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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城市規劃教育的新趨勢



  曾懷正

  一、國外規劃人材培養的發展趨勢

  城市發展所提出的規劃問題,涉及的面越來越廣,問題的性質也越來越復雜,它所涉及的學科領域已由工程技術科學.日益向社會經濟科學和環境、區域科學擴展。與此相適應,城市規劃人材的培養,也有很大的變化,最初城市規劃是作爲一門課程附屬於建築學專業;後來隨着城市研究和規劃領域的擴展,歐美各國先後在三、四十年代開始采取“系際合作”的辦法,或獨立成立規劃系培養城市規劃人材。例如,1941年密執安大學開始收的研究生雖然仍由建築系負責培養,但指導任務是由一個“系際委員會”來擔負;1944年威斯康星大學開始招收的研究生,是由十二個系選派的十六位教師共同組成的一個委員會來負責。這種培養方式,説明城市規劃人材的培養,在四十年代已不能單由建築系承擔。

  至於課程設置,不同國家,不同學校的差别很大。有些大學,特别是工學院建築系負責開課的學校,仍然把城市土地利用,建築設計和布局作爲培養的重點;有些大學則以社會科學爲基礎;還有些大學的城市和區域規劃系,則是屬於環境設計學院。但是自從四十年代開始,課程設置總的趨向是:由早期的偏重美學,偏重工程設計的訓練,逐步重視社會科學的訓練。正如英國威爾斯大學理工學院城填規劃系所指出的:城鎮規劃“最初是作爲與建築、房地産管理和工程緊密相關的一門以設計爲基礎的學科發展的。今天,這個科目已經將它的研究領域擴大到包括現代社會所面臨的廣泛的社會和經濟問題,同時保留了與環境結構和設計有關的内容。因此,在城鎮規劃專業第一階段課程包括了廣泛的基礎科目。如經濟學、社會學和設計,以及學習編制規劃、制定政策的技術。”

  由於規劃涉及的科學領域的擴展,城市規劃人材的培養目標也有所變化。1929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校長召開了一個城市規劃教育和研究會議,哈佛大學和芝加哥大學都有教授參加。會議認爲,城市規劃並非一門學科施展其技術的獨特領地,而必須依靠多種學科,其中有文科也有理科,例如政治經濟學、社會學、自然地理、建築學、公共衛生學等。任何人要想精通所有這些方面是不可能的,但應當精通其中的一個方面,同時對其他方面如何影響城市規劃也應有足够的認識,從而能在城市規劃的教學、科研和實踐中和其他方面的專家合作。會議主張應把規劃工作者培養成具有“一門專才的通才”。

  最近,美國麻省理工學院都市研究和規劃系的簡介中寫道:“規劃者常常被當作爲‘具有一門專才的通才’,所謂專纔可根據功能來分(如房屋、運輸、土地利用、健康事業等),或按地理標準,以規劃範圍分(街坊規劃,城鎮規劃,區域規劃,國際發展規劃等)。在規劃領域内,次一級專門化可按規劃者所起的作用來分:管理者,設計者,調整者,辯護者,評價者,未來主義者等。”這段話,雖然不是正面回答上述問題,但是它指出了要把“專才”和“通才”的教育結合起來。

  總之,隨着城市的發展,城市規劃人材的培養,現在已不能只局限於工程建築方面的訓練,它必須加强對現代城市發展所面臨的許多社會、經濟和環境區域科學方面的知識内容,把城市規劃工作者培養成“具有一門專才的通才”,這應該是城市規劃教育發展的總的趨勢。

  二、規劃人材的培養必須結合國情

  如何培養這種“具有一門專才的通材”?培養的方式和課程的重點和結構應該如何?我們認爲這既要考慮到城市發展的一般趨勢,同時也要看到世界各國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因而必須結合本國的具體條件和特點。

  在工業還比較落後的國家和地區,大量的城鎮還是城鄉界綫明顯的各種地方中心,這些國家和地區,正力圖通過工業化提高生産力水平,解决農村過剩的勞動力,從而加速城市化的過程。因此,這些國家的城市發展和建設與工業的發展和建設有着密切的關系。爲瞭解决城市的合理分佈,發揮不同地區城市的優勢,確定城市經濟的發展方向和城市發展的合理規模,建設一個有利生産和方便生活的城市環境,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工業的合理布局,城市工業、交通和各項服務設施在用地和建設上的合理規劃、組合等問題,就成了城市規劃考慮的主要課題。在基本實現了工業化的國家和地區,那裏城市人口的比重已很高,城市化的過程,主要已不是農業人口轉化爲城市人口的過程,而是城市人口分配的過程;第三産業的發展和大城市郊區人口的增長,是這個過程的顯著特點,同時也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市居民要求更好的生活環境和更高的社會福利條件的體現。爲瞭解决城市化所提出的這些新問題,就必須從更大的地域範圍來規劃、組織城市的社會、經濟活動,提供人們工作、休息和娱樂的場所。因此,在這些國家裏,城市規劃與區域規劃的聯繫更加密切;社會福利設施和環境問題,在城市規劃中更爲重要;社會學、經濟學和區域、環境科學在城市規劃的教育中也顯得更加重要。

