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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石峽文化和河宕類型文化遺存的幾個問題



  朱非素(朱非素,廣東省博物館。)

  【中文摘要】石峽文化和河宕類型文化都是同屬於嶺南地區古文化,但所處地域的自然地理條件不同,位置也不一樣。前者分佈在廣東的北部,後者分佈在廣東的珠三角。因此,形成兩種不同的文化類型,陶器的制成、石器工具、裝飾品、埋葬習俗、甚至經濟類型均有所不同。加上存在時代稍有差别,所以兩者必然有差异而又有某些關係,直到青銅時代兩者才具有更多的相似因素。

  Abstract:Both of Shixia culture and Hedang-type culture are ancient cultures in Lingnan region. However, they locate in different positions with different physiographic conditions. The former locates in the North while the latter locates in Zhujiang Delta, both in Guangdong Province. Therefore, two different types of cultures were formed with differences in potteries, stone artifacts, ornaments, burial customs and even economic types. In addition to the age difference, it was inevitable for these two types of cultures to have both differences and relations. They did not obtain more similarities until Bronze Age.

  

  七十年代中期廣東省曲江縣馬壩石峽遺址和南海縣佛山瀾石河宕舊圩貝丘遺址的發現和發掘,揭開了廣東新石器時代考古學研究新的一頁。這些器類繁多而形制、花紋各异的陶器,迥然不同的埋葬習俗,反映了二者文化面貌的諸多差异。本文擬就石峽文化和河宕類型文化遺存的有關問題,作一些初步的探討。

  馬壩石峽遺址位於“馬壩人”洞穴遺址所在地的獅頭山和獅尾山之間的峽地,面積30000多平方米。遺址中部隆起,逐漸向東、西、北面傾斜,坡度平緩,爲一處山崗遺址。從1972年發現至今,發掘面積3875平方米,獲得相當豐富的實物資料。石峽遺址是不同考古學文化在同一遺址内先後堆積形成的。[1]石峽文化是指該遺址下文化層,發現墓葬一百座,隨葬品二千四百多件,包括大批石制生産工具,陶器及精美的裝飾品。上述大宗可復原的陶器和墓葬之間的打破、叠壓關係,爲研究石峽文化的分期、内涵及其特點,提供了充足的證據。近年來在曲江縣烏石床板樣、西江流域的封開縣杏花鄉鹿尾村對面崗、三聯鄉羅沙崗都發現了墓葬,北江支流墨江岸邊始興縣城南中鎮村[2]東江上游支流連平河岸邊連平縣元善鎮黄潭寺遺址都發現了文化堆積層(黄潭寺遺址於1987年發掘,下文化層屬石峽文化時期)。這一系列發現,擴大了石峽文化的分佈範圍。當然粤北和粤西所發現的石峽文化,以陶器作標誌,兩者之間在陶色、形制、花紋等方面,還存在着若干不一致的因素,可能是同時期、同一考古學文化地域性的差异,不過也不能排除存在早晚不同的可能。

  河宕舊圩遺址位於佛山市瀾石區河宕鄉河南村旁舊圩,[3]是一處海拔15米的貝丘遺址,高出附近稻田約2米。遺址面積10000平方米,已揭露面積800平方米,發現了比較豐富的遺物、紅燒土硬麵、柱洞、灰坑和七十八座墓葬。河宕舊圩遺址是珠江三角洲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的一處典型遺址,是屬同一考古學文化上下兩層堆積。目前類似河宕文化遺存的遺址在該區有較多的發現。近十年來,經過試掘和發掘的遺址有南海縣西樵百西鄉魷魚崗、西樵螺崗、九江區大同竈崗、[4]丹竈區通心崗和高要縣金利區茅崗水上建築遺址,[5]後者年代要晚些。目前這類文化遺存的命名,尚未取得一致意見,或許將來可命名爲“河宕文化”。

