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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出兩岸和平,開創統合時代

  做為一位關心中華民族前途的知識份子,不容易在這個時代冷漠,也不應該冷漠。做為一位關心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學者,沒有政治上的權力,也沒有經濟上的影響力,只能在斗室中用手指在電腦前敲出自己的情懷,期盼用理念來呼喚更多的共鳴。

  生命雖是無常卻仍然有序,事後看來,因緣因果之間總有一定的規律。在面對大環境方面,我與大多數的兩岸人民一樣,對於兩岸關係的認識與關懷重點,隨著大時代的脈動而波動,慶幸沒有讓自己的思想與認知變得僵化。

  在因果交錯循環中,重新認識因,也自然得出不同的果。在個體的經驗方面,多年的學術累積與實務經驗所種下的因,在多年後成為推動兩岸統合工作的豐富理論與實踐的基礎。我的青年歲月,看到的是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愛國與反共是當時的同義詞,也是我對當時兩岸關係的看法;莊敬自強、處變不驚是那時全台灣自我鞭策的座右銘,也是我們自我的期許。當兵兩年,我也站在馬祖南竿,為戌守台灣本島安全盡一份光榮的義務。退伍後,在核能電廠擔任核能工程師的工作,盡一份生產報國的責任。

  1978年底的中美斷交,現在人們已經稱其為台美斷交了,我沒有選擇到當時的介壽路,現在的凱達格蘭大道,去向美國來的克里斯多福丟雞蛋,而是選擇了人生另外一個方向,準備投入外交領域,期盼為中華民國的外交前途盡點心力。

  1981年進了政治大學外交研究所、同年也進入了外交部。在外交部總共長達十二年的時間,曾派駐維也納、漢堡,後來又受命前往拉脫維亞首府里加擔任開設總領事館之工作。在這十二年的「全工全讀」時間,也陸續完成了政治大學政治研究所的政治學博士與德國漢堡大學社會暨哲學院的哲學博士。研究的領域包括國際法,國際關係,歐洲研究,特別是德國問題與歐洲統合,因緣際會地,這些知識都成為日後論述的基礎。

  1987年起,蔣經國開放大陸探視,為兩岸關係開啟了新的一頁。1989年也是東歐鉅變的一年,冷戰終於結束了,1990年,我在德國親自經歷了德國的統一,也在1991年看到了象徵歐洲聯盟成立的馬斯垂克條約的簽署,這個世界真的改變了。

  國際政治的基本常識與外交經驗告訴我,如果兩岸關係不改善,台灣不容易有一個可以完全參與的國際空間,兩岸關係遠遠重要於外交關係。政治學的基本知識與個人經驗也告訴我,台獨是個必須付出極大代價的選擇,與大陸的和平相處,不是一個選擇題,而是一個必選題。1992年,我從外交部商調至陸委會,參與大陸政策研擬與政策撰寫工作。政府的第一份大陸政策白皮書(正式名稱為《臺海兩岸關係說明書》),即由我負責起草撰寫。同一時期,我在政治大學外交研究所擔任兼任教職工作,將多年累積的知識及實務經驗與學弟妹們分享。

  冷戰結束前,台灣的戒嚴體制已走到了終點。在民主化道路上摸索的台灣,很不幸地是用族群民粹、統獨鬥爭做為前進的推力。國共內戰體制所形成兩岸認同的割裂、國際權力政治所帶來的外交零合博奕,並沒有被兩岸交流所消弭,反而成為了民主化初期國民黨內部與朝野鬥爭的工具。

  在這樣的政治氛圍下,幾乎所有的大陸政策都是為了內部權力鬥爭需要所做的安排與設計,而不是為了兩岸關係。我再一次面臨選擇,要留在官僚體系,做內部建言,還是選擇到學術界,著書立說,傳播理念。前者看起來空間有限,後者雖然影響力有限,但總是一份心意。

  1995年承星雲大師之命,協助興辦佛光山所屬的南華大學。我的政府工作劃下句點,開始了專職的學術工作,這是我從工程師轉到外交官後的第二次人生轉折。

  1996年台灣進行第一場總統大選,星雲大師希望我多為陳履安先生幫些忙,這也使我因緣際會地投入了這一場歷史性的選戰,從1995年秋起,擔任陳履安陣營的政策總幹事。我還記得,為陳履安所準備的白皮書有關兩岸部分,就是主張「整個中國」與兩岸成立「共同體」,這其實也是我多年的研究的心得,希望能夠透過總統大選,讓理性與互利的兩岸關係論述能夠有效傳播。不過,理性的呼聲比不過情緒性的渲染,當時的李登輝是東方不敗,任何人都不是他的對手,他已經成功地激發了台灣與大陸的對立,兩岸從同為中國人已經快速地往「我是台灣人」滑動,北京對台北在國際組織的打壓、飛彈試射,都為李登輝催出一張張的選票。理性的政策討論不僅沒有必要,甚而是多餘。李登輝輕鬆地贏得了那一次的選舉。

  選戰結束,我繼續南華大學的建校工作。自1996年秋起,除了擔任南華大學亞太研究所所長外,亦開始積極撰文立論,分別在國際關係、歐洲研究與兩岸關係方面著手,在兩岸關係方面,從1998年到2003年間陸續地完成了《兩岸主權論》、《兩岸統合論》、《全球化與兩岸統合》等三本書,完整地建構了兩岸關係的思想體系。在這個體系中,我提出「整個中國」、「第三主體」、「重疊認同」、「兩岸統合」、「兩岸治理」、「兩岸三席」……等概念。

