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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政治性格的文化心理成因

  一個政治人物能在政治舞台上扮演什麼角色,在社會政治生活中起到什麼作用,得到民眾何樣的評價,除受到特定的社會歷史條件的影響與制約外,他們各自的獨特個性心理素質則起著重要作用。一個人性格的養成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必有一種或幾種方向性的心理屬性是佔主導地位的,它決定了這個人個性的主要傾向和本質屬性,並進而決定了其從政風格與政治行為模式。探討馬英九政治性格的成因,就是要揭示出主導其性格心理特徵的質的規定性,從而深入把握其當下政治風格與行為模式的本質,並為預測其未來政治操作提供某種基本依據。

  在馬英九政治性格的形成過程中,以下幾個文化、心理因素佔據著較為重要的地位。

  一、中國文化因素——德育

  中國傳統的“士大夫”文化的長期薰陶,令其養成基本的做人道德與自律,更因此而打造了其從政後獨樹一幟的清廉形象,並型塑出“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政治人格。

  中國傳統的“士大夫”是指那些對國家、民族有使命感、責任感,並在政府部門擔任一定職務的有風骨的知識分子。他們深受儒家、道家等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影響,其為學必“首重德行”,同時學文以求多聞博識、開闊心胸、提高志趣,追求的是內心世界的“深大之境”。因此,他們信奉並身體力行於“敬事而信,節用愛人”之“在上者之心地”,治政之道講求以“仁心”為基礎,實行“仁道”,認為“政治不外於仁道,若昧忽於此,專言法理權術,則非治道”;進取之策講求“邦有德”則盡可“成仁取義”,“邦無道”則“賢者避世”,退而自清,走隱士路線,絕不同流合污。這就是“士大夫”人格的基本修養和個人從政之道。

  馬英九的政治性格中,中國傳統的“士大夫”的特點屢屢顯現。考察馬英九的從政言行,可以看到,他做人為政一貫的基本原則有七,一是誠懇,二是誠實,三是自信,四是自律,五是儉樸,六是責任感,七是能包容,他從道德、法律、責任上都能控制自己的行為,遵守所有的規則,做人昭然坦蕩,講本分,肯反省,求和諧,即使遭對手故意抹紅或挑釁都不改其善良本性,與搭檔合作則合乎“君子思不出其位”的儒家政治人格的基本修養,操持父親的喪事也合乎“喪致乎哀而止”(《論語》)的儒家文化“誠”的精神,一旦認識到自己的過錯則立即坦然道歉,表現出“君子之過,……更也,人皆仰之”(《論語》)的君子風度;處事有理有據,不走偏鋒,表現出“周而不比”、“貞而不諒”、“勇者無懼”、“當仁不讓於師”、“敬其事而後其食”(《論語》)等“君子”之格;而在個人的仕途上也“潔身重義,知道之不行,必先引退”(蘇轍給宋哲宗折)。馬英九一再表示,“政治人物應存誠去偽,以拙樸取代虛巧”,“官可以不做,但人不可以不做”,認為“政治不該是勾心鬥角、權謀而已,應該要有更多的誠意、格調及信任,或許有人認為這是曲高和寡,但如果不堅持這些,那台灣還會有希望嗎?”還說,“許多人批判我不夠權謀,太過拘泥法律,但我真心的認為,台灣過去的混亂,正是由於部分政治人物太過權謀,把法律當成可以恣意操縱的權力工具的結果。我怎麼可以重蹈覆轍呢?”

  馬英九的這些言行正體現出了他超越個人功利之上的理想性與使命感,從中的確彰顯著其“溫良恭儉讓”的內心修養和“仁義禮智信”、“走仁道”的從政核心價值。馬英九所具有的這些政治性格、所奉行的這些政治文化的核心價值,與那些在國民黨長期獨裁體質下衍生的一般政治人物所具有的“威權人格”特徵——在政治行動上充滿對抗性與依附性——大異其趣。而能夠在威權體制的環境下擁有並堅持這些非“權威人格”的人格特徵,反過來更印證了中國傳統“士大夫”文化對他的深刻影響。

  二、西方文化因素——法育

  接受現代西方民主、法制觀念,強化了其自律的心理特性,並能遠離“權力弊病”。

  馬英九於1974年8月赴美留學。1976年2月取得紐約大學法學碩士學位,1981年3月取得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學位。近十年的法律專業的深入學習與領會,使馬英九的價值觀深深打上了西方法制觀念的烙印。他曾坦承“自己是講求公平、正義與法治的司法性格”,還分析說,“我擁有的司法性格……要追溯到年輕時念書,深受先進民主法制國家的影響。西方的民主自由與法制……才是國家長治久安必走之路。”

