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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大旗頭村的風俗文化


    三水的風俗習慣,具有典型的嶺南風俗特色。建國前,地方經濟較落後,人民生活較窮困,因此,形成三水民風勤勞、拼搏的特色,大旗頭村在歷史上由於地處僻野,交通不便,其民風風俗尤其樸實。據《廣州府志》說三水風俗“簡樸有餘,儀文不足”,實則是各項風俗習慣,崇尚儉樸,不羨奢侈,雖有些頗事華飾之俗,也仍存質樸之意。

  一、生產習俗   

  1.生產活動概況

  晚清時期,樂平大旗頭村村民的主要生活來源是靠耕田,主要是種植水稻,此外,還曾種植過芒果、荔枝、柑橘以及養雞、鴨等,但仍以自給自足為主,現已少養。村民們的另一個主要生活來源是養魚。當時,大旗頭村還是非常閉塞的,由於交通的問題,商品經濟也不發達,水路是連接三水、佛山和廣州的最重要通道,這裏呈現出一幅典型的嶺南農耕和漁業結合的水鄉風貌。今天的大旗頭村由於地方經濟的發展,特別是由於靠近佛山、廣州,與外界聯繫的日益廣泛,商品經濟的大潮已經撲向這裏。所以大旗頭村的生產狀況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據瞭解現在村民的生產不僅局限在種植水稻和漁業養殖方面,還出現了其他生產活動,比如人們減少了水稻的種植面積、擴大了蔬菜的種植,並將富餘勞動力投入到流通和商貿中去,村裏有很多人都在經商。

  2.平時休閒方式

        現在大旗頭村的老人們早上一般飲早茶,然後在村東頭文塔風水樹下聊天、打牌,也有部分老人順便向旅遊者出售菜幹、番薯等其他農產品。在進行田野調查過程中,每天我們都可以看到大約幾十名老人聚集在榕樹下活動。

  3.農業土地所有權

  據瞭解,大旗頭村以前共有七個田莊,這些土地在解放前都是地主所有,現在實行土地承包所有制,承包的土地並不是永遠都不調整的,例如村北面(鐘姓)每8年調整一次承包的土地,鄭家每5年調整一次承包的土地。

  4.主要農產品及其他生產

  以前種植的作物種類有水稻、甜菜、番薯以及番茄等,從上世紀的80年代開始,以種植蔬菜為主。大旗頭村以前沒有什麼特種經濟林,最初的時候曾經有些果樹,但解放後就被毀掉了,在上世紀的80年代又進行了試種,但是不成功。據瞭解大旗頭村以前主要養殖四大家魚,現在還增養有桂花魚等品種。在大旗頭村裏,家禽、家畜的飼養從歷史上到現在都不是家庭裏最重要的收入來源,據老人們講大旗頭村以前也只是養殖一些普通家禽、家畜,少量的拿到樂平集市上去售賣,這種狀況到了今天都沒有太大的不同,不過總的來講養殖的數量仍然是也比較少的。歷史上,大旗頭村裏幾乎沒有養蠶、染織、編織、手工業以及其他工匠,現階段村裏仍有一些普通的工匠。

  5.水陸交通設施

  (1)水路交通

  大旗頭村原名“大橋頭村”,原來村裏水系發達,其最主要的交通方式就是利用村東北處一座橋旁的碼頭,進出大旗頭村。在文塔後面,我們看到一個小河的地方,當年這裏有一條支流可以通往橋旁邊的碼頭,有小船來往。不過這個連接的小水道已被填埋,大部分用於建房的宅基地,時光的流逝,滄桑的變幻,歷史的印記快要湮沒在歲月的長河中,不過今天我們仍然可見小河碼頭遺址。

  另據《三水縣大旗頭村鄭金地主莊園調查——中山大學中文系評“紅”六組》介紹,鄭金利用鎮守虎門的機會,借重修炮臺,在虎門開闢了兩個採石場,共用二百多名石匠日夜開山採石,專程經水路運回三水,以建造二百多間房屋。僅建造 “尚書第”就花了好幾年的時間,這座莊園包括建威廳、孔雀廳、酬思樓、會客廳、書房、休息室、臥室、花園、佛堂、猴子樓、鴿屋、馬房等,還有一間可裝谷六七十萬斤的大穀倉。部分建築牆內夾石板,牆外鑲鋼枝,屋頂嵌鋼板。鄭金大修道路,連村前後的田基也都用石灰拌沙,路面鋪花崗岩石板築成。

  (2)陸路交通

        據鄭氏後人講,以前大旗頭村曾有十條石板灰沙路(見圖2-7),這些道路是為鄭紹忠嫁出去的女兒回娘家而修的,據說女兒嫁到何處,道路就修到何處,其中有一女嫁到南海縣官窯麻奢,石板路也就一直修到那裏,長達二十公里,且有特別標記。鄭紹忠共修建了至南海、花都等地的6條灰沙石板路,這些石板灰沙路,高約1米,寬約2米,兩旁路基用灰沙搗制,路面中間鋪長條形花崗岩石板,十分堅固,每塊石板長約2米、寬約0.6米,總長度近50公里。隨著歲月的流逝,往日的石板灰沙路已經不復存在了,現在僅可從鄉村田野間留下的部分殘存的灰沙石板路,可見當時規模之恢弘。後來,由樂平鎮通往蘆苞鎮的公路從大旗頭村古建築群東側經過,大大便利了對外聯繫,而且正在建設的佛山市一環線離大旗頭村僅一公里。

  6.巡城馬制度

  大旗頭村古老的通訊與聯絡方式有一種被稱為“巡城馬”的制度,用來傳達資訊,這種制度當時在整個珠江三角洲都非常盛行。從清末民初至建國前夕,因郵政業務不發達,又受到政局與戰爭的影響,廣大鄉村市鎮,特別是交通落後的地區,郵路不通,投遞無門。在此情況下,“巡城馬”,這種個體經營投遞業務的行業便應運而生,受到當時廣泛的歡迎,據大旗頭村老人講當時每村一般只有一兩個人從事該行業。

  巡城馬,或稱“水客”。他們以若干日往返一次為“一水”,每水定出某條路線,每條路線上,某幾個地點作為一個“站”。他們負責的任務是“三帶”,即“帶信件、帶現款或貴重物品、帶人”。“巡城馬”有三個特點:一是講信用。這樣,能得到客戶的信賴。二是熟悉地理與路線。“巡城馬”對所行經的地段,舟車所及的地方非常瞭解。三是工作踏實,絕不欺客誤客,以此而贏得信譽。在今天的大旗頭村老人看來,人們最看重的是講誠信。

  調查中,大旗頭村的老人已經記不清楚到底需要多少費用了。不過據文獻中介紹說帶工費,視所帶東西價值的貴賤與路程的遠近而定。那時候,托帶一封普通手信,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縣市範圍內,大約為白銀0.15元到0.2元左右都有;日軍侵華淪陷時期,有人托“巡城馬”帶一名婦女到香港其親屬處,收帶工費港幣10元。

  三水縣於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在縣城河口開設二等郵局,至民國時期和建國初期,由於縣城(1945年遷至西南鎮)沒有道路可通樂平,其時郵路是經水路從廣州至南海縣官窯,再轉客貨運木船抵樂平。外地寄來的函件,均要寫明地址“寄廣東南海官窯轉三水樂平”等字樣。1959年,南邊至樂平公路建成,縣城西南至樂平可通汽車,郵路便改為西南至樂平。

  7.交易活動及場所

        鄭紹忠在大旗頭村南面1公里處曾建立過“隆安圩”,即現在的樂平街,全部店鋪都是鄭紹忠的。其中有一當鋪,占地面積數畝,建築為石板牆基,後進的大型碉樓,三層高,牆體厚達半米左右,牆上有不少石制槍眼,整座建築堅固異常。解放後一直是當地政府所在地和辦公樓。上世紀八十年代,鎮政府拆除新建辦公樓。鄭紹忠當時取“娛樂升平”之意,改“隆安圩”為“樂平圩”,為大旗頭村及樂平一帶地方的經濟貿易發展做出了貢獻。當時市場上攤鋪的種類有商鋪、當鋪、碾米鋪、裕民客棧、人安堂藥店、傳心堂藥店、文樂茶樓、太平樓、合成理髮店、竹安堂、長泰餅店、樂平社學、擺地攤。農貿集市交易時間也發生了改變,由當時每逢農曆的五、十改到現在的逢新曆二、五、八;當然貨物種類方面,以前主要是農產品和其他生產生活用具,而今天人們則是有的飲早茶、有的趕集。有些時候與交易活動在一起舉行的還有一些文化交流,主要就是唱大戲。相應的體育活動,則多以練武、舞獅等為主。     

  8.商店的稱謂

  在街市設鋪擺賣生活用品的叫“店”,店號可稱為“記”或“號”,在樂平鎮這種成為“記”的商店是最多的,因為樂平的商店一般都較小。專營一業,有一定規模的稱“莊”,如“布莊”、“酒莊”等。“莊”以經營批發生意為主,並多設有生產工廠,在樂平鎮這種名稱的商店比較少。專營一業而自產自銷,稍具規模的叫“坊”,如“糖坊”、“梁坊”,在當時的樂平鎮這種名稱的商店幾乎很少,其原因是樂平鎮制糖業和紡紗業都不發達。供旅客住宿或經營儲放貨物業務,或專營批發生產的叫“棧”,如“客棧”、“貨棧”。供吃喝玩樂的叫“樓”或“園”。經營批發生意,但只收取買賣雙方傭金的稱“欄”(相當於現在的代購代銷),如豬欄,菜欄、果欄等。經營運輸或以服務為主,規模較大的叫“行”,如運輸行、代理行,不過據大旗頭村的老人介紹由於“行”的規模較大,一般在城市裏面才有,大旗頭村則很少有“行”。沒有固定營業場所而經營長途代購、代銷、代運的稱為“水客”,其中自己出資經營的可叫“行商”。一般三水人在外地開店多取一個“泰”字,意為“三水人”的含義。

  9.民間隱語

  過去,佛山地區各行業及民間中都流行著一些隱語,在樂平鎮及大旗頭村也不例外。隱語有兩類,一是口語,一是手語,除七十二行業外,其他的瞽姬(盲妹)、女伶、戲劇、八音、市商販(小販)、走江湖等都有。如商販說的“之、鬥、辰、蘇、馬、零、猴、莊、灣、收,是代表1、2、3、4、5、6、7、8、9、10數目。若說之蘇,便是14之數,餘類推。走江湖的說:“流、穿、光、則、宗、辰、星、張、闖、共”,便是代表l至10數目,若說流宗,即是15之效。