  2003年秋天是人生的再一個轉換,台灣大學政治學系給了我一個可以在最高學府任教的榮譽,這也等於給了我一個可以再次以實際行動關懷整個社會的機會。

  2004年3月的總統大選,兩顆子彈疑雲,使全台灣的對立拉高到極點,在抗爭無效後,泛藍內部當時的士氣是一片低迷。這個時候,黃光國與謝大寧兩位教授找到我,共同籌組「民主行動聯盟」,期盼以實際行動引導台灣不要迷失。

  黃光國教授為何會找上我,他日後告知,在他看來,台灣所有問題都源於兩岸關係無法妥善處理與解決,要讓台灣的民主正常化,必須以妥善處理兩岸關係為前提,否則民粹終究亡台。據他打聽,我對兩岸關係有研究,也讀了我的一些書,希望能夠共同努力。

  就這樣,我與這位以前只聞其名的學術前輩,以及後來成為莫逆之交的謝大寧教授,還有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在台灣的街頭出現,凝聚我們的是相同的認知:兩岸關係必須和平發展。一直到2008年,我們所有的政治社會運動均以此為目標。

  因為缺少道德正當性,陳水扁即使在2004年當選,但卻面臨內外的挑戰。面對內部的抗爭,陳水扁以他的意志戰勝了國民黨的政黨領袖,中止了抗爭活動;面對外部的質疑,高達6108億軍購成為陳水扁向美國尋求支持的一個手段。在這一個時間點,我們決定推出反6108的運動,由我擔任「反6108軍購聯盟」總召集人,舉辦萬人遊行、撰文呼籲、結合意見領袖、創造輿論壓力,以阻止兩岸陷入軍備競賽而帶來的可能軍事衝突。我們的邏輯很簡單,要討論是否軍購,必須先確定台灣的整體國防政策,要確定國防政策,必先確定兩岸關係的定位。民進黨政府一直拒絕與我們對話,不過,在國民黨與親民黨的支持下,包括愛國者三型飛彈、PC反潛機與柴油潛艦一直無法在立法院通過。

  2005年國、民兩黨聯手推動修憲。當時修憲內容有兩大要點,一是準備採行有利大黨的日本式單一選區兩票制,一是公投入憲。有感於如果修憲通過,在政治結構上,台灣以後很難有弱勢政黨存在,政局將為兩大政黨把持;在憲政意義上,以後的任何修憲均將經過全民公投,這樣的修憲已經隱含了一個深層的憲法危機,即「法理台獨(或獨台)入憲」,而會為兩岸帶來不必要的猜忌與危機。我當時即以「民主行動聯盟」總召集人身分,邀集台灣重要的法政學者、意見領袖等共同籌組「張亞中等150人聯盟」(因中央選舉委員會不准以「民主行動聯盟」名稱參選)參與任務型國大選舉,不過,在國民兩黨聯合夾擊下,終至功敗垂成,並為此欠下千萬餘元之債務,迄今仍在籌錢還債中。

  2006年台灣社會再起動蕩,陳水扁因貪腐事蹟敗露,行為愈來愈激烈,烽火外交、衝撞外交相繼出爐。為防止陳水扁利用民粹走向台獨來掩護其貪腐,「民主行動聯盟」在6月間即率先在中正紀念堂舉辦「民主夜市」活動,每晚舉行演講,呼籲全民唾棄陳水扁,後來並促成原屬綠營的施明德主導百萬人倒扁運動。在整個反貪腐過程中,「民主行動聯盟」以中正紀念堂為據點,與凱達格蘭大道上的紅衫軍相互輝映,共同經歷了這場歷史行動。我們還以中華文化的民間公義信仰來推動反貪腐運動,分別在嘉義「借關刀」、台南「告城隍」、新竹「請義民」、台北「送瘟神」等良心活動。不過,在政府與司法刻意打壓下,我卻遭速審速決,成為整個百萬人民反貪腐運動中唯一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被判刑的受害者。

  2007-8年民進黨在劣勢下孤注一擲,推動「入聯公投」,國民黨也放棄原則,亦跟進主張「返聯公投」。為避免民進黨借公投製造法理台獨,防止因公投通過而引發兩岸衝突,我與民主行動聯盟的朋友們,再次積極推動「反對入聯公投」與「反對返聯公投」運動,在多方的努力下,有愈來愈多的泛藍菁英也開始呼籲杯葛這個完全不理性的民粹公投,終於成功瓦解民進黨操弄公投的技倆,解除兩岸一場可能一發不可收拾的衝突引信。

  2008年5月國民黨重獲執政,為了慶祝新政府的上任,台灣大學特別舉辦「台大對新政府的期許」研討會,我負責撰寫兩岸與外交部分,以「外交與兩岸的互動:進取性的藍海戰略」為名,提出了「不挑戰民族主義與『一個中國』、從『一中各表』過度到『一中同表』、相關事務成立共同體、建立全球華人公民社會」四個觀點。《中國評論》隨後在6月號刊登了這篇國是建言。這篇建言包括了我長期主張的「整個中國」、「統合共同體」、「一中同表」等概念。

