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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峽文化墓葬所反映的若干問題



  朱非素(朱非素,廣東省博物館。)

  【中文摘要】本文重點指出,石峽文化墓葬的發現和發掘,對廣東新石器時代考古是一個新的突破,它反映了當時粤北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的生産力發展水平、社會發展階段的劃分、發展序列以及與東南沿海地區同期諸文化的關係問題,並爲進一步研究這些問題提供豐富的實物例证。

  Abstract:This article emphasizes that the discovery and excavation of the Shixia tombs is a new breakthrough in the archaeology on Neolithic Age in Guangdong Province. The Shixia tombs demonstrate the productivity level as well as the division and the sequence of social stages in Northern Guangdong in late Neolithic Age, and they also reflect the relations between Shixia culture and other contemporaneous cultures in southeast coastal area. The discovery and excavation provided abundant physical evidences for further studies on the above problems.

  

  石峽文化墓葬的發現和發掘[1],對廣東新石器時代考古是一個新的突破,爲進一步研究粤北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生産力發展水平、社會發展階段、發展序列以及與東南沿海地區同時期諸文化的關係提供了豐富的實物例证。

  石峽遺址下層,即石峽文化層。共清理墓葬一百座,其中二次葬墓五十四座,一次葬墓四十六座。這兩類墓葬中經火燒烤過的紅燒壁土坑墓七十二座,一般土坑墓二十八座。

  死者集中埋葬在氏族公共墓地。墓葬爲東西向長方竪穴土坑墓。因當地氣候潮濕多雨,流行用火燒烤墓坑。此種葬俗可能與人們爲了更好地保存屍骨有關。用火燒烤後使墓壁出現一層0.5-2厘米厚的紅燒土面;填土和墓底器物層中,亦遺留有lO-15厘米炭灰、紅燒土塊層。没有燒烤過的墓坑,爲防潮防腐,填土中摻雜大量炭灰。經過幾千年酸性土壤的腐蝕,屍骨已呈豆腐渣狀。

  一次葬爲頭東脚西單人葬墓,多數墓穴深度爲40-70厘米。二次葬爲單人遷葬墓,常見深爲80-120厘米的紅燒壁深穴墓。遷葬後屍骨集攏成堆置墓底東南隅。二次葬墓坑裏有兩套隨葬品,完整的一套爲二次葬時放置,大都圍遶屍骨堆陳放。另一套隨葬品是同屍骨一起從原墓坑裏遷來的,被鋪墊在墓底或放置在填土中,除石器和裝飾品外,都已殘缺不全。可能爲了避邪,不少屍骨堆上撒有鮮紅的殊砂。兒童葬法與成年人相同。單人遷葬紅燒壁深穴墓的葬俗僅見於石峽文化,

  一、生産力發展水平

  在上述墓葬中共出土各類遺物二千四百多件,包括大批石制生産工具,陶紡輪和日常生活用具——陶器及精美的裝飾品等,通過對墓葬與隨葬品的分析、研究,可以推測當時的原始農業、制陶業和工藝製作技術已有較高的水平。

  1.原始農業

  隨葬生産工具的墓有六十九座,共出土九百七十餘件,其中石器較多,陶紡輪次之。石器有農業工具和木工加工工具,如石 ,石鏟、長身石錛、梯形石錛、有段石錛、有肩石錛、石片石器、石鑿、石錐、石棒、石硾等,不但種類繁多,且製作精緻,多數通體磨光,刃部光滑鋭利而無使用痕迹。少數大型墓裏成套石器的出土,重現了當時生産工具的組合情形。例如42號大型墓,隨葬品一百一十件,石器有石 一,石鏟六,有段石錛四,梯形石錛一,石鑿一,石鉞二,石鏃二十七(包括一、二次葬器物,下同),這些石器有用於墾荒、翻土、鬆土的 、鏟、大型長身石錛,有木作工具梯形錛,鑿和狩獵工具石鏃等。石 和長身石錛是富有地方特色的生産工具,前者器身厚重,呈狹長條形,長寬約爲五比一,中段厚兩端薄,單面窄刃,側視呈弓背形;後者大型長身,平頂,器身兩面隆起,單面刃,一股長12—21厘米。常見的扁平穿孔石鏟,同其他省區同一時期文化遺存出土的的石鏟形制大同小异。 、鏟、長身錛三種石器用作隨葬,共出土八十八件,説明它們是普遍應用於農業生産起土、鬆土的工具,其中 和和大型長身錛的創造和改良,更大大加快開墾荒地的速度,擴大了種植面積。馬壩石峽遺址地處亞熱帶,常年多雨,氣候濕潤,農作物生長期長,野生稻資源豐富。在采集經濟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人工栽培稻,爲當時主要的農作物。有十五座墓出土祭奠用的稻穀和米粒[2]。大量農業生産工具和稻穀米粒的發現,説明原始農業是石峽文化的基本經濟部門。

