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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改革認識階段論



  認識任何事物都有個過程,認識社會主義改革這一事物同樣有個過程。從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有關論述,到社會主義各國尤其是我國社會主義改革的實踐,這個認識過程大致可以分爲如下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

  第一階段是馬克思恩格斯首先提出社會主義改革問題。馬克思以社會生産力與生産關係之間的矛盾、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之間的矛盾以及這些矛盾之間的運動規律爲依據,闡明瞭社會革命、社會變革的必然趨勢,而後,恩格斯則明確表述了社會主義也必需改革的卓越思想。

  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馬克思有一段著名的論斷:社會的物質生産力發展到一定階段,便同它們一直在其中活動的現存生産關係或財産關係發生矛盾。於是這些關係便由生産力的發展形式變成生産力的桎梏。那時社會革命的時代就到來了。(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8—9頁。)

  馬克思在上述論斷中强調的是:一、社會生産力和生産關係的矛盾運動,是人類社會産生和發展的主要基礎;二,一切歷史衝突,一切社會革命,都主要由於生産方式的變更這一終極原因引起的;三、人們必須在生産方式的變更中尋求社會革命的根源,才是正確的途徑。

  當然,馬克思在充分肯定生産力和生産關係所搆成的生産方式的矛盾運動,是人類社會歷史前進的動力的同時,並没有否定由經濟基礎同上層建築所搆成的社會形態的矛盾運動的基本動力的作用。相反,他總是在生産方式和社會形態的交互變動中來説明人類社會歷史的變更的。

  問題在於,馬克思所講的“社會革命”,是否也包括了“社會改革”?所謂“社會革命”,既是指社會的政治革命,暴力革命,也是指社會的經濟革命、文化革命、思想革命和科學技術革命等等,此外,還包括社會改革,即社會的政治改革、經濟改革、文化改革和科學技術改革等等。當生産關係完全不適應社會生産力發展狀况,成爲社會生産力的桎梏時,社會革命中的政治革命,暴力革命,就會被提到議事日程上來,這是以往階級社會解决生産方式内部矛盾的普遍規律。但是在此之前,在各個階級社會中,社會革命則是以社會改革爲其基本手段,來修補它們各自的生産關係,藉以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在漫長的封建統治的中國,在其封建社會私有制生産關係尚未被徹底推翻之前,商鞅變法、王安石變法和康樑戊戌維新等,都屬社會革命中的社會改革範圍;在國外,不觸動統治階級根本利益的社會改革方案和措施,不管是奴隸主、封建主或資本家階級,都是慣常使用的社會革命的手段。用馬克思主義武裝起來的中國共産黨人及其領導下的廣大勞動群衆,與以往階級社會不同的地方,是用社會主義公有制來戰勝私有制,並以社會改革爲主要手段的社會革命來鞏固和發展這種公有制。

  但是,馬克思雖然揭示出社會革命和社會改革的普遍原理,却没有具體針對社會主義社會而言。具體針對社會主義社會,指出社會主義社會需要改革的,是恩格斯。

  恩格斯在《致恩托·們尼爾》的信中非常清楚地説到:“所謂‘社會主義社會’不是一種一成不變的東西,而應當和任何其它社會制度一樣,把它看成是經常變化和改革的社會。”(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43頁。)恩格斯這一精闢論斷,對於社會主義改革,無疑具有一般認識的指導作用。這是因爲:一,恩格斯並没有停留在馬克思關於社會革命、社會改革的普遍原理上面,不是滿足於對以往階級社會各個時代關於社會革命和社會改革的泛指上面,而是把這個普遍原理引進未來社會主義的社會制度,來具體説明未來社會主義的社會制度的改革;二,恩格斯反對把社會主義社會制度看成僵死的、“一成不變”的東西,强調只有經常的變化和改革,才能保持她的生機和活力,才能符合萬物皆變皆動的唯物辯證法則,把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思想貫徹到底。

  由上可知,社會主義改革認識過程的第一階段,是由馬克思的“泛指”到恩格斯的“實指”所搆成的,是在社會主義社會尚未出現之前進行粗略的科學預見的認識階段,它對第二階段的認識起着十分重要的指導作用。

  第二階段

  第二階段是列寧、斯大林和毛澤東同志等對社會主義改革第一階段認識的不斷實踐和不斷豐富的階段。在這一階段中,有幾個特别突出的認識飛躍必須十分重視:

  一是列寧對社會主義改革認識的一個突破點

  這個突破點是:用俄國社會主義的實踐,證明恩格斯關於社會主義社會制度必需經常改革的卓越思想。明確提出社會主義制度改革與社會主義發展的“同時進行論”。

  列寧在1921年曾經指出:“今後,在發展生産力和文化方面,我們每前進和提高一步,都必定同時改善和改造我們的蘇維埃制度。”( 《列寧全集》第33卷,第89頁。)