  在西方文化因素的影響中,西方現代民主法制的觀念對馬英九影響最深。而要了解這些因素對馬英九的影響,則必須考察東西方法制觀念的差異,體察這樣的差異是如何在馬英九的法制觀念中相互融合並運用到其政治行為之中,從而一窺其與台灣社會政治文化形成強烈反差的根由。

  馬英九赴美國學習時,西方的法學觀念已經經歷並基本完成了始於20世紀50年代末的重大的法學本體論變革。那個時期,在政治學及倫理學領域中包括“內在觀點”理論、“社會合意”說、“權威”理論、對社會功利主義廣泛批判等的各種學說的思辨基礎上,傳統法律中被認為是法律的基本特徵的“強制力”觀念被弱化或消解,這使得平等、自由、公正等法律的其他價值被特別強調出來,由此生成的觀念是,法律的存在不僅和國家、權力運用者有關,而且和一般民眾有著關聯;在一個正義的社會裡,平等的公民自由是確定不移的,由正義所保障的權利決不受制於政治的交易或社會利益的權衡;民主應當而且必須成為法律的永久性社會基礎。這場本體論的變革,意味著現代西方法制觀念實際已經解決了實現法律規則與法律信仰內外一致的問題,亦即將法的內容直接與社會主流的價值觀念合一,守法非靠外在強制力量。

  這場本體論的變革,一方面使得西方現代法學的本體論與傳統中國政治文化“以德為本,以法為用”的法律核心價值相互輝映,有了一致性,這是馬英九能夠接受現代西方法學觀念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也深刻揭示出西方法的核心價值中與傳統中國法的核心價值的差異性。中國傳統法的觀念是一個包含著天理、國法、人情的大法的觀念,而天理、國法和人情卻是相通的,其中人情在法律中是最有價值的東西。這樣的法律觀念容易引發的弊端顯而易見,這就是人情大於法,它加劇了權力對上位者的消極影響,導致嚴重的權力弊病。浸淫西方法律近十年的馬英九必然對此看的分明。

  因此,對自己有著極高道德要求,並篤信法律是現代人應該遵循的高於情和義之上的唯一最高行為準則的馬英九,在為人上必然會遠離人情,不經營派系人脈;在處事上必定以“依法”“按程序”辦事作為解決一切問題的最佳方式,特別在政黨、個人行為與法律衝突時,不惜被自己的同志“千夫所指”也要按法律辦事。可以說,這既體現了他對東西方法律價值觀的思考和揚棄,也提供了他養成“不沾鍋”、“法律人性格”、中規中矩並重視程序正義等行事風格的政治文化心理土壤。

  三、家庭影響——內斂、謹慎、溫和等性格特點和“以妥協爭取認同”、“溫和而堅定”的政治操作模式的養成

  1.馬英九之所以深受中國傳統“士大夫”文化的影響,與他的家庭背景和從小受到的嚴格的家庭教育密切相關

  眾所周知,馬英九出身於書香世家。馬英九在台北市長辦公室懸掛的祖訓對聯“黃金非寶書為寶,萬事皆空善不空”,就是馬英九的祖父馬立安所題寫。馬英九的父親馬鶴淩,受馬立安的言傳身教,也是中國傳統儒家的信奉者。他生活簡樸,飽讀詩書,多才多藝,詩詞棋藝無不精通。要求子女熟讀四書五經,也灌輸子女應有的忠孝及民族大義。馬英九的同學曾開玩笑說,“馬英九將來是要做總統的”,可馬鶴淩聽了卻非常不以為然。他反駁說,“我不會那麼膚淺和狂妄,我是以國士培養他,要他有名臣的風範,要他活在別人心裡,活在歷史上”。馬鶴淩所謂“國士風範”,不外“事親孝,與士信,臨財廉,取與義,分別有讓,恭下人,常思奮不顧身,以徇國家之急”。以“國士名臣”為培養目標,希望馬英九“有九思之德,九如之身,九經之志”,“活在別人心裡,活在歷史上”。馬鶴淩心志之清高,對馬英九寄望之深,由此可見一斑。

