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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現狀的深港金融合作研究



  
  今年是香港回歸10周年,關於內地與香港,尤其是深圳與香港經濟金融合作方面的討論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

  全國政協委員、深圳市政協主席李德成等多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向今年的政協工作大會提出提案,希望進一步促進深港金融合作。李德成認為,深港金融合作歷經20餘年,已經進入了一個比較成熟的階段。尤其是CEPA協議簽署後,兩地金融業合作更是進入了黃金期。在這樣一個比較高的平台上進一步加強兩地合作,不僅有利於香港金融機構向內地後花園滲透擴張,進一步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而且對於深圳來說也是一個進二步國際化的新機遇。提案進一步表明:加強深港合作是利港利深利國的“三赢”舉措。

  然而,深港畢竟處於兩種不同的體制下,經濟金融管理理念與運營方式存在很大的區別,當然也存在很大的問題、受到很大的限制。要解決這些,我們必須基於現實現狀,找出制約點的關鍵所在,進而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

  一、深港金融合作現狀

  1.深港货幣市場合作現狀

  貨幣市場是進行短期資金融通的市場,其交易主體和交易對象十分廣泛。而貨幣市場的金融產品主要由商業銀行開發和推廣。深港貨幣市場的業務合作主要體現在消費信貸、各種形式的商業信貸,以及商業銀行所提供的各種貨幣市場上的中間業務之上(比如支付結算體系,跨行間的人民幣業務的轉帳等),主要是在以下幾個方面展開。

  (1)深港两地消费信贷市场的合作进程

  消費信貸是銀行和商店為居民消費所提供的信貸。而消費信貸市場是貨幣市場上的一種重要形式。隨著銀行發行的借記卡和貸記卡在消費群體中的普及,消費信貸的發展在近年來突飛猛進。而香港和深圳作為兩個大型的現代化城市,其城市間的消費信貸市場的合作在最近幾年也得到了充分的發展。而銀行卡作為消費信貸的一個主體標誌,它的推廣和普及實際上就是兩地在消費信貸市場合作的一個體現。

  (2)深港兩地貨幣借貸市場的合作現狀

  隨著兩地間經濟往來的加深,深港銀行業在貨幣借貸領域的業務合作力度也開始加強,這一點不論是在銀行的中長期貸款還是個人消費信貸上都有所體現。港資銀行在個人消費信貸領域優勢明顯,其個人消費信貸總額在2005年6月底就已經達到3.81億美元,佔深圳全部外資銀行的96.65%。港資銀行積極開展中資機構貸款業務,截至2005年6月末的資料顯示,港資銀行對中資機構各項貸款餘額5.51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兩倍以上,佔全部外資銀行的82.4%。

  同時我們要看到,深圳作為香港在大陸的後花園,齊集了大量的工業企業和商業企業。企業的發展需要融資,港資銀行在深圳的入駐,即是给企業的發展帶來的契機;而相輔相成的是,以此港資銀行也獲得了大量的市場贏利份額,這一點從上面的數據上也有所顯示。港資銀行不僅在消費信貸領域佔有了一席之地,通過對中小企業進行中長期的商業貸款也是港深兩地銀企之間業務加強合作的體現。如2003年,作為深圳本土的城市商業銀行——深圳市商業銀行就與香港東亞銀行簽署了全面業務合作協議,雙方就業務、管理、技術、人才等多個領域共達成22條框架性協議。作為首期合作項目,深圳市商業銀行還與香港東亞銀行深圳分行簽署總額度為2.2億元的銀團貸款協議,用於支持深圳特大型商業企業茂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業按揭貸款項目。由此可見,兩地的銀行信貸業務正在逐步深入開展。

  (3)深港兩地支付結算體系的合作進程

  在此進程中最具突破的一項就是深港兩地資金结算體系的開通,由於深圳金融電子結算中心運行的深圳外幣實時支付系統與香港港元即時支付系統聯網,兩地間資金結算實現了即時到賬。

  而在此之前,深圳銀行間每10天通過跨行實時支付系統的資金清算量已達到人民幣2000億元;香港銀行每4天通過港元跨行支付系統的資金清算量約為港幣13000億元,這其中80%以上的資金是通過實時支付系統完成資金清算流動。

  據悉,首批進入該網的深圳銀行達到20家,香港銀行也有128家,深圳企業可以選擇此內的任何一家開戶銀行辦理同城或深港外匯劃轉。在結算幣種方面,深港結算只開辦港幣業務。在業務收費方面,同城结算的收費與人民幣實時支付業務的收費標準相同,最高100元,最低5元;深港結算的手續費標準與一般國際结算基本相同,但通信費更低,為每筆40港元。而新開通的如此高效的資金流通清算體系將是進一步促進深港貨幣市場發展的助推劑。

  (4)貨幣市場的主體商業銀行準入現狀

  深圳特區成立25年來。在深圳的港資銀行不斷拓展業務。港資銀行多年來一直十分活躍,是外資銀行的主力軍,深圳是全國港資銀行最多的城市,在深圳的外資銀行中,香港銀行無論數量還是業務發展都居首位。在深圳設立分行的香港銀行有匯豐、渣打、亞洲商業銀行、中銀香港、東亞銀行、恆生銀行、道亨銀行、南洋商業銀行、永亨銀行,設立代表處有香港大新銀行、上海商業銀行等。2004年,中國銀監會又相繼批准香港的永隆銀行、上海商業銀行和大新銀行在深圳設立分行。另有消息稱,還有兩家港資銀行準備以並購重組的方式進入深圳,有3家香港保險公司計劃落戶深圳。

