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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石峽遺址與珠江三角洲古文化的關係



  朱非素(朱非素,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中文摘要】本文重點介紹石峽文化特點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及其前沿海濱、島嶼貝丘和沙丘遺址文化遺存的特點。通過它們之間的對比研究,從而探討它們之間的關係。結果認爲,它們之間除了文化間的交流和影響的因素之外,更多的可能是同時代所具有的共同特徵。

  Abstract:This article mainly introduces the characters of Shixia culture and other cultural remains at the sites in Zhujiang Delta. A comparative study was conducted to discuss the relations among those cultures. The results indicate that their similarities were not only caused by 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s and influence, but also more possibly affected by common cotemporary characteristics.

  

  石峽遺址於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中期發現和發掘,無疑是嶺南地區重要的考古新發現,翻開了廣東史前考古學文化研究的新一頁。石峽遺址四大期文化遺存之間叠壓和打破關係,爲研究粤北地區乃至廣東境内新石器時代至春秋時期遺存提供了一個新的標尺[1]。蘇秉琦先生在《石峽文化初論》[2]一文中談到石峽遺址的發現,“爲我們進一步探索嶺南地區從原始社會到秦漢以前的社會文化的發展找到了一把重要的鑰匙;還爲我們探索這一地區社會發展諸階段與我國其他諸文化發達地區之間的關係找到了一個重要的環節”。筆者當時參與石峽遺址的發掘工作,而對石峽遺址的認識猶如有一層薄霧的輕紗蓋在遺址上,尚未能完全分辨其真面目。在其後的十幾年裏,筆者參加了珠江三角洲地區考古調查和發掘工作,現在回過頭來看石峽遺址,雖説還不能做到“涣然冰釋,怡然理順,然後爲得也”的境界,至少對石峽遺址文化遺存的認識比以前清晰得多,拙文擬探討石峽遺址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及其前沿海濱、島嶼貝丘和沙丘遺址文化遺存的關係,談談幾點認識,就教於同行。

  一

  南北不同的地理環境,有大江相通。

  石峽遺址位於“馬壩人”洞穴遺址所在地獅頭山和獅尾山之間的峽地,面積3萬平方米。遺址東北部隆起,逐漸向東、西、北傾斜,坡度平緩,比周圍農田高出4-5米,爲一處山崗遺址。遺址以北爲粤北地區常見的山間盆地,十裏内外中、低山地環抱,中間是一片農田(現已建成馬壩街市),馬壩河從東向西從遺址北面1公里處流過,馬壩河兩岸有冲積平原、有大小不等河卵石的河漫灘,地勢低平,坡度大多在10度之内,廣泛覆蓋着第四紀冲洪積層,土壤肥沃[3]。馬壩河至西邊6公里白土墟注入北江主幹流。遺址於1972年春發現,1973年秋試掘,1975-1979年、1985年進行正式考古發掘,揭露面積4000平方米,發掘區在遺址中部偏東。1985年春夏在遺址東部發掘340平方米[4],已到了石峽遺址東部界限,再往東爲現代水塘,即古代的低窪濕地,東北邊連接獅頭山南坡,遺址南邊爲獅尾山北坡,遺址西部爲較平坦坡地,通獅尾山西南山麓四季不枯竭的泉水,再往西爲低窪濕地,遺址西部一大片範圍内尚未發掘。堆積層分爲五層,除第①層爲現代耕土層,②A、②B、③、④層爲文化層堆積。嶺南地區潮濕多雨,遺址發掘區中部、東北部隆起處因受自然雨水冲刷僅保存厚1米的堆積,而遺址東部、西南部、北部堆積較厚,從耕土層到④層,厚達1.5-2.65米。在發掘區内獲得相當豐富的實物資料。遺址所在地原是一片栽種水稻的梯田,所以未被明清和現代遺迹所破壞。僅見TlG南半邊耕土層下鐵錳淋漓層出土宋代青瓷碗殘片,其餘探方耕土層下爲文化層,又由於耕土層下、文化層上有1-3層鐵錳淋漓層覆蓋,厚度3-4厘米,爲石灰岩風化形成,土質堅硬,鐵質犁耙無法犁鬆,因而完整地保護了文化層。現將堆積層簡介如下:

  ①層:耕土層。

  ②A層:(發掘簡報原稱上文化層,下同)是石峽遺址堆積較薄的一層,僅在西南和東北端、東部有成層堆積,而探方里所見到的多數是灰坑、大小灰洞或柱洞,打破②B、③和④層。該層堆積出土了具有該期代表性的夔紋、雲雷紋陶罐、原始瓷器和小件青銅工具及兵器。年代爲西周晚期至春秋時期。現定爲石峽第四期文化遺存[5]。

  ②B層:(原稱中文化層),其堆積厚度0.2-0.8米。有當時居民活動過的紅燒土面,大量大小深淺不一的柱洞、灰坑,叠壓和打破石峽文化墓葬墓口、紅燒土壁和墓中填土;叠壓和打破該期前段墓葬。清理該期前段墓葬23座,陶窑4座;打破②B層的後段墓葬7座。遺址東北獅頭山南坡洞穴内亦發現該期後段陶器。前段和後段墓葬出土的陶器另議。該期出土陶器群有大敞口、高領、折肩或圓肩、凹底、圜底或高圈足陶尊、陶罐、腰鼓形中空的陶器座、圈足盤和早期無闌石戈、内緣凸稜石環等。陶器花紋有發達的幾何印紋。現定爲石峽第三期文化遺存。其年代相當於夏商之際至早商。距今約3600-3400年。

  ③層:(原稱下文化層)現定爲石峽第二期文化遺存,即指石峽文化。在發掘區的中部較高處發掘墓葬102座,墓坑均打破④層或生土,墓葬區周圍發掘清理居址、柱洞、灰坑、竈坑等屬新石器時代晚期後段文化遺存,距今4600—4200年。墓葬裏隨葬的陶器群,製作精緻、種類繁多的石器和精美裝飾品及琮、瑗、龍首環、鉞等禮器,爲前所未見的重要考古發現。

  ④層:(原稱“前石峽文化”或稱③層早)現定爲石峽第一期文化遺存。該層堆積分佈於整個發掘區,被石峽文化墓葬和②B層柱洞、灰坑打破。1985年春夏在遺址東部發掘340餘平方米,堆積厚達1.5米,自下而上有較完整的石峽一期至四期文化遺存堆積。石峽一期遺存出土遺物甚少(下文詳談——筆者),年代距今約6000-5000年。

  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海濱、島嶼同屬嶺南,却與粤北地理環境迥然不同。珠江三角洲位於北緯2l°50′-23°25′。北回歸綫在中北部通過,是個低緯度的三角洲,氣候温熱,氣温變差小,基本無冰雪[6],是個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地理學家認爲珠江三角洲區别於國内長江、黄河、閩江等三角洲,亦區别於密西西比河三角洲、尼羅河三角洲、尼日爾河三角洲等……。珠江三角洲形成於一個獨特的古海灣之内,古海灣沿岸有衆多的基岩島嶼。珠江三角洲是一個比較封閉的、内外動力比較寧静的環境下發育成的三角洲。由西江、北江、東江、潭江、流溪河以及十多條中、小河流匯合、堆積而成,又由於河汊發達,形成一個河網形三角洲[7]。當時南海西樵山、中山市五桂山爲灣口内的島嶼,現代山麓四周已是一片農田和大小河網,而淇澳島至今還是灣口内島嶼。珠江三角洲和粤北地區地理環境差别很大,必然會影響不同地區古代居民的生産、生活。河流附近的河谷從古至今都是人類相互往來的主要通道之一,古代不同群體的文化經過河谷通道得以交流、借鑒、影響。各種原因引發群體的遷徙時,河谷通道是必經之路。五六千年前新石器時代晚期至二千五百年春秋時期,南北兩地古代居民經過北江、西江、東江的河谷頻繁交往。

  二

  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中至二十世紀末,廣東考古學者對珠江三角洲地區和海濱、島嶼進行考古調查和友掘,其發掘規模和面積超過石峽遺址。有高要蜆殻洲[8l、茅崗[9]、三水銀洲[10]、東莞石排圓洲[11]、村頭[12]、南海魷魚崗[13]、佛山河宕[14]、大同竈崗[15]、西樵山鎮頭(第七地點)等貝丘遺址[16];珠海淇澳島後沙灣[17]、東澳灣[18]、香洲稜角咀[19]、前山南沙灣[20]、平沙棠下環[21]、深圳大黄沙[22]、咸頭嶺[23]、大梅沙[24]、南山向南村[25]、赤灣[26]、中山市區白水井[27]、南朗龍穴[28]等沙丘遺址。首次發掘東江邊博羅園洲梅花墩春秋窑址[29]、博羅龍溪銀崗春秋至戰國時期遺址[30],還發掘了西樵山南麓佛子廟遺址,臺山廣海銅鼓灣沙丘遺址。港澳地區在五六千年前原是珠江口外大海中的島嶼,近年來經考古調查和發掘,有很多重要發現,如屯門涌浪[31]、馬灣島東灣仔北[32]、南丫島大灣[33]、大嶼山東灣[34]、白芒[35]、元朗吴家園[36]等沙丘遺址。上述三十多處遺址文化遺存内涵和特點,爲研究粤北石峽遺址四個期别文化遺存與珠江三角洲地區同期文化關係,提供了詳實的材料。