  馬英九總統執政以後,一個新的兩岸關係階段重新開始,但是從李登輝開始形塑的兩岸關係深層結構並沒有動搖。民進黨的台獨路線雖然已經挫敗,但是變形為「台灣主體性」訴求的「台獨」或「獨台」主張卻仍是方興未艾,台灣民眾對於兩岸的認同並沒有因馬英九執政而增加,反而有更加斷裂之趨勢。兩大主要政黨思考與宣揚的是如何強化台灣的主體性,卻排斥兩岸共有主體性的可能。馬英九在這個問題上的表現也有些左支右絀,無法提一套兩岸和平發展的大論述,致使兩岸大方向不明確。執政的國民黨仍然擁抱1992年的「一中各表」或「九二共識」,全然不去理會國際、東亞、兩岸、中國大陸、台灣內部都已經有了新的改變,那近二十年前的東西,如何能夠成為新時代的論述?

  2008年10月,本人在《中國評論》發表了〈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一文,這也是我有計畫將兩岸關係的理念與論述向海內外華人介紹的第一篇。這次我以「動態的寫作方式」構思與撰寫,即雖然我也已有整套的架構,應該也可以在最短時間內完成,但是仍然希望隨著時間的進程,一邊有計畫的撰寫、一邊隨時與其它先進討論做補充修正,一邊觀察時事做論述的佐證。

  做為系列文章的第一篇,透過《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的草擬,把兩岸應該如何看待一個中國,如何定位兩岸的政治關係,兩岸未來發展應宜採行甚麼樣的路徑做了一個全面但是簡潔的交待。這個具有個法律意涵的和平協定草案,其精神包括三點:第一、兩岸均承諾不分裂整個中國,第二、兩岸以平等的憲政秩序主體對待,第三、在相關議題上,兩岸可以共同體的方式共同治理。

  至於未來和平協定的性質,我認為它應該是一個政治性宣示與承諾的法律性文件,屬於未來兩岸和平發展的基礎性文件,因此,以《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為名。

  2008年底胡錦濤先生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三十週年時,發表了胡六點的談話。三十年前,中共對我來說,是一個與中華民國水火不容的政權,當時的《告台灣同胞書》是一個既陌生又有敵意的統戰喊話,但是三十年後,我已經成為如何解讀胡六點精神、嘗試為兩岸的共同利益找尋可以啟動交集的學者。大時代的背景、中國大陸以及我本人都有了改變。

  胡六點陳述了未來兩岸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軍事上可以推動的原則與立場,展現了希望兩岸關係能夠持續和平發展的期望。胡六點反覆陳述一個中國原則的重要,但是對於兩岸合理的政治定位為何,卻沒有著墨。是在等待台北的呼籲?還是準備在談判中定調?沒有人知道。

  台北方面一直沒有對胡六點做出回應,兩岸的政治性協商也沒有啟動的跡象。做為一位憂心兩岸關係的學者,再次看到了我們應該努力的方向。2009年春假前後,我與昔日的夥伴黃光國教授、謝大寧教授多次商討,決定再度邀集台灣內部學術菁英,共組「兩岸統合學會」,以期結合海內外知識社群,共同為促進兩岸和平、推動民族統一而努力。

  大概是在2009年1月中旬,鳳凰衛視的節目製作人告訴我,在香港的邱震海先生看到了我所發表的《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覺得很有意義,特別邀請我與北京研究兩岸關係的資深學者許世銓先生透過衛星,三人分別在香港、台北與北京、透過香港「震海聽風錄」節目,就兩岸和平協定事進行對話。

  這一次的空中對話,以及《中國評論》刊登一連串學者的意見與網路上的看法,讓我更清楚與確認地了解北京對於我所撰《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的疑慮在哪裡,因而覺得有必要早一點完成一篇有關兩岸與中國之間法律關係的文章。

  2009年3月,在《中國評論》上發表〈論兩岸與中國的關係〉一文,是一篇嚴謹的理論論述。在這篇文章中,提出了「(整個)中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等三個在法律上存在的主體的概念,並探討兩岸與(整個)中國之間的法律定位關係,以及隨之而來的兩岸之間的法政定位關係。西德為了要處理東西德之間的法政定位問題,整個學術界投入非常大的關注,特別是在西德總理布朗德於1969年提出東進政策,尋求與蘇聯與東德和解時,西德法學界更是為布朗德所主張的「承認東德是個國家,但不是外國」尋求理論的支撐與解釋,從1969年到1972年東西德基礎條約簽署前,相關的學術期刊不下一千多篇。反觀,兩岸在討論政治定位時,仍多陷於政策性的主張,而缺乏理論性的探討。在這一方面,西德法學界的精神是值得兩岸學習的。

  因為長期觀察東西德問題,我曾經撰寫過《德國問題:國際法與憲法的爭議》,這也是華人社會迄今唯一一本從國際法與憲法的角度來討論德國的分裂與統一問題的專書。〈論兩岸與中國的關係〉一文,是以西德學者所發展出來的各種理論做基礎,用以分析兩岸與中國,以及兩岸之間的法律定位。知識之間總是有共通性,雖然東西德分裂原因與兩岸不同,但是在學理的應用上還是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台獨」論述屬於「分解理論」,「獨台論述」屬於「分割理論」。〈論兩岸與中國的關係〉一文建議,兩岸在相互定位時,可以併用「國家核心理論」與「部分秩序理論」,前者確定兩岸同屬一中、主權宣示重疊,後者強調彼此在憲政秩序上的分治,所提《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即是依此原則草擬。

