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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曲江東晋、南朝墓簡報



  廣東省文物管理委員會

  【中文摘要】本文介紹了在曲江發現的6座墓葬。經對出土文物初步研究後認爲,他們都是東晋至南朝的墓葬。出土器物一般。

  Abstract:This article introduces 6 tombs discovered on Qujiang County. Based on the preliminary study on the unearthed relics, they are considered to be tombs dating from Eastern Jin to Southern Dynasties. The unearthed artifacts are common. 

  

  1956年,在距廣州250公里的曲江與黎市區河邊廠發現1座墓磚上有文字的古墓。我們前往調查清理時,發現這裏是個古墓葬群,並清理了已暴露出來的6座墓葬。

  墓室結構與墓内情况

  這6座墓均是長方形單券單隅墻磚室結構,墓磚多作青灰色,長方磚一般長3l,寬16,厚5厘米。楔形磚長寬與長方形磚同,厚的一端爲25,薄的一端爲6厘米,磚的側面均有葉脈狀花紋,扁平兩面則多印有斜方格紋。墓道均已難辨。墓内積土約20-40厘米。棺木人骨全朽,僅第1、4兩墓尚有板灰迹。遺物多放置前面,第4、6號墓的遺物散置墓室中後部,可能是被積水冲走的。

  一、第1號墓全長3.78米,方向北偏東60度。分墓道和墓室二部分。墓道長1.02,寬0.44米;後室長2.76,寬1.18米。墓後壁加砌一道券拱,使墓室尾部平面縮小32厘米。前室券拱比後室低16厘米,使墓的外形成一低一高。前室深1.22,後室深1.38米。這樣的結構是比較特别的。券拱的隙縫裏多楔以鐵礦物,以加强磚與磚之間的密度,這樣的建築在廣東也少見。墓底磚平鋪,封門磚横直相同迭砌。楔形磚和長方形磚的側面有十多塊有紀年文字的,如“咸康八年七凋十八日孝子李立, “建元一年七月十日”,  “咸康八年七月廿日孝子鄧立作”,  “康”4種。我們發現了同一墓裏有兩個不同姓氏的孝子,這對當時的風俗習慣是值得研究的。遺物放在墓道,墓室除發現一些板灰外,空無一物。

  二、第4號墓全長4.77米,分墓道和墓室兩部分。墓道長77,寬73厘米;墓室長4,寬1.39米。結構基本上與第1號墓相同。僅墓室後壁没有多砌一道券拱和磚上無紀年紀事文字。遺物很零亂,散至各處,墓室中央有殘鐵器2件,可能是棺釘,墓後壁有猪骨頭遺存。

  三、第3號墓全長3.15米,分墓道和墓室兩部分。墓道長46,寬60厘米;墓室長2.89.寬0.93米。向南偏東15度。後壁没有加券,而用一條長方形磚平砌的磚柱承托。封門磚是横直相間迭砌。墓底鋪磚作人字形。長方形磚的上半部均有“永初二年口作”紀年文字,下半部均飾以同樣花紋圖案。楔形磚有葉脈狀花紋。遺物全放在前部,墓室空無一物,板灰和棺釘也已不見。

  四、第2號墓這墓僅有墓室,全長1.8,寬0.38,深0.6米。向南偏東15度。墓低鋪磚剛好平砌兩行。磚的花紋與第3號墓係一模所出。墓室前有大碗1件,小碗2件,中部遺有排列對稱的棺釘4枚。長方形磚中有一劃有“朱武子”三字。

  五、第6號墓全長3.01米,分墓道和墓室兩部分。墓道長0.63,寬0.72米,墓底長2.38,寬1.32米。方向南偏東28度。封門,墓底鋪磚與第3號墓同。惟磚較短厚,長方形磚有不少有“大公作之”四字。

  六、第5號墓被破壞很嚴重,券拱和墓壁大部分被破壞,情况已不可知。但清理到底時,還可知道此墓亦墓道和墓室兩部分。全長3.45米,墓道長48,寬68厘米,墓室長2.97,寬0.84米。方向南偏東21度。墓底鋪磚作人字形,封門磚係横直相迭砌。清理時,墓内碎磚到底,遺物僅剩小石猪和破青釉陶碟各1件,碎陶片很多,可能是葬下不久就被破壞了的。

