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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論城市形象的内涵



  人們在創建文明城市的實踐中,提出了城市形象問題,其中對城市形象内涵的研究,已有多家看法,這是可以討論的。本文就此談點不成熟的認識,旨在爲這一討論提供另一些思路。

  一、城市形象的内涵應有一個概括性表述

  研究城市形象的内涵,既要把握其範圍,又要把握其實質。範圍不清,實質不明,便無從反映其全貌,也無從建設好城市形象。據此,我認爲城市形象的内涵,應是城市文明的綜合展現。這就是城市形象的一個概括性表述。    

  這個概括性表述,講明瞭城市形象一屬城市文明的範圍,二以城市文明綜合性的展現爲實質,三把城市文明的範圍與實質緊密地聯繫起來,成爲缺一不可的有機體系。

  所謂城,在古漢語中,指的是在一定地域上作防衛用的圍起來的墻垣,“築城以衛君,造廓以守民”就是這個意思。所謂市,則是指進行交易的場所,“日中爲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這是古時對市的描述。《現代漢語詞典》對城市是這樣界定的:“人口集中、工商業發達、居民以非農業人口爲主的地方,通常是周圍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而世界上第一座城市的出現,距今至少有5000多年的歷史。我國最早的城市誕生於夏朝。據《史記·夏本紀》雲,大禹之父鯀首造了中國的城市,因有“夏鯀做城”的傳説。

  馬克思、恩格斯在論述城市起源與作用時指出:“某一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業勞動和農業勞動的分離,從而也引起城鄉的分離和城鄉利益的對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4—25頁。)“它們的壕溝深陷爲氏族制度的墓穴,而它們的城樓已經聳入文明時代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160頁。)也就是説,城市的出現,是人類社會區分野蠻和文明兩個不同時代的重要標誌。而當代世界各地的城市則是它們文明程度的集中展現。

  所謂形象,《現代漢語詞典》是指“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感情活動的具體形狀或姿態”。例如圖畫教學是通過形象來發展兒童認識事物的能力;文藝作品中創造出來的生動具體的、激發人們思想感情的生活圖景和人物的神情面貌與性格特徵等;而理論思維則是用抽象的語言來表述的,是“得意忘形”之果,與形象要求的具體形狀或姿態有所區别。但抽象與形象之間並非是絶緣體,它們的互通性又是不以人的意志爲轉移的。

  所謂城市形象,應是城市與形象二者的有機結合與統一。城市是文明的重要標誌,反映城市文明這一重要標誌的具體形狀或姿態的形象,就是人們現在所説的城市形象。有論者認爲,城市形象(City Identiy)是指城市中各種感性對象的外在表現,以及由於地域分野與歷史積澱所形成的城市内在素質的外在表現。它不僅是人與建築在某一城市區域聚集的外在景觀,還擁有十分豐富的人文内涵。這種看法無疑是有見地的。但是,如果把城市形象僅僅看作是“整個城市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標誌”,(引自《城市問題》1997年第4期。)這似乎有欠全面。

  在現實生活中,把城市形象僅僅看作是城市精神文明的重要標誌的,恐怕不是一兩個人。所以説,前述作者的這種觀點,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固然,城市形象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標誌,但城市精神文明建設不是唯一的標誌。除了城市精神文明建設這一重要標誌之外,還有許多重要標誌不能丢掉,不能用城市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標誌來代替。一句話,回到本文開頭所説:城市形象是城市文明的綜合展現,而不是城市精神文明的綜合展現。城市文明與城市精神文明有聯繫,但前者的外延要廣泛得多。

  所謂城市文明,首先是城市的物質文明,其次是城市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法制文明、人種文明與生態文明等等。隨着實踐的發展和認識的深化,人們關於“文明”這一認識和改造世界的實踐活動的積極成果的總和,已被逐步地分化爲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法制文明、人種文明和生態文明等六大子系統。與此相對應,城市文明便有前述的六個子系統的稱謂。(參見範英等著:《精神文明學論綱》,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0年11月版。)也因此,城市形象中所講的城市文明的綜合展現,就是城市的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法制文明、人種文明和生態文明的綜合展現。

  二、城市形象内涵的表述具有理論的依據

  前述城市文明六個子系統,是城市文明的客觀存在,是城市文明的固有形態,是城市文明愈來愈貼近現實的表現。其中任何一個子系統的建設,雖然是相對存在的,但不能離開其他子系統,單槍匹馬地進行。關於城市精神文明建設這一子系統,與城市物質文明建設這一子系統及其主要的關係,近10年間,已被逐步地重視了起來,這當然是好事。然而,城市文明中的政治文明、法制文明、人種文明和生態文明等一一對應的關係以及同城市文明中的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的内在關聯,却是較少注意的薄弱環節。因此,我們有必要認識過去注意得較少的問題,也借此説明城市形象内涵的表述所具有的理論依據。   

  (一)是政治文明、城市政治文明及城市政治文明形象

  政治文明是指人類改造社會政治體制和政治生活的積極成果。早在1844年11月,馬克思在《關於現代國家的著作的計劃草稿》這部政治學著作中,就曾經明確地使用過“政治文明”的概念。(《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38頁。)當代政治文明的一個核心目標,就是民主政治的確立。民主政治是與專制政治相對立的一種政治形式,是指統治階級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實行階級統治的一種政治制度。我國現階段的民主政治是社會主義的民主政治。實行社會主義的民主政治,既是我國政治體制和政治生活的要求,又是國内各城市政治文明的要求。

