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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粤新農村建設的制約瓶頸、制約原因與制約化解



  郭艷華 

  改革開放30年來,我省農村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爲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城鄉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重大貢獻,但與我省快速工業化、城市化的發展進程相比,農村問題依然突出。如何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農民綜合素質,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等現實問題一直困擾着我省農村發展,爲更好地破解這些發展難題,必須緊緊把握新時期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特點,不斷解放思想,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和勇氣推動我省農村經濟社會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一、南粤新農村建設的制約瓶頸

  雖然,我省總體上已開始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着力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形成了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新的發展時期,但農村發展依然面臨着許多深層次問題,只有深刻瞭解、分析這些問題及産生的原因,才能有的放矢地地推動新農村發展與建設。

  (一)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任重道遠

  經過改革開放30年來的發展,我省已初步建立起了趨於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工業化、市場化進程不斷加快,但農村依然沿襲多年以來形成的分散經營的發展方式,在市場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這種分散經營的局限性也開始顯現出來,即投資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市場分散、人才少、技術更新困難,它無法與集約化、規模化的産業化經營相抗衡,因而遭遇市場經濟的挑戰,受到市場經濟的衝擊也是必然的。因而,要想推進新農村建設,必須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使分散經營的發展方式轉變爲集約經營方式,用市場化、工業化的理念發展農業、建設新農村。但鑒於目前我省農業發展方式較爲分散,生産化、組織化、集約化程度較低,轉變發展方式還任重道遠。

   (二)縮小城鄉收入差距任務艱巨

  2007年,廣東省常住人口9449萬人,户籍人口8156.05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894.02萬人,全省實現地區生産總值31084.40億元,人均地區生産總值33151元。人口占全國的7.2%,土地面積占全國的1.9%,GDP占全國的12.5%,2007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99元,爲全國平均水平(13786元)的128%;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624元,爲全國平均水平(4140元)的136%。雖然,無論是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還是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廣東省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但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差距比爲3.15(全國爲3.33)(見表1),説明我省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任務依然艱巨。

   (三)農民持續增收難度仍然很大

  2007年廣東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爲5624.04元,其中:工資性收入爲3202.13元,家庭經營收入爲1838.61元,轉移性收入爲270.72元,財産性收入爲312.59元(見表2)。從表2可以看出,我省農民人均純收入中,工資性收入占了約57%的比例,其次是家庭經營純收入,占了約33%的比例。工資性收入是指農民從事非家庭經營而獲得的收入,這部分收入不是所有農民都能獲得的,它要受到年齡、文化水平、勞動技能的限制,而只有能够轉移出去的勞動力才有可能獲得工資性收入。2007年,我省轉移勞動力占農村勞動力的比重僅爲48.4%,轉移勞動力的行業分佈情况(見表3),其中,轉移到製造業的比例爲37.2%。從表2還可以看出,我省農民轉移性收入和財産性收入所占的比例還很低,二者加起來的比例只有10%,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省農民增收的渠道還很狹窄。

  (四)農村改革步伐推進緩慢

   改革開放以來,廣東省經濟社會發展進程是伴隨着改革不斷推進和深入的過程,改革始終是我省發展的一條主綫。但令人遺憾的是,與轟轟隆隆的城市改革相比,農村領域的改革步伐推進依然緩慢,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例如,農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滯後,使得土地發揮不出應有的效益,無法爲農民帶來更多的經濟收益;農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改革配套辦法的不健全、不完善,直接影響到了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會的穩定團結;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缺失,使得農業這個弱勢産業的發展更加脆弱,面臨更大的風險和挑戰;農村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不到位,導致市、縣、鎮三級財權與事權不對等,嚴重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總之,由於我省在農村領域的改革步伐、推進力度都遠遠不及城市,因而農村發展的活力受到了限制,農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也未充分發揮出來。

   (五)農民文化素質和綜合技能有待提高

   農民文化素質的高低决定着農民發展的根本出路,而我省農民文化素質和綜合技能情况都令人堪憂。表4反映了我省農村勞動力文化程度和受專業技術培訓情况。從表4可以看出我省農村勞動力文化程度偏低,初中和小學文化程度占全部農村勞動力的比例爲66.4%,高中占12.7%,大專以上占2.1%,中專占3.9%;而接受過專業技術培訓的農村勞動力只占了全部農村勞動力的16.1%,有83.9%的農村勞動力未接受過專業技術培訓,這種發展現狀决定了農民無論是轉移就業,還是從事家庭經營都會受到一定的限制。

