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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知的林公雲陔先生

  林公雲陔,原名公競,字毅為,廣東省高州府(前清稱府)信宜縣(現改信宜市)水口鎮大垌村人。1883年(民國前29年)出生於原籍。幼年在鄉間入私塾受教,少年往高州府城研讀經史舊學。十九歲娶同鎮水口村陸景賢女士為妻。她是我陸氏堂姑母,我學會說話便稱姑母為奶(家鄉話),稱林公為姑丈(家鄉話稱爹)。我於1930年出生於廣州市梅花村18號,時林公住在19號(住宅),是我家以小竹籬相隔的左鄰。他們的三子崇仁、四子崇義較我大三兩歲,我們兩家小孩經常在家中花園一起玩耍,時常見到姑父母,所以我從童年就熟識他們。我對姑父的最先印象是嚴肅莊重,令我敬畏;對姑母的小纏足及和藹可親亦留下深刻印象。直到1948年8月,我18歲去南京謁見林公於審計部長辦公室時,同樣是更敬畏的最後印象。辭別時他期許我說:“你已高中畢業成人了,即將進入大學讀書,要學好英語,培養科學頭腦,立大志,做大事。”同年10月4日,林公不幸猝逝於會議室中,這次謁見林公、聆聽訓誨,是我見到他老人家最後的一面。

  林公為黨為國、一生奮鬥的貢獻,永留史冊,他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偉大功勳永垂不朽。茲僅就所見所聞、所讀所研林公雲陔先生的豐功偉績恭述於後:

  一、省城求學革命啟蒙

  1909年,林公考入廣州兩廣方言學堂學習英文和科學知識,受到自日本歸國的國民黨元老朱執信老師的教導與薰陶,遂參加孫中山領導的革命黨同盟會,從事反清革命工作。1911年3月29日參與黃花崗之役失敗,朱執信受傷退避於林公寓所,林公為其療傷,再化裝護送他離穗,方能脫險。翌年林公畢業於方言學校,英文與科學基礎自始奠定。

  二、策劃起義高州光復

  辛亥3月29日之役既敗,高雷同志多返回粵西故鄉活動。孫中山先生與胡漢民任命林公及先父陸匡文同志負責籌組領導高州革命的策劃任務。林公先派陸匡文回高州,秘密租得文明門馮屋為總機關,即收藏武器及秘密集會之場所,著手規劃高州起義的地點與路線。10月10日武昌起義成功後一個月,林公偕陸幼剛(我親叔父)陸嗣曾(我堂伯父)兄弟及譚惠泉、熊皭然等同志,從香港運軍械武器回高州,約集同志會議於鴻漸試館,商議演練發動革命路線及行動指揮等事宜,決定進行下列重要策劃、明確任務及發難日期:

  1.秘密調已策反的民軍防營黃元貞、張錦芳迫近高州城;

  2.委任軍職同盟會員林樹巍(信宜荔枝村人)組織“選鋒隊”(敢死隊)從信宜攻擊發難;

  3.策動新軍幹部投誠;

  4.決定11月13日(農曆九月廿三日)在高州起義,鳴第一槍進攻高州道台衙門(滿清高州府最高機關);

  5.發動反清民眾參加,支援革命組織隊伍。

  是日清晨,由林公與陸匡文等領導同志率領,分發曲尺手槍、子彈、手榴彈、盒子砲(舊式武器)及其他各種槍械,一同冒死攻入道台衙門,陣陣喊殺。由於革命黨聲勢威猛,林樹巍所率民軍亦已開到支援,清道尹彭言孝及其官兵紛紛竄逃,向廣西而去。清廷駐守信宜軍官黃士龍畏懼,不敢派官兵下高州抵抗革命軍,因而高州起義之役雙方並無死傷。是日下午,革命軍攻入清道台衙門,宣告高州起義成功光復,扯下清旗燒毀,升起青天白日革命軍政府旗幟。推舉林雲陔為高州革命軍政分府都督,陸匡文為副都督,負責籌款開辦督府,掌理財務。

  這是繼辛亥革命武昌起義後廣東南路革命戰鬥成功的第一響砲,一個多月後,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成立,為亞洲誕生的第一個民主共和國。

