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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口地理基本特徵



  朱雲成 賀交生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1984年末全國總人口已達103,475萬人(未包括臺灣省和港澳人口數,以下同),約占同年世界總人口的22%,如此衆多的人口,其增長和分佈狀况怎樣?在幅員廣大的中國,各種人口變動的地域差异如何?本文對這些問題作一初步探討。

  一、解放後人口增加快,西部快於東部

  解放前,中國人口增長緩慢。據史料記載,西漢漢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全國人口爲5,559萬。經1520年到明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全國人口不過6,086萬人,只增長了9.4%。自1552~1949年的397年間人口由6.086萬人增加到54.167萬人,共增加4.8億人。

  解放後,35年來,我國人口增長特别快。全國人口從1949年末的54,167萬人增加到1984年底的103,475萬人,短短的35年内,人口就增加了4.9億,年平均遞增率高達18.93‰。這種快速增長是由高出生率和低死亡率共同作用的結果。五十年代,全國人口出生率在24.78‰(1959)~37.97‰(1954)之間;六十年代在18.13‰(1961)~39.34‰(1964)之間;七十年代由於大力開展計劃生育,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在17.90‰(1979)~33.59‰(1970)之間,八十年代頭五年在17.5‰(1984)~21.1‰(1981)之間。人口增長較快,除高出生率的因素外,還由於死亡率的大幅度下降,從解放初的20.0‰下降到1984年的6.7‰。人口死亡率下降到1984年的6.7‰。人口死亡率下降快的主要原因:首先是解放後城鄉經濟得到較快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其次是加强了醫療衛生保健事業,一些惡性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再次是人口年齡搆成比較輕。

  解放後,我國的省(市、區)行政區劃變動較大。要比較各省區人口增長速度的差异是困難的。現只能用1964和1982年全國第二次人口普查和第三次人口普查資料進行對比,有關部門已作了認真核對,將1964年原有行政區劃均按1982年現行行政區劃作了調整,統計出可比較的人口數。按此,根據各省(市、區)1982年比1964年人口增長幅度,可劃分爲三種類型。

  第一類:屬人口增長快的省(區)。18年來人口增長在50~83%之間,有12個省(區):寧夏(82.99%)、青海(79.06%)、新疆(77.15%)、貴州(66.31%)、黑龍江(63.03%)、雲南(60.28%)、安微(59.33%)、江西(57.19%)、廣西(56.64%)、甘肅(55.46%)、内蒙古(54.94%)和福建(54.38%)。這12個省、區人口增長較快的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少數民族集中區、計劃生育開展較晚、生育政策較寬。如内蒙古、新疆、寧夏、廣西、雲南、貴州、青海、甘肅等。

  二是有些省份外來移民較多。如黑龍江省由於辦農場、開發油田等從外省遷入較多的青壯年勞力。

  三是有的省份計劃生育工作做得較差,人口出生率高。如1981年全國平均人口出生率爲20.91‰,而貴州、雲南、福建三省則分别爲27.89‰、25.36‰、22.07‰。

  第二類:是人口增長較慢的省、市。18年來人口增長幅度低於40%,共有9個省、市:上海(9.68%)、北京(20.83%)、天津(35.20%)、遼寧(32.19%)、山東(34.56%)、河北(35.20%)、江蘇(35.74%)、浙江(36.94%)和陝西(38.58%)。這些省、市人口增長較慢的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城鎮人口比重大,計劃生育政策以及對人口遷入控制較嚴。如北京、上海、天津和遼寧等。    

  二是計劃生育工作做得較好。如江蘇、浙江、山東等,其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長率均低於全國平均數。

  第三類:是人口增長處於中等速度的省、區。18年來人口增長在49~50%之間,共8個省、區:四川、吉林、山西、廣東、湖南、河南、湖北和西藏。

  綜上三種地域類型來看,大體是:東部沿海省、市人口增長速度較慢,中部各省處於中等速度,西部省區、尤其是少數民族集中區人口增長速度最快。從沿海到内地,18年來人口增長速度由低到高的格局,與經濟發展水平由高到低,恰好形成鮮明對照。