  一、兩種考古學文化所處地域自然地理條件

  石峽文化和河宕類型文化雖同屬嶺南地區古文化。但所處地域的自然地理條件各异。石峽文化遺址分佈在廣東北部,北回歸綫以北,爲五嶺南坡或餘脈,地域範圍内多丘陵和谷地平原,年平均氣温較高且多雨,有利於農作物栽培和生長。古代氏族部落活動範圍多數在北江、東江、西江支流流經的谷地平原、臺地或附近丘陵的緩坡。而河宕遺址這類文化遺存的先民們活動的地域,是廣大的珠江三角洲,根據李平日、喬彭年的研究,“直至中全新世,這裏才再次接受海侵,開始發育新的三角洲。據對珠江三角洲中全新世地層所作的二十五個年代測定,14C年齡爲距今8,050±200年~4,476±145年,其中十四個數據在6000年上下(6,620±170年~5,360±160年)。……今天珠江三角洲這種河網型三角洲的特徵,主要是6000年來發展形成的”。[6]

  三角洲内河汊交錯,江海交會,冲積的土層深厚。西、北江冲積平原上山丘錯落其中。東江冲積平原以獅子洋爲界,地勢比較平穩。而連接冲積平原的是南海海濱,有衆多的港灣。三角洲位於熱帶的北部邊緣,終年温暖,雨量充沛,物産豐富,新石器時代的人們多數活動在三角洲平原中低矮的孤丘上,孤丘的相對高度約3~20米不等,迄今發現的這時期文化遺存,多數是貝丘遺址。沿海海灣沙岸(即比現代海濱高出一級的沙岸,亦稱“沙丘”)發現了新石器時代人類活動的遺迹。更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的人們已能運用舟楫之便渡海到珠江口外的海島上居住,並進行海上捕撈活動。在珠海市東南方淇澳島,萬山群島中的東澳島南沙灣,香港南Y島深灣、[7]蟹地灣等處,都發現這一時期的遺址。這類沙堤遺址與河宕類型文化遺存的陶器特點、組合有較明顯差异。是這一文化遺存的另一種類型,或另劃歸一種考古學文化,尚未定論。

  二、兩種考古學文化的特點

  原始社會因生産力不發達,人們受自然環境的制約很大。爲戰勝自然,使自身生存和繁衍下去,必須依靠氏族和部落集體的力量共同生産,共同消費。於是就在適合人類生活的地域,出現了不同的活動群體。石峽文化和河宕類型文化遺存是新石器時代晚期這一歷史階段的活動在不同地域的考古學文化。以下從陶器的形制、花紋、器物組合;生産工具、裝飾品的種類、形制特點;埋葬習俗等幾個問題作進一步闡述。

  (一)陶器

  “研究考古學文化的分期與類型,在某種意義上説,是探討作爲其標誌的陶器在時間及空間上的變异問題。”[8]因此,首先分析陶器的形制特點和器類。

  石峽文化陶器流行三足器、圜足器、圓底器。子口帶蓋,圈足鏤孔是石峽文化陶器很鮮明的特點。三足器特别發達,在圜底釜、罐腹部或子口淺盤、侈口深盆的底部粘接三足制成子型夾砂鼎類,是最常見的炊煮器。用作飲食器的泥質陶盤、部分陶壺,普遍在口沿處加一周扁帶狀泥條作成子口,利於加蓋。泥質陶盤底部附三瓦形足、梯形足或鏤孔圈足,極少平底器,不見凹底器。器蓋中除覆豆形、斗笠形蓋之外,各類夾砂陶豆和泥質陶豆是鼎和盤類不可缺少的器蓋。

  河宕類型文化遺存的陶器流行圈足器和圜底器,鮮見三足器和平底器。凹底器是這類文化遺存晚期流行的作法。用作炊煮器的是大小不等的夾砂陶釜,釜的寬沿外折或呈盤狀,削肩,圜底,器身爲扁球體形。泥質陶圈足罐或壺的形制多數爲敞口,高領,東頸,折肩或廣肩,長圓腹,喇叭形矮圈足外撇特甚。陶器口沿或圈足經輪旋後遺留下明顯的凹凸弦紋和有意制成的凸稜、勾沿。常見釜和罐口沿有1-2周凸稜,晚期更甚,如高要金利茅崗出土的敞口高頸罐的頸部有數周凸稜,這是該類文化遺存陶器形制中的顯著特徵。