  港資銀行在深圳業務普遍發展良好,自1982年香港南洋商業銀行率先在深圳開業以來,深圳迄今共有20家港資銀行營業網點,其資產總額達52.81億美元,佔深圳全部外資銀行的51.77%。2005年上半年港資銀行實現稅前利潤3199萬美元,佔深圳全部外資銀行利潤的66.2%,赢利能力明顯高於深圳外資銀行的平均水平。可見,從貨幣市場上的主體商業銀行的互動來看,港資銀行目前已佔深圳外資銀行的半壁江山,隨著兩地經濟聯繫的日益密切,兩地金融的融合也將日益深化。

  除了上述的四個方面以外,深港兩地的貨幣市場業務在人民幣業務上的融合的趨勢上也更加明顯。比如,人民幣在香港的各大消費場所已經可以直接進行流通,最近的形勢也顯示人民幣將越來越堅挺。可以看到的是,實質上在民間交往中,港幣和人民幣已經可以有限度地進行自由兌換了,伴隨著深圳按照“立足深圳,聯通香港,輻射華南,建設金融中心城市”的指導思想大力發展金融業,深圳和香港在貨幣市場上的融和趨勢在未來的時間內將逐步實現。

  2.深港资本市場合作現狀

  為了適應新的環境,新的形勢以及“一體化”的發展趨勢,都要求深圳提升原有的證券市場功能,改變深圳證券市場的資本結構,加強深港資本市場的融合,包括引入境外企業來深上市,吸引境外資金,尤其是香港基金來深交易和投資,探討深港交易所聯營可能性及構建高科技企業融資中心等。首先我們需要看到的是,兩地的官方已經著手打造深港資本市場一體化的構想。

  (1)政策層面上,資本市場融合議題上的官方合作

  2004年,深港資本市場合作迎來了“蜜月期”。為適應CEPA實施後的新形勢,加快深港各領域的合作,深圳市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在香港簽署了《關於加強深港合作的備忘錄》,在這份《備忘錄》所涉及的8項合作框架中,深港兩地共同促進資本市場合作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這標誌著深港加強資本市場合作進入了全新的起始階段。

  時隔兩年,2006年,深圳明顯加大了扶持資本市場的發展力度。在公佈的深圳“十一五”規劃中明確提出,“充分發揮深圳和香港兩個證券交易所的互補作用,南聯香港,北依内地,探索和推動形成‘深圳-香港’一體化區域資本市場營運中心。”深港兩地的資本市場合作從政策層面再一次被提到戰略高度。

  在緊接著召開的深圳四屆人大二次會議分組討論會上,深圳市市長許宗衡對深港金融合作作了最新的展望:“深港之間資本便利化流動、現金之間的流動、甚至包括資本市場之間的结合都完全有可能。”這也是內地高宫首次提出兩地資本市場结合的想法。據稱,該想法已得到中央各主管部委的大力支持。可見,在深圳和香港建一體化資本營運中心已經成為政府未來幾年內定位深圳金融業的一個發展趨勢,深圳和香港之間資本市場的融合在我國資本市場逐漸放開的大背景下,政策層面上已經有所行動。

  (2)投資基金方面

  投資基金是資本市場的一個新的形態,它是通過發行基金股份或受益憑證,將投資者分散的資金集中成一定規模並進行定向投資的周轉資金,由專業管理人員分別投資於股票、債券或其他金融資產,並將投資收益分配给基金持有人的一種資本市場上的金融中介機構。它的本質上是股票、債券以及其他證券投資的機構化和集中化,它不僅有利於克服個人分散投資的種種不足,而且成為個人投資者分散投資風險、求得滿意回報的最佳選擇,從而極大地推動了資本市場的發展。

  開放和發展投資基金,是發展和完善資本市場的必要一環,也是香港金融業對開放深圳金融業的最大期待。內地有1200多家上市公司,總市值達1.5萬億元,但基金數量與香港比,少之又少。目前深圳基金公司才10家,雖然也齊集了國內目前基金行業的龍頭企業,但是其所管理的資金的規模以及其他各個方面與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香港來比,仍是小巫見大巫了,深圳本地的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資產尚只有700億元,不足香港的1/40,而且,深圳的基金規模佔了全國的一半。

  然而,如果我們從一個全球經濟發展的考慮定位以及中國經濟未來數年內的高速發展的延續性的背景來對比參考,由於美國、日本、韓國、香港地區的經濟正在經歷一個較長時間的衰退,而中國大陸正在成為亞洲以至全球為數不多的亮點之一,因而必然成為境外風險投資的最佳選擇。2002年,香港等多個地區的許多投資基金前來深圳尋找投資機會,並成立了10家中外合作基金公司,其中比較典型的有“深圳創新軟庫創業投資管理公司”、“廣東冠通創業投資管理公司”等。我們可以看到的是,香港基金機構獲準在內地經營和管理基金,大大有助於內地資金的流動,從而增加股市的交投量和刺激響應的金融活動。

