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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石峽文化出土的琮和鉞



  朱非素(朱非素,廣東省博物館。)

  【中文摘要】作者在研究了我國境内新石器時代晚期諸文化出土的琮、鉞後認爲,廣東石峽文化出土的琮、鉞,勿容置疑,顯然是受良渚文化的影響。同時作者擬通過兩種文化琮、鉞及陶器組合的异同,推測嶺南石峽文化和長江下游良渚文化之間交流及傳播路綫。

  Abstract:In this article, after researching the pieces of tomahawk and cong unearthed from different late Neolithic cultures in China, the author thinks that the pieces of tomahawk and cong unearthed from Shixia culture in Guangdong Province were affected by Liangzhu culture. Simultaneously, the author attempts to explore the communication and diffusion routes between Shixia culture in Lingnan area and Liangchu culture in the lower Yangtze River, by observing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of the combinations of cong, tomahawk and pottery from these two cultures.

  

  假若將我國境内新石器時代晚期諸文化出土的琮、鉞與良渚文化特有的琮、鉞相比較,無容置疑,廣東石峽文化出土的琮、鉞,其形制特點更接近良渚文化的琮、鉞,很顯然是受良渚文化影響。良渚文化和石峽文化均屬面向海洋的考古學文化”[1]。不過由於所處地理位置存在差异,各有其自身發展軌迹。從最能代表文化特點的陶器組合和埋葬習俗分析,差异很大。拙作擬探討兩種文化琮、鉞及陶器組合的异同,推測嶺南石峽文化和長江下游良渚文化之間交流及傳播路綫,以求教於諸位學者。 

  迄今廣東境内發現玉、石琮12件。出土地點包括粤北曲江縣馬壩鎮石峽遺址石峽文化墓葬[2]。石峽遺址南10公里的烏石鎮床板嶺遺址石峽文化墓葬[3]。粤西封開縣杏花鎮禄美村對面崗M1[4]。上述墓葬均經考古發掘。另外粤東海豐縣田圪鎮鹽場三舵的貝殻層中出土2件玉琮,是當地村民挖貝殻時所得[5]。境内出土玉琮、石鉞40多件。石峽遺址石峽文化墓葬出土33件,四五千年前原是珠江口伶仃洋内島嶼的香港屯門涌浪沙丘遺址出土2件石鉞,其中一件石鉞和石臂環共出[6]。近十多年以來,廣東考古學者在珠江三角洲中心地區和南部海濱發掘十幾處貝丘、沙丘遺址,年代爲距今5000多年至3500年,在這一大段時間裏,至今尚未發現有琮的踪迹。

  一、石峽遺址和石峽文化墓地

  石峽遺址所處地理環境爲五嶺南坡一處大的山問盆地,遺址位於石灰岩孤山獅頭山和獅尾山之間的山崗,北江支流馬壩河在遺址北邊從東往西流過。現代地貌是其周圍有低崗和低窪農田,遺址相對高度爲4-5米。文化遺存包含四大期,第一期爲新石器時代晚期前段或更早些的“前石峽文化”[7],年代距今5500-5000年。第二期爲石峽文化,清理墓葬102座,年代距今4800-4200年,屬新石器時代晚期。第三期爲青銅時代早期,相當中原地區夏商之際或再早些。第四期爲西周晚到春秋早、中期。第二期石峽文化墓葬之間有叠壓、打破關係,原發掘簡報將墓葬分爲壹、貳、叁期。玉、石琮在石峽文化墓葬中屬稀有隨葬品;一百多座墓出土2400多件隨葬品,有内圓外方琮出6件,另有2件臂環形琮。一墓一件方形琮見於貳、叁期大中型墓中,有M10、M17、M54、M69、M104、M105等6座二次葬墓,M6、M56一次葬墓各出1件臂環形琮。隨葬時將琮置於二次葬的屍骨堆上或附近。琮、璧共出的僅見M104。而M43大型墓只隨葬玉璧1件,不見玉琮。

