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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頭古城保護策略刍議



  伍 楊(伍楊,深圳南頭古城博物館,副研究館員。)

  【中文摘要】運用科學方法,分析深圳市南頭古城的現狀及其成因,就保護南頭古城這一歷史文化遺存展開議論,並從歷史文物保護與利用的角度,對實施南頭古城保護工程提出見解。

  【關鍵詞】古城保護 保護工程實施 深圳南頭古城

  Abstract: The thesis analyses the situation and causes of formation of the Nantou Old City through scientific methods, discusses the concept of protection and raise some opinions on the protection project with the angle of utilization of this cultural heritage.

  Key words: protection of old city implementation of protection project Nantou old city in Shenzhen

  

  2002年7月,廣東省人民政府公佈第四批文物保護單位,早在1988年被深圳市人民政府公佈爲文物保護單位的“南頭古城”,在這裏被公佈的名稱爲“南頭古城垣”。爲什麽作爲市保單位的“城”,昇級爲省保單位時却成了“垣”?没有文字記載的口頭解釋爲南頭古城破壞嚴重,現有違法建築衆多,保了城就等於保了違法建築,不利於今後對古城遺迹的修復和修繕,不利於對違法建築的拆除。但在文物部門内部,大家都心照不宣地知道,保“南頭古城垣”,就是保南頭古城。這一觀點深圳市規劃國土部門也予以認同。在2004年9月劃定南頭古城保護範圍時,也是以古城遺址向外50米。

  那麽南頭古城的現狀怎樣呢?

  一、南頭古城的現狀及成因

  (一)南頭古城的現狀

  2009年3月,深圳大學建築設計院的王正東先生組織了一次問卷調查,在100個被調查對象中,對“你認爲目前南頭古城存在的問題”的多項選擇中,結果如表一。

  通過圖表分析得出,認爲“城内街道太窄,且被小商販佔用”占87%,認爲“居住人口太多”占82%,認爲“環境衛生臟、亂、差”占76%,54%的人認爲“城内公共空間、緑地太少”,32%的人認爲“保護力度不够,旅遊業不發達”。調查結果基本反映了南頭古城現存的問題。

  1. 古城整體未受到全面保護。據2008年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最新調查數據,古城内現有992棟建築,1949年以前的建築62處,占建築總量的7%,清代以前的建築25處,僅占3%。古城内部文物建築損毁比較嚴重,受到保護的文物建築,其周圍環境破壞程度也很嚴重,周圍建滿了多層住宅,幾乎都是違法建築, 古城風貌破壞極爲嚴重。據統計,這類建築的數量在1994年占總數量的27.4%,1997年已占到56.7%,而1999年以來竟占到了93%(表二),并且呈現出高層建築越來越多,二層以下的傳統建築越來越少的趨勢。

  2. 古城風貌遭受嚴重破壞。南頭古城依山面海,地勢北高南低的古街區格局基本保留,但所建的多層住宅和廠房遮擋了山體,以自然爲背景的視綫走廊幾乎全部被阻隔。新建築的尺度比例嚴重自由化,與古城街區風格極不協調,嚴重破壞了古城的空間環境,以致難以劃定“歷史文化區域”或“傳統風貌區”。

  3. 人口密度過大,文化素質較低。古城遭受破壞後,古城範圍内主要部分爲居民生活用地,面積約14.92公頃。古城内各類建築合計992棟,總面積205876.9平方米。而古城内居住人口呈逐年遞增趨勢(圖二,表三),人均生活面積不足10平方米,遠遠低於按照《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總體規劃》,2010年深圳人均居住面積不低於25平方米的水平。事實上,户籍人口相當一部分在“農城化”之前得到劃撥的農民宅基地,在城外建有住宅,城内租住者絶大部分是外來工,文化素質較低。并且特殊的人口組成造成社會組織結構的鬆散,社區組織可以發揮的作用非常有限。

