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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大力發展慈善事業,緩解貧富差距矛盾



  吴厚德 

  一、慈善的内涵

  慈善是對社會財富的重新分配,屬第三次社會分配。社會分配可概括爲三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是在物質生産領域(如企業)内部進行,社會財富以工資、利潤龢利息的形式分配給生産要素的所有者,企業則以税金形式向國家財政繳納。第二次分配是以政府爲主體、以財税形式在全社會範圍内進行的分配。第三次分配依據的是“道德原則”,提倡的是社會責任,在自願的基礎上,通過慈善方式,來幫助弱勢群體。

  慈善基金會,就是將私人財富用於從事公益爲目的的非營利性法人,是一種合法社會組織,主要資助教育、文化、科學、醫療、公共衛生和其它社會福利事業。其中,教育和醫療、健康保障是基金會關注的重點。慈善是有階段性的,30年前中國還没有社會性的慈善,主要是個人間的幫助,没有基金會,人們關注的仍然是能否吃飽飯的問題。現在我國已經進入民間慈善時代,但慈善環境還没有跟上,雖然已經有許多民間慈善組織,但真正合法註册的不多。

  我國現狀還是政府在做慈善,其實,慈善不是政府做,政府做的是福利,慈善如果由政府來做,效率會比較低,而且很難監督。在美國,80-90%的慈善基金會的捐款來自民衆,只有10%的捐款來自公司企業,5%來自大型基金會。而民衆的捐款大約占了老百姓平均收入的2%左右。美國13歲以上人口中有50%每周平均志願服務4小時,75%的美國人爲慈善事業捐款。

  慈善有兩大原則:一是慈善是自願的,二是慈善不圖回報。因此,我們不能搞什麽捐款排行榜,任何“强迫”的慈善均違背了慈善的本意。慈善組織扮演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公共服務提供者的角色。如今,在美國,慈善組織經常被稱爲政府、企業並立的三大社會支柱之一。

  二、慈善事業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新中國成立後,我們近30年不談慈善,凡是社會上需要救助的困難群體都由政府福利事業包起來,結果日久天長,政府感到力不從心,不得不向民間求助。1981年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的成立到1994年中華慈善總會的創立,被視爲慈善事業在大陸逐漸復興的15年。最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的那場大洪澇灾害,把人們的慈善意識唤醒了,大家開始重視慈善事業。今年5月12的汶川大地震,將是中國慈善事業的里程碑。

  2007年是我國慈善基金會發展的標誌性一年,規模總額爲200億元,比較美國2007年慈善捐款總額3060億美元(其中微軟創辦人蓋茨將自己580億美元財産全數捐出,一分也不留給自己子女)還有很大差距。但是,2006年時我國慈善基金才有50億元,2007年是2006年總規模的4倍,前景十分可觀,民衆都是本着愛心、良知和以人爲本的精神而來的,這是社會進步的一種彰顯。

  也許在我們看來,時值52歲昔日首富的蓋茨在即將退休前捐出全部身家的舉動讓人看不明白。52歲對一個企業家來説,還没到退休之時,我國很多民營企業家往往都一直奮鬥到老、到死。但蓋茨的超人之處,在於他對財富的理解,不只視財富爲權利,更視之爲一種義務,並在“以坐擁巨富而死去爲耻辱,以不勞而獲繼承巨額財産爲羞耻”的慈善文化影響下,追求財富只能靠自己創造的理念。我們經常認爲效率與公平很難統一,但蓋茨却用實際行動表明,代表效率的財富,也可以轉化爲公平的財富,他通過基金會的運作幫助社會解决貧富差距,實現公平的正義。在一手賺錢的同時,也一手花錢推進公益慈善,從而在微觀層次上,解决了效率與公平的兩難問題。當然,西方已經邁入了成熟的福利社會,在一定程度上爲富豪們解决了生活的後顧之憂,這也是慈善文化發達的一個外部原因所在。

  而我們不是要照套西方的做法,我們要汲取和借鑒的是對財富觀要有辯證的看法,理性的認識。中國的民營企業家因歷史原因不能與西方相提並論,但現實中的中國民營企業家畢竟缺乏激流勇退的志氣,不光企業要家族化,要傳給子女,自己的財産更要留給子孫後代。這就是對財富觀、慈善文化差异的一種解釋。

  李嘉誠在一次演講中把其基金會稱爲“我的第三個兒子”(李嘉誠有兩個兒子)。李嘉誠基金會於1980年成立,現已有基金總額超過97億港元。他説:“在華人傳統觀念中,傳宗接代是一種責任,我呼吁亞洲有能力的人士,……只要在我們心中,能够幫助建立社會的責任有如延續同樣重要,選擇捐助資産如同分配給兒女一樣,那我們今天一念之悟,將會爲明天帶來更多的希望。”中國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董事長翟美卿説:“人死了挣多少錢都是帶不走的,那麽我活着是爲了什麽?我能留下的是什麽?在事業剛起步年代裏,很少去思考慈善的問題,當事業達到一個階段,能爲社會做點事情,人生就完美了。”她目前已捐款超過4億元。

  在貧富懸殊日益加劇的情况下,慈善捐贈或許還具有消除爲富不仁的社會疑慮的因素,但對大多數的慈善者而言,則是事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歷史使然,是愛心奉獻的寫照,我們千呼萬唤更多的慈善組織的産生與發展,這對我國化解貧富差距矛盾,構建和諧社會是多麽重要啊!

