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目分類 出版社分類



更詳細的組合查詢
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兩岸政治上是可能雙贏的

  本文以〈兩岸政治上是可能雙贏的:對張茜紅先生文章的回應〉為名,發表於《中國評論》2009年4月號(總第136期),作者為謝大寧教授,針對張茜紅文章的觀點提出回應,並提醒大陸方面了解:中華民國不能類比於明鄭,而是一個憲政秩序主體;給中華民國地位與空間才能將其拉回中國;承認整個中國就不會形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北京應率先推動等重要觀點。

  大作中的四個質疑

  自從張亞中教授在本刊去年的十月號,發表了〈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以下簡稱〈芻議〉)一文之後,陸續有幾篇評論文字發表,也在兩岸的學術只激起了相當的回響,我個人對此現象感到相當興奮,畢竟這意味著兩岸在現在這個新的歷史階段,究竟應何去何從,大家都是極為關切的。然而也因為這個問題實在太過沉重,也太過巨大,因此要立刻讓彼此的想法得到很好的溝通和共識,也必然是件困難的事。好在,只要能彼此平心靜氣地溝通,尤其是在心存善意的溝通下,我相信彼此的意見總有漸歸一致的時候。我想本刊上一期上海台研所張茜紅研究員的文章「評張亞中教授的〈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以下簡稱〈張文〉),就應作如是觀!

  張茜紅先生的大文,主要是提出了他對〈芻議〉的批判。在〈張文〉中,他首先很精要地歸納了〈芻議〉的論點。就我的瞭解,我認為這一歸納大抵是準確的。在這一歸納的基礎上,〈張文〉也稱許了〈芻議〉的許多優點,對文中所指出的這些優點,我也大致都敬表同意。換言之,就〈張文〉的大部分來說,我覺得同作為〈芻議〉的閱讀者,我們是有高度共識的。而在這個認知的基礎上,〈張文〉乃提出了四點批判性的意見:

  其一,〈張文〉認為〈芻議〉的基礎乃是仍以「中華民國作為一個主權國家」為前提,但張茜紅先生認為這個前提是不存在的,因為他認為中華民國就今天的國際現實來看,它已經滅亡,因此儘管中華民國政府仍然存在,也在其統治區內有效行使其統治的權力,但這並不能推論到中華民國作為一個主權國家這件事上。所以〈張文〉認為〈芻議〉設定了一個法理上不存在,現實上也不可能被大陸所接受的前提。

  其二,〈張文〉基於前述認定,遂認為〈芻議〉將有導致「兩個中國」的危險,因為儘管〈芻議〉為兩岸設定了「整個中國」這一屋頂,但因為至少在開始邁入這一架構的相當時日之內,「整個中國」這一屋頂將是疲軟而缺乏制約力量的。如此一來,國際上將有可能造成實質上的兩個中國。同時,〈芻議〉所設計的一些兩岸彼此保證的制約條件,太過依賴彼此的善意,在這狀況下,假如台灣又出現如李登輝、陳水扁之類的野心政客,屆時大陸為維持中國統一所要付出的代價,將會大到大陸政府無法承受的地步。

  其三,〈張文〉也懷疑〈芻議〉這樣的構想,就台灣現在的政治結構言,它在島內被付諸討論乃至實行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

  其四,〈張文〉認為〈芻議〉所主張的,兩岸以「北京中國」與「台北中國」的名義簽屬協定,這主張太容易被聯想為兩個中國,大陸恐怕無法接受。

  中華民國不能類比於明鄭,而是一個憲政秩序主體

  對於上述四點批判,我覺得有些顧慮是有道理的,〈芻議〉是有必要做一些回應,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恐怕是對〈芻議〉一文的誤解,當然更有一些地方乃是兩岸見解根本分歧的地方。因此,為了化異求同,我也想提出如下的幾點回應:

  首先,我想先從兩個面向上來談談〈張文〉的第一個批判意見。其一,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到底該如何看待中華民國。〈張文〉顯然最多只能接受「一國兩府」這樣的架構,這也就是說,他可以承認是有一個名之為中華民國政府的政府,但不能承認一個由中華民國政府所代表的國家。在這架構下,中華民國政府基本上類似於流亡政府,它沒有任何國際法人的地位。因此,〈張文〉乃以明鄭來作類比。我瞭解這樣的看法,大概是大陸人士的主流看法,甚至也接近官方的看法;可是就台灣而言,恐怕只有台獨分子某種程度上會附和這樣的看法,而無法為台灣的主流看法所接受。不只如此,這樣的看法不但有引喻失義的嫌疑,而且也勢必導致治絲益棼的後果,何以言之呢?