  (3)深港兩地在風險投資市場上的協作

  那麽深港在此項議題上的合作展開的怎麽樣,首先看幾組數據。

  2005年,深圳企業“海王生物”旗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王英特龍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香港聯交所正式批復,公司股票於當年9月12日起在香港聯交所創業板上市交易。海王英特龍本次發行股份總數為23667萬股(每股面值人民幣0.10元),配售價定為每股0.33港元。本次配售完成後,總股本將由7.1億股增至9.466了億股,其中海王生物持有6.39億股,約佔發行後總股本的67.50%。時到今日,伴隨著深港兩地的資本市場的合作逐步擴大,越來越多的深圳本土企業走出本地,前往香港創業板融通資金,以求注入新鮮血液。“海王”只是其中一例,類似的還有我國著名軟件公司、深圳本土高科技企業——金碟軟件。

  而事實上,一些深圳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在尚無法利用國內資本市場進行融資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香港的資本市場成為兩地在風險投資這一方向上雙贏的结合點。而從香港創業投資發展的特點來看,也可見一斑。

  當然深圳在借用香港這個資金充裕的鄰居在此項上的優勢的同時,學習他人的經驗來擴充自己的不同也是尤為重要的。顯然,不論是官方還是民間也意識到了風險投資公司存在的必要性。於是從1998年下半年開始,深圳在深港兩地設立高科技風險投資公司和高科技風險投資基金,注冊資金分別為十億元人民幣和近億美元,深圳市一位官員在幾年前也曾提到,高新技術產業是深圳的支柱產業,為了配合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深圳市將建設一條連接港深的科技產業走廊,同時每年舉辦大型的國際高新科技成果交易會,從而達到推動兩地高新科技產業的合作和發展的目的。

  (4)證券市場方面的合作

  在證券市場方面,深港兩地已開展了初步的合作,包括深圳以外的內地企業在海外上市,90%選在香港。這些企業在香港上市,一方面繁榮了香港股市,另外也使香港股市的行業結構更趨合理。而與此同時,資本上的互動也日益頻繁,香港許多商业銀行和證券公司都成為B股的承銷商,渣打、匯豐更成為深圳H股的清算銀行。香港資本市場上專門投資珠三角等地的“中國基金”就達20多種。深圳的一些證券公司,開設了委託投資香港股票的業務,從而進一步密切了兩地的金融聯繫。而香港金融界非常關注內地證券市場的發展,並積極參與了內地特別是深圳新型證券市場的培育。

  從未來的金融城市的發展趨勢我們可以看到,深圳作為發展金融區域中心的定位,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近年來上海以及未來各個新建的區域中心(比如天津濱海新區)的挑戰,那麽在政府的支持下如何特色經營本區金融業務成為了現實中需考慮的一個問題。那麽在具體落實的微觀層面,如何在深圳建立的中小企業板基礎之上發展二板證券市場,並在未來逐步加強兩地交易所合作將成為未來深港兩地資本市場的融合的一個很好的選擇。

  3.深港國際金融市場業務合作現狀

  在金融範疇的定位上,香港既是國際金融中心,也是中國與世界鏈接的最佳渠道;而與香港一河之隔的深圳,則順理成章的成為大陸與香港對接的窗口。從這個意義上說,深圳與香港的金融合作既是區域金融中心與國際金融中心之間的合作,同時又承載了更多的更加宏觀的渠道性內涵。

  深港金融圈在國際金融市場業務上的合作主要是圍繞人民幣國際化這個大主題的金融合作,其中包括人民幣在岸業務的合作以及“1/1”離岸金融中心業務的合作。在岸業務主要是應對兩岸居民對兩幣互通互兌的需要以及结算需要;“1+1”離岸金融中心業務是指在香港建立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以及在深圳建立港幣離岸金融中心,兩個離岸金融中心相互對接,互補共進。

  深港國際金融市場業務的合作是基於中國金融“走出去”的大勢之下的,大量的資源配置在深圳以及香港,促使兩地隨著中國金融國際化的進程不斷加深相互合作,形成一個密不可分的金融圈。

  (1)深港人民幣在岸金融業務合作現狀

  香港在岸人民幣業務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人民幣的存貸業務,指的是香港銀行吸收人民幣存款,並對大陸企業或者香港本地企業發放貸款;二是個人人民幣業務,主要是針對香港及大陸居民的人民幣、港幣互通互兌以及相關配套業務;三是人民幣中間及结算業務。

  首先,人民幣業務加深深港金融合作

  2006年年未,人民幣業務全面對外開放,港資銀行與其他外資銀行一樣,蜂擁而入。其實,在2004年初,渣打、匯豐、中銀香港等港資銀行早已根據CEPA的相關規定,以深圳為試點開展人民幣業務。港資銀行一直將中國大陸市場視為“最有誘惑力的舞台”,而人民幣業務更被其視作國際金融市場中的一塊大蛋糕。至少有以下兩個原因:

  第一,國內市場的資本回報率逐漸上升。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CCER)在2006年下半年,依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全部國有及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的非國有企業”調查數據,並考察1978年以來中國工業企業資本回報率九個系列指標的演變軌跡和目前水平後,於2007年1月發佈的“經濟轉型成長與資本回報率演變”的研究報告,報告稱:以1998年前後為拐點,中國資本回報率在整個改革開放時期大體呈現出先降後升的走勢,净資產利潤率從1998年的2.2%上升到2005年的12.6%。