  三、赴美留學七年深造

  林公任分府都督後繼續督導南路七縣革命党人加強討伐清兵,穩定局勢。未久奉胡漢民(廣東都督)命,往廣州輔佐胡先生,調任秘書而辭分都督職,極受胡先生倚重。中山先生肯定林公為冒險犯難的青年才俊,有功於党國,刻意培育為國家的建設人才,選拔林公赴美國深造。

  林公安頓好妻兒(長子、名崇真)後,於1912年從香港乘郵輪前往美國紐約市,就讀於舍利喬斯大學,研讀法律與政治學。畢業後轉入哥倫比亞大學,苦讀努力獲得了哥大政法碩士學位。再繼續以半工半讀自食其力的方式研究市政學及經濟學。於研究之餘,特別觀察美國民主的運作與議會問政監督政府的精神,尤對美國三權分立的民主制度及市政建設深入探討研究。實地考察美國各州與聯邦國會制度,並對美國總統選舉的民主選舉制度利弊得失極有心得。林公對市政建設與教育制度更有精深的研究,為日後從政與市政現代化的理念奠定了堅實的施政基礎。

  林公留美共計七年,於1918年學成回國,為從事革命成功以後留美受教育最長久的先驅者。(民國革命前後,黨人亡命赴日本或留學日本者多,而留美研習長達七年之久,惟林公一人。當然,在美國出生的華裔中國人及未實際參加革命行動的黨人除外。)

  四、追隨總理創辦雜誌

  林公歸國後,先返鄉與分別七年的家人團聚、掃墓,稍作停留。中山先生知悉他已回國返鄉,即囑胡漢民催請他到上海,任《建設雜誌》編輯及翻譯。林公遵命赴滬,撰寫專論、社論,每期均發表文章,介紹歐美著名學者學說及批判,重要文章有《都市與文明之關係》、《為市民而設之都市》、《市政與二十世紀之國家》等。最重要者為翻譯中山先生英文寫成的《國際發展中國實業計劃大綱》,亦即中山先生的《建國方略》之二,將之譯成中文,發表於中山先生手創的《建設雜誌》以及京、滬、津、粵等地的重要刊物,宣揚中山先生的建國理論。

  在此時期林公的論著多達近百篇,現仍珍存於各地孫中山紀念館及廣州大元帥府圖書館。此時可謂林公專心著述最多的時期,林公在中山先生的指導下,宣傳宣揚中山先生的學說,譯介歐美經濟理論與先進思想,對文宣工作不遺餘力,對我國學人與一般知識份子影響極大,厥功至偉。他不但獲孫總理的賞識與信任,同時受到党國元老的重視與推崇,他在黨中聲譽日隆。

  五、回粵任職北伐理財

  中山先生於1920年回粵設大元帥府於廣州,任命林公為秘書兼土地登記局局長、廣東教育委員會編譯處主任。未久中山先生率師北伐,林公隨師在廣西桂林設大本營,任金庫長兼廣西省銀行行長,負責財務軍需、支援北伐工作,為林公主管大元帥府財政金庫之始。林公非財政專長,但中山先生之命不得不從,於財源短缺之時,更不得不設法克服困難,完成任務。林公擔任政務官員,政通人和,政績卓著,未嘗一日休閒。

  其後,中山先生知林公廉潔稱著,大公無私,自奉儉樸,又以中央銀行行長見委,力辭未准乃勉強就任。不久,林公堅辭中央銀行行長之職,坦誠對中山先生說明請辭理由,因財務管理決非所長,亦無興趣,擔任中央銀行行長決不可能有所建樹,有失先生之付托,對党國不利。因言詞懇切,中山先生乃准其辭職,由宋子文副行長繼任。中山先生雖准林公辭行長職,於正式成立中央銀行之日,仍委任林公為六位董事之首,與廖仲愷、葉恭綽、鄧澤如、宋子文、孫科共同組成中央銀行董事會,執行監督之責。

  這是林公婉拒中山先生任命的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卻命,說明林公在中山先生心中的分量。林公不求做大官、只求做大事之精神,被中山先生讚賞為“吾党革命德行之神聖”,以之為黨員的典範。