  4. 市政基礎設施水平低,居住環境惡劣。古城内無排水管網,上水設施未普及,許多居民仍使用井水。城内也無煤氣供給管網,新建住宅爲緊密相聯的“握手樓”,缺少户外公共活動場地。主街道寬度僅爲4米,整體防灾設施水平較低,幼托、義務教育、醫療保健設施缺乏。

  (二)問題的成因

  通過分析可以得知,有72%的人認爲對南頭古城破壞應負主要責任的是本地居民和外來居民及遊客,另有22%的人認爲是政府和古建保護專家。問卷的設計和回答雖然不一定準確,但可以看出,造成古城破壞的原因主要是人的社會活動。

  1. 用歷史發展的觀點來看,南頭古城歷來保持行政、經濟、軍事的重要地位,古城的管理長期置於行政、軍事首腦機關的集權管制,幾乎没有主導族姓,屬於非宗族血統社區。建國後,寶安縣政府遷離,這裏衰變爲鄉村,傳統意識中的各自爲政、固守祖業的觀念占了上風,加上我們長期疏於歷史文化的保護,古城的人爲破壞就是必然的了。

  2. 深圳作爲我國第一個經濟特區,經濟發展速度極快,古城居民經濟收入的增加刺激了對新的生活方式的需求,在傳統觀念的支配下,折舊房建新樓自然成爲居民改變生活方式的第一選擇。

  3. 外來人口比重迅速擴大,住房市場存在較大需求。南頭古城緊靠深圳特區二綫,距鬧市區27公里,是外來人口進入特區的重要關口,交通相對不便及古城較差的居住條件,使住房租金保持在可承受水平。房屋租賃的可觀收益,刺激着居民加快翻建舊居以獲取利益。

  4. 建國後南頭古城長期處於鄉村方式管理,嚴重缺乏保護意識,落後的管理方式不可能對古城保護及古建築保護進行規劃,致使建設和土地開發對古城的整體環境形成巨大破壞力。

  5. 自1990年深圳市成立南山區後,開始形成對南頭古城文物保護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但保護的意義和成果與居民生活質量的提高之間關係並不密切,居民從中未獲實惠,對文物保護漠然,甚至扺觸,保護意識的長期不足造成保護工作的被動局面。

  6. 城市規劃管理與城建監察工作開展不力。深圳市政府以(1991)第319號文下發《關於嚴禁在特區内興建單門獨院私房的通知》,但没有制定既可滿足居民建房需求,又可保持歷史風貌的引導性政策,大批居民乾脆不經報建迅速改建私宅,對古城整體環境的破壞日益惡化。而客觀上由於這些違法建築相當普遍,又給城建執法監察工作帶來相當的難度,致使南頭古城的文物保護工作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當我們瞭解了南頭古城的現狀及其成因之後,對公佈其爲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名稱爲“南頭古城垣”,就不難理解了。

  二、南頭古城保護應當正確處理的幾個關係

  (一)問題的提出

  2009年2月,深圳市人四届大三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報告中,寫進了“南頭古城保護”的内容。這是各級政府和文物工作者,包括社會各界人士長期努力的結果。但新的問題來了,一些部門提出對南頭古城的保護不屬於文物保護工程,只能看作是舊城改造工程,理由是作爲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是“南頭古城垣”而不是古城,保住城墻遺址就可以了,古城内現存的古建築不多,對古城的保護没有實際意義。

  當然,我們必須承認一個現實,南頭古城的破壞是嚴重的,不用説與全國其它諸如平遥、麗江等知名古城相比,即使是與其緊鄰的同年所建的大鵬所城相比也不可同日而語。但是,我們應該看到南頭古城是一個歷史文化空間,承載了大量的歷史文化信息,凝聚着深港城市源頭的精神和歷史文化之根的傳統。這就要求我們更多地從其歷史文化内涵上去挖掘、提昇。同時,在保護、梳理、整合上同步配套,用高標準、高品位去着力規劃,否則,對南頭古城的保護確實會顯得名不符實。正如著名歷史名城保護專家阮儀三説:“名城保護的方法,應該完全不同於一般的文物保護的方法,從某種意義上説,名城是一個大文物 ,但它是一個有生命的大文物,做好名城的保護工作一定要從城市整體出發,而不能單從名城的幾個珍貴文物點或地段着眼”。

