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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南華寺木雕像座銘文



  黄玉質(黄玉質,廣東省博物館。)

  【中文摘要】南華寺現存的宋代360尊木雕羅漢中,有286尊在座上刻有銘文。在木雕像座銘題匯中,雖然没有直接記録社會政治經濟活動,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廣州的情况,尤爲可貴的是提供了有關對外貿易的一些綫索。

  Abstract:Of all 360 wooden arthats of Song Dynasty now kept in Nanhua Temple, 286 have inscriptions carved in their bases. Although there is no direct record of the soci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al activities, those inscriptions to some degree reflect the contemporary circumstances in Guangzhou, and furthermore provide some clues on the foreign trades.

  

  曲江縣南華寺保存的宋代三百六十尊木雕羅漢像中(展品47)。有二百八十九尊在座上刻有銘文,其中九十八尊的銘文被鑿去或磨滅,三十四尊僅剩下部分銘文,完整的只有一百五十七尊。在木雕像座銘題記中,雖沒有直接記録社會政治經濟活動,但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廣州的情况,尤爲可貴的是提供了有關對外貿易的一些綫索。

  座銘所記施像人,標明身份的有:軍人(“郡武軍”)1人,官替(已故“都知兵馬使”之妻)1人,僧人7人,外貿商人頭領(“綱首”)2人。在銘文中標明捐造者的籍貫有廣州98人,連州(今廣東省連縣)17人,衢州(今浙江省衢縣)3人。泉州(今福建省泉州市)15人,潮州(今廣東省潮州市)3人。身份、籍貫、住址均不明的21人,這些未表明身份的人應屬市民階層,可能多數是商人及其眷屬。在短短的幾年之內,他們使用大量的進口貴重木材(檀香在當時是蕃貨),完成了規模如此巨大,工藝如此精緻的五百羅漢雕造工程,捐贈人又多以市民爲主,這就反映了當時廣州城市經濟發達的情况。

  座銘還記録了從事施造羅漢像抄募工作的,如刻有“會首楊仁喜抄到”的羅漢像就有6尊(圖1)。“會首”意味着日常經濟生活以及宗教活動中已經存在經紀、把頭,組織“殘會”之類的中人。這是當時廣州社會行業分工相當復雜,經濟活動非常廣泛頻繁的反映。

  外地人客居廣州的,以泉州籍的居多,這不僅説明廣州的商業繁盛,而且與對外貿易也有關係。宋代泉州、衢州商業已相當發達,但北宋對外貿易最主要的口岸是廣州。宋置市舶司以廣州爲最早,時在太祖開寶四年(公元九九二年),稍後是杭州和明州[1]。泉州置市舶司是哲宗元祐二年(公元1087年)[2],仁宗朝尚未置司。神宗元豐三年(公元1080年)還規定:“請非廣州市舶司。輒發南蕃綱舶船,……以違制論”[3]。機構設置和制度規定表明,廣州的地位較之諸口岸更爲重要。從對外貿易情况看,也是如此。清粱廷柟《粵海關志》卷三引北宋神宗熙寧十年(公元1077年)統計材料:“三州市舶司所收乳香三十五萬四千四佰四十九斤,其內明州所收惟四千七佰三十九斤。杭州所收惟六佰三十七斤,而廣州所收者則有三十四萬八千六佰七十三斤”[4]。當時外地商業城市有不少人到廣州經商,施造羅漢像的泉州人就有一半以上是携眷南來的,有的開店鋪。有的則是在廣州市舶司登記的外貿商人。

  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第二個情况是。有的施像人在姓名之的加上“大宋國”字樣(圖2)。“大宋國”、“大明國”之類,本來是當時同中國有通貢關係的國家對中國的稱呼。日本人伊東忠太,縑倉芳太郎《南海古陶瓷》一書所戴琉球南海諸國交涉史料,有明宣宗宣德九年(公元1434年)琉球國中山王致邏羅國的咨文和明憲宗成化十七年(公元1481年)滿刺加國致琉球國王的回咨,都稱中國爲“大明國”[5]。自稱“大宋國”、“大明國”之類的中國人,很可能是經常與外國人接觸的外貿商人及其眷屬.才習慣於此種稱謂的。

