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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書

  為1958年四川省溫江特大疫情病原體發現人

  一案請求公眾評論應否為本人正名由

  一封投訴無門的申訴書

  2004年11月26日,由中國生物技術集團公司(簡稱公司,下同)通過所辦公室轉達給本人的電話說,公司對我的這樁案子認為不好管,也不好批,和趙凱(院士)的案子一樣,都屬於知識產權的問題,可以通過私下協商解決,云云。

  本人在獲悉電話傳達之後, 感到驚訝, 窩了一肚子火。我向公司提出申訴三次,歷時一年半,未見回音,就是不聞、不問、不理,亦即不受理。不受理也應該有個回文或回話呀! 要不是11月23日,我請人到公司上訪,公司才在3天之後, 拐彎抹角地將意見一傳再傳,傳達給本案申訴人,哪會有今天這個申訴呀!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在1988年即已被本單位、和在1991年、1995年也已被四川省衛生志認定了的案子,為何又被重新定性為知識產權之爭,轉了這麼大個圈子,目的何在?根據何在?

  公司把這起案件推向專利局來抓,這對本人來說,有失公允。說句實話,公司也難辭其咎!這是因為,在溫江事件中,除了用於生產的賴株和017株可以立項申請知識產權外,所有其他科研成果只能說明政府維護人民健康的決心和國家科學技術發展的水準。不知公司在做出此一決定時,是否諮詢過專家的意見?如果有專家參與,本人願意在任何時間、地點和場合和他(她)進行公開答辯。

  為了說清楚這樁案子的由來和性質,有必要將事發經過和論據一一重複簡述於後:

  案情辯論主題

  這是一場關乎國家立足科技大國之林的根本大事:能否保持優良學術傳統和權威、維護道德純潔與尊嚴的問題,而非為追逐個人名利、企圖打一場爛仗的知識產權的爭奪戰!請問:1.為了一己之利爭奪知識產權,何能與本人在1958年溫江特大疫情中做出的、有為四川農民減災造福這樣一個崇高目的之貢獻相提並論?2.已被本單位和四川省認定了的案子,為何不被認同?不被受理?

  事由

  1958年夏收期間,四川溫江地區農村爆發了一次亙古未聞、病因不明的特大疫情。在查找病原體的過程中,兩位資深醫學家中的一位長者,憑藉其官職、地位和名望,“乘人之危 巧取豪奪”另一位內定為右派的學者,即本案申訴人,已經取得該項科研的重大成果:發現鉤體(主要是一種首次在國際上發現的賴型鉤體)為引發該次流行的主要元兇。然而,在查出該病原體之後,奉命來川核實此一重大發現的那位長者,在查證後返京,卻向中央謊報說,是他在抵達現場3天,就找到了病原體(鉤體),致使本案申訴人蒙受了深重的苦難。

  謊報成果的那位長者,只在《中國當代醫學家薈萃》(1987)這本書上,在他本人以自傳體形式寫就的一篇資料中,不慎暴露了馬腳,以致在後來召開的多次會議上,或是在他撰寫的多篇論著中,不再提及使他感到自豪、足以名揚中外的這件極不光彩之事。1964年1月在廣州召開的全國鉤體病學術會議上,他在1958年查證溫江大疫情的病原體為鉤體後,原先在他頭上自己罩上的成就光環忽然消失了。雖時隔5年,作為會議主持人,彼時彼刻在會上不得不回避談及1958溫江大疫情那段功勞,以免在會上輕易地被出席會議的本案申訴人狹路相逢。  

  為了揭示真相 ,澄清事實 ,本人於撥亂反正後 ,在上個世紀整個八十年代開展的各類學術活動中 ,通過發表論文、出場演說,就1958年溫江大疫情病原體查證工作的艱辛歷程和真情實況做了不屈不撓、實事求是的抗辯。

  首先,本人於1984年8月在上海召開的中日微生物學術研討會,隨後在1987年11月由日本感染症學會邀請並資助,在神戶召開的國際地方病學術會議上,就上述疫情及賴型鉤體的檢出做了專題報告。這些報告文本已於1985年在《日本細菌學雜誌》(由日方譯成日文)和1986年在《匈牙利免疫學年刊》上全文發表。

  接著,東京國立衛生研究所有光佳子博士在《日本醫事新報》1988年的一期刊物上,就賴型鉤體的檢出及其血清學特性對本人作了專訪特別報導。在國內,本人還有兩篇有關這一主題的英文論述,先後於1986年和1989年分別發表在《微生物學雜誌》(英文)和 《中國流行病學雜誌》上。

  也是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四川省人民政府著手編纂省志,其中包括醫藥衛生志。衛生志編輯室在省衛生廳的領導下,通過對1958年溫江疫情病原學歷史艱苦卓著的查證,分別於1991年和1995年出版的《四川省醫藥衛生志》的巨著中,確認本案申訴人是檢出鉤體病原微生物的唯一發現人。此前,在衛生部成都生物製品研究所編印的建所三十年紀念冊(1988年)中,也如實地做了明確無誤的記載。