  第二,人民幣勢強,這樣,在資本項目上,人民幣業務可以得到匯率回報。這意味著人民幣業務預期利潤雙重看好,所以,隨著人民幣幣值走強,港幣相對疲軟,港資銀行對經營人民幣業務顯得更加的熱情高漲。截至2005年底香港共有38家銀行開辦了個人人民幣業務,基本涵蓋了所有在港從事零售銀行業務的銀行。而深圳無疑是港資銀行進入國內金融市場的最優平台,隨著香港銀行人民幣業務進一步深化,深港人民幣業務合作就越加緊密,截2005年9月30日,清算行在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清算賬戶餘額為226億元人民幣。

  其次,香港人民幣業務的兩個階段

  從2004年初,國務院正式批准香港銀行首先試行人民業務近三年來,港資銀行在人民幣業務經營上大致可以分作試行期與深化期兩個階段。

  試行期:從2004年2月25日開始,香港銀行正式開辦個人人民幣存款、兌換、匯款和銀行卡四項業務。但是由於環境、設備、人才以及流程等方面的原因,人民幣業務雖然發展迅速但是仍然處於嘗試階段。而且因為在1994年央行對外資銀行進入的門檻設定較高,資產要求200億美元以上,而能夠達到這個水平的港資銀行當時不超過5家,所以,許多的港資銀行實際是在2004年初才進入國內市場。而2004年出台的政策對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分行進行了2年的經營年限限制,要求外資分行開設至少兩年且盈利才能夠經營人民幣業務。這樣一來,實際上延緩了不少的港資中小型銀行切入人民幣業務的步伐。像資產只有不足100億美元的香港永隆銀行深圳分行2004年3月在深圳世界金融中心大廈開業,而其經營人民幣業務則不得不在2006年。

  深化期:經過近兩年的試行期,在2005年末,經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決定擴大香港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的範圍,這標誌著香港人民幣業務進入一個新的、更加深入的階段。這一階段業務範圍的擴大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完善現有香港人民幣業務,具體包括:(1)為其持有的人民幣現鈔提供兌換服務的香港指定商戶的範圍擴大到在港提供交通、通訊、醫療及教育服務等行業的商戶;(2)將現行香港居民個人人民幣現鈔兌換的限額由每人每次不超過等值6,000元人民幣提高至20,000元人民幣;(3)放寬香港居民個人人民幣匯款限額,由現行的每人每天不超過50,000元人民幣提高至不超過80,000元人民幣;(4)取消香港銀行發行人民幣卡每張最高授信人民幣100,000元的限額,由發卡行按市場原則自行確定。(5)在現行允許指定商戶將其營業所得人民幣現鈔單向兌換成港元的基礎上,同意香港指定商戶開設人民幣現鈔存款賬戶,並可將該賬戶的人民幣存款單向兌換成港元。

  第二,進一步拓展香港人民幣業務,具體包括:允許香港居民個人用人民幣支票在每個賬戶每天80,000元人民幣的限額內支付在廣東省的消費性支出,不得轉讓。

  新一階段的香港人民幣業務,除了進一步方便內地與香港居民互訪消費外,還可以強化人民幣回流機制,拓寬在港人民幣資金通過銀行體系回流內地的渠道。所有這些,對促進兩地的經濟融合、貿易往來和資金融通以及加強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均有好處。而深圳作為香港與內地金融往來的橋樑,與香港的合作自然隨之加深。

  (2)“1+1”離岸金融中心業務合作現狀

  首先,建立香港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

  人民幣近年來一路走強,預期2007年兌美元更會升值3%-4%,在海外滯留的人民幣數量也随之龐大。有預測稱,大約有5000-6000億元人民幣滯留在外。而這些資金也急需尋找一個可以增值或者規避風險的平台,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毗鄰深圳,绝對是建立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的最佳選擇。

  香港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業務一來可以滿足國際貨幣及資本市場上對人民幣的需求,二來可以為滯留在外的人民幣提供資本運營的金融平台。

  2003年9月,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吳儀會見了香港總商會的代表,雙方探討了建立香港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的問題。2006年11月,随著人民幣業務全面開放,在香港建立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的論題進一步成為焦點。

  目前,雖然是否在香港建立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尚未最後確定,但是學界普遍認為,只要央行有意成立人民幣離岸中心,那麽香港應該是最有希望的。原因有二:(1)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其金融市場交易品種多元化,在港金融機構數量大,軟硬件均成熟;(2)香港有數額巨大的人民幣滯留,據估計,有超過1000億元人民幣滯留在香港或以香港銀行作為中心進行流動。

  在建立香港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方面,深圳與香港一直在進行探討與嘗試,也有了一些實質性的進展。

  第一,金融業務對接進一步加強:20多家港資銀行已經入駐深圳,同時深圳的招商銀行、商業銀行也正在進行進入香港市場的研究。金融機構的互通,使得未來香港人民幣離岸金融業務能夠得到資金渠道的保障。