  二、年齡結構由年輕增長型向成年穩定型轉變,開始形成三種地域類型的年齡結構特徵

  1953年,0~14歲組人口占總人口的36.3%,15~64歲組人口占59.3%,65歲及其以上年齡組人口占4.4%。從年輕人口(0~14歲)占的比重大和老年人口(65歲及其以上)占比重小這兩個特點來看,屬年輕增長型的年齡結構類型。但經過29年人口再生産的變動,到1982年,中國人口年齡搆成則出現了一些新的特點:0~14歲組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已降到33.6%,比1953年减少2.7%15~64歲組人口的比重提高到61.5%,比1953年增加2.2%;65歲及其以上年齡組人口的比重爲4.9%,比1953年略有增加。可見,1982年我國人口年齡結構已經變爲成年穩定型年齡結構類型。這與瑞典1860年、日本1955年的人口年齡結構情况很相似。

  這種年齡結構的優點有二:一是年輕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在减少,有利於今後控制人口增長;二是勞動適齡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大,有利於减少每個勞動者的撫養數。但我國人口老化將會加快。

  中國人口年齡搆成的地區差异,可分爲三種類型:

  一是少數民族集中的各自治區,屬年輕增長型的年齡搆成類型。由於這些地區自1971年以來計劃生育政策較寬,出生率高,造成0~14歲組的人口比重較大。如寧夏占41.44%,青海占40.79%,均高於全國平均數。65歲及其以上人口的比重又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如青海占2.71%,寧夏占3.25%。

  二是上海、北京、天津等大城市開始步入老年减少型年齡搆成類型。我國各大城市由於種種原因,人口出生率較低,老年人口占的比重較大。1982年普查統計,這些城市0~14歲組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是:上海占18.09%,北京占22.12%,天津占24.25%,均已接近1981年世界發達國家年輕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如日本占24%,美國占22%)。65歲及其以上年齡組的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高於全國水平,但遠低於發達國家。如上海占7.38%,北京占5.64%,天津占5.54%,1981年西歐各國占14%,日本占8%,美國占1l%。

  三是除江蘇外,其它多數省份屬成年穩定型年齡搆成類型。其特點與全國的人口年齡搆成類型相似。

  三、民族搆成復雜,各省(區)差异大

  中國是多民族國家。1982年人口普查統計,全國共有56個民族,漢族93,668萬人,占全國人口的93.3%,其他少數民族共6.723萬人,占總人口的6.7%。少數民族中人口超過200萬的有10個,共5,357萬人,占少數民族總人口的80%。按人口數多少排列,依次爲壯、回、維吾爾、彝、苗、滿、藏、蒙古、土家和布依族。漢族遍佈全國各地,少數民族的聚居範圍占全國土地面積的62.5%。一些主要少數民族在全國29個省、市、區都有。因此,中國各民族的分佈已逐漸形成一種多民族雜居的狀况。

  由於歷史原因及解放後人口增長和遷移的結果,形成了我國各省、區、市的民族搆成差异很大的特點。國内五個自治區中,除西藏和新疆少數民族所占比重較大外(西藏藏族占全區人口的94.4%,新疆少數民族占全區人口的59.56%),其他三個自治區中,漢族人口均占較大比重,如廣西漢族占61.7%,少數民族占38.3%;寧夏漢族占68.06%,少數民族占31.94%;内懞漢族占84.45%,少數民族占15.55%。其他省區中,少數民族也佔有一定比例。如青海占39.42%,雲雨占31.7%,貴州占26.01%,遼寧占8.1 4%,甘肅占7.92%。另有12省少數民族人口占本省總人口不到2%。如江西占0.07%,江蘇占0.18%。這些省份幾乎是單一漢族聚居區。

  四、勞動資源利用率高,在業人口比重也較大

  1982年人口普查統計.我國在業的勞動人口約5.2億人,占總人口的52%,不在業的被撫養人口占48%。每一在業人口的撫養指數爲0.93人。我國勞動適齡人口共有57,362萬人(按男15~59歲,女15~54歲計),占總人口的57.14%,在業人口占勞動適齡人口的9l%。可見我國勞動資源利用率是很高的。應當指出,在9%的不在業勞動適齡人口中,從事家務勞動和在校學生約占70%。

  在大陸29省市區中,在業勞動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最高的是上海,占62.7%,最低的是黑龍江,占40.8%,高低相差21.9%。

  在業人口占總人口比重最高的,除上海外,依次是北京(58.8%)、江蘇(57.5%)、天津(56.9%)和四川(54.9%)等。占總人口最低的除黑龍江外,依次是吉林(42.3%)、福建(45.4%)、寧夏(46.7%)、江西和新疆(46.9%)、内蒙古(47%)和青海(47.6%)等省區。

