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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三憲」與「國家球體理論」接軌戰略

  本文作者為台灣競爭力論壇執行長、兩岸統合學會執行長。謝明輝積極鼓吹兩岸和平發展理論應該接軌,本文為實際嘗試,為「一中三憲」與「國家球體理論」之同異進行分析,特別將其納入,供與會者分享。本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0年2月號(總第146期)。

  謝明輝認為:「一中三憲」是兩岸法律的框架,而「共同體」則是讓整個框架更堅實的樑柱。透過兩岸協議所形成的共同體愈多,兩岸統合的實質內涵就愈豐富,而這些協議都是「第三憲」的基礎。當兩岸在各個領域均逐漸融為一體時,兩岸問題也就自然解決。劉國深教授的「國家球體」論述之最終目標,在於追求兩岸中國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這一理想。從「球體理論」到「完全統一」之間,兩岸須經過共同治理的接軌過程。此兩種論述接軌,意味著增加兩岸和平發展的穩定性。其真正的內涵在於兩岸關係定位有共同的認同與互信,不僅可弭平內部爭議,也可成為兩岸關係永久不變之穩定基礎。

  和平發展需尋找新的論述與解決途徑

  馬政府執政後,兩岸交流與互動越趨頻繁。但在兩岸關係上,尤其是政治議題相關的互動,卻仍無法輕易的有所邁進。如何將兩岸良性互動實質落實到政治層面,並且同時符合多數兩岸人民的期待,是馬政府未來亟需努力的方向,也是國際高度重視的焦點。兩岸政府雖然在2008年520以來,突破多重難題,順利展開四次的江陳會,達成了12項協議、1項共識。但有關兩岸的政治協議,仍是停滯不前,先經濟後政治成為最佳的擋箭牌。兩岸和平協議一日不簽,則兩岸武裝衝突可能危機便一日不解。馬政府如果在兩岸政策上政治無法有所突破,台灣人民便一刻也不能放鬆。因此,兩岸關係之發展有必要從現行層面進行檢討,並且也要尋找新的論述與解決途徑,為兩岸和平發展帶來更長遠穩固的未來。

  在台灣方面,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台灣大學張亞中教授長期專研兩岸關係、國際關係與歐洲統合,為台灣重要的學者,相關著作已數百餘萬字,從2008年10月起陸續在《中國評論》月刊發表其兩岸論述理念,得到兩岸菁英與政黨高度重視。2009年8月,在〈一中三憲:重讀鄧小平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一文中(《中國評論》,2009年8月號)提出一中三憲理論,認為兩岸為了將「一中」從雙方的憲法規範,形成具有拘束力、且能明確與清晰地規範兩岸的互動原則的協定或憲法層次,則必須將「一中」再實體化、再憲法化。因此,張亞中建議,可建構一個超越兩岸憲法的法律架構,與兩岸憲法並存,並且將其稱之為「第三憲」。

  此外,無獨有偶的是,2009年11月,大陸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院長劉國深教授,在台北舉行的兩岸一甲子學術研討會發表的〈試論和平發展背景下的兩岸共同治理〉一文中,提出了國家球體理論以回應兩岸政治關係目前所面對的定位問題。劉國深教授將兩岸政治現狀建構為同一國家球體下的兩個競爭性政權關係。具體來說,他認為中國這一「國家球體」的球面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兩個競爭中的政權構成,她們分別在背靠背的空間和場合代表著中國,雙方形成了事實上「一體兩面」的關係。這種競爭關係缺少共同的憲政架構的認可與保護,因而仍是一種內戰架構下的「零和競爭」關係。

  此兩種論述,分別代表著兩岸學者對於目前兩岸關係現狀的另一種論述,也將可能成為未來影響兩岸和平發展最新的論述。因此,下列段落中,將分別整理此兩位學者的論述,並且比較此兩種的共同點與相異處。