  在陶器花紋方面,兩者文化亦有顯著區别。河宕類型文化遺存的幾何印紋陶十分盛行。筆者認爲廣東新石器時代晚期幾何印紋陶最發達的地區是珠江三角洲地區,出土的夾砂陶器上均拍印幾何紋,不但花紋種類繁多,且拍印技術嫻熟,印痕深而粗獷,花紋排列整齊、生動、流暢,占陶器花紋的80%以上。有曲折紋、各種變體曲折紋、大小方格紋、葉脈紋、編織紋、複綫交叉方格凸點紋、條紋、雲雷紋、雙綫方格紋、梯子格紋等三十多種。在釜、罐、尊的頸或肩以下拍印一至三周雲雷紋,緊接着拍印曲折紋,是組合花紋的特點之一。同時有少量彩陶,人們用赭紅色在罐或盤口沿、肩部繪條彩和寬帶紋彩。這類彩陶器僅見河宕、魷魚崗、螺崗、竈崗、通心崗等遺址。其他花紋還有繩紋、劃紋等。

  石峽文化陶器以素面爲主,約占70%以上。以石峽遺址墓葬出土的陶器爲例,一千一百餘件陶器中拍印幾何紋的約占0.4%,僅見方格紋、曲折紋、旋渦紋、重圈紋、印痕淺且顯得錯亂。少數陶釜器表飾繩紋、籃紋。罐、豆腹部飾附加堆紋,三足上飾刻劃紋,圈足上最常見的是由大小圓孔、橢圓孔組成的鏤孔裝飾,美觀且實用。

  陶器製作技術各有千秋,河宕類型文化遺存比石峽文化略高一籌。根據河宕遺址1977年發掘的資料,泥質陶中火候高,扣之有金屬聲的陶片,占陶片總數:第三層爲23.87%,第二層爲14.21%。燒結火候經測定是1100℃,用於炊煮器的夾砂陶釜,形制規整,器胎雖厚其質緻密,器壁不易碎斷。而石峽文化陶器則無法找到一片稱得上是硬陶的殘片,經測定,燒結火候爲1000℃。夾砂陶釜胎質疏鬆,及易破碎,即使墓葬中隨葬的完整陶釜亦不易修復。石峽文化晚期泥質陶器器胎較薄,厚僅0.15厘米,這是河宕遺存不多見的。

  在陶器器類組合方面,二者亦有不同的特點。石峽文化器類:夾砂陶器有盤形鼎、釜形鼎、盆形鼎、釜、罐、鬶、子口圈足甑等,其中鬶和甑較少見。泥質陶器有三足盤、圈足盤、豆、壺、罐、杯、盒形鼎、盂、觶形器等。墓葬中常見的器物組合是盤形鼎、釜,三足盤或圈足盤、壺、豆等,反映出日常生活所需的炊煮器、飲食器樣樣齊備。因此這類陶器也發現得最多,是石峽文化的典型器。

  河宕類型文化遺存器類:夾砂陶器有釜、罐、陶器座。泥質陶器有大小圈足罐、尊、圈足盤、豆、盂等。器類較單一,較常見的典型器是扁圓腹陶釜、折肩或廣肩圈足罐、豆等。

  (二)石器和其他工具 

  石質生産工具在這一時期,雖説不能作爲某一考古學文化的主要標誌,却也反映了當時的工藝製作水平和經濟生活狀况。某些富有特色的石器,往往成爲某一考古學文化的特徵之一。

  迄今爲止廣東省境内發現石質生産工具的數量最多、種類最齊全、工藝製作水平最高的是石峽文化。以石峽文化一百座墓爲例,隨葬石器的墓有六十九座,出土石器九百餘件。[9]石器有石 、石鏟、大型長身石錛、梯形錛、有段錛、石鉞、石鏃、石鑿等,製作精緻,部分經過抛光工序,少數大型墓裏出土了成套的石器,重現當時石器組合特點。其中 、大型長身錛、石鏟、石鉞是富有地方特色的生産工具。 