  在討論兩岸的政治定位後,我將撰文的重點暫時轉向兩岸的走向方面。「國家核心理論」與「部分秩序理論」只處理了兩岸的定位,並沒有觸及兩岸的未來走向。藉由歐洲統合的概念,我主張兩岸可以在「統」、「獨」、「維持現狀」之外,選擇另一條道路,即「統合」。

  由於長期在歐洲工作,對於歐洲統合自然別有一番體悟。從1992回到台灣,在政治大學外交所兼任教職起,即開設歐洲統合的課程。在1998年完成《歐洲統合:政府間主義與超國家主義》一書,對歐洲統合的理論、進程、政策、發展做了探討。該書並獲得當年度行政院新聞局給的重要學術獎並給予出版補助。在討論兩岸統合時,歐洲統合是我重要的思想啟發。歐洲統合自然不同於兩岸統合,因此,我習慣用「歐洲統合經驗」一詞,而非「歐洲統合模式」或「歐盟模式」。

  歐洲統合是以每個成員國主權獨立為基礎,並不一定以統一為目標;兩岸統合則是主張在整個中國內部開始統合,為最終統一創造合理且雙贏的進程,簡單地說,兩岸統合可以做為國統綱領中程階段到遠程階段的過渡,也可以做為和平發展期的兩岸結構與共同政策形成方式,以發揮兩岸重建或鞏固兩岸重疊認同的功能。我希望給「和平發展期」一個制度性的名稱,稱之其為「統合期」。

  春假期間,兩岸統合學會正式對外成立,以原有民主行動聯盟的學者為主,另外增加了不少在兩岸關係上有鑽研的學者。與2004-8年民主行動聯盟運作方式相同的地方在於,每做一件事,我們都預先建立起完整的論述;不同之處在於,民主行動聯盟主要以社會運動方式來表達立場,兩岸統合學會主要則以發展學術組織、舉辦學術研討會、出版等方式來推展理念。

  《中國評論》2009年4月號所刊登的〈論兩岸統合的路徑〉,是兩岸統合學會成立以後第一次向外界具體建議兩岸關係應該努力的方向。該文主張兩岸可以從七條路徑著手,推動兩岸的和平發展。分別是:強化兩岸的文化統合、建立包括「華元」在內的貨幣統合、推動各項議題的經濟統合、創造整個中國的身分認同,例如發行「中華卡」。在兩岸安全認同方面則提出了「兩岸安全相對化與階段化」的概念,也對兩岸共同參與國際社會方面提出了看法,並認為兩岸和平協定的簽署是兩岸和平發展能夠持續且不逆轉的基礎,建議兩岸應以不逃避的心態,儘速面對此一問題。

  〈論兩岸統合的路徑〉正式揭示出了兩岸統合學會未來的七大工作方向,也是我們的七大夢想,期盼兩岸有識之士共同推動。

  〈論兩岸與中國關係〉與〈論兩岸統合的路徑〉兩文基本上已經將兩岸定位與走向兩大方向的論述做了清楚的交待,接下來就是進入細部性的再論述工作。

  2009年5月1日,當時的日本駐台代表齋藤正樹不甘寂寞地又拋出日本政府長期的觀點,發表了「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看法。齋藤這個看似不友善,但卻是反映日本政府心態的談話,自然引起了台灣內部的高度關切。李登輝拍手叫好,民進黨也認為言之有理,國民黨的態度基本上是不滿,但是也並沒有強硬的反應。

  齋藤的談話讓我決定從台灣這十幾年政治立場的轉變切入,談談台灣到底是如何看待自己對於未來的選項,是統?是獨?還是根本拿不定主意,完全是「邊走邊看,等著瞧」的政策心態。〈從「台灣地位未定論」到「台灣前途未定論」〉一文在《中國評論》2009年6月的發表,其目的在探索國民黨對於台灣未來前途論述的改變緣由與過程。

  冷戰前期,美國一方面與中華民國維持外交關係,但是另一方面卻對中華民國這個友邦所擁有的台灣持「台灣地位未定論」,這當然是國際間少有的事。一直到1972年的上海公報,美國正式放棄了「台灣地位未定」的主張,接受台灣是屬於中國的一部分,只是沒有清楚說出屬於兩岸的哪一個中國政府。在冷戰期間,兩岸進行的是代表權的爭奪,台北與北京均視統一為唯一的選項,差別在於誰統一維。這段時間,台灣前途只有一個選擇,就是追求統一,而且是要統一大陸。

  一直到1991年的國統綱領,台北仍然將統一做為唯一的前途選項,但是在實際的政治行為上,自1994年起李登輝開始,已經弱化了統一選項的正當性。到了1999年提出「特殊國與國」,2002年陳水扁提出「一邊一國」,台灣在走一條「憲法統一」、「政策獨台」、「行為分離」的相互矛盾道路。

  1996、2000、2004、2008四場總統大選,外表看起來是民主化的必要過程,但是主導這些大選的卻是台灣未來前途的統獨爭論、族群鬥爭,是一場「獨」向「統」宣戰的選戰、更是一場民進黨以本土政黨自居,壟斷愛台灣論述的征戰過程。從衝突的性質來看,這十餘年來,台灣內部進行的是一場不流血的「民主內戰」,而不是一個學習真正民主的民主化進程。

