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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股份制的誕生



  1983年10月,萬豐村黨支部書記潘强恩與港商陳振豪達成口頭協議,港方投資5000萬港元在萬豐村辦一家彩星玩具廠,萬豐村必須在半年内蓋好2萬平方米的廠房,能安置1600個工人住宿的員工宿舍,並做到路通、水通、電通、電話通。經過考察,雙方於1984年3月草簽了協議。

  根據港方送來的平面圖紙樣本框算,2萬平方米廠房,居住1600工人的員工宿舍,四通一平,資金需要600萬元以上。當時正遇到國家收緊銀根,借也不好借,籌也不好籌。爲了拴住彩星,把剛建好的一座1500平方米的廠房交給彩星,提議他們早日培訓工人,以免大廠房建好以後,生産上不去。彩星接受了萬豐村的建議,利用萬豐剛建好的1500平方米廠房進行試産。

  彩星玩具廠廠址選在大邊山東部,大邊山東面要推去三分之一,同時還要徵用山邊的10多畝已分給群衆的土地。大邊山是萬豐村的靠山,有人認爲推山破壞了萬豐村的風水,一時間,祠堂、公衆場合議論紛紛,反對之聲震耳欲聾。被征地的農户也鬧得很厲害,强烈要求村裏進行補償。

  當時,萬豐村要發展企業,一無資金,二無技術,最大的優勢是土地資源,只有把土地充分利用起來,才是惟一的發展出路。然而,大部分的土地己分到農民手中,雖説村裏可以用行政手段以低價征收農民手中的土地,但除了種地就一無所長的農民,吃完了有限的一點征地費後,以後生活怎麽辦?這是一個長遠的問題,萬豐村幹部不能不加以認真考慮。正當他們一籌莫展時,村幹部偶然發現村民們僅在銀行的存款就超過了103萬元。在這緊急關頭,村黨支部作出大膽設想:采取股份制辦法,把群衆手頭改革開放以來積攢的資金集中起來,

  但是歷史上農民有過喫虧上當的事,合作化初期章程規定,農民土地和生産資料折股分紅,實際是根本不算數。俗話説:“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如今又要農民投資入股,農民還放心不?歷史的經驗説明,他們的擔心也不是多餘的。有没有一種辦法,既讓農民放心,又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呢?潘强恩和其他村幹部反覆考慮如何解决擺在萬豐發展道路上土地和資金的兩大難題。潘强恩的想法是:征地款直接變成股份,使農民走上久安的道路。相應地制定好章程,使農民的利益得到切實的保障。這是股份制改造的一個雛形。

  針對在征收被承包的土地時群衆鬧意見的情況和需要籌備資金建廠房、宿舍的兩大問題,村黨支部支委專門進行了研究,雖然存在分歧的意見,但最後决定向全體黨員通報此事,並首先在黨員中公佈推行股份制方案,從而引發了一場争論。

  有的黨員提出,土地剛剛分了幾年,現在又收回去,是不是違背中央政策?有的黨員説,資金入股可不可靠,當年不是搞過什麽合作社、供銷社、信用社嗎?後來股權都到哪裏去了?持有不同觀點的黨員争論不休,雙方似乎勢均力敵,難分高下。這次争論也把姓資姓社的問題扯了進去。争論越深入,黨員們的水平提高越快。特别是一些老黨員,因爲經受歷次政治運動,警惕性特别高,生怕搞股份制會給萬豐村帶來麻煩,戴上“走資本主義道路”的帽子,這個帽子誰也戴不起呀。

  黨員大會開過好幾次,争來争去老是没有定論。最後,黨支部决定,召開村民大會,直接聽聽群衆的意見。

  這次村裏召開群衆大會,不用三催四請,群衆早早地來到露天會場。臺下,人頭攢動,黑壓壓的一片。會議由潘九根主持,潘强恩作了推行股份制的報告。在分析了一番情況和講了一番道理之後,潘强恩直接通報了與港商合作建廠一事,向群衆求計問策。他説:“最近我們與香港彩星集團洽談一個項目,對方要求我們在半年内建成2萬平方米廠房、住1600名工人的宿舍,四通一平。項目很好,資金不足。由於我們這個項目資金要求量達600萬以上,想到銀行貸款,但現在國家銀根收縮。如果我們在半年内做不了這件事,這個項目就告吹了。現在國内很多人都争這個項目。今天的群衆大會想徵求一下意見,看怎麽辦?”會場上,首先是一陣沉默,一分鐘後,群衆開始竊竊私語,聲音由小到大。

