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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講  兩岸“和平協議”的理想與現實

  一、前言

  2011年10月,競選正副總統的國民黨候選人馬英九與吳敦義,發表了“黃金十年, 國家願景”的競選白皮書。在其兩岸關係的施政主軸中,有下列一段文字表示:“在國內民意達成高度共識,兩岸累積足夠互信的前提下,秉持‘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的原則,通盤評估國內外情勢發展,審酌推動兩岸商簽和平協議,以維護兩岸永續和平。”和平協議的主張一經提出,立刻引起包括對岸中共在內,國內與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

  其實,早在2005年4月,時任國民黨主席的連戰,在訪問大陸進行“和平之旅”時,就與中共總書記胡錦濤,發表“五項共同願景”。其中第二項談到“促進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建構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架構,包括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避免兩岸軍事衝突。” “連胡五項共同願景”,臺灣大百科全書,2012年5月10日,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00465。“五項願景”在馬英九2005年7月當選國民黨主席後,列入國民黨政策綱領,並成爲2008年馬蕭總統大選政見。 站在政黨政治的角度看,馬吳2012年代表國民黨在選前提出這項政見,應屬民主運作的常態。因此,欲正確瞭解和平協議的概念,必須從檢討兩岸關係的演變著手,而外界不同程度的反應,則突顯了兩岸關係的特殊性,以及推動兩岸和平與發展關係所面臨的挑戰。最後,本文作者强調,討論兩岸和平協議的現實意義,必須有新的思維,即不能忽視馬總統所提,“兩岸和解制度化”的主張。

  二、兩岸和平協議與兩岸關係的演變

  按照大陸學者李家泉的看法,中共對臺政策的調整,共經歷三個階段,三次轉變:

  第一次戰略性調整是從“武力解放”到“和平解放”的轉變,此後不再强調“武力解放”。轉折點是1955年,當時共軍攻佔一江山和大陳島後,中共一方面從1955年8月到1970年,和美國在日內瓦和華沙,分别進行了15年以“臺灣問題”爲主調的會談;一方面透過周恩來對臺灣傳達雙方和談的訊息。例如,周恩來在1963年根據毛澤東的指示,把中共對臺“和平解放”政策,歸訥爲“一綱四目”。一綱即臺灣必須統一於中國;四目則爲:

  1.臺灣統一於中國後,除外交上必須統一於中央外,臺灣之軍政大權,人事安排等,悉委於蔣介石;

  2.臺灣所有軍政及經濟建設費用,不足之數悉由中央政府撥付;

  3.臺灣的社會改革可以從緩,必俟條件成熟,並尊重蔣之意見,協商決定後進行;

  4.雙方互不派特務,不做破壞對方團結之舉。

  第二次戰略性調整,是從“和平解放”到“和平統一”的轉變。此後不再提解放二字。轉折點是1978年12月中共召開十一届三中全會,把“全黨全國”工作重點朝經濟建設轉移後開始。此時,中共對內强調改革開放,對外則開展與包括美國在內,西方國家的和平共存關係 李家泉,“改革開放三十年與臺海形勢變化”,中國評論,2008年10月,頁5。]

  1979年1月1日,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文件中除命令共軍即日起停止對金門等島嶼的砲擊外,並聲稱應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臺灣當局之間的商談,結束這種軍事對峙狀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告臺灣同胞書”,人民網,1979年1月1日,http://tw.people.com.cn/GB/26741/139936/139938/8427598.html。 

    在這段時期,鄧小平提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主張,成爲中共對臺政策的大政方針。江澤民上臺後,也依照這個方針,擬定和平統一的對臺政策。例如,江澤民在1995年1月30日發表“爲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八點主張中,重提他在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報告有關兩岸談判的説法,並建議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議江澤民,“爲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新華網,1995年1月30日,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1/24/content_705100.htm。 