  尤爲值得注意的是,舍造羅漢像的人中有兩個是“廣州綱首”[雕像題名樊密的有6尊(圖3),題名陳德安的有8尊之多(圖4)]。“綱首”爲何?史籍只載各目,未作解釋。《萍州可談》卷二雲:“甲令,海舶大者數百人,小者百餘人.以巨商爲綱首,副綱首。雜事,市舶司給宋記、許用笞其徒。有死亡者籍其財”[6]。日本藤田豐八據此認爲是操縱海舶之技術者。因此種綱首,爲結伴商旅之長,故又言此種海舶爲綱船”[7]。這種解釋是不够全面和準確的。

  “綱”在宋代爲運輸貨物的名稱,如“花石綱”、“鹽綱”、“糧綱”之類。官府運輸還規定每一綱由若干艘船或若干重量的貨物組成,運費也有規定[8]。

  海舶綱首的由來,有其特殊的原因。宋代對蕃貨的貿易之利極爲重視,故管理甚嚴,北宋尤甚。不僅蕃貨入口有“抽解”(征收實物稅)與“和買”(政府統購全部或部分貨物)的規定,“商人出海外蕃國貿易者”,也規定必須到市舶司“請給官券”,“違者沒入其寶貨”[9]。申請給券要有“本土有物力戶三人委保”[10]。這種官券的發給。當然只能以船爲單位.即一船爲一綱。同時由於當時海上交通不便,又因外國不論船大小一律按船索取“獻送”。故商旅出海都要結伴使用較大的船隻[11]。大者數百人,小者百餘人,這樣多的商人,當然只能由其中資本最雄厚的巨商領頭申請給券,此人即成爲船的綱首。這些巨商可能多數本人有船,但也不一定是船主才能擔任綱首,《宋會要》關於互市舶方面的記載中即另有“船戶”、“船主”的名目[12]。這種綱首由於經常同市舶司打交道。逐漸成爲一種特殊人物,作爲蕃商旅中固定的頭領,只有他們才有資格出面辦理出海手續,每次出海只有他們出面組織。綱首不僅有中國人,也有外國人。

  後來,宋政府還依靠綱首招引外國商船來華貿易,規定:“諸市舶綱首能把誘舶船。抽解物貨,累價及五萬貫,十萬貫補助以上者,補官有差。”南宋高宗紹興六年(公元1136年),即有泉州綱首蔡景芳與大食蕃客蒲囉辛同時補官承信郎專例[13]。請路市舶司“每年於遣發蕃舶之際,宴設諸國蕃商”。也得請綱首一同赴宴[14]。此外,還有三佛齊詹卑國主托南蕃綱首帶信給廣東市舶官之事[15]。

  當時此種海商頭領身份甚高,見主官也習慣施主客專禮。仁宗時,廣州有海商大戶樊氏見南海縣主簿蘇緘,因直登大堂就坐而被杖,樊氏告到州官去,主簿老爺竟被官召責[16]。不知此樊氏與刻銘的綱首樊密有否關係?

  這些事實。説明宋代作爲外貿商人頭領的綱首,是有錢有勢的。無怪樊、陳兩人拿來冠於姓名之前,作爲銜頭。而綱首之能成爲煊赫一時的身份,又反過來證明當時廣州對外貿易的繁榮。

  外貿商人之所以踴躍捐款於宗教活動,不僅有其本身的原因,也有其社會原因。

  宋皇朝由於重視蕃貨貿易之利,很注意同海外貿易交往。太宗“雍熙中,遣內侍八人,齋勅書全帛,分四路招致海南諸蕃”[17]。仁宗時.對外交往還發展到由皇室出面進行宗教性活動。明道二年(公元1033年),就曾以太宗皇帝和皇太后名義,遣儈至摩伽陀國(在今印度)爲超薦太宗皇帝而建塔一座[18]。作爲當時主要通商口岸的廣州的外貿商人們,不能不受這類活動的影響。