  (六)農村生態環境建設任重道遠

  自開展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來,我省農村面貌和環境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但距離新農村建設標準還有相當的差距。首先,我省絶大部分農村地區污水垃圾處理没有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嚴重缺乏,導致污水垃圾處理較爲隨意,已對農村生態環境産生了不良影響。其次,農村環境衛生建設不能令人滿意,受經濟發展水平及現行城鄉分割的體制限制,省、市財政用於農村保潔治污的專項資金大大少於城市,農村公共服務經費要由村集體經濟承擔,而集體經濟發展水平差的村無力投入更多的資金用於環境衛生建設,從而導致農村整體環境衛生建設水平較低。再次,由於生態補償和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不够,導致我省部分水源保護區和生態公益林建設都不斷面臨新問題。只有當生態補償的力度較大,並足以維持農民現行生活水平保持在一個相對穩定的水平綫上時,生態保護纔可以變成農民的自覺行動,否則,受經濟利益的驅動,生態保護將面臨更多的挑戰。

  二、南粤新農村建設的制約原因

  制約我省新農村建設有多方面的原因,只有深刻地揭示和剖析這些差距形成的深層原因,才能有的放矢地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

  (一)無法從制度上突破城鄉分割的二元管理體制

  城鄉發展差距形成的重要制度原因是城鄉分割的二元管理體制,城市和農村實行不同的管理體制,彼此處於相對獨立和分割的狀態,“一國兩策”是這種二元管理體制的突出表現和反映。一方面,城市經濟發展的市場化改革和市場化趨勢越來越明顯,在市場化的道路上不斷摸索和探索而農村經濟的發展,無論是農業生産的組織形式,還是農産品的經營方式,基本上都是以分散的生産和經營爲主體,與現代市場經濟要求的大規模、集約化的組織生産有一定的差距,因而導致農業經濟的總體競争力呈弱勢發展狀態。另一方面,城市與農村無論是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諸多方面都實行不一樣的管理體制與管理政策,這種制度安排上的缺陷導致城鄉發展差距日益擴大。

  (二)重城市輕農村、重工業輕農業的傳統發展觀念根深蒂固

  在人們的傳統觀念中,重城市輕農村、重工業輕農業的發展觀念由來已久并且根深蒂固,改革開放後,我國大力推進的工業化、城市化發展道路都是先從城市開始,把城市作爲重要的戰略推進區域。當前,各級地方政府都把招商引資作爲重要的工作任務加以推進,對招商引資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然而,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各級政府重視的也是工業大項目,那些投入大産出快的工業項目受到各級政府的熱捧,而對農業的招商引資反而動力明顯不足。不僅如此,在人們久以形成的慣性思維和政績觀中,總是認爲抓城市建設,搞城市經濟容易出成效,彰顯政績,而搞農村經濟不僅投入大、週期長,而且成效不明顯,因而對農村工作既不主動也不熱心,導致農村經濟發展水平遠遠落後於城市發展。

  (三)相關部門在農村地區的職能延伸嚴重缺位

  現代公共管理學普遍認爲:政府的職能就是提供讓人民滿意的公共服務和公共産品,也就是説,提供良好的公共産品及服務是政府最基本和最重要的職能,然而這種職能的提供在一些政府職能部門中表現得也是相當的不均衡,政府職能的發揮更多的是注重城市,而在農村地區是嚴重缺位,一些政府部門的工作職能僅僅是圍遶城市來展開而忽視了地域面積廣闊的農村,導致廣大農村地區接受不到政府的公共服務。還有一種表現就是,一些政府部門的工作職能在城市地區極爲通暢和順暢,在城市地區的工作體系和工作網絡也比較密集,而在農村地區,不僅工作體系不健全,工作網絡不慣通,覆蓋面也完全不及城市地區。

  (四)統籌城鄉發展的工作機制和工作體系尚未建立起來

  雖然中央提出統籌城鄉發展已經有兩年多的時間,但事實上,由於受到城鄉分割的二元管理體制的限制和局限,統籌城鄉發展的工作機制和工作體系尚未真正建立起來,城市和農村依然按照各自的運作模式運作。一方面,我省各市、縣普遍缺乏實施城鄉統籌的協調組織機構,完善健全的機構是實行城鄉統籌的重要保证,而目前現行的組織架構是難以勝任和完成城鄉統籌任務的;另一方面,城鄉統籌的社會氛圍也不够濃厚,要實現城鄉統籌發展,就要改變和轉變以往城鄉分割的發展狀態,它實際上是對以往工作方式和模式的一種嘗試性的改變和深刻的挑戰,要實現這種工作方式的轉型,一定要在全社會大力倡導統籌城鄉發展的工作氛圍和環境,而缺少了這種工作氛圍和機制,則很難在深層次上推進城鄉統籌發展。