  任何一座城市的政治文明,都是該國家政治文明的表現。這種表現又是具有那座城市的個性特徵的。尋找那座城市所表現出來的政治文明的個性特徵,便是那座城市形象中政治文明的形象。也就是説,城市形象中,城市政治文明的形象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廣大市民對國家大政方針實施的自覺程度,對國家前途命運關心的自覺意識,以及參與城市市政管理事務的主人翁態度,工人階級地位的充分顯示和作用的充分發揮,先進分子及領導集團的模範政治行爲的影響與輻射,整座城市社區政治氛圍的祥和安定和健康進取的趨向,等等,都是反映城市政治文明形象的重要方面,都可以形成相應的指標體系來加以量化。

  (二)是法制文明、城市法制文明及城市法制文明形象

  法制文明是指人類改造法制理論、進行法制實踐的積極成果。董必武在《論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單行本第154頁中,非常明確地指出:“人類進入文明社會以後,説到文明,法制要算一項。”這裏把法制文明與政治文明相對地區分開來,更接近實際,更易於人們的理解與把握。當代法制文明再不是世界發達國家或地區的專利,發展中國家或地區也逐步重視起他們的法制文明。就我國而論,依法治黨,依法治國,依法治政,依法治事,依法治人的社會主義法制局面正在形成,雖則其道路還很漫長。我國社會主義的法制文明爲國内各城市法制文明的建設提供了前提條件。

  同時,任何一座城市的法制文明,都是該國家法制文明的表現。這種表現又是具有那座城市的個性特色的。尋找那座城市所表現出來的法制文明的個性特色,便是那座城市形象中法制文明的形象。也就是説,城市形象中,城市法制文明的形象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對國家憲法及由憲法所規定的各種具體法規,能否“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能否真正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能否逐步减少“權大於法、情大於法”的醜惡現象;能否逐步根除“人治”代替“法治”的傳統弊端;能否抑制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形成良好的城市社會治安局面,等等,都是反映城市法制文明形象的重要方面,都可以形成相應的指標體系來加以量化。

  (三)是人種文明、城市人種文明及城市人種文明形象

  人種文明是指不同種族的人自身的生産、種的繁衍等方面所取得的積極成果。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雖然没有“人種文明”的現成概念,但是關於“人自身的生産”、“種的繁衍”等用語並不鮮見。人種文明的提出,有助於人自身和種的優化。文明古國巴比倫的没落前車可鑒。新近世界數十名科學家聯合發出“人種在蜕化”的呼吁不能置若罔聞。人種文明既是物質文明、政治文明、法制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載體,又是這些文明的化身。就是説,没有人種文明,没有人自身的生産和種的繁衍,人類的文明既不會出現,也不可能進化、完善。撇開人種文明來講其他文明,都是虚無飄渺的東西,不以人爲本位的東西。要回到人類歷史發展的軌道上來,要以人爲本,最根本的,就是要承認人種文明及其存續演化的事實。

  同時,任何一座城市的人種文明,都是該民族國家人種文明的表現。這種表現又是具有那座城市的個性特色的。尋找那座城市所表現出來的人種文明的個性特色,便是那座城市形象中人種文明的形象。也就是説,城市形象中,最爲鮮明的形象,就是城市人種文明的形象。從婚姻到家庭,從摇籃到墳墓,優生、優育、優教和優用等等環節和過程,無不與城市人種文明的形象息息相關、休慼與共。我國的大中城市在人口生育方面雖然得到有效的控制,但與人種文明形象緊密相連的許多問題尚未解决,甚至要付出長期而艱巨的努力,方能有所成效。而對城市人種文明形象及其指標體系的研究,則是最薄弱的工作之一,有待人們認真探索。

  (四)是生態文明、城市生態文明及城市生態文明形象

  生態文明是指人類優化自然生態環境和人與自然環境平衡地、協調地發展的積極成果。可以説,生態文明是人類其他五大文明的立足之地。現代生態學的普遍應用,實際上揭示了生態文明在人類文明觀中的重要地位,從而彌補了人類文明觀上的認識缺陷。這些年,關於全球生態文明、關於國家生態文明、關於城市生態文明的問題,已陸續被提到議事日程之上。但關於城市生態文明形象的概念,則是需要作些初步規範的。我認爲,城市生態文明形象,就是城市生態文明所表現出來的個性特色。比如珠海市、佛山市、深圳市和中山市等,都比較重視城市生態文明的建設,但又是各具個性特色的,這些個性特色就分别是那座城市的生態文明形象。

  (這是作者在1998年5月“全國文明城市建設研討會”上的發言,發表於《廣東社會學通訊》1998年第4期。後收進範英等撰著、廣州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的《堅持·發展·探索·創新》一書。文中强調城市形象是城市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法制文明、人種文明與生態文明等的綜合展現。城市文明的上述六個子系統,都是客觀存在,都是固有形態,都是愈來愈貼近現實的表現。我們不僅要重視城市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及其相互關聯,而且要重視其它各種城市文明形態及各種城市文明形態之間的相互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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