  第二,理論研究與對策研究進一步加深:理論界已經從各個方面去預測建立香港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可能帶來的各種風險,並且提出各種對策建議,其中最關鍵的是針對可能出現的人民幣出逃到香港進行套利。專家學者提出在深圳建立大額資金資料庫,專門針對異常的大額資金進行跟踪監管;另外,針對可能出現的结算問題,也有專家提出可以在深圳建立人民幣中心庫,一方面回籠香港方面的人民幣,一方面也向香港供應人民幣。

  第三,反洗黑錢的合作進一步實質化:許多學者擔心,在香港建立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會為黑錢的逃脫提供一條渠道。針對這種擔憂,深圳的一些專家和官員已經著手研究對策,並在人民幣業務開放上,表現得更加謹慎,以為之後可能出現得一些情況做好準備。

  其次,在深圳建立港幣離岸金融中心

  在大陸建立一個港幣離岸金融中心現在還只是停留在理論層面的探討,並沒有進入實質性的運作。但是,我們也可以從一些專家學者的建議中看到其中的趨勢。而且,如果在境內建立港幣離岸金融中心,深圳同樣是優先選择。其一,深圳有這樣的經濟基礎,作為中國兩個證券交易所所在地之一的深圳,GDP在境內城市中排名前列,人均GDP更是排名第一(據2002年統計數據)。其二,在深圳建立港幣離岸金融中心可以藉助香港的力量,更有效的利用港資銀行在深圳的渠道資源。

  二、深港金融合作的約束

  1.深港金融合作的法律約束

  香港是中國目前唯一的一個國際金融中心,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深圳是中國內地的一個重要的區域金融中心,在國內的金融活動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就在如此狹小的區域裡,存在著兩個金融中心,競爭是不可避免的,如何有效的避免不必要的競爭從而走向互惠互利的合作道路才是我們真正要考慮的問題。

  合作已經談了很多年了,可是進展卻很不順利。在2004年,深圳和香港簽署了8+1的合作協議,後來又有人提出建設“深港”雙子城以及“納深入港”。但就目前的形勢來看,最應該做的就是加強深圳、香港之間的金融合作,共建“深港金融圈”。其實在深圳和香港之間的各項協議並不少,可是在深港都有強烈的合作需求的情況下,彼此之間卻在合作的道路上舉步维艱。深港之間的合作主所以如此困難重重,主要是由於彼此之間在眾多的領域都存在著不小的差異,其中在法律制度上的差異就是其中之一。

  (1)深港兩地的法律體系存在差異

  香港在英國的殖民統治下,形成了一整套完備的法律體系,與英國一樣,香港屬於普通法體系,與中國大陸的大陸法系有諸多的不一樣。例如香港實行的英美法系中非常強調財產的概念,而大陸法系關於財產概念的規定卻很模糊。在投資者的法律保護方面,英美法系國家也走在大陸法系國家的前面,對投資者的保護力度大大強於大陸法系國家。香港之所以能夠在英國的殖民統治下取得輝煌的成就,原因之一就在於香港繼承了英國的法律體系,英美法系中好的財產概念以及更加適應於資本主義的所有權分割很大程度上幫助了他們的發展。中國內地是大陸法系的社會,這個正在崛起的大國目前還沒有一套完整的法律體系,許多方面還存在漏洞和缺陷。正是由於法律體系的差異和彼此之間許多不一致和不相協調的地方阻礙了深圳和香港之間的合作,也阻礙了建設“深港金融圈”的進程。

  (2)深港兩地在金融方面的法律限制差異明顯

  香港經過百年的發展,在金融領域形成了穩定完善的法律體系,尤其是對投資者方面的制度保護,自由兌換的貨幣體系等。而內地金融業雖然發展的時間短,但卻很迅速,在很多方面已經初具雛形。但是依然存在著大量不足之處,其中法律體系不健全以及一些不合實際情況的規定是制約內地金融市場健康快速發展的障礙,也阻礙了兩地間的金融合作。

  例如,香港金融業實行的是混業經營,銀行的資金進出證券市場不受任何限制,這不僅繁榮了資本市場,也使銀行得到了巨大的發展機遇。這也就是幾乎所有國際大銀行都爭相在香港設立分支機構的原因所在。對比之下,我國實行的是分業經營,銀行、證券、保險是彼此分開的。銀行的資金不允許進行證券交易也不能涉及保險業務。雖然這在一定意義上降低了金融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卻也限制了金融業的發展。資本市場的長期低迷以及銀行業的糟糕業績都是在這樣的法律背景下造成的。

  外匯管制方面,香港幾乎沒有對此作任何限制,居民可以自由兌換本幣和外幣。而在中國內地卻規定重重,我國實行的是結售匯制,也就是說居民或者企業只能留存一定限額的外幣,多出來的部分必須賣给國家,而當居民需要外幣的時候也只能到指定的中國銀行去兌換外幣,且數額要受到嚴格的控制,政府機關人員受到的限制更加嚴格。

  利率上,香港的利率政策跟美國的利率政策具有一致性。美國一旦加息或降息,香港勢必也要跟著加息或降息,只有這樣才能穩定住港幣和美元之間的匯率。而我國則不是這樣,利率是由中央人民銀行根據當時國民經濟運行的情況而規定的,不是由市場上的資金供求決定的。

  匯率制度,上香港實行的是聯繫匯率制,港幣盯住美元,長期维持7.8港幣兌換1美元不變。而中國大陸實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近年來,我國在受到多方壓力的情況下,人民幣進入了一個持續升值的通道,幣值的不穩定也影響了彼此之間的金融交往。