  突然群衆中站出一位老漢,説:“凡事量力而行。有能力就做,没有能力不要做!”接著一個中年漢子説:“你們把大邊山都推掉了,洗濕了頭,還不洗下去嗎?”一位婦女也站起來大聲地説:“你們大隊幹部没商没量就推掉風水山,萬豐村以後就没有後枕了。以後若順順利利的倒没有什麽,要是將來灾難降臨,責任誰來承擔?怎麽辦?你們看着辦吧,反正這幾年也有個樣子做出來了,只要你們認爲是對的就做,不對的就不做。”

  群衆大會開過了,並没有激起群衆的投資熱情,但卻像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了一塊巨石,平静的萬豐村不平静了。有識者説:辦法是好辦法,但就是風險太大。對股份制毫無認識的人,認爲事不關己,漠然置之。反對者都是一些認爲股份制風險很大的人,總之輿論沸騰。

  萬豐潘氏宗祠是他們最好的討論場所。天下事、國事、村事、家事事事都可在那裏聽到,也經常發生争論,有知識的人分成兩派,他們時常争得面紅耳赤,這樣反而好,争論越多,大家反而對股份制認識了,慢慢懂得是怎麽一回事了。

  爲了推行股份制,潘强恩决定再開支委會。在支委會上,潘强恩反復强調,盡管我們支委的觀點不統一,但這個項目要盡快上馬,這是一切事的前提。只要大家有辦法籌到錢,也可以不采用股份制。咱們乾脆實行資金包干到人,來個八仙過海,各顯神通去吧。這一招果然很靈。最後一致决定推行股份制,並規定每個支委都要帶頭籌資5000元入股。農村股份制的誕生

  支委會的這個决定是一個重要的轉折,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於是又再次召開支部大會,並把支委會關於推行股份制的决定作了宣佈,不少黨員都感到喫驚。支部書記潘强恩倡議萬豐村的黨員要帶頭作示範,都在不許搶、不許偷、不許貪、不幹違法的事的情況下,拿出5000元來。對此黨員們又争論起來,最後决定表决通過,最終以微弱的多數獲得通過。

  對於企業用地問題,村裏也作了規定:土地以作價或分成入股。凡是已分到户的土地,如果企業征收,必須作價,按照土地承包期15年,在15年内,其股份歸承包者所有,承包期滿,其股份歸集體。集體土地,與群衆合作蓋廠房,實施三、七分成,即出土地者三,投資者七,50年全部歸集體所有。

  對現金投入者,所有權50年,50年後歸集體。爲了使第一批投資者有信心,村裏作出保証,對彩星項目投資者,月息不低於6厘,5年内保本保息,5年後不保本不保息,即5年後再實行風險共擔,利潤共享的原則。不在此項目投資者,不能享受5年内保本保息的待遇。

  這個措施出臺,群衆投資開始放心一些,但所籌資金25萬元,仍然不足。村幹部又找了一些朋友加入這個行列,動員一些建築公司帶資建廠,承諾定期付款。後來又到香港同胞那裏借了一部分款。工程如期完成,彩星的領導層看到了新建的廠房,表示滿意,連連夸奬萬豐人有魄力、守信用。大量的設備馬上進入新廠安裝、調試,工作緊張地進行,不到2個月就進入投産。1985年底,萬豐村股份公司向股東分配了利潤。這是萬豐村推行股份制第一次分配。它是萬豐村經濟發展史上的突破點,打破了傳統模式即單一的按勞分配的分配模式。這次分配利潤較高,超過20%。全村震動了,人們驚嘆了,這是奇跡。這次突破,也就奠定了萬豐村實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礎。(寶安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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