部。那裏墓葬密集、錯叠,下文化層的遺存十分破碎,使我們對它的文化全貌的認識、年代與分期的探討帶來困難。因爲屬居住址部分的遺迹保存較少,用墓葬與居住址材料對比、結合研究還有困難,看來現已發現墓葬中最早的要略晚於居住址中最早的。因此,僅就石峽遺址所涉及的問題,也還有待於進一步作大範圍的發掘。

  石峽文化有其自己的特徵,前邊已經講到。它與江西、蘇南,浙北諸文化具有許多共性,説明它們之間的關係特别密切。由於石峽遺址的發掘開始不久,對它的年代分期問題的探索是初步的。在這裏,我們還不得不與屬於同類文化遺址及一些文化關係較近的遺址作些比較分析。

  1.突出的例子是石峽54號墓與江西修水山背1號房址。兩者共有的器物如陶鬻、陶盤、陶豆、陶器蓋,有段石 ,弓背石 和石鑿等,形制都很相似。象這樣兩組在組合與形制上如此相似,在同一遺址的兩個單位之間也是罕見的。

  2.江西清江築衛城遺址下層,包括三、四、五層,晚於修水山背房子遺址而早於清江吴城遺址。三個堆積層的器物形制的變化,明顯地表現於鼎足的序列。第五層鼎足的横斷面外圓裏尖,似乳釘形,第四層的外平裏尖,似卯釘形;第三層的呈外凹平裏尖,似圖釘形;第四、三層中還有呈扁平狀(側面呈三角形)的。石峽遺址部分墓葬的鼎足形制變化也有與此相似的序列。

  3.築衛城遺址第三層出土的一件殘陶鬻,與浙江嘉興雀幕橋出土的一組陶器中的陶鬻具有相似發展階段的特徵。

  修水山背房址出土木炭,由碳-14測定,並經樹輪校正後的年代爲2690-2970B.C.,雀幕橋遺址與陶器共生酌木炭經碳-14測定並經樹輪校訂的年代爲2170-2540B.C.,依此類推,石峽文化中這一部分的年代。估計距今約四至五千年間。

  4.上海市青浦縣崧澤遺址下文化層中出的盤豆類圈足,特徵明顯,類似三級塔式,加飾一組三角排列的小穿孔。石峽遺址下文化層底部遺存中,也有相似的器物。

  5.近年在發掘崧澤遺址時,對過去定爲中層部分的墓葬又發現若干層位叠壓關係,爲進一步分期提供了新的依據。崧澤中層墓隨葬陶器中。常見的組合是鼎和盤,與石峽下層墓有相似之處。崧澤中層鼎的器體變化的序列,大致是從流行罐式到流行盤、盆式,器足的發展序列,大致是從厚重的瓦式逐漸减輕、减薄,再變成鰭式。器體特徵與石峽大部分墓出土的鼎類有明顯不同,器足部分則兩者都經歷了類似的、爲適合實用目的而逐步改變的序列。崧澤中層的盤足,是在下層的三級塔式的基礎上,先是把中間的一級改爲鼓形,再把三級連接爲近斜直壁的喇叭筒形,繼之使喇叭簡變爲弧綫曲壁。這二變化過程顯然是由於技術上改進所産生的。在石峽墓出土的盤類圈足部分也可看到與此相似的全過程。崧澤下層出土的木炭經碳-14測定並經樹輪校正的年代爲3880-4190B.C.。

  根據以上的比較分析:①以石峽遺址下文化層爲代表的石峽文化所跨越的年代,不僅包括距今五至四千年的這一段時間(與修水山背房址和清江築衛城下層相應的那部分);它的早期還可上朔到距今六至五千年期間,即約與崧澤卞層和中層的較早階段相應的那一部分。還可以據此在每個階段内分析其發展變化。②對於石峽文化的分期,不僅對該地區原始文化發展階段的瞭解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對於它的不同階段與其它地區、其它原始文化相應階段之間的相互關係、影響和作用等問題的探索,也提供了初步的依據。 