  先就歷史來說吧!以明鄭來類比現在的台灣,這實在是一個不倫的類比。〈張文〉在這裡有一個有趣的論證,他說「如果說盤踞在南京的南明王朝堅持明朝還存在、還沒有滅亡、還是中國的合法代表的話,是有幾分道理的」,這也就是說明朝的法統,只有明朝的宗室有權繼承,鄭成功並不能宣稱繼承明朝的法統。這樣的講法是對的,事實上鄭成功也沒有宣稱繼承明朝的法統,他只是宣稱遙奉明朝的正朔,這也就是說,鄭成功只是以某種意義的「遺民」自居,遺民當然不能宣稱合法地代表中國,此所以後來沈葆楨悼念鄭成功所寫的對聯要說「開千古未有之奇,洪荒留此山川,作遺民世界」的緣故。但若這論證成立,則中華民國政府恰好可以宣稱他仍有代表中國的合法性,因為這個時代足以代表法統的,早已不是王朝的血統,而是經過合法程式頒布的憲法,而中華民國憲法當初是由代表全中國的國民政府所頒佈,而且這部憲法迄今仍在運作,並由它賦予中華民國政府行使其權力的合法性,不管其實質統治範圍是否已然縮小,然則這不就是〈張文〉所類比的南明王朝的狀況嗎?那麼怎可以用鄭氏的江山來類比中華民國呢?

  當然,就中華民國而言,它不只不會接受明鄭的類比,也不可能接受南明政權的類比,甚至不可能接受任何中國歷史上分裂時代的任何例子作類比,因為任何這類的類比,都不可能包含著一個目前特殊的歷史條件,那就是中華民國不止仍有一個政府在其有效統治範圍內行使著強固的統治,而且它仍具備了一定的國際行為能力,同時國際條件某種程度的影響力,也是任何歷史上的例子所無法想像的。今天大陸人士就算再不願承認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也不能無視於一個事實,那就是中華民國迄今仍與二十幾個國家維持正式的外交關係,也和世界上多數主要的國家維持著實質上的關係。這也就是說,你可以認為就國際現實而言,聯合國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而且主要的強權國家也都只承認大陸,因此中華民國並不具備足夠的國際法人身分,但這只是說中華民國事實上不是一個完整的國際法人,卻不能因此而說中華民國完全不是一個國際法人,這之間的差別是十分重要的。

  給中華民國地位與空間才能將其拉回中國

  這裡或者也有人會說,上述這一事實也不過只是台灣片面「喊爽」的事實而已,世界上或者國際法的實務上,恐怕並沒有甚麼不完整的國際法人的運作空間,所以大陸也許基於政治上的考量,會給予「中華民國政府」一定的空間,但大陸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在法理上承認「中華民國」還具有任何國際法人的地位,大陸也沒有義務在這裡為「中華民國」保留任何空間。若這真是大陸上的主流看法的話,那在我看來,這只能說是不幸,因為這不只是否決了「中華民國」而已,而且也等於切斷了台灣的「中華民國人民」關注全中國事務的權利,這等於是硬把台灣人民逼跑。而這樣的想法,除非大陸只準備以強勢的手段消化台灣,否則我看不出有任何好處。換言之,如果大陸的朋友真想要和平解決兩岸問題的話,有一個前題恐怕是絕對必要的,那就是找出一個既不失大陸的立場,又可以讓「中華民國」找到存活以及仍可參與全中國事務之空間的講法。要找出這樣的講法當然有一定的難度,然而在我看來,也並不是全無可能的。所以我乃要說,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對大陸的關鍵問題就是:「應該如何正確看待中華民國」的問題,如果大陸總要設定中華民國滅亡論,那兩岸在政治上恐怕就真的沒甚麼可談的了。真到那時,即使像我這樣仍強烈希望兩岸能達成整合共識的人,可能也只好被迫成為義不帝秦的田橫,那對誰有好處呢?

  這裡,也就涉及了我對〈張文〉第一個批判意見的另一個面向的看法。就我的瞭解,〈芻議〉的說法其實並沒有預設著「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因而與整個中國不再有任何法律約束關係」這樣一個條件,因為若是如此的話,那就是不曾準確地考慮大陸的立場。但這也並不是說〈芻議〉同意中華民國完全不具備國際法人的地位,因為這也將忽略了中華民國的立場。

  在〈張文〉中,張茜紅先生提到張亞中教授以前的「一中兩國」的主張,這也許就是〈張文〉會誤會〈芻議〉具有上述前提的原因。事實上如果我對張亞中教授想法的瞭解無誤的話,由於絕大多數缺少國際法與憲法的專業知識,容易望文生義,而將「一中兩國」等同於「兩國論」,他特別早已避免使用一中兩國的提法,而以「兩岸均為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憲政秩序主體」做為詮釋兩岸定位的說法。