  1996、2000、2004三次大選,都是主張「台獨」的候選人贏得選舉。1996年看似國民黨獲勝,最後發現李登輝根本不是孫中山的信徒,反而是台獨的導師。2008年國民黨算是真正贏回了政權,這一年應該是結束台灣民主內戰的日子,確定中華民國前途的大方向。但是國民黨執政以後,沒有重新恢復國統會,也沒有重拾國統綱領,在前途問題上,反而是以「不統、不獨」做為主張。

  如果說在1996-2008年期間,國民兩黨對於台灣前途有不同看法,但是在2008年馬英九執政以後,台灣前途未定已經是國民黨的政策主張了。目前台灣內部並沒有形成一個兩黨均能接受的大論述,國民黨要走「擱置爭議、維持現狀、不統不獨」的「台灣前途未定論」道路,民進黨要走的卻是「清楚通往台獨」的路線。

  沒有方向,不會有論述,更難形成一個完整的政策,很遺憾地,台灣正處在這種「缺少方向、論述與政策」的階段,如此下去,不僅不利於台灣的發展,也很難取得與大陸的共識。

  2009年1月中旬,我與北京的許世銓先生在上鳳凰衛視的「震海聽風錄」節目的空檔,談及兩岸學術菁英應有必要就兩岸未來的和平協議問題進行討論。經過了近五個月的準備,同年6月間,在許世銓先生的安排下,兩岸統合學會與清華大學法學院、中美關係研究中心在清華大學舉辦了一場「兩岸關係高級論壇:兩岸和平協議」的研討會。主人之一的王振民院長在現場發表一篇〈「一國兩制」下國家統一觀念的新變化〉文章,他在文中提出以下看法:「如果統一是必然的,那麼能夠維持現狀的統一當然就是最好的統一方式。至於是否叫做『一國兩制』並非問題的關鍵」。

  長期對於兩岸關係的研究,我對於兩岸定位的看法曾有不同的表述,但是核心觀點並沒有多大的改變。從最早期所提出的「一中兩國」,其中「一中」是指「整個中國」,即中華民國加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那個階段「統一」是唯一的選項,因此,「一中兩國」並不隱含著中國會走向分裂的說法。但是在李登輝將「一中」去政治化與去憲法化,而將其僅視為歷史、地理、文化、血緣上的概念,而且統一不是唯一選項,並且提出本質上是「兩(外)國論」的「特殊國與國」後,我在後來新的著作中將兩岸定位改以「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平等政治實體」或「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憲政秩序主體」等方式表達。這些不同的表述都有一個共通點,即兩岸目前存在著三個主體,一個是整個中國,它雖然沒有一個在整個中國行使中央權力的政府,但是由於兩岸目前的憲法均還是「一中」,因此,「整個中國」仍是一個法人,而它的權力,暫時由一個在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另一個在台北的中華民國政府共同行使。從法律面來說,兩岸存在著三個主體,一是整個中國,另外兩個是北京的中國與台北的中國。

  長期的社會運動夥伴,更是尊敬的學術界大師黃光國教授,嘗試簡潔地將「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憲政秩序主體」簡化為「一中兩憲」,並在2005年以《一中兩憲:兩岸和平的起點》一書為名出版。

  「一中兩憲」簡潔地為目前的兩岸政治定位做出了論述,意指目前兩岸均屬一中,但是也存在著兩部憲法,這兩部憲法所反映出來的就是兩岸之間制度的不同,因此,如何協調、融合這兩部憲法就成為兩岸應該努力的方向。

  或許是因為「一中兩憲」推出的時刻,正是台灣民粹最高漲的階段,「修憲」、「公投」是台灣政治舞台的重要戲碼,在這樣的時宜背景下,「兩憲」的提法,又讓人覺得與「兩國」差異似乎不大,北京也會認為,如果接受「兩憲」,等於同意台灣未來可以透過包括公投在內的憲政程序,而造成兩岸永久分裂的事實。

  我反覆地思索,在整個理論的建構上,必須更完備地將兩岸定位與目標一起標示出來,而且要與北京的論述做接軌。王振民院長文章的觀點,以及在研討會時的看法,讓我重新閱讀與思考鄧小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立論精神。在與謝大寧、黃光國教授多次討論後,我提出了「一中三憲」這個主張。在《中國評論》2009年8 月發表的〈一中三憲:重讀鄧小平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就是在這樣的因緣背景下產生。

  「一中三憲」既是兩岸的政治定位,也是兩岸的未來政治目標。〈一中三憲〉一文等於是把前一篇文章〈論兩岸與中國的關係〉再進一步地做了分析。透過各種協定的簽署、共同體機制的產生、共同政策的施行,讓「整個中國」,即第三憲逐漸實體化與憲法化。從這個角度來看,第三憲等於是兩憲上面的大帽子或大屋頂,也可以看成是連結兩岸的橫樑。第三憲的第一塊基石就是《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透過這個兩岸必須遵守的協定,第三憲即已有了開始。

  在對「一中三憲」做了清楚地論述後,再轉向另一個面向,即對兩岸統合做進一步的理論論述。在《中國評論》2009年10月號發表了〈共同體:兩岸統合與第三憲的樑柱〉一文,對於共同體在未來兩岸統合階段做了理論性的分析。