  胡錦濤上臺後持續其前任的政策。2005年3月4日,胡在“關於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的四點意見”中表示,只要臺灣當局承認九二共識,兩岸對話和談判即可恢復,而且什麼問題都可以談。不僅可以談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和建立軍事互信,也可談臺灣的國際活動空間等問題 “胡錦濤就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提出四點意見”,人民網,2005年3月4日,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4/3220012.html。]2007年10月15日,胡在“十七大”政治報告中表示: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胡錦濤在黨的十七大上的報告:推進‘一國兩制’實踐和祖國和平統一大業”,新華網,2007年10月24日,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7-10/24/content_6938568_9.htm。第三次戰略性調整,是從長期僵持到暫擱爭議的轉變,此時主要强調求同存異,轉折點是2008年4月,胡第四次會見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時,提出“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的十六字箴言。此時,國民黨已重掌政權,中共認爲在“九二共識”下,臺灣內部政治結構已發生有利於改善兩岸關係的變化 “胡錦濤:國共兩黨和兩岸雙方應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新華網,2008年5月28日,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5/28/content_8270921.htm。 

  與中共對臺政策相呼應的是,臺灣的大陸政策也發生了重大的變化。1987年11月2日,政府宣佈開放臺灣地區民眾赴大陸探親,並把這項措施定位爲兩岸關係從對立邁向互動的開始;當時執政的國民黨,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通過了“現階段大陸政策案”。那就是以促進中國大陸的“政治民主化、經濟自由化、社會多元化、文化中國化”的四化,來重建一個自由、民主、均富、統一的新中國。臺灣對大陸政策的這項轉變,被中共視爲配合美國對大陸的“和平演變”戰略。下列一段文字足以説明中共當時的態度:

  “隨著美國‘和平演變’戰略重點由‘冷戰’向‘緩和’的轉移,臺灣國民黨政權的‘大陸政策’,也愈來愈呈現出某種明顯的轉變趨勢。這就是用‘三民主義統一中國’代替‘武力統一中國’;用‘三民主義全面登上大陸’代替‘武裝反攻大陸’;用‘化共’代替‘反共’;用政治經濟上資本主義的‘臺灣模式’代替社會主義的‘大陸模式’;用開放探親和有限制的交往代替僵硬的隔離政策。近年來臺灣作爲亞洲‘四小龍’之一;在經濟上取得較大進展,他們更把自己看成是中國的‘樣板’、‘模式’和‘復興基地’,企圖以政治、經濟、文化滲透的方式,來促進大陸向臺灣看齊了。這樣一來,臺灣就越來越作爲重要的方面,參加到推進中國的‘和平演變’的總戰略中來了。”戚方編,和平演變戰略的産生及其發展(北京:東方出版社,1990年),頁195。]