  怎樣看待南頭古城的保護,筆者認爲應當正確處理好以下幾個關係。

  (二)應當處理好的幾個關係

  1. 保護與傳承的關係。古城保護不僅僅只是保護幾處古建築,更重要的是保護古城所承載的歷史文化,包括人文精神、傳統風尚、風土人情、傳統産業和特色工藝等。如果只注意古建築的存量多少,而不去整理研究和挖掘古城文化内涵,那麽,保護的也僅僅是古建築的外殻,古城的魂也就不復存在。

  2. 保護與改造的關係。往往有這種傾向,凡是舊的就是精典的,就應該原封不動,追求文物古建築的静態保護,一根木柱頂了上百年,早已枯朽,却要追求純本色,不得拆除。一提改造,就是破壞,就是造假。孰不知,保護與改造是辯證統一關係,保護是爲了留住歷史文化的精神財富,改造是爲了讓後人探知我們當代人傳承歷史文化的智慧,是爲了更好地保護,同樣也是一種精神財富。由此可見,保護和改造並不矛盾。關鍵是必須清楚改造只是改變古建築殘破不堪、設施簡陋、環境髒亂的衰敗現象,滿足現代人的生活需要。

  3. 保護與仿古建築的關係。南頭古城古建築的存量和現代建築相比,確實微乎其微,但是,北京、西安、南京、揚州等全國著名歷史文化名城,其古建築存量與現代建築之比同樣甚微,有誰能説他們没有千年古城的魅力。只要我們把保護規劃做好,提昇各種傳統文化元素,着力培育其相應的形式及規模,即便是存在少量的標誌性歷史建築,即便其他的是令人耳目一新的仿古建築,照樣能彰顯古城形象與魅力。重要的是仿古建築的修造必須確定一定的比例,不能脱離嶺南地區的建築風格和古城建築特色,須慎重地由專家把關,爲古城歷史文化内涵服務。

  4. 保護與重建的關係。在古城保護龢利用中有一個問題專家一直在争論,就是該不該恢復重建歷史文化實物。新近幾年,這個問題有了歷史性突破,如杭州西湖南岸重修雷峰塔,北京前門大街、大栅欄古街區重建等等。隨着歷史的發展,這些重建歷史建築也將承載着當代人文,載入史册。對南頭古城那些被毁掉的很有價值的歷史建築,根據歷史留存的信息,按照原樣重建,可以延續和增添古城歷史文化内容。關鍵是重建的歷史建築必須是表現歷史文化内涵的標誌性建築,并且建築風格、建築結構、建築材料必須是歷史的、傳統的。

  5. 保護與發展的關係。這同樣是辯證統一的關係,南頭古城保護的最終目標,是提昇南頭古城歷史文化内涵,改善居民生活環境和生活質量,給居民提供就業和經濟來源。否則,保護就没有活力,得不到支持。如果只片面追求發展,驅利意識太强,急功近利,追求回報,對古城保護延續歷史文化的目的也不能達到。正確的做法是,依託歷史文化底藴,充分展示民間民俗文化,提昇歷史文化内涵,努力打造古城寧静典雅的獨特魅力,使之成爲市民的向往之地。

  6. 保護改造與“留白”的關係。由於南頭古城歷史建設損毁嚴重,保護工程的進展相當費力,這不僅是因爲拆遷資金巨大,還有我們的保護思想和理念與决策者相背。客觀地説,我們不能保证今天的保護理念一定能够經得住歷史的考驗。因此,對南頭古城這樣損毁嚴重的古城,當務之急是盡早實施保護工程,當遇有决策者和專家意見相左的時候,適當留白,到適當的時候再解决,甚至留給後人去解决。否則,躭誤了時機,我們更加對不起前人和來者。