  民間生活中的隱喻有:強盜惡霸 (大天二)、橫行鄉里(土皇帝,即是大天二的頭目)、擄人勒贖(標參)、出動劫掠(開大鍋飯)、糾黨行兇(做世界)、攔途搶劫(打腳骨)、入宅偷竊(擲冷格)、白天街上行竊(收曬涼)、人眾偷竊(扒手)(擒荷包)、行騙(出老千)、揾笨(找老襯)、索取金錢(磅水)、行兇羽冀(死黨)、任人指使者(爪牙)、械頭(打大跤)、使曬錢(死火)、到處找不到人幫忙 (跳著舞)、行兇用物(架撐)、任何事的成功(得手)、吹了(你奈我不何)、賣出(澎左)、虧折、一無所有(乞米)、倒閉(執笠)、店東(主)(老闆)、工人(打工仔)、開除(炒魷魚)、受騙(領野、上當)、好靚品物(正野)、殘壞的貨(籮底橙)、同業(行家)、吸鴉片(吞雲吐霧)(道友)、賭番攤(賭檔)、螟妓(打水圍)、私娼(野雞)、男妓(雞公)、賣淫介紹人(扯皮條)、接客(開鋪)、婦女妨忌(吃醋)、合作(拍檔)、拆夥(掟煲)、包頂頸(瓦風領)、孤寒人(瓦豬腳)、媒人(大葵扇\魯仲年)、講頭(妓女頭)、老婆(癡頭)、夫妻不睦(貼錯門神)、有妻不貞(戴綠帽人)、少女不貞(唔食得燒豬)、地上行淫(打天醮)、老女未嫁(竊灶隙)、看女人(勾脂服粉或索油)、得姘頭(撞板)、男女同行(拍拖)、無勢力(軟腳蟹)、遇到一件難做的事(惡啃)、敗家仔(大良鬥官)、樣樣皆好(陳村種)、賭仔回頭(金不換)、槍決罪犯(打靶)、打賞(手震)、上茶樓(吃一盅兩件)、拖死屍(拉柴)、入殆(埋於)、執骨殖(執金)、下葬測方向(吊金魚)、未婚喪夫(打瀉茶)、跟母再嫁(油瓶仔)、男小解(擺柳)、女小解(揻桔)。

  二、 服飾習俗

  1.帽

  清代後期主要有紅纓帽、軟緞圓形棗頂硬身禮帽;民國時期有軟緞尖形棗頂軟身禮帽、布造孩童的獅頭帽(多為一兩歲小孩戴)、草帽;此外還有氊帽(樣子像草帽)。而當時在佛山地區曾出現過的絨或布鴨舌帽、水松木通帽、遮太陽白紗涼帽、竹帽等,但據大旗頭村老人說很少見。

  2.襪

  在大旗頭村,清代先後有布襪,多為灰藍色,與衿底布質一樣、棉紗襪,民國時期有針織黑。

  3.鞋

  在大旗頭村,清代先後有布鞋(唐鞋)、官靴,民國時有革履(西裝鞋)、皮鞋、布或絨面的圓頭鞋(牛皮底布面)、豬鼻雲鞋(草鞋,鞋頭像豬的鼻子包住腳趾)、雙梁鞋(鞋頭沖出鞋底一般在3公分左右,造型奇特,實用價值高,適應野外奔跑)、湛底鞋(尖頭高根皮鞋)、孩童繡花鞋(有一條帶綁住小朋友)、橡膠鞋、橡膠水鞋、明膠鞋、利便鞋、皮拖鞋、串珠拖鞋、婦女的繡花鞋(含紮腳鞋,古代的紮腳鞋。那種鞋,鞋跟是在中間位置凸出的,穿了後,整支腳都會被托高)。

  4.屐

  在大旗頭村,清代先後有高低大小不同的棕面木屐、棉布帶白身木屐,孩童的皮制豬仔屐。民國時有皮帶白身屐,添皮帶漆黑木屐和黑漆底繪有花鳥圖案的木屐。

  5.首飾

  在大旗頭村,清代民國有玉釧(鐲子)、金、銀玉的戒指(約指)、鏡、銀、珠項鏈(現代男人有戴)、鑽石戒指、珍珠和金手鏈、金釧、金銀珠玉的釵、簪、耳環、額雲、衫鈕等首飾,此外還有男子的金陀表金鏈。

  6.髮型

  在大旗頭村,清代先後有婦人的圓髻、扁髻、高髻(長髻)、盤龍髻、馬鞍髻、富家女的紅頭繩紮髻;未婚少女則梳留荏大松辮或雙辮,男女小孩則紮羊角髻或鼓架髻(三角形)、成人則留長辮;男子則拖長辮,頭上額後剃光近半。民國時男子剪辮後,髮型有剃光、剪光、或平頭裝、軍裝、西裝等;如果誰家的小孩難養的話,則在後腦勺留一搓頭髮;民國時期至建國初期,婦女仍留長辮和髻。

  7.紐扣

  在大旗頭村,晚清時多用銅紐扣,包括花身和光身兩種,不過花身銅紐扣在大旗頭村比較少見。民國時型式有桃、杏、梅花、蝴蝶等布紐,其中蝴蝶形最為常見;另外還有洋鴨舌紐、牛骨的黑、白紐,但比較少見。

  8.服裝

  清朝時,大旗頭村一般人身穿藍袍、白色衣衫,足著鞋襪;其中百姓則著藍、黑色便服;有錢人則多穿白、黃色等鮮豔顏色的衣服,富貴人家婦女身穿綾羅或錦繡衣裙;一般婦女則是便服布履,由土布製成,其右開襟,顏色多為黑藍。

  當時,民間的服裝有便服(對胸衫、褲)、祭服、禮服、壽袍、裘服、教書先生穿的長衫、馬褂和朝服及官差服裝。婦女除旗裝外,富貴人家多是錦繡衣裙、披肩霞佩、錦襖等;一般女性多是土布式黑藍色右襟衫褲或鑲邊。

  民國年代,在佛山已有洋布、洋紗、絨料侵入市場。據調查,大旗頭村解放前很少有洋布等流入。而當時服裝有中山裝、軍裝、民間服裝等類型,男子普遍所著多是中山裝、勞動時穿著的馬褂,點梅紗(大旗頭百姓穿的多為黑色、較薄、較硬)、黑膠綢(多為大旗頭有錢人著裝布料,基調黑白,黑的膠綢,濕了汗,須臾便幹透。)、竹紗(一般用毛竹為原料,不過在大旗頭的老人則說不是用毛竹為原料)、天熱時穿的笠(大衿底,多用土布薯莨製成)、大成藍、各式土布等短衫褲。較富有的婦女們服裝,多以紗、綢、縐、緞並以緞繡製成長裙;普通婦女多著大成藍、土樣布等做大衿衫褲,顏色比較單一,多為灰藍色,內衣則多為自己用土布製造。

   9.扇

  晚清時,大旗頭村一般人則多持鵝毛扇、葵扇,年輕人則多持摺扇。

  10.現在的情況

  現在,民間男女,對於衣服裝飾多崇尚時髦,穿著日新月異,有各種布料製成的連衣裙、牛仔褲、印花、對胸衫等。

       

  四、飲食習俗

  1.日常飲食

        大旗頭村村民的日常飲食與廣府其他大部分並無大異。上世紀60年代以前,樂平一帶村民每天僅有午、晚兩餐,只有少數人常到圩上飲早茶。出田時間分4節,早上1節,午飯後至晚飯前2節,晚飯後1節。這樣的勞動時間並不科學和合理,在上世紀60年代中後期起,便改為早、午、晚三餐,勞動時間為上、下午兩節,時間上分為早、午、晚三次。人們在端午節吃粽子、中秋節吃月餅。嶺南特色的飲食就是注重中草藥在飲食中添加,這樣更適合在乾燥高溫的氣候下清熱解毒,例如,水瓜幹煮水可有清熱解毒的作用。又如木棉花曬乾,有去濕的療效,也可以應用到飲食當中去。大米是主食,以前一般人家是兩餐大米飯,窮苦的或煮粥,或以甘薯、芋頭作雜糧。

  肉食以豬肉和家禽為主。吃牛肉的較少,特別在農村,但改革開發後,耕牛少了,菜牛多了,圩上有牛肉賣,吃牛肉的才逐漸多起來。羊肉則更少人吃,但在大旗頭村的菜市場有銷售。吃魚則以四大家魚居多。西、北兩江魚類甚多,桂花、鱸魚、嘉魚、鱘魚、鰣魚等按季節撈捕,撻沙、鱔、蝦、蟹則較少。過去,在大旗頭村比較少吃這些,較多的是田螺和蚌。三鳥以雞為上品,從前多是在節日或招待客人時吃,一般雞的做法有白切雞、芝麻雞、冬菇雞等。雖然廣東有“無雞不成宴”的說法,但是在大旗頭村,宴會一定要有豬、雞、鴨、鵝。上世紀80年代後,養雞業發展迅速,以雞作菜肴已是家常事。另外,近些年大旗頭村所在的樂平鎮豪苑賓館酒家自己開發出的樂平大包,頗具特色,遠近馳名。

  俗語說:“日求兩餐,夜求一宿”,上世紀60年代以前,大多數人家都是一日兩餐,早飯在上午九時,晚飯在下午五時,俗叫“朝九晚五”。現在則普遍一日三餐,早上起床後吃粥、粉、面及包點、餅食,也有喝牛奶、吃麵包。當時在大旗頭,勞動量比較大的人都更願意吃飯食,早飯在11時至12時之間,晚飯在下午5時至6時左右。晚上有工作或娛樂的還喜歡吃“夜宵”。

  在時令佳節,如團圓飯、開年飯或遇上生日一般都是在家裏設宴,很少上酒樓吃飯,因為他們更喜歡自己動手,其樂融融。大旗頭村人結婚、抱孫開燈也都是在祠堂裏設宴。

  2.宴會開餐習俗

  上世紀三、四十年代以前,佛山民間有喜事在正菜未上桌之前,一定先打副菜若干碟上桌。這些副菜,作為正菜上席前讓人們一邊談天一邊先品嘗一下的小食,以增加樂趣和消除食客等待正菜上桌的不耐煩心理。

  在大旗頭村調查時,我們瞭解到這裏在宴會前卻沒有這些正餐前的小點,因為這裏一般採用的是流水席,一放炮仗則意味著開餐了,這種習俗一直保持到今天。

  3.飯桌上的招呼禮

  在佛山,三十年代以前,當家庭成員同台吃飯的時候,晚輩進食之前,一定要對長輩逐個說聲:“××吃飯”以表示敬意,否則,就被認為失禮,而受到尊輩的批評乃至叱責。根據調查,在大旗頭村對此習俗很簡單,一般就只是說‘吃飯’即可,前面一般不加稱呼,但一般先由長輩發號司令。

  4.其他季節與特色食品

  “冬至魚生夏至狗” 其實這是誤導。魚生是冷吃的,怎適宜在冬至這寒冷氣候吃;狗肉是燥熱的,同樣不宜在夏至時吃。據說,原來這句話是“冬止魚生夏止狗”,冬季停止吃魚生,夏季停止吃狗肉才對。不知從何時起,以訛傳訛,形成這種違反進令的食習。“魚生”普遍用鯇魚,去骨起肉後用幹毛巾揩淨水份,切成薄片,用酸薑、酸養頭、酸辣椒切成細絲,油炸粉絲等作佐料,吃時放在淺銅盤中將各物拌勻,邊拌邊澆上煎熟的花生油、醬油及胡椒粉,吃起來爽滑酸鹹可口。男女都嗜此,而以男性為多。魚肉有華枝睾吸蟲寄生,吃魚生易染肝吸蟲病,後來吃的人漸少。雖然在三水吃魚生是非常流行,但在大旗頭村不吃魚生,只是吃火鍋時偶有吃而已,但也不常吃。

  大旗頭這裏有句俗話,“夏至狗,無地走”。狗肉據說健脾補腎,以二十餘公斤重的雄性黑狗、土狗為佳。煮法簡單,先用禾草將狗皮熏成金黃色,然後切成塊下鍋脫水,再用生薑煮,配以糖、酒少許及醬料。最好以瓦罐、小火爐邊煮邊食。俗語說:“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