  (3)金融監管法規上的差異

  香港是世界上最自由的經濟體,曾被弗萊德曼譽為“自由經濟的最後堡壘”。香港金融市場上的資本流通量很高,而且在有效和高透明度的監管下,各種監管規例都符合國際標準,香港特區政府恪守儘量不干預金融市場運作的原則,盡己所能為金融機構參與金融活動提供一個健康規範的環境。香港已經形成完善的銀行體系、證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債務市場以及金銀貿易、保險業及投資管理等金融運作系統,它們互相依存、互為補充又各自獨立的運作,為香港金融市場上資本的順暢流通和增值提供保障。

  此外,香港的低稅政策和簡單稅制,為各類商業企業提供了更多的自主權和創新空間,而完善的法制則保護了市場的公平競爭,吸引一大批外國金融機構進駐香港,使香港金融業始終保持著長久不衰的活力。

  我國目前的監管體系還處在建設階段,各項政策都不完善,而且這套監管法律體系是適應於我國現階段的特殊情況的,有很多不合適的地方。

  兩地之間如此眾多的差異,直接造成了深港兩個城市之間的金融業務不能全面合作,深港之間法制、體制以及政策上的差異阻礙了兩個以金融業為支柱的城市之間的合作發展。

  2.深港金融合作的市場約束

  深港之間的合作之所以如此困難重重,主要是由於彼此之間在眾多領域都存在著不小的差異,其中在市場之間的分立就是差異之一。香港雖然已經回歸,但是作為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原有的歷史特色,資本市場、商品市場以及勞動力等市場的割裂儼然已經成為深港經濟合作的制肘。

  (1)資本市場的分立

  目前,香港的資本市場與內地的資本市場兩者之間是各行其道的,各自都有一套自己的運行和管理方法,且差異甚大。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資本市場面向全世界開放,來自世界各地的銀行等金融機構幾乎都在香港設有分支機構,符合上市標準的公司都可以在香港證券交易所進行融資,這裡也包括如中國移動、中國銀行、工商銀行等一大批中國內地的優質公司,這一切都說明了香港資本市場的開放性,可是中國國內的資本市場主要是國內上市公司的融資平台,沒有一家國外的公司在此上市,而且香港的證券交易所和中國內地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間還經常發生爭奪寶貴的上市公司資源的矛盾,兩地資本市場上法律法規以及監管制度都有很大的差異,再加上兩地的資本市場的計價單位也不一樣。随著人民幣的持續升值,兩者之間的關係也發生了微妙的變化。種種跡象表明,兩個分立的資本市場是有礙內地與香港之間的協調發展的,資本的本質是流動性,人為的把市場分成若干個分市場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況且深圳和香港之間長久以來就有著非常緊密的交往,民間有著異常強烈的合作願望。所以,只有加緊深港兩地資本市場的合作甚至是一定範圍內的合併是有利於雙方的事情。

  (2)商品和服務市場

  歷史上香港是英國的殖民地,所以香港的政治體制和經濟制度等都和英國無異。通曉香港發展歷史的人都知道,香港在最初被英國人定位為發展中英貿易的中轉站,作為一個獨立的關稅區,在英政府統治下的香港的市場在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對中國封閉的,而中國的龐大市場也同樣對香港以及西方國家緊閉大門。深港兩地的商品流通和服務貿易雖然在CEPA框架下已經便利了許多,包括管理咨詢、會展、廣告、會計、建築及房地產、醫療、分銷、物流、貨物運輸代理、倉儲運輸、旅遊、視聽、法律、銀行、證券、保險等在內的多種服務行業也在入世的時間表前對香港開放,原先分離的市場變得融合了,但依然有許多問題存在。如商品流通的速度和服務貿易的廣度都不是很高,24小時通關在香港方面的再三要求下才在皇崗口岸得以實施。中國經濟的持續快速增長需要香港市場,香港的長久繁榮穩定更加需要中國的廣大市場作為支撑,以深圳為基點,融合珠三角,聯通全中國才是香港今後發展的重中之重。

  (3)勞動力市場的限制

  香港是發達的資本主義社會,社會福利高,工人的工資水平處在世界前列,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已達25000美元。而一河之隔的深圳雖然是全國人均工資水平最高的城市,但與香港的差距依然很明顯。另一方面,香港是個只有1100平方公裡的城市,人口卻有680多萬,是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地區之一,人多地少,房地產價格高得驚人。而深圳雖然工資水平不高,房屋價格也相對便宜。深港兩地工資和房地產價格的巨大差距,使一批香港的居民到深圳買房置業,甚至工作謀生。相應的,也有一批內地人,為了賺取更高的工資或享受更好的社會福利,甚至為孩子有個香港戶口和受良好的教育而千方百計地想去香港發展。這些現實存在的問題讓香港政府頭痛不已,所以對兩地的人員往來一直都管制得很嚴格。但是這樣一來,也把大量的人才拒之門外了,這顯然對香港以及深圳的發展是不利的。以內地居民到香港旅遊為例,本來內地居民去香港旅遊和消費對香港的經濟發展是大有好處的,應該放寬限制,減少審批的時間,可事實卻不是這樣。在內地一些省市,目前辦一個港澳通行證所需要的工作日比之前延長了近10天,審批程序也更加複雜了。如果不能解決深港兩地勞動力流通的問題,談什麽合作都是纸上談兵,