  馬英九從小就受到非常嚴格的家庭教育。在他的記憶中,“強迫”是對父親嚴格要求他按照雷打不動的作息時間讀唐詩三百首、古文觀止、左傳、論語、孟子等詩書典籍的生動描述;被同學笑稱是“古代的人”,也是因為每天沒背完古文觀止、寫完毛筆字,就絕不能出門和同學玩。這樣嚴格的家庭教育,使馬英九從幼年起就受到中國文化的薰陶,對其人生觀、價值觀有著深刻的影響。

  2.馬英九的性格也肇因於他幼年時期全家的心境和家庭教育方式

  政治心理學認為,一個人早年的互動方式決定了成人社會行為的模式。個體表現的人際行為與他在最早時期的人際關係裡,通常是與父母的關係中所表現出來的行為相似。馬英九的一些政治性格最早奠基於家庭整體心境以及由此而衍生出來的與父輩的互動方式。

  當年馬鶴淩一家隨蔣撤退台灣後,隨著全台實行戒嚴、白色恐怖政策,加之自身不受老蔣的信任和重用,馬鶴淩內心陰鬱,全家都沒有安全感。馬鶴淩時刻叮囑馬英九要聽話、別惹事,而且一定要把馬英九培養出來,以及等馬英九高中一畢業就送馬赴美念書,實際上都是馬家不安全感使然。而馬英九從小特別聽話,在蔣經國身邊更是謹守分寸,某種意識上說,也許是自覺的將馬家的安危一肩擔起。直到馬英九被蔣經國信任,政途順遂並逐漸位居黨內高職,戒嚴解除,馬家的心態才有所轉變,馬鶴淩的心情才逐漸開朗,慢慢恢復原本瀟灑直率的一面。

  可以說,馬英九年少時,全家的心態在大小環境的逼迫下一直處於防守自衛、並要不斷表示對黨國忠誠以博取蔣家信任的狀態之中。這樣的家庭氛圍,使得正值人格形成階段的馬英九,形成了守規矩、低調、內斂、謹慎、溫和等性格特點。同時,由於馬鶴淩的相對強勢、對馬英九的嚴格要求與深切期許,馬英九從小便追求完美,“臉皮薄”,特別在意別人的看法,面對壓力時,則以妥協服從來化解,以求和諧。

  3.政治性格和政治操作模式基於上述深層心理和性格特點

  上述深層心理給馬英九的政治作為帶來了相當深遠的影響。如他對情治單位一向不重視,也許是出於本能的反感;執政後在情治部門重用台籍人士,如讓前“國安局長”蔡朝明二度擔任“國安局長”,就是因為蔡高度認同馬的“不會再有非法監聽”的政策宣示,這裡也體現出馬英九幼年時家庭可能常遭監聽而特別厭惡非法監聽的心態。表現在政治性格中,便凡事追求完美,特別愛惜羽毛,如他自己所說,“時有完美主義與理想主義傾向,對人有時過於厚道,當仁不讓精神不夠,有時對原則又過於執著,均不免時有所失”。而面對政治衝突與對抗,在堅持原則的同時,其柔性、妥協的一面也比較突出。如馬英九自認為台灣貢獻了幾十年的心力,卻每到選舉時被攻擊抹紅,不被政治認同,這對極為自尊的馬英九無疑是種刻骨的污辱,這種屈辱感成為他強調“台灣主體意識”的心理基礎,具體而言就是,屈辱感並未使他強硬的站在綠營的對立面上進行反擊,而是在他堅持“中華民國法統”、“九二共識”原則的同時,對民進黨的“務實台獨”路線理念採取以強調“台灣主體意識”、表明“不統”等妥協方式來爭取綠營認同,來緩解“台獨”的壓力,釋放內心委屈,但在外界看來,則顯得有點“魄力不夠”,“擔當不足”。當然其強調“台灣主體意識”也有政治需要的問題,那是另一個研究的層面,不在本文討論之內。