  曲江縣烏石鎮床板嶺遺址地理環境爲山間盆地中一處低崗,墓地位於山頂平臺,北江主幹流在遺址南1200米處流過。遺址早期遺存屬石峽文化墓地,發掘十四座墓,年代同石峽遺址石峽文化叁期墓相當,其中M3是該墓地較大型的墓,出土石琮1件,和臂環、鉞等共出。該墓地M13亦屬大型墓,只隨葬石鉞和陶紡輪及陶器,不見玉琮。

  粤西西江中游封開縣杏花鎮新聯鄉禄美村對面崗M1、爲紅燒土壁長方形竪穴土坑墓,出土石琮1件,另外有石臂環2件和石鉞、錛、鑿等,從共存陶器特徵分析,同石峽文化相近。有學者認爲是石峽文化在粤西分佈的遺址,也有認爲是石峽文化粤西類型。對面崗M1出土的竹、木炭標本經14C測定,爲距今4030±120年,年代與石峽文化叁期墓相當。

  海豐縣田圪鎮鹽場三舵玉琮,由村民於距表土4米深貝殻層裏出土。田圪鎮位於南海邊碣石灣白沙湖(海灣)西岸,出土玉琮的坑很快被掩埋,無法得知有没有共存的陶器。但可以斷定不屬石峽文化類型的範圍,新石器時代晚期粤東地區考古學文化面貌另具自身的特點。

  玉、石鉞在馬壩石峽遺址石峽文化墓地壹期墓裏不見有,貳期墓開始有少量隨葬,一般是一墓一件,器體比石鏟稍大一些。叁期墓中隨葬鉞的數量增加,器體趨向大型,除一墓一鉞之外,大型墓裏隨葬的鉞多達4件至7件。大型鉞的器體比石鏟大一倍半至兩倍。如M47二次葬時隨葬透閃石制成石鉞6件,其中4件大型薄刃鉞叠置一起出土,另2件置屍骨堆上和附近,而一次葬遷來的1件鉞在墓坑西端填土中。琮、鉞一起隨葬的墓,僅見石峽遺址石峽文化M54、M104和烏石床板嶺M3、封開對面崗M1,同時有大量柳葉形石鏃隨葬。而出土五節花紋石琮的M105,却不見大鉞隨葬。最大型石鉞,長39.7、刃寬18.5、厚0.5厘米,於M86一次葬墓出土,根據墓裏殘存肢骨推測墓主人是一個十幾歲少年兒童,性别不明,鉞出土時,原已碎爲20多塊,撒在屍骨附近,其他隨葬品有石環、圓形石片飾、鏃、陶紡輪和從河卵石上剥落的十幾件石片,部分石片薄刃留下使用痕迹。出土玉鉞、石鉞墓,多數爲大型墓,少數爲中型墓,同時隨葬未經使用過的大型長身石錛、 、鏟、鏃、鑿等。近20座隨葬石鉞墓僅見兩座墓中隨葬7-13件陶紡輪。隨葬琮的M10中出土11件陶紡輪,其餘有琮的墓均不見陶紡輪。由於嶺南地區酸性紅壤和氣候潮濕多雨,土坑墓雖然經火燒烤,二次葬屍骨保存甚差,腐朽後呈白色豆腐渣狀,致使無法辨認墓主人的性别和年齡,因此也就無法斷定M10裏出現琮和陶紡輪共存,是否爲男女合葬墓。

  二、石峽文化琮、鉞

  探討石峽文化琮、鉞和良渚文化的關係,首先簡單介紹石峽文化琮、鉞的形制和花紋特點。琮的形制分爲三型:

  A型  内圓外方高身琮,雕刻花紋兩節至五節。石峽遺址M105:1,琮高13.8、孔徑4.8-5.2、邊長6.6-7厘米,内圓孔用兩端管鑽,孔内遺留有殘斷石芯,四面平直呈直角,從上到下分五節,每節之間刻出明顯的凹槽,每面以中間凹平直槽作爲花紋的分界,琮的方角爲中軸,浮雕刻出上兩條横向凸帶紋,下一條横向短凸帶紋,帶内填刻纖細弦紋。花紋作風像寺墩良渚文化墓地M3:1、M3:22琮,但不刻對稱圓圈紋[8]。1977年10月在南京舉行長江下游新石器時代文化學術討論會時,廣東學者曾持石峽遺址M105出土石琮,參加會議出土文物陳列,同吴縣草鞋山遺址良渚文化M198:4號琮並列放置[9],從形制到花紋,以至於石料的選用,二者如此相似,令人驚訝不已!經學者們仔細觀察,一致認爲石峽M105:1琮,在製作工藝水平方面,如磨制、抛光、雕刻、孔内加工等技術,不如草鞋山玉琮製作者水平高(圖一,1)。烏石床板嶺M3:1琮,高14.2、邊長6.5-7、孔徑4.7-4.9厘米,從上至下分五節,花紋與石峽M105:1琮同,較大差别是在下一道象徵嘴的短凸帶紋兩角有兩個對稱圓圈紋,組成簡化獸面紋,内圓孔爲兩面對鑽經打磨光滑。封開禄美村對面崗M1:1琮,高7、邊長6.6-7.1、孔徑6.1-5.9厘米。該琮孔徑較大,内圓孔光滑,從上至下分爲兩節半,以方角爲中軸綫,刻三條兩長一短的凸帶紋和兩個對稱的淺圓圈,組成簡化獸面紋,餘下的半節有兩長凸帶紋,無圓圈紋(圖一,2)。床板嶺M3:1琮和對面崗M1:1琮上簡化獸面紋的作法與吴縣草鞋山M198:21、M198:2、M198:1號琮相同,也與福泉山良渚文化T15M3:26、M3:110號琮近似[10],雙眼同是單圓圈,但雕刻技術和玉質遠不如草鞋山和福泉山出土的玉琮好。要是仔細分析良渚文化和石峽文化琮上的花紋,還是有區别的,最明顯的不同是良渚文化玉琮上簡化獸面紋的眼睛很大部分用重圈紋,眼角刻淺而短的横綫,使“神人”雙睛發出神光或使獸面顯得更威猛。石峽文化琮上簡化獸面紋的眼睛只有淺刻單圓圈,顯得温和得多。海豐田圪三舵玉琮,雖不是正式發掘出土,可作參考.屬新石器時代晚期遺物,估計出入不大。50年代後期,曾在海豐縣陳橋村發現距今6000年前的貝丘遺址,文化層距表土1.5米深,陳橋村在田圪鎮西北面約36公里,三舵距海岸不遠。三舵出土2件玉琮,其玉質比其他地方出土的玉琮好,爲淡青緑色,半透明,内圓外方,方角呈鈍角,孔徑大而光滑,琮外壁近弧狀。三舵1號琮高7.4、邊長7、孔徑6.1-6.3厘米,從上至下分爲三節,每組花紋仍以方角爲中軸綫,刻出上兩道長凸帶紋,下一條短凸帶紋代表闊嘴,嘴内飾四組雲雷紋,嘴的上方左右角有重圈紋的雙眼(圖一,3),花紋同反山良渚文化墓地M14:181號玉琮相似[11]。但還是有差异,前者雖是重圈眼,但無短横綫的眼角。三舵2號琮、高8.4、邊長6.9、孔徑5.8-6厘米。孔徑大,琮體四面稍呈弧形,從上至下刻出三道凹槽分爲四節,飾三種不同的獸面紋。第1節和第3節爲簡化獸面紋,上刻兩道凸帶紋,帶紋之間填滿纖細的雲雷紋,下一道爲素面凸帶紋的嘴。其左右角有對稱斜着排列的一大一小圓圈紋,此大小兩個圓圈眼的作法,良渚文化同期遺址出土的琮上尚未見到。第3節花紋與第1節同,只少一個小圓圈。第2節和第4節花紋相同,上無凸帶紋,下一條素面短凸帶紋爲嘴,嘴之上有重圈紋眼睛和橢圓形一角上斜的眼眶,兩眼之間是刻滿雲雷紋的額部(圖一,4)。三舵2號琮的形制和花紋同瑶山良渚文化M12:3、M12:5、M12:7號琮[12]及反山良渚文化墓地M18:6、M1 2:97號琮相近似,但仔細觀察仍有差别。