  出土遺物

  遺物除在5號墓出了1件滑石小猪外,全部是陶器。陶器中除第1、4兩墓各出1件陶 外,全是青釉陶器。

  青釉陶器内外均掛釉,呈青緑和黄緑色,厚薄不匀,有細開片並多有泪痕,灰白色,但火候高低不同,火候高的釉保存的也很好。火候低的,質較粗鬆,有的釉已盡脱。兹按各墓所出土的遺物,分述於下:

  第1號墓 陶鍑1件,侈口,鼓腹,圜底,底有不規則的方格紋。雖無釉,因火候高的關係,有鐵色窑斑。高15.5厘米。盂2件,口微斂,無唇,圈足,圓腹,腹的上部壓有弦紋一道。高14.1厘米。四耳罐7件,有2件在近口緣處壓弦紋一道,圓腹,腹在中上部,逐漸向下收斂,平底,肩部有四個半環形耳。高21.5厘米,另外4件形制與前者相同,只口緣處無弦紋。1件直口,腹、底、耳等形狀與前者相同,高17.5厘米,碗6件,2件直口,圈足,碗内中央處壓有弦紋一道,高6.5,口徑16.7厘米.另4件有圈足和平底兩種,高2.6厘米。碟1件,高1.8厘米。壁微圓而近圜底,碟内中央處有旋出的圓圈,圈内稍微凹下。

  第4號墓 鍑1件,形狀、胎質、火候均與第l號墓所出的鍑同,惟底無方格紋,高i4厘米。盂2件,形狀與第1號墓基本相同,惟口較斂,鼓腹,平底高12.5厘米。四耳罐7件,碗8件,形狀大小均與第一號墓相同。

  第3號墓 四耳罐3件,形狀與第一號墓基本相同。惟大罐的罐身較直,高20.9-14.9厘米。盂2件,形狀與第4號墓基本相同,僅腹的上部無弦紋,高10.1厘米。盆1件廣口,折唇,圈足,器内中央有兩道旋紋,高7厘米。碗7件,口微斂,圈足而向内微凹,緣無旋紋,高6.4-3.8厘米。

  第2號墓 碗3件,形狀大小均與第2號墓同。

  第6號墓 四耳罐5件,形狀與第3號墓的四耳罐相同。其中3件較上述諸墓的四耳罐都要大些,高25.4厘米。碗6件,與第1號墓所出的相同。

  第5號墓 碟1件,高2.4,口徑11.2厘米。小石猪l件,滑石質,作伏卧狀,長4.6,高1.8厘米。

  墓的年代

  這六座墓的年代,都是東晋至南朝的墓葬.第1號墓有咸康八年(公元342年)與建元一年(343年)的年款磚,建元一年與咸康八年只相差一年的時間,這墓的年代可以確定是東晋康帝建元初年。第4號墓的結構與遺物基本上與第1號墓相同一當與第1號墓的年代相距不遠,可能亦是東晋時期的墓葬。第3號墓根據墓形結構和出土遺物觀察,又有永初二年(421年)紀年墓磚,其年代當是劉宋永初年間。劉宋永初二年與東晋建元一年之間相距78年,但墓的結構和遺物已有差异。到了劉宋永初年間,券拱已無前低後高的二座建築形式,墓底鋪磚已由平鋪變爲人字形,陶鍑也不見了。第6號墓雖無年款磚紀年,但從它的結構和遺物看,它與第3號墓相近,而與第1號墓則差异較大,其年代可能與第3號墓相差不遠,第2號墓距第3號墓不過2米餘,磚的花紋和出土的碗又與第3號墓完全相同,它的年代也有可能與第3號墓是同時期的。第5號墓,已被破壞,但從墓底鋪人字形磚和小石猪,青釉陶碟看,它的年代可能不會超出東晋至南朝時期。

  

  (原載《考古》1959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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