  這篇文章從兩岸最重要的「認同」問題出發,對於為何國民黨重新執政,兩岸交流日益頻繁,但是彼此的重疊認同愈來愈遠、對於統一的認同也是愈來愈低等問題提出了分析。該文分別從功能理論、新功能理論檢視後認為,只是物質性的經貿交流,無法產生重疊的認同,只有透過政治性的安排,才能夠增加認同的共識,在這一方面,歐洲統合的經驗可以為兩岸統合提供相當多的參考經驗。

  兩岸統合是一種「合中的分、分中求合」的過程,更是一種「互為主體、共有主體」的結構,它與傳統的「統」、「獨」不是一個主體就是兩個主體的結構主體不同。在處理兩岸憲政認同問題時,最好用加法,而不要用減法或排除法,透過共同體與共同政策的設置與運作,兩岸可以相互學習,共同推動治理,如此可以達到逐漸強化對第三憲重疊認同的結果。

  如果「一中三憲」是兩岸法律的框架,那麼「共同體」則是讓整個框架能夠更為堅實的樑柱。透過兩岸協議所形成的共同體愈多,兩岸統合的實質內涵就愈豐富,而這些協議都是「第三憲」的基礎。

  〈共同體:兩岸統合與第三憲的樑柱〉一文發表前,9月中旬兩岸統合學會與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在北京舉辦「兩岸和平發展路徑」研討會。透過余克禮所長的安排,兩岸菁英學者再一次就兩岸政治定位展開討論。在這次會議中,我們向北京的朋友深入分析「一中三憲」與「共同體」等概念,北京的朋友則提出一個關鍵性的問題:如何讓兩岸和平發展不可逆轉,兩岸如何建立基本互信。

  這些問題的確很重要,如果沒有基本互信,兩岸任何發展都可能只是權宜之計,也可能只是為謀私利的手段而已,現階段的和平發展終究可能是鏡花水月、海市蜃樓。回到台北以後,我立刻著手寫了一篇〈論建立兩岸互信〉一文,後來在《中國評論》2009年11月發表。

  該文認為,兩岸如果要建立互信,就首先必須了解對方所堅持的底線在哪裡?對於北京來說,「一個中國」是北京不可能退讓的底線,因此,任何台獨的期待都是不切實際的幻想,對於台北而言,是「憲政地位」,除非是兵臨城下,台灣內部的主要政黨不可能在這個問題上讓步。如果兩岸能夠在這兩個核心問題上取得共識,那麼兩岸的基本核心共識就可以建立。

  至於如何讓兩岸的基本互信不再逆轉,雙方透過和平協定的簽署是必要的第一步。兩岸在「一個中國」與「憲政平等」的基礎上成立共同體,是確保兩岸和平發展並走向統一與不可逆轉性的必要措施。「沒有自信就沒有互信」,是我們在討論兩岸如何建立互信時必須有的認識,把未來放在期待對方的讓步或屈服並不是個智慧與理性的選擇,能夠體會對方的核心需要,用同理心去處理爭議,才是真正的有自信。

  2009年底,ECFA是否要簽署在台灣社會引發爭議。ECFA應該是個純經濟的協議,但是由於兩岸的特殊狀況,帶有了高度的政治意涵。這場爭議背後顯示的是,台灣到底應該如何看待與中國大陸的關係。民進黨不會不希望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但是偏好認定兩岸關係是一種國與國間的睦鄰關係。國民黨在這一方面則顯得有些模糊,不同場合有不同的表述。依照憲法,兩岸是中華民國內部的兩個「地區關係」,但是當李登輝提出「特殊國與國關係」時,也是全國民黨為其背書,2007-8國民黨為了反制民進黨的「入聯公投」,也提出了包括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在內的「返聯公投」。國民黨的「台灣前途由2300萬人共同決定」與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已經沒有多大差別。

  另外,「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是一種台灣獨立建國的表述,但是「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卻在台灣沒有多大的爭議。不過,我們可以想想,如果兩岸目前都是「一中憲法」,彼此的主權都涵蓋對方,在這樣的憲法規範下,我們說「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那麼「中華人民共和國」算個甚麼?同樣的,如果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那麼,中華民國是否已經不存在了?

  以上這些似是而非的表述,讓我覺得有必要在〈論兩岸與中國的關係〉、〈一中三憲〉兩篇有關探討兩岸定位的文章後,再撰寫一篇討論兩岸關係特殊性與主權的文章。2009年12月底,正逢汪道涵先生逝世四周年,為了紀念這位老先生,我就從汪老所提出的八十六字箴言與共同締造論切入,撰寫了〈論主權共享與特殊關係〉一文,於2010年2月在《中國評論》發表。

  該文完整地把李登輝「特殊國與國」關係形成的歷史軌跡做了陳述,並指出由於李登輝主張,「中國」只是一個歷史、地理、文化、血緣上的民族概念,因此,他所說的「特殊國與國」關係其實與一般外國間的「國與國」關係並沒有差異,他的「特殊國與國」論點基本是就是「兩國論」或「獨台」的論述。