  三、完善慈善事業的對策建議

  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家族觀念、父子財産傳承等傳統觀念,仍然是現代慈善事業發展的主要阻力。而事實上,中國目前正在面臨社會財富的快速集中過程,一方面生産力大發展,財富的積累速度是空前的;另一方面,貧富分化不斷加劇,要求政府充分發揮社會福利政策外,還要充分利用慈善公益事業這種第三次社會財富分配來對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進行補充,以民間捐贈來彌補政府分配的不足是十分必要的。

  對此次汶川大地震後的損贈活動,我們應有清醒地認識,要因勢利導,抓住時機,發展慈善事業。從需求看,中國社會各界的捐贈熱情從來没有這樣异常高漲,問題在於現在的官辦爲主的慈善機構無法滿足需求。目前中國最缺的是安全、有效的捐贈渠道。公衆希望已經捐出的錢用得安全,用得有效,杜絶違法亂紀行爲發生。爲了達到這一目的,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1. 盡快立法,完善制定慈善事業的法規體系

  其内容框架大致包括以下幾方面:

  (1)明確慈善事業的目標。我們的目標是向“貧困的根源開戰”,是“授人以漁”,不是“授人以魚”,是“治本”,主要幫助人自立以擺脱貧困,並要注意避免養“懶漢”。

  (2)慈善基金的籌集方式。大力鼓勵私人募捐,以非公募基金籌集爲主,動員全體民衆在自願的基礎上捐款,輔之以企業法人募捐。

  (3)慈善基金資源運作的法規制度。資源如何運作,每筆錢的運作都應依程序辦事,每筆錢的用途要嚴格評估與審核。

  (4)健全慈善基金管理體制。要建立一套科學的、規範的制度性的法規體系,防止基金的非法挪用、侵佔、貪污、假公濟私等行爲的發生,充分發揮基金的最大效果,制定等級處罰條例。

  (5)建立慈善基金的披露制度。要定期和不定期向社會公佈基金的使用情况,財務公開、透明,讓廣大民衆看得到,民衆有權向基金會提出意見和建議,並要廣泛接受民衆和輿論的評價與監督。

  2. 制定减免税收制度

  在我國,相當一部分企業自成立以來都有過一定的捐贈行爲,但大部分屬於直接捐贈,許多企業在捐贈時並未能意識到還有税收優惠待遇。2007年1月,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聯合發佈通知,將捐贈款項作爲税前扣除,這有很大的激勵作用。但還要不斷簡化手續,逐步細化到位,方便群衆。

  在美國,捐款扺税是美國慈善事業發展的催化劑。美國政府從1913年開始征收個人所得税,僅僅4年後,美國國會就通過法案,規定捐款或實物捐贈可用來扺税,所得税可扺税部分最高達15%,借此鼓勵民衆捐贈行善。1935年美國政府提高個人所得税可扺税的比例維持在50%,企業的這一比例爲10%。美國捐款减免税非常方便,只需在年底的報税單上附上慈善機構的扺税發票,即可坐等寄來的退税支票。美國出臺相關的免税政策鼓勵捐贈,甚至鼓勵不是很有錢的人也可以從自己的工資中捐出一部分來免除所得税,所以後來捐贈就成了非常普遍的現象。

  對比我國,目前我國捐贈扺税手續比較繁瑣,困難主要來自税收等配套政策的缺陷。比如2005年民政部救灾救濟司司長王振躍搞了一個捐款扺税實驗,他在當年8月30日向中華慈善總會捐款500元,同時憑收借收據辦理個税减免手續,他整整辦理了兩個多月,走了10道程序,最後在他10月份的工資條上减免了50元錢。他不由感嘆:我辦理這些手續還用了這麽長時間,社會上一般的百姓又會怎麽樣呢?事實上,2005年全國民政系統共收到個人捐贈17億元,其中個人退税率爲零。我們要借鑒美國的做法,簡化捐款减免税手續,方便群衆,更好地促進慈善事業的發展。

  3. 完善監督,保護慈善熱情

  2008年汶川大地震以來,全國共接受國内外社會各界對於汶川大地震的捐贈款物總計436.81億元,還有越來越多的企業基金、民間捐贈的慈善公益金。這些捐贈款物如何運作,是否安全可靠,效率如何,是目前國人最關心的焦點。公衆希望自己捐出的錢用得安全,用得有效,這就需要建立健全慈善基金的監督管理體系。我們有不少富豪之所以對慈善不熱衷,不是因爲富豪的數量少,2007年胡潤百富榜顯示,中國財産超過10億美元的富豪人數已超過德國,僅次於美國,躍居全球第二。他們擔心的是由於慈善機構不發達,慈善配套制度不完善,財務制度不健全等。龐大的富豪群體根本没有形成,特别是基金如何管理、運作和監督,還是一個薄弱環節。他們擔心捐出的錢被别人挪用、貪污、假公濟私等。這種擔心絶不是無道理的。目前我國慈善事業剛剛起步,管理比較繁亂,如何加强慈善基金的監督就成爲大家議論的焦點,這就需要慈善機構應具有獨立性和透明性。因爲有健全有力的基金會才能吸引更多的社會捐贈,當人們對善款的經濟用途和去向都失去信任時,慈善事業的傳承就失去可靠的載體。

  1992年美國最大的慈善組織之一—— 聯合慈善基金會爆出醜聞,該會主席阿爾莫尼挪用總額達60萬美元的善款用於個人度假、買房以及包養情人。這一案件成爲美國慈善組織的經典反面教材,美國慈善企業由此陷入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的公衆募捐低潮。經歷此次事件後,美國的基金會不但要接受國税局的管理和審查,每年填報有關報表,而且每個公民都有權查閲相關報表,以確保捐款人有機會瞭解自己的捐款用途,此舉保護了美國人的慈善熱情,也保障了美國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

  我們從中可以借鑒美國的做法,結合我國的實際情况,健全慈善基金安全運行、效率高的慈善管理體系,以更好地推動我國慈善事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200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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