  從臺北的觀點看,1991年4月宣告動員戡亂時期的終止,就意味著兩岸敵對狀態的結束。1991年的“國統綱領”,更具體提出“兩岸應摒除敵對狀態,並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李登輝1994年4月8日對“國統會”的一篇講話中,明確提到:“我們將由政府有關部門,針對結束敵對狀態的相關議題進行研究規劃,當中共正式宣佈放棄對臺澎金馬使用武力後,即在最適當的時機,就雙方舉行結束敵對狀態的談判,進行預備性協商。”1996年3月26日,李接受華爾街日報專訪時,更表示:“現在起我們將努力建立國內共識,以簽訂結束海峽兩岸衝突的和平協定爲優先政策。” 引自邵宗海,“兩岸和平協議的緣來與癥結”,中國評論新聞網,2012年4月15日,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20/6/2/6/102062670.html?coluid=93&kindid=2910&docid=102062670。 2000年民進黨上臺,雖然陳水扁有濃厚臺獨傾向,但從2000年發表就職演講開始,陳的兩岸政策重要講話,都刻意突顯他對兩岸和平的期待。2003年1月1日,陳水扁首次提出希望兩岸建立“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的建議,並於2004年5月在就職演説提出成立“兩岸和平發展委員會”,擬定兩岸和平發展綱領的主張。“陳水扁:推動兩岸和平發展委員會 建立永續新關係”,今日新聞網,2004年5月20日,http://www.nownews.com/2004/05/20/91-1632725.htm。綜上所述,在兩岸關係演變的過程中,和平協定並不是一個陌生的字眼。它出現的起起伏伏受到兩岸關係發展三個環境因素的影響。在國際環境因素方面,冷戰初期的兩極體系,兩岸關係無法脫離東西對抗的戰爭陰影;冷戰後的世界多極化趨勢,經濟全球化的衝擊,改變了兩岸關係的零和狀態。討論國際因素,美國在其中扮演關鍵性角色。例如,美中臺三邊關係的變化,即一直是影響兩岸關係發展的一個重大變數。正因如此,連一向把“臺灣問題”視爲“內政”事務的中共當局也不得不提出“只要把對美工作做好,臺灣問題就迎刃而解的説法”。同時,在美國學術界,也有人提出以兩岸簽署中程協議以穩定臺海關係的主張。前白宮國家安全會議亞太事務主管李侃如1998年2月曾提兩岸簽“中程和平協議草案”,爲期50年,由美國擔任保證人。協議內容包括:在一個中國原則下,臺灣明示自己爲中國一部分,不宣佈獨立;大陸則承諾不以武力攻臺。兩岸進行政治談判;在協議有效期間,臺灣可以保有軍隊,購買非自衛性武器,可以各種身份參加國際活動。新聞小辭典,2005年2月26日。http://www.nownews com. 2005/02/26/91-1758004. htm在兩岸個别環境因素方面,臺灣政黨輪替影響政府大陸政策,也直接影響兩岸關係;中共實施改革開放政策,更是改變中共對臺和戰政策的關鍵因素。

  三、相關各方的反應

  馬英九總統在“黃金十年”提出審酌推動商簽兩岸和平協議的主張後,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强調,涉及國家定位的兩岸政治協商,應該以“堅持主權、堅持民主、堅持和平”爲前提,並批評馬總統的和平協議主張,會使臺灣人民面臨四個“危險”:犧牲臺灣主權、改變臺海現狀、危及民主價值和破壞戰略縱深“蔡英文:和平協議把臺灣推入險境 提4危險3堅持”,東森新聞網,2011年10月19日,http://www.ettoday.net/news/20111019/2304.htm?t=%E8%94%A1%E8%8B%B1%E6%96%87%EF%BC%9A%E5%92%8C%E5%B9%B3%E5%8D%94%E8%AD%B0%E6%8A%8A%E5%8F%B0%E7%81%A3%E6%8E%A8%E5%85%A5%E9%9A%AA%E5%A2%83%E3%80%80%E6%8F%904%E5%8D%B1%E9%9A%AA%E3%80%813%E5%A0%85%E6%8C%81。]個人認爲,在野黨的上述批評,有與事實不符之處。 首先,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一中”就是中華民國。只有“中華民國主權”,沒有“臺灣主權”的説法。堅持這點,就不存在國家認同和國家定位的問題。民進黨强調“臺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目前名叫中華民國。”因此,才有“臺灣等於中華民國”主張。但在憲法的相關文字論述中,臺灣與中華民國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臺灣屬於中華民國,不同於等於中華民國。用簡單方程式來形容:一加一等於二,但一並不等於二。何況,中華民國並未放棄對大陸擁有主權,其治權也非僅涵蓋臺灣而已。 在野黨一再以中共處理西藏問題的手法,影射簽和平協議就有“賣臺”之慮。反對人士也舉出若干個案,説明協議也非和平的保障。但是,把中共中央與西藏的關係,拿來與兩岸關係對比,不但顯得不倫不類,且有自我矮化之嫌。此外,如果因害怕承擔對方破壞協議的後果,而不願簽署任何經過利弊評估的協議,則無異於因噎廢食,陷自我孤立的窘境。 其次,馬總統强調“不統、不獨、不武”,就是希望以和平的手段來維持臺海現狀,這是臺灣主流民意,也符合國際社會期待。但現狀不可能呈現靜止狀態,維持現狀必須防止任何可能破壞現狀的不利因素。兩岸關係也不可能只處理容易的問題,永遠停留在經濟互動的階段。與蔡主席的指控相反,和平協議的搆思是要“站穩腳步,向前行”;要穩固兩岸和解辛苦累積的互信基礎,不讓這些成果毀於旦夕之間。 1975年在赫爾辛基舉行的“歐洲安全與合作會議”高峰會。當時蘇聯的目的是要維持戰後歐洲領土現狀,好讓非法取得的土地,經由會議外交而得到國際社會默認。經二十多年的努力,終於如願以償。“歐安會”與會各國簽署的“最後文件”(Final Act),使蘇聯期待的歐洲現狀,得以“就地合法”。這個現狀發生改變,是因“蘇東波事件”。造成蘇東劇變的因素很多,但一般認爲,內因重於外因。以蘇聯的解體爲例,是虛弱的經濟體制無法負擔龐大的軍事支出,是共黨的腐化挑戰了社會的公平正義,是民族的裂痕支解了國家的團結凝聚。如果臺灣要避免“改變臺海現狀”,首先就要記取教訓,不要動輒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再次,蔡主席批評馬總統的主張有“危及民主價值”。如前所述,商簽和平協議是馬總統在2008年提出的政見,因條件不成熟而未能在任內實現。如今,爲了連任再度拋出這個主張,是負責任表現。民意支持的表達方式很多,除選舉外,諸如民意調查、國會決議、公民投票等,都是考慮途徑。馬總統特别强調國會監督角色,這是對責任政治的尊重。 最後談到蔡主席有關“破壞戰略縱深”的批評。我們認爲,完成和平協議的簽署不可能有時間表。畢竟,這只是執政黨在選前端出的牛肉,需要獲得選民支持,選後也需長時間研究、對話和協商,才能讓它具體落實。既然是執政黨提出的政見,當然不可能期待在野黨背書。但只要不刻意加以扭曲,歡迎朝野針對國家重大政策,理性論辯。