  (一)珠江三角洲地區和海濱、島嶼新石器晚期前段文化遺存同石峽一期文化遺存相比較,探討兩者之間的關係。從目前考古調查和發掘所得資料,尤其以珠江三角洲和港澳地區在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的發現最爲豐富,有三角洲頂端位於西江主幹流北岸肇慶市高要蜆殻洲、東江支流附近增城金蘭寺第一文化層[37](引自發掘簡報原文,筆者擬稱金蘭寺一期)、東莞企石萬福庵[38]、篁村蠔崗等貝丘遺址。海濱和海島沙丘遺址有深圳大黄沙④層、大梅沙Ⅰ區②層、小梅沙③層;珠海後沙灣一期、三竈島草塘灣一期、棠下環一期、中山白水井、南朗龍穴;香港大灣②C層以下第一層(引自發掘簡報)、屯門龍鼓灘間歇層底、赤臘角虎地灣、過路灣、龍鼓洲下層、北滘西洲、大嶼山東灣第④層、涌浪北區⑤層(一期)、涌浪南區一期[39]、馬灣島東灣仔北第一期文化遺存、吴家園下文化層、深灣下層[40]、澳門黑沙灣。上述遺址文化遺存有它的共性:(1)陶器以夾砂陶爲主,占陶器總數的85%以上,器胎厚重或厚薄不一,器形有夾砂釜、罐、圈足盤、器座、支脚等。器表多飾細繩紋、繩紋、條紋,而後用多齒工具在釜、罐的領部或頸以下器肩刻劃水波紋、弦紋、大方格、菱格、三角紋和幾種紋飾的組合紋。陶器均手制,燒制火候不高,易破碎。陶色以灰黑色、灰褐色爲主。(2)泥質陶數量少,除後沙灣一期泥質陶占46%,其餘遺址泥質陶約占20%以下。陶色爲紅陶、橙黄陶爲主,器類有圈足盤、豆,圈足飾刻劃紋、戳印圈點紋和鏤小圓孔。見於蜆殻洲、大黄沙④層,草塘灣一期、深灣F層。(3)夾細砂陶鉢或圈足盤,其盤身圜底近平,器底遺留有陶鉢置編織物上晾干時遺留的編織紋。反映出生活環境雖不同而年代相差不遠的貝丘、沙丘遺址古代居民,在製作鉢或盤體時的方法和工序是一致的。(4)不見幾何印紋陶。(5)彩陶、白陶盤、豆出土是該期具有代表性的陶器。但並非與夾砂細繩紋、刻劃紋陶釜共存的圈足盤上,均見得到綵繪圖案,有部分遺址出土無彩陶紋飾的圈足盤與夾砂刻劃紋陶釜共存,例如深圳大黄沙②層,雖然受晚期擾亂,仍可分清早晚遺物區别,不見彩陶器。第③層厚達30-60厘米間歇層,第④層大量夾砂刻劃紋陶片和彩陶片及彩陶圈足盤共存。同樣於黄沙間歇層下出土彩陶器的遺址還有後沙灣一期,間歇層厚110-140厘米。香港南丫島大灣②C層以下的第一層出土細繩紋、刻劃紋陶釜和彩陶片。涌浪北區地層堆積第④層東部較純净,疏鬆的黄沙下出土泥質紅陶彩陶片和夾砂細繩紋陶片共存。據招紹瓚先生在《香港近五年考古搶救概覽》[41]附表一介紹龍鼓洲遺址,發現三個時期文化層,第一期以細繩紋陶與彩陶爲主;第二期,以泥質陶爲主;第三期以印紋陶爲主,雙綫菱格紋較多。大灣遺址位於南丫島的西部,早期遺存有彩陶器和細繩紋夾砂陶片出土。深灣位於南丫島東南,深灣f層出土繩紋、刻劃紋夾砂陶釜與泥質鏤孔圈足盤共存,不見彩陶片,是否説明兩處遺址年代早晚有别呢?除上述遺址外,珠海草塘灣一期、涌浪南區早期文化層、東灣④層、東灣仔北第一期遺存、元朗吴家園下文化層等,亦出土細繩紋、刻劃紋夾砂陶釜和泥質紅陶片共存,而不見彩陶。從目前考古發現所獲資料,筆者認爲出土彩陶器的遺存,其年代要早於夾砂刻劃紋、繩紋陶釜與紅陶圈足盤共存的遺存(圖一、二、三、四)。諸遺址出土石器:(1)以磨光石器爲主,中、小型石器多見,器形有長身石錛、長身和短身梯形錛,個别肩部不明顯的有肩石錛。(2)石圓餅,大小不一,周邊經磨制。(3)有槽石拍,扁平長方形、圓形,正面刻直綫凹槽,背面磨光,少數兩端穿孔。此類有槽石拍(石挫磨器)在珠江三角洲和海島沙丘遺址多見於出土彩陶、白陶盤、豆遺存中。而粤東地區晚到距今約3500年前普寧後山遺址亦有出土。(4)少量打制石器、石片和礪石.上述遺址有幾組14C測定和陶片熱釋光測定可作參考。大黄沙遺址T101④層炭化糧食標本ZK2513,14C年代爲距今6255±260年(樹輪校正值)、後沙灣⑥層(一期)陶片標本熱釋光測定年代爲距今4828±483年,高要蜆殻洲M3人骨標本14C測定爲距今5130±100年(樹輪校正值)、深灣f層陶片標本熱釋光年代爲2900B.C。至於深圳咸頭嶺遺址文化遺存與後沙灣一期、大黄沙④層、南朗龍穴等遺存之間孰早孰晚問題,研究者在論文中有不同的看法[43][44]。

  往北看南嶺山脈以南,北江支流附近石峽遺址第一期文化遺存,在遺址裏分佈範圍廣,堆積層土色灰褐色,土質硬,同當地生土層土質土色接近,出土遺物少,陶器燒制火候不高,很易破碎,器類有釜、圜底罐、圈足盤等。以夾砂陶、夾細砂陶爲主,陶胎有石英顆粒,多數爲青灰色、灰褐色,還有泥質黄白色陶。夾砂釜和夾細砂圜底罐器表飾繩紋、細繩紋,排列較爲密集整齊,領部至器底飾繩紋,然後在領、肩部位用刻劃紋、篦點紋、指甲紋、小圓圈紋(用細管狀物件戳印)組成不同的圖形,如刻劃大方格、雙綫方格、菱紋、葉脈紋、水波紋等,圓形鏤孔和小圓圈紋主要用於圈足盤的圈足部分。陶釜、陶罐形制爲口沿微侈、領近直、圓肩、鼓腹、圜底。泥質圈足盤形制爲圓唇、斂口或微斂口、弧腹、圜底、大圈足,圈足高5-8厘米。不見三足器,花紋中亦不見幾何印紋陶。出土石器數量和種類均少,有錛、鏃等,器體小型(圖五)。以上述爲特徵的文化遺存曾在曲江鯰魚轉②B層和馬壩河岸邊東華圍下邊山等遺址發現,出土少量繩紋、細繩紋夾砂陶釜、罐、鏤孔圈足盤圈足殘片。可惜至今尚未有同期墓葬、房屋居址發現石峽一期文化遺存特點和分佈範圍不能説已經清楚,原因是缺少考古發掘出土遺物。石峽一期文化遺存同珠江三角洲新石器時代晚期前段同期文化遺存比較,筆者將其歸屬到比出土彩陶、白陶器遺存要晚,同草塘灣一期、深灣f層的年代相當(圖六)。

  由於南北兩地古代居民賴於生存的地理環境有較大區别,南部海島深灣F層、草塘灣一期、東灣③、④層出土河卵石打制石器、夾砂陶直腰或亞腰器座是石峽一期遺存不見的。陶釜器表刻劃紋飾,圈足盤圈足上刻劃、鏤孔、小圓圈戳印紋的手法相似,花紋圖案却有别,其中差异是顯而易見的,究其原因,創造者是兩地不同的群體。而相似之處,除了文化間的交流和影響的因素之外,更多的可能是同時代所具有的共同特徵。