  海商們本身爲求神佛保佑,大發“洋”財。也要進行此類活動。(萍州可談)卷二雲:“喬人重蕃僧,雲度海危難禱之,則見於空中,無不獲濟。至廣州飯儈設供,謂之羅漢齋”[19]。這是他們熱心捐造羅漢像的又一原因。

  此外,施像目的見於座銘的還有:“爲四恩三友”的。“追薦先亡”“早超世界”的,保自身和家人“安吉”的,“乞兒子一名”的,還有出家僧人俗緣不斷爲在堂母親而舍羅漢的,也可見一時的風習。

  座銘中。“都武軍”,不見於《宋史·兵志》,應爲地方駐軍的泛稱,而非專有的名號。“都知兵馬使”亦不見於《宋史職官志》。宋代軍制:“百人爲都”五都爲營,五營爲軍,十軍爲廂”[20]。“每都有軍使,副兵馬使,都頭,副都頭,十將,將,虞侯、承局、押官”[20]。都知兵馬使應即爲統轄一都的軍使。

  座銘所記廣州施主的住地,作第幾“廂”第幾“界”(或“國”),“廂”又有“左….右”之分(圖5)。鄧爾雅認爲當是保甲區域”[22]。這種解釋不符合歷史事實。宋始行保甲法於神宗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23]。仁宗時尚無保甲組織,此其一;宋代保甲之法:十家爲一保,五十家爲一大保,十大保爲一都保[24],亦無“廂”、“界”之類的名目。此其二。座銘中之“廂”、“界”又有不少明言“住房”或“住址”.此“廂”亦顯然不是軍制之“廂”。看來,“廂”是城廂,應當是指城區,“左”、“右”即城之東西。“界”(“屆”)即街也。北宋時廣州城範圍不會很大。區街有可能是以次序編名的。廣州至今尚有名爲第幾“約”的街道。可資參证。

  座銘中還刻有廣州佛寺的名稱三個:法性寺、寶光寺和開元寺。

  法性寺,即現今光孝寺,在廣州市區光孝路,1961年公佈爲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據寺志記載:“唐太宗貞觀十九年(公元645年)改制止王園寺爲干明法性寺”,“宋太祖建隆三年(公元962年)改法性寺爲干明禪院”,以後再未用法性之名[25]。按建隆三年廣州爲南漢興王府。南漢是與宋敵對的,宋太祖怎能在此給此寺改名?現據南華寺木雕像座銘,則慶曆年間仍名法性。南宋方信孺《南海百詠》詩題也作法性寺。並引《圖經》雲:“本干明法性二寺,後並爲一”。又雲“劉氏爲干亨寺,後復舊名,今爲報恩光孝寺”[26]。據此,座銘可正寺志之誤。

  寶光寺,己廢。道光《廣東通誌》謂即大通寺,五代南漢時爲列布廣州四方的二十八寺之一。原址在廣州市郊河南大通滘。《南海百詠》南七寺詩首句即出:“井軫南官焕‘寶光’”。另有單詠大通寺之詩。大通之名係宋徽宗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所改,曰大通慈應禪[27]。“大通烟雨”爲宋、元時八景之一[28]。但近人黃佛頤輯《廣州城坊志》引成化《廣州府志》,則謂寶光寺原址在城西舊南海縣署,即崇報寺。“迺市舶司始創啓元,以爲蕃舶祈福之所。宋大觀中,賈故舍財重修,市舶司請於朝”賜額崇報寺,毀於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29]。

  開元寺,久廢,原址已不可考[30](圖6)。《光孝寺》載:現存光孝寺內南漢大寶十年(公元968年)建造的東鐵塔,“原址在開元寺。宋端平間本寺住持儈紹喜栘歸光孝,建殿覆上。”據塔銘,此塔是用南漢皇帝(劉鋹)名又勃有司鑄造的,目的是“保龍躬有慶。祈風歷無疆……”。建造儈的職衔有“內殿大僧録”,“內供奉講經首座”等,且列名四儈均封“教中大法師.金紫光祿大夫。檢梭工部尚書”[31],可見此寺當時之顯赫。