  制約地區人口勞動搆成差异的因素,首先是年齡搆成的地區差异。中國適齡勞動人口,在一般情况下都能充分就業。特别是廣大農村,手工勞動對勞動技術要求不高,一般也都能找到工作。因而在一些生育率低,年輕人口相對較少、老年人口比重也不大的省、市,其勞動入口所占比重就大,如上海、北京、天津和江蘇等。反之,寧夏、新疆、内蒙和青海等的年輕人口占的比重大,老年人口占的比重較小,在業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也就低一些。

  其次,各工種所需勞動强度對人口勞動搆成也有影響。農業勞動中,種植業需要的勞動强度大,畜牧業(特别是遊牧、放牧)所需的勞動强度就較小。故老年人口在業比例,在農業和牧區就有顯著不同。據第三次人口普查職業人口的年齡搆成資料,種植業中老年人在業數占本職業在業總人口的5.37%,而牧業的老年人則高達13.07%。

  其他還有家務勞動人口和在校學生、退職退休人員等占不在業人口的比重大小,也影響各省市區勞動人口搆成比例。

  五、城市人口比重低,省(區)際差异明顯

  城鄉人口搆成是人口地域搆成分佈的一種表現形式。全國城鎮與鄉村交錯分佈,在政區上形成各種城鄉交錯的復雜體系,如直轄市和直轄市下設縣或地屬市,地屬市下又有縣級市和縣,鎮又屬縣管理。1984年底,全國有300個市,6,211個鎮。全國總人口中市、鎮總人口33,006萬人,占31.9%,鄉村人口70,469萬人占68.1%。上述市鎮人口統計中,包括市屬郊區(不包括郊縣)的農業人口在内。估計全國所統計的市鎮人口中,約有1/3是郊區農業人口或鎮的農業人口。1949年城鎮人口占10.6%,1984年雖增加到31.9%(此數字偏高),但仍是較低的,不僅遠低於發達國家,也低於許多發展中國家。

  1984年底城鎮人口占本省區總人口比重最大的有:山西(55.9%)、吉林(55%)、遼寧(54.7%)、黑虎江(51.4%)和山東(48.5%)。最小的有西藏(10.2%)、河南(16.1%)、安徽(17.9%)、四川(18.4%)和甘肅(20.6%)。

  城鄉人口結構的地域差异,主要是由以下幾個原因造成的。

  首先,是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特别是工業發展水平的地區差异。中國從五十年代中期開始,就注意控制城鎮人口增長。防止農村人口盲流進城。各地城鎮人口的增長,主要取决於國家工業投資必建新項目所需職工及其家屬數量。東北三省和河北省,是我國“一五”和“二五”計劃中重點建設項目較多的地區,原有工業基礎也相對較好,因此城鎮人口比例較高。同理,西藏等少數民族地區原有工業基礎差,重點建設項目較少,吸收城鎮人口能力有限,城鄉人口結構中農村人口仍占很大比例。

  其次是農産品(主要是糧食)商品率的地區差异。我國農村人口多、增長快,農業勞動生産率低,年增産的糧食等農産品有相當一部分就地爲新增的農業人口消費了,故商品農産品增長有限,這就限制了城鎮人口的增長量。有些年份(如1960、1961年)因農業嚴重歉收,還將自1958年從農村遷入城鎮居民動員回鄉,出現了城鎮人口回流農村的反常現象。東北三省,特别是黑龍江省是我國商品糧最大産區之一,容納城鎮人口的能力較大,這也是其城鎮人口比重較大的部分原因。

  第三、統計口徑變動的原因。我國市鎮建制的規定和城鄉人口劃分的標準前後不够一致,并且各地在執行這些規定時也不够一致。這樣,使我國城鎮人口在統計上部分背離了實際情况。最明顯的是解放後所進行的三次人口普查中關於鎮的數量,一次比一次少,1984年則跳躍式地增加。這與我國設鎮標準的幾次變動是有關的。同時,1984年底全國城鎮人口比重比1982年增加11%,也跳躍式地增加了。其原因主要是市人口中包括了郊區農業人口;有的市把所在的縣都劃爲郊區,如廣東省中山市把原有中山縣都作爲郊區人口統計爲市的人口;1984年國家放寬了建鎮標準,使鎮數迅速增加。有些地方把鎮管村的人口數也統計到鎮的總人口中。由此可見,必須完善市鎮建制的規定和城鄉人口劃分標準,並在執行這些規定或標準時貫徹嚴肅性原則。