  北京對於和平協議的最初反應是表示歡迎,認爲“這符合中華民族整體利益,是兩岸同胞的共同願望 ”,也是“兩岸關係發展的必然前景”“兩岸和平協議:政治理想還是選舉語言?”,多維新聞網,2011年10月27日,http://china.dwnews.com/big5/news/2011-10-27/58257100.html。]。隨後,當和平協議被附上公投的前提條件後,北京立刻改變態度,對於馬政府任內推動和平協議的誠意表示疑慮。大陸學者多數認爲,兩岸未來四年簽署和平協議的可能性很小。

  在美國方面,美國華府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資深研究員葛萊儀(Bonnie Glaser)認爲,美國對和平協議的內容和談判的時間表不持立埸,但會支持這項持續改善兩岸關係的行動。但美國官方的反應卻保守很多,只是重申美國政府一貫的政策,即“基於美中三個聯合公報和臺灣關係法的一中政策沒有變化,美國歡迎兩岸關係的改善,反對任何一方單方面改變現狀,認爲兩岸問題應以和平及讓兩岸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解決。”美方根本不提和平協議“兩岸和平協議:政治理想還是選舉語言?”,多維新聞網,2011年10月27日,http://china.dwnews.com/big5/news/2011-10-27/58257100.html。]但值得注意的是,美方對公投也表達關切。喬治城大學教授唐耐心(Nancy Bernkopf Tucker)表示:“對我們來説,雖然我們認爲臺灣人民有權表達他們的意見,但如果因而發生麻煩,當然會引起我們擔憂。並不是説,我們反對臺灣人民投票,但我們應試圖瞭解其意義,以及對區域的影響。”“學者:美、中對臺灣公投議題敏感”,美國之音,2011年10月25日,http://www.voanews.com/chinese/news/20111025-Taiwan-Referendum-132559338.html。 