  河宕類型文化遺存的生産工具,除石器之外,還有選用動物骨骼和獠牙、鹿角、貝殻製作的工具。石器有錛、斧、鏃、鏟、鑿、矛等,工具以石錛的數量較多。有少部分錛斧的原料爲南海縣西樵山遺址中盛産的霏細岩,石器表面加工打制的方法和遺留下的痕迹,同西樵山遺址出土殘石器上的打制痕迹完全一致。這反映了在新石器時代晚期,西樵山遺址是一處重要的石器製作場。另外,廣東省境内出土骨、牙、角、貝器最多的是珠江三角洲貝丘遺址,常見的有骨鏃、骨鑿、矛、針、魚鰾、鹿角錐、雙孔貝器等。

  (三)裝飾品

  裝飾品反映了先民們對美的追求,可以由此衡量當時的工藝水平。新石器晚期,墓葬中不同數量、質量的飾物,反映了墓主人生前或家族的地位和財富。石峽文化的裝飾品有璧、琮、瑗、環、塊、璜、笄、緑鬆石石片及各類精美的墜飾,其中璧、琮、瑗是代表權威或財富的飾物,大型墓中普遍隨葬裝飾品。河宕類型文化遺存不見璧、琮、瑗之類飾物,出土了選用象牙作材料制成的大象牙環和切割規整、磨制精緻、璧薄如蛋殻的象牙筒形飾物,以及用獸骨製作的骨環、骨梳和猪獠牙束發器等。

  簡述兩類考古學文化石器及其他工具、裝飾品的特點,不難看出因各自所從事的經濟生活不同,工具的形制特點、器類、數量也有差异。但是二者的工藝水平似處在同一個發展高度。理由是:1.部分石錛、斧、鏟、鑿等器身側面留下了切割和切割之後再震斷的痕迹;2.已熟練地掌握雙面管鑽技術,都曾出土鑽孔後留下的石芯;3.已能選用硬度達7°的水晶石,切割、鑽孔後磨制成晶瑩透殻、精美無比的水晶塊。

  (四)埋葬習俗

  埋葬習俗是研究原始宗教信仰、習俗和社會性質、發展階段的重要資料,也是區别考古學文化的依據之一。

  石峽文化用火燒烤墓坑,使墓壁形成一層厚約0.5-2厘米紅燒土面,墓底遺留有10-15厘米炭塊、黑灰土、紅燒土塊層。流行兩次單人遷葬墓。遷葬時,取出一次葬墓坑中的屍骨和隨葬品,移到二次葬時新挖的墓坑中(個别墓是原坑二次墓),屍骨集攏成堆置於墓底東南角。一次葬隨葬品在遷葬時,除少數石器和隨葬品外,多數已殘破,它們鋪墊在墓底或一層填土中,少數完整的同二次葬隨葬品一同放置。由於酸性紅壤腐蝕,屍骨已呈豆腐渣狀。從一次葬墓坑中頭骨殘片的發現,證明爲頭東脚西單人葬.不少屍骨堆上撒有鮮紅的朱砂。兒童葬法和成年人相同。墓中普遍有隨葬品,大中小型墓中石器、陶器、裝飾品存在數量和質量上的區别。

  河宕類型文化遺存的埋葬與石峽文化葬俗相同之處都是長方形竪穴墓,墓向均爲東西向,頭向多數是頭東脚西。河宕遺址較特殊,成年男性的頭部一律向西,成年女性的頭部均向東。不同之處是河宕類型流行單人一次葬,淺穴墓無燒壁。廣東境内貝丘遺址葬墓中的屍骨,保存况狀尚好。經過研究分析,珠江三角洲地區原始部落人群流行拔牙風俗,不少墓主人生前已拔除上頜側門齒。[10]另外墓中隨葬品數量和種類較少,.一般是一件陶紡輪或一至兩件石器或裝飾品,用陶器隨葬時也僅有一至三件,如折肩罐、夾砂陶釜、泥質豆等。