  娶媳婦時,女方要帶一煮熟的湯圓、臘腸、臘肉、鹹魚到男方家一起吃上一頓飯,稱之為“緣分飯”,以寓意日後相處和睦不爭吵。

  中秋傳統食品有煲芋頭、炒土螺。

  5.飲料與酒

  在三水,人們習慣飲紅茶,如鐵觀音,不喜歡綠茶,認為綠茶性寒涼,會削弱胃力。三水其他地方的農村有用龍眼葉曬乾作茶葉飲用,但大旗頭沒有用龍眼葉沖茶的習俗,而且大旗頭村民喝的是雜茶,對茶的品味要求也不高。

  村民多飲用白酒,都是去外面買來的,一般是在節日、喜慶日及有親朋到訪就餐時才飲用,嗜酒的人很少。各種補身體的藥酒如三蛇酒、紅棗酒等則多是年老體弱,或有疾病的人在秋、冬季節飲用。還有一種孕婦補酒,用糯米、紅棗、當歸、沙參等釀造而成。

  五、歲時習俗

  1.春節

    謝灶  又稱“祭灶”、“送灶”,在十二月二十三、四、五這幾天。有這麼一個規例叫“官三民四疍家五”,即做官的人家在二十三日謝灶,老百姓在二十四日,疍家(水上居民)在二十五日,所以大旗頭村“祭灶”一定是在臘月二十三進行。傳說灶神上天,是向玉皇大帝彙報主家善惡的。所以謝灶的供品中必有糖,灶神嘗到甜頭,就會多說主家的好話。過去用飴搪則是更絕的手段,飴糖膠著灶神的牙,使它不能胡言亂語。雖然民間有這樣一個說法,但在以前的大旗頭村,糖是一種很稀少的東西,所以他們也就沒有用糖點祭祀灶神的習俗了。謝灶過後,各家擇吉日開油鍋,炸煎堆、油角等物,準備過年。

  除夕 俗稱“三十夜”,這天家家貼新春聯、門神,在廳堂祖先牌位前擺設煎堆、油角、年糕、橙和桔子等上供,而在以前煎堆、油角則由齋代替,很可能的原因是以前煎堆和油角較少,並且大旗頭村比較貧窮,同時要點上蠟燭或長明油燈。這些擺設要到初七(人日)過後,有的甚至十五(元宵)後才撤去。除夕晚上,各戶殺雞、用赤菇、蓮子、百合,先在院子裏拜天神地神。拜天地時,將供品擺在桌子上,桌子上放茶三杯,酒三杯,筷三雙(頭向裏),香三大支及十三支小的,蠟燭兩支大的及兩支小的,大門口插三支香,以及雞(讓雞頭對天)、赤菇、蓮子、百合、粉絲、腐竹、芹菜,生菜(兩菜為生)、蔥、蒜、油角、煎堆等供品。由家長先拜,然後家人依次再拜。其念詞主要為希望神靈保佑全家來年順利,如“出入平安、一帆風順”等語。拜畢,在供桌神前燒元寶十雙,在大門三門燒元寶各九雙。接著依次再拜地神、堂屋祖先神,俗稱:“先拜當天,再拜祖先”。拜祖先後,家中按長幼之序,幼者叩拜尊長,長輩對未婚晚輩分派“利是”——用紅包封著的錢幣,但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年齡如果超過三十歲無論結婚與否都要給晚輩“利事“。不過給“利事”的習慣一般是年初二才給,而不是年初一。然後全家才吃團年飯。貼新春聯、門神,在廳堂祖牌位前,家中供奉神像前,擺設煎堆、神角、年糕、橙和桔子等,點上長明油燈。

  晚上吃團年飯很講究,拜祭天地及祖先後,全家老幼圍桌共食。菜肴多取吉利之意,如用豬橫脷(豬胰)與豬右前蹄(豬右手)煲湯,是“橫財就手”之意,髮菜炆蠔豉是“發財好市”,蒸大鯉魚是“年年有魚(餘)”,還有魚丸表示“團圓”,豬利(舌)表示“大吉大利”,粉絲表示“白髮長壽”等。飯後他們通常都煎兩條鰱魚放在米缸裏到正月的十五。

  晚飯後,婦女帶著小兒女,持香上街賣懶,邊行邊唱“賣做,賣懶,賣到年三十晚,人懶我唔(不)懶。”晚上燈火通明,備上香茶、果品、點心、瓜子,一家人等候明年子時的來臨,叫做“守歲”。過去沒有電視機,多以搓麻將、打天九牌為樂。子時一到,爆竹聲震耳欲聾,彼落此起。小孩們捧著“壓歲錢”,回到床上壓在枕下,高高興興地入睡。

  外嫁女是決不能在娘家過年的,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回夫家,也要去旅店住宿。這種規例不獨在過年,冬至和清明節也一樣,諺雲“過冬凶,過年窮,過著清明死老公”。這幾個節日,娘家是決不准外嫁女留宿的,而且很多農曆的節日都是不行的。但現在,遵守這個習俗的人已越來越少了。

  初一 正月初一,天剛發亮,就有貧家孩子,手持寫上“財神”兩字的小紅紙,在門外大呼——“財神到”。對於第一個來呼者務必接下,叫“接財神”,接後付給孩子一兩個銅元。跟著來的“財神”就不必接,但卻不能說是“不要”。“不要財神”是很不吉祥的,大年初一說這種話更犯禁忌。有的孩子很調皮,喊過“財神到”如無人回應,他就高聲問“你家要不要財神呀?”“正確”的回答是“有喇!”甚而說“我家有很多財神喇!”此習俗于建國後漸廢。

  初一這天的菜肴,人們習慣吃素,有表示一年行善之意。這天不掃地,不汲水,不洗頭,不說諸如“死、傷、衰、病”等不吉利字眼。人們處處小心,不敢打破器物,倘偶有失手,忙說“缸瓦開花,富貴榮華”,以作補救。年初一(舞獅,好意興),但在村中並無舞獅,因為獅音為“輸”,行軍打仗的大忌。

  初二 正月初二叫“開年”。族中各人相拜年,小輩向長輩拜年,長輩發紅包。這天很早起床吃飯,葷菜很豐富,雞鴨魚肉部有。有新添丁人家舉行“出火把”儀式,俗稱“開燈”習俗。初二“掛燈”,十六“圓燈”。有的在祠堂、祖屋分別掛一個大燈籠;有的人家還在年前就用新竹子數十根一把,去葉,泡在池塘,再曬乾,初二拿在祠堂來“出火把”、“開燈”。嫁出的姑娘也在這天回娘家拜年,近處一般當天返回。吃過飯就拖兒帶女到親戚家拜年,尤其是女婿,慣例這天要去岳家拜年。這天村內舞獅拜年,每家放鞭炮,表演踩青時節眾人要送紅包、生菜。舞獅拜年,走村串寨,各家熱烈歡迎,是當地最隆重的節日之一。

  初三 初三日叫“赤口”,人們都閑在家裏,上街遊逛,一般不去別家拜年。相傳是日如有互訪的兩家,他們在當年就會發生“口角之爭”。初四到十五,天天都可以互訪拜年了。

  初七 由於該村為鄭鐘兩姓,自古合睦團結,又有正月初七兩姓同時“掛花燈”之舉,屆時,鄭鐘兩姓共同出錢殺豬祭寨神,分豬肉,稱為“分眾肉”。當年生有男孩者,亦同時請眾親友吃酒慶祝,稱“燈酒”。

  元霄  農曆正月十五稱元宵節,是日有掛花燈習俗,凡在去年元宵節後及今年元宵節前生有男孩的家,都要掛起紙紮的花燈,不僅在家裏掛,還要在祠堂裏掛,叫做“開燈”(“燈”與“丁”偕音)。有的地方還要送一壇酒到祠堂,族中人可隨意飲用。晚上“遊燈”,每個小孩有用竹子做的“火把”一根,在游燈時點燃火把,敲鑼打鼓,圍著村轉,長長的人流和火把在夜間很是壯觀。鄰近有的村則不用火把,而每人提一個燈籠,到村外遊一圈,好像是夜間的長龍飛舞。如大旗頭村鄭姓的始祖所在的蚺蛇村就是提著燈籠“遊燈”的。隊伍中還有“游燈菩薩”抬著遊行,其神名曰“洪聖公、菩薩、金北帝、文昌君、盤古大王”及其下的數個“馬子”(每姓出一馬子,用紙紮,長約50公分)。還有“行公”,眾神之中“行公”個頭最小。“元宵遊神”是為了祈望風調雨順,不過現已不在了。在此活動中,有的人還得意將“遊燈”火把留一點作為“好預頭”放在家中。

  其他事項

  初一,十五這二天,還有拜神做神的幹兒女之舉,用紅紙寫明求神者名字及出生年月帖在神物之上以求平安,俗稱“上契”。儀式需要帶豬肉一塊、燒肉一塊、白切雞一個、鞭炮、蠟燭、元寶等敬拜。“上契” 觀音者,將求者之名貼到觀音腳上即可。“上契”神樹者,通常是找一些古樹,將“上契”貼在樹上即可。解放前該村有古榕神樹四棵,分在東南西北各一棵,就是人們崇拜的物件之一。

  初二、十六這二天則拜做牙,為商人拜神日。豬肉一塊、燒肉一塊、白切雞一隻、鞭炮、蠟燭、金銀紙等敬拜神靈,希望生意人生意興隆。

  2.清明

  清明掃墓,與全省各地略同。一般由鄭氏家族中有威望的長輩組織攜帶大燒豬、甘蔗等應節物品一同前往。以前是每家每戶貢獻二畝田地的收入給“太公”,用來籌集拜祖活動經費。祭祀之後,回到自家村中,宗祠大排宴席,每個男丁能領取“太公”給予的一份恩肉。古時,女人不准參加,而是立於山頭吃甘蔗。現在,由於田地已是國家所有,就採用募集每男丁至少15元,多有多出。祭祖先後,把燒豬的頭、尾、四肢進行拍賣,價高者得,討個吉利。重頭戲是投標點燃“太公鞭炮”,也是博個彩頭,討個大吉利。這樣,“太公資金”有賺無虧,人人都有恩肉分,不過恩肉一定要是熟的,而不是生的。現在女人也可以去祭祖,並且可以帶上女兒。從清明節那天起,一個月內可擇任何一天掃墓。清明節那日叫“正清”,掃墓無須查曆書。以後就要選擇是否“吉日”了。不過在大旗頭村,清明前一天他們都要規定去拜太公廟,一般來說閏年是四號,平年是五號,這是大旗頭村與其他地方不同之處。又規定,新墳的頭三年,掃墓必須在“正清”,三年後才可隨意擇日。清明節後,家家門前插楊柳新條,謂能避邪。

  2005年4月4日,清明前一天,我們對大旗頭村鄭氏祭祖活動進行現場記錄。整個祭祖活動也需要做前期準備。在2005年春節期間,由大旗頭村鄭氏長輩中幾個威望較高的人到清遠禾雲、南海、裏水賢寮、三水蚺蛇聯絡清明祭祖事宜。據說鄭氏兄弟8人,分別從蚺蛇遷居到另外7個地方,這些地方分別是大旗頭、清遠禾雲、南海裏水、四會、順德、增城、博羅,而長房則留在蚺蛇。(但從禾雲《鄭氏淵源》族譜中,只有關於大旗頭、禾雲的記載。)4月4日上午,有來自禾雲、賢寮、蚺蛇的鄭氏後人在大旗頭村匯合,禾雲方面來了三輛大客車和一輛麵包車。根據中午開餐時共設50席,每席8人;晚上110席,每席8人計算,總人數超千人。