  “來龍”和“去脈”

  長期以來,我們對嶺南地區新石器時代、青銅時代的認識,猶如被蒙着一層紗布而處於若明若暗的狀態。現在,由於石峽遺址的發掘,並與過去工作積累的成果經過初步綜合對比之後,它的大致輪廓也顯露出來了。它和我國其它古文化發達的地區之間,原是緊密相聯、息息相通的,石峽文化的來龍去脈也是有綫索可尋的。

  與石峽遺址下文化層(“石峽文化”的代表遺址)相類似的遺址,在其附近已發現多處。它是嶺南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之一。

  早於石峽文化,代表嶺南地區新石器早期的、并且看來與它有一定的或較密切的關係的文化遺存,據目前所知有以下三類:①位於珠江三角洲的南海西樵山;②位於北江中游的英德青塘;③位於韶關東北始興平壩、北江上游之一湞江南側的洞穴與河灘。

  西樵山是一座位於珠江三角洲的孤山,古代是珠江口外的一座孤島,面積約12平方公里。古文化遺存分佈在周圍的緩坡,出土的石器多爲燧石、霏細岩打制精細的石片石器。有的肩部、刃部經過琢磨,有夾粗砂帶細繩紋、劃紋的陶片。無疑,它跨越的年代很長。但是,因缺乏可靠的層位關係,哪些石器與陶器共生;它的年代的上限,下限可到什麽時候;與它年代銜接、文化上有直接聯繫的遺存是什麽?這些問題都不清楚,需要我們今後去那裏進行正式的勘查與發掘。

  位於北江中游的英德青塘石灰岩地區有一種灰褐色硬土堆積層,出土用河卵石打制的石器,也有經過簡單磨制的斧、 及粗砂陶,有的陶器上帶有繩紋。盡管工作做得不多,材料有限,但可説明它和始興一帶發現的屬中石器——新石器早期的文化遺存之間有較密切的聯繫。

  始興縣城位於江西通往廣東的重要通道上,是北江上游支流之一湞江中段一個相當開闊的盆地的北部邊緣。城南的盆地邊緣有一座有名的玲瓏岩,原來的洞穴被開鑿利用,原始堆積幾被掏挖殆盡。

  韶關南邊的馬壩河(北江的支流之一)南側,在出土“馬壩人”化石的獅子岩東邊不遠,有個矮石洞,還保留了大部分原始堆積。裏面最下層爲軟黄色土;中層爲深灰色膠結層,出過人類化石(未經鑒定);近洞口上層爲灰色土,含大量螺殻。這兩處都未經發掘。

  在玲瓏岩洞壁坑凹處,還留有與矮石洞中層類似的膠結層堆積,其中含有小塊陶片(未經鑒定)。 

  始興城南的澄陂村北,在灌渠斷面的近代土層下的細砂土層中,曾采集到打制的尖狀刮削器。

  以上三處遺址發現的人類化石、石器和陶片,雖無共生關係,却爲我們探索韶關地區新石器時代早期(包括中石器時代)遺存,提供了重要綫索。

  始興城南的新村北,灌渠斷層露出的淤土層中有較厚的文化層與居址遺迹。據試掘的層位關係與文化内容,可看出從下到上幾個連續發展的階段:

  1.只出打制的石核和石片石器;

  2.利用石材先打制成斧、 形,再磨光刃部的石器;

  3.出有全部磨光的石 和體厚笨重的鏟形石器。

  和它們共生的陶器,其基本組合是:釜、鼎、盤、鉢等,均爲粗砂陶。突出的一點是,上層的陶器和通體磨光的石器共生,這些陶器上印有較大的同心圓印紋。這種印紋有圓圈五層,印痕較淺,陽紋較粗、直徑達6厘米。