  B型均出土於石峽遺址的石峽文化墓葬中。形制爲内圓外方矮身琮,只有一節花紋,亦以每一方角爲中心,淺雕花紋向兩面展開,眼睛爲單圈簡化獸面紋。M10:11、M54:1出土的琮,器體小型,高2.3  3.2、邊長4.2  4.5、内徑4.7—5.7厘米。M69:28琮,高3.3、邊長7.5、孔徑5.6厘米。琮外緣弧形,鈍角,每面中間的界綫平而寬,每方角雕刻出一組方形凸面,凸面上方淺刻兩條横綫似額頭上的皺紋,下方刻兩條對稱的内弧綫,搆成了一個圓形臉,額紋下刻較深横槽,像是一雙長形的丹鳳眼,琮内壁加工精緻(圖一,5)。此類用對稱内弧綫搆成的闊臉,反山良渚文化墓地M16:8、M12:97琮上亦見過,不過眼睛形狀不同,良渚文化該類型琮常見重圈眼或單圈眼。石峽M69:28琮,[BFQB]原來製作時具有的内外稜角已磨損,變成圓鈍而光滑。花紋因此也不清晰了,推測當時墓主人生前爲顯示自己地位曾使用過該件琮,佩戴的位置與石臂環同。另一件是石峽文化墓地M17:13琮,高4.4、邊長6.7、内徑5.6厘米,因使用過,琮的外緣四邊稜角和内圓孔周邊留下磨損痕迹。該琮每面花紋之間界綫平直而窄,以方角爲中軸綫,上部兩條凸帶紋,帶面上刻3-4道細弦紋,接着是對稱排列大小相聯重圈紋,大重圈紋是眼睛,小重圈紋是額部花紋,下部短凸帶紋在方角部位搆成嘴,嘴邊有内卷雲雷紋,鼻部有細長雙綫向左右伸出上卷的雲雷紋,像是男性臉譜上的一副胡鬚,這種組合花紋不見於良渚文化,應是石峽文化古代居民獨創的紋樣[12](圖一,6)。

  C型 形狀似寬帶臂環,僅見石峽遺址石峽文化M6和M56出土。M6隨葬品少,只有石環、臂環形琮、夾砂陶釜各1件。M6:2琮,高2.7、内徑5.7、壁厚0.4厘米,外壁刻出四塊不很明顯的方形凸面,方塊之間爲平直無紋界綫,每組花紋爲上刻兩道凸帶紋,下有單綫橢圓形眼睛和相連的額及一道短凸帶紋的嘴,石質保存甚差(圖一,7)。該琮花紋同上海福泉山良渚文化墓M6:23小玉琮花紋相似。M56:1琮,出土時已破碎,高3.5、内徑6、壁厚0.4厘米,筒身呈亞腰形,花紋之間是平直界綫,分爲四個方塊,每方塊刻上下兩列花紋,上爲兩條帶紋,下爲一對小圓圈眼睛和嘴,與良渚文化簡化獸面紋相同(圖一,8)。

