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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評論學術出版社 >> 文章内容

關於改善在粤外國專家工作和生活環境的建議

  改革開放的實踐證明,引進國外智力在吸收和借鑒人類社會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加快我省各項事業的發展方面具有先導性作用。據省統計局統計,2009年在粤外國專家49666人次,其中長期居留30167人次,短期居留19499人次。隨着我省對外開放的擴大,將有越來越多的外國專家和外國專業人才來粤工作。據調查瞭解,目前,在粤工作的外國專家工作生活上都遇到一些問題,給他們工作生活帶來諸多不便。建議政府制訂有關政策,完善有關管理,營造良好的留人環境,把對外國專家的服務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一、外國專家在粤工作和生活面臨的幾個突出問題

  (一)居留证申請和續簽難

  目前,我省的外國專家往往憑其簽证和外專部門頒發的《外國專家证》,向公安機關申請爲期一年的居留許可证,到期需要續簽,每年一次的許可手續給工作時間較長的外國專家帶來較多的不便。

  (二)購買住房難

  隨着來粤長期工作的外籍華人專家的增多,有一部分長期回國工作,並與配偶、兒女一起生活的華僑專家有了購房需求。然而,我國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有着較爲嚴格的限制,雖然《關於規範房地産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規定“在境内工作、學習時間超過一年的境外個人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但外國專家普遍難以申請到購房商業性貸款,再加上我省没有設立外國專家住房公積金制度,外國專家只能一次付清房款,這導致部分外國專家難以在粤安居樂業。

  (三)成年子女來粤就業難

  目前,我省給予外國專家的親屬簽证均是針對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對於外國專家的成年子女,如果其自身條件不够,就不能給予簽证來粤就業。據調查,那些願意隨同其父母一起在我省生活、工作的外籍華人專家子女在這方面的要求特别强烈。

  二、關於改善在粤外國專家工作和生活環境的幾點建議

  當前,我省形成了多渠道的吸引和使用外國專家的工作格局,要想讓外國專家真正在粤安居樂業,爲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資源,需要從他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落實國民待遇,加强公共服務。把外國專家在粤安居樂業,與中國人民友好相處,作爲建設和諧社會的重要一環。建議如下:

  (一)放寬外國專家居留許可條件

  1.擴大永久居留证(中國緑卡)的發放範圍。目前,我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許可條件較爲嚴格,外國專家取得永久居留許可較爲困難。本着“先行先試”原則,我省可以考慮在珠三角地區放寬外國人永久居留許可條件。對於那些有意願在我省長期居留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外國專家可以考慮給予永久居留許可:

  (1)國家“千人計劃”引進的外國專家;

  (2)在粤中央省(部)級國家機關、省人民政府邀(聘)請的高級顧問,執行中央或省人民政府與外國簽署的國家級和省(部)級科技合作項目、重點工程協議、人才交流項目的高科技、高層次管理人員;

  (3)對國家及社會、對廣東省有重大或突出貢獻的人員;

  (4)國家或省(部)級或省科研機構、重點高等院校聘用的學術、科研帶頭人,具有博士學位或者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的學術、科研骨幹;

  (5)在粤大型企業、事業單位中任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以上職務或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專業技術人員;

  (6)國際重要科學奬項的外國籍華人獲得者和其他杰出、重要外國籍華人;

  (7)上述人員的配偶和不滿18周歲的子女。

  另外,對於那些能在我省重要的領域從業並帶來重大利益,但還没有取得外國專家證書的國外高級人才,我省可以考慮借鑒相關發達國家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原則,爲其發放永久居留許可证,等其在省内找到適當職業後再爲其辦理外國專家证。

  2.延長居留证許可期限

  對於尚不符合條件辦理永久居留許可证的外國專家,要解决每年一次居留证延簽手續不便的問題,比較好的方式是延長居留证許可期限。可以考慮給予外國專家同其《外國專家证》相同期限的居留許可期限。由於《外國專家证》的期限一般爲5年,所以居留证許可期限也應以5年爲限。持有外國人居留許可的外國專家,在居留許可有效期之内出入境,不必申請簽证。

  (二)幫助加入(恢復)中國國籍

  對於曾有過中國國籍的外籍華人,他們願意回中國定居,願意恢復中國國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的規定,我國一般都會准許其恢復國籍。所以對於那些願意在中國永久居住,不願再回到其國籍國并且願意放棄外國護照的外籍華人專家,有關部門要做好政策法律解釋工作,積極協助其恢復中國國籍。

  對於願意在中國長期定居,在中國有固定的住所,自願放棄其外國國籍的外國專家,可以積極協作其申請加入中國國籍。

  (三)設立外國專家住房公積金制度

  出臺相關外國專家住房公積金制度,對於在境内工作、學習時間超過1年的外國專家,可以准許其建立住房公積金以及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一套。

  (四)給外國專家成年子女頒發《外國人就業证》

  目前,針對外國專家成年子女省内就業存在較大的法律政策障礙,我省可以考慮給予有一定職業技能的外國專家子女頒發《外國人就業证》,准許其在省内就業。這種許可证是以外國專家與其成年子女的直系血親和外國專家被中國有關單位聘任爲條件,當該外國專家《外國專家证》過期失效,其子女的《外國人就業证》也就自動失效。

  2010年10月26日

  (周克元: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廣東醫學院院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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