  在我看來,〈芻議〉處理了兩件事,第一,它創造性的將主權概念提上來,將之交給有待建構的「整個中國」,用整個中國的主權屬於兩岸全體人民的事實法理陳述將兩岸都框在中國之中。第二、在〈芻議〉一文中,為了避免文字所產生的錯誤解讀,特別使用「尊重對方在其領域內之最高權力」,而不使用主權一詞,在全文中也找不到「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這種文字。當然,這想法就大陸而言,看來是有些吃虧,因為大陸現在認為享有完整的中國主權,在現在的國力條件中,又何必委屈自己,讓自己也放棄了代表中國的獨佔權?可是換個方式想,在「平等而不對稱」的條件下,大陸對整個中國的發言權,又豈是台灣所可比擬的?而大陸如果能以這樣的「吃虧」,來將台灣框回到中國的框架中,這實質的收益又豈是表面的吃虧所可比擬的?說得現實一點,究竟是以這樣的方式讓兩岸走向統合(一體化)所吃的虧大,還是兩岸走上武力衝突的代價大呢?其答案應該是很清楚的吧!更何況〈芻議〉也明白說,此一協定是過渡性質的,而且因為有「整個中國」作為框架,它的過渡目標也不會是開放性的,然則這不正是大陸達成其政策目標的最廉價手段嗎?而對台灣言,也能以最小的代價(當然少數台獨分子必不會同意這代價很小),「安全且完整地」維持了現狀,並獲得了對中國問題發言的巨大而合法的空間,同時還隨伴著一定的國際活動空間,這又何樂而不為呢?更何況,張亞中後來在〈論兩岸與中國的關係〉一文中,特別提到,北京在憲政層次並不需要放棄自己與中國為「同一」的立場,而可以用「同一性理論」與「部分秩序理論」,即一方面仍然堅持自己為中國,但是另一方面也可以接受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來處理兩岸定位問題(詳請參考《中國評論》第135期第16頁)。

  對於上述論點,其實我覺得〈張文〉並不是沒有一些瞭解,只是〈張文〉似乎沒有準確估算〈芻議〉所設計的「整個中國」的位階,因而對〈芻議〉所認為的「中華民國乃是一個『整個中國』框架下的憲政實體」有了不準確的定位,所以才有了前述的批判。而我認為〈芻議〉最有創意之處,其實就是運用「整個中國框架下的憲政秩序實體」這一個創造性的空間,來超越主權的對抗,並保住大陸和台灣的基本立場。而我要試問的是,誰還有更好的方法來為兩岸做明確的法律定位呢?

  承認整個中國就不會形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

  當然這樣的看法,張茜紅先生也許仍會有疑慮,那就是〈張文〉的第二個批判意見之所說。〈張文〉中一直擔心,〈芻議〉的架構在現實上有太大的可能被運作成兩個中國,而卻缺乏實質的制約力量。這一顧慮在我看來,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畢竟李登輝就曾有將「一中各表」運作成兩個中國的先例在,因而大陸人士對這點有深沉的顧慮,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這個顧慮也應做兩面看:一是如果照〈芻議〉的構想,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在同意簽定這樣的協定時,它已經必須做出一項重大的政治宣示,因為一旦接受「整個中國」的概念,即已意味著它拋棄了「中華民國是一個獨立於整個中國的國家」(即與中國不再有任何憲法約束的關係)的可能性。它至多只能說,中華民國並不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中華民國並未被併吞,但必須承認中華民國乃是整個中國裡的一個法律上的正式成員,這就等於在國際法上解除了兩個中國的疑慮。

  在這狀況下,它運作兩個中國的空間,其實是大大被限縮了的。我這麼說,也許張茜紅先生仍會質疑,它還是缺乏客觀的制約性,但我必須說,「整個中國」的政治宣示,它背後並不僅只是依賴「善意」而已,它是有國際法之效果的,此其一。至於客觀的制約性,其實兩岸可以透過雙方的正式接觸管道,不斷向對方重複宣示「整個中國」的立場,這就像目前大陸和美國的領導人每次會面時,所不斷重申的「一個中國原則」一樣,我們能說這樣的政治重申,沒有實質的制約性嗎?而又有哪個政治領導人可以在這種不斷宣示中,再玩出兩個中國的把戲?

