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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序 二

  2008兩岸四地法律發展學術研討會開幕致詞

  港大法學院陳院長、張副院長、各位貴賓、各位女士、先生:

  早安。首先我代表臺灣與會同仁,誠摯感謝香港大學法學院陳院長及全體同仁費心的籌畫、熱情的接待,使得「兩岸四地法律發展」學術研討會每年「一地一會」的傳統,得以傳承開展。

  「大陸與港澳法律發展」是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設所規劃書」所定六大重點研究領域之一。當初設所諮詢委員會將其列為本所未來重點研究領域,主要有兩項考量。第一,兩岸交流日益頻繁,衍生諸多法律問題,實務上有深入研究解決的必要。第二,兩岸四地本屬同文同種,卻因歷史偶然,而繼受、發展出不同的法律制度,形成豐富的法律文化,正是所謂「區域法學研究」(area legal study)或「法學區域研究」(area study of law)絕佳的場域!

  然而,「法學的區域研究」畢竟是一個新的研究嘗試,它的內涵和方法尚待摸索。2004年7月1日本所成立籌備處之後,我開始多方就教高明,積極構思如何推動此一重點領域研究。2005年3月乘臺灣東吳大學法學院慶祝建校九十週年之便,會晤了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中山大學及香港大學等校法學院領導,我提議由臺灣、大陸、香港、澳門每年輪流舉辦兩岸四地法律發展學術研究會,獲得大家的支持,隨即組成「策劃委員會」(steering committee)。2006年6月本所主辦了首屆會議,以兩岸四地「訴訟制度」(含違憲審查、行政訴訟、刑事訴訟及民事訴訟)為主題,在中央研究院進行了兩天的研討,計有大陸、港、澳代表60人及臺灣學者專家近200人與會。會後各論文發表人參酌討論意見,修改會議論文,正式投稿送審,於2007年7月出版專書《2006兩岸四地法律發展》上、下兩冊。「策劃委員會」在2006年會議時並商定:2007年由廣州中山大學主辦,2008年由香港大學主辦,2009年由澳門大學主辦,2010年輪回本所主辦,2011年由北京大學主辦。

  去年廣州之會因為中山大學同時舉行三個不同的會議,致「兩岸四地」的主軸轉趨模糊,與會人員並大多來自華南地區。會後我順道拜會了陳文敏院長,表達盼下次能夠回歸「兩岸四地法律發展」主軸的願望,獲得陳院長明確的支持,今天我們終能在香港如期三度聚會。

  每次來港大,尤其到這個講堂,總能感受到一股新儒家「內聖外王」的強烈使命感。牆上「格物明德」的校訓,讓人心神為之一振——「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中國人的前途在於重拾高尚道德、建設法治國家。此時此地我們的所作所為看似渺小而幽微,但是每憶起宋代理學大儒張載〈西銘〉中的名言:「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便覺得我們沒有懷憂喪志的藉口!深盼與會諸君共體此心,相互惕勵,讓兩岸四地法律發展的研究生根茁壯,使這個兩岸四地每年一會的學術平臺永續發展,最終能為兩岸人民謀福祉,為中華民族開新局!

  最後,敬祝與會來賓健康愉快,大會圓滿成功。謝謝。

  湯德宗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兼籌備處主任
  2008年11月21 日於香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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