  有關廣東境内出土彩陶、白陶盤等文化遺存及陶器形制、紋飾與洞庭湖區大溪文化關係,已有學者作了詳盡的分析和獨到見解[45][46][47]。

  (二)石峽文化和良渚文化及嶺北樊城堆文化的關係,石峽遺址第二期文化遺存即石峽文化,是粤北地區新石器時代晚期具有代表性的考古學文化[48]。石峽遺址已發掘4000平方米,共清理石峽文化墓葬102座(不包括1985年東區4座),發掘區東、西、南、北探方邊緣,墓葬分佈鋭减。推測已發掘的遺址東部和東南部崗頂平緩地處是石峽文化墓地,密集分佈着一、二次葬、一次已遷走葬墓。二次葬墓和一次已遷走葬墓相加爲72座,反映石峽文化埋葬習俗流行二次葬。二次葬墓多數爲大、中型墓,墓坑爲東西向長方形竪穴土坑墓,用火燒烤過,填土裏夾雜炭屑、炭條、紅燒土等。二次葬墓底,屍骨集攏成堆置墓底東南隅或東北隅,不少墓裏屍骨堆上或附近撒有朱砂,屍骨已腐朽呈豆腐渣狀。二次葬墓裏有兩套隨葬品,一套隨葬品由一次葬墓中同屍骨一起遷到二次葬墓裏,除石器、裝飾品外,陶器多數已破碎殘缺不全,較完整地二次葬隨葬品放置在墓底屍骨堆附近。一次葬遷來的隨葬品在各墓中陳放位置有不同,部分墓一次葬隨葬品置距墓口15—25厘米填土中;有些則墊在二次葬隨葬品的下面;也有將殘的一次葬器物扒攏成堆置墓底西端或西北端;還有將一次葬殘器物置填土中,較完整的同二次葬器物一起陳放墓底。大型深穴墓一、二次葬隨葬品數量和質量均超過中、小型二次葬墓。例如M42,二次葬隨葬品57件,一次葬隨葬品更多有94件,陶器已破碎,除填土有少部分碎片,多數堆在墓底西端和二次葬隨葬品及屍骨堆下面。又例如M47,二次葬隨葬品49件,一次葬隨葬品68件,多數撒在填土中,部分稍好的陶器和二次葬器物叠放在一起,總計隨葬品117件。中型墓如M16,一次葬隨葬品7件,撒放在填土中,二次葬隨葬品30件置墓底,其中石鏃22件,總計37件。這種兩套隨葬品陳放於二次葬墓坑裏,形成石峽文化的葬制。與之相類似葬制的有江西新餘市拾年山二、三期有壙二次葬墓[49][50],墓底和墓壁均經火燒過,屍骨已朽,夾雜在墓底黑灰土中或不見骨渣。發掘報告中没有提及二次葬墓中有一、二次葬兩套隨葬品,筆者翻閲發掘報告後,認爲拾年山二次葬墓裏同樣有兩套隨葬品,墓中器物可以分得出完整和殘片兩類,可能隨葬品少且破碎,難以辯認,所以没有區分一、二次葬兩套隨葬品。唐舒龍在《試論築衛城文化》一文中提到有兩套隨葬品[51]。拾年山二期、三期墓分爲有壙墓、無壙墓和瓮棺葬墓,常見隨葬品1-4件,最多10多件,多爲鼎、豆、壺,個别墓裏有石器隨葬,樊城堆文化陶器組合以鼎、豆、壺爲主,陶器形制流行三足器、圈足器、平底器。石峽文化不見無壙墓和瓮棺葬墓,102座墓裏出土2400多件陶器、石器、禮器、裝飾品。陶器組合以鼎、豆、盤爲主,陶器形制流行圜底器、三足器和圈足器、子口器,僅見一件平底罐,器類有夾砂陶釜、盤形鼎、釜形鼎、盆形鼎,泥質陶器有圈足盤、三足盤、豆、壺、罐(圖七),上述陶器組合較全面地反映出石峽文化内涵和特徵,各種型式泥質圈足盤和三足盤是石峽文化壹期墓至叁期墓裏最常見的隨葬品,從而反映出不同時期發展變化。占總數87.5%的墓隨葬石器,石器有大小長短不等石錛、有段石錛、有肩石錛、石鑿、鏃和大型掘土工具石 、長身石錛,鏃的數量占石器總數的59.36%(圖八)。大型種類繁多的石器和墓葬裏隨葬稻穀、稻米[52],充分反映石峽文化先民已經從事栽培稻農業生産活動。大型墓裏還隨葬玉璧、琮、瑗、塊、龍首環等禮器和錐形器、緑鬆石片、璜、環、珠、管、墜飾等裝飾品。與石峽文化同期的有曲江烏石鎮床板嶺遺址[53]、連平黄潭寺早期[54]、翁源下角壟一期[55]、仁化覆船嶺早期[55]、始興縣城南中鎮村;石峽文化粤西類型封開鹿尾村對面崗M1、羅傘崗M1[57]、封開烏騷嶺墓地[58]。上述山崗、臺地遺址,均位於山間盆地低崗或河流岸邊臺地,北江、東江、西江幹流或支流於遺址附近流過。許多學者對石峽文化與五嶺以北鄱陽湖周圍及贛江中下游地區廣泛分佈的“築衛城文化”或稱“樊城堆文化”[59][60]的關係進行研究,有學者曾經提出“樊城堆—石峽文化”的命題,認爲兩地出土陶器群,其形制特點、基本器類,都是相同的,所以應同屬一個考古學文化範疇,樊城堆文化年代要早,石峽文化年代要晚[61]。筆者認爲五嶺南北之間有河谷和山隘相通,同期文化之間交流肯定存在,但不能等同於一個考古學文化(圖九)。石峽文化有6座二次葬墓出土6件玉、石琮,其形制、花紋均具良渚文化特點,因此有學者提出“石峽文化是良渚文化的一個亞區,石峽文化的命名亦司以取消”[62],並説正其名爲“良渚文化樊城堆石峽類型”。這種提法讓筆者百思不解,若是同一考古學文化,怎麽會製造出不同於良渚文化的陶器群,連埋葬習俗與良渚文化原住地的亦迥然不同呢?究其原因肯定是由於兩地考古學文化在社會發展階段、生産技術、意識形態、傳統習俗存在不同的緣故,所以不能以某地某文化出土玉琮、鉞,就將其合併爲同一個考古學文化。我們推測石峽文化先民在太湖地區良渚文化中、晚期時,兩地曾有過直接交往,石峽遺址和太湖地區之間在地圖上直綫距離將近1000公里,但之間無高山大嶺阻隔,石峽文化先民中的探險者或稱之謂文化使者通過南嶺隘口,進入嶺北贛江上游支流河谷後,轉入贛江幹流兩岸,向北經鄱陽湖區,再沿着長江中下游河谷平原,進而入長江三角洲以南以太湖爲中心的蘇南平原,當時良渚文化還處在鼎盛時期[63],呈現在石峽人面前的是良渚文化光彩奪目的玉器及其特殊形制、花紋和功能。石峽文化M105:1高身琮,同草鞋山M1981:1、寺墩M3[64]出土玉琮相似。1998年春夏在整理石峽文化墓葬隨葬品時,見到M99:5、M42:4兩座一、二期大墓中出土兩件龍首紋玉環,雕刻工藝不太精細,因風化較甚,花紋不太清晰。雕刻龍首紋的玉器,目前僅見反山M22:8(1-6)、瑶山M11:59龍首形象牌飾,瑶山M11:94龍首璜和瑶山M1:30龍首鐲,鐲直徑7.4、孔徑6、高2.6厘米,共四組龍首。而石峽M99:5的龍首環(鐲),直徑12、孔徑7、高1.5厘米,共七組龍首紋。M42:4龍首環,直徑8.2、孔徑5.7、高2.1厘米,共五組龍首紋。同瑶山龍首環雖有較大差别,其文化因素肯定來自良渚文化,但不是從幾千裏之外的長江中下游“原裝”輸入,也不是良渚文化先民中的玉工經上述交往路綫來到石峽製作的,而是石峽文化的“使者們”向良渚人學習玉石製作工藝技術後,回到石峽製作的。爲什麽石峽文化墓葬出土龍首環,其器體比瑶山M1:30鐲要大,龍首形紋要多,只有兩種解釋,一是石峽人製作龍首環時作了發揮和創造;二是石峽人模仿的大型龍首環樣本,暫未在蘇南平原良渚文化大墓中出土,後一種可能性要大些(圖十),當然這是題外話了。上述推測的陸路交往,暫未見到要通過江西樊城堆文化進行間接交流。江西拾年山第三期曾出土1件玉琮殘片(T32②層:3),可以看得出其製作技術水平,遠不如石峽人製作的玉、石琮。

  距今4600-4200年,石峽文化先民活動地域於北江、東江上游和支流兩岸的山間盆地低崗,馬壩石峽是石峽文化重要遺址,爲一處中心聚落,其文化特徵的確有不少外來因素,上文舉例説明是其一,有學者認爲良渚文化貫耳壺和築衛城下層袋足鬻或稱雙鼻壺,是石峽文化陶器群特點之一,筆者認爲這一觀點欠妥,石峽文化墓葬中僅見M44:4一件完整貫耳壺,M9:34和M108:40貫耳壺爲一次葬殘貫耳部分,袋足鬶僅見M54:25一件,爲二次葬器物,流部已殘,一次葬器物有兩件鬻足殘片。將兩類陶器相加僅占一千多件陶器中的六件,所以只能説是石峽文化與嶺北贛江中下游、鄱陽湖地區、長江下游同期文化交流時,在陶器器類上留下的痕迹。有學者認爲石峽文化墓坑用火燒烤過的埋葬習俗來自良渚文化[65],蔣衛東先生《良渚文化高土臺及其相關問題的思考與探討》[66]、陸建方先生《良渚文化墓葬研究》[67]有深入研究,此不贅述。上文已談及石峽文化葬俗與拾年山三期的區别,再一次要説明的是石峽文化二次葬墓裏有兩套隨葬品,且陳放位置很有講究,例如成組的石鏃鏃鋒朝西,一般不對着屍骨堆放置,亦是良渚文化和樊城堆文化所没有的葬俗。粤北地域廣闊,山間盆地溪流縱横,同時期活躍在這片土地上的難道只有石峽文化群體嗎?還有待今後的考古新發現,此是後話。