  六、三任市長建設廣州

  1923年,陳炯明叛變被逐,2月8日林公被任命為廣州市長(首任廣州市長為中山先生之子孫科、字哲生),1927年第二次任廣州市政委員長(市長改為委員長),1928年5月第三次任市長。雖然林公三任廣州市長時間不很長,但對廣州建設為現代化的模範已有很大的成效。在這時期,林公曾任廣州高等審判廳廳長、高等檢察廳廳長及廣東省民政廳廳長。因市政建設為其赴美留學長期研究專長,亦他個人最感興趣的使命工作,最後他堅辭一切兼職,全心全力投入市政建設職務,建樹極大,現將當時市民最稱頌的摘要如下:

  1.創設廣州市立銀行和醫院多所。

  2.開闢市區馬路、下水道和內河港建築。

  3.增設多處公園、東山新住宅區及新河浦住宅區。

  4.自動電話的裝設、自來水的改進、電燈電力的供應、公用事業的管理。

  5.市內環境衛生的改善。

  6.增設過百間小學,改進市立中學,又增設美術專科學院及職業學校。

  以上種種對市民生活改進的城市建設,市民直接受益,因此備受讚譽。

  至於其他重要的建設,如海珠大鐵橋可電動開合供巨輪往來的建成,貫通珠江南北,總橋長200米,造價103.2萬兩大洋之巨。宏偉壯觀中山紀念堂的興建,市府綜合大廈、中山圖書館的增設,均聘請中外專家設計,大手筆撥款完成。吸引僑商建造華南最高層“愛群酒店”則為筆者童年享受過大都市生活的深刻記憶。

  廣州市東山梅花村社區(原名模範村)的新穎歐美式高級住宅為林公、陸匡文先父、古公應芬元老及陳濟棠將軍倡議所建成,堪稱現代化都市住宅新區。新河浦歸僑區則為市民花園住宅的新建,作為鼓勵中產以上階層的市民改善居住環境、增設新式衛生設備的示範。

  有關林公建設廣州的施政計劃與報告書,現仍存於市府檔案及圖書館,被視為可貴的歷史資料。

  林公歷任廣州市長,均委派先叔父幼剛先生任秘書長,並先後派他兼任土地局、財政局、教育局局長。林公亦委派先父任公用事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襄輔市長的工作。

  七、省府主席五年建樹

  1929年陳濟棠(字伯南)掌握了廣東的最高軍權。胡漢民以國民黨中央常委執委、國民政府立法院長之尊,被非法拘禁於湯山八個月的“湯山事件”發生,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四人公開通電彈劾國府主席,要求蔣公下野,立即於48小時內釋放胡漢民,在粵擁軍權的陳濟棠偕軍事將領十人擁獲彈劾案,提出同樣要求。南京要員古應芬、林森、孫科、劉紀文等,聯同西南軍政大員、國民黨元老及桂系將領,紛紛南下抵達廣州,組織廣州國民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抗衡。時勢造成陳濟棠掌握了廣東的軍政党,獨攬大權,成為名副其實的“南天王”。

  為了穩定局勢,陳濟棠同意元老派的主張,任命林公為廣東省政府主席,驅走陳銘樞。其時林公本不願接受此一任命,因林公的廣州市現代化建設尚未完成,除非由他最瞭解信任、能繼續貫徹執行其市政建設計劃的人選繼任市長,他才願意接受省主席的重任。幾經孫科、陳濟棠與林公的協商,選中陸幼剛市府秘書長兼教育局長升任市長,但最後林公為了西南局面的團結,決定不再堅持自己提出的條件,同意孫科的建議,改由程天固接任市長。

  林公於1931年6月就任廣東省主席(省長職),主政共五年,直至陳濟棠於1936年下野,終結“南天王時代”為止。

  林公接任省主席之初,即委派陸幼剛為省府秘書長,又自兼財政廳長,派陸匡文為財政廳總參議,簽辦公文。不久林公辭兼財政廳長,改兼建設廳長,開始省政建設工作,內容見於他向省議會提出的施政計劃,是分期實施。