  胡錦濤先生在2008年12月31日的談話中,也提出了兩岸為特殊關係的看法,他說:「為有利於兩岸協商談判、對彼此往來作出安排,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李登輝與胡錦濤兩人對於「特殊關係」見解的差別在於,李登輝將「特殊關係」立足於兩岸歷史、文化、血緣、地理的相近性,統一不是必然選項,胡錦濤則是將「特殊關係」界定為統一前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

  該文從學理上討論「特殊關係」應有的意涵,指出所謂「特殊關係」,在法理上,它既不同於國際關係,也不是兩岸任何一方的內政關係,而是一種「整個中國的內部關係」,而「特殊關係」存在的基礎則在於兩岸人民對於整個中國主權有共有與共享的權利。

  在政治的運作上,兩岸「特殊關係」是一種「平等不對稱的關係」,如果如胡錦濤所期望,將「特殊關係」界定為統一期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安排,那麼兩岸如何在「主權共有與共享、治權平等而不對稱」的基礎下推動兩岸「共同治理」,是值得兩岸共同研究的課題。該文也指出,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劉國深院長所提出的「國家球體理論」即是「主權共有共享」與「共同治理」的另一種表述,與「一中三憲、兩岸統合」有高度的接軌性。

  主權與治權是兩個不同概念,但是有不少人在討論兩岸關係時將其混淆,使得兩岸問題變得複雜。兩岸目前的法理現狀是「主權宣示重疊、治權分立」,因此,我們應該做的是如何將從「主權宣示重疊」到「承諾主權重疊」,即促成「雙方承諾主權共有與共享」。當兩岸都接受主權共有與共享時,兩岸就是「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治權,不存在哪一方是「主權獨立」的情形。

  目前的兩岸憲法都是「一中憲法」,但是在宣示上卻是採行相互排斥的主權觀,因此,馬英九所說的「兩區論」是把大陸地區看成是中華民國的地區,而北京迄今也只是把台灣看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下的一個可以享有高度特殊待遇的地區。

  不止一次,我撰文建議北京可以考慮在「一中新三句」,即「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與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與領土不容分割」之後,再加上第四句,「其主權由兩岸全體人民所共有與共享」。未來在兩岸和平協定中,可以用「承諾不分裂整個中國」、「共同維護整個中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等文字表述。

  2010年春節期間,我與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先生就其《兩岸和平共處法》與聯合報就「一中同表或一中各表」才是兩岸和平發展的基石等議題進行了一系列的辯論。3月中旬,兩岸統合學會將這些辯論集結,以《一中同表或一中各表》為書名出版。這些辯論的背後,其實牽涉到我們如何看待兩岸關係的現狀,以及如何期待兩岸關係的發展。簡單地說,我與他們的差別在於要用甚麼態度去面對兩岸關係的問題。

  不同的理論其實蘊藏著不同的思路與不同的期待。對一個期待台獨選項或是只想到軍事安全的人,必然會選擇現實主義的思維,因為他們認為沒有武力、沒有美國的介入,台灣的安全就沒有保障,也不可能確保台獨的成功,因此,他們言必稱國家主權與國家安全。對於在兩岸關係上只願意談經濟而不願意談政治的人來說,國際關係的新自由主義是最容易拿來引用的理論,因而他們強調的是「互利」、「雙贏」、「先經濟、後政治」,他們的理由是經濟互賴必然可以自動外溢到政治。對於希望兩岸關係能夠穩定和平發展的人會了解到,如何建構兩岸的認同是多麼的重要,因此,他們會從社會建構主義來找尋可以立論的依據。

  2010年4月《中國評論》刊登的〈兩岸和平發展的理論探討〉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撰寫,這也是本書一系列文章中的倒數第二篇,希望從理論面為「一中三憲、兩岸統合」提出的原因與考量做一個全面性的理論論述。

  我們可以借用國際關係的(新)現實主義、(新)自由主義、社會建構主義三個理論來分析兩岸關係。在處理兩岸關係時,現實主義的概念很重要,不可忽視,但是現實主義的方法是不足取的。新自由主義的理想非常好,其方法也值得採行,但是應用在兩岸關係時,仍然有其不足之處。新自由主義對於兩岸來說,是個必要條件,但卻不能成為一個充分條件。至於社會建構主義所強調的認同,則是兩岸能夠達到長久和平,最終邁向統一的充分條件,沒有共同的重疊認同,不要說統一,連現在的和平發展都會變得脆弱。

  「一中三憲」主張兩岸同屬整個中國,尊重兩岸憲法均為「一中憲法」,雙方主權主張重疊。基於憲法與民族使命,彼此承諾不分裂整個中國,也基於現實,接受兩岸為平等的憲政秩序主體,並共同追求整個中國的憲法化。這樣的看法,顧及到了現實主義所在乎的「主權」(主體性),是一種雙贏的安排。「兩岸統合」基本上是融合了新自由主義與社會建構主義的一些主張,以新自由主義所強調的「互惠互利」來追求兩岸的雙贏,以社會建構主義所在乎的「認同」做為兩岸推動相關政策的目標。強調兩岸應簽署和平發展基礎協定,並同時在文化、經濟、貨幣、身分、國際參與、安全等議題上,以「共同政策」或「共同體」的方式來推動這些議題。