  每當外村祭祖隊伍進入村裏,先從南向村口進入,由醒獅開路。大旗頭村則以醒獅在村南路口相迎,兩獅相會後互拜、換帖,並且由大旗頭醒獅先進南面門樓,禾雲醒獅、賢寮醒獅則對南門樓左右相拜,謂“左青龍,右白虎”,然後從中間進入。大旗頭村醒獅在裏面等候禾雲獅進入,然後兩獅相互嬉戲,邊舞邊走向鄭氏祠堂。一路上表現出兄弟之間的惺惺相惜和兄弟情深的神情,整個過程以鞭炮相伴。至祠堂前,兩獅舞動,表現出歡騰、拜廟等各種動作,然後由大旗頭村醒獅先進入祠堂,大旗頭村則以鞭炮迎接禾雲、賢寮醒獅。鞭炮越響越熱鬧,獅的表現就越生猛,主人也越熱情。之後,由各村村民在鄭氏宗祠德蔭堂進香拜祖。

  中午開席後,三獅共舞於祠堂前,拜祭先祖,鳴響鞭炮,後由祭祖主持人宣佈拜祖時投點炮仗、投貢品,多以30元、50元起投。

  蚺蛇祭拜大太公時,三獅在蚺蛇鄭氏大宗祠前起舞、拜祖、鳴炮仗。然後,人們進入宗祠內上香祭祖。祭祖後,再在醒獅引導下來到大太公墓前拜祭。祭祀物品主要有大燒豬、甘蔗、橙、蘋果、燒鵝、鴨、雞、鴨蛋、豬肉、魚、麵點等。

  同樣在大旗頭村也會拜祭大旗頭村鄭氏始祖,然後在醒獅引導下拜祭隊伍分兩路繞村到太公墓前,然後進行舞獅、鳴炮仗和拜祭。當晚,開祭祖宴會。

  清明祭祖經費來源於大旗頭村每人收15元,禾雲村等外村每人收30元(由當地組織者收取),如果開支不夠的話,由大旗頭村祠堂的旅遊收入來補貼。

  3.端午節

  端午節(包粽子,拜水神)五月初五為端午節,或叫端五、重五、端陽節等。其習俗與各地無異,吃棕子,賽龍舟,掛菖蒲劍,也有人買龜、魚、螺、蚌,到河邊去放生。包粽子供祖,又拿到河邊去拜神,用香燭粽子放在地上,拜後將粽子丟到河中。這天父母還帶兒女去洗澡,小孩下大到河中游泳,稱為“游龍舟水”。大人用河水洗臉,意味將不好的全部洗掉。這天吃棕子、賽龍舟、掛菖蒲劍,小孩子用朱砂點囟或額前和圈肚臍,意為可除百病。

  4.七夕 

  七月初七日叫“七姐節”,相傳是牛郎織女相會之期。是日未嫁的少女,結集起來舉行乞巧會。初六日晚,各家設方桌在門外或庭院中,上放各種奇巧玩品,有從市場買來的,有別出心裁自製的,還有脂粉、鮮花、時果,更有一小盆一小盆的秧苗,是節前用稻穀在水中浸發的,長約四五寸,名為“七姐秧”。這些秧在節後曬乾收藏,據說煲水飲用可以治發熱病。各家爭妍鬥麗,任由途人觀賞品評。初更焚香叩拜,名為“迎仙”。迎仙後各取針一枚,在暗處用五色絲線穿之,穿過的叫“得巧”。禮神至三更甚至五更始散。初七日,陳設仍不撤去,晚上仍如前夕一樣禮神。又有一大型紙制的圓盆叫“梳妝盆”,形如一只大碟,盆中分佈著七份衣服、鞋襪、頭巾、鏡臺、脂粉、梳蓖等物,因七姐是七名仙女,梳妝盆小的直徑約一尺,大的至五六尺。拜仙後焚之。此習俗在抗日戰爭前很熱鬧,富家大戶,鼎力以赴,貧家小戶亦勉力為之。抗日戰爭後逐漸式微,至建國後就慢慢消失。

  5.七月節 

  從七月初一至十五,俗稱“鬼節”。各家都擇日拜祭祖先,其中必不可少的冥具是用各種色紙剪裁的冥衣,以及大量的紙制金銀元寶和冥鈔,在以酒撰祭祖後焚化之,俗稱“燒衣”。晚飯後入夜時,各家又用水酒飯菜香燭冥鏹等物,在門前拜祭無主的孤魂野鬼,名為“燒幽”。在燒冥鏹時,把拜祭用的酒飯、芽菜、豆腐泡都灑潑在火上。

  6.中秋節

  初一開始,市場便有月餅出售。茶樓餅肆,不惜出資大事裝飾,大張旗鼓宣傳以吸引顧客。樂平街邊賣月餅的攤檔亦星羅棋佈。

  八月節還是一個饋贈的節日,節前人多買月餅送親友,特別是出嫁女,一定要送月餅回娘家,名叫“送節”。中秋晚飯,俗例一家團圓,在外地工作的人,除有要事不能抽身外,必幹方百計趕回家中,圍桌共食,暢敘天倫。晚上用生菜、月餅放在臺上拜月神。解放前用芋頭、柚子供月神,同時殺雞鴨,做豐盛飯菜供祖先。晚飯後陳設方桌在天臺或庭院中,也有在陽臺上,桌上列月餅、香芋、袖子、柿子、香蕉、楊桃、菱角等,坐在明月之下,談話、唱歌、吃果餅,名叫賞月。也有吃炒螺或堡螺粥的,在大旗頭村的傳統食品還有煲芋頭、土螺。

  6.重陽節

  九月初九日,叫重陽節,又叫重九節。當天,村中每個當年生了男孩的做父親的人都要帶上自製米酒到池塘請眾人喝酒,也有人自帶下酒菜去吃,眾人借此作秋高氣爽的郊遊歡樂。

  7.冬至

  冬至是農曆二十四氣節之一,民間叫“過冬”。這天也舉行祭祖,撰肴亦甚豐盛,俗語說:“冬大過年”,可見其隆重。人們用冬至來預卜天氣的冷暖晴雨,說是“冬在初,冷暖(不)多;冬在尾,賣牛買棉被”,“幹冬濕年”等。

  冬至後,民間擇吉日掃屋(當年有喪事的則在冬至前),把居屋從廳堂至廚房,來一次徹底的大掃除,乾乾淨淨迎春節。而且通常都有煮湯圓的習慣。

  8.燒花炮

  三水過去有一民間遊藝活動,名為“燒炮”,又稱“搶炮”或“執炮”,樂平鎮也不例外,據說當年鄭紹忠還在樂平社學曾經主持過“燒花炮”的活動。開始時這項活動逢春節之際舉行,後發展為廟寺社壇創建成立時舉行。

  “炮”分“花炮”和“炮膽”兩種:“花炮”用竹和彩色紙編制而成,高約二、三丈,分八、九層,層層疊存起,逐層縮小如塔形;開三面,正面較寬,面面俱製作宮殿亭台、池苑樓閣、古裝人物等;呈戲劇形式,惟妙惟肖,具體而微。花炮最頂一層,配一約三尺左右的“紫薇”,束發伸手,踏龍腳,手持大印據坐其上。此花炮是供人欣賞之手,也是眾人要爭守的“好意頭”。每逢炮會前夕,主會(即舉辦該次燒炮活動的東道主)需一次製作花炮若干座,編號陳列於顯眼的地方。

  “炮膽”,實際上是花炮的“替身”。因為花炮是紙紮的工藝品,經不起爭奪,只能借助“炮膽”。炮膽實際上是一個大如碗口的鐵制炮圈,其邊緣刻有第幾號花炮等字樣。點炮前,炮膽放至特製的大炮仗(大爆竹)頂上。點炮後,火燃其引(導火線)轟然巨響,炮膽便被彈上空中又隨即落下,於是人們爭相搶奪。難分難解之時,又燃響第二炮、第三炮,直至燒炮結束。

  燒炮後,就是接炮,即看哪一個炮會(各鄉村成立的燒炮組織)執到第幾號炮膽,然後對號把花炮接回炮會所在鄉村,以示吉祥。是晚,便在本村祠堂大擺齋宴,宴罷開始席上投炮。所謂投炮,就是花炮接回來後,層層卸下,分堆擺好,各配若干燈籠於上,燈籠上寫上“添丁發財”、“萬事如意”、“水陸平安”等字,然後開投(即投標),以價最高者得之。投得之錢,除支付本次炮會一切費會之外,還留作翌年還炮之用。

  9.與生產與生活有關的節日

  有關節日活動與生產、社會生活主要有春秋二祭,大旗頭村人祈盼豐收、風調雨順,為先人剪道牌,擺筵席。

  六、人生儀禮   

  1.生育習俗與禁忌

        當地對生育子女傳宗接代極為重視,其中禁忌也多。婦女懷孕稱為“有喜”,同時要求孕婦一舉一動必須小心翼翼,尤其注意不要觸犯“胎神”。一般認為,婦女懷孕後,便有了“胎神”,因此孕期之中,孕婦極不准在家中釘釘子,據說有打掉胎兒嫌疑;不可在床上剪東西,最好不要舉高手拿東西,收割時倒谷入缸孕婦不可在旁,不能在屋子裏動工程等等,這些習俗,多數是為了保證孕婦平安的目的。但也有迷信成份,如孕婦不能吃生薑,因生薑形似手指,吃了生薑將來嬰兒就會多手指;不能吃兔肉,否則將來生下孩子就會象兔子一樣豁嘴。還忌諱拿針,說這樣胎兒手指不會分開;禁忌吃柚子,說這樣會導致畸胎,難產的發生;忌諱其他人在家裏敲擊牆壁,意為“反六甲”;產婦忌在娘家生產,否則不利;產婦分娩時用過的水,忌潑出門外,因為會汙及鬼神。而這些禁忌到今天人們依然相信和遵守著。

  另一方面,孕婦又被認為是“不潔”的,所以家庭和族中的祭祀、婚禮、弔喪、播種、興工動土等,都不准孕婦在場。

  以前孕婦生產多在家中找接生婆幫忙,而工具也只有簡單的剪刀,現在人們當然一定會到醫院生產。對於產婦的態度,村民及家人還是非常尊敬的,今天依然是這樣的愛護、尊敬她們。對產婦和嬰兒的護理方面,常讓產婦食用米醋,令產婦開胃;今天則利用多種營養品,加上傳統食品,在衣物方面更是讓他們衣物保暖。 產期休息在以前大約1月左右,出月後出門後要擋頭,戴竹編頭或者遮頭布外出。現在休產假一般會超過一個月以上,分娩的一個月內,生客不得進入產婦房間,因初生嬰兒怕生人衝撞,於生長不利。一般至親在分娩當天去探視,就不算“生客”。當天沒有探視的,要到滿月後才能進房。嬰兒在睡熟時,忌往他臉上塗顏色,或者更換衣服。說是他的靈魂回來時會認不出軀體。許多地方忌搔未滿周歲嬰兒的腳板,說這樣會使他長大後不敢過橋或行路容易跌倒,在大旗頭村不是特別強調這一點。小孩忌吃魚卵。因廣東叫魚卵作“魚春”,與“愚蠢”諧音。正是由於有這樣的說法,在大旗頭村一般小孩一般都不會吃魚卵。