  一中三憲與國家球體理論之概述

  張亞中教授在〈共同體:兩岸統合與第三憲的樑柱〉一文(《中國評論》,2009年9月號)中,點出目前兩岸和平發展,首要解決的就是認同問題。張亞中認為,建構兩岸共同體為兩岸統合與一中三憲的重要樑柱。而共同體的建構,主要來自於雙方對於彼此的認同。但是,長期的歷史因素造就了兩岸認同差異與認同問題。張亞中認為,由於兩岸長期分隔、台灣有操弄的政治力、台灣有操弄所需要的恐懼等因素,因此導致了認同問題與兩岸認同在國族與制度上的認同分歧。因此,為了解決兩岸認同上的差異,張亞中建議可藉由功能性途徑的統合方式解決,透過共同體的形成讓兩岸統合可以更加落實。此外,在〈論海峽兩岸建立互信〉(《中國評論》,2009年10月號)一文中,更指出「兩岸和平發展另一關鍵,始於互信。沒有核心共識就沒有互信、沒有自信就沒有互信、需讓互信不可逆轉」。因此,他認為「一中三憲」應該是未來「和平協定」的基本原則,它可以讓兩岸的互信透過協定約束而不再逆轉。北京所強調的「一個中國」與馬英九所呼籲的「正視現實」中找到了交集。「一中三憲」是兩岸建立核心共識的互信基礎,「和平協定」是這個互信基礎的機制。這個互信機制兼顧了原則與現實,更包含了理想。

  綜言之,張亞中認為「一中三憲」與「兩岸統合」可以化解認同危機。在〈一中三憲:重讀鄧小平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一文中,將兩岸關係現有的定位為,「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憲政秩序主體」,或可簡稱為「一中兩憲」。而為了讓一憲實體化,張亞中建議,應建立「第三憲」,其可以是一部傳統的憲法。可以像「歐盟憲法條約」一樣,未來的「第三憲」也可以透過建立一個包括在各種協定在內的「中國憲法協定」(The Agreement establishing a Constitution for China, ACC)完成。「一中三憲」是兩岸法律的框架,而「共同體」則是讓整個框架更堅實的樑柱。透過兩岸協議所形成的共同體愈多,兩岸統合的實質內涵就愈豐富,而這些協議都是「第三憲」的基礎。共同體就是鞏固兩岸未來合作與發展的樑柱,其結果不止是兩岸人民共利,兩岸的認同也將因而強化,當兩岸在各個領域均逐漸融為一體時,兩岸問題也就自然解決。

  劉國深教授的國家球體論述,其基於兩岸雙方所各自皈依的最高法源都規定兩岸一國的法理事實,劉國深認為國家領土意義上的一個中國不需要去追求,需要的是兩岸共同去落實和維護。在〈試論和平發展背景下的兩岸共同治理〉一文中,劉國深指出兩岸雙方雖然已經有了一定的政治共識,但這樣的共識基礎還很脆弱,雙方對兩岸政治現狀的認知存在很大的紛歧。因此,兩岸雙方有必要進一步重建兩岸人民之間有關中國政治知識的共同基礎。對此,劉國深在2009年11月13日在台北所舉行的兩岸一甲子學術研討會提出國家球體理論,首度承認兩岸主權領土同一下的政權分立狀態,兩個敵對政權目前是在一個中國框架下分別治理著各自有效控制區域。劉國深認為,在政治學意義上,政權(政府)就是附著於「國家球體」表面的保護層,行使對內鎮壓與管理、對外保護所在球體不受外來侵害的職能。劉國深表示,中國這國家球體的球面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中華民國政府兩個競爭中的政權構成,他們分別在背靠背的空間和場合代表著中國,雙方形成了事實上「一體兩面」的關係。

  換言之,劉國深提出他的「國家球體理論」,重新對兩岸政治關係的現狀定位加以詮釋,試圖提出兩岸政治分歧的「解決途徑」。此外,也為兩岸擱置「政治符號」之爭的「路線圖」劃出另一種兩岸雙贏的模式,同時也呼應了兩岸雙方領導人必須在正視現實、擱置爭議、直面矛盾和衝突的情況下,著力化解矛盾和衝突的一種理想模式。劉國深認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願景得到雙方高層的認同,專業研究人員開始有條件尋找兩岸共同治理的共識基礎、路徑與模式。兩岸共同事務的概念內涵非常豐富,除了各自境內事務外,與兩岸相關的所有事務,都可稱為「兩岸共同事務」。他建議,兩岸可考慮成立「兩岸共同事務委員會」,共同策劃、組織、協調、控制和監督兩岸共同事務的合作問題。此外,劉國深建議,將公權力的行使區分為政治性事務和行政性事務,兩岸擱置爭議的部分,應嚴格限制在高階政治議題,低階行政層面問題可逐步展開交流合作,逐步走向共同治理。劉國深此論一出,即造成兩岸政治論述強大震撼波,與張亞中教授「一中三憲、兩岸統合」之論述有異曲同工之妙。因此,兩種論述的接軌為兩岸政治統合帶來無比的想像空間,也為兩岸和平發展帶來強而有力的訊號。

  兩種論述之比較

  進一步地來看,張亞中〈一中三憲〉與劉國深〈國家球體理論〉的異同如下:

  首先,兩個理論之共同點,在於兩個均承認用中國代表對外對內的治理權,兩個均承認兩岸主權、共享共有,兩個均承認兩岸有共同使用中國的話語權。

  張亞中教授認為,中國的主權原本就屬於兩岸全體人民,主權本應「共有」,追求的是如何「共享」與堅守「不分離」,在整個中國的架構中推動統合。因此,張亞中建議,兩岸從「兩制」走向「統合」也可以經由超兩岸共同體的建立,達到「共享」及「不分離」主權的目標。同時,也可經由多個協定建立高於兩岸憲法的憲政秩序。換言之,兩岸未來可以透過不同的政治性協定,共同分享原本就是屬於兩岸全體人民的主權。因此,張亞中教授曾在〈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芻議〉一文中,呼籲兩岸簽訂基礎協定。同時,在此協定中更提出確定兩岸同屬「整個中國」、相互保證不分裂整個中國、同意兩岸平等地位、同意不使用武力、同意成立共同體、在國際組織共同出現、互設常設代表處等說明。在上述的內容中,可以瞭解到其不僅承認兩岸治理權與主權共享的論述,更認為兩岸皆有代表中國在國際社會中的發言權。

  而在劉國深的國家球體理論中,其將兩岸政治現狀定位為中國國家球體的兩個競爭中政權,更是事實上的一體兩面關係。劉國深認為,儘管兩塊球面附著的球體大小懸殊,卻在各自的空間裡行使著對內鎮壓與管理以及對外保護的功能。在該論述中,不僅點出了在目前國際政治現實中,兩岸擁有各自區域的治理權,並且分別在某種場合中代表中國或其政治功能也點出了兩岸目前在不同的場域共同使用這個中國國家球體在國際社會的話語權。換句話說,大陸在與其有建交的171個國家代表中國,台灣則在與其建交的23個國家代表中國,這是一種事實存在,無關價值判斷,雙方背靠背共存的狀態構成整個中國的完整概念。

  從另一方面來看,兩者的相異點分別則為:(一)張亞中教授提出建構各種協議共同體來連結鞏固整個中國有整套論述,而劉國深教授的國家球體理論尚缺完整論述,有待完整補充。張亞中教授認為,共同體就是鞏固兩岸未來合作與發展的樑柱,因此當更多的兩岸協議所形成的共同體越趨增加,除了強化兩岸彼此的認同,也讓一中三憲更加落實,豐富兩岸統合的實質內容。明顯地,張亞中教授在兩岸統合的論述上,除了對許多問題進行分析外,也提出許多機制與路徑,讓其兩岸統合理論之架構,具有許多實質內涵。張亞中所提的兩岸統合論述,不僅包括兩岸經濟統合、國際參與、文化統合等,還包括了整個華人可以參與的「身分統合」(中華卡)、貨幣統合(華元)等,不只充分考量到了兩岸的基本立場,立足於整個中華民族的情懷與利益。相對來看,劉國深教授的國家球體理論,由於其為初步設想,雖然重新詮釋了兩岸政治關係現狀的定位,但是目前其論述稍嫌不足,仍需增加其他相關論述,以豐富其理論的完整性。

  (二)張亞中教授提出的建構整個中國,含有歐盟經驗,而劉國深的國家球體論述,卻含有一國兩制的架構。在張亞中教授的論述中,提到兩岸統合可以參考歐洲統合的經驗得到啟示。除了瞭解到歐盟國家透過統合過程獲得學習效果,相當有利於奠定共同認同之基礎。此外,也認知到啟動共同體機制性的合作,對於歐洲統合發展是相當重要的。另外,也不可忽略政治性條件的重要性。最後,不同領域的統合制度與合作讓歐盟國家逐漸產生對於歐洲共同體的認同。相對來看,劉國深在其文章中曾提到,因為兩岸同屬一個國家,兩岸除了各自內部事務外,還存在更加廣泛的政治共同項,兩岸尋求共同事務合作,並不違背雙方所遵循的兩岸一國法理精神。換言之,也就是在一國兩政權的架構下,進行兩岸事務共同治理的模式。

  (三)張亞中教授的「一中三憲」,以在整個中國內部進行兩岸統合為路徑。劉國深的國家球體論述為過渡性質,兩岸政治體系的願景須在充分交流合作基礎上,由兩岸人民以和平民主的方式共同決定。張亞中教授認為「一中三憲」是有助於走向統一的統一前,也可以是成為統一後的政治定位安排。這個代表「整個中國」的「第三憲」,本身是一個促使兩岸從現狀步入統合的憲政規範,是一種「統合式的憲法」。而劉國深則在其文章中,提到兩岸應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大背景下,把握機遇,以共同治理的理念維護兩岸人民交流交往秩序,為最終實現國家的完全統一奠定堅實的基礎。因此,可以瞭解到劉國深教授的國家球體論述之最終目標,在於追求兩岸中國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這一理想。從「球體理論」到「完全統一」之間,兩岸須經過共同治理的接軌過程。