  總體上,馬英九的從政風格或曰政治操作模式則可以描述為“以妥協爭取認同”、“溫和而堅定”兩個互為表裡的特點。

  四、國民黨的因素——對國民黨既有使命感又較為疏離的心理基礎

  國民黨的不良體質一方面讓馬英九排斥,一方面也激發了馬英九的使命感。

  馬英九對國民黨的感情摻雜著父輩的政治遺傳、長期國民黨的教育培養、自身政治生涯的起伏歷練等等主客觀因素,馬英九說自己對國民黨的感情“很複雜”,此言發自真心。

  一方面,除了幼年時期家庭政治立場、意識形態的影響與傳承之外,做為國民黨(蔣經國)重點培養的政治明星,他不能不對國民黨懷有感恩之心,因此其國民黨的黨性堅強,國民黨的立場也站得很穩;二方面,因為父輩的關係,國民黨的威權統治也的確給年幼的他打下了濃重的對國民黨體制懼而不滿的消極心理,這些在他大學時期結識的後來進入學界的一些友人,如王曉波、南方朔、蘇永欽、高朗等,當年對舊國民黨與威權體制的深刻而嚴厲的反省與批判中得到了一次理性的提升,這種威權政治對人性的摧殘與扭曲,馬英九在自家和朋友的內心之中都頗有體會,因此,當馬英九的父親對這些年輕人的言詞與態度表示理解與支持並遭到國民黨的懲處時,馬英九能說出支持父親的話。馬英九後來全心擁抱西方民主法制觀念,可以說有著深刻的反威權統治的心理基礎。第三方面,當已經全心擁抱西方民主法制觀念的馬英九返台走上仕途後,面對國民黨金權政治、官僚腐化、派系傾軋的情況,他當然有很深的不認同,他曾感歎,“我們這種燒成灰都是國民黨的人,看到黨內目前的亂象,實在令人心痛!”因此,馬英九與國民黨的疏離、與台灣內部政治文化的差異性才在2005年黨主席選舉時的“馬王之爭”中突出表現為兩種政治文化與政治模式的大較量。

  這三方面的情感交織在一起,一方面,使馬英九成了黨內的“不沾鍋”,特別在選戰和用人上,都明顯表現出與國民黨相當的疏離感;另一方面,則成為國民黨內引人矚目的改革派。他之所以要“為國民黨的浴火重生劃下第一根改革的火柴”,就是因為他體認到國民黨體質中那些不符民主、法制等能夠體現人道精神的東西,他的使命就是將這些東西剔除乾淨,將舊國民黨改造為新國民黨。當然這種使命感不是從來就有的。從“法務部長”遭撤職到身為“政務委員”主動辭職,從出馬競選台北市長到參選黨主席、乃至選“總統”,馬英九都經歷了一個自己能為國民黨的改造重生做些什麼的理性思考,經歷了從“擔心別人認為他有非份之想”到一肩擔起責任,站出來“拼了”的決定過程。這些過程體現著一個深具中國“士大夫”精神的人,對國民黨的忠、愛已經超越了個人的恩怨情仇或工具化的驅動,他對國民黨的使命感已經被激發了出來。

  五、非政治性格特徵——作為政治人的心理缺陷

  內心有道,外行有德,教化於人,正是馬英九政治形象與從政風格的恰當描述。但是馬英九作為一個政治人物,卻有著一些非政治人的心理特徵,這樣的先天政治心理缺陷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的政治表現,並不斷遭到外界批評。

  一般認為,作為一個合格的政治家,必須具備包括政治洞察力、政治敏感性、自信心、果斷性、堅韌性、自製力等素質。馬英九身上有一些政治人的特點,包括自信心、堅韌性、自製力等,但非政治人的特點也相當鮮明,最突出的一點就是政治敏感度低。引用政治心理學原理分析,這當肇因於馬英九“高自尊”和“低複雜性”的性格特點。政治心理學理論認為,“低自尊和高複雜性的結合是政治個性的特色”。意即,具備低自尊和高複雜性特點的人更適合從政,更符合一個政治人的標準。

  自尊應該是一個人在早年的成長過程中逐步確立起來的對自我價值的認同與確定。當一個人在自我價值形成的過程中沒有經歷家庭、社會負面因素影響的過程,那麼,自我價值就會以個體的內心世界為中心逐漸發展完善,自尊、自信於焉形成。反之,人在早年時期就接觸社會負面因素,他會比別人更早學習如何在逆境中求生,因此,其自我價值的認定並不以自我為唯一中心,而是更多受到外界的影響與他人評定的左右,自尊、自信低於前者。自尊低的人相對也缺少自信,對自我的評價極易受到他人的影響,因此,特別想適應他人,並根據他所處的團體改變自己的表現,善於見風使舵。