  石峽文化墓葬出土玉、石鉞30多件,石鏟40多件。爲了説明鉞的形制特點,先描述石峽文化石剗的形制,爲扁平長方形或長方梯形,平首、斜首或弧首,雙面下斜刃,刃端平直或微弧,上端穿單孔或雙孔,選用泥質板岩或砂質板岩制成,應是實用器,這類石鏟同良渚文化出土的學者們通稱於石斧的形制基本相同。而石峽文化鉞的特定形制爲扁平長身薄體,斜首,亞腰,雙面斜薄刃,刃端呈斜弧狀,上端穿單孔或雙孔,器身兩側有刃面,其刃部並不鋭利(圖二,1—4)。石峽文化墓葬出土的鉞,絶大多數爲透閃石製作,呈牙白色,經過幾千年酸性紅壤腐蝕和雨水浸泡,出土時已極易破碎。推測此類石鉞原無實用價值,可能同良渚文化墓裏隨葬玉鉞有相同含義,是代表墓主人生前地位的隨葬品。

  三、石峽文化分佈及年代

  廣東境内已發現的石峽文化,暫只見於北江上游及其支流附近山崗,如曲江縣馬壩石峽、烏石床板嶺、始興縣城南中鎮村,是墨江邊一處臺地遺址、南雄縣界址黄坑、翁源下角壟[13]和東江上游連平縣城郊黄潭寺遺址[14]。粤東的揭陽縣埔田寶山垌遺址下層曾發現少量釜鼎、圈足盤等陶器殘片和瓦形足、楔形足,但三足器非當地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陶器群的主流。珠江三角洲地區尚未發現石峽文化遺址,而其北部頂端的三水市白坭鎮銀洲貝丘遺址早期墓葬M30裏。出土1件盤口釜形鼎[15],器身是三角洲地區流行盤口釜,器表拍印葉脈紋,鼎足是石峽文化特有的瓦形足,很顯然是兩地文化交流的産物,而交流的通道就是遺址附近的北江河谷。石峽文化粤西類型,目前只見於封開縣杏花河、漁澇河兩岸附近低崗,除上文已提到的禄美村對面崗M1,還有羅傘崗M1。距禄美村對面崗東南約1公里烏騷嶺墓地[16],在150平方米範圍内,發掘墓葬111座,墓坑用火燒烤,爲二次葬紅燒土竪穴墓,隨葬品從一次葬墓裏遷來,石器保存較好,有 、錛、斧、鑿、鏃和裝飾品石臂環、石墜飾等,陶器均已破碎,主要器類有釜形鼎、盆形鼎和圈足盤,同禄美村對面崗M1、三聯鄉羅沙崗M1屬一個類型的文化。烏騷嶺墓地的一百多座小型墓,墓坑長65-70、寬34厘米,因原墓口被雨水冲刷,墓深爲15-20厘米。墓中不見有琮、鉞和成套完整陶器隨葬。有四個14C年代測定數據,標本爲墓中竹木炭灰:M44標本年代爲距今4230±100年、M45標本年代爲距今3960±95年、M57標本年代爲距今4110±90年、M108標本年代爲距今4300±95年。石峽遺址石峽文化墓葬木炭標本14C測定有三個數據可資參考。M79出土炭塊,經14C測定爲距今4220±110年。M43木炭塊經14C測定爲距今4300±95年。M26爲公元前2070±100年(樹輪校正:公元前2480±150年),M43、M26均爲叁期墓,M79爲壹期墓。石峽文化的年代,其上限比良渚文化要晚,約距今4800年,下限同良渚文化相近,約距今4200年。