  小孩生下第十二天“還神”,由小孩母親帶著拜祖神。屆時在自家堂屋神龕前點上香燭,做上好菜好飯敬供。先用籙子葉加熱水為小孩洗澡,又稱“洗穌”,洗後去拜神,再給他穿上外婆家送來的新衣。小孩“洗穌”前,大人們不可在小孩面前稱讚小孩,據說怕把小孩寵壞,此俗現在依舊。

  小孩滿月之日,也需由小孩母親帶著去外婆家拜外家祖神,並帶上紅雞蛋、豬肉、雞、自製酸薑等物為禮。去時在小孩額頭上點上黑痣,回來時外婆把其黑痣點成紅色,表示小孩已到外婆家拜過神。

  滿月酒在小孩滿月後選擇吉日舉行,主家擺酒,眾親友前來慶賀,吃紅雞蛋,俗稱“擺燈”。但“擺燈”慶賀儀式,只限對生男孩而言,生女孩不“擺燈”,是明顯的重男輕女觀念。此外,還有不可在大庭廣眾下給小孩餵奶的習俗。

  2.取名與祈福

  嬰兒的命名在以前是按族譜起名,如果生了男丁要開燈,而今天外出生得同房中首個孩子起“排制”。 滿月一定要擺酒席、吃紅雞蛋、薑醋、豬腳薑。以前人民在免疫方面,要種牛痘、拱火盆、胡蘿蔔馬蹄粥;而今天一般是去防疫站。小孩過生日的時候,父母要給小孩起“乳名”,念書時則有“書名”,結婚又必須另起一個名字,這時的名字俗稱“大名”,起好後將名字寫在一塊牌子上,掛在本族的詞堂裏。不是正式結婚的不能起“大名”,更不能將名字掛在祠堂上。到了參加工作時,又可另起一個“別字”,因此一生中有四五個名。此外,當時人們怕兒子養不活,多把兒子的乳名起為豬、狗、牛等,希望兒子象牲口一樣容易養活養大。舊時還給兒子穿耳戴耳環,或在手上帶上玉鐲或銀鐲,以作辟邪保平安,也注意防止天花、麻疹、水痘,而今天則主要是通過贈送玉器、金器來表達這種祝福。

  3.成年禮

  在大旗頭村,沒有特別的成年禮,結婚後就意味著成年了 ,一般的儀式包括上妝、拜神、吃湯圓,而標誌事件是成婚。

  4.入學禮

  開學讀書,大都在七歲開始。解放前都是鄉間書塾,一年之中,也無所謂學期,什麼時候都可開學,大多都選人—年之初,在大旗頭每逢初三、初七、十三、十八、二十二、二十七忌開學。在大旗頭村,早晨時,天未亮,就用布蓋頭,由命好的女人將孩子背去文塔。入學禮是在文塔拜文昌(早上天未亮上香,為了看不見豬、牛),同時吃“白角”、“樸生”(一種用糯米粉做皮、豬肉、頭菜作餡的農家食品)。此時,其他學生還沒上學,只有老師因事先巳約好在教室等候。拜神的東西,除了燒肉、糕點之外,還有油角,而且是沒有餡的空心角,意為靈通聰明。拜過老師之後,就由老師開筆授書了。

  最切開學的啟蒙課本是“紅皮書”,即《三字經》、《千字文》、《幼學詩》、《四書》。這些書本不是放在書包而是放在—個小藤篋裏,進了教室後用絲巾系在學童的腹部,老師問:”你的書在哪里?”學童回答:“書在肚裏”,隨即在懷內取出書來。老師首先選出《三字經》後面的一段,連教三遍,待學童會念了,就開始握著學童的手,在摹字本上,用紅筆照著字帖寫。最後,老師滿面笑容收下了來人的紅包之後,開筆儀式便完成。

  七、建房儀式

  根據調查,當地村民的建築禮儀,現在主要分為“擇吉破土”、“上樑撒粑”、“喬遷新居”等過程。

  “擇吉破土”儀式,一般要先請盲公算好吉日,然後準備蘋果2-4個,豬肉2斤,紅公雞一隻,元寶8-10疊,神符香燭及酒茶各三杯。待吉日的傍晚時分,由主家中年紀最老的長輩在選好的房址上主持祭拜土地神。祭品分為五方(分東、南、西、北、中)擺設,燃香點燭,拜畢各放鞭炮一串即可。一般是頭天傍晚拜神,第二天清晨7-8點鐘左右開工。請來的建房師傅先于工地貼上“開工大吉”紅紙,再行“破土”儀式。屆時主人家需發給師傅每人紅包一個(紅包內裝人民幣5-10元。解放前紅包一般小洋一塊或大洋二角)。之後,主人家請建房師傅酒飯一頓,名曰:“拜工頭”。在建房過程中,做到上大門門梁之時,又發給師傅每人一個紅包,上大樑時亦然。

  “上樑撒粑”儀式,由主人家擇吉日進行。由舅家送來煎堆幾十個為禮,名曰“上樑粑”。主人家準備花生、銀子、小孩背帶(內裝小孩衣服數件)、公雞一隻等為祭品。建房師傅加工好房梁,梁上寫有 “五世其昌”“百年好合”等紅字吉語;梁上掛紅布一塊,前長後短,紅布內裝訂銅錢一串及姜塊、柏葉等物。此紅布一直掛在梁中部,上樑後不可取下。表示主讓人家後人吉祥,有吃有穿。吉時一到,眾人拉梁上架,燃放鞭炮,由大師傅上牆用這些禮物繞樑柱轉一圈,將雞冠在梁上點血(此“上樑雞”儀式後由主家一直養著,不能宰殺),再將公雞繞梁一圈,接著將公雞丟下,下面的人要用手接住公雞交給主人家。依次再將小孩衣服一起丟下,由主人家接住。最後“撒梁粑”,先丟給主人家三個煎堆,其餘煎堆向各方撒下,下麵的人爭著搶奪“梁粑”來吃,越熱鬧越好,表示主家新房建成後糧食有餘有剩(據說在解放前,圍觀上樑儀式的人都喜歡搶“梁粑”吃,現在生活水準高了,已經很少有人撿煎堆和“梁粑”來吃了)。上樑儀式當天,主家置酒請師傅及親戚朋友共同慶賀。

  “喬遷新居”:新屋建成,入住前還要請祭祀先生喃嘸佬敬神,念《安土經》祈禱家庭平安、幸福、發達。其念詞曰:

  “臣聞莫非土、莫非神,

  禮食皈依於主宰。

  無不飽、無不納,

  養賴于咸容舒誠一人之敬(神)。

  以今奉道,在於福地,家堂安旺,

  五龍奠位,集福迎祥。

  宅主炷清香,普同供養。

  供養萬家之天后、化地祇元君、

  土府郵司、高皇后土英夫人、土公土母土侯土君。”

  接著敬東、南、西、北、中央之神。其中對南方之神有“南方土神赤道夷、南方赤龍赤牛神君、南方巳午未三位神君、南方祝觸丙丁神君”等念詞中的神名,很有地域文化特色。

  念詞又曰:

  “左青龍神君,右白雀神君,前朱後元母神君。

  乾坎艮震巽離坤兌,八卦大神。五方五土龍神。

  前後地主官人,來龍聚寶地脈龍神。

  地司太歲殷效元帥,土府郵司有聖眾,家堂香火有感威靈。

  歷代先祖、歷代宗親,同堂祀奉。”

  新宅主人在祭祀先生喃嘸佬的帶領下對神靈躹身奉拜、再拜、三拜,祈禱“今日安旺,一五龍神歸位,八卦旋方,佑庇家居,興旺人口平安,老少懷安,福壽綿長,日有言歌之宴,夜無犬吠之驚,災非不染,禍患潛清,言之不盡,均占吉兆。”解放前,官宦人家對此更加重視,大擺宴席,講究排場。祭祀經詞中所謂:“金銀白米鎮於中,金谷常襯玉芙容,家居康泰人多眾,丁財貴壽福重重”是他們祈神安土的現實功利目的。

  喬遷新居是當地最隆重的儀式之一。一般在吉日淩晨零點過後,由家中年齡最長者先到新建成的主人房留宿一夜。到清早八、九點鐘搬家時,其禮節需在抬傢俱出門、出巷口、下斜坡、轉彎口、入新門口等處,都要燃放鞭炮,表示一路暢順,一帆風順。近年來,當新房建好後,平時可將舊房物品在吉日前搬進去,但主人房的大床及衣櫃等物只能在“喬遷新居”當天搬入新房。之後,全家人在新居敬供祖先,並置酒招待親友,名曰“入火”。屆時,親戚朋友一般送鏡架為賀,但舅家必須送雞、竹米籮(給主家裝米用)為禮;姑爺則要準備許多紅包,對當天前來吃新房酒的各方客人,都要分送紅包一個,形如自己建成新房一般。這些,都體現出特定傳統民俗的傳承和衍化。一般人家,當天酒席為15—20桌為多。

  20年前村內蓋三間二層樓房約需人民2萬元(磚木屋,無裝修),現在因物價上漲,蓋相同面積的樓房需要10多萬元才能完成。

    

  八、喪葬習俗

  喪禮程式包括買棺、報喪、守夜、出殯、守孝等程式。有親人死後,在世親人不能剃頭發和鬍鬚,也不許洗頭髮。對親人死後的處理包括:化妝入棺、換壽衣、穿壽鞋、帶面罩,其中必須到宗祠水塘買水淨身,而守夜當晚家人要離床睡禾草。

  出殯的時候包括:下棺、擺路祭——上山、掃財、分財——分散錢給參加出殯的人。 葬禮後的儀禮、信仰、禁忌有一定要邁火堆或小便、洗椰子葉水;家屬在第一個月內不入別人家裏。在今天則要邁火堆或小便,而頭飾採用冷色調。有關喪葬的一個傳說,講鄭潤琦之墓曾被盜過,盜墓者已被打靶正法。

  解放前,當地均實行土葬,土葬分為一次葬、二次葬兩種。一次葬即人死後直接入土安葬,將屍身置於棺材之中,擺成仰身直肢狀,墓坑長方形淺穴土坑,外部築墳立碑。二次葬,是在人死後入土三年(或五年、十年不等),再打開棺材撿骨,用白酒將骨洗淨,然後按人體坐姿,屈腿、頭上腳下,裝入稱為“金罌”的陶甕之中,重新埋入地下。埋前墓坑烈火燒過,以防潮濕,此又稱“撿骨”。可能由於嶺南氣候潮濕多雨,採用“金罌”陶甕,便於更好地保存其祖先之屍骨。解放後,多改土葬為火葬,人死後全都送到殯儀館火化,但大部分傳統葬禮仍然保留至今。

  喪俗過程比較複雜。當老人重病時,其外嫁的姑媽、姑爺等帶水果、牛奶、蜜糖、雞、水魚、蛋糕或老人平時喜歡吃的食物前來看望,有錢人家還請傭人服侍病中老人。覺得老人病危垂死時,要將他從房間移出廳堂睡,睡時雙腳朝著大門。此段時間,子女兒孫一般不能離開,並準備一切喪葬應用之物。人死後,立即通知棺材店送棺材過來。喪家搭靈堂“開喪”供靈,並由孝子向各方親友報喪。   

  “開喪”:人死了,廳堂上的字畫、鏡畫都用白布遮蓋,屍體也蓋上白布,在距屍體腳後一尺之處點上一盞油燈,曰:“腳尾燈”或“照路燈”,以為死者照冥路。又于死者口中放入飯粒或金銀珠玉之類,以使死者在陰間不致挨餓或無錢使用。設香爐,燃上香燭。用碗裝上一些錢幣(過去用銅元,現在用硬幣)放於油燈旁。門口點上白色的蠟燭,掛上藍字的燈籠,燈籠上寫上死者的壽數“幾十有幾”,這壽數是死者的終年再加三歲,叫做增加天一歲,地一歲,人一歲。所以廣東有句歇後語“死人燈籠——報大數”。現在則不掛藍燈籠了。