  南華寺北宋木雕像座銘題記中的許多材料,或者可以印证文獻的記載,從而窺見當日廣州社會面貌的一鱗半爪,或者補正文獻記載的遺誤。具有一定的歷史價值。

  

   (原載《廣東出土五代至清文物》,香港中文大學1989年出版)

  

  注釋:

  [1](宋史)卷186食貨志市舶法傺。四鄰借要本第29册。

  [2]同上。原欠雲:“元祐三年……乃置密州板橋市舶司。而前一年亦置市舶司於泉州。”

  [3]蘇軾:《東坡奏議》)卷8,四鄰備要本《東坡全集)第11册。

  [4]轉引張星烺騙:《中西交通史料匯篇》第3册第58頁,1930年北京輔仁大學版。

  [5]伊東忠太、鎌倉芳太郎:《南海古陶瓷》文學第一部分第十、二十八頁,昭和十六年(公元1941年)東京寶雲舍版。

  [6]同[4]。第261頁。

  [7]何健民譯:《中國南海古代交通叢考》第306頁,1936年商務印書館版。

  [8]《宋史》卷175食貨志滑通條,卷186食貨志互市舶法絛,四鄰備要本第27、29册。

  [9]《宋史》卷186食貨志互市舶法條,四鄰備要本第29册。 

  [10]蘇軾(東坡奏議)卷7、四鄰備2要本(東坡全集)第11册。

  [11]轉引張星烺編《中西交通史料匯篇》第261頁。

  [12]何健民譯《中國南海古代交通叢考)第318、327頁轉引。

  [13]《宋史》卷185食貨志香條,四鄰備要本第29册。“蒲啰辛”原作”啰辛”,據藤田堂八引(宋會要)改正。

  [14]何健民譯:《中國南海古代交通囊考》第324頁引《宋會要》。

  [15]據戴裔煊《宋代三佛脊重修廣州天觀碑記考擇》一文注十二引《宋會要楫稿》,見《學術研究》1962年第二期第65頁。

  [16]道光《廣東通誌》卷237宦蜻録蘇緘傅,商務印書館影印同治重刊本第4155頁。

  [17]《宋史》卷186食貸志互市舶法條,四部備要本第29册。

  [18]《河北第一博物院半月刊》第13期第1版,1932年3月版。

  [19]轉引張星烺編:《中西交通史料匯篇》第262頁。

  [20]《宋史》卷195兵志訓練棘之制條,四部備要本第31册。

  [21]《宋史》卷189兵志廂兵條。四部備要本第30册。

  [22]鄧爾雅:《曹溪南華寺宋刻五百羅漢記》,《國立中山大學文史學研究所月刊》第1卷第3期第7頁,1933年3月版。

  [23]《宋史》卷15神宗紀、四部備要本第3册。

  [24]《宋史》卷192兵志保甲條,四部備要本第30册。

  [25]《光孝寺志》卷2,1935年廣東省主編印局排印本。

  [26]宋方信孺:《南海百 》,學海堂光緒重刊本。

  [27]道光《廣東通誌》卷229古迹略,商務印書館影印同治重刊本第4016至4017頁。

  [28]清仇池百輯:《羊城古鈔》卷首,嘉慶刊本。

  [29]黄佛頤輯:《廣州城坊志》卷3第62至63頁,廣東叢書第3集。

  [30]道光《廣東通誌》謂元妙觀即唐開元寺,但該處在公元1008-1016年已改爲天厦觀,而天魔觀至神宗元豐二年(公元1079年)重修立碑時没有再更改,是則仁宗朝之開元寺應在另一地點,此寺起碼存在刻南宋理宗瑞平年間(公元1234-1236年)光孝寺僧搬走東鐵塔之前。

  [30]《光孝寺志》卷3,1935年廣東省主編印局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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