  四、石峽文化特點與良渚文化的异同

  (1)陶器組合和形制特點:石峽文化陶器形制流行三足器、圜底器、圈足器。鼎、盤、壺、釜的口沿多數爲子口,子口上覆蓋大小不同的夾砂、泥質陶豆。常見器類是盤形鼎、盆形鼎、釜形鼎、釜、三足盤、圈足盤、豆、罐、壺(圖三,1-22),罕見平底器。良渚文化流行三足器、圈足器、平底器、雙貫耳和有流帶把器。常見器類有釜形鼎、盆形鼎、貫耳壺、有流帶把罐、杯、平底罐等。陶器口沿多數爲侈口或敞口。兩種文化都流行三足器,但三足的形狀不同,良渚文化早期常見有鰭形足鼎,中、晚期有丁字形足、鑿形足鼎[17]。而石峽文化瓦形足既是釜形鼎、盆形鼎的足,又是泥質三足盤的足。而且三足盤的足從早到晚有明顯的變化過程。其他三足形狀有鵝頭形足、鑿形足、錐形足、連襠梯形足、“V”形足等。石峽文化貳期墓M44、M9曾出土2件雙貫耳壺,與福泉山T27M2:66、越城M7:1,V式壺相似[18],顯然是受良渚文化影響的産物,因爲是本地燒造,貫耳壺器表較粗糙。而良渚文化流行的有流寬把壺,在石峽遺址裏要晚於石峽文化的墓葬中才出現,其陶器形制花紋完全不同於良渚文化的有流寬把壺(罐),屬廣東青銅文化早期遺物。良渚文化典型器如陶豆,多見淺盤,高喇叭形足,圈足上飾竹節紋和鏤孔,石峽文化陶豆爲深盤,矮喇叭足。到了貳期、叁期墓開始出現幾何印紋陶[19],有漩渦紋、重圈紋、方格紋、曲折紋等。

  (2)埋葬習俗:①墓地選擇:石峽文化墓地多見於山間盆地河流附近低崗。良渚文化平民墓地多數在平地,而人工堆築的高臺多爲生前地位很高的死者墓地。②葬式:石峽文化流行二次遷葬,遷葬時將屍骨置墓坑的東南角;一次葬爲單人仰身直肢葬,頭東脚西。良渚文化葬式有單人仰身直肢葬,頭南脚北或南偏東、南偏西。有雙人合葬,大型墓已出現殉葬[20]。③墓坑和葬具:石峽文化墓葬都爲長方形竪穴土坑墓,絶大多數墓坑均見用火燒烤後的紅燒土壁,墓底遺留5-15厘米炭灰層或距墓口15-30厘米有一層炭灰層,甚至是幾條木炭,是填土後再燒烤一次的作法留下的遺迹,有的墓紅燒土壁較爲完整,未發現葬具。良渚文化有平地掩埋和竪穴土坑墓,有長方形和刀形墓坑。葬具有木棺,部分木棺上綵繪圖案,大墓均見棺、椁[21]。④用火斂葬儀式:有學者提出良渚文化古代居民在埋葬死者時舉行過用火斂葬儀式[22][23]。墓坑中的火尚未完全熄滅,就埋葬死者和放置隨葬品,因此福泉山M136、武進寺墩M3墓中的人骨和隨葬品有火燎痕迹。石峽文化墓地用火燒烤墓坑,古代居民以爲可起防潮作用。二次葬火型墓坑紅燒土壁較爲完整,中小型墓紅燒土壁多數不完整,紅燒土面斷斷續續不能連成片。經觀察推測石峽居民是在墓坑火熄滅之後才下葬死者或二次葬骨殖和隨葬陶器、石器的。粤西封開杏花烏騷嶺墓地的墓坑小而淺,只能見到墓底有燒剩的炭灰,而没有紅燒土壁。⑤隨葬品:良渚文化墓葬中隨葬品組合特點,林留根先生文章中已有詳盡的論述[24]。此不再贅言。石峽文化大型墓以隨葬數量多,品種齊全的石質生産工具爲主,如大型長身石錛、石鏟、石鎪、有段石錛、石鏃等,石器磨制精緻,多數無使用痕迹。陶器數量亦不少,常見有蓋的盤形鼎、盆形鼎、三足盤、圈足盤、壺、罐等隨葬。石峽文化流行的二次葬墓中有兩套隨葬品[25],一套完整器是二次葬時放置的,另一套從一次葬墓裏同屍骨一起遷葬的隨葬品,除石器、裝飾品保存尚好,陶器多已殘缺不全。而封開烏騷嶺墓地二次葬墓中只有同屍骨一起遷葬來的石器和破碎陶器,不見二次葬完整隨葬品。用璧、琮、鉞隨葬是良渚文化獨有的葬俗。石峽文化少數大中型墓葬中隨葬琮、璧、鉞的做法,是受良渚文化影響。