   死者的兒、女、媳、孫要穿“大孝”守靈。男的是粗麻衫,頭上、腰間用粗麻布帶束著,赤足或穿草鞋,白布鞋等;女的頭帶粗麻布,身穿粗麻衫裙,腰間也系麻布條,腳上和男的同。在屍旁席地而坐。其他親人按親疏關係穿上規定的白布衣,或只腰間系白布帶。守靈期間,要防止狗貓等禽畜在屍身上跳過,否則死者就在地下永遠受苦。

  “擇日”:以死者年庚及氣絕時日,請祭師“喃嘸佬”推算,選擇入殮及出殯的吉時。說是倘不慎犯衝撞,即犯重喪惡煞,極為不祥,所以有死後幾天才入殮、出殯的。

  “易衣”:為死者換上準備好的“壽衣”。易衣的時間不一,有在氣絕後即易的,有在入殮前易的,更有在臨終前易的。衣服的式樣,大概是男的用長袍,女的用褂裙,清代及以前有官職的穿“朝服”、“朝冠”,女的根據丈夫的品級戴鳳冠霞披。衣服的品質和數量,視貧富而定。富者綢綾之衣十二件,貧者布衣七件或五件。

  “買水浴屍”:由“大孝”子孫中派出一人手捧瓦盆,到河(井)邊跪下點上香燭,撒放紙錢,舀水半盆,哭啼著捧回家中,為死者洗臉浴屍。俗稱“買水”,以便死者乾乾淨淨,無遺憾地奔赴另一世界。

  “入殮”:有大殮、小殮之分。小殮即移屍棺中,必須以陪葬品置於屍旁,一般有死者生前喜愛之物及褥、被、枕,以及石灰、炭屑、雄黃等物,力求填滿棺內,使屍體不能移動。凡為子女的,必須“親視含殮”。大殮即蓋棺,入殮之主持人,死者為男性,須由族內“父兄”充任,死者為女性,則由外家“父兄”充任。蓋棺後,先由“大孝”用槌敲棺釘一下,再由仵工釘好棺木。入殮時,忌與死者生肖相克者在場現看。故由巫師(喃嘸佬)用黃紙寫上“某某年歲,生人勿近”貼在門前,避免沖克。入殮時禁止啼哭,更不能讓眼淚滴落屍上,說這樣會使死者不忍離去,甚至不得超生。蓋棺時,環送的親人不能讓影子落入棺內,說是會將靈魂關在棺中。入殮後將棺木放在低矮的棺凳上,在靈堂繼續供奉,到擇定的日子出喪安葬。停柩一般為二三天,停柩廳堂在孝簾外用桌子設一靈位,以親友前來祭奠。

  “弔唁”:親戚好友接報後皆來弔唁。進門後在屍體前獻香行禮,禮後自覺從裝錢幣碗中取幣一枚。弔唁時,“大孝”要跪在一旁“回禮”,女的要陪哭。弔唁者將“奠儀”給喪家,喪家立即回給“利是”。入夜後,親友來喪家慰問,俗稱“坐夜”。有坐一時數刻便去的,有坐至半夜才走的,喪家要設“夜宵”招待,至親的則坐到天亮。

  “出殯”:出殯亦需擇定時日,講究排場。送葬之人至少有數十人以上。送葬隊伍,由孝子手捧死者遺像走在最前面,還有另一孝子拿著數丈高的一棵鮮竹(竹尖留有竹葉)為魂幡(上掛死者姓名及生辰享年)走在靈柩之前。此竹魂幡,俗稱“銘旌”。在出殯前于靈堂念經超度之時,即由孝子先用“紅包”向親戚索取,並先對竹林跪拜後砍下自己選中的一棵帶回靈堂,再由祭祀先生“喃嘸佬”製作使用。送葬隊伍的靈柩之後,又依次為一路吹打前行的八音鼓樂(民國中期後有用西樂隊的)、孝媳、孝孫及眾親友。同時帶上親戚所送的禮品:有“三牲亭”、“祭帳”、“挽聯”等等。棺木用五彩綢棺罩罩著,由四人(富有者多至六十四人)抬著而行,棺木左右,有人負責沿路“撒紙錢”。這叫“買路踐”,說是恐有野鬼攔住死者,故出錢買路之意。儀式甚為隆重。

  送完殯歸來,俗例預先準備一個火堆,一盆桔汁水在門口,未入門之先,要用桔汁水洗手,跨過火堆,方能入屋,意為洗淨死人的污穢。然後,再請一個有名望的人替故者安靈點主。喪家須辦酒宴招待所有送殯之人,表示對親友的謝意。民國年間本村鄭氏有一人號稱“七爺”的鄉長逝世之後,族中搭祭台,用整頭燒豬祭供,請道士先生念經數天方才出殯。儀式所用的新竹魂幡也很高很粗,靈堂之中用銅鼓搞打伴靈祭祀。出殯後,因客人眾多,宴客餐桌達近百桌,還需輪番入席。所花費的銀錢無數。這種習俗,如同《廣州府志》所載:“喪禮者有用樂,如蘇軾所譏:‘鐘鼓不分哀樂者’。近來士夫悉尊邱浚儀節,然亦有仍用鼓樂者。”民間認為,人老去世是不可避免的正常現象,應該讓死者高高興興地升級天界並保佑後人,因而鼓樂超度死者靈魂,並辦酒招待親戚,俗稱為“白喜酒”。

  “做七”,傳說人有七魄,死後每七天散一魄,所以每七日給以一次大祭祀,名叫“做七”。“頭七”、“二七”是較簡單的,至親的人聚在一起,向靈前拜奠後,聚會吃飯。“三七”就很隆重了,靈前陳列各種祭品,多是死者生前喜愛吃的、用的,還有紙紮的房屋,紙人、紙馬、紙轎、紙汽車。生前好友、至戚都前來拜祭,大擺筵席有至幾十桌的。晚上做水、陸道場,請僧、尼、道給死者念經做法事超生,香煙燎繞,紅魚清罄,誦經直至通宵。晚上還有豐富的“夜宵”,親友可以開局打牌娛樂,已沒有開喪時的悲傷氣氛了。

  “四七”只舉行簡單拜祭。“五七”是外嫁女做的,也設道場誦經,規模大小就要看婿家經濟情況。“六七”也簡單,“七七”則宴請鄰舍。“七七”過後,撤去靈堂,喪禮結束。

  近年來,喪禮簡化多了,“做七”的習俗取消,死後一兩天就入棺出殯,不再停屍(或棺)在家堂。提倡火葬後,喪禮多在殯儀館舉行,在靈堂上奏哀樂,向死者遺像鞠躬致敬,由死者生前好友一人致悼詞,最後向死者遺體告別。喪禮就完成,死者的骨灰再送回祖墳之山安葬即可。近年政策規定,骨灰只能放在殯儀館骨灰樓或葬於公眾墳場,舊山墳除定為文物者處一律要平墳頭。

  九、宗教信仰與日常禁忌

  1.社壇活動

  社壇,是供奉後稷神的,故稱社稷,俗稱社公。祭祀社壇,傳說與古代祭祀地袛有關,佛山也不例外。因相沿日久,舉行祭社多有不同。古代有祭祀春社,春節祭祀多在元宵節進行,而在大旗頭村則在正月初十進行。神話傳說,古代社壇原有瓦遮蓋,由於當時人民不珍惜糧食,吃飯時散滿地上,後稷上奏玉帝,派昴日星君,命屬下的雞下凡啄飯,免得民間浪費糧食,昴日星君恐雞後代被人宰食不允。後稷立誓保證,日後雞如被人宰食,甘願無瓦遮體受雨淋。後來人們果貪美食而殺雞,後稷致遭責罰,所有社壇上蓋全被風吹塌,從此,社壇都是無卜蓋的。

  社壇供奉之神不是偶像,多是以石頭代替或以石碑刻上後稷之神。尚書第門口左牆角有一個社壇,是東向村民拜祭土地的場所。另外,在村西池塘邊現豬舍的位置據說原來曾有一塊泰山石敢當。我們在調查時,發現在村西有一塊刻有“橋頭土地”的殘碑,至於是否是供奉“大橋頭村”的土地,現在還不能確認。

  大旗頭村口的文塔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祭祀的功能,在文塔的三層,分別供奉有土地神、文昌帝君和魁星君,四時香火不斷,分別保佑村落風調雨順、人才輩出。

  該村東南西面鄭姓最多,鐘姓集中在北邊,從古至今兩姓親如兄弟,互相開親。村寨講究風水,村民主要信仰道教和佛教,也有某些傳統民間宗教的傳承。以前村中建有大廟一個,上寫“帝王古廟”扁額,廟裏供關帝公、土地公、文昌君、金剛君等,廟前有古榕一棵,地面全鋪石板,有石香爐一個,廟上蓋頂(有蓋叫廟堂,無蓋叫公寺或宗寺),但非密封,而是伸出屋頂之後上升蓋戶而成,由鄭鐘兩姓共有。

  求雨水:解放前若長期乾旱,則請幾個“喃嘸佬”主持求雨,在池塘邊祭祀,稱為“拜鬥”。儀式全由由婦女組織,男人不得參加。她們共同集資購置三牲禮品祭祀,儀式所需時間為一天一夜。祭畢,每位婦女手拿火油點火,至巷口要往上燒,表示驅趕邪物,以求龍神降雨。

  臨村河南村亦有“洪聖廟”一座,約30平方米,從河邊十幾階梯至達古廟,內供奉洪聖公。傳說大旗頭村的老虎崗的老虎口對著“洪聖廟”,有一名風水師經過時留一語:“老虎過河叨豬崽,叨完豬崽又叨羅”。故該村建此“洪聖廟”封住虎口、鎮住老虎崗。廟內有一神像手持神錘,腳踏老虎。至土改時該廟被毀,遺址就在今河邊高壓電線塔之處。

  2.拜祭家神

  在佛山,家中所祀奉的神特多,但大概可分為兩大類:祖先神位和菩薩神位。

  門堂中神案安放歷代祖先牌,牌的兩旁,在大旗頭村有錢人是觀音像在左,關公像在右。祖先靈牌,又稱神主牌,木制,中有“主套”,在大旗頭村則用黑墨或金油寫在紅紙上再貼在主牌上,“主”字先用墨寫成“王”字,然後用紅原砂點“主”,即在“王”字上頭加一點。佛山的有錢人家的神主牌用小木屋裝藏,精雕細刻、鉚金飾銀,十分高貴;不過在大旗頭則多數人的神主牌形狀差不多,也比較普通。

  鄉間住宅,各家各戶,新舊民居都安有菩薩。門口有土地、石敢當等神位。大廳中央山牆上設神樓或神案。在神樓祖先牌的左邊安放觀世音菩薩掛象或陶瓷座象,兩旁貼上或雕刻上神聯:“銀台寶鏡開仁壽;玉案香雲報吉樣”。有的人家在神案上擺著關公神象,在關公神位的兩旁站有持青龍偃月關刀的周倉和手捧帥印的關平。神聯為:“精忠照日月;義氣貫山河”。據說觀音菩薩大慈大悲,普渡慈航,救苦救難,神通廣大,向人間揮灑楊枝甘露。關羽則精忠報國、勇冠三軍、義氣凜然、披肝瀝膽,能鎮妖壓邪、旺家興業,保佑出入平安,身體健康。