  值得注意的是:在石峽遺址下文化層的底部,也出有近似的同心圓印紋陶片,直徑近6厘米,也是五層圈。差异就在於它的中心加有圓點,陽紋較窄,印痕略深。

  由此可見,兩者在文化和時間上有一定的連續關係。而石峽文化中稍後的同類陶器的印紋,變爲徑約4厘米的五重圓圈紋、徑約3厘米的四重圓圈紋,然後則出現徑約2厘米的三重圓圈紋的印紋軟陶。

  長期以來,我國新石器時代考古存在的課題之一,是新石器時代早期(包括中石器)與晚期之間存在着缺環。上述新發現,在學術上無疑是一個突破。就對我國東南地區廣泛分佈的印紋陶來説,如果江西萬年仙人洞的材料還不足以作爲它的原始階段的典型,那麽,從始興新村到石峽下文化層的具有較明確發展序列的印紋,似乎可以把印紋陶作爲某些原始文化的物证因素之一,它的時間則至少可追溯到六千年以前了。

  以石峽遺址下文化層爲代表的石峽文化的“前身”一根據現有的材料與綫索,如果説從始興發現的一系列代表新石器早期幾個階段中的最後階段與石峽文化的開始階段之間,在年代和文化上具有相當密切的銜接關係,那麽,石峽文化的“下文”是否可以從石峽遺址中層爲代表的文化找到答案呢?乍看起來,石峽文化晚期階段與石峽中層文化之間的差异太明顯了,很難説兩者間在年代和文化上是可以密切銜接起來的。

  還有,石峽文化的年代下限估計不晚於四千年上下,而我們過去對廣東地區與中原地區的青銅時代相當的文化面貌以及兩者間的關係等問題,幾乎是一團漆黑。現在,我們通過對石峽遺址並結合歷年積累材料的初步綜合分析,至少可以説已不再是不可捉摸的了。

  1.石峽下文化層中業已出現直徑約2厘米、三重陽紋的印紋軟陶;而在中文化層中則出現直徑略大於1厘米,二重陽紋、中心加圓點的印紋軟陶。此外,在始興、梅縣地區的興寧、平遠等地與它相當階段的遺址中則含有界於兩者間的印紋軟陶(直徑2-1厘米、二重圓圈、中心加圓點)。石峽上文化層出土的外圈爲圓角方形的二重中加圓點的印紋硬陶,則與河南偃師二裏頭出土的同類印紋陶極爲相似。

  石峽文化中已出現雷紋軟陶(由一對雙鈎陽紋搆成,每單位邊長約2厘米)。石峽中文化層則出現由一對單綫陽紋相對搆成、每單位邊長約1.5厘米的雷紋軟陶。石峽上文化層中出現的是單綫陽紋搆成的雷紋硬陶,河南偃師二裏頭出的雷紋陶中有的與它相似。

  由此可見,石峽文化與與石峽中文化層之間雖然文化面貌有較大差异,年代上似有缺環,但結合同類遺址看來,還可以説是具有連續發展關係的。

  2.崧澤中層墓的晚期部分,在器物組合與形制特徵上與其較早部分之間有較明顯的變革。這種變革又恰和石峽中文化層墓與下文化層墓之間的變革頗相近似。這情况也恰和二裏頭文化在與當地較早文化比較具有明顯的變革相似。可見這種現象在當時一個相當大的地區範圍内是帶有普遍性的,不是石峽或嶺南一個地區的特殊情况。

  3.具有和石峽中、上文化層相似的階段性變化,並與其文化特徵相似的遺址,在廣東東部的韶關、惠陽、梅縣、汕頭等地也有發現。它們的共同特點主要是:包含有類似的印紋軟陶、硬陶和釉陶,還有幾種不同類型的石戈,以及爲數不多的青銅器。

  4.近年來在廣東西部(西江流域)的封開、懷集、清遠、四會、德慶、肇慶等地陸續發現了一些出有青銅器的墓,包括的時代大約從西周到春秋戰國之際,其葬制與銅器的風格具有自己的地方特徵。