  2.制陶業

  石峽文化先民們已過着相對長期的定居生活,從墓葬出土的大量陶器可以證明這一點。一百座墓裏隨葬陶器一千一百餘件,夾砂陶占百分之四十,泥質陶占百分之六十。下文化層出土鼎、盤、豆等陶器殘片的形制、陶質與隨葬品相同,説明絶大多數隨葬品爲日常生活用的器皿。

  制陶技術處於輪制階段,輔以模制和手制,因而器形外觀比較規整,口沿、腹壁和圈足厚薄均匀,並遺留有清晰的平行紋、弦紋、同心圓紋。陶色較爲繁雜,有灰陶、黑陶、紅陶、灰褐陶、土黄陶、橙黄陶等,僅有一件白陶鼎。因燒窑時掌握還原焰技術還不熟練,造成部分器表陶色斑駁不一。石峽文化的燒陶技術可能不如其他省區同期文化。陶器中百分之七十是素面,有紋飾的以繩紋、鏤孔裝飾、劃紋、附加堆紋爲多。幾何印紋有大小方格紋、曲尺紋、旋渦紋、重圈紋等,印紋已初具幾何圖形排列,但顯得錯亂、重叠,印痕較淺,僅占花紋的百分之零點四[3]。盛行三足器、圈足器、圜底器和子母口帶蓋。圜底釜、罐、盤的腹部下加三足而制成夾砂鼎,是常見的炊煮器。子母口圈足甑和袋足鬻較少見。用作飲食器的盤、豆、壺等普遍加有子母口、三足和圈足。陶豆可作兩種用途,既是飲食器又是各式圈足盤和三足盤的器蓋。代表性器物有釜、鼎、豆、盤、壺、罐等。

  3.工藝製作技術

  種類齊全的石器和精緻考究的裝飾品,反映出石峽文化先民們的工藝製作技術水平。石器製造,由選料、切割、琢打成型到通體磨光,根據不同器形進行細部加工,有一套較完整的程序。這裏出土的各類石器形制已基本劃一,並按不同類型工具,選擇不同的石料製作。如石 、石鏟、長身石錛等常用工具,一般選用泥質板岩、砂質板岩等具有韌性的淺變質岩。數量最多的石鏃,用硬度適中的泥質板岩、頁岩、千枚岩製作,它們易切割和磨制,便於大批製作。裝飾品則選用白色、牙白色高嶺石或有黑色、黑褐色石紋的矽卡岩和大理石等。石器、裝飾品外輪廓的邊稜邊角整齊規整,表明人們已初步掌握了研磨切削、勾綫陰刻、陽刻浮雕、鑽孔、抛光等多種琢制、雕刻技術。從石器和裝飾品上的孔痕分析,絶大多數用雙面管鑽透孔,在透孔過程中,當將要鑽透時,把孔的底口敲開,因此孔壁留下“小臺階”和破裂面。高13.8厘米的石琮,其孔徑4.8—5.2厘米,大概就是利用這種技術制成的。個别石鏟用實心鑽穿孔,孔壁呈斜坡狀。當時的切割技術亦相當高,已能切割硬度達六度的水晶石和緑鬆石,制成小巧玲瓏,晶瑩透亮的水晶塊和小指甲蓋大小的閃着蠟狀光澤的緑鬆石片。石器、裝飾品表面的光潔度較高,證明抛光技術達到一定的水平。因此,可以肯定石峽文化工藝製作技術已達到日臻完善的程度,與江浙地區良渚文化工藝製作水平不相上下。出土的璧、琮、瑗、臂環、塊、璜、笄、珠、管、鳥形飾、墜飾、圓石片等裝飾品,琳琅滿目,美不勝收,令人讚嘆!