  社會主義經歷了由空想到科學,再由科學到現實的漫長歷程。而以第一個社會主義現實蘇俄出現在其前進發展的實踐過程中,首先必定碰到的是恩格斯所預示的社會主義改革問題。因此,作爲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締造者的列寧,在繼1917奪取政權以後不到四年之久,便如此緊迫地强調社會主義改革的問題,是至關重要的。所謂社會發展與社會主義改革的“同時進行論”,指的是俄國社會主義的發展與蘇維埃制度即社會主義制度的“改善”和“改造”,必須“同時”進行。也就是説,在發展中改革,在改革中發展,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不能人爲地加以分割和絶對化。只强調發展而不進行改革,這個發展就是離開改革的發展。離開改革的發展,是异想天開的發展;反之,一味强調改革,但不是爲着發展而進行改革,這個改革就是脱離發展的改革。離開發展的改革,便是無的放矢的改革。列寧正是這樣堅持社會主義發展同社會主義改革的“同時進行論”,在發展俄國社會主義生産力和文化等等方面的過程中,緊緊地抓住社會主義改革的。

  二是斯大林對社會主義改革認識的一個突破點

  這個突破點是:用俄國社會主義的實踐,證明恩格斯、列寧關於社會主義制度必須經常改革的卓越思想,明確提出社會主義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相對存在“變舊因素論”。

  斯大林在《蘇聯社會主義經濟問題》中認爲:“新的生産關係不可能永遠是新的,……它開始變舊,並和生産力的進一步發展發生矛盾。”“這樣一種發展的特性是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的主要要素之一。”(《斯大林選集》下卷,第585—586、577頁。)

  就是説:一、社會主義的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一旦建立起來之後,就有它們各自相對的獨立性,這種相對的獨立性與最活躍,最革命、變動不居的社會生産力相比較,就出現了社會主義這個新的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的相對落後因素。這種相對落後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對進一步發展的生産力,無疑是存在着矛盾的。二,斯大林所説的新的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的變舊,僅僅是“開始”而已,並不是已經變舊、基本變舊或完全變舊,需要徹底推翻的問題。但是,不能因爲不是已經變舊、基本變舊或完全變舊,而否定它的開始變舊或有變舊的因素。不然的話,馬克思主義哲學辯證法的觀點,就很容易被丢棄一旁的。因此,承認社會主義這個新的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有變舊的因素,正是斯大林對馬克思主義唯物辯證法關於事物發展特性的具體運用。三、斯大林所説的相對“變舊因素”,不是舊社會帶來的,也主要不是社會主義制度某些不完善的環節造成的,而是從整個社會主義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的總體上説的。但這不是對抗性因素,完全可以通過社會主義制度本身的自我更新,自我發展的辦法去克服。

  斯大林曾經用關於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的相對“變舊因素論”,來批評那種社會主義生産關係和生産力性質的“完全適合論”,指出那種説法不能在絶對的意義上來理解,不能把它理解爲仿佛在社會主義制度下却没有生産關係落後於生産力的增長的現象。生産力是生産中最活動、最革命的力量,這種力量就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也無可争辯地走在生産關係的前面”。(《斯大林選集》下卷,第585—586、577頁。)生産關係只是經過一些時候,才會被改造得適合於生産力的性質。可是長期以來,有一種觀點認爲,社會主義的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本身,是不會出現變舊因素的。這實質上是斯大林曾經批評過的“完全適合論”的變種。可以説,隨着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事業的持續深入,舊社會留給我們的各種舊痕迹一定會逐,步消除乾净,社會主義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中各種應有的環節一定會逐步建立和完善起來,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同樣毫無疑問的,社會主義的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中變舊的因素,則會隨着社會生産力的發展而長期存在,即使原有舊因素被克服了,新的舊因素還會在新的更進一步的生産力發展水平上相對地出現。因此,這種觀點是不對的。當然,在我國現階段,不僅存在社會主義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走在相對發展的社會主義生産力後面的舊變因素,而且還存在社會主義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超越相對落後的社會主義生産力的極左弊端。我們必須改革超越於現實的極左弊端,也必須改革相對落後於現實的變舊因素。對極左弊端固然要加以改革,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只注意對極左弊端的改革,而忽視對變舊因素的改革,變舊因素則會愈加擴張,甚至於能起到極左弊端所不能起到的破壞性。這就是斯大林何以强調“變舊因素論”的真諦所在,也是我們今天進行社會主義改革必須重視的一個方面。