  (三)石峽文化和珠江三角洲地區、海濱、海島新石器時代晚期文化遺存的關係。珠江三角洲地區有三水銀洲第一組、南海魷魚崗第一期、河宕第一期(即被第③層叠壓的灰坑、灰洞、墓葬)、大同竈崗第一期(第③層叠壓的灰坑和F1、F3)、東江河谷的東莞石排圓洲第一、二組。遺址分佈在北江、東江幹流或河汊附近低崗。銀洲第一組、魷魚崗第一期墓葬形制爲東西向長方形竪穴土坑墓,葬式爲單人仰身直肢葬,頭東脚西,墓坑深淺不一,墓坑打破生土,填土雜有少量炭屑或紅燒土顆粒,隨葬品2件至4件不等,有釜、罐、豆等。銀洲遺址在魷魚崗遺址西北邊,直綫距離15.2公里,位於西江主幹流東岸低崗,不見石峽文化紅燒土壁墓坑和二次葬墓有兩套隨葬品的習俗。東江圓洲第一、二期陶器形制,泥質夾細砂陶罐,其形制爲小口高領,圓肩,鼓腹,圜底,底部粘接一圈泥條扁圈足;夾砂陶鉢,其形制爲大口,弧腹,淺盤,圜底,口沿外側有一道凹槽,器表壓印葉脈紋或葉脈方格組合紋,均是圓洲一、二期有特點的陶器。器類有釜、罐、鉢、豆、器蓋等(圖十一)。圓洲幾何印紋陶花紋較爲細密,與西江、北江三角洲遺址幾何印紋印痕深且粗獷有區别,上述貝丘遺址幾何印紋已處於發展期前段。西江、北江三角洲以銀洲第一組、魷魚崗第一期墓葬出土陶器具有代表性,隨葬陶器有夾砂陶釜、泥質陶豆,而銀洲M30出土4號釜形鼎,屬於很少見陶器。銀洲一組、魷魚崗一期出土夾砂釜,形制爲敞口,折沿,束頸,圓肩,扁鼓腹,圜底,在器頸以下飾一周斜向條紋,接着壓印竪條紋或縱向葉脈紋、横向葉脈紋,是該期組合幾何印紋重要特徵之一。魷魚崗M3l:l夾砂釜,頸部條紋之下壓印大重方格凸點紋(圖十二:1)。從大同竈崗和河宕遺址地層堆積分析,有被③層叠壓、打破生土層的灰坑,觀察其中出土陶罐和陶器花紋拓片,推測同樣存在銀洲一組,魷魚崗一期文化遺存。另外圓洲一、二組、河宕、竈崗一期還出土曲折紋、附加堆紋和夾細砂泥質陶罐殘片。(圖十二)

  珠江三角洲地區與石峽文化同期遺存之間的异同:(1)埋葬習俗不同,石峽文化流行二次葬,用火燒烤墓坑,二次葬裏有兩套隨葬品,隨葬品數量多,銀洲一組、魷魚崗一期則相反。相同之處,死者集中一處墓地埋葬。石峽文化一次葬墓和銀洲一組、魷魚崗一期墓葬均爲東西向竪穴土坑墓,單人仰身直肢葬,成人和兒童相同。(2)陶器群的組合、形制、花紋有很大差别。除去夾砂陶釜均流行圜底外,石峽文化流行子口,三足,圈足器,常見夾砂釜形鼎、盤形鼎、盆形鼎器腹下接瓦形足、鵝頭狀鑿形足。銀洲一組M30:4鼎,器身形制和花紋特徵屬珠江三角洲地區常見的敞口,寬折沿呈盤口狀,束頸,削肩,扁圓腹,圜底,器表壓印條紋、葉脈紋,腹下接瓦形足,其足沿雙側外卷壓扁(圖十二:11),是具有自身文化特點的瓦形足。此形狀鼎足曾經在圓洲一、二組出土,有夾砂紅陶鼎足2件,其中1件足根遺留細長方率吾紋印痕,推測原接在陶釜下腹部。竈崗出土1件夾砂紅陶鼎足,河宕③層出土1件鼎足,可以斷定石峽文化流行瓦形足陶器,其影響範圍到達了南部三角洲,南北兩地原屬於不同群體,各有自身發展的軌迹,所以出現不同類型瓦形足。上文談到新石器時代晚期珠江三角洲是幾何印紋發展期前段,泥質陶器器表均壓印幾何紋,占陶器花紋80%以上(圖十三)。石峽文化幾何印紋僅占陶器花紋0.5%,花紋印痕淺且排列不規整。(3)石峽文化墓葬隨葬石器,其數量多寡和器體大小常同墓坑大小深淺成正比,珠江三角洲同期墓葬很少隨葬石器,石器數量、器類少。究其原因,由於兩地古代居民賴以生存的生産活動不同,石峽文化先民用大型長身石錛、 、鏟從事早期農業。而三角洲地區先民生活在河汊縱横的濕地附近低崗,主要從事水上捕撈和狩獵、采集,暫未發現兼營原始農業。(4)石峽文化大墓隨葬禮器有玉、石琮、璧、瑗、龍首紋環、鉞和裝飾品寬帶環、錐形器、璜、塊、墜飾、管、珠等。珠江三角洲地區墓葬中則不見,僅銀洲M32出土4粒石串珠,其形狀與石峽文化一致,可能從北邊交换得來。

  珠江三角洲海濱和海島範圍内,近些年發現不少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址。有香港屯門涌浪上文化層和M1、大嶼山沙螺灣西區岬角、深圳鶴地山下文化和赤灣部分遺物、珠海後沙灣二期。涌浪上文化層出土遺物較爲豐富,(1)陶器:以夾砂陶爲主,器身飾粗繩紋和細繩紋,口沿部分刻劃波浪紋、弦紋,延續了前期在夾砂陶釜頸、肩部刻劃花紋和器體施繩紋作法;厚體陶器座,器身飾刻劃紋飾;新出現海灣遺址特有的燒烤食物用陶箅,夾細砂陶或泥質陶器中已不再見到前期的鉢形矮圈足盤,新出現直口或侈口,直領,圓肩,圓鼓腹,矮圈足罐,器身飾葉脈紋、曲折紋、附加堆紋、幾何印紋紋樣没有珠江三角洲貝丘遺址多樣。陶罐器底附加一圈扁平泥條作圈足,這類圈足亦見於東莞圓洲一、二組。石峽文化叁期墓M45:30、31泥質曲折紋圈足罐(圖七,7)。其形制、花紋受珠江三角洲地區和海濱同期文化影響,兩件陶罐形制爲侈口,直領,廣肩,圓鼓腹,圜底,下加矮圈足,頸以下壓印一周斜條紋,與圓洲一、二組、銀洲一組、魷魚崗一期、涌浪上文化層陶罐、釜頸以下花紋做法相同,接着通體飾曲折紋和貼一周石峽文化特有的帶條狀附加堆紋。也有可能涌浪上文化層和石峽文化叁期墓幾何印紋小口圈足陶罐的源頭,來自粤東地區,普寧市廣太虎頭埔平緩山崗上,曾發掘清理十五座陶窑[68],出土大小個體不一的侈口,高領,廣肩或斜肩,鼓腹,矮圈足泥質陶罐,幾何印紋發達,罐身飾一周至四周附加堆紋,堆紋有帶條狀和凸形細條狀,(圖十四)。(2)涌浪上文化層石器數量和種類比同期銀洲一組、圓洲一、二組、魷魚崗一期豐富,大型薄體石鉞,其形制同石峽文化貳期大墓M42:7、M104:3號鉞相似,反映南北文化交流的存在,同時出土鏟、斧、錛、鑿、鏃、有肩石器等,新出現用橢圓形河卵石,在腰部或兩端啄打、磨制淺凹槽制成的石網墜(圖十五),同期貝丘遺址暫未發現,是不是因爲海灣捕撈魚蝦和貝丘遺址附近河涌或沼澤地捕撈魚蝦的方法不同呢?值得研究。(3)埋葬習俗相同和差别,涌浪南發掘十幾座墓葬[69]爲一次葬長方形竪穴淺坑墓,與石峽文化、銀洲一組、魷魚崗一期的一次葬墓相同,不同的是涌浪墓葬方向多數爲南北向,不流行二次葬,墓坑不用火燒烤,隨葬品數量少,僅有陶器l-2件,塊、環或錛1-3件不等。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筆者曾參加過珠海市和珠江口内外、香港以南島嶼考古調查和部分遺址考古發掘工作,認爲當時海島上發現的遺迹和遺物,是居住在珠江三角洲腹地古代居民作季節性捕撈生産活動遺留下的,海島周圍是浩瀚的大海,相互之間交往比較困難,本身無法形成一個文化整體的觀點。隨着近十幾年來考古新發現證明,這一觀點顯然是片面的,有待進一步完善。綜上所述,粤北石峽文化;珠江三角洲中心地區銀洲一組、魷魚崗一期、圓洲一、二組;珠江口島嶼涌浪上文化層等,三個地區不同地理環境,代表着新石器時代晚期後段三種不同類型的考古學文化,它們之間在同時期内進行過文化交流,又各具特色,有各自發展變化的軌迹,同是三角洲地區,地處東江三角洲的圓洲一、二組遺存有着自身的特點,會不會因年代早晚有關呢?有待於日後考古新發現。珠海後沙灣④層(二期)陶片熱釋光測定爲距今3898±390年。涌浪南上層9個14C測定年代數據,經年輪校正後,集中在公元前2500年左右[70],石峽文化貳期墓葬裏的木炭標本,經14c測定有三個數據:M26爲公元前2480±150年(樹輪校正);M413爲公元前2865±185年(樹輪校正)M79爲公元前2730±155年(樹輪校正)。