  綜合以上幾點,可以看出嶺南地區與中原地區在差不多的時期内.曾經歷過相似的青銅時代的早晚幾個階段。不過,在廣東省内的不同地區間又有較大的差异。例如:在石峽中、上文化層以及附近曲江境内幾處同類遺址(龍歸葡萄山、周田月嶺、馬壩肖屋山等)中均出有原始型石戈(無欄)和靴式青銅鉞(現在只在石峽一處發現),汕頭地區饒平則出有與中原商代銅戈頗爲相似的石(或玉)戈,還出過近似原始型的銅戈;在梅縣、惠陽出的石戈形制相當特殊;至於西江流域幾座墓葬中的青銅兵器,主要是一種帶有地方色彩的矛。值得注意的是,在珠江三角洲地區,迄今還没有發現早到戰國以前的青銅器。這説明廣東境内幾個大的地區之間,這一時期的文化發展是相當復雜的。 

  社會發展階段

  石峽文化不僅可以作爲嶺南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的一個典型,它還爲我們研究原始社會解體總過程的階段性發展提了一批重要資料。

  始興發現的屬於幾個不同發展階段的新石器早期文化遺存,它的較後階段在年代和文化上,跟石峽文化大致是銜接的。我們暫時把它叫做“前石峽文化”,不過,兩者之間具有劃時代的變化。

  1.兩類遺址的分佈的地理條件不同。“前石峽文化”分佈在北江上游支流的水源地的盆地;石峽文化遺址則分佈在北江幹流支流附近的崗丘。

  2.“前石峽文化”較晚階段新出現的石鏟還很厚重,厚度不下1.5厘米;石峽文化中的較早階段中出土的石鏟或鋤的厚度一般僅幾毫米到1厘米。前者陶器均屬較厚重的手制砂陶;後者的較早階段出土的泥質鉢類底部和盤、豆類的圈足部分可以見到鏇紋。

  從磨制的笨重石剗的出現到相當輕便鋭利的鏟、鋤、 類石質生産工具加工技術的發展過程,估計約當距今六千年前後。

  在此之前,人們還只有安裝木柄的錘斧、石 之類用於砍伐樹木的工具,當時的農業,還處於“刀耕火種”(或叫“砍倒燒光”)階段。當用於起土、翻土、疏鬆土壤的工具出現之後,情况就不同了,“耕作業”代替了原始業。原來以女子爲主要勞動力的工業變爲以男子爲主要勞動力的業,從而使社會關係不能不隨之發生相應的變化,即恩格斯所説的“毫無例外地一直盛行到野蠻中級階段(按:指農業與手工業大分工之前)的原始共産制的共同家庭經濟”。從上述生産技術的發展中既可以看到這種社會經濟形態存在的條件,又可以從石峽文化早期階段的隨葬品出現差异中,看到人與人之間的平等關係在發生變化,反映出原始公社氏族制解體過程的開始。

  石器加工工藝的進一步發展,除農用工具的改進與多樣化之外,還表現於專用木工工具(如小石 、圓刃銼刀等)與多種型號的石鏃以及玉、石類飾品的出現;制陶工藝的進一步發展,出現全輪制小型陶鉢與陶器印紋的多樣化。

  與此同時,隨葬生産工具成爲常見現象,值得注意的是隨葬多種木工專用工具的主人在墓制與隨葬品方面,均比同時期其它墓葬爲突出(如墓坑特大,積炭多,朱紅多,燒土壁;有二層臺,承托葬具,填土夯打;隨葬品特多,包括貴重玉器、其它生産工具、成組陶器),説明手工業至少已部分地從農業中分化出來,成爲獨立的生産部門。而這種掌握一定專門技術的手工業者在氏族中享有比其他成員更突出的地位。隨着分工與交换的發展,出現私有制、財富分配及社會關係的不平等。但另一方面,除去少數人的特殊化之外,在其餘多數人之間則仍保持着大體的一致。由此可見,這一社會關係的變化只能理解爲直接從分工、交换以及私有制産生的結果。原始氏族制的解體還處於開始階段,也即石峽文化的前期所反映的社會發展階段。

