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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國家法》的精准解讀——專訪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所長餘克禮

  

  羅祥喜

  三月十四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對未來大陸的對台工作以及兩岸關係發展,將產生深遠的影響。為此,本刊記者專訪了知名台灣問題專家、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所長餘克禮,請其就這部備受關注的《反分裂國家法》的來龍去脈及其內涵,作了深入的解讀。

  《反分裂國家法》的由來

  記者:《反分裂國家法》的立法背景是甚麼?

  餘克禮:《反分裂國家法》也就是對台特別立法,早在一九九一年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全國台灣研究會、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召開的第一屆海峽兩岸關係研討會上,就有海外的華人華僑提出過對台特別立法的建議。這是由於李登輝在其權力地位鞏固之後,他的台獨分裂面目開始暴露,在他的支持和縱恿下,台獨活動由非法變成了合法,由地下變成了公開的,並從海外回到了島內。正是因為台獨分裂活動的勢頭在不斷地上升,才使得海外華人華僑感到憂心,因此,他們認為應以對台進行特別立法的方式來遏制台獨分裂活動。

  一九九五年李登輝訪美,公開在國際上鼓吹台獨分裂活動之後,有更多的海外華人華僑和中國的專家學者提出應制訂反台獨法。

  一九九九年李登輝提出“兩國論”,特別是二○○○年陳水扁上臺、民進黨執政後,島內的台獨分裂勢力的分裂活動進一步發展,要求對台特別立法的呼聲更強,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這方面的提案和建議也越來越多,大陸的學者也分別向中央提了不少這方面的建議。中央對於這些建議都高度重視,並密切關注島內台獨分裂勢力製造台獨分裂活動的動向。

  二○○三年台灣新一輪所謂總統選舉競選活動開始之後,李登輝、陳水扁等人借競選造勢之機瘋狂地推行台獨分裂路線,不僅公開提出要進行台灣正名及公投制憲,而且還提出了台獨建國的時間表。在這樣的情況下,對台立法,也就是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以法律手段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已是勢在必行。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我們的全國人大不正視包括五千萬海外僑胞和兩岸人民強烈要求制定《反分裂國家法》遏制台獨的呼聲,就是違逆民意。所以全國人大要對台特別立法,是在特殊的歷史背景、歷史條件下的一個順應民意的勢在必行的反獨、遏獨重大舉措。

  記者:《反分裂國家法》具體開始起草是在甚麼時候呢?

  餘克禮:據我瞭解,是在二○○三年底、二○○四年初,陳水扁推動公投制憲要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活動達到最高潮的時候。因為當時的台獨分裂活動已經直接威脅到國家領土主權的完整、破壞著中國和平統一的前景、損害到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所以全國人大為了維護國家領土主權的完整、維護台海和平與穩定,為了使和平統一的方針政策能夠繼續得到貫徹,開始著手起草這部《反分裂國家法》。整個起草的過程,經歷了一年多的時間。

  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

  記者:您覺得這部法的整個起草及立法過程有何特點或特色?

  餘克禮:《反分裂國家法》的整個起草和立法過程,經歷一年多的時間。全國人大對於起草這部國家大法高度重視。整個立法過程是相當細膩的,充分地體現了尊重民意和民主立法的精神。據我瞭解,為起草這部法,全國人大的主要領導人主持召開了很多場座談會,反覆聽取海外華人華僑、台港澳的代表,以及大陸有關省市的主要領導人、中央有關部委的主要領導人、民主黨派、法學專家、台灣問題專家等各方面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吳邦國委員長親自領導、組織立法工作,前期工作做得相當充分、仔細。最後提交給人大代表的草案,我覺得是非常完整、系統、精煉的。它不僅對立法的宗旨、對台灣問題的性質、台灣的定位作了明確的規定,同時把大陸二十多年來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促進和平統一的一系列方針政策都濃縮到這部法之中,使其法制化,特別是對如何處理台灣可能出現的種種台獨分裂行為,都有明確的措施。所以我認為這是一部相當經典的法律。

  反分裂法的四大意義

  記者:《反分裂國家法》意義何在?