  石峽遺址第三期文化遺存,大的年代籠統地定爲相當於中原地區夏商之際或商代早中期,有學者認爲相當於商代中晚期至西周的初期。二十幾年前石峽遺址發掘時,有學者將其歸爲新石器時代末期[71],理由是没有出土青銅器,連銅渣都未見,怎麽可以定爲夏商時期呢,真是衆説紛紜。當時發掘出土的②B層即石峽三期中段文化遺存的遺物,常見敞口,高領,折肩或廣肩,深腹,圜底,下加高圈足或凹底。幾何印紋發達,以曲折紋、複綫長方格紋爲主,其次是雲雷紋、方格紋、雙綫方格凸點紋、雙綫方格紋等。僅有少量葉脈紋、席紋、網格紋、籃紋、弦紋等,陶器組合爲夾砂陶釜、罐、陶器座,泥質陶罐、尊、器蓋、豆、盤等。制陶技術水平比前期要高,陶器造型規整且匀稱,在口沿、領部、圈足部分,均見輪修時留下凸稜和凹凸平行紋。陶器中有30%燒制時火候較高,陶色以青灰色、橙紅、橙黄色較多,三期中段遺存出土不少陶尊,形似祭祀用的禮器(圖十六:3)。該期石器磨制技術亦精良,有大小不等的長身錛、梯形錛、有段錛、有肩錛、三稜形石鏃,開始出現無闌石戈、石矛等。裝飾品有薄肉矮身石環和内緣凸稜石環。陶器群中罐、尊、豆、盤和無闌石戈、凸稜石環共存,其形制特點使筆者隱約看到中原地區夏商時期陶器形制特有的風格,在石峽三期中段文化遺存中出現,但不是一模一樣。以後的二十多年,差不多與石峽第三期中段同期的文化遺存在全省境内和香港地區不斷發現,出土遺物豐富,讓人有頭緒紛繁的感覺。盡管是不同地區陶罐、陶尊、陶盤、陶豆的形制因不同群體制陶人,製作技術各有區别,導至陶器形制、花紋有异,不過大時代流行的高領、折肩或圓肩、高圈足或凹底的作風是一致的。陶器群中常見泥質陶豆(圖十六:6),淺盤、細而高喇叭形足,足根外壁刻劃弦紋4-5周,這類具有代表性的陶豆,
在同期珠江三角洲地區貝丘遺址和海濱沙丘遺址,都能見到它的踪迹。石峽第三期文化遺存,墓葬形制爲長方形竪穴土坑墓,均爲一次葬東西向淺穴墓,墓中隨葬品少或没有隨葬品,30座墓僅有18座有隨葬品,從墓葬被②B層叠壓或打破②B層的關係分析,可分爲前段墓和後段墓,埋葬習俗同石峽文化有很大差异,未發現用火燒烤墓坑和二次葬墓。石峽第三期文化遺存前段墓共23座,11座墓有隨葬品2件至10件,陶器有泥質灰陶有流寬把壺、凹底罐、折肩圈足罐、淺盤大圈足盤、淺盤豆、帶蓋折肩圈足罐、小陶鼎和小罐、小盂等。大部分是燒造火候不高的小型冥器,根據陶器形制特點進行排比,前段還可分出兩組。第一組M83、M126、M130,陶器組合仍是鼎、豆、罐,開始出現折肩圈足罐和石圭,形制不同於石峽文化(圖十七:1-6),三期前段第一組文化遺存内涵和特點及其分佈範圍,筆者至今仍不清楚。第二組M82、M128、M110、M125,新出現凹底陶罐、高領有流寬把圈足壺、有蓋直口直領折肩圈足罐、淺盤大圈足盤、豆(圖十七:7-22)。二組陶器組合中形制特别的高領有流寬把圈足壺,與其共存的是侈口折肩或折腹凹底罐。有流寬把壺和凹底罐此一陶器組合曾在東江上游和平縣城郊子頂山遺址采集到[72],壺底爲凹底,器身飾方格紋或細方格紋。該遺址還有其它小型凹底罐、凹底鉢、豆和鷄形壺等(圖十八)。也曾在五華縣獅雄山漢代地層下的墓葬,出土1件鷄形壺[73]。值得注意的是石峽、子頂山遺址均見到折肩或折腹凹底罐,凹底罐亦見於粤東普寧池尾後山遺址墓葬,它與鷄形壺、凹底鉢共存。而凹底罐和凹底鉢的組合在五華縣仰天獅山遺址早期墓葬出土[74],這類凹底罐是該期常見的具有代表性器物,所以粤北、粤東北、粤東均有它們的踪迹。凹底罐和有流寬把壺、鷄形壺同在和平子頂山遺址一起發現,尚屬少見,筆者認爲出土有流寬把壺和鷄形壺遺存的年代,因它們之間没有發現地層叠壓、打破關係,孰早孰晚尚不能下定論,不過早晚不會相距太遠。有流寬把壺和鷄形壺,在梅江上游和東江上游發現,推測有兩種可能,一是以鷄形壺、凹底鉢或凹底罐、凹底鉢及有流寬把壺、凹底罐組合的文化遺存其分佈範圍比較廣;二是古代先民從東江上游河谷或隘口,過南嶺同贛江流域同期文化群體進行交流和溝通,和平縣境是當時必經之路。距今3000多年前,贛江流域有一支與中原殷商文化關係密切的土著青銅王國[75],方酉生先生認爲“已經存在着一個有相當規模、國力强盛、科學文化高度發達的商代方國”。[76]考古發現發掘清江吴城商代遺址[77]和新干大洋洲商代墓葬[78]。另外以鷹潭角山窑場爲代表的萬年類型青銅文化爲江西境内有别於吴城文化的另一類土著青銅文化[79]。角山窑址[80]曾出土凹底折肩寬把壺和折腹凹底罐,其陶器組合壺、蓋、顱、斝、鉢形鼎、三足盤、支座、提梁罐、鉢、豆和原始瓷豆,不見吴城文化常見的鬲(圖十九)。角山窑址、石峽三期遺存前段二組墓和普寧池尾後山墓出土陶器群各具特點,而器形流行高領,折肩或折腹,莧帶把和凹底的作法是上述幾處遺址陶器的共同特點。珠江三角洲南部沙丘遺址亦發現有流寬把壺和鷄形壺:曾在珠海淇澳島亞婆灣發現,即一組D型罐(亞採:13),其形制同石峽三期前段第二組M128:4,壺相近,器身飾方格紋;一件深圳咸頭嶺晚期墓出土M4:1鷄形提梁壺,其形狀、花紋同普寧池尾後MM1:1鷄形壺一樣,在後山采集:30陶豆豆盤同咸頭嶺晚期高把陶豆一致,是古代居民之間文化交流頻繁的例证之一

  石峽第三期中段文化遺存是叠壓、打破前段墓葬,被石峽第三期後段墓葬所打破,便是發掘區的②B層,發現許多灰坑、柱洞、竈坑,破碎的紅燒土面,不少灰坑、柱洞打破石峽文化墓葬填土、墓壁。原是石峽文化墓地範圍,到了石峽三期中段,已成爲居住遺址,僅在發掘區西北邊緣發現一座M72(圖十六:7、8)。與石峽第三期中段文化遺存相當的,見之於始興縣城郊澄陂村窑址、翁源下角壟二期、連平黄潭寺二期、床板嶺二期、龍歸勺山②層、韶關馬蹄坪、走馬崗等遺址,但没有出土石峽三期中段大型陶尊,形似祭祀用陶禮器。石峽第三期後段文化遺存,清理墓葬7座,多數位於發掘區西部、東南部邊緣。被表土層叠壓,打破石峽三期中段遺存地層,墓葬形制爲長方形東西向竪穴土坑墓,隨葬品有敞口,折肩,凹底泥質紅陶罐、夾砂釜和玉塊(圖二十),不見有陶三足器和大型石 、鏟、鉞等。後段墓葬中多數無隨葬品,其中五座墓用石灰石堆放在屍骨四周和填土中,僅.M3l、M70的屍骨保存較好。