  不同的社會、經濟制度,城市規劃的任務也有所不同。在資本主義私有制的條件下,城市規劃作爲政府的一個部門,主要是負責城市用地和公共福利設施的規劃。同時,這方面的規劃,由於土地和工廠、企業均爲私人所有,那裏有着貧富之間,種族之間、不同文化階層之間的各種社會矛盾。規劃工作者首先必須調查、分析這些社會問題,研究有關法律和社會、經濟方面的對策,才能作出規劃,實施規劃。因此,在資本主義私有制的國家,“城市規劃的問題,不只是建築的問題,那是小問題;最大的問題是經濟問題,社會、財政問題,這是大問題。”

  在社會主義社會,在政治和經濟的集中統一領導下,有可能按照“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目前利益服從長遠利益”的原則,使各種社會矛盾較易得到解决;同時,城市規劃作爲政府的一個部門,不僅要考慮城市環境和建築景觀,對城市各種建築的空間組合進行規劃設計,同時還要考慮土地利用的社會經濟效益,研究城市經濟發展的方向,確定城市合理的經濟結構和規模,從而對城市的各項建設進行統籌安排、合理布局,因此,城市規劃教育,對經濟問題和工程建築問題,相對就顯得重視些。

  三、我國城市規劃的特點與規劃人材的培養問題

  我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公有制的計劃經濟國家,又是一個人多、地少、底子薄的發展中國家,這是我國不同於其他國家的兩個基本特點。積極發展小城鎮,合理發展中等城市,嚴格控制大城市的發展,是根據我國的特點而提出的城市發展的基本方針。如何實現這一方針?除了要制訂一套發展小城鎮的具體政策外,還要把城市的發展與國家生産力的布局緊密地結合起來,把城市規劃與國民經濟中長期計劃和區域規劃緊密地結合起來。因此,在我國,城市規劃應該看作是國家不同層次規劃系統中的一個組成部分。這個系統包括:國民經濟發展規劃(或稱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中長期計劃)、區域規劃、城市規劃。其中城市又可以分爲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層次。它們之間按其規劃的地域範圍、性質、任務、内容以及涉及的學科領域,各有其不同,但是彼此之間又存在着整體與局部的相互關系。

  在不同層次的規劃中,城市規劃的地域範圍較小,它必須考慮到有關城市的工程、建築問題,爲城市各項建設的工程設計提供依據。但是城市規劃又不能局限於城市的工程、建築問題,它還必須從屬於國家和區域發展的統一規劃。因此,考慮到我國過去的城市規劃主要是以建築設計爲基礎,城市規劃研究的領域勢必要向社會經濟科學和環境區域科學擴展。事實上,隨着我國現代工業和交通運輸業的發展,我國已日益擺脱了封建小農經濟的那種自給自足的地區局限性,“萬事不求人”、“大而全”、“小而全”式的自我發展,無限膨脹的城市,已難以存在。適應社會化大生産的要求,我國的城市必須發揮各自的區域優勢,各有側重,相互分工,協調的發展。這也要求城市規劃加强社會經濟和區域的研究,在規劃的課程中引進社會科學與區域科學的觀點和方法。

  在我國,城市規劃教育如何向社會經濟科學的區域科學等有關領域擴展?根據我國的實際情况,目前城市規劃還是比較普遍地被認爲是一門與建築工程緊密相關的、以設計爲基礎的學科。城市規劃的人材,也主要是以建築藝術和工程設計課程爲基礎,由工科院校的城市規劃或建築學專業負責培養的。這類院校的城市規劃專業,在課程中適當地增加或選修一些有關社會經濟或區域科學的課程,看來是有必要的,同時,我國是個發展中的國家,城市化水平較低,大量的還是中小城市,城市建設和規劃的技術經濟和工程設計的問題較多,社會問題相對較小,而且這些問題也多是由有關的領導部門負責解决,因此,這類專業培養的規劃人材,在我國還可充分地發揮其作用。在這樣的情况下,我國的城市規劃要適應研究領域擴展的要求,勢必采取多元化的辦法,由不同專業分工培養。近幾年來,我國培養城市規劃人材已開始采取了這種方法。