  1.經濟建設:執行以廠養廠政策。

  首先經營水泥廠(廣東人稱士敏土廠),以專利盈利所收益在珠江三角洲順德、番禺、東莞及惠陽,揭陽等地區建糖廠,種植高產量的爪哇蔗種,改用新式機械製糖,利潤大,收效快。在兩年內增設七間糖廠,並附設酒精廠。再以所得利潤設立造紙、紡織、飼料、玻璃、電力工業,繼之開設化肥、汽水啤酒、硫酸、麻包廠等製造業二十八間工廠,全面發展工業。

  2.交通建設:全省修築公路幹線,擴建空運機場,建設水道航運。

  3.教育建設:重視並撥鉅款創辦教育事業,大力支持中山大學土地面積擴大,增建石牌校園,建築新校舍。推動私立嶺南大學校園的撥地增建計劃。特別創立紀念古公應芬元老之省立勷勤(古公之字)大學於廣州市石榴崗,自兼任校長,委派先父陸匡文為秘書長,全權處理勷勤大學覓校址,建校舍,聘教師、招學生等種種事務。開辦後又增聘先伯父陸嗣曾為副校長,在陸氏兄弟努力合作之下,創校四年已頗具規模。此外,興建省立中學,增設縣市的初中及小學。

  4.延攬建設專才:聘請在歐美留學、有專長的科技留學生來粵任職,並選派優秀青年赴歐美攻讀,培育人才為省所用。

  5.考選縣長、提升縣政:成立縣長考選委員會,創立選拔優秀縣長的任用制度。林公親任委員長,錄取後面試合格方予委任,提高縣長級人員素質。林公經常注意各縣縣政,表現不佳者免職,有貪腐瀆職者依法嚴辦。

  林公長省政五年,政績輝煌,成就為全國各省之冠。因林公向不歸功自我的性格,以為政不在多言的沉默,不標榜個人的功業,粵人多將此時期的種種建設視為“南天王”陳濟棠的功勳,歌頌他的建樹而掩蓋了林公的默默努力奉獻,並不公平。當然,如果沒有陳濟棠的鼎力支持與撥款,林公不可能有這樣大的成就;但如果沒有林公的只爭事權,不爭名利,實幹苦幹,公款公用,不貪分毫,絕對沒有可能成就那麼多事功。說一句公平公正的話,正如史學家蕭自力教授的評論:“西南時代黃金歲月是陳濟棠與林雲陔合作無間的成就”,一切並非陳濟棠個人的建樹,而真正實行的建設者是林雲陔。陳濟棠集軍政党大權於一身,他這總司令只是專權者,他授權林雲陔放手去建設廣東省,所以林公才是省政的主政者。研究這段歷史的人必須從這個角度去看,才能獲得真正公道的歷史評價。

  八、審計部長十三年、建立審計制度

  1929年——1936年,粵人稱“南天王”的八年黃金歲月,1936年陳濟棠發動“西南事變”,出兵北上。當時林公與陳濟棠雖然合作建設廣東,彼此有良好關係,陳的整個出兵計劃與行動,林公是反對且有欲阻不能的遺憾。為了避免介入此一“西南事變”,林公請假離開廣州到香港,由陸幼剛秘書長代理省主席職務,表示不同意不支持出兵北上的態度。1936年7月陳濟棠宣佈下野,離開廣州到香港,林公才逕行返穗。旋接國府命令,出任中央要職,由黃慕松繼任廣東省主席。余漢謀軍長接任總司令職,指揮抗日作戰。

  林公於是年8月赴南京,先就任行政院蒙藏委員會委員長,不久出任審計部長。遷陪都重慶時也隨國府遷往重慶,繼續連任。抗戰勝利還都南京,行憲後由總統蔣公提名,經立法院同意,改制為監察院審計長。林公主管中央審計部共計十三年之久,建立國民政府審計法制度,各省各公營鐵路等設立審計處,為中央政府的審計制度完成了一套完善的法案,國家可監察各級政府的財政收入支出,對之作嚴格審核。

  1948年10月3日,林公在南京審計部會議室,開會中正苦思法案的修改制訂,突患腦溢血暈倒昏迷,送醫無效,延至翌晨4時與世長辭,享年65歲。林公獻身革命,一生為國為民的豐功偉績永留國史。