  三是毛澤東同志對社會主義改革認識的一個突破點

  這個突破點是:用中國社會主義的實踐,證明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社會主義制度必須經常改革的卓越思想,明確提出了社會主義改革與階級鬥争時代革命的“性質不同論”。

  在黨的八届二中全會上的講話中,毛澤東同志指出將來全世界的帝國主義都打倒了,階級消滅了,“社會制度還要改革,還會用‘革命’這個詞。當然,那時革命的性質不同於階級鬥争時代的革命。”(《毛澤東選集》第5卷,第318頁。)從上可以很明顯地得出這樣的結論;一、既然在全世界的帝國主義都打倒了、階級鬥争都消滅了的將來,社會制度“還要改革”,那麽,社會主義社會外部還存在帝國主義,還存在階級鬥争的現在,在社會主義社會的内部進行社會主義的改革,這完全是合乎邏輯的推理。二、這個改革還會用革命這個詞,實際上還是一種革命,改革即革命。這與馬克思關於革命包括着改革的基本原則是一致的。社會主義改革不僅是—場革命,而且是一場深刻的革命,毛澤東同志這樣一個觀點,後來得到了鄧小平同志的精闢發揮,這確實是很有意義的概括。三,毛澤東同志所説的改革即革命,性質不同於階級鬥争時代,也就是説,社會主義改革這樣的革命,是社會基本矛盾基本一致前提下的非對抗性質的革命。當然,社會基本矛盾的基本一致並不是没有矛盾,但這些矛盾是非對抗性質的矛盾,完全可以通過社會主義制度的自身改革即革命來加以克服。這同階級鬥争時代的革命是不可同日而語的。我們現在就是遵照毛澤東同志這一思想來認識社會主義改革的性質的。因此,毛澤東同志關於改革的“性質不同論”,成爲我國現階段進行社會主義各項改革的極爲重要的指導性理論,是理所當然的,合乎我國實際的理論。

  四是十一届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改革認識的一個突破點

  這個突破點是:把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和毛澤東思想與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偉大目標結合起來,明確提出現代化的整過程要貫穿社會主義改革的“貫穿過程論”。

  鄧小平同志指出,我們要在本世紀末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偉大目標,需要有一系列的政策和組織措施,要進行社會主義的改革,“使之適應於現代化大經濟的需要。”(《鄧小平文選》,第125—126頁。)胡耀邦同志也曾説到,搞現代化必須進行一系列的改革,“改革要貫穿現代化的整個過程。”(《胡耀邦同志論改革的言論摘録》。)

  這説明:一我們在本世紀末要實現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偉大目標與社會主義的改革之間,存在着必然的、重大的關係。就是説,不改革就不能適應現代化的需要,不改革就不能實現現代化。現代化實現的廣度和深度,取决於改革的廣度和深度,因此,改革的成敗,是現代化成敗的關鍵所在。只有這樣來認識這兩者的關係,才能真正領會黨中央關於改革的一系列正確决策的深刻意義。二、搞現代化需要社會主義改革,這一點已經明確了。然而,對於社會主義改革,是現代化的某一個階段才需要,而有的階段就不一定需要,抑或整個過程中的各個階段都需要?對於這一點,胡耀邦同志的回答是:改革要貫穿在每個階段,更不存在不進行改革就能化得起來的非改革階段。幻想不通過改革就能實現現代化的觀點是不對的,幻想現代化過程中某一階段不需要改革就能化得起來的觀點同樣是幼稚的。只有把改革貫穿在現代化的整個過程中的各個階段,各個環節,才是“貫穿過程論”所揭示的内在發展規律。這一階段,明顯的特點是在社會主義國家已經産生、成長、發展和壯大的過程中,來認識社會主義改革的。它在總體上不象第一階段那樣,是粗略的科學預見性的認識,而是在這種預見性認識之上,直接爲社會主義現實服務的認識,因此更具現實性和針對性。

  概而言之,如果把對社會主義改革認識過程的第一階段看成是第二階段的必要準備,那麽,第二階段便是第一階段的必然結果。我們既不能輕視第一階段的認識,又不能躺在第一階段的認識上面。第二階段的認識固然是深化了的認識,但只是相對而言的。隨着社會主義各國改革實踐的不斷深入,隨着國際國内條件的不斷變化,人們對社會主義改革的認識過程,必定會出現另一些階段。總之,認識是没有止境的,也因此,社會主義改革認識的總過程不是僵化封閉的,而是生動開放的,不是已經完結了,而是還在不斷地發展着。

  (這是作者在1986年初爲“全國社會主義改革研討會”所撰的論文,發表於《社會科學評論》1986年第3期。《文摘報》等多家報刊轉發。文中認爲對社會主義改革的認識是個歷史過程。到發文爲止,大致經歷了兩個階段,並對這兩個階段進行了理論的闡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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