  然而,不知是善意的無知或疏忽〔不問、不查、不看文獻,尤其是省志及相關資料,如《當代四川衛生事業》專著(1994)做出的評說和論斷〕,還是出於別的門戶之見、或乃至派性發作(對權威、強勢人物、老領導、老前輩的盲目崇拜、吹捧以利於無形之中結成各有所謀、各有所得的同夥),個別傳記作家、知名學者無視、也無心查找已由本人用英文發表的文獻,更不屑去看一看地方誌的有關資料,從1989年起以迄2003年,他們以不同的文學體裁寫成作品,連篇累牘地登載報刊雜誌上,或是製成電視專集,在螢幕上頻頻亮相,繪聲繪色地為那位長者發現1958年溫江大疫情病原體一事樹碑立傳。經過這些虔誠式的運作,謊言變成了真相,說教也就變成了真理,使一些明察秋毫、敢於仗義執言的出版部門和新聞媒體背上了黑鍋,廣大醫生和防疫人員受到了矇騙。

  辯解

  這樁案子已經是近乎50年前的陳年往事了。在跨進二十一世紀這一新時代,如上述,為這位已故長者的這件醜事辯護的人,至今仍然執迷不悟、喋喋不休。殊不知,與此同時,這些都極其殘酷地傷害了本案申訴人,是可忍,孰不可忍。人嘛,活著得在事業上要多做奉獻,至少無愧於國家和人民;在處世上要做到我不負天下人,至少在良心上不被譴責,才算得上是品德高尚、為人正派。唯有如此,才能促進國家安定團結嘛!

  最近,在一家報紙的《週末評說》欄目裏,看到一篇題為“強勢籠罩下的失語”的文章,很有啟發。其中談到有顯赫身份、頭銜、榮譽的強勢者在幹了壞事,出醜後往往會得到“低調處理” ,即該文作者所謂的“隱性支持” 。於是問題就此會變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把這一作為,套用在本案申訴人的案子處理上,說穿了,確實是一則做得很巧妙的謊言。這位作者還說,失語是另一種形式的隱性支持,話說多了說少了都不行,不如不說,實際上就是對作案人的支持。不是嗎?這些就是對現實情況的寫照,包括前兩段中本文引述的大喊大叫的顯性支持。在這位作者的眼裏,這類現象都被看成是人們對強勢人物的條件反射。看來,這位媒體從業者還是有一點醫學常識的,採用的條件反射、失語(症)、顯性、隱性名詞,用得很妥貼,符合人們的現實心理,有助於本案申訴人對事態發展的分析。

  根據以上所述,如何處理本案,對其結局怎樣估計,才算是理性的分析呢?答曰:這要看問題的性質,對國家、社會乃至受害人造成的損害程度,以及作案人所採用的手段,才能確定其不同等級的出醜類別。就本案而論,實事求是地說,應該評為頂級學術腐敗。此說有何依據?

  1、地位高、名氣大,竟然利用政治運動達到“乘人之危” ,昧著良心強行奪走受害弱者用血汗得來的重大科研成果。這在世界醫學史上確實開創了先例。

  2、1958年溫江大疫情之險惡、發病人數之集中、發病率之高,以及危害農民生活及生命之深、之重,在世界鉤體病學史上是唯一特大的病災。

  3、這是一次缺德的掠奪,使受害人弱勢者遭到幾乎是致命的打擊。前已述及,當這位長者被邀來川時,曾被告知,其任務只是核實原已做出鉤體病的診斷。不料,在8月24日飛抵成都後,經過3天審時度勢,暗中奪走原本應該屬於申訴人的勝利果實。他刻意不來成都所視察鉤體實驗室、回避檢查該室陽性試驗結果的實驗記錄,當然也就不想會見那位具有“不可接觸者”身份的倒楣申訴人了。

  有鑒於此,本案申訴人近些年來不得不撰文編寫上訴材料,連同有關證明文件,彙集成為《陳情表》專冊,以期求諸于公理與正義,求得公正、公開的解決。

  要求

  本人現在處境十分困難,主要是狀告無門,不知申訴書投往何處,這對一位行將就木的老人來說,何其不幸?倘能換個位置,設身處地想一想,為別人排憂解難,使受害人也能夠安度晚年,定然會有助於國家的安定團結! 為此 , 本人唯有求助於社會公眾輿論的支持,早日落實政策,希望得到三公:即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對待!具體的要求是明文為本人“討說法 求正名” 。

  是為至盼     毋任感荷!

  陳廷祚

  2004-12-12

  本案申訴人

  陳廷祚   男  87歲         微生物學家  生物製品專家  

  1992年離休前職務: 衛生部成都生物製品研究所 顧問

  四川省微生物學會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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