  餘克禮:《反分裂國家法》開宗明義地指出,“為了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我覺得這個法的最大的意義,是以國家大法的形式,從根本上對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的活動予以遏制。也就是說,有了這部法,將使台獨分裂勢力不敢輕舉妄動。因為這部法是全國人大全體會議通過的,是國家大法,是位階很高的一部法,它的權威性、嚴肅性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如果台獨分裂勢力無視這部法,挑釁一個中國的原則,企圖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去破壞和平統一的前景,去損害國家的根本利益,那就是以身試法,大陸必然會根據這部法的有關條文的規定,採取必要的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具體地講,《反分裂國家法》的意義,至少有以下幾點:

  第一,有了這部法,使我們維護國家主權領土的完整,維護國家的統一,有了強大的法律武器。

  第二,對台灣問題的性質和台灣的地位,作了明確的規定,從而使台獨分裂勢力完全喪失了歪曲的空間。雖然我們對台灣問題的性質和台灣的地位,早就講得非常清楚,在大陸的對台方針政策及中央幾代領導人關於台灣問題的講話裡面,都有體現,但這一次是以憲法為依據,以單獨的對台立法的具體形式,對台灣問題的性質,作了明確的定性,即“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像這種話,以前講得很多,但這次把它寫進《反分裂國家法》,其意義就大不一樣了。同時針對島內的台獨分裂勢力至今還在拿台灣的地位做文章,鼓吹甚麼“台灣地位未定”呀,“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呀等等謬論,在這部法裡明確地宣示,“世界上祇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這就是以法理的形式把今天兩岸關係的現狀明確了,若不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就是要改變兩岸關係的現狀,就是企圖將台灣從中國的版圖中分裂出去。明確台灣問題的性質、台灣地位,是我們解決台灣問題的基點,也是我們採取任何方式和手段維護台灣作為中國一部分的地位、最終實現兩岸完全統一的法律依據。

  第三,把大陸二十多年來的對台方針政策,以國家大法的形式加以法律化。這既體現了大陸盡最大努力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最大的誠意,同時也表明了大陸將一如既往、堅定不移地繼續推動和平統一的方針政策,推動兩岸關係發展的決心和意志,這也是向世人公開承諾大陸的對台方針政策是一貫的,不是搖來擺去的。

  第四,在這部法裡面,表明了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堅決捍衛國家領土主權、維護國家統一、反對台獨分裂勢力的強烈願望和堅定的意志。這部法既體現了大陸堅持原則的堅定性,又體現了推動兩岸關係發展、促進和平統一政策的靈活性。就是說,台獨分裂勢力膽敢以身試法,大陸一定會依法處理的,對此,大陸是決不會含糊的。另一方面,這個法又為大陸推動兩岸關係發展、貫徹和平統一方針政策和最終解決台灣問題創造廣闊的平臺和彈性空間。所以,我認為這確確實實是一部促進兩岸關係發展、推進和平統一的大法,是一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反對台獨分裂勢力的大法,也是一部維護台海和平的大法,是一部符合兩岸同胞切身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大法。

  擊中台獨分裂勢力要害

  記者:如何分析和看待台灣對《反分裂國家法》的反應?台灣有輿論稱之為“戰爭授權法”或“戰爭空白支票”等,對此您怎麼看?

  餘克禮:《反分裂國家法》從去年底正式啟動立法程式以來,我們一直密切關注島內各界對它的反應。正如我們事先所預料的,島內反對台獨分裂勢力的政黨、政治人物和絕大多數的台灣民眾,終究是能夠理解與接受這部法的;同樣的也是在我們預料之中的是,台獨的政黨和政治團體等台獨分裂勢力,特別是一些台獨頭面人物,必然會對《反分裂國家法》的出臺感到很緊張。因為這部法的立法宗旨,開宗明義講得很清楚,就是針對台獨分裂勢力的台獨分裂活動的。所以這部法的出臺,他們必然會作出各種各樣的反應;如果他們不作出反應,則說明我們這部《反分裂國家法》對台獨勢力就沒有甚麼震懾力。所以,目前島內的台獨分裂勢力對《反分裂國家法》進行歪曲、攻擊、誣衊,說甚麼這是“戰爭授權法”、“戰爭空白支票法”、“對台動武法”等等,我覺得,台獨分裂勢力的這些動作,正好說明瞭我們這個法擊中了台獨分裂勢力的要害。