  2010年4月,兩岸統合學會與佛光山本栖寺、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亞太和平發展基金會共同在日本富士山旁的本栖寺舉辦「本栖會談」,就「一個中國與兩岸政治定位」與「兩岸和平協定內容」進行深入的交談。這是一次有歷史意義的對話,以「一中三憲、兩岸統合」為內涵的「一中同表」是這次會談的重要主題。長達五天的互動,讓我們感覺到,只要我們能夠站在整個中華民族的前途來思考,理性討論有相當大的空間,我們也感受到,「一中三憲、兩岸統合」是一個可以繼續深化的對話主題。

  回到台北以後,我撰寫本書的最後一章〈論兩岸統合的實踐〉,刊登於《中國評論》2010年6月。這一篇文章既是總結,也是另一個系列的開始,更是未來實際推動統合工作的再進一步昭示。該文是繼〈論兩岸統合的路徑〉、〈共同體〉兩篇文章以後,再一次就兩岸統合的具體內涵做深入探討。

  該文從「和平協定」、「文化統合」、「貨幣統合」、「經濟統合」、「身分認同」、「安全認同」、「國際參與」等七個面向擬訂未來的努力方向。

  這七大方向中,有些有優先順序,有的是現在即可以推動,有些是必須由兩岸共同推動,有的則是北京可以率先實踐。例如,在推動「華元」做為計價單位方面,北京就可以率先啟動貨幣統合;在使用「中華卡」做為台灣民眾前往大陸的身份證明或工作許可文件,以強化兩岸身份認同方面,北京也可以開始推展。在文化統合方面,北京可以將學者建議的157個簡體文字先行還原,並啟動繁簡並用的政策,以方便兩岸文化認同的接軌,兩岸也可以共同編寫現代史,推動深層的文化與教育交流,進而建構兩岸文化共同體。這些工作都不需要兩岸簽署和平協定即可先行開始。

  透過以「一中三憲、兩岸統合」為內涵的和平協定的簽署,讓兩岸的政治定位與未來目標可以確定,雙方都不必再耗費精力在互相猜忌,可以進入更深層的互信合作,共同推動兩岸在國際間的共同參與,以及彼此在軍事上的互助合作。透過統合體(共同體)的建構以及共同政策的實施,讓兩岸可以進行全方位的共同治理。

  從1981年開始接觸德國問題,到現在已經近三十年了。這三十年可以算是我生命中最壯年的時刻,在工作層面,初期,我在外交部參與的是一場與北京的外交零合戰役;再來,我進入陸委會,與北京是既合作又鬥爭;最後回到學術界,與大陸朋友交往,時而共同探討兩岸關係的波濤詭譎,時而共同找尋兩岸關係的發展基礎。在知識層面,這三十年中,我不斷的在不同知識上探索,期望能夠為兩岸關係找尋學理上的他山之石。

  時間過得真的很快,一晃眼,我也已經不再年輕,這三十年中,對於兩岸關係的研究從分析性的研究轉移到規範性的期許。對我而言,再多的國際關係、歐盟、德國研究,也不過是邊陲者對於當代國際政治主流社會的冷冰冰觀察,但是兩岸關係的探索卻是與我們的未來活生生的直接連在一起。

  這三十年來,我的知識逐漸成長,觀察也慢慢成熟,但是卻愈來愈感覺到自己的無力感,畢竟兩岸關係有太多立場的考量。在成長的歲月中,我因緣際會的與佛光山結下不解之緣,在與星雲大師與眾多師父互動的過程中,更深刻了解一些「因、緣、果」之間的道理。因、緣、果三者之間互有關連循環,過去之因,必有今日之果,而今日之果可能為他日之因,緣本身是因,也可能是果,也可能助長因果。

  如果我們能為和平發展種下善因,日後才有機會得到善果。如果能為兩岸關係種下福田,以後兩岸關係蔓生雜草的空間自然就減少。做為一個關心兩岸的一份子,我所能做的,就是盡量散播有助於兩岸和平發展、兩岸人民能夠共獲其利的種子,或許我並沒有能力去拔除不利於兩岸關係發展的雜草,但是當善的種子、善的幼苗夠多時,雜草自然沒有滋生的空間。

  本書《統合方略》是我為兩岸和平發展所種下的種子與幼苗,它是否能夠長大,是否能夠遍及整個水田,取決於是否有足夠的陽光與水份。所有這些善緣都會值得期待的。這一路走來,有太多兩岸的朋友提供了舞台,讓知識的種子可以傳播,在此要特別感謝《中國評論》給了我們與整個華人社會對話的機會;這一段時間,也有太多的學者參與討論研究,讓幼苗的品種更為精良,在此也要感謝與我們多次舉辦研討會的兩岸四地菁英先進。

  做為一位學者,我只能,也期待,能夠寫出兩岸的和平,但是我期盼,眾生善緣能夠共同開創有利於兩岸人民的統合時代,實踐整個中華民族的美好未來!

  謹誌於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研究大樓311室
  2010年5月20日

  另記:

  為了提供學術界更深入的研究,兩岸統合學會與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暨區域統合研究中心合作,將近一年多來,兩岸統合學會與學術界的研究成果共同集結成書,以《兩岸政治定位探索》為名與本書同時出版。該書蒐集近年來兩岸學者對於兩岸政治定位的思考結晶,提供兩岸政府、學者、智庫、關心兩岸前途的朋友參考。

  《統合方略》、《兩岸政治定位探索》與《一中同表或一中各表》三書均已納入台灣大學圖書館數位典藏,讀者如有需要,亦可自行進入免費下載PDF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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