  近年來,在珠海市唐家淇澳島東澳灣、南屏沙煲地;中山市蘭田、張家邊、深圳南頭赤灣等遺址進行了發掘和調查,[11]證明瞭與珠江三角洲南部邊緣連接的海濱、古代海灣和島嶼,分佈着一種以夾砂陶釜、陶支脚、陶箅爲典型的古遺址。這類遺址出土的夾砂陶器約占出土陶器的90%以上。夾砂陶器有釜、支脚、器座、箅形器、豆等。紋飾以竪條粗繩紋爲主,印痕深且排列整齊。有少量泥質橙紅陶和灰陶敞口、折肩圈足罐或折肩凹底罐,折肩部拍印雲雷紋,腹飾曲折紋。無論是夾砂陶器或是泥質陶器,均爲輪制,口沿、圈足和折肩部分有明顯的折角和起稜。出土生産工具數量、器類不多,器體較小,有石斧、錛、鏃、陶紡輪、石網墜等,其中用橢圓形河卵石,兩側中間打一缺口制成的猪腰形網墜,是此類遺址特有的生産工具。 

  (五)經濟生活類型的探討 

  文化遺址出土的生産工具和作物遺存及水陸動物、魚類、貝類的遺骸等:是考察某一考古學文化經濟生活特點的標誌。先民所處的地理條件亦十分重要,因爲古代居民必須適應環境、利用環境才能求得生存和發展。

  石峽文化所處的地理環境,是山間盆地.有河流從遺址附近流過,多數遺址處在緩坡或河流兩岸臺地上。以曲江縣石峽遺址爲例,有十五座墓出土已炭化的稻穀和米粒,[12]與此同時出土了大型石器和石 、長身石錛、石鏟等,數量近百件,説明使用這類工具已比較普遍。石峽遺址M99紅燒墓壁的西壁很清晰地露出用大型長身石錛掘墓坑遺留下的長條形凹痕,證明它是掘土工具。近以原始農業應是石峽文化的基本經濟部門。

  河宕類型文化遺存出土石器數量少、種類少。器體以中、小型爲主,而骨、角、牙、蚌器却比較多見。凡貝丘遺址均出土動物遺骨,有猪、牛、鹿、象、獼猴、鳥和馬來鰐、魚類、鱉類反成堆的蜆、蚌、牡蠣、螺等貝殻。這類遺存分佈在汊道發育、河網密佈的複合三角洲冲積平原的孤丘上。當時人們利用了三角洲所産生的生態系統繁衍生息。從上述理由可以得出初步結論,人們的生産活動主要從事狩獵、捕撈和采集經濟,是否兼營農業,尚難斷定。

  在海濱和海島上發現和發掘的古遺址,以新近發掘的淇澳島東澳灣遺址爲例介紹於下。在遺址範圍内發現用大小石塊叠砌的竈,排列密集,竈坑用濕土粘涂抹成形或草草抹些泥團。發掘時竈的附近是大小不成形的紅燒土塊、炭屑和散落的陶器殘片。遺址中出土大量陶釜。生産工具中不見大型石器如 、長身錛等,僅見中小型錛、斧和石網墜。上述遺迹、遺物的特點説明這些住在海邊和海島上的人群所從事的是海上捕撈和采集生産活動。