  珠江三角洲地區早於或相當石峽第三期文化遺存的有三水銀洲二、三組、東莞圓洲三組、村頭、高要茅崗、南海佛山河宕②、③層乙、丙、丁類墓葬、魷魚崗二期、大同竈崗二期、南莊鄧崗、丹竈通心崗、覆船崗等貝丘遺址。沙丘遺址有珠海東澳灣、草塘灣二期、前山南沙灣、香洲稜角咀③、④層、平沙棠下環②、③層、亞婆灣一、二組、深圳向南村、蛇口赤灣部分遺存、香港大嶼山白芒一期、大灣墓地、馬灣島東灣仔北第二期、下白泥吴家園中文化層等。該期遺存無論在珠江三角洲中心的貝丘遺址或是海濱、島嶼沙丘遺址,數量比前期增加,且分佈比前期密集。若以銀洲遺址分期爲標尺,該期可分爲前段和後段。前段有銀洲二組、銀洲H11、H22、Fl、M15和魷魚崗二期、圓洲第三組,其特點:(1)陶器花紋,有發達的幾何印紋,夾砂陶釜、罐器身多施幾何印紋,在釜或罐折肩部位壓印l-3周以上雲雷紋或變體雲雷紋,緊接着壓印曲折紋或變體曲折紋,是該期組合花紋特點之一,部分罐肩爲素圓肩磨光。幾何印紋占陶器花紋的80%以上,印痕深且粗獷,曲折紋數量較多,其次是雲雷紋、葉脈紋、長方格紋、方格紋、梯形格紋、條紋等,亦有素面無紋罐。彩陶均爲赭紅色,紋樣有寬帶紋、直條紋、點彩等,繪製在盤、豆、罐的内外壁和口沿。陶器器類有夾砂圜底釜、器座、新出現鉢形釜,泥質陶器有罐、豆。形制流行小口或大口折沿、圓肩或折肩、圓鼓腹、圜底或圈足外撇,暫不見平底器、凹底器。陶豆除矮圈足豆外,較流行喇叭形足外壁飾1-2周凸稜。新出現罐形豆或稱豆形罐(圖二十一),是銀洲一組、魷魚崗一期、圓洲一、二組未曾見到的。(2)石器數量和種類比前期增加,以中、小型石錛爲主,有梯形錛、有肩錛、有段錛和有肩有段錛,還有石鏃、礪石,暫不見石戈、牙璋、石圭等兵器和禮器。(3)骨器、角器、象牙器等在貝丘遺址裏保存較好,均已輕度石化,有骨環、骨角錐、骨鏃、骨鑿、骨梭、牙飾。(4)裝飾品有環肉較扁平石環,開始出現環肉内緣凸起寬肉環。(5)埋葬習俗,均爲東西向長方形竪穴土坑墓,無葬具,葬式爲仰身直肢葬,少數死者生前曾做過人工拔牙,拔除上頜側門齒或上頜門齒,死者雙手置髂骨下,隨葬品少,僅一件陶紡輪或1件石錛,有少數墓隨葬陶釜、陶豆,多數墓中無隨葬品。年代與之相近的有南海河宕②、③層貝殻層,竈崗二期、鄧群崗(鄧崗)、丹竈通心崗、覆船崗遺址。沙丘遺址有珠海前山南沙灣、草塘灣二期、稜角咀3、4層、亞婆灣一、二組、香港白泥吴家園中文化層,其特點:(1)陶器:夾砂陶占總數90%以上,器類中陶釜占70%以上,包括夾砂圜底釜、鉢形釜、陶算、陶器座、豆、碗,泥質陶器有罐、豆,數量較少,罐的形制爲侈口,卷沿,高領,廣肩,高圈足罐,豆形制爲斂口,弧腹,圜底,同銀洲二組M15:1豆相似,陶器流行圜底、圈足,不見凹底、平底和三足器,陶器花紋,夾砂陶器器表施粗繩紋、繩紋爲主,刻劃紋僅在南沙灣出土1片,常見交錯繩紋紋樣,同樣在貝丘、沙丘遺址出土陶釜、鉢形釜器表見到。陶罐器表飾幾何印紋,以曲折紋爲主,其次方格紋、雲雷曲折組合紋、重圈凸點紋、菱格凸點紋。幾何印紋紋樣種類及拍印技術,比同期貝丘遺址遜色很多。(2)石器:梯形錛、有肩錛、礪石、石球、猪腰形網墜,暫不見石戈、璋、圭等兵器和禮器。可資參考的年代數據比較多,測定標本包括人骨、木炭、貝殻14c測定和陶片熱釋光測定,魷魚崗F1木炭標本,14C測年數據爲距今3455±150年、3840±125年(樹輪校正值)、河宕丙類墓人骨測定河甲Ml爲距今3800±100年(樹輪校正值)、河甲M12爲距今4200±100年(樹輪校正值)。上述以銀洲二組爲代表的前段遺存年代,可能要比石峽第三期文化遺存早。

  後段:爲該期的重要階段。珠江三角洲貝丘遺址有銀洲三組、村頭、茅崗、河宕②層和河宕Ml、M19。沙丘遺址有東澳灣、棠下環②、③層、向南村、香港白芒第一期、東灣仔北第二期、大灣墓葬、深灣C層等遺存(圖二十二—二十四)。村頭遺址發掘面積達3373平方米,出土遺物豐富。有地層堆積、居址、灰坑、竈坑、水溝、少量墓葬,它們之間叠壓、打破關係清楚,是一處大型聚落遺址[81][82],③、④、⑤層堆積之間文化面貌基本相同,因堆積時間有早晚,仔細觀察從陶色、陶器群組合、形制及花紋等仍有不同,不過是一脈相承的發展演變關係的差别。較明顯的差别,村頭④、⑤層:(1)以泥質陶罐爲例,灰陶少,灰黄、橙黄陶較多,泥質陶罐口沿爲寬沿外折多見,内沿一周起稜或呈勾狀;另一類敞口直領罐,領高5—6厘米,已見折肩罐和折肩凹底罐,數量較少,多數是圓肩、圜底罐和圈足罐,還有淺灰白陶罐。(2)夾砂陶釜占陶器總數約三分之一(以正式發掘報告爲準——筆者),多數爲圓唇大口折沿或卷沿,沿面較寬,不少沿面上有明顯凹凸平行紋。還有厚圓唇卷沿或窄折沿,沿面内凹,圓腹圜底釜,大型釜口徑達36厘米,亦可見得到沙丘遺址常見的鉢形釜,直口或侈口,圓唇上有一周淺凹槽。(3)泥質陶豆和圈足盤是泥質陶器中除陶罐外常見盛食器,陶豆爲淺盤細把高喇叭足,與石峽三期中段遺存相同,少數陶豆喇叭足較粗上飾竹節凸稜和刻劃方格紋或指甲紋,暫只見在村頭遺址出土。圈足盤多數爲灰陶或黑衣磨光陶,形制爲斂口,弧腹,深盤,大而矮圈足,足外壁有3—5周弦紋。河宕Ml:2圈足盤形制與此相同,但無弦紋。另一類圈足盤爲敞口,圓唇,斜壁,圜底近平,下接有凸稜大喇叭形圈足,盤壁施二周凸弦紋,其形制同銀洲三組M6:1、M24:1、向南村T9③:229圈足盤近似。(4)新出現泥質陶流口凹底鉢和罐,流口由口沿捏成,手法同石峽三期前段第二組遺存M82、Mllo、M128有流寬把壺流口的作法相同。素面凹底罐,領以下飾幾周弦紋,村頭⑤、④、③層均有出土,③層素面凹底罐數目增多,在銀洲三組M6:3、採:7、茅崗Ⅱ式釜(AT2:罐)見到同樣器形。小口、長圓腹似欖形,喇叭形足,素面無紋泥質圈足罐,亦見於茅崗Ⅲ式罐(AT3②)、河宕T9②、M4:l。(5)花紋:幾何印紋發達,紋樣繁多,較爲纖細,以曲折紋爲主,其次是複綫長方格紋、葉脈紋、雲雷紋、雙綫方格紋、雙綫方格凸點紋、方格紋等。夾砂陶器飾繩紋、交錯繩紋,少量大方格紋和條紋,陶釜内壁常見制陶時用工具抹平的横向條紋,此種工藝普遍在同期沙丘遺址出土陶釜内壁見到。村頭③層同村頭④、⑤層較大區别是:(1)泥質陶比前期增加。(2)陶色以灰陶爲主。(3)素面凹底罐和圈足盤大量出土。(4)高領折肩尊數量增加,高領高達7-10厘米,此類高領尊只見於村頭③層和茅崗遺址。

  上述該期後段是廣東境内早期青銅時代重要發展時期。平沙棠下環IK8③層與ⅡT26④層出土兩件鑄銅器石範。關於廣東青銅時代早期遺存,李岩先生曾撰文探討青銅石範與其共存的遺物[83],此不贅述。除此之外在香港大灣6號墓,出土牙璋,雖然没有陶器共存,同一層位的M1、M7、M9出土陶器爲折肩凹底罐、淺盤細把豆,同牙璋應是同屬該期後段。村頭遺址③、④層亦出土石牙璋,骨牙璋這種主要流行於中原商代,用於祭祀的禮玉。筆者認爲到了石峽三期文化遺存階段,珠江三角洲地區和海濱、海島各遺址出土遺物,由於古代居民居住地理環境不同,沙丘遺址上居住的人使用的日常器皿仍以夾砂陶釜爲主,還有沙丘遺址特有的陶箅及石網墜。暫且不要將石峽三期遺存中、後段和村頭③層、茅崗遺址出土的高領折肩罐和尊、素面凹底罐、流口凹底鉢,同偃師二裏頭四期、五期[84]出土的陶尊、高領罐、捏口罐、淺盤細把豆相比,因爲兩地相距太遠,且器物組合迥然相异。但從陶器流行高領、折肩或圓肩、凹底罐、高圈足罐、捏口罐或鉢的形制特點,是否可以看到商文化早期階段的共性呢?地處南方邊陲的嶺南當然不能同天下之中的二裏頭遺址相提並論,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光彩奪目的商代青銅文化,對周邊地區産生很大的影響,至於商文化如何影響北江和珠江三角洲及海濱、海島,李伯謙先生認爲“在非强制性的情况下一種文化接受另一文化的傳播往往是主動的、有所選擇的”[85],筆者認爲言之有理。