  目前,我國除了工科院校建築系的城市規劃專門化和城市規劃專業培養城市規劃人材外,綜合大學地理系的經濟地理專業也開始爲城市規劃培養了一部分工作者。三者的分工是:建築專業的城市規劃專門化,是以建築設計爲主,對城市詳細規劃有所側重,對城市總體規劃有所瞭解;建築系的城市規劃專業,是以城市的總體規劃爲主,對詳細規劃有所側重,對區域規劃有所瞭解;經濟地理專業,是以城市總體規劃爲主,對區域規劃有所側重,對詳細規劃有所瞭解。我們認爲這樣分工培養,總的來説,是適合我國實際的,但就目前的情况,還必須考慮解决如下幾個問題。

  (一)課程的結構問題 即不同專業的課程設置如何體現上述的分工要求,使之既能發揮各自的所長,又能適應城市規劃的需要,補其所短,以便協作共事。顯然,在分屬不同專業培養城市規劃人材的條件下,這個問題是很重要的。但是由於大學學習的時間有限,在課程的設置上要兼顧學科的要求和任務的需要,這又是很難處理的。過去我們在教學中,就曾出現過兩種偏向,一種是强調“任務帶學科”,削弱了基礎,影響了教學質量;另一種是强調“以學科設置專業”,要求保证專業課程的完整性和系統性,忽視了必要的職業訓練,影響了專業知識在實際工作中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根據過去的經驗教訓,我們認爲分專業培養城市規劃人材,課程設置既要以專業基礎課、專業課爲主,又要兼顧城市規劃工作的需要,增修或選修一組有關城市規劃的課程,力求這樣有主有次地把學科的要求與工作任務的需要結合起來。

  (二)城市規劃人材的合理結構問題 我國城市化水平較低,大量的是屬於地方中心的城鎮和小城市,這類城市,涉及的社會經濟問題相對較少,而工程建築問題相對較多,加以這類城市工程的技術力量較弱,這類城市和城鎮的建設、規劃部門,應以建築專業培養的建築師兼規劃師爲主。隨着城市規模的增大,城市職能的復雜化,城市規劃專業培養的專業工作者應逐漸增多,以至成爲規劃機構的主要力量。至於來自經濟地理專業的城市規劃工作者,就我國目前城市規劃工作的實際情况來看,則只宜作爲配合力量,參加大、中城市或省、地的有關城建部門分管的部分城規工作,此外,大城市、特大城市以及省的有關城市研究和規劃部門,今後也應考慮吸收部分經濟和社會學專業的工作者參加城市的研究、規劃或管理工作。總之,城市規劃人材應該多元化,但不同城市的規劃人材結構應有所不同。就全國規劃人材的培養來説,應以工科院校培養的規劃工作者爲主。

  (三)城市規劃人材的合理使用問題 分别不同專業培養規劃人材,目的是要在城市規劃中,發揮各自學科之所長,並在協作共事中相互補其所短。這對城市規劃工作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目前我國的城市規劃工作,普遍重視詳細規劃而忽視總體規劃;在總體規劃中,則往往着重於構圖,而忽視調查研究工作。這樣,非建築院系出身的人員,往往就難以發揮其所長,而只能用其所短。這不僅對城市規劃,特别是對大城市、特大城市的規劃不利,而且也限制了城市規劃人員的多元化。

  當然,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很多,“外行”領導“内行”,是原因之一;“内行”領導“内行”者,也往往由於對城市規劃涉及多學科的復雜性認識不足,把復雜的問題簡化爲主要是工程、建築問題,這是其二;非建築院系出身的規劃工作者,業務水平和能力不高,不能提出足以令人信服的理由和辦法改變不合理的現象,此爲其三;城市規劃的領導部門,對城市規劃機構的工作要求,科室的設置没有明確的規定,這也可能是原因之一。因此,要解决人材的合理利用,除了組織措施之外,還是要歸結到人材的培養問題。這就是説,城市規劃部門還必須充實一些學科知識更廣、水平更高的“一專多能”的規劃人材。目前我國已在培養城市規劃的研究生,這對城市規劃工作是非常必要的,但學生的來源必須多元化。在國外,城市規劃的研究生都是來自相近的專業。這對於要求培養一專多能的城市規劃人材,是很值得借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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