  三、深化深港金融合作的建議

  1.建立健全我國的金融法律法規

  內地金融法律法規的不健全與香港金融法律的完善程度形成鮮明的對比,加強金融立法,建立健全完善的金融法律法規已經刻不容緩。這不僅是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保證,也是深港兩地金融合作發展的必要條件。只有在一致的遊戲規則下,兩地的金融往來才能更加的自由通暢。

  2.中央政府要全力支持深港合作

  深港金融合作的發展方向是建立“深港金融圈”。而“深港金融圈”的建設與完善需要深港兩地政府以及廣東省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的培育和支持。內地中央銀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應該互通有無、全面合作,嘗試建立一個半官方性質的機構,來協助和推動“深港金融圈”建設的深入。廣東省政府不應該把原來深圳擁有的特權收回去,反而應該给予深圳更大的自主權,特別是在金融立法方面。中央政府也不應該放棄對深圳的政策傾斜,在20年的時間裡能取得這樣的成就,把深圳由原來的邊陲小漁村建設成為現代化的大都市,足以說明政策的正確性。雖然深圳在近25年來取得了輝煌的成就,但依然要清醒的認識到深圳和香港的經濟落差。香港是國際化大都市,深圳是一個迅速崛起的城市。深圳與香港相比,無論在經濟規模,還是國際化程度上,差距都十分明顯。2006年香港國內生產總值約為深圳的3倍,人均GDP是深圳的3倍,而在進出口貿易總額、金融機構存貸款餘額等方面深圳依然落後不少,經濟發展水平的較大落差給深港深化合作帶來潜在發展空間,深港經濟融合不僅對處於弱勢方的深圳是有利的,有利於提升深圳產業竞爭力,提高深圳產業發展的國際化水平,而且對香港經濟繁榮也十分重要,推動香港拓展新的發展空間,早日完成新一輪結構調整和經濟轉型。深圳要建設成為國際化城市,最便捷的路徑是深化與香港的分工關係和經濟整合。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國際商貿中心、國際信息中心,擁有大量國際性專業服務機構和專業人才,也具有國際公認的最自由的經濟體系。深圳可以充分利用毗鄰香港的優勢,藉助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商貿中心的地位,發展自己,提升自己,參與到香港國際化產業的分工鏈條中,分享國際化分工效益,培養國際化經營管理人才,這無疑有益於加快深圳的國際化進程。正確的決策就應該被繼續執行,所以中央政府在“深港”圈的建設過程中要發揮重要的作用才對。

  3.在兩地的特定區域内宜行雙幣流通和自由兌換

  人民幣是中國內地的法定流通貨幣,只能在規定的區域裡自由流通。港幣是香港的法定貨幣,是由香港的貨幣管理當局發行和管理的,可是有這麽一個奇怪的現象,在深圳和香港這麽一個區域裡兩種貨幣都可以流通。這種現象是兩地密切的經濟往來和民間交往的結果,而且隨著深港兩地的經濟聯繫日趨緊密,貨幣的互通將是必然的趨勢,所以政府部門以及貨幣管理當局要放寬限制,通過制訂相應的法律法規加強對兩種貨幣交易、流通和兌換的管理和監管,內地要加快外匯體制的改革步伐,在合適的時機推出人民幣自由兌換制度。

  4.金融監管合作

  香港和深圳隸屬於兩個不同的金融體系,金融監管也是各自獨立的。香港管理金融業的是香港金融管理局,中國的金融管理部門就多了,有銀監會管理銀行業務,證監會管理證券業務,保監會管理保險業務,當然還有中央人民銀行等。對比之下,香港的金融業取得的輝煌成就,與香港金融業健全的監管機制是分不開的。香港對銀行業的監管主要是在《銀行業條例》的原則下,由香港政府設立的金融管理局負責管理,金管局同時也發揮同業作用,實行以政府部門為主導,同業公司配合的雙層次合作的監管制度。另外,香港對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監管也有自己的一套風險識別和量度的新方法,應付金融突發事件的能力也很強。深圳應該借鑒香港的成功經驗,對金融的監管儘量的按照國際慣例運作,加強兩地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交往,儘快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金融監管信息和風險管理系統,並協調深港兩地之間的金融監管機制。

  5.積極推進銀行業新的合作

  在CEPA的框架下,深港兩地的銀行業應該嘗試新的合作。深圳的商業銀行要積極開拓香港市場,參與香港銀行的並購業務。利用香港外匯交易方便快捷的優勢,探索多種外匯創新,全面參與國際金融業務,發展壯大自己的同時也掌握更多的先進的管理和經營理念。香港的銀行可藉助深圳的地緣優勢,把深圳作為開闊國內市場的橋頭堡。在深港之間實現了同業間港幣支票的雙向结算、港幣資金结算實時支付和銀行卡雙向結算之後,要加緊進行人民幣以及美元等雙向結算。在電腦足夠進步的時代,這些都是很容易做到的事情,只要彼此之間致力於此,深港的金融業終將有一天會實現全面的融合。