  三、南頭古城保護策略探討

  明確了南頭古城保護中應當處理好的幾個關係後,對南頭古城保護的思路顯得清晰起來。筆者認爲,針對南頭古城歷史環境遭受嚴重破壞的實際情况,對南頭古城保護的策略應該是把文物保護和建築環境整治結合起來,對文物和有價值的建築提出可靠的局部保護措施,重點放在保住歷史文化和鄉土文明,整治古城歷史環境,重新表達出古城應有的歷史和文化内涵,把握和延續古城歷史發展的脈絡,再現古城傳統風貌。

  在問卷調查中,市民的回答也許可以給我們部分啓示。同樣在這份問卷調查中(表五),關於“您認爲古城的保護和改造應該怎樣進行”的多項選擇中,71%的人認爲“僅沿街街道立面、地面、基礎設施進行改造”,64%認爲“改善居住環境,减少居住人口”,值得注意的是44%的人認爲要“破舊房子全部拆除重建”,如果把這三種回答歸納爲居民期盼改善居住環境和生活質量,那麽可以認爲,絶大部分市民支持對南頭古城保護和改造的動力,源於改善居住生活質量。這種觀點檏實實際,是我們進行南頭古城保護必須重視的重要方面。

  (一)對南頭古城的保護應以“政府主導,大衆參與”爲指導,重點考慮對古城歷史形成的社會組織和結構的保護,制定一定的傾斜政策,讓居民有融入其中的願望。

  1. 通過保護古城的空間格局、風俗習慣和文化特徵,承認歷史局限造成的保護政策的失誤,尊重古城的現實,不要單純强調古城的文物保護,而要着力宣傳保護與發展並重,使古城歷史風貌與現代都市生活和諧平衡,實現改善生活環境與質量的目標。

  2. 在整體保護南頭古城的同時,政府要投入資金,進行古民居維修和居住環境整治,改善外觀立面。允許屋主對屬於祖業的古建築進行内部改造和適度裝修。對閒置的空地,要進行緑化建設,提供居民休閒交流的場所。

  3. 對古城街區的改造要體現以人爲本的方向,加强公衆參與意識。保護改造方案要傾聽居民的意見和要求,一方面可以對公衆普及文物保護知識,另一方面盡量使改造工程符合他們的願望,增强居民對自己居住古城的自豪感。盡量减少拆遷工程量,避免拆了房子賠了錢,群衆又不叫好的尷尬局面。

  (二)從南頭古城空間結構特色,規劃南頭古城的保護改造。

  南頭古城的空間結構特色是依山面海,北高南低,呈不規則長方形(又稱菱形),形狀如金元寶,有東西、南北兩條軸綫,六縱三横街區格局,使空間呈現收縮、轉折和放大,表現了古代營國思想和建築風格。根據空間結構特色,可在保護規劃中采取“分區管理”的方法,可將南頭古城分爲以下幾個保護區域: 

  1. “入口廣場控制區”,主要是爲了更好的控制南城門外至深南大道區域的建設,建成以南城門爲空間主導,輔之以東晋護壕、明代護城河遺址的古遺址展示區,以及南頭古城博物館的歷史陳列展覽,營造視綫通暢、風格古檏、環境優雅的古城歷史文化氣氛。遺址展示和歷史陳列,可以使市民解讀古城歷史。

  2. 開敞空間保護區。建於1925年的中山公園,佔據了古城西北角4.7公頃土地,100年前建在西南角的南頭中學也佔據了古城5.6公頃土地,這裏保留有明代南頭古城北城墻及被填堵的北城門遺址,以及鳳崗書院、西城門及城墻遺址。劃定這一區域目的在於對古城整體格局進行保護與控制,防止這一區域再出現破壞性建設。

  3. 重點風貌保護區,以南城門、東莞會館和信國公文氏祠等3處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爲主體,對其周邊鄰近但立面遭受破壞的古民居進行全面修復,恢復其原有建築風格,目的在於展示古城傳統建築風貌。