  九、孫中山、胡漢民、陳濟棠和國民黨中央對林公的評價

  1.中山先生在世時曾多次給林公的評語:

  “林雲陔同志為吾党革命德行之神聖。”

  2.胡漢民元老對林公的評價:

  “林雲陔同志在革命黨中風格至高上,為同志中愛黨愛國的典範。”

  3.陳濟棠將軍對林公的說詞:

  “我要雲翁(陳向尊林公為老前輩,私下稱林公為雲翁,在公共場合才稱他為林市長或林主席。)任廣州市長負責市政,均依照余計劃進行,成績極良好。我同意他任省主席,合作無間,依照余提出的意見規劃執行,任職認真廉能,成就非凡,為我粵人所共同讚譽。”

  4.國民黨中央對部級任官的政績評鑑,審計部長為第一名,評語為:

  “林部長謀國忠勇,治事勤奮,廉正楷模。”

  十、筆者感念林公伉儷的私誼教誨

  筆者出生時,林姑父已是第三次任廣州市長(曾一度改為特別市長)的最後一年。翌年林姑父即升廣東省主席,公務繁重可知。林姑父面貌嚴肅刻板,不苟言笑,對小童也沒有一般長輩摸摸頭,問問乖好的慈祥態度。幼年時不僅我敬畏他,比我大三兩歲的崇仁、崇義表哥也很怕他,因他管教兒女特別嚴格。我們見到他出入園宅,都規規矩矩的不敢隨便喧鬧,我會恭敬的說聲 “姑丈好!”他便上車匆匆離去了。他的衣著有時是中國式長袍,也穿西裝或中山裝,出入都是輕車簡從。

  我的姑母倒是對我們這些小童十分慈愛,經常拿糖果餅乾給我們吃,還親切地稱讚我們很乖。在隔壁林家,我有四位表哥、三位表姐,他們的名字用“崇”字輩,依序取名為:真、誠(女)、明、正(女)、直(女)、仁、義。這七字正是林姑父做人為官的最好寫照,也是他一生追求的理想和原則。他期望七個兒女能以父親的真、誠、明、正、直、仁、義為榜樣,使美德世代傳承。

  我的姑母陸景賢女士,為清末鄉村成長的淑女,一生相夫教子的賢妻良母。受陸氏書香世代的教養,是望族閨秀,但她生性勤儉簡樸,從不佩戴任何首飾,衣著方面力求簡單,冬天一襲布面棉襖,夏天穿黑膠綢衫褲,已磨掉膠面還捨不得丟掉。她從不參與官夫人的應酬活動,大表姐崇誠留美多年回穗,省府宴請外賓之時,由女兒代母親以女主人身份周旋於外賓之間。林崇誠代母親款待賓客,助父親完成外交使命,傳為佳話。

  姑母絕不過問林公的政治動態,更不管林公任用僚屬之類的公事,所以無人到林宅走後門謀職。姑母只照顧丈夫兒女、料理家務,長年累月過平淡生活,連鄰居間打麻將消遣也不參加,因為林公最反對賭博(胡漢民等元老偶有牌戲,知道林主席要來,也會立即結束。)

  抗日期間姑母隨姑父居於重慶,因過度節儉而營養不良,腰痛頭暈,延請家庭醫師李卓才大夫診治,說是因過勞且營養不良所致。醫囑增加雞汁及維他命素,再盡可能節勞便可痊癒。

  抗戰勝利後,姑母怕南京比廣東冷,沒有隨姑父復員回南京,自己返回廣州市梅花村居住。廣東審計處特別派一輛轎車給她代步,她拒絕接受,出門寧可坐公交,或邁著纏過的小腳、挽著菜籃,步行到東山街市買菜購物。鄰居們常笑說:“林夫人有夫人之命,卻不懂享夫人之福。”林公為官,操守特別清廉,正因為有這樣一位不願享福的賢德夫人。世上太多貪官是受其貪婦所害,像我姑母那樣甘於平淡,自始至終生活得像最普通的平民,實在難能可貴。

  1954年,姑母自香港遷居台灣,仍是我家的鄰居。她得到長子崇真表哥孝順的照料,安享其古稀晚年。

  陸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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