  六、人口地區分佈不平衡,主要偏集在東南部

  我國人口地區分佈面貌是經歷幾千年人類生産活動和繁衍才形成的。中國一向是以農業爲主的國家,1983年末農村人口占76.5%,農業生産是人口生活資料的源泉,而農業生産又深受自然條件的影響,因此人口分佈雖説主要取决於社會經濟條件,但也不能忽視自然條件的重大影響。我國各地自然、社會經濟條件不一,不僅人量分佈不均,而且人口密度也相差很大。

  1984年末統計,全國26省、區中,人口數最多的前五省依次是,四川(10,112萬人)、河南(7,646萬人)、山東(7,637萬人)、江蘇(6,171萬人)和廣東(6,166萬人)。人口數最少的前六個省、區依次是,西藏(197萬人)、青海(402萬人)、寧夏(406萬人)、新疆(1,344萬人)、内蒙(1,985萬人)和甘肅(2,0167萬人)。人口最多的四川與最少的西藏相差51倍。這説明我國各省、區人口數量分佈是很不均衡的。

  若就區域角度來看中國人口數量分佈,則大致可把全國26省、區(市包括在所在的省)分爲三組:

  第一組東南部十一省(包括華東6省和中南5省)。人口合計58,262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56.3%。

  第二組西半部兩省(青海和甘肅)四區(西藏、新疆、寧夏,内蒙)。人口合計6,350萬人,占全國的6.14%,其人口數與東南部江蘇省(6,171萬人)相當。

  第三組處於第一、二組之間的東北、華北和西南九省區。合計38,439萬人,占全國人口的37.15%。

  以上三類區域的人口數量分佈狀况,大致可反映出我國人口數量分佈由東南向西北遞减的特點。

  人口數量的分佈還反映不出各省區人口稠密程度,必須結合土地面積,從人地比例來看人口分佈。

  中國1984年未人口密度爲108人/平方公里。人口密度(人/平刀公里)最高的前五位,依次是上海(1,944)、天津(707)、江蘇(602)、北京(564)和山東(499)。若只計省區的人口密度,則依次是江蘇、山東、河南(458)、浙江(392)、安徽(366)和河北(293)。廣東(291)與河北人口密度很接近,也可並列第五位。人口密度最低的前五省、區,依次是西藏(2)、青海(6)、新疆(8)、内蒙(17)和甘肅(45)。最高與最低的省、市、區相差972倍。若只計省、區之間的最高、最低人口密度,則相差301倍。可見我國省、市、區間人口密度分佈比人口數量分佈的差异更大。

  若按上述人口數量政區分佈的三組來看人口密度,其差异情况如下(不包括市):

  第一組華東、中南組十一省的人口密度在162(廣西)~602(江蘇)之間。

  第二組西半部二省四區的人口密度在2(西藏)~61(寧夏)之間。

  第三組東北、華北及西南九省區的人口密度在70(黑龍江)~293(河北)之間。

  上述區域人口密度分佈狀况,也可反映出由東南向西北遞减的特點。

  綜上所述,中國人口地理的基本特徵突出表現在人口增長、搆成和分佈的東西差异上,而人口生存的自然、社會環境是這些特徵形成的基礎。

  究竟如何看待這種東西差异?如何改善我國的人口分佈狀况?作者認爲,改善人口分佈是我們所要努力的方向,一定地區的人口數量必須與當地的自然、經濟環境容量相適應,背離這一要求都是不切實際的。西部地區人口密度雖小,但一些緑洲和河谷的人口密度也是相當可觀。如新疆緑洲内每平方公里可達二、三百人,最多的可達七、八百人,而緑洲以外多是不適於人類生存的戈壁、沙漠、杳無人烟。由此看來,東西人口分佈差异也有其客觀性,合理性的一面。因爲我們不能要求在一個自然、社會經濟條件差异大的國土上,達到人口數量的均匀分佈,這種“理想”的人口分佈在理論上是錯誤的,在實踐中是不可行的。西部地區與其現在通過較高的人口自然增長率和移民,達到這種“理想”人口分佈,倒不如適當控制本地區人口數量增長,提高人口素質,加緊基礎工程建設,適當從沿海引進技術骨幹,這樣,可能更有利於西部經濟發展,進而爲人口移居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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