  二、墓葬的規模及隨葬品的數量和質量

  石峽文化的三期墓,墓坑規模的大小、隨葬品數量的多寡和質量的優劣開始出現差别。凡大型的深穴墓,都有成組的陶器和大小成套、品種齊全的石器和精美的裝飾品隨葬,屍骨堆上撒朱砂,並有炭化稻穀出土。小型墓只隨葬二、三件石器和釜、鼎,三足盤等。大型墓以42號墓爲例,墓長330、寬140、深180厘米。該墓二次葬器物三十七件,其中石器十八、陶器十五、裝飾品四件。有炭化稻穀出土,屍骨堆上撒殊砂,該墓一次葬器物比二次葬還要多,共七十三件,陶器有四十六件,石器二十四件,裝飾品三件。凡大型墓坑都經火燒烤,紅燒壁完整;小型墓坑紅燒壁斷斷續續不能連成片,燒烤得不好或不曾燒烤過。小型墓以10l號墓爲例,無紅燒壁,爲二次葬小型土坑墓,墓長110、寬60、深55厘米,二次葬隨葬品僅兩件三足盤。一次葬隨葬品爲三件陶器。二次遷葬墓隨葬品數量和質量比一次葬墓多、好,其中隨葬品多達一百餘件的有四座,占二次葬隨葬品總數(下同)的百分之二十三點六,隨葬品五件到七件的墓有五座,占百分之零點一。上述情况説明石峽文化屬原始社會晚期,財産已開始出現分化,因此反映在隨葬品的數量上和質量上有了很大的懸殊。

  三、和其他同期原始文化的關係

  1.和珠江三角洲原始文化的關係

  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野外考古調查中曾在河源縣上莞墟、大埔縣發現過與石峽文化相似的夾砂瓦狀鼎足,近年來又在始興縣城南墨江南岸新村遺址、曲江馬壩坭嶺、揭陽埔田寶山崍遺址出土了楔形足子母口釜鼎,梯形足和瓦形足三足盤,子母口圈足罐等。從現有的考古資料分析,石峽文化在廣東省境内的分佈範圍,主要是粤北。粤東、粤東北地區部分遺址出土的個别近似石峽文化的陶器,可能是由於氏族部落之間進行交换或相互影響的結果。粤西和珠江三角洲地區至今尚未發現石峽文化遺物。

  石峽文化和珠江三角洲貝丘遺址文化年代大體相當。據C14測定,用貝殻測定的佛山瀾石河宕貝丘遺址[4]第三文化層的四個數據爲距今5000—4900年;用人骨測定的丙類墓葬的(比第三文化層年代要晚)兩個數據爲距今4200—3900年;用貝殻測定的南海縣大同圩竈崗貝丘遺址的數據爲距今5405±100年;用炭化木頭測定的高要縣金利茅崗貝丘遺址的三個數據爲距今4290—3950年;用貝殻測定增城金蘭寺貝丘遺址中文化層的數據爲距今4035±95年。用下層墓葬出土的木炭測定的石峽遺址的三個數據爲距今4330—4024年。上述遺址都屬於新石器時代晚期是無疑的。但石峽文化和貝丘遺址文化遺存在文化内涵和遺物特徵方面都有比較大的差别。

  (1)石峽文化陶器盛行子母口和圈足器、圜底器及三足器,以後者最富特色;貝丘遺址陶器流行圈足器、圓底器和凹底器,以圜底器較多,口沿爲寬沿敞口和敞口高領,罐身扁球體形,部分罐、壺有折肩。

  (2)石峽文化用各類鼎作炊煮器,同時亦用陶釜;貝丘遺址的人們用大小不等的圜底釜(罐)作炊煮器,幾乎不見三足鼎。

  (3)石峽文化常見的陶器是夾砂陶盤形鼎、釜形鼎、釜,泥質陶三足盤、圈足盤、豆,壺、罐等,夾砂陶占百分之四十;貝丘遺址裏夾砂陶釜和罐較常見,泥質陶有圈足盤、罐等,夾砂陶占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左右。

  (4)石峽文化墓葬中拍印幾何紋的陶器,僅占陶器花紋的百分之零點四。貝丘遺址的幾何印紋陶占陶器花紋的百分之八十,並出土了繪赭紅色彩的彩陶,制陶業比石峽文化先進,幾何印紋亦發達得多。

  (5)石峽文化出土了鎪、鏟、長身錛等大型石質生産工具,不見骨、角器;貝丘遺址出土的石器數量較少,以小型居多,有石錛和有肩、有段石錛及骨、牙、角、蚌質的生産工具。前者主要從事原始農業生産,後者以捕撈、漁獵經濟爲主。

