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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强辯難圓説  挑起衝突



  一如所料,陳水扁是一個絶對不會認錯的人,昨天晚上,他向臺灣全民自辯,但無論如何努力,扁的就是扁的,怎麼也説不圓。 

  仔細分析他的辯詞,可以發現具有四大特點: 

  一、用時間概念來偷換貪污的性質。陳水扁在開場白不久,就提出問題:如果他要貪污,在任5年之內,才貪污1480萬元新臺幣那麼少,可能嗎?陳水扁在此,企圖扭曲兩個事實。第一,貪污可以是長期的,也可以是一時的。從來沒有5年要貪污多少金額才是貪污的規定。第二,起訴1480萬,並不見得全部貪污款被查清,可能還有一個億未能偵查得,又如何呢?所以,5年之內,貪污或多或少,都是可能的。 

  二、用虛擬道德來頂替法律的權衡。陳水扁在説明會上指出,他當選後主動提出薪水減半,6年少領3300萬元,又怎麼會去貪1000多萬元。這是十分典型的悖論。其一,主動提出減薪,就能保证不貪污了。如此一來,官員們都可以先自減一半薪水,獲得豁免牌,然後再去貪污。其二,貪多貪少不是核心問題,是否貪污才是問題。就如殺人犯不一定要殺幾個人才是,只要殺了一人就是!所以,把自己的道德虛擬化之後,就可以爲所欲爲了,何等荒唐! 

  三、用個人需求來破壞行政的約束。陳水扁在説明會上大發牢騷説,「副總統」以下都有「特支費」,而當「總統」的卻只有「國務機要費」,沒有「特支費」,這樣做「總統」,連鄉長都不如。這樣的説法是匪夷所思的。原因一,行政規定「總統」沒有特支費,一定有行政的道理。原因二,如果完全不合理,是可以提出需求來改正的。沒有特支費,不如鄉長,就是可以貪污的理由嗎? 

  四、用政治機密來掩飾貪污的行徑。陳水扁辯稱,「機密外交」有時候是從很久之前就開始準備,花錢什麼時候可以回收都不知道,如果可以成功,替臺灣創造更大的「外交」空間。這是陳水扁自辯中最可笑的一部分。且不論是否真的要陳水扁做什麼「秘密外交」,就算有也不至於全家一起出動購物頂發票吧?其女陳幸妤名下的20張發票,70%都花在小孩身上,金額高達12萬6千元。包括在BURBERRY消費2次,直接花掉5萬元。不管嬰兒寢具有多貴,4千、1萬2,通通買下來都不手軟。還有上次鬧的滿城風雨的誠品發票,陳幸妤買的積木、磁性教育版總共791元。花最多是美語童書,一次買了44500元。子孫家庭費用,這就是「秘密外交」? 

  陳水扁是抱著强辯硬拗的心態登臺的。他釋放的訊息非常清晰:首先,他的目的不是要解決問題,不是要説明真相,更不是要真誠道歉。其次,他之所以采取强行辯解的方式,是要給各方示意決不妥協的鬥志,以震懾可以震懾的力量。第三,最有效地遏制民進黨內部不滿情緒的蔓延,盡量拖時間。第四,不能不給美國一個似是而非的公開交待。 

  他講閩南話,用感性辭彙來否定法律語言,用通俗的道理來洗脫自己的罪名。這一切手法,都是對著緑營的基本民眾的。陳水扁意圖有三:一,博得泛緑民眾的同情與支持,鞏固最後的力量。二,挑起藍緑社會發生爭執、對罵、輿論衝突。三,强力刺激社會不滿,因此而發生動亂,是他的期盼。 

  陳水扁又很大聲地説,他不是戀棧權位,不必等到三審定讞,一審判定吳淑珍貪污有罪,他立即下臺鞠躬。這句話在臺灣還有人信嗎?從信誓旦旦説吳淑珍涉及SOGO案就下臺,到今天,他還在臺上好好地呆著。繼續拖延,以時間換空間的意圖太明顯了。

  

  200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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