  (五)政府財政投入機制不健全、不完善

  近些年來,不僅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主要圍遶工業化、城市化戰略的推進而展開,加之受長期以來重城市、輕農村傳統觀念的影響,財政投入也大多投向了基礎設施等與城市發展密切相關的領域和行業,而在農村地區的投入則明顯不足。僅以廣州市爲例,2007年全市涉農財政投入37億元,這個投入數甚至還比不上經濟發展總量不如廣州的成都和崑山,而就是這37億元的涉農投入中,其實純粹用於農業本身的投入不過3億多元。以廣州在全國的經濟發展地位和發展實力,以廣州的財政收入來看,對於農村的投入都遠遠不够。這一方面受意識和觀念的支配和影響,另一方面財政支持農村發展的投入機制也極不健全和完善,導致農村地區的發展遠遠落後於城市發展,城鄉發展的差距呈不斷擴大的趨勢。

  三、南粤新農村建設的主要路徑

  要突破和化解新農村建設的瓶頸因素,必須抓住主要矛盾,尋求科學的路徑,推進新農村建設不斷邁上新的發展階段。

  (一)深化農村改革與制度創新

  1.積極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最終目的是促進農村經濟的强大,使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型,而轉型的前提條件是土地的適度規模經營,推進土地的有序流轉。而要實現土地的規模經營,必須讓農民手中的土地進行有序流轉,通過土地承包權的流轉,推進土地向農業龍頭企業、農業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種養大户集中,發揮土地的集約規模經營效益。按照依法、有償、自願的原則,鼓勵農民通過轉包、租賃、互换、入股等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積極推行委托流轉和土地股份合作制,探索建立土地流轉補貼制度,制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最低指導價。

  2.深化農村改革,培育農村市場化主體。在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型過程中,要積極培育市場經濟主體,只有不斷强大的市場主體,才有不斷富裕的農民。爲有效地引導農民參與市場經濟的競争,必須下大力氣多方培育市場經營主體,建立各種形式的股份合作社、富民合作社及各種專業合作社,通過這些集體經濟合作組織帶領農民致富奔康。

  3.加强農村文化軟實力建設。當前階段,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如果没有農民思想觀念的徹底轉變,没有農民文化素質和文明程度的進一步提昇,即使農民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也無法保证經濟發展的成果能否持久。文化是經濟發展的基因和慢變量,文化軟實力建設在新農村建設中尤爲重要,推進新農村建設要始終堅持以人爲本的原則,把農民發展觀念的轉變及文明程度的提昇作爲文化軟實力建設的重要内容加以推進。因爲没有農民自身觀念的轉變,没有農民文明程度的提昇,統籌城鄉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都無法有效地落到實處。

  (二)以多種方式和途徑促進農民增收

  要切實把增加農民收入作爲統籌城鄉發展,縮小城鄉差距的重要内容,致力於形成和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讓農民利益與農村改革開放的大船一起水漲船高。改變單一的種植農作物的農業經營性收入爲擁有“四金”的多渠道收入,即現金、租金、股金和保障金,通過土地流轉、房屋出租、參與村集體經濟、土地入股、領取養老金等多種形式保证農民收入呈現多元化的發展趨勢。

  1.增加農民的農業經營性收入。要切實提高和增加農民的經營性收入,就必須走農村工業化、農業産業化的發展道路,積極發展現代農業。以工業化的理念發展農業,以商業化的理唸經營農産品,從而把現代農業做精做强。根據廣州的實際情况,要着力發展現代農業中的都市農業、科技農業和設施農業。

  本着繼續解放思想、勇於創新的精神,並借鑒上海的經驗,在廣州、深圳、佛山等大城市倡導“總部農業”的發展思路,在全國範圍内實現資源配置,把農業的“中間生産”環節,即“軀幹”部分伸展到全國各地;把服務和營銷,即“頭腦”環節留在城市,以解决我省部分大城市農業發展空間不足的問題。對於本地龍頭企業在外地建設基地,而産品主要供應我省市場的,建議享受相應的支農資金扶持政策。

