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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爲廣東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獻一策”之五:關於穩步推出碳匯經濟政策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建議

  隨着全球氣候變暖,世界環境日益惡化,灾害性氣候和地質破壞日益頻繁,大自然已不斷用特有方式向人類社會發出警告:再繼續破壞我們,我們將會給予人類毁滅性的報復。中共十七大明確提出了建立緑色文明的要求:要减少排放,實行環境狀况的改善。廣東關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認識,也逐步明確:低碳經濟將是下一步經濟發展的引擎。經濟社會是建立在商品交换基礎上的,而市場需求則是商品交换的發動機,没有交换就難以體現其經濟價值。如果當“環境不得再惡化”成爲全人類最迫切的需求時,没有在市場上通過交换實現環境的價值,這種需求也就難以通過市場經濟來滿足。

  爲了保護環境,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全球都開始討論和制訂“碳匯經濟”政策,也就是對二氧化碳的排放要有所限制。由此而來,二氧化碳的排放指標就可以進行買賣,並由此而使被碳消耗的氧氣變得有價值。

  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時,我們不僅要注意環境、資源等物質的東西,更要注意“以人爲本”的科學發展方式。要縮短粤西、粤北山區和珠三角地區的差别,必須讓山區的環境資源得到價值體現,爲此,我們連續幾年對水資源的補償機制進行了調研,特提出如下建議:

  1.在全省建立新增排放的環境容量許可制度。這個制度的要求是在减排條件下,任何新增加的項目,如果没有减排指標,新增排放都被禁止。例如,我們每天新增機動車,每新增一輛機動車,就會新增其所需的排放。如果歐4標準的排放是歐3的一半,那麽我們只有在報廢一輛歐3標準的機動車,纔可以允許兩輛歐4標準的機動車上牌。廣義而言,新項目的上馬,也必須有相應關停並轉的减排爲它提供新增排放的容量許可。

  2.實行耗氧耗碳造林補償機制。對新增排放的二氧化碳,按排量的多少確定相應的造林面積,以通過所造樹林的光合作用再生氧氣和碳,從而達到生態平衡。這部分碳匯林可以就近建造,也可以在山區建造。關鍵是保证成活和不斷擴大,成爲生態林。當委托山區建造時,就成爲“碳匯”,只要項目還在運行,生態林造氧就需要企業支付費用,從而實現山區環境的經濟價值。

  3.以清潔的低碳再生能源可比價格的優勢,促進風能、太陽能、生物能的利用,促進這些清潔能源得到發展,使我國電能中的清潔能源所占比例不斷得到提高。

  4.對於水資源的利用補償,應該建立按流域面積、按水量來源地進行補償。如新豐江47%的水量來自韶關的新豐縣,但萬緑湖的水資源補償費却没有相應地給新豐縣以補償。至今,守着緑水青山的新豐縣還屬於貧困縣,這明顯是不公平的。

  最後,碳匯經濟政策雖然提高了企業的運營成本,但對於促進山區發展會有很好的作用。早制定、早實施,對於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極有好處,我省可借鑒中央對新疆石油、煤炭、天然氣等補償機制,制定碳匯經濟政策。

  2010年7月8日

  (王則楚: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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