  退一萬步說吧!就算還是有陳水扁這樣的騙子領導人出現,難道大陸在握有「整個中國」的緊箍咒之下,還找不到工具來制約整個狀況嗎?前幾年,陳水扁大玩一邊一國的遊戲,玩出了什麼名堂沒有?其實就這點來說,大陸是可以更有信心的。反過來說,難道台灣就沒有被併吞的顧慮嗎?如果說台灣都敢在被併吞的顧慮下來接受「整個中國」之立場了,大陸又為什麼不敢?而且客觀的制約條件,其實也可以通過實際的談判談出來,〈芻議〉所討論的是原則,它也似乎沒必要涉入太多技術性的內容吧!

  另一方面,就國際上言,〈張文〉認為國際上未必懂得〈芻議〉的架構,而只要中華民國進入了國際場域,就會在國際上實質造成了兩個中國,或者是留下這樣的印象。這樣的顧慮在我看來,其實是不成立的。我們不要忘了,國際法乃是西方人發明的,以他們的能力,不會不懂「整個中國」這概念的意涵。一個現實的例子,當年兩德簽署基礎條約時,西德就不擔心會造成兩個德國的後果,難道大陸的法律專家不能在〈芻議〉的基礎上,設計出更準確的法律說法,以向國際作出宣示?至於說許多不明究裡的國際人士,就不去理他了吧!誰有辦法去管到那麼多呢?試問以目前的狀況,有多少國際人士不是把兩岸當成兩個國家的?那麼現在的「一中一台」的認知,對大陸豈不是更糟?其實兩岸間我們談我們的,何必去理會一般國際人士的認知?至少我們可以相信,世界主要國家的政府,是不會沒有能力理解〈芻議〉所說之原則,以及其法律效果的。

  北京應率先努力推動

  其三,〈張文〉對〈芻議〉作了一個現實上的質疑,這也就是說他懷疑〈芻議〉的構想反而在台灣島內賣不出去。這顧慮其實是精確的。我完全同意〈芻議〉的構想就眼前台灣的政治生態言,它不只賣不出去,還可能被扣上一頂大帽子。然則為什麼我還要贊成這樣的構想呢?在我看來,這樣的構想如果「直接」在台灣島內推動,它也許沒有空間,但假如以一種「曲線」的方式來推動,情形就可能改觀了。怎麼說呢?這關鍵其實也不難理解,亦即假如大陸能接受〈芻議〉的構想,〈芻議〉的「可能性」基礎即可確立,這也就是說〈芻議〉首先需要證實的是它可以為中華民國爭取到合理的生存空間,如此它就有可能取得台灣言論市場上的競爭力。而我認為這樣的估算並非不合理,因為以今天台灣內部的強勢主張來看,無論是「激進台獨」、「理性台獨」或是馬英九的「一中各表」,骨子裡難道不都是「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台獨的主張?試問這些主張從大陸的立場看,儘管危害程度有別,有哪一個是大陸真正可以接受的?而台灣內部固然也有極微弱的統一主張,但它可能有甚麼樣的擴張性,大陸應該是心知肚明吧!

  對這狀況,台灣一些比較理性的人其實不是看不到,只是他們只能焦慮,卻找不到解決方法。而我有信心的是,如果大陸真的在這些想法中做過準確的估算,就應該會發現〈芻議〉的構想會是最具有合理性與可能性的構想,而且它不只對大陸是如此,對台灣也是如此。這時,只要大陸人士或是官方肯為〈芻議〉作某種程度的背書,它就有可能很快成為台灣言論市場裡的強勢主張。如果借用股市的術語來說的話,〈芻議〉其實就是一個值得投資的潛力股,這也就是為什麼張亞中教授和我要發起組織「兩岸統合學會」以推動此一主張的緣故。我們相信循著「遠近並行、難易並進」的路線來進行,乃是成功公算比較高的作法。換句話說,「兩岸統合學會」第一個對話對象反而是大陸,這種曲線進行的方式,對熟習辯證法的大陸朋友而言,應該是很容易心領神會的吧!

  我想藉此順道向大陸朋友表示的是一點,就大陸的理性選擇而言,「從統合到統一」乃是通往兩岸統一的一條最快,也是代價最小的道路。而對台灣島內而言,也唯有「統合論」才可能真正對抗所有型態的「主權獨立論」。這點恐怕是大陸朋友千萬要瞭解的。

  結語

  而如果以上我所詳述的一些觀點,都能達成澄清誤會,建立共識的效果的話,則〈張文〉所顧慮的「北京中國」、「台北中國」這一簽署名義的問題,就將只是一個小問題了,我們就把這樣的問題交給實際負責兩岸談判的高手去解決吧!

  (謝大寧)
最佳瀏覽模式:1024x768或800x600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