  以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帶動農民致富奔康。提高農民經營性收入的根本前提是必須實現農業發展方式的轉變,改變分散、獨立的生産經營方式,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有序流轉,使土地往農業龍頭企業和種養大户集中,通過組建土地、富民、專業合作社等形式,發揮土地集約規模經營水平,提高農民收入。

  2.增加農民的工資性收入,促進農民非農就業。要富裕農民就必須减少農民,讓更多的農民從生産經營中解放出來,實現轉産就業。爲此,要建立積極的推薦就業制度,配合我省工業化進程的推進,對於在被徵用土地的鎮村建設的工業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原則上盡可能多安排本村農民就業。此外,要建立市、區(縣級市)、鎮聯動的就業推薦機制,積極推薦本村農民本地就業、异地就業,實現就業形式的多樣化。

  鼓勵有條件的農民開展自主創業。鼓勵農民中年紀較輕、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技能的農民積極開展自主創業,市、區(縣級市)對農民自主創業的要積極引導和扶持、開通緑色通道,像對待外資那樣提供健全、周到、完善的服務,在鼓勵農民興辦農家樂餐飲服務、文化休閒等産業中,完善自主創業的小額貸款機制,降低門檻,簡化審批環節和手續,支持農民自主創業。

  3.增加農民的財産性收入。針對我省部分農村地區農民現有住宅情况不明的現狀,首先要對農民住宅進行確權,讓農民明白確權的目的不是剥奪其財産,而是摸清農民住宅的基本情况,爲日後建立檔案、實施有效管理提供基礎條件。由於農民的房屋租賃收入是其財産性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因而要對已成事實的房屋進行確權,鼓勵、支持農民對自建房屋進行租賃,增加財産性收入。在我省城中村比較多的大城市,要加强對租賃房屋的有效管理,鎮、村要建立房屋租賃價格指導制度,引導農民規範進行房屋出租。

  (三)加强農村生態環境建設

  1.加强農村環境建設。堅持以水環境治理、污染治理、農田整理、村莊整治、農村緑化爲重點,推進新一輪村莊整治建設。特别要加强高速公路、國道、沿街村莊的整治建設,建立“户集、村收、鎮運、區(縣級市)處理”的農村垃圾無害化處理體系:在村莊較爲密集,經濟實力較强的地區嘗試建設小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在純農業地區積極探索生態化處理方式,基本實現農民住宅糞水三級化糞、暗渠排放;不斷加强農村保潔、保緑隊伍建設,提高村莊環境衛生、緑化建設水平;加强農村河涌整治,保護水體安全,把河涌建設成具有嶺南水鄉特色的景觀帶。

  2.加强農村新型社區建設。遵循“因地制宜、農民自願、依法有償、穩步推進”的原則,科學規劃農村新型社區,配套完善基礎設施,引導農民盡量往中心鎮、中心村集中;對城市中心區的城中村進行改造,异地改造後的舊村原則上整體拆除,土地用於發展高附加值的服務業;以危破房改造爲契機,啓動農村住房制度改革,把探索農村住房制度改革作爲改變農民傳統居住方式的重大舉措,作爲推進農村集約節約利用土地的有效途徑,探索建立農村宅基地流轉補償和有償退出機制,通過農村集中居住區建設,創新農村宅基地供應方式。

  3.規範農民建房,集約使用土地。切實有效管理農民建房問題。針對目前我省農民建房管理比較無序的狀况,要堅持“疏”而非“堵”的原則,加强對農民建房行爲的調控和指導,實現規範有效的管理。加快推進村莊規劃,將農民住宅建設納入村莊整體規劃中。根據國家對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在城市化水平較高的農村地區,爲了合理節約土地,原則上要减少建獨立式、聯排式住宅,盡量鼓勵建設公寓式住宅,並將節約出的土地用作村集體經濟發展用地。將農村宅基地用地指標納入各市年度用地計劃,以規劃引導爲主、控制爲輔的手段規範農民建房,並嘗試把農民建房的審批權和事權逐漸下放到地級市的區(縣級市)甚至鎮,市主要進行總量把握和控制,適當簡化農民建房的報批手續。明確農民新建住房的條件。對於符合條件的農民在准許建房的條件下,明確並簡化農民改建、新建住宅的報批手續,使農民自動自覺地遵守有關規定進行建房。合理引導對舊村進行整體改造,加快農村危破房改造。因地制宜地分别采取拆遷新建、整理改建、環境整治、遷村移民等模式,重點拆危房、拆違房、拆嚴重影響村容村貌和道路暢通的房子,整治舊宅基地。