  從啟動立法以來,到三月八日王兆國副委員長在全國人大全體會議上就立法所做的說明,以及在這期間中國共產黨和國家領導人就這項立法所發表的談話,都一再表明,《反分裂國家法》是促進兩岸關係發展、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反對台獨分裂勢力的法,是維護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法,是維護兩岸同胞根本利益的法。如果島內的台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完全消失了,兩岸自然就不會發生任何的衝突。當然如果出現了《反分裂國家法》中所列舉的幾種台獨分裂活動情況,大陸一定會採取非和平的方式或其他必要措施,來捍衛國家領土主權的完整,這是無庸置疑的。但是,這樣做也完全是針對極少數台獨分子,而不是針對台灣人民。

  大陸的對台方針政策是一貫的,祇要島內沒有出現《反分裂國家法》裡面所列舉的幾種台獨分裂活動,我看臺海就可以保持和平與穩定。因為在江澤民的八項主張裡,早就講得很清楚,中國人不打中國人,這也是大陸對台灣人民的一個莊嚴的承諾。我們所要反對的,是極少數台獨分裂勢力及其分裂國家的活動。他們給《反分裂國家法》扣上各種各樣的帽子,是刻意要歪曲、攻擊和誣衊這部法,是企圖欺騙島內的民眾,煽動島內民眾與祖國大陸對抗。我覺得,這些台獨分裂勢力再這樣鬧下去,對緩和兩岸關係沒有任何的好處,對進一步推動改善兩岸關係沒有任何好處,是完全背離台灣主流民意的。

  符合國際慣例

  記者:那麼,您如何看待國際社會對《反分裂國家法》的反應?

  餘克禮:我們這部《反分裂國家法》是以憲法作為依據。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同時正如我前面講過,我們制定這部法,有廣泛的民意基礎,是包括海外五千萬華人華僑、包括廣大台灣同胞和大陸人民的強烈要求,維護國家領土主權的完整、反對分裂,是任何一個主權國家的基本職責、權力與義務。我們立法的正當性是不庸置疑的,這種做法完全是符合國際貫例的。很多國家都有反對分裂的法律條文,任何國家對分裂國家的活動都會採取各種各樣有力的措施來加以制止的。

  比如說,美國的南北戰爭(1861-1865年),打了四年,死了六十多萬人。為了甚麼?就是為了維護美國的國家統一,反對南方的奴隸主勢力分裂美國。林肯在美國的歷史地位那麼高,我看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他維護了美國的統一。現在美國上至國家領導人,下至一般的公民,都要遵守美國的忠誠宣言,其他國家的公民要加入美國籍,也要對忠誠宣言進行宣誓,而在這個忠誠宣言裡面就明確地包括要反對分裂國家的內容。

  我們制定《反分裂國家法》,也是在行使一個主權國家的權利、職責和義務,完全是正當的,會得到絕大多數國家的認同和支持的。當然如果有極少數反華勢力對我們的這次立法說三道四,那是赤裸裸地干涉中國的內政行為。對這種做法,第一,我們堅決反對;第二,我們也不怕;第三也阻擋不了、幹擾不了我們制定反分裂法的工作。從目前來看,國際社會對我們制定這麼一部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推進兩岸關係發展、促進和平統一的法律,反應基本上是正面的,因為任何國家都沒有反對的理由。

  記者:《反分裂國家法》在未來大陸對台政策和對台工作中,將起甚麼作用?對未來兩岸關係的發展有何影響?

  餘克禮:對這個問題,我前面已經講了不少。《反分裂國家法》已經使大陸二十多年來的對台方針政策法制化了,因此,將會對兩岸關係的發展產生巨大的積極而又深遠的影響。因為我們的對台方針政策法制化後,更具權威性,推動的力度會更大。同時因為有了專門的反對和遏制各種“台獨”分裂活動的條款,對台獨分裂勢力將會起到相當大的震懾作用,這對維護台海和平無疑將會產生極大的效果。總之這個法律的通過,會促進兩岸關係的發展,推進和平統一的進程,對維護台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乃至對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會產生積極的影響。

  (原載《中國評論》二○○五年四月號,作者係中國評論月刊副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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