  四、兩岸和解制度化

  2011年5日12日馬總統在與CSIS舉辦的視訊會議中,曾提出國家安全“三道防線”的説法,其中的第一道防線就是“兩岸和解的制度化”。馬總統今年勝選連任後不久,在2月8日的國民黨中常會中,表示兩岸關係目前就是希望兩岸和平的現狀能夠制度化。因此,在推動未來兩岸關係發展的過程中,“制度化”是個關鍵的字眼,有待我們進一步加以詮釋的必要。

  根據西方學者杭亭頓(Samuel P. Huntingtun)的觀點,認爲“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是指群體和組織的社會生活從特殊的、不固定的方式向被普遍認可的固定化模式的轉化過程。制度化是群體與組織發展和成熟的過程,也是整個社會生活規範化、有序化的變遷過程。有的社會學家在組織領域研究制度化,把它作爲組織變遷的一種方式;有的則側重制度體系的完備。

  而制度化的過程是指社會組織由非正式系統發展到正式系統、社會制度從不健全到健全的過程。制度化的具體過程可概括爲:

  1.確立共同的價值觀念。通過宣傳教育,促使群體與組織的成員認清其利益,樹立一致的價值取向,建立規範體系,加强個人對組織的認同,並將其人格融合於組織之中,以增强群體的凝聚力。

  2.制定規範。共同的價值觀需要有規範來支援。根據共同的價值需要而制定的規範,把人們的行爲納入相同的固定模式之中,它注重的是標準的普遍性而不是特殊性。

  3.建立機構。規範的實施要由組織機構保证,制度化過程也是組織機構建立和健全的過程。 Samuel P. Huntingtun, Political Order in Changing Societies (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8 ), p. 12. 。]

  馬總統在説明“兩岸和解的制度化”時,特别强調要放棄過時的單邊主義,要用新的思維來看待兩岸關係。換言之,雙方必須要能强調共通之點,擴大共享利益,善用共同機會,以及淡化彼此的政治分歧。馬總統認爲,借由這樣的制度化過程,我們建立起諸多明確或潛在的原則、標準、規範、以及程序,也讓雙方的期望能有所交集。正由於這樣的交集,在兩岸關係中産生了可預測性與信任感,因此促成了臺海與區域的穩定局勢。

  馬總統認爲,目前只要做到把和平發展現狀繼續維護,就已符合兩岸和平現狀制度化的目標。因此,馬總統才會説:“現在簽的16個協議,每一個協議都是廣義的和平協議。”因爲從制度化觀點看,這代表每一項協議與和平協議一樣,都是兩岸和平發展關係制度化過程的一部分。

  五、結語:正視現實,穩中求進 簽署兩岸和平協議是一個理想,在實現這個理想之前,我們不能忽略存在於兩岸關係當中的一些現實問題。只有正視現實,穩中求進,才能爲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創造有利的條件。

  第一個現實是要正視政府政策的優先秩序。馬總統在這次520的連任就職演説當中,主軸是“國家發展五大支柱”,目標是全面提昇臺灣的全球競爭力,讓臺灣在這四年脫胎換骨、邁向幸福。因此,政府未來四年施政的重點是“安內”,政府必須先穩固內政的基礎,站穩腳步向前行。目前談和平協議,臺灣內部缺乏推波助瀾的條件。內政以經濟問題爲先兩岸目前不但面臨共同的全球經濟挑戰,也都遭到各自內部要求從事經濟改革的壓力。經濟學者鄭竹園引用聯合國最近發表的報告指出,全球經濟受多元及相互牽連困擾的影響,正處於另一波衰退的邊緣。歐盟各國無力應付債務危機,加上各國採緊縮措施,可能引發全球性衰退。影響所及,中國大陸經濟成長率將從去年的94%,下降到今年的87%和明年的85%。臺灣經濟不能置身事外,成長率必將下修鄭竹園,“全球債務危機衝擊下 兩岸經濟新情勢”,海峽評論,2012/02(254期),頁20.]因此,馬總統第二任期內,經濟改革必然是政府施政的重點;而中共“十八大”後如要順利完成權力轉移,也急需采取新的經濟政策,以達成經濟成長的目標。兩岸如何透過經濟交流,創造互利共贏的新局面,遂成爲雙方執政當局的當務之急。因此,“先經後政”仍是未來兩岸交流的順序排列。王毅日前在一項集會場合,特别針對兩岸經濟合作的問題,提出下列四項考慮:一是努力加快ECFA後續協商;二是著力深化兩岸金融合作;三是繼續鼓勵大陸企業赴臺投資;四是大力推進兩岸産業合作王毅在慶祝大陸臺企聯成立五週年招待晚宴上的講話,今日新聞網,2012年5月9日。  http://www.nownews.com/2012/05/09/11635-2812037-1.htm]我們認爲這四項考慮非常明確,對於推動雙方內部的經濟改革可以提供助力,也可以穩定兩岸的經濟基礎。