  (四)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農村改革發展走到今天,基本公共服務嚴重不到位已成爲制約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從全面提高農村人口素質的現實要求出發,應把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作爲現階段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内容。爲居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是政府的重要職能之一,以往,由於經濟發展水平低,各級政府都把精力和重心放在了經濟建設上,隨着政府職能轉變的不斷深化,政府的轉型也勢在必行,即由建設型政府向民生型政府的轉型。向民生型政府的轉型要求政府必須爲公共服務“買單”,爲城鄉居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這是政府應盡的義不容辭的責任。

  1.推進教育公共服務均等化。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着力調整農村教育布局和結構,加快農村中、小學標準化建設。把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作爲一項長期的重要任務來抓,努力緩解農村學校師資緊缺問題;建立城鄉統籌的教育體系,實施農村中小學遠程教育、城鄉教師交流、城鄉學校“結對子”工程。建議我省地級市中心城區的每一間省一級學校與一間鎮級學校“結對子”,實行在教學管理、師資培訓等方面的交流和互動,中心城區的老師每個學期要有不少於15—30天與鎮級學校交流的任務。

  提昇農村教育發展水平。建議基礎教育實行全市統籌,增加對農村基礎教育的財政轉移支付,合理確定生均公用經費定額標準,使城鄉青少年得到質量比較均衡的基礎教育;要制定城市教師到農村支教、任教的工資、職稱評定、待遇等優惠政策,鼓勵中心城區的教師和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關心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進一步擴大低收入家庭子女免費就學的範圍。

  2.推進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加快建立以城帶鄉互動機制,動員更多的城市醫院開展支農工作,爲農村衛生機構的發展提供技術支持;組織城市醫院與農村鎮村衛生院結成對子開展定點幫扶,進一步加大幫扶力度,逐步擴大城市幫扶醫院的範圍,除城市市區的醫院外,還可以增加部屬、省屬和部隊醫院參加;以城市醫院和鎮衛生院簽定協議的形式明確任務,突出技術幫扶爲主,以派技術骨幹掛職、定期派醫療隊指導、人才培養、專科建設、醫療行政管理等形式給予幫扶,不斷增强鎮村衛生院(站)的服務能力。

  進一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爲進一步完善我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長效化、規範化,讓社會保障更爲完善。建議參考國内其他省份的先進經驗,從全省層面考慮行政資源整合,實現資源共享,將新農合工作歸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因爲隨着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不斷發展和健全,我國將逐漸構建城鄉一體、多層次、廣覆蓋的社會保障體系,而勞動保障部門是承辦社會保險的法定機關,所以由勞動保障部門管理新農合符合發展方向。

  加大投入,提高合作醫療的籌資水平和保健水平。新農合是一項農民群衆人人受益且以保障農民健康水平爲目標的公益福利事業,政府應承擔起提供包括爲社會保障出資等公共服務在内的社會責任,并且還應隨着經濟發展及財力的增加而逐步加大投入。爲此,建議到2010年,廣東省各市新農合籌資水平提高到每個參合農民每年180元以上,基本上達到珠江三角洲和長江三角洲副省級市的現有水平,爲實現統籌城鄉社會保障的目標打好基礎。

  建立農村衛生機構建設經費的保障機制。各市財政要將農村衛生機構建設經費納入預算,將中心鎮醫院業務用房建設納入市各級政府固定資産投資計劃,對偏遠山區中心鎮醫院基本建設所需資金,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建立財政對村衛生站醫生補貼機制,對每個行政村每年發放固定的補貼;按我省農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5元的標準安排鎮公共衛生補償經費,用於鎮衛生院履行公共衛生職能補助。

  加强鎮村醫院軟硬件建設。加快鎮衛生院業務用房改造和村衛生站新建與改建,進一步完善農村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健全農村衛生服務網絡;在加强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着力加强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農村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分期分批對鎮衛生院和村衛生站現有的在職衛生技術人員進行醫學基礎知識和適宜技術的培訓。

  四、南粤新農村建設的保障措施

  要突破和化解新農村建設的瓶頸因素,不僅要尋求科學的路徑,而且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配套保障措施。