  6.加強證券市場的合作

  香港和深圳都有一個主板市場,香港還有一個創業板市場,而深圳有個中小企業板市場,且很有可能繼續發展成為創業板市場。小小的不到5000平方公裡的土地上存在著多家證券交易所,有人說是不合理的,必然會造成兩敗俱傷的下場。其實深圳、香港的資本市場並不存在绝對的衝突,他們可以不同的發展策略避免惡性競爭。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應該放眼世界,發揮自己資本運營能力強的優勢,吸引國際性的大公司來港上市融資,對於在內地上海和深圳上市的一些效益好的大公司也可以積極爭取,在國內的知名公司樂於採用A+H上市模式的背景下,在香港上市不僅僅幫助它們提高了國際知名度和資本充足率,也沒有傷害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利益。而在創業板市場上,香港並不佔有優勢,那麽香港就不應該與深圳爭奪寶貴的上市資源,應該為深圳創業板的發展作保障,為深圳創業板的上市公司的轉板提供多一種的選擇。

  7.加緊资本市場的合作

  在CEPA的基礎上進一步放鬆金融監管的力度,使深港兩地的投資貿易更加便利。中央應該繼續加大對香港的支持力度,逐步解除對香港進行人民幣業務的限制。放寬存戶存款兌換上限,把原來規定的上限兩萬元提高到五萬元或十萬元。對香港開放發行人民幣債券及以人民幣支付貿易業務的時機也已經成熟,此業務風險不大,因為在香港發人民幣債券,所籌集的人民幣也會被帶回內地使用,對人民幣匯率以及資本帳戶的影響也很有限。此外,提高信用卡的授信上限,也非常有助香港居民到內地消費。在金融安全監管方面,內地應該學習香港,在堅持改革開放的情況下保持經濟的活力。

  8.加強人員往來,教育合作

  香港向來與深圳有著密切的往來,兩地通婚也很普遍。兩個活力四射的城市之間的交往異常活躍,這就要求深港雙方緊密合作,為兩地的人員往來提供便利。雙方可合作建立一個居民信息庫,對來往兩地的居民跟踪管理。鼓勵正常的交往,打擊犯罪,香港的教育體制相比國內具有優越性,人才的培養也非常人性化,深港兩地應該加強教育合作,共同培養人才,互派人員學習交流,為深港的共同發展蓄積人才。

  9.簡化商品流通程序,擴大深港經濟腹地

  從經濟意義上來講,香港是一個獨立的關稅區。香港作為中國南方的一個經濟龍頭,其經濟中心作用的發揮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約,與腹地之間正常的市場要素和人員的流動和配置受到特定的經濟制度安排的限制是最主要的一個。而毗鄰香港的深圳恰恰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彌補這一制約因素。因此,完全可以按照現有的制度設計,進一步發揮深圳特區的特有地位,培育“深港金融圈”,共同構建大珠江三角經濟中心,並通過深圳這個關鍵的節點,實現大珠三角其他地區與香港的產業、技術和生產要素的對接,為“深港都市圈”的建設打好基礎。由此可見,深圳不僅可以通過深港融合,加快國際化進程,而且可以通過增強對腹地資源的整合能力,促進“深港都市圈”和“深港金融圈”的建設,更好地實現深港經濟融合。例如通過整合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功能和深圳區域金融中心的功能,為周邊城市搭建國際化的金融服務平台。再者,深圳通過構建區域性物流樞紐,同香港的國際物流中心功能衔接起來,形成大珠江三角地區國際化的物流服務平台。

  深港經濟融合,對於保持深圳的特有地位同樣具有重要意義。深圳在未來發展中,如何保持特區功能,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在構建大珠三角經濟金融中心過程中,發揮香港受各種因素制約難以發揮的與腹地問的要素流動和配置功能,同時發揮珠三角其他城市與香港經濟聯繫的樞紐功能。

  我們有理由相信,在當今世界經濟的全球化影響下,金融活動國際化的時代背景下,中國走向世界、走向繁榮的強烈願望下,深圳、香港這兩個兄弟城市之間會有更加密切的合作,共建”深港金融圈”僅是現時段的一個短期目標,更加宏大的跨時代發展目標必將在不遠的將來逐一實現,深港之間必將越來越親密。

  参考文獻:

  〔1〕王一嗚:深圳應加快深港經濟融合和腹地資源整合——兼論深圳國際化城市建設舆珠三角經濟合作《特區理論與實踐》,2003年第10期.

  〔2〕曹龍骐:深港金融合作的做法,《特區經濟》,1997年第12期.

  〔3〕查振祥:積極推進深港金融業合作與創新,《特區理論與實踐》,2003年第8期.

  〔4〕魏達志:“共同市場”與港澳珠三角前景構劃,《世界經濟研究》,2004年第5期.

  〔5〕曹龍骐:加快深航大都市圈金融合作的建議,《中國經濟導報》,2003年10月23日.

  〔6〕查振祥:雙向往來延伸空間——深港合作需要新思路,《深圳特區科技》,2005年05.

  〔7〕魏達志:“共同市場”與港澳珠三角前景構劃,《世界經濟研究》,2004年第5期.

  〔8〕周潔冰:關於深圳、香港兩地金融業現狀與合作的思考,《經濟縱橫》,2003年第2期.

  (作者陳建華、劉著明,陳建華為深圳大學經濟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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