  石峽文化的後期,社會經濟、技術有了新的發展。出現若干種顯然屬於外來形制的陶器(袋足鬶、高柄杯、薄胎黑陶壺、貫耳黑陶壺等);專用的兵器(鏃、鋮)出現了;某些特殊用途的器物(如石琮等)出現了。

  從墓葬形制與隨葬品種類的不同,明顯地反映出社會關係的新變化,出現等級。一類是隨葬石鋮、伴以若干特殊玉石器(璜、瑗、環、玦等),墓坑搆築特殊,或隨葬專用帶血槽加涂料的石鏃,墓坑搆築特殊一類主要隨葬木工專用工具,伴以石琮、石帶狀環、石笄以及外來形制的陶器等;一類只隨葬少量生産工具或無生産工具,另有少量一般日用陶器。

  與前期明顯不同的是,隨着經濟文化交流範圍與規模的擴大,社會内部的關係發生了大的變化——有了類似階級社會的“士”、“庶”之分。原始公社氏族制的解體過程又進入一個新階段。

  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在物質文化上又表現爲以下這些特點:

  1.主要生産工具在形制上的變化所反映的功能的改進:①斧、 、 類器身减薄、鋒刃加寬,刃呈弧形;②鋤、剗類工具的外面呈弧形,裏面平凹,使入土鋭利;③部分斧類的亞腰更加明顯,接近金屬斧形制;④所有器類前後兩部分的比例或比重更加合理有效。

  2.鋮加欄,更接近青銅鋮的形制;石戈的原始型至遲在石中文化層已經出現。

  3.石(玉)琮向加高、多層(節)發展。

  4.玉石工藝的發展進入新階段,如雕刻精細花紋的玉(石)琮、動物形象的玉墜、成組玉器的製作。

  與此相應的是墓葬所反映的階級分化的傾向。一類:主要隨葬品是石鋮和鏃,伴以成組玉器、大量生産工具及成組陶器;墓坑特殊,或主要隨葬石琮和石鏃,伴以玉石瑗、環、墜等及成組陶器。二類:主要隨葬石鏃,伴以相當數量的生産工具,墓坑規模較小。三類:只隨葬少量生産工具,伴以少量陶器,墓坑規模又小於前者。四類:只隨葬少量陶器。四類墓葬的明顯差别在於前兩類集中地隨葬大量兵器與生産工具,以及象徵主人具有特殊地位的鋮與琮及其它貴重物品;後兩類則只有少量生産工具和陶器而無任何兵器及貴重物品。生産手段與財富的集中於少數人之手,與暴力手段的壟斷相結合,這是階級社會的特徵。社會分裂爲剥削者與被剥削者、壓迫者與被壓迫者的條件已初步具備,原始社會的解體到了最後階段。

  類似石峽文化所反映的原始社會解體的兩個大階段的發展過程的材料,在我國其它新石器晚期諸文化中還是罕見的。因此,我們殷切地期待着廣東的同志們在今後的工作中取得更加豐碩的成果。

  簡短的結語

  我們根據石峽遺址發掘的初步成果,以石峽文化爲中心,結合其它有關材料,對廣東地區新石器時代到青銅時代進行初步探索的結果,説明它在此漫長的時期中,社會經濟發展的規律性與階段性,有其自身的特點,也可以看出它與我國其它諸文化發達地區之間有着緊密的聯繫。由此可見,在距今二千多年以前,秦在嶺南設郡,其性質與秦並六國相同,是在其它條件業已具備的情况下實現政治上統一的,而南越地方政權的建立,不過是一段插曲而已。

  

  (原載《文物》1978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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