  (一)努力在全社會營造統籌城鄉發展的良好氛圍

  1.繼續解放思想、深化認識。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統籌城鄉發展,不單是黨委政府某些職能部門的事,也是事關全省全局發展、未來發展的大問題,是關係我省發展後勁和持續競争能力的大問題。廣東如果不能在縮小城鄉發展差距,實現城鄉一體化上尋求合理的解决途徑的話,將直接影響廣東綜合競争力的提昇。有鑒於此,要在全社會努力營造一種關心農業、支持農村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通過把“政府戰略”轉變成“公衆戰略”,調動全社會力量共同關心和支持城鄉統籌發展。

  2.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報導的力度。要促進和實現城鄉統籌發展,不僅要轉變政府職能,有效促進有關部門工作職能向農村的延伸,還要讓全社會、工商界以及廣大公衆關心支持新農村的建設進程,這就需要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導向作用。新聞媒體要及時宣傳報導南粤新農村建設過程中的成功經驗及典型案例,廣泛發動全社會關心支持城鄉統籌發展,努力營造一種良好的社會氛圍,爲推進南粤新農村建設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

  3.逐步實現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必須在以下幾個觀念上進行統籌,即統籌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在城鄉發展觀念上的轉變,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統一,統籌在理財觀念、財政支出結構上的轉變,促進有利於公共財政管理模式的形成,統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調整和整合上,統籌對政府和幹部政績考核的評價體系上,建立符合城鄉統籌發展要求的評價體系。

  (二)建立統籌城鄉發展的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

  1.建立城鄉統籌的組織機構。促進和實現城鄉統籌發展是全社會的事,是一項涉及多個領域、多個部門、多項環節的系統工程,如果再延續小農業的管理思路則無法有效、扎實推進新農村建設,必須用大農業的思路統籌城鄉發展。大農業的思路必須以相應的組織機構做保障,建立統籌城鄉發展的協調組織機構,實現跨部門、跨區域的統籌協調發展。

  2.建立城鄉統籌的工作體系。促進和實現城鄉統籌發展,首先要在城鄉銜接、對接的工作機制和工作體系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城鄉無縫對接、有效銜接的工作機制和工作體系,逐步打破城鄉分割、城鄉分治的工作體系,實現城市與農村工作的有機融合。

  3.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形成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推進機制。促進和實現城鄉統籌發展,需要發揮政府强有力的主導作用,統領城鄉統籌的發展進程,並調動相關部門積極參與、延伸職能,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大合唱”的發展局面。

  (三)强化職能部門工作重點和力度向農村工作的傾斜

  1.政府有關涉農部門要認真疏理工作職能。在政府的一些重要職能部門,要認真疏理涉及到農業、農村的職能延伸,認真對照中央文件的精神,看看還有哪些涉農的渠道没有打通,涉農的工作體系和工作網絡没有健全,涉農的政策没有落實,涉農的資金没有到位。通過系統的疏理,找出問題、差距和原因,從而更加明確本部門涉農工作職能的延伸。

  2.建立職能部門向農村地區延伸職能的激勵和考核評價機制。在政府一些重要的涉農部門,要把工作職能向農村的延伸作爲黨政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内容,作爲剛性約束指標引導職能部門轉變工作方式,以統籌城鄉的思路强化工作職能向農村的延伸。對於在統籌城鄉發展中,部門職能延伸有成效、工作效果突出的部門要給予適當的奬勵,而對統籌城鄉工作不重視,職能延伸不到位的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

  (四)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範圍,建立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

  1.構建城鄉統籌的公共財政投入機制。公共財政要覆蓋到全省所有鎮村,對城鄉公共産品的提供,如基礎教育、醫療衛生和文化體育等,采取向農村適當傾斜的政策,努力縮小城鄉公共事業的差距。在近期3—5年内,公共財政對農村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社會公共事業要加大投入力度。

  2.加大幫扶和財政轉移力度,促進地區均衡發展。按照“以工哺農、以城帶鄉、市場運作、幫扶結合”的原則,對經濟薄弱地區實行掛鈎扶持政策,帶動這些地區加快發展。同時,市、縣財政要根據實際情况對經濟發展的薄弱地區加大財政轉移力度,建立公共財政的區域補償機制,以體現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提高這些地區的農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

  (作者係廣東省精神文明學會常務理事、廣州市社會科學院科研處副處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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