  其次還有門官、天官、灶君、地主。在佛山,大床底下還設有“契公”、“契娘”神伎,據說它們專職保佑夫妻和兒童的平安,奉拜時只能以茶水代酒,因伯他倆醉後誤事。而大旗頭則是在床頭安放梳粧檯俗稱“婆靚台”,用以保佑兒童即使從床上跌下來也不會受傷。

  “拜當天”即向蒼天祈禱跪拜,是個臨時擺設的神位。多設在大廳門後中央,而大旗頭村則是在天井向著門口,逢春節、中秋,七月十四、清明、端午、觀音誕既二月十九等,用八仙桌罩上桌圍、放上燭臺、香案、供品、茶飯祭拜蒼天諸神。

  由於家神眾多,所以不少家庭主婦、老奶奶往往為事神而操勞,不惜花錢。她們只有一個願望一開仁壽、報吉祥,以期精神上的滿足和慰藉。

  3.婚喪禁忌

  凡哥、姐未結婚的,弟妹不能言婚嫁,否則俗稱“爬頭”,是不吉祥的。但也有例外的,不過在結婚那天,要在新郎的房間的門上吊上一條長褲。

  娘家有人在元宵“上燈”時,外嫁女不得回娘家,否則會“踏斷燈繩”,意即上燈的孩子早夭。

  清明節的那一個月,以及農曆五、六、七月都被認為惡月或凶月,每個月的初三、初七、十三、十八、二十二、二十七忌結婚(也不遷居);“盲年”即當年無“立春”節氣的一年,不結婚。 

  安嵌大床後,床上必放置物品,切忌空床。

  迎親或送嫁途中,忌遇出殯。結婚吉日,忌打破任何器皿。    

  舊時在外惡死(包括溺死、車禍、火災、雷頓、遭兇殺及自殺)的,忌將屍首抬回家中,只在村口或閘外停屍入棺。大旗頭村的做法是把屍首先土葬待出殯之日招魂後,才將靈位移入廳堂。

  大旗頭村送殯者要插扁柏,送殯者忌直接回家,用柚水洗臉,跨火盆,踩青(即走草地),一般人多到商店(農村則到廟宇、祠堂)走一圈後才回家,謂忌有野鬼相隨。送殯時從喪家取回的“利是”要即時用光,也忌分文帶回家;喪家送的毛巾,忌作洗臉用,多用作抹布。

  喪家親屬戴孝的在出殯後一個月內,忌踏入他人家門,即有要事也只能在他人門口商量。

  停屍時,忌把門全打開,以便屍體變僵屍的時候撲到人。忌懷孕的動物在屍體上越過,謂這樣會成“僵屍”。

  凡戴孝者忌參加婚禮,忌觀看建房或鑿(挖)井,忌接近孕婦,忌抱嬰兒,忌參與一切喜慶事。傳說戴孝者身上有兇氣,恐化吉為凶。

  喪事之家忌三年內年末開油鍋煮煎堆,有的人在年初一開油鍋,因為已是另一年了。新年裏也不往別家拜年。

  送殯忌遲到。如靈樞起行才到,則為大不祥,謂之“趕棺材不上”,大旗頭村這裏送殯一般是不會遲到的。

  4.日常禁忌

  女人的內衣褲忌晾在過路處,認為被“騎過”會行衰運,小孩則長不高。

  忌將麻繩捆在腰間,這是“大孝”的裝束。

  男人忌戴綠色帽子,這是表示妻子不貞。

  出外時遇到鳥糞落在頭上或身上,便立即回家,認為是不祥的先兆。

  吃飯時忌翹起腳來搖擺,說是“人搖福薄,樹搖葉落”,在大旗頭村被視為沒有家教的行為。

  用碗盛飯後忌將筷子插在飯中央,因這是在喪事中給死者“拜腳尾飯”的形式。

  忌把飯碗反扣桌上,因為人死後,才將其碗反扣於地,在大旗頭村被視為沒有家教的行為。

  吃飯時忌將筷子橫放在碗面,那是供奉死人的做法。在大旗頭村被視為沒有家教的行為。

  男子忌吃過夜的熟雞蛋,說吃了會陰囊脹大。

  年晚開油鍋時,忌說一切不吉利的話。

  建廚打灶,灶口忌向東,說是“灶口向東,朝空晚空”。最好是向西,意為“朝雞晚雞”就是有得吃的意思。

  有孕婦的家庭忌搬遷。非搬不可時,則購一新掃帚,由孕婦將全部傢俱揮掃過才搬,這就不會“犯胎神”,大旗頭有犯六甲的說法。

  屋內有燕子築巢是風水好,忌將燕子趕走。

  忌用竹掃打掃廳堂,因家有喪事才用竹掃在廳堂“除穢”,要用椰衣掃把。

  打掃時要從大門口掃向屋內,否則錢財會外流。

  床口忌對著鏡子,這樣會魂魄不安。

  孕婦到別人家中,忌坐到別人床上。

  早晨出門忌見僧尼及孕婦與披頭散髮的婦女,說是大不吉祥。

  病者延醫診治後,藥方必須正折,如反折則醫而無功,謂藥物與疾病相反。忌把藥渣留在家裏,要把它扔到大路上。                       

  5.店鋪禁忌

  忌坐在貨櫃上,認為會令生意不順。忌用腳踏在門檻上。

  忌清早開門遇見披頭散髮女人,認為會令一天生意不景氣。

  忌店員面朝裏,背對店門而坐。

  店鋪拜神或有慶典,忌燒香半截熄火,或燒鞭炮時中途不響。

  店鋪每逢初二、十六要拜關公,開店時要搖搖算盤。

  6.聽視上禁忌

  一更雞叫有火災,二更雞叫有盜賊。

  早起聽到老鴉叫,當天做事不吉利。

       

  十、村落組織制度

  村落組織制度的沿革狀況方面,由以前的鄉長、保甲長(勇哥)、族長多層管理,到今天的以村委會管理為主,家族內部自我約束相結合的方式。在大旗頭村有著比較嚴格的村規,比如村中人到外地打劫、偷東西等不良行為,被發現後必然嚴懲。

  村規民約制度:解放前由60歲以上和59歲稱為准父老的男子可集中開會,此會議稱為“父老會”,負責制定條約並監督執行。平時開會時間不定,有事則召開,由祠堂管理者召集商討有關事宜。若遇人違犯條約,則由“父老會”議定處理意見,同時宣佈條約進行處理。如果被處理人不服,可以到樂平請“五鄉父老會”再議(樂平鄉還設有人數更多的相同性質的鄉老會)。一般處理方法是:偷牛一頭的懲罰,若當事者是光棍者則抓去坐牢,屢犯者由父老決定是否槍斃。據說解放前就曾判處過一名犯偷盜牛馬者的死刑。若是以下犯上,即小輩欺長輩,或僕人欺主人,則由父老拿去用竹條抽打,以示處罰。若是偷稻穀等則需賠錢。因這些處理儀式,多在祠堂中進行,祠堂又是供祖先神的地方,使民間管理條約具有一定的家庭、宗族宗教神聖性,村民們都能很好地遵守。

  經濟自給自足:如需要生活用品則去附近一兩公里遠的隆安集市(現在改為樂平市場),逢新曆二、五、八趕集。大旗頭村有一些獨特的村規,例如:屋子只能轉讓給鄭姓的人;有人犯法則要把他送到祠堂,讓村裏60歲以上和59歲稱為准父老的男子聚集在一起共同商量然後處理,村裏規定如果村裏有子孫考取進士、狀元或者做了大官,要在鄭氏祠堂前立下石碑,家裏有大事要舅舅來出面處理。這對古村落的發展和保存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據了解說以前東向富(地主)、西向、南向窮;而北頭鐘、鄭和諧相處。

  關於分家:如果是長子結婚,就可以搬出去,抽籤決定分到的房屋的位置。具體儀式是首先將族人召集到祠堂,由長老商議,負責把產業怎麼平分,每個兄弟得一份,長子嫡孫多一份。接著拜天官,以視公正,各弟兄也要拜,而且要發誓,同意根據此辦法分家產。最後,父老將簽放在器皿裏,各兄弟按順序抽取。

        家族內的家規對於婦女來說也是比較嚴酷的,比如婦女不守婦道,將會被休或者浸豬籠。大旗頭村並沒有什麼正式的和自發的原始宗教,總的來看是信奉某些道教中的人物。信奉神明偶像主要有觀音,常家裏擺有其像,原因是女的留在家中,選擇觀音還因為他大慈大悲,有親和力。他們還信奉七娘,據講農曆七月初七,他們都會拜七娘,而且也會請道士在每一家貼上符。在文塔里,供奉從低到高是土地公、文昌帝、魁星君。此外,還信真武,此村曾被水浸,傳說真武是水神。在村裏注重維繫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準則,講究報恩,因為鄭紹忠家有報恩樓(即大仙樓,為紀念恩人);同時認定“天下為公,舅父為公”。維護社會公德的習慣法例主要有村規、道德準則、上祠堂審訊、打靶等形式,當然現在已經不存在了。

  鄭鐘兩姓都各自建有宗族祠堂。祠堂是村中最好的建築物。平時宗族祭祖,族內年青人結婚的婚禮,制定鄉規民約等等也多在這裏舉行。解放前祠堂有許多公共田地(祖屋田),就用來作為祠管理的開支。

  十一、古董

  慈禧太后題“壽”字和玉雕大白菜    據《三水縣誌》記載,清光緒二十年(1894年),鄭紹忠做60大壽時,慈禧太后賜親筆手書的“壽”字匾和一碧綠玉雕大白菜,並賜兵部尚書銜。

  慈禧親筆手書的“壽”字匾高近2米,寬1米多,由樟木做成,“壽”字上方蓋有“慈禧皇太后御筆之寶”方印,是一件十分珍貴的歷史文物。目前,該“壽”字匾收藏于區博物館。

  令人惋惜的是,慈禧賜給鄭金的玉雕大白菜則流落民間,不知所蹤。

    花屏與瓷器   據大旗頭村老人回憶,原來鄭紹忠府第以及大旗頭村的其他一些家庭有許多古董,建國後,經過土改、文革等幾次運動後,已經被破壞殆盡或流失了,現在僅存花瓶、碟子,收藏于三水博物館。

  圍屏   據講張之洞曾贈與九十九門的圍屏,但是現在已經找不到了。

  十二、民間傳說

  1.有關鄭紹忠的傳說

        據大旗頭村的鄭公昶等老人回憶,他們從其前輩那裏聽到過這樣一個說法。鄭金少時家貧,為幫補家計,隻身去佛山打工,做過六、七間米鋪的舂米工都不長久,因其能日食斗米,其老闆厭之,往往藉故辭退。有日在街市上與一相士巧遇,相士看大口金身材偉岸,有將相之貌,故對其言:汝將來必是紅頂帶拖翎一品大將,做個舂米工未免屈其才,汝不妨在社會上闖蕩幹一番事業乎?咸豐、同治年間,佛山武館眾多,時人好武,常以打鬥比武為樂。鄭身材高大,善技擊,大口金很多朋友與人比武,都請他助拳,且逢打必贏。咸豐二年(1852年)秋,有一次,對手請來一道人與大口金比武,因失手打死道士,鄭金被迫返回鄉里,久匿不出。其母看到鄭金神態有異,責問之。鄭具陳前事,且曰:“吾殺人,必死無疑!”母囑他到范湖表兄(一說舅父)陳金處躲避,且多次求籤,皆得“勝杯”(好意)。後響應號召,咸豐四年(1854年)六月隨同表兄陳金起義。關於這段傳說也有說鄭金是與街頭賣藝的人(或武館的教頭)比武,失手將其打死。