  (6)石峽文化流行用火燒烤墓坑和二次葬深穴墓,遷葬後屍骨集攏成堆置墓底一角;貝丘遺址流行淺穴土坑墓,有人工拔牙習俗,二次葬較少見,屍骨仍爲仰身直肢重新排列。

  所以,初步推斷珠江三角洲地區貝丘遺址文化遺存和粤北地區石峽文化,是代表着兩個地域的兩種不同的原始文化,它們有自身的特點和發展序列[5]。

  比河宕、竈崗等貝丘遺址早的文化,可能就是南海西樵山遺址早、中期和增城金蘭寺下層的遺存。現將增城金蘭寺下層和石峽下文化層早期(即被墓葬打破的文化層)作一比較,也可以看出它們不同之處。兩處遺址該層的遺物都比較少。增城金蘭寺下層夾砂陶占百分之八十二點五,磨光紅陶占百分之十三點六,彩陶占百分之三點九,只有繩紋、劃紋和籃紋,距今約六千多年[6]。石峽下層早期的陶器器形和花紋也比較簡單,夾砂陶占百分之六十以上,常見的泥質陶呈橙黄色,火候較低,不見彩陶,花紋有繩紋、劃紋、綫紋、篦點紋、圈點紋,弦紋等。器形以罐(不見完整器)、鉢形矮圈足盤爲主。陶罐口沿,肩部多拍印繩紋或刻劃方格、雙綫方格,水波、曲尺等紋飾。此類器形和陶片在曲江縣周田墟鯰魚轉、馬壩東華圍等遺址地層中都曾發現,它們區别於粤東潮安陳橋村[7]和增城金蘭寺下層爲代表的廣東新石器時代中期的文化遺存,而和粤北始興玲瓏岩洞穴遺址有前後承繼關係[8],但時間要晚得多,可能距今約六千年。

  2.和鄰近省區及東南沿海同期原始文化的關係

  廣東北接江西、湖南兩省,東北與福建省相鄰。近年來,江西省清江縣築衛城遺址下層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遺存,出土了圈足壺、子母口罐、盤和盤形鼎、袋足鬻等[9]。清江三橋樊城堆遺址下層除了發現子母口盤形鼎之外,還出土了子母口瓦形足,梯形足三足盤和凸稜喇叭形圈足陶豆等[10],這些陶器與石峽文化同類器物的形制相似,只不過盤形鼎的盤腹比石峽文化的要深得多。福建省長汀四都遺址也曾采集到一件子母口瓦形足三足盤。

  從地勢分析,大庾嶺、騎田嶺綿延粤贛、粤湘之間,大庾嶺梅關是嶺南、嶺北的交通咽喉。古代原始氏族部落之間能通過隘口、谷地進行接觸往來,促進部落之間的物質文化的交流,雖然各地文化面貌各具本地區特點,由於關係比較密切,因而有許多相似之處。石峽文化和江西贛江流域新石器時代晚期的文化面貌更接近一些。

  石峽文化同山東龍山文化[11]、“湖北龍山文化”[12]、良渚文化[13]等在文化面貌方面亦有許多共同點:①陶器流行三足器、圈足器、圜底器、平底器、袋足器,以前面兩種相同的較多。②陶器以素面占多數,常見的紋飾有鏤孔紋飾和附加堆紋。③陶色以黑陶、灰色爲主。④炊煮器用各類鼎,有釜形鼎(罐形鼎)、盤形鼎、盆形鼎等,鼎身爲釜(罐)、盤、盆形,下加高矮不等、形制獨特而多樣的鼎足。飲食器爲下加圈足或三足的盤、豆、壺等,其中的圈足盤和豆是各文化遺存中常見的典型陶器。⑤陶器製作普遍采用輪制技術,輔以模制和手制。⑥葬式:一次葬多數是仰身直肢單人葬,葬俗和二次葬各具本地特點,兒童葬法與成年人同。⑦石器製作水平高超,通體磨光,邊稜規整,刃部鋭利,形制多樣,雙面管鑽透孔。大型扁平薄體長方形或長方梯形石鏟是石制生産工具中的典型器。同時不少遺址發現的炭化稻穀説明這些文化都以農業經濟爲主。⑧晚期墓葬隨葬品出現了多寡不同,厚葬和薄葬的現象,反映了貧富分化的出現。大型墓隨葬品可達幾十件至一百餘件,小型墓僅二、三件至六、七件。⑨常見有製作精美的裝飾品。石峽文化和良渚文化墓葬出土的裝飾品相似的很多,都出土了用玉石或石料製作的璧、琮、瑗、臂環、笄、塊、璜、管、珠等,工藝製作技術水平很高。

