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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知縣不腐 童子



  在中國歷史上,明代宦官爲禍之烈,居於各代之冠。雖然太祖朱元璋明令“内臣不得干預政事,預者斬!”但自燕王朱棣得宦官相助奪得帝位之後,歷時十五朝,宦官的政治地位日益煊赫,從内廷擴張到外廷,在十二監、四司、八局的所謂“二十四衙門”之外,更增設了臭名昭著的特務機構東、西二廠,由上而下搆成一個龐大的宦官集團,滲透政治、軍事各部門,左右着王朝的命運。隨着權勢不斷膨脹,宦官人數從明初的數千漸增至數萬,每年要向各地挑選大批男童“净身”入宫。古時醫療條件差,被“净身”的孩子,不僅痛苦异常,而且往往因傷口感染而得病死亡,故在征選地區,模樣端正的貧家男孩,以及他們的父母,莫不膽戰心驚,生怕大難落到自家頭上。

  正德初年,宦官頭子劉瑾挾制年幼無知的皇帝,上下其手,惑亂朝政。他爲了擴大勢力,以便把持國柄,肆意增加宦官名額,頻頻指令地方輸送“净身”男童進京。告示所到之處,閭里村落無不鷄飛狗走,哭聲連綿不斷。

  這年歲暮的一天,數騎快馬載着黄衣使者,一溜煙涌進揚州府泰興縣衙門。驚人的消息很快傳開:“揚州府明春上送三百童男,泰興縣占五十!”五十人,個個都要手術成功不落病殘是不可能的,這意味着要閹割一百多個孩子。一縣上下,大小村集,立刻亂了套,躲的躲,逃的逃,躲不開逃不遠的,唯有涕泪漣漣地等待厄運降臨。但是,日子一天天過去,四下氣氛出奇的平静,胥吏衙役、村長里正,根本没有反應。人們驚訝之餘,禁不住相互打聽:是不是詔令突然又取消了?到了暮春時節,百日期滿,上頭來要人,謎底終於揭開:詔令並没有取消,而是知縣有意拒命,拖延時日,使治下的兒童免受戕害。

  主管太監知道後,氣急敗壞,馬上飛報京城,驕横跋扈的劉瑾一聽,小小知縣居然斗膽跟他作對,氣得七竅生烟,毛髮倒竪,一迭聲傳令江蘇鎮守太監速速將此人解京重重治罪。而泰興縣衙中那位舍身保民的知縣,却平静地守在那裏聽候拘捕。

  但蒼天開眼,黄衣使者還未返回江蘇,劉瑾已因圖謀弑篡被同黨告發而惡貫滿盈,突然被抄家並凌遲處死。不爲逆監腐童子的知縣轉危爲安,成了朝野稱許的知名人物。

  那知縣姓黄,名著,字子誠,順德龍江人。弘治十八年(1505)進士。歷任福建安溪、江蘇泰興知縣、户部主事、户部員外郎、户部郎中。爲官清正廉明。曾有村民自傷後,親到縣衙指控某人挾怨謀殺,隨即倒地身亡,案情撲朔迷離,一時衆議紛紜,莫衷一是。黄著經深入偵查,證實被指控者無罪。案破之日,全村百姓敬服,交口稱贊“黄青天能爲民作主”。調任户部後,管通州倉,轉宣府糧,斂潯陽賦,督南京餉,經管錢糧千千萬萬,均廉潔自重,從不貪占分毫,受到上下級的敬重。

  

  注:

  ①腐:腐刑,又名“宫刑”。上古“五刑”之一,爲破壞人的生殖機能的一種酷刑。後世泛指閹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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