  2.老虎崗的傳說

  大旗頭村當地有一個流傳的故事,講村西南有名叫“老虎崗”的小山。形狀酷似老虎,有四尺伸開的腳掌、虎尾、虎頭和虎舌。附近高崗村有一戶先祖死後,在風水先生的指點下,葬於老虎崗虎頭的虎眼部位,謂“老虎開眼”。以後該族人水生風起,十分昌盛,而老虎崗對面的朱姓、羅姓的河南村人口大減。有一年清明,該風水先生路過老虎崗,見該戶後人正在祭祖,便向他們說:自己口很幹,想要根祭祖用的甘蔗解渴。但該戶人家沒有理睬,於是該風水先生十分生氣,便到對面的河南村,對村民講:該墳葬於虎眼,使虎目、虎口張開,而虎口對面正是河南村,故該村一直不景氣。村民問其原因,他答道:“老虎過河,叼走豬(朱)崽,叼完豬崽又叼羅。”至今該歌謠一直在當地流傳。後來,經風水先生指點,在樂平湧邊建了一座玄壇廟(一說洪聖廟),廟裏供奉有手持神錘,腳踏老虎的神像,以保村莊。傳說河南村自此改變了從前災難多、人死得多的狀況,出現了發家致富。而在當地就留下了在清明節祭祖吃蔗的習俗。

  鄭紹忠生前就十分喜歡老虎崗,決定選墓地在那裏,並將全崗買下。大口金傳說是老虎托生,兵營也稱“虎營”,死後又葬於老虎崗正應了鄭紹忠戎馬生涯的傳奇一生。此後,由於鄭紹忠的身份職位,無人敢葬在此崗,亦不可能葬在此。直至土改後,此地不再為私有,才開始有人將先人下葬於此。

  3.關於“兵書寶劍馬”

  據鄭洵候老人講,有一次鄭金率大洪國士兵巡營時,碰巧廣東提督蔣益澧也帶清兵巡營,兩隊人馬隔的很近。鄭金望見蔣益澧騎坐騎,是一匹純種“蒙古馬”,人稱“兵書寶劍”,此馬十分剽悍英俊,鄭金平時素喜良馬,不由得脫口而出“好馬!”鄭潤材見鄭金如此欣賞此馬,遂問:“主帥是否想要其馬?”鄭金應允,並囑咐道:“要馬,不要傷人!”鄭潤材號稱“飛毛腿”,腳程速度極快,只見他帶隨身親兵閃電般地直撲對方,清兵還沒有反應過來,鄭潤材帶人已沖到近前,鄭潤材竄將過去,縱身一躍將蔣益澧從馬上撲倒在地,騎在馬上,帶親兵返回大隊。清兵還沒有明白發生什麼事情,等鄭潤材沖回去後,才緩過神來,急忙將蔣益澧從地上扶起來,蔣見大洪兵只是搶自己的馬,沒有要自己的命,感到十分萬幸。鄭金投降後,準備將馬還給蔣益澧,但蔣沒有見他,一是怕自己丟馬落地的事情傳揚開去不好聽,二來也對鄭金當時沒有取他性命心存感激,遂派人謂鄭金,將馬送予他,並囑託鄭金今後要報效朝廷,多立戰功。此後,蔣溢澧在很多時候都極力保舉鄭紹忠。鄭紹忠也騎此寶馬,立過很多戰功,並封為建威將軍,正一品,賞尚書銜。但鄭紹忠一直認為蔣益澧對自己有知遇之恩,在建威第大廳第二層建有大仙樓,供奉蔣益澧。另外,也對立過汗馬功勞的寶馬十分有感情,馬死後,便葬在村東處,現在墓地已經被建築物蓋住。

  4.關於“鄭紹忠吃肉”

  據說鄭紹忠素喜吃肉,由於他的口大,特別喜歡將整塊大肉全塞在口中,說:“這樣吃肉才好咁(過癮)!”吃飯時,若見到同桌人一口口的吃肉,就說他們“唔夠咁(不過癮)!”。但鄭家其他後輩都不能這樣吃肉,唯鄭潤琦可以,鄭紹忠很喜歡他,稱這個孩子像我。後來,在鄭家兩代行伍的人中,也就數鄭紹忠、鄭潤琦名氣最大。

  5.關於大仙樓和“大仙”

  據說鄭金率大洪兵在懷集城外駐紮,準備與清軍作戰。是夜,鄭金在帳中睡覺,朦朧中只見一個手持拐杖的老人步入營帳,用手杖捅鄭金,說“還不快走!”。鄭金驚醒,急步趕出帳外,只見四周清兵已圍了上來,遂與潤材和親兵上馬沖出包圍。是役大洪國兵損失慘重。後來鄭金在大旗頭村修建威第時,便在大廳上修建一個大仙樓,將夢中的老人作為救命恩人供奉。

  大仙樓上除供奉大仙(夢中救命老人)外,還供有陳金、左宗棠、蔣益澧、方耀的牌位,除陳金外,其他都是生牌。這些人都是對鄭紹忠有恩之人,鄭紹忠幼時家貧,據說鄭金一直將陳金作為先師,而將這些人並排供奉,足見鄭紹忠的膽量和忠勇之心。

  汪海洋、李世賢帶太平軍攻打嘉應,汪海洋隊伍中有很多廣東人,他們對汪海洋並不服氣,也覺得汪海洋不可靠(汪先後離開過石達開、陳玉成)。當時清兵在與太平軍作戰時,多次戰敗,包括方耀也因為戰敗而被降職。此時,蔣溢澧極力向左宗棠推薦鄭紹忠,於是左宗棠調鄭紹忠守長沙圩,晚上鄭率兵向太平軍發起攻擊,在戰場上許多廣東士兵倒戈,這樣一直殺到天亮,從嘉應殺到福建。天亮後,鄭紹忠才發現殺錯了左宗棠的兩營人,感到相當害怕,自知已犯死罪,加之自己又是投誠過來,恐怕難免一死。於是自縛其身來見左宗棠請罪。左宗棠將綁繩鬆開,對鄭說:“戰場上月黑風高,誤傷在所難免,你不要將此事放在心上,望將軍以後多殺匪寇,以不負朝廷期望。”鄭紹忠自是對左宗棠感激涕零,左宗棠日後也十分欣賞鄭紹忠,將其視為心腹。

  6.關於鄭紹忠祖父墓地的傳說

    鄭紹忠祖父遠周公原來在廣西經商,生意失敗後十分貧困,甚至死後都沒錢下葬。遠周公死後,鄭紹忠的父親志宏公向同族的一個人要回曾賣給他的一塊地,作為墓地。該族人認為該地風水不好,也就將地還給了志宏公,於是將遠周公在此下葬。但由於當時十分窮困潦倒,請不起風水先生,買不起棺木。而該地風水又不好,所以,就將遠周公的身體調過來,草草安葬。

  鄭紹忠發跡後,被追封三代,其父親、祖父都是一品大員(曾祖父會秀公、祖父遠周公和父親志宏公被追封為振威將軍,從一品)。鄭紹忠父親每當想起當年的境遇,遠周公還葬在草墳內,就覺得內心十分不安,準備重新安葬遠周公。他請來風水先生來看風水,風水先生建議他不要重新安葬,破壞這裏風水,但志宏公堅持要這樣做。於是風水先生說:“既然你主意已定,在打開墳墓時要用蚊帳在外面罩住,一旦聽到裏面有動物的聲音,就要馬上用蚊帳扣住。”後來,果真在開墓時,從墓內飛出兩隻麻雀,他們趕緊用帳罩住,但其中一隻麻雀飛走了。這樣,鄭紹忠的父親命人將墳墓重新填上,不敢再有遷墳的念頭了。據說,這兩隻麻雀本是一文、一武,飛走了一隻文雀,留下了一隻武雀。於是,鄭家後來出了多位武將,如鄭紹忠、鄭繼忠、鄭潤材、鄭潤琦等,卻很少出文人。在鄭紹忠修大旗頭時,為了彌補此風水之不足,在村口修建一座文塔,以期望後人能取得功名。

  7.關於對聯的傳說

  當年鄭紹忠因識字不多,而誤砍鄭氏宗祠,發誓要後人文章蓋世,才高八斗。故在解甲歸田之後,村中大興土木之時,更設下一文房四寶之風水局,希望後人能以文章傳世。據說某年,某月,某日,某一子孫由省城返鄉,不論坐橋,騎馬,均須經過下列村莊,依序為:大海洲村,良崗頭村,南蛇村,企崗村,方能到家門。有一酸丁秀才得知,在其必經路上擺下擂臺,設一上聯,聲言若能對出下聯,則五體投地,口服心服,若不能對,則沒日才可歸家,其上聯為:“大旗插在企崗邊,驚動南蛇,奔走良崗出太海”。此聯有情有節,更巧妙的把近村莊的各個名字串在一聯,實屬難對,至今,只見上聯,未見下聯傳出。

  8.關於鄭芝蘭及其後人

  據村裏老人講村北的鄭大夫家廟主人是鄭芝蘭,此人一向營商,在省城廣州市也開有商鋪,但主要在海南島經商。他賺下不少金錢,於是,在村之北,緊鄰鐘姓之後,廣建華廳,稱名“發”花園自成一閣,與東向將軍府第相比,高牆闊門,顯盡大將軍威儀,佈局望而生畏,彷若行軍宿旅,一切井井有條;而鄭芝蘭的房屋格局則顯盡儒商本色,亭、台、樓、閣無一不備,上下錯落有致,回廊互通,大有庭院深深深幾許之感。 

  2003年,曾有一位88歲的老將軍到訪,原來此老乃退役海軍某部政委,現在老幹保障部榮養天年的鄧楚伯先生。鄧老先生輕車簡從,在鎮負責同志陪伴下,突然到訪鄭芝蘭的鄭大夫家廟,但由於居住此處的鄭氏後人中,老者大多故去,年輕者,早巳移居廣州、香港和海外,幸有替他們看管門戶的同姓兄弟趕回,打開大門,鄧老先生方能進內,在此逗留期間,上房,下屋,一一細看才盡興而去。 

  據鄭英玲先生講,鄭芝蘭之後人曾經幫助過共產黨從事地下工作。據他記述說:“先父鄭子桂與鄧楚伯有些關係,1943年左右,先父于韶關營商,鄧楚伯與他時有來往,即使知悉其為共產黨工作,但因親友關係,不予理會。後來更在暗中協助,結果,除了韶關店鋪為地下工作站之外,更在大旗頭村中設一個交通站。”

  參考文獻:

  [1] 三水市地方誌辦公室編,《三水縣誌》,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 1995。

  [2] 劉志文、朱小丹,《廣州民俗》,廣州:廣東省地圖出版社,2000。

  [3] 中山大學中文系評《紅》六組,三水縣大旗頭村鄭金地主莊園調查,《中山大學學報》,1973。

  [4] 劉志文,《廣東民俗大觀》(上、下卷),廣州:廣東旅遊出版社,1993。

  [5] 劉志文、嚴三九,《中國民俗大系?廣東民俗》,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2002。

  [6] 中國地方誌民俗資料彙編:中南卷(下),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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