  第二個現實是要正視兩岸關係的現狀。馬總統在就職演説中,重申中華民國憲法是處理兩岸關係的最高指道原則;特别强調中華民國領土主權涵蓋臺灣與大陸,目前政府統治權僅及於臺、澎、金、馬;在憲法架構下,制定兩岸政策,以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兩岸現狀;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來推動兩岸和平發展。這些都是屬於事實描述,可以提醒大家正視現實。在現實基礎上,臺灣內部可以處理少數人的國家認同危機;對岸有些人也可釐清對我兩岸關係定位的疑慮。 第三個現實是要正視兩岸交流領域不斷擴大的趨勢。雖然,“先經後政、先易後難、先急後緩”,仍是雙方對兩岸交流的最大共識;但針對兩岸社會不同程度的多元發展,以及民眾往來的層面日益擴大,馬總統在演説中特别提到一些涉及兩岸價值觀的問題。眾所皆知,自由、民主、均富等理想本非西方獨有,其中許多屬於普世價值的部分。戰後美日透過安保體制,産生了共同的安全利益;但真正讓兩國盟友關係牢不可破的是,雙方分享自由經濟龢民主政治所形成的共同價值。因此,我們認爲中華文化和國父孫中山的思想當中,許多可以作爲兩岸共建價值體系的交流基礎。只有縮短兩岸的心理差距,才能深化雙方之間的互信。 大陸學者黃嘉樹曾提出下列三種不同的和平境界:單純的“沒有戰爭”爲低度和平或暫時和平;由合約保障的正式和解爲中度和平或較穩定和平;而消除了敵意則是高度和平或永久和平黃嘉樹,“兩岸和平研究:路徑與架構”,中國評論,2007年8月號,116期,頁14.

  第四個現實是要正視當前國際多邊主義潮流下,以國際合作參與多邊外交舞臺的需求。過去四年,馬政府以“活路外交”取代“烽火外交”,穩固了我們與邦交國的關係,也强化了我們與美日等傳統盟友的實質關係。這些外交成就,歸功於我們對國際社會的貢獻,也得力於兩岸的和解。展望未來,面對全球化與地區整合的衝擊,臺灣不僅必須加强雙邊關係的陣容,也必須擴大對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的參與。 對於臺灣拓展國際空間的努力,大陸應從兩岸民眾的福祉來加以看待。換言之,大陸不僅不應成爲阻力更應該從相互協助的觀點,探討兩岸在國際社會的相處之道。

  第五個現實是要正視國防是維護國家安全的最後屏障。今天臺灣面臨的安全威脅非常復雜,有來自傳統安全,也有來自非傳統安全的部分。因此,無論從地緣政治或者地緣經濟的角度看,臺灣都無法自外於地區的安全事務。臺灣過去已參與多項非傳統安全的國際合作,未來有能力,也有意願參與建立地區共同安全或合作安全的機制,尤其討論到涉及我國主權和領土權益的相關問題。兩岸簽和平協議的目的是達到永續和平,但兩岸目前的軍事對峙狀況並未消除,兩岸和解也未能發揮“預防性國防”(Preventive Defense)的功能。因此,提出“不武制度化”的目的,就是希望透過制度化的過程,能預先排除所有可能引發衝突的危機因素。

  趙春山(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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