  三、兩類考古學文化的年代

  兩類考古學文化的年代,學者們比較一致的意見是屬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石峽文化有四個木炭標本HC測定數據爲公元前2700年—前2300年,同時石峽遺址有不同期文化的叠壓打破關係,爲斷代提供了可靠證據。河宕類型文化遺存有十幾個用木頭、貝殻、人骨作標本,14C測定的數據,年代早的爲公元前3700年—前3500年,年代晚的爲公元前2200年—前1900年。當然,河宕、魷魚崗、竈崗、螺崗、金蘭寺第三層、東莞萬富庵上層、龍江村等[13]遺址之間的發展序列還有待進一步探討和研究。比“石峽”和“河宕”早的文化遺存,已在石峽、金蘭寺第四層、東莞萬福庵下層發現。[14]時代相當於新石器中期。[15]石峽文化下面壓着一層比一期墓還要早的石峽遺址第一期文化遺存,遺物較少,常見細繩紋陶釜、鏤孔矮圈足盤、泥質橙黄陶罐和磨光石器共存,陶器火候不高而易碎。陶器以素面爲主,花紋約占lO%,有繩紋、綫紋、劃紋、刺點、圈點紋和圓形鏤孔,不見後期的幾何印紋。比“河宕”早的文化遺存,所見到的陶器是夾砂細繩紋陶釜、彩陶鏤孔圈足盤和磨光石器共存,陶器花紋中幾何印紋罕見或不見,流行細繩紋、劃紋、圓鏤孔和用赭色綵繪的水波紋、帶條紋、圓點紋。比“石峽”和“河宕”晚的文化遺存,有叠壓或打破石峽文化的石峽遺址中文化層,以及最近發掘的連平黄潭寺遺址二期文化遺存。筆者認爲這些遺存的時代已進入早期青銅文化時期,理由是:①從地層關係判斷,時代較晚;②陶器中罐和尊的形制是敞口,高領,折肩或廣肩,凹底或高圈足外撇,並常見口沿、圈足有勾沿、凸稜的作法。淺盤細把豆高圈足足根部位飾幾周弦紋。出土了拍印雲雷紋和曲折紋組合紋的折肩罐;③與上述陶器共存,出土了原始型石戈。“河宕”晚期遺存也進入了青銅時代,河宕遺址第二層出土雲雷紋和曲折紋組合紋的陶罐。寬沿敞口高領折肩,凹底或高圈足,豆足根部飾弦紋,是這時期流行的花紋和器形。高要茅崗遺址曾發現一件完整的原始型石戈。到這時期,粤北地區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古文化面貌開始有了某些相似的因素。其後,才進一步出現了廣東境内(除海南島以外)以夔紋、雲雷紋、凸方塊紋、雙圈紋等幾何印紋硬陶及原始瓷同青銅鼎、鐘、戈、鏃、鉞等禮器、兵器共存的廣東青銅時代發展期。

  

  (原載《紀念馬壩人化石發現三十週年》)

  

  注釋:

  [1]廣東省博物館:廣東曲江石峽墓葬發掘簡報,《文物》1978年7期。

  [2]楊式挺:廣東新石器時代文化及相關問題的探討,《史前研究》1986年l-2期(合刊)。

  [3]楊式挺:談談佛山何宕遺址的重要發現,《文物集刊》3輯。

  [4]廣東省博物館:廣東南海縣竈崗貝丘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84年3期。

  [5]楊豪等:廣東高要縣茅崗水上建築遺址。《文物》1983年12期。

  [6]李平日  喬彭年:珠江三角州六千年來的發展模式,《泥沙研究》1982年3期。

  [7]香港考古學會:《南丫島深灣——考古遺址調查報告》,香港,1975年。

  [8]張忠培:研究考古學文化需要探索的幾個問題,《文物與考古論文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9]朱非素:石峽文化墓葬所反映的若干問題,《中國考古學會第三次年會論文集》,文物出版社,1981年。

  [10]韓康信、潘其風:廣東佛山河宕新石器時代晚期墓葬人骨,《人類學學報》1982年1期。

  [11]莫稚:深圳市考古重要發現,《文物》1982年7期。 

  [12]楊式挺:談談石峽發現的栽培稻遺址,《文物》1978年7期。

  [13]廣東省博物館:廣東中部低地區新石器時代遺存,《考古學報》1960年2期。

  [14]朱非素等:談談馬壩石峽遺址的幾何印紋陶,《文物集刊》第3輯。

  [15]朱非素等:廣東新石器時代考古若干問題的探討,《廣東出土先秦文物》,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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