  三

  石峽第四期文化遺存,即廣東境内常見的夔紋、雲雷紋、方格凸點紋或方格凸塊紋陶罐和原始瓷豆、碟、罐共存,同時出土小型青銅器,有扇形鉞、斧、矛、人首紋匕首、鏃、錐等,年代定爲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從石峽以外已發現的該期遺址和墓葬及其文化内涵和特徵分析,基本相同。近幾年來在東江下游博羅縣,已發掘園洲鎮田心梅花墩春秋時期窑址[86]、龍溪鎮銀崗春秋一戰國窑址[87][88]、羅陽鎮横嶺山西周晚一春秋時期墓地[89]、粤北除石峽第四期遺存,還有樂昌河南鄉大拱坪村對面山有6座春秋時期土坑墓[90]、清遠馬頭崗春秋墓,出土了7件青銅編鐘[91]。東江上游和平縣城郊龍子山Ml春秋墓[92]、粤東惠來縣發現春秋時期瓮棺葬[93]、粤西封開縣杏花鎮牛圍山發現大型勾連雲雷紋陶瓮,器底含白色骨殖碎玦,上置一青銅斧[94],推測亦是瓮棺葬。珠江三角洲貝丘遺址偶有零星發現,如村頭遺址有夔紋、雲雷紋、方格凸塊紋陶片和明代居址布紋瓦,醬釉罐碎片一起出土,説明春秋時期曾有人在村頭居住或活動過。海濱沙丘遺址有珠海鷄山遺址[95]第1組陶器:夔紋陶罐、簋、盂、豆和青銅環、石塊一起發現,珠海金鼎鎮外沙第2組陶器、南屏煙墩環、白沙坑第2組、沙煲地、蟹地角等沙丘遺址均見夔紋陶片,位於珠江口外香港島南邊大海中的外伶仃島,考古調查時在海邊沙丘采集到春秋時期方格凸塊紋陶罐片和折腹豆[96],深圳大梅沙墓葬[97]、叠石山遺址[98],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考古調查時在深圳發現25處有夔紋陶罐爲代表春秋遺址[99],香港地區經正式發掘遺址有深灣C層、南丫島大灣第二層、白芒遺址第二期,上述所舉遺址,僅是少數例子。該期陶器以夔紋、雲雷紋、方格凸點、方格凸塊紋、凸菱形紋、弦紋、篦紋組合紋或與方格紋組合紋的幾何印紋爲特徵,形制流行圜底,平底,底部亦施幾何紋陶罐,也見凹底罐,罐腹最大直徑靠下腹部。常見陶罐肩部附橋形或伏獸狀雙耳和圓形鉚釘狀附加堆紋。器類有圜底大瓮、罐、圈足罐、器蓋、盉、簋和折沿豆、折腹豆,還有動物模型:牛、羊、鷄、鹿、鳥、鼠等。常見器物口沿、圈足上刻劃符號,上述陶器和原始瓷豆、碟、罐等共存。梅花墩窑址出土陶器,燒成温度超過1200℃[100],墓葬和窑址出土原始瓷豆較多見,原始瓷罐很少見。其形制大同小异的原始瓷豆,最早見於山東益都蘇埠屯商墓[101],中原地區於西周早期開始出現,如陝西省寶鷄茹家莊西周墓[102]、長安普渡西周墓[103]、河南洛陽龐家溝西周墓[104]、北京房山縣琉璃河西周52號墓[105]都曾出土原始瓷豆。不過一般常見的中原地區西周墓陶器組合中很少見到原始瓷豆,陝西地區西周墓隨葬泥質陶鬲、罐或鬲、豆、罐;河南地區西周墓隨葬鬲、簋、罐、豆;北京地區西周墓隨葬鬲、簋、罐,其中61座墓中有5座隨葬原始瓷豆,墓葬年代爲西周晚期。以此推測原始瓷豆流行地區不在中原和北方地區,而是南方百越先民所獨有的創新陶瓷器,是安徽、江蘇、浙江、江西、湖南南部、福建、廣東等地西周至春秋時期墓葬中常見的隨葬品。福建該期墓葬中隨葬盂、罐和原始瓷豆;江蘇該期墓中是幾何印紋陶罐或瓮和原始瓷豆;安徽該期墓中是陶鬲、幾何印紋陶瓮、瓿和大量原始瓷豆、罐、碗、盅等;浙江春秋時期墓中是幾何印紋陶罐、原始瓷豆和黑皮陶罐;廣東境内和湖南南部部分春秋時期墓葬中是夔紋陶罐或與之同期陶罐、瓮和原始瓷豆共存。各地墓葬隨葬品組合的差异,反映不同地區的文化背景。春秋時期是廣東境内原始瓷器生産發展達到了鼎盛時期,梅花墩窑址出土的原始瓷器是一種屬高嶺石質,即使用風化程度較高的瓷石原料製造[106],施石灰一碱青釉,燒成温度高達1270℃,吸水率低於2%的青釉瓷。出土夔紋陶罐的還有福建漳浦、江西贛州以南、湖南永州西部[107][108]、廣西東北部,目前當地尚未發現燒造夔紋陶、原始瓷豆的窑址。梅花墩窑址第③、④層堆積陶片、原始瓷標本曾作熱釋光測定,分别爲距今2920±230年、2790±220年、2680±210年、2850±220年,年代約在春秋早期[109]。用夔紋陶罐、原始瓷豆作隨葬器的大型墓葬中有青銅器出土,這是另一個研究課題。本文不準備涉及,請見諒。

  綜上所述,石峽遺址一至四期文化遺存以及珠江三角洲、海濱、島嶼同期遺存,向我們揭示了距今六千年至二千七百年前古代居民生活、生産活動的地理環境;反映出南北兩地不同考古學文化内涵和特點。它們之間的文化交流早已有之,經過幾千年相互影響、融合的歷史,從而逐步趨向文化面貌的大同小异,而後才有公元前214年秦始皇完成統一嶺南的大業。

  附記:插圖由陳紅冰、曹子鈞繪製。

  

  (原載《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建所十週年文集》)

  

  注釋:

  [1]廣東省博物館:《廣東曲江石峽墓葬發掘簡報》,《文物》1978年7期。

  [2]蘇秉琦:《石峽文化初論》,《文物》1978年7期。

  [3]廣東省科學院丘陵山區綜合科學考察隊主編:《廣東山區地貌》,廣東科技出版社,1991年版。

  [4]李子文:《曲江縣石峽新石器時代及青銅時代遺址》,《中國考古學年鑒》文物出版社1996年版。

  [5]嚴文明:《關於石峽遺址發掘報告整理編寫工作的談話》,1999年1月24日於馬壩石峽。

  [6]李平日等:《珠江三角洲一萬年來環境演變》,海洋出版社,1991年版。

  [7]同[6]。

  [8]廣東省博物館等:《高要縣龍一鄉蜆殻洲貝丘遺址》,《文物》1991年11期。

  [9]廣東省博物館等:《廣東高要縣茅崗水上木構建築遺址》,《文物》1983年12期。

  [10]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廣東三水市銀洲貝丘遺址發掘簡報》,《考古》2000年6期。

  [11]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廣東東莞市圓洲貝丘遺址的發掘》,《考古》2000年6期

  [12]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東莞村頭遺址第二次發掘簡報》,《文物》2000年9期。

  [13]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廣東南海市魷魚崗貝丘遺址的發掘》,《考古》1997年6期。

  [14]楊式挺等:《試論佛山河宕遺址的重要發現》,《文物集刊》第3期,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

  [15]廣東省博物館:《廣東南海縣竈崗貝丘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84年3期。

  [16]廣東省博物館:《廣東南海縣西樵山遺址》,《考古》1983年12期。

  [17]李子文:《淇澳島後沙灣遺址發掘》,《珠海考古發現與研究》,廣東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8]廣東省博物館:《廣東珠海市淇澳島東澳灣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90年9期。

  [19]龍家有:《香洲區稜角咀遺址發掘》,《珠海考古發現與研究》,廣東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20]趙善德:《前山鎮南沙灣遺址發掘》,《珠海考古發現與研究》,廣東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21]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珠海平沙棠下環遺址發掘簡報》,《文物》1998年7期。

  (22][23]深圳市博物館:《深圳市大黄沙沙丘遺址發掘簡報》,《深圳市大鵬咸頭嶺沙丘遺址發掘簡報》,《文物》1990年11期。

  [24]深圳市博物館:《廣東深圳大梅沙遺址發掘簡報》,《文物》1993年11期。

  [25]深圳市博物館:《深圳市南山向南村遺址的發掘》,《考古》1997年6期。

  [26]楊耀林等:《深圳市先秦遺址調查與試掘》,《深圳考古發現與研究》,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