  上述舉例的幾點异同,反映出石峽文化具有獨特文化面貌,原是生活在廣東北部的先民們創造的。

  五、石峽文化與良渚文化之間交流的路綫

  石峽文化晚期墓隨葬品已出現數量多寡,厚薄不等的現象,反映了它與周鄰地區同期文化在社會發展階段上基本趨向一致,並同南嶺北部贛江流域同期文化有較密切的聯繫[26]。粤北曲江石峽遺址和太湖地區之間在地圖上直綫距離將近1000公里,若從適用於古代居民活動的通道推測其距離,何此千裏!從地理地貌觀察分析。太湖地區和粤北之間並無高山大嶺相阻隔。可以推測石峽文化先民們是通過南嶺的隘口,而後順着贛江上游支流河谷進入贛江幹流兩岸,向北經鄱陽湖區,再沿着長江中下游河谷平原,進而入長江三角洲以南以太湖爲中心的蘇南平原。當時首先接觸到的是位於太湖東和北部地區良渚文化聚落居民所創造的文化,光彩奪目的燦爛文化中最引人注目的無疑是琮、璧、鉞的特殊形制和花紋及其功能。石峽文化先民中的探險者或可稱作使者的人學習了良渚文化先進的玉石製作工藝技術帶回石峽,也可能是良渚文化先民從相反的方向進入石峽,傳播良渚文化中之精髓,否則很難解釋爲什麽石峽遺址M105:1琮同草鞋山M198、寺墩M3琮(常州博物館藏)[27]、横山M2:18[28]琮如此相似。筆者認爲前者的可能性要大些,雖説是相似。但並非一模一樣的“原裝”琮,最明顯的區别是良渚文化琮體每節花紋方角之間凹槽較深,不少凹槽呈三角形,石峽文化高身多節琮則不然,説明石峽文化的琮,不是從幾千裏之外的長江下游“原裝”輸入,也非良渚文化玉琮在嶺南製作,而是石峽文化的“使者們”向良渚人學習玉石製作工藝技術後回來製作的,不過製作技術還未達到高而精的水平。上述推測的陸路交往,暫未見到要通過江西樊城堆文化遺存進行間接交流,例如1982年在江西豐城出土的八節神人圖紋玉琮[29],從形制到花紋與良渚文化多節高身琮相同,方角刻出三角形凹槽的制法一致,同意有學者提出該琮是部落之間交聘、饋贈的禮器。而江西新餘拾年山第三期出土的玉琮殘片[30],其製作技術水平遠不如石峽文化出土的琮。另一條是廣東東部沿海古代居民從海路進行交流的路綫。早在五六千年前居住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的人,已懂得“舟楫之利”,他們中的部分人離開大陸到珠江口島嶼上利於居住的海灣附近,進行海上捕撈活動[31]。上文曾提到海豐田圪三舵1、2號玉琮,其形制、花紋同杭嘉湖平原良渚文化出土的玉琮,相似的地方多,如琮上淺刻的雲雷紋、雙圈眼睛等,但不見眼角的短淺,此類型琮的花紋不見於石峽遺址、封開禄美村M1和烏石床板嶺出土的琮上,因爲史前時期粤東的海豐和粤北曲江石峽文化屬於兩個地區的不同考古學文化。海豐與杭嘉湖平原之間相隔着武夷山脈,福建境内山地占全境90%,雖有零散河谷平原、盆地分佈,但難於搆成一條連貫的通道。而福建沿海有小範圍的平原和海灣分佈,假設良渚文化先民從杭州灣出發,向南沿着大陸邊緣航行到達海豐三舵,或海豐三舵先民從相反方向北上進入杭嘉湖平原,筆者認爲這條通道可能比較順一些。有没有通過福建境内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間接傳播良渚文化給位福建相鄰的粤東地區同期文化呢?目前暫未有這方面的信息。