  (三)根據南頭古城街區特點,重點整治古城内代表軸綫的中山東街、中山南街。

  中山東街的古名稱爲署前街位於東西軸綫,中山南街古名稱爲牌樓正街位於南北軸綫,以這2條街爲主要軸綫,以及與其相關的街道骨架山勢地形,形成了“城門—街道—街門樓—民居”的街區布局,這是南頭古城在城市發展中形成的最富個性的風貌特徵。南頭古城城池保護以這2條街道爲主,分别采取風貌保護、風貌恢復、環境整治三種方式進行。

  1. 風貌保護。根據文物古建築的分佈情况,將2條街制定3個重點風貌保護節點,即南城門、東莞會館、信國公文氏祠風貌保護。

  南城門作爲古城主要出入口,其整治效果更能體現古城風貌,而且城門外保留了東晋護壕、明代護城河、明代古井和日軍碉堡等考古遺址。在這一區域設計2條軸綫,一條由南向北連接南城門與深南大道出入口,作爲古城軸綫的延伸;另一條由東向西與此軸綫垂直,穿越遺址保護區。兩條軸綫在空間布局上恰似城門内街區軸綫布局,使古城風貌展示更具特色。

  遺址保護區作爲這一區域的重要節點,在其之上設計的仿古橋,意喻古代護城河,營造出歷史的滄桑。古城的悠久歷史文化,在這一區域有一個相對完整的展現。

  信國公文氏祠是古城保護最完整的清代建築,其周圍分佈着數量較多的鄉土民居,并且這裏鄰近東城門,是風貌保護的又一重點。可對其周邊的鄉土民居進行全面整修,對其旁邊的古街門樓進行修繕,恢復古街區的傳統風貌。文氏祠内舉辦文天祥事迹展覽,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南頭古城歷史文化内涵。

  東莞會館位於南北主幹街道的中部,其鄰近區域分佈着建築結構保存完好的鄉土民居,并且其南北兩側留有空地。可將鄉土民居立面進行修復,民居内加以修繕,空地進行緑化建設,形成保留傳統風貌的城内活動空間。

  2. 風貌恢復。在古城内海防公署遺址和新安縣衙遺址劃定2個風貌恢復區。海防公署遺址位於南城門内東側,原有建築已毁。新安縣衙遺址位於城内2條街道垂直交叉點,原有建築已毁,僅保留一段圍墻基礎。由於南頭古城歷來管轄香港,并且自唐代設屯門鎮以來,一直是嶺南軍事重鎮,是體現國家行使主權的象徵。因此,這兩座建築是古城歷史文化的標誌性建築。可以根據歷史留下的圖文資料,按照原有的建築風格、建築材料、建築工藝重建,使古城建築標誌物得以恢復,同樣可以傳承古城歷史文化的内涵。進行風貌恢復還包括街道的全面整治重修,主要是街面重修,清除地上管綫,地面重鋪石塊,恢復古街道風貌。

  3. 環境整治。主要拆除沿街不固定搭建物,沿街店鋪外部廣告拆除,沿街建築物立面進行改造,按照清代嶺南建築風格對門、檐、窗、墻面、屋頂進行仿古裝飾。從色彩、形式、細節等方面,來營造古城的歷史氛圍。應該着重指出的是這種仿古式的外立面改造,絶對不是造假古董,而是根據南頭古城現狀,在重點恢復古城歷史文化的前提下,對風貌保護區的一種協調,也是對古城歷史文化内涵的一種襯托。并且,應該經過專家、學者的充分論证,在保護工程記述中,重點説明,作爲當代人傳遞歷史文化信息的一種方式,留給後人去評判。

  通過以上三種方式的保護改造,南頭古城兩條軸綫街道將形成環境整治——風貌恢復——風貌保護的梯次鏈,其核心是歷史文化的保護。符合歷史文化遺産保護的原真性、整體性、可讀性和可持續性的原則。

  總之,南頭古城的保護必須遵循文物保護的基本原則,從客觀實際出發,確保歷史文化脈絡的完整性和延續性。我們永遠不可能回到過去,如果我們還停留在如何恢復過去的争執中,那麽,我們現在能够探知的過去,或許永遠不能留給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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