  高複雜性,則是指對自我看法的複雜性,亦即個人認為自身所具有的不同側面的數量。從理論上說,認為自己是一個複雜的人更容易與他人交往。因為人越複雜就越能找到與他人的相似點。而政治人的主要特徵——政治敏感度正是以低自尊和高複雜性的結合為基礎的。因為他不固執自我,所以他能夠通過改變自我表現、覺察和重視自身與他人之間的相似性的方式適應社會壓力和不同的社會背景,及時作出調整和改變。

  馬英九是一個以“高自尊”與“低複雜性”為特徵的政治人物。因家庭經濟背景較好,受到東西方完善而良好的教育,在其人生觀、價值觀或說人格逐漸健全的過程中,除了不安全感之外,基本沒有受到其他什麼社會負面因素的干擾,從而得以相當完整而正向的型塑,其質方正,其自尊也基於對自我的根本肯定,屬於高自尊人格特徵。加之家庭環境單純,沒有經歷過大家族政治的洗練;從政起點高,且政途比較順遂,即使有“法務部長”被免職、“特別費”被起訴這兩次大的挫折,也都在民意的烘托、幕僚團隊的力挺下,以其自身形象、人格魅力的更加鞏固而做結,因此可以說基本上是一帆風順的,故缺少機詐人心、險惡世事的淬煉,對外界的認知比較正面、單一,具有“低複雜性”的政治性格特徵。

  高自尊,高度自信,必然導致其將事件思考簡單化,思慮不周,危機意識不足,有時聽不進圈外人的反對意見,在這種情況下一旦忽視溝通,當然會引發人際上的緊張關係,乃至發生領導危機;人格上追求完美,不允許自己有弱點,也就不能體諒別人的缺點,少了雍容大度,也不習慣“海納百川”,幕僚團隊同質性高,造成領導格局上的瓶頸。

  低複雜性,使其政治警覺性、敏感度都不夠,危機應對能力沒有被完全訓練出來,也沒有修煉出對人情世故的圓融練達,不太懂也不擅長權謀機巧,所以在危機處理上,常常被動,措手不及,被認為“慢一拍”、“後知後覺”或“能力弱”。當然馬英九不是一點權謀都沒有,他經歷過的、有過經驗的事情,就會使些權謀,否則可能就會表現得像“叢林中的小白兔”。

  綜上所述,可以說,幼年時家庭心境的影響,以及太過完美的教育,某種程度上束縛了馬英九性格中本該有的張揚和性情中本該有的靈動,馬鶴淩就曾評論馬英九是“守經有餘,權變不足”。《論語》講“君子不器”,允文允武,在這點上馬英九的確還需再修煉。好在馬英九悟性好,有“上位者”必須具備的根器、文質,假以時日,經過政壇錘煉與自身反省,必然會豁然開朗,調整自己的心態,彌補從政的先天性格、心理缺陷,其對政治的內涵會加深認識,會突破政治道德主義的瓶頸,從政藝術就會有所提高,自身的能力、潛力也就更能發揮出來。

  六、如何評判馬英九的政治性格與從政風格,實際上還牽涉到政治道德評判的標準問題

  政治心理學理論一般認為,一個成功的領導者必須具有他想加以領導的團體或成員的性格,這就意味著,個體必須要屬於他要領導的團體。分析馬英九的政治性格,其資質卻與目前他所領導的島內大多數政治人物的風格完全不同。在台灣社會,政治人物的政治權謀和情緒操縱在政爭、黨爭中不斷進行著反面示範,並漸漸成為政治文化的一般模式,不如此,則不能成大事、不能解恨。馬英九始終希望發揚“王道”、教化的“吏治”,而島內目前的政治模式則是走“霸道”路線。島內政評家金惟純先生曾撰文寫道:“台灣歷(李登輝、陳水扁)20年,皆以重術者而非重道者位居大位。影響所及,非但政壇景象以權謀機巧為尚,甚至媒體和大眾亦受薰染,常以‘術’而非‘道’臧否人物時局。若非綠營得政權後因失道而慘敗,這位政壇異類絕無可能做主帥,擔大任,其背後所反映的,其實是台灣主流民意‘惡術’、‘渴道’的大逆轉”;就魄力的含義,金先生也指出,“台灣人對魄力的定義究竟何所指?是基於權勢利益的計算,敢沖敢闖,搞成亂局在所不惜?還是基於原則是非,不計個人得失,雖千萬人吾往矣?”此評正切中要害。所以,如何評判馬英九的政治性格與從政風格,實際上還牽涉到政治道德評判的標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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