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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保留廣東華僑信託投資公司信託金融牌的建議

  廣東華僑信託投資公司,前身爲公私合營廣東省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是周恩來總理於1955年2月親自批準成立的全國首家華僑投資公司,至今將近55年的歷史。

  1952年11月25日,當時的中國人民銀行黨組書記南漢宸及中僑委黨組書記廖承志向黨中央、國務院提議,並積極籌備建立華僑投資公司;1952年12月,廣東省華僑回國投資輔導委員會成立,極大地激發了華僑及港澳同胞回國投資建設的熱情。爲了滿足廣大僑胞、港澳同胞參與祖國社會主義建設的願望,吸引更多的僑資支援祖國的社會主義建設,1955年2月,在當時的中僑委黨組書記廖承志的關懷和支持下,經周恩來總理親自批準,並經馬萬祺(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蟻美厚(曾任全國僑聯副主席)、陳祖沛(曾任廣東省人大副主任)等二十多位著名僑領和歸僑實業家的倡導,在廣東華僑工業建設公司和華南企業公司的基礎上投資入股,正式成立“公私合營廣東省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註册資金爲人民幣一億元,在當時實屬首屈一指。1957年8月,公司更名爲廣東省華僑投資公司,成爲省屬國營僑資企業。

  五、六十年代,華信公司先後在廣東省僑鄉(包括海南)和廣州、北京等地創辦了電力、紡織、制糖、造紙、化工、商場、賓館、農殖場等83家工貿企業,爲廣東的經濟建設做出了積極貢獻。“文革”期間,公司被迫停止營業,其財務和還本付息工作移交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辦理。

  1988年8月,經省委、省政府批準,廣東省華僑投資公司恢復重建,並正式掛牌營業。1990年3月,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經營金融業務和外匯業務。同年10月,正式定名爲廣東華僑信託投資公司。1993年,華信公司進行股份制改造,並經省股份制試點聯審小組審批,明確公司的總股本爲4.53億元,其中華僑及港澳同胞投資參股占總股本的25.27%。

  改革開放以後,華信公司作爲國家的對外融資窗口之一,積極引進資金,至1998年底累計融入資金折人民幣380.29億元,其中引進僑資、外資共15.64億美元,所融進的資金用於貸款支持500多家企業發展生産,並通過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投資於能源、交通、石化等基礎産業及高新技術産業的60多家企業,培育和扶持了廣州沙角電廠、廣深鐵路、茂名石化乙烯工程等一批省屬骨幹企業,促進了廣東的經濟建設與現代化建設,在海内外及僑界有着廣泛的影響。

  1998年受亞洲金融風暴的影響及全國信託投資公司清理整頓的需要,華信公司進入清理整頓階段,至今11年了。11年來,華信在資産回收及債務清償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華信公司正在制訂統一償債實施方案,報請省政府批準後組織實施,估計明年上半年,將可實現公司資債平衡。

  華信公司按照清理整頓的要求,在實現公司資債平衡後,走什麽道路,是走行政關閉還是走重組發展的道路,引起有關方面和海外僑胞的關注。

  去年底,國務院批準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已明確將金融業列在現代服務業重點發展的十大産業之首。我省發展金融産業的構想與實踐已上昇爲國家戰略。圍遶這一目標,《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了建設廣州、深圳區域金融中心和輻射亞太地區的現代金融産業後援服務基地,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以及建設多樣化、比較完善的金融綜合服務體系等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我省率先將金融業作爲現代服務業重點産業和國民經濟支柱産業予以大力發展,符合國家産業發展戰略、金融發展戰略,切合廣東經濟金融發展的實際情况。

  《規劃綱要》還提出“允許在金融改革與創新方面先行先試,建立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這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廣東“科學發展、先行先試”的金融政策内容之一,更是對廣東金融改革發展方向的充分肯定。珠三角地區繼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之後,成爲國家確定的第三個在金融方面進行改革創新的綜合試驗區。我省將在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與環試驗區範圍内,在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産品與服務、金融合作以及統籌城鄉金融協調發展等方面進行改革創新試驗。

  廣東省以金融産業作爲經濟建設重要支柱産業的發展戰略部署,爲華信公司的重組保牌與開拓創新金融信託業務,提供了難得的機遇。同時,國家正在實施“走出去”戰略,倡導國内强勢企業並購重組國外企業,打造世界一流跨國企業集團。爲此,可以充分發揮華僑、華人衆多的優勢,通過境外華僑華人創辦的企業,利用其産業資源及人脈資源,爲實現强强聯合戰略服務。而爲海外僑胞熟悉的華信公司,正好能充分發揮這方面的優勢和作用,爲其服務,並從中開拓華信公司的海外業務。

  早在2003年7月,華信公司向省政府上報了《關於華信公司通過股權及債務重組争取保留信託金融牌的請示》,引起省政府領導的重視與支持。更爲可貴的是,全國知名僑領、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馬萬祺先生聞知華信公司要通過股權及債務重組來争取保留信託金融牌的消息後,十分高興,欣然專題向省政府寫信,要求省政府對華信公司的重組復牌工作給予支持。信中寫道:“廣東華僑信託投資公司(下稱華信公司)是1955年經周恩來總理親自批準成立,由我和蟻美厚、陳祖沛等20多位僑領和歸僑實業家投資創辦的全國首家華僑投資公司”,“華信公司在僑界有一定的影響,不少關心公司的人士,多希望華信公司能通過重組獲得新生。保留信託金融牌,將有利於華僑工作及廣東省的經濟建設。因此,請省政府領導考慮支持華信公司的重組是荷。”

  同時,不少境外股東和董事也多次在股東大會和董事會議上提出争取保留華信公司金融牌的要求,僑界也向有關部門呼吁,廣東華僑信託投資公司的歷史不能中斷,廣大華僑與港澳同胞在華信公司的投資權益要盡最大努力予以維護,以體現政府對華僑投資政策的連貫性。這樣才能充分發揮華僑愛國愛鄉的熱情,爲祖國現代化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據瞭解,華信公司擬在妥善解决公司資債平衡問題後,擬引進戰略投資者對公司進行戰略重組,進一步優化公司的資産結構及股權結構,創造條件,發展創新金融信託業務,其基本思路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和人民銀行、銀監會的有關法規從事各項經營活動,將緊緊圍遶如下三個原則開展業務:一是充分體現爲僑服務的宗旨,更好地爲海内外僑胞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特别是積極開拓爲僑服務的信託融資平臺,爲境内外華僑、僑資提供投、融資工具;二是積極發揮省屬地方性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融資功能,爲廣東的産業昇級、産業轉移和重大項目建設提供融資服務,支持地方經濟的發展;三是積極開拓一批省内外信託機構尚未開發或尚未形成規模而在廣東又具有較大的市場需求的信託産品。

  目前在全國冠以“華僑”之名的信託投資公司,唯獨有廣東華僑信託投資公司。廣東作爲僑務大省、經濟金融强省,爲了充分發揮海外華僑華人的力量,支持家鄉建設,有必要保留爲海外僑胞提供信託産品的廣東華僑信託投資公司。

  爲此建議,召開包括海外華僑華人、港澳臺同胞有關人士的諮詢會,瞭解海外華僑華人對信託産品的需求和市場前景,“受人委托,代人理財”應賦予怎樣的新内涵,從而引導廣東華僑信託投資公司真正面對海外華僑華人,實現“受人委托,代人理財”的宗旨。

   (古華民)
  200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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