  [27]楊式挺等:《從中山龍穴及白水井發現的彩陶談起》,《南中國及鄰近地區古文化研究》,香港中文大學,1994年版。

  [28]李子文等:《中山市龍穴新石器時代沙丘遺址》,《中國考古學年鑒》,文物出版社,1992年版。

  [29]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廣東博羅縣園洲梅花墩窑址的發掘》,《考古》1998年7期。

  [30]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廣東博羅銀崗遺址發掘簡報》,《文物》1998年7期。《廣東博羅銀崗遺址第二次發掘》,《文物》2000年6期。

  [31]香港古物古迹辦事處:《香港涌浪新石器時代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97年6期。

  [32]香港古物古迹辦事處:《香港馬灣島東灣仔北史前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99年6期。

  [33]區家發等:《香港南丫島大灣遺址發掘簡報》,《南中國及鄰近地區古文化研究》,香港中文大學,1994年版。

  [34]區家發、鄧聰:《香港大嶼山東灣新石器時代沙丘遺址發掘簡報》,《紀念馬壩人化石發現卅週年文集》,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

  [35]鄧聰等:《香港大嶼山白芒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97年6期。

  [36]香港考古學會:《香港元朗下白泥吴家園沙丘遺址的發掘》,《考古》1999年6期。 

  [37]莫稚:《廣東考古調查發掘的新收穫》,《考古》1961年3期。

  [38]廣東省博物館等:《廣東東莞市三處貝丘遺址調查》,《考古》1991年3期。

  [39]秦維廉:《涌浪南的新石器中期及晚期文化》,《東南亞考古論文集》,香港大學美術博物館出版,1995年3月。

  [40]香港考古學會:《南丫島深灣考古遺址調查報告》,1978年,香港出版社版。

  [41]招紹瓚:《香港近五年考古搶救工作的成果》,《東南亞考古論文集》,香港大學美術博物館出版,1995年3月。

  [42]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廣東普寧市池尾後山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98年7期。

  [43]卜工:《珠江口新石器時代晚期考古學遺存的編年與譜系》,《文物》1999年11期。

  [44]裴安平:《環珠江口地區成頭嶺類型的序列與文化性質》,《東南考古研究》,厦門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45]何介鈞:《環珠江口的史前彩陶與大溪文化》,《南中國及鄰近地區古文化研究》,香港中文大學,1994年版。

  [46]任式楠:《論華南史前印紋白陶遺存》,《南中國及鄰近地區古文化研究》,香港中文大學,1994年版。

  [47]鄧聰、黄韵璋:《大灣文化試論》,《南中國及鄰近地區古文化研究》,香港中文大學,1994年版。

  [48]廣東省博物館:《廣東曲江石峽墓葬發掘簡報》,《文物》1978年7期。

  [49]江西省文物考古所:《江西新餘拾年山遺址》,《考古學報》1991年3期。

  [50]江西省文物考古所:《新餘市拾年山遺址第三次發掘》,《東南文化》1991年5期。

  [51]唐舒龍:《試論築衛城文化》,《南方文物》1996年2期。

  [52]楊式挺:《談談石峽發現的栽培稻遺迹》,《文物》1978年7期。

  [53]李子文:《曲江縣床板嶺石峽文化墓地》,《中國考古學年鑒1989年》,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

  [54]廣東省博物館等:《廣東連平縣黄潭寺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92年2期。

  [55]李子文:《翁源縣下角壟新石器時代遺址》,《中國考古學年鑒1989年》,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

  [56]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廣東仁化覆船嶺遺址發掘》,《文物》1998年7期。

  [57]楊式挺:《封開縣鹿尾村新石器時代墓葬》,《中國考古學年鑒1989年》,文物出版社,1990年版。

  [58]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封開縣烏騷嶺新石器時代墓葬群發掘簡報》,《文物》1991年11期。

  [59]江西省博物館等:《江西考古五十年》,《新中國考古五十年》,文物出版社,1999年版。

  [60]江西省文物工作隊:《清江樊城堆遺址發掘簡報》,《江西歷史文物》1985年2期。

  [61]李家和等:《再論樊城堆—石峽文化》,《東南文化》1989年3期。

  [62]區家發:《淺談長江中下游諸原始文化向廣東地區的傳播與消亡》,《嶺南古越族文化論文集》,香港博物館編制,香港市政局出版,1993年版。

  [63]朱非素:《廣東石峽文化出土的琮和鉞》,《良渚文化研究》,科學出版社,1999年版。

  [64]浙江文物考古研究所等:《良諸文化玉器》,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

  [65]鄧聰、區家發:《環珠江口史前考古刍議》,《環珠江口史前文物圖録》,香港中文大學出版,1991年版。

  [66]蔣衛東:《良渚文化高土臺及其相關問題的思考與探討》,《紀念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建所二十週年論文集》,西泠印社,1999年版。

  [67]陸建方:《良渚文化墓葬研究》《東方文明之光——良渚文化發現60週年紀念文集》1996年出版。

  [68]楊少祥等:《廣東普寧虎頭埔古窑發掘簡報》,《文物》1984年12期。

  [69]同[39]。

  [70]香港古物古迹辦事處:《香港澳門五十年來的考古收穫》,《新中國考古五十年》,文物出版社,1999年版。

  [71]楊式挺:《廣東新石器時代文化及相關問題的探討》,《史前研究》1986年1-2期。

  [72]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廣東和平縣古文化遺存的發掘與調查》,《文物》2000年6期。

  [73]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廣東五華雄獅山漢代建築遺址》,《文物》1991年11期。

  ([74]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廣東五華縣仰天獅山遺址發掘簡報》,《考古》1998年7期。

  [75]彭適凡等:《中國南方青銅器暨殷商文明國際學術研討會紀要》,《南方文物》1994年1期。

  [76]方酉生:《從新干大洋洲商墓的發現看商王朝的南土》,《南方文物》1994年1期。

  [77]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江西樟樹吴城商代遺址第八次發掘簡報》,《南方文物》1995年1期。

  (78]江西省文物考古所等:《新干商代大墓》,文物出版社,1997年版。

  [79]同[74]。

  [80]江西省文物工作隊等:《江西鷹潭角山窑址試掘簡報》,《華夏考古》1990年1期。

  [81]朱非素:《珠江三角洲貝丘、沙丘遺址和聚落形態》,《南中國及鄰近地區古文化研究》,香港中文大學,1994年。

  [82]同[12]。

  [83]李岩:《廣東青銅時代早期遺存諸問題淺析——從珠海棠下環出土石範談起》,《東南亞考古論文集》,香港大學,1995年版。

  [84]中國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編:《二裏頭陶器集粹》,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版。

  [85]李伯謙:《香港南丫島出土的牙璋的時代和意義》,《南中國及鄰近地區古文化研究》,香港中文大學,1994年版。

  [86]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廣東博羅縣園洲梅花墩窑址的發掘》,《考古》1998年7期。

  [87]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廣東博羅銀崗遺址發掘簡報》,《文物》1998年7期。

  [88]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廣東博羅銀崗第二次發掘》,《文物》2000年6期。

  [89]《廣惠高速路段發現大規模先秦墓葬群》,《中國文物報》2000年6月11日第一版。

  [90]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廣東樂昌市對面山東周秦漢墓》,《考古》2000年6期。

  [91]廣東省文管會:《廣東清遠發現周代青銅器》,《考古》1963年2期。《廣東清遠東周墓葬》,《考古》1964年3期。

  [92]廣東省博物館等:《廣東和平縣古文化遺存調查》,《考古》1991年3期。

  [93]黄坤池:《惠東發現春秋瓮棺葬》,《廣東省博物館刊》第1輯。

  [94]楊式挺等:《廣東封開杏花河兩岸古遺址調查與試掘》,《考古學集刊》第6集。

  [95][96]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珠海考古發現與研究》,廣東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97]深圳博物館:《廣東深圳大梅沙遺址發掘簡報》,《深圳博物館開館十週年紀念文集》中華書局。

  [98]深圳博物館:《深圳市叠石山遺址發掘簡報》,《文物》1990年11期。

  [99]楊耀林等:《深圳市先秦遺址調查與試掘》,《深圳考古發現與研究》,文物出版社,1994年版。

  [100]楊兆禧等:《博羅梅花墩春秋窑址的古瓷研究》,《華南理工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第25卷第5期。

  [101]山東省博物館:《山東益都蘇埠屯第一號奴隸殉葬墓》,《文物》1972年8期。

  [102]寶鷄茹家莊西周墓發掘隊:《陝西省寶鷄市茹家莊西周墓發掘簡報》,《文物》1976年4期。

  [103]《長安普渡村西周墓的發掘》,《考古學報》1957年1期。

  [104]洛陽博物館:《洛陽龐家溝五座西周墓的清理》,《文物》1972年10期。

  [105]琉璃河考古工作隊:《北京附近發現的西周奴隸殉葬墓》《考古》1974年5期。

  [106]胡曉力等:《博羅梅花墩窑古陶瓷的研究》,《古陶瓷科學技術1995年國際討論會論文集》,上海科技文獻出版社。1997年版。

  [107]唐鮮國:《永州市印紋陶種類及分佈》,《湖南考古輯刊》第7輯。

  [108]同[85]。

  [109]衡陽市博物館:《衡陽市周子頭遺址發掘簡報》,《湖南考古輯刊》第3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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