  兩種論述如何接軌

  而為了兩岸和平發展可以更加邁進,可以將此兩種論述綜合討論,針對一中三憲與國家球體理論如何接軌加以探討。因此,筆者認為:首先,相對於張亞中的完整與嚴謹論述,劉國深應該對兩岸共同治理提出更完整深入的論述。由於兩岸政治關係現狀的定位,仍處於模糊且不穩定階段,兩岸政府也仍未尋找出最有效且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因此,仍有必要針對當時現況與國際情勢加以調整,以有利於兩岸和平發展之合作。

  此外,兩人均必須說服兩岸執政當權者、學者、人民。而優先順序則為,兩岸學者、執政黨、政府、人民。由於兩岸和平發展最重要的關鍵就在於兩岸認同問題,倘若兩岸當權者、學者與人民都無法對兩岸和平框架有所共識,那麼兩岸共同治理的理念就將難以達成。

  另外,如何讓「一中三憲、兩岸統合」成為台灣的主流論述,筆者認為宜加強與台灣內部各界菁英溝通,並且舉辦研討會並且讓媒體廣為報導。當然,也必須讓此論述說服馬英九總統與國民黨人士。而國家球體理論,也需成為大陸政界與學界主流的共識,因此建議,應將此論述讓大陸學者與當權者瞭解,並且加以說服。因此,為了進一步取得兩岸人民共識,可共同舉辦兩岸大型研討會。

  最後,筆者認為,一中三憲與國家球體論接軌最佳的時間點:為2012年馬英九成功連任後,與2013年胡錦濤主席交棒前的時間點,為此兩種論述接軌最佳的時機。由於此時兩岸政治氣氛最為融洽,政治牽制力最小,國際影響力無法見縫插針,馬胡兩人在台灣與大陸權力達到巔峰,在民氣可用之下,拍板定奪,開創新局。

  接軌戰略的四大論述基礎

  兩種論述在接軌施行上的四大戰略,可將其分為四點論述:

  (一)可行性:兩種論述接軌後,讓兩岸雙方既有面子又有裡子。這兩種論述,對中國大陸來說,其所稱一中論述可以接受,這是面子。另一方面,中華民國憲法的存在則是台灣所要的,這是裡子。因此,此兩種論述接軌後,在執行上對兩岸和平發展而言,具有可行性的特質。

  (二)前瞻性:則是指該論述接軌後,在執行上也能較具有前瞻性,既競爭又合作,具有互補的性質。當兩岸對其論述有共識之後,則避免未來有訴諸武力統一的可能,也能進行可長可久的共同治理規劃。換言之,讓雙方對於兩岸和平發展能夠有較長遠性的考量與規劃。

  (三)穩定性:此兩種論述接軌,意味著增加兩岸和平發展的穩定性。其真正的內涵在於兩岸關係定位有共同的認同與互信,不僅可弭平內部爭議,也可成為兩岸關係永久不變之穩定基礎。

  (四)安全性:兩岸之所以分裂分治六十年,最大之原因乃在追求中國控制權,國共兩黨互不相讓所造成。是故,安全性乃雙方最大的考量,大陸大、台灣小,台灣怕被大陸吃掉。在互有顧慮之下,又要和平發展,當然得找出雙方在安全性有共同交集的道路。「一中三憲」與國家球體論述,分別代表台灣與大陸最頂尖的論述,找出此兩種論述共同交集,求同存異便是兩岸和平發展最安全的一條道路。

  結語

  「一中三憲」與「國家球體理論」此兩種論述,提供兩岸執政權之永續性,成為確保兩岸不武力衝突的安全瓣。因為,此兩者均承認兩岸政權所代表的治理權,並且共用共有兩岸主權,以及共同使用中國的話語權。所以,也代表承認兩岸執政權之存在。

  綜言之,筆者認為兩種論述應該再進一步地深化與合作接軌,讓兩岸統合的論述得到廣大菁英與人民的瞭解與支持,在獲得雙方人民的共識下,達成兩岸共同治理之目標。此外,由於此兩種論述在接軌後的執行層面上,具有可行性、前瞻性、穩定性與安全性之特質,所以可以期待兩種論述對兩岸政治發展具有許多層面的實質效應,也有助於雙方向兩岸和平發展之路更加邁進。

    (謝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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