  上述幾類原始文化面貌出現共同點的原因,我們可以從地理環境和社會發展階段方面得到合理的解釋。地理環境,包括作爲生産資料和勞動對象的各種自然條件,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自然基礎,是社會物質生産經常必要的客觀條件。地理環境的差异對人類生活有一定影響。尤其是原始社會時期人們的經濟生活形態,往往更多地受到氣候條件和地理環境的制約。我國東南地區爲丘陵寬谷低丘,海拔在200-500米之間。各丘陵之間多河谷盆地,河流兩岸有冲積平原。長江中下游平原江河衆多,年平均降雨量在1500毫米以上。這些相似的自然環境和氣候條件,决定了當時生活、繁衍在我國東南半壁土地上的原始部落主要從事原始農業[14],人們過着較長期定居的生活。爲了日常生活的需要,製作各種不同用途的炊煮器和飲食器,從而促進制陶業的進一步發達。釜、鼎和盤、豆等器物的普遍使用,與當時人們以稻米爲主食是分不開的。爲了提高農業生産勞動效率,人們很重視生産工具的製作和改良,各遺址出土的石質生産工具種類多,加工精細。製作裝飾品的工藝水平也大大超過中原地區同時期的原始文化。至於晚期墓葬隨葬品出現多寡、厚薄的現象,説明諸文化的社會發展階段基本一致,都進入了已産生貧富分化的原始社會晚期[15]。同時,各不同原始部落的先民,通過丘陵間的河谷和盆地進行相互交往。小範圍内近距離頻繁接觸,關係密切;大範圍内遠距離交往,可能遠到1000公里,例如石峽文化墓葬出土的石琮,從琢磨、管鑽透孔、陰刻花紋等工藝技術和石琮形制,同良渚文化出土的玉琮十分近似[16][17],後者的工藝水平更高一籌。粤北地區和太湖流域之間的直綫距離將近1000公里,説得上是千裏迢迢,但兩地之間並無高山大嶺阻隔。從地理形勢分析,石峽文化的先民們可能通過五嶺隘口進入贛江流域河谷平原,北經鄱陽湖區,再沿着長江中下游平原,到達太湖流域。或者是良渚文化的氏族部落順着這條通道,和石峽文化原始居民交往。倘若今後江西省境内發現新石器時代的石琮或玉琮,這條文化交流的路綫就更明確了。

  石峽文化的研究工作才剛剛開始,正式發掘的遺址還不多,有待今後加强野外考古工作。

  

  (原載《中國考古年會第三次年會論文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

  

  注釋:

  [1][16]廣東省博物館、曲江縣文化局石峽發掘小組:  《廣東曲江石峽墓葬發掘簡報》,《文物》1978年7期。

  [2]楊式挺:  《談談石峽發現的栽培稻遺迹》,  《文物》1978年7期。

  [3]朱非素等:  《談談馬壩石峽遺址的幾何印紋陶》,  《文物集刊》(3)期。

  [4]楊式挺等:  《談談佛山河宕遺址的重要發現》,  《文物集刊》(3)期。

  [5]蘇秉琦、殷偉璋:  《關於考古學文化的區係類型問題》,  《文物》1981年5期。

  [6]廣東省博物館:  《廣東考古結碩果,嶺南歷史開新篇》,  《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出版社,1979年。

  [7]廣東省博物館:  《廣東東部新石器時代遺存》,  《考古》1961年12期。

  [8]蘇秉琦:  《石峽文化初論》,《文物》1978年7期。

  [9]江西省博物館等:  《清江築衛城遺址發掘簡報》,  《考古》1976年6期。

  [10]清江縣博物館:  《清江樊城堆遺址試掘記》,  《江西歷史文物》1980年1期(内部刊物)。

  [11][12][13]山東省博物館:  《三十年來山東省文物考古工作》。湖北省博物館:  《湖北省文物考古工作新收穫》浙江省博物館:  《三十年來浙江文物考古工作》,均載《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出版社,1970年。

  [14]  游修齡:  《對河姆渡遺址第四文化層出土稻穀和骨耜的幾點看法》,《文物》1976年3期。

  [15]南京博物院:  《吴縣草鞋山遺址》,  《文物資料叢刊》(3)。

  [17]南京博物院:  《江蘇武進寺敦遺址的試掘》,  《考古》1981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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