  

  (繪圖:陳紅冰)

  (原載《良諸文化研究》,科學出版社1999年)

  

  注釋:

  [1]蘇秉琦:《良渚文化的歷史地位——紀念良渚遺址發現六十週年》,《中國文物報》1996年10月13日。

  [2]廣東省博物館等:《廣東曲江石峽墓葬發掘簡報》,《文物》,1978年7期。

  [3]李子文等:《曲江縣床板嶺石峽文化墓地》,《中國考古學年鑒1989年》,文物出版社,1990年。

  [4]楊式挺等:《廣東封開縣杏花河兩岸古遺址調查與試掘》,《考古學集刊》6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6年。

  [5]毛依明:《海豐縣田圪圩發現新石器時代玉器坑》,《中國考古學年鑒1985年》,文物出版社,1985年。

  [6]香港博物館編:《嶺南古越族文化論文集》203頁,香港市政局出版,1993年。

  [7]蘇秉琦:《石峽文化初論》,《文物》1978年7期。

  [8]南京博物院:《1982年江蘇常州武進寺墩遺址的發掘》。《考古》1984年2期。

  [9]南京博物院:《江蘇吴縣草鞋山遺址》,《文物資料叢刊》第3輯。

  [10]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員會:《上海青浦福泉山良渚文化墓葬》,《文物》1986年10期。

  [11]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反山考古隊:《浙江餘杭反山良渚墓地發掘簡報》,《文物》1988年1期。

  [12]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餘杭瑶山良渚文化祭壇遺址發掘簡報》,《文物》1988年l期。

  [13]李子文:《翁源下角壠新石器時代遺址》,《中國考古學年鑒1988年》,文物出版社,1989年。

  [25]李子文等:《連平縣黄潭寺遺址發掘的主要收穫》,《廣東文博》1990年1期。

  [15]朱非素:《廣東考古新發現的幾點思考》,《東南亞考古論文集》,香港大學美術館出版,1995年。

  [16]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封開縣烏騷嶺新石器時代墓葬群發掘簡報》,《文物》1991年11期。

  [17]欒豐實:《良渚文化的分期與分區》,林留根:《試論良渚文化的内部分層與社會結構》,萬良田等:《江西出土的良渚文化型玉琮》。均見《東方文明之光——良渚文化發現六十週年紀念文集》.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1996年。

  [18]南京博物院:《江蘇越城遺址的發掘》,《考古》1982年5期。

  [19]朱非索等:《談談馬壩石峽遺址的幾何印紋陶》,《文物集刊》3期。

  [20]上海文物保管委員會:《福泉山遺址第三次發掘的重要意義》,《東南文化》1987年3期。

  [21]同[17]。

  [22]黄宣佩:《關於良渚文化“神像”的探討》,《史前研究》1990-1991年。

  [23]汪遵國:《良渚文化“玉斂葬”述略》,《文物》1984年2期。

  [24]同[17]。

  [25]朱非素:《石峽文化墓葬所反映的若干問題》,《中國考古學會第三次年會論文集》,文物出版社,1984年。

  [26]李家和等;《再論樊城堆——石峽文化——談江西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東南文化》1989年3期。

  [27]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員會、南京博物館;《良渚文化玉器》第38-39頁,文物出版社、兩木出版社,1989年。

  [28]浙江省文物局:《良渚玉器》第55頁,浙江人民美術出版社,1996年。

  [29]同[17]。

  [30]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新餘市拾年山遺址第三次發掘》,《東南文化》1991年5期。

  [31]朱非索:《珠江三角洲貝丘、沙丘遺址和聚落形態》,《南中國及鄰近地區古文化研究》,香港中文大學出版,1994年。

  [32]該琮的花紋暫作參考